监理工作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20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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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大全(完整版)

监理工作制度大全本合同总监办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全体监理人员应自觉服从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勤奋工作,诺尽职守,遵守公司和总监办的各项规章制度。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保持清正廉洁。
监理人员应按照颁布实施的施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以及其它监理依据文件,规范化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工作日志制度》的要求,认真填写监理日志。
本合同总监实行监理内部会议制度。
例会包括:日碰头会(需要时)、周工作例会、月工作例会。
周工作例会对本周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月工作例会对本月监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周工作。
月工作例会也是本合同总监办月度考评会,将按照公司贯标程序,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提出考评意见。
监理人员在现场如遇重大问题,应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按照《重大问题请示制度》的规定及时报告。
为保证现场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处理,监理人员应保持通讯渠道的畅通,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
监理人员外出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请假手续。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行全天候工作制度,监理人员一般吃住在施工现场,以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只要承包人进行施工,监理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监理人员考勤,考勤用公司考勤表记录。
考勤表每月报公司。
公司深知,监理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取决于总监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还取决于现场监理部的内部管理。
所以公司十分注意加强现场监理部的内部管理,首先选好总监,要求总监不仅业务能力强,还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要敢于管理,善于管理。
其次配备好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不仅专业搭配合理,还要有整体团队精神。
公司制定了一套现场监理部的管理制度以及用人制度,从监理人员的聘用、培训、使用、考核等多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公司还制定了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和管理制度,用以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公司将持续改进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及时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及时将公司优秀的监理人员派遣至本工程。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篇一」1、按照业主电网建设安全管理及施工合同中各施工单位对安全工作的要求进行安全管理。
2、各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人要认真负起安全责任,在施工全过程切实贯彻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管理目标和部颁《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进度和质量的关系。
必须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质量,促进度,创效益。
3、牢固树立'安全管理人人有责'“层层抓安全、人人管安全”的思想。
结合施工段的具体情况,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监督机构,完善预防安全事故措施,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宣传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监护到位,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4、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
经常组织职工和临时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施工检查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安全工作票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护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审及交底制度、劳保用品管理使用制度、森林防火制度等。
5、重点防范的安全事故是:塌方、物体打击、高空坠落、触电、倒塔、跑线、跨越架倒倾、火灾及交通事故等。
6、切实加强对临时用工的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将临时用工纳入管理范围进行安全管理。
做到全过程、全员、全方位进行管理,保证施工安全。
7、把好工序过程的安全关,未经培训考试合格者严禁上岗,无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不经过技术交底不准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工器具不准使用。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安全警戒围栏,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穿软底鞋,设安全监护人。
监理工作制度_规范

监理工作制度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监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公正、独立、保密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合同为准绳,切实维护国家利益、人民群众利益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承担监理业务。
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履行监理职责。
第四条监理工作范围应包括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第五条监理组织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复杂程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监理组织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五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七条监理组织应设立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八条监理组织应设立监理员,负责工程现场的日常监理工作。
监理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且有两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经验。
第三章监理工作程序第九条监理工作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范围、内容、目标、期限等事项;(二)编制监理规划,确定监理工作重点、方法和措施;(三)召开监理启动会议,介绍监理组织、职责、工作程序等;(四)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五)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六)检查施工单位的资质、人员、设备等;(七)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八)定期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九)组织工程验收,评估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等指标;(十)编制监理报告,总结监理工作成果。
监理工作制度和规划

监理工作制度和规划一、监理工作制度1. 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1)定期召开监理组织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3)工作会议的决定应及时传达给项目监理部的全体成员。
2. 外行文审批制度(1)监理部发出的文件,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监理部收到的文件,应及时分发给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重要文件应留存复印件,以便查阅。
3. 监理工作日志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监理工作日志,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
(2)监理工作日志应真实、完整、清晰,不得有遗漏或虚假记录。
(3)监理工作日志应定期汇总,以便进行工作总结。
4. 监理周报、月报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要求填写监理周报、月报,反映项目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2)监理周报、月报应真实、完整、清晰,不得有遗漏或虚假记录。
(3)监理周报、月报应提交给建设单位,以便及时了解项目监理工作的进展。
5. 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1)监理部应建立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2)监理部应按照要求归档各类技术、经济资料,便于查阅。
(3)监理部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编号,并建立索引目录。
6. 监理费用预算制度(1)监理部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编制监理费用预算。
(2)监理费用预算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监理部应按照监理费用预算执行,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规划1. 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1)监理规划应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合同、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因素编制。
(2)监理规划应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
(3)监理规划应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更新,以适应项目发展的需要。
2. 监理规划的内容(1)项目概况:介绍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工程规模、建设内容、投资额等。
(2)监理目标:明确监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包括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
监理工作制度模板

监理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工作应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监理水平。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职责,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二、监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监理单位应设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项目的全面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丰富的工程监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第六条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需要,设立若干驻地监理工程师,负责所辖区域的监理工作。
第七条总监理工程师可根据工程需要,设立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关专业领域的监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保持稳定,如需更换,应提前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工程机密。
三、监理工作内容第十条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监理工作应涵盖工程的各个阶段,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第十二条监理工作应采取现场巡视、旁站、检测、试验等多种形式,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十三条监理工作应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四、监理工作程序第十四条监理工作程序包括:监理策划、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监理总结等环节。
第十五条监理策划应明确监理目标、监理范围、监理内容、监理方法等。
第十六条监理规划应包括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职责、监理工作制度、监理工作程序等。
第十七条监理实施应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进行,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监理总结应包括监理工作的成果、经验、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四篇)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维护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监理工作的安全和质量,减少工作风险,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监理安全管理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负责人,并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工程的安全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巡查和监督。
第七条监理人员发现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将其纠正。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制定监理工作方案。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理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按照相关的工作流程进行监理和报告。
第四章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安全规定,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更改工程设计。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工程施工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和复核工作,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举报和揭发可能对工程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监理人员的安全防护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包括安全帽、安全鞋等。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危险行为。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限制区域。
第六章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的安全培训,包括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等内容。
第十九条监理人员应当参加规定的安全培训,完成培训考核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第二十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监理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精选23篇)

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精选23篇)监理人员工作制度篇1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总监离工程师应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劳动纪律、专业技能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2、按照培训计划选送有经验和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同时应结合施工特点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努力提高队伍的整理素质,增强安全监管能力。
3、监理站根据学习制度要求每月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学习,时间不少于2h。
4、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进展及特点和项目机构要求,及时对监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交底二、大型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制度1、进场大型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运输车及输送泵、压路机、平地机、装载机、挖掘机、推土机、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打桩机、发电机组、空压机、钻机、潜孔钻机、混凝土立式拌和机、提梁机、运梁车、架桥机、造桥机(移动模架)、衬砌台车等机械设备应当附有设备出厂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试,并定期进行相关施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形成记录及台账2、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大型施工机械使用前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报监理站审批,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3、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加强设备日常管理。
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4、大型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5、大型机械临近营运线施工时要严格执行“一机一人”的专职防护,“人随机动”,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现场设置警戒线的防护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单位对现场使用的大型施工机械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由施工单位整理形成记录。
大型施工机械应进行定期检验,未未定期检验或不合格的机械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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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作制度1、现场监理主管催促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有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否则监理机构不予受理;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后,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及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于正式开工前审查完毕;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客观、体系健全、管理先进、组织合理、技术可行、措施完善、经济合用、安全可靠;5、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上,签署审查意见;6、催促施工单位应按照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并重新向监理机构报审;7、施工组织设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后,签认《施工组织设计 (方案) 报审表》,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8、监理机构应催促施工单位按照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不经监理机构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将施工组织设计做原则性的变更,否则监理机构应采取监理手段进行干预。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的所有参建人员参加会议,并相互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3、总监理工程师就监理的目标、监理的范围、监理的依据、监理人员的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监理工作措施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交底;4、会议记要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预会各方代表会签。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及时组织召开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会议;2、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记录,留待图纸会审时提出;3、设计交底的内容应该有: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施工中有关注意事项;4、对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由设计单位进行答疑,监理机构及时整理会议决议内容,并形成图纸会审会议记要。
预会各方必须在图纸会审会议记要上签字盖章(否则无效),作为工程施工和结算的依据。
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不得开工。
2、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催促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3、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条件。
4、施工单位开工应具备的条件包括:(1)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等已满足开工需要;(2)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已建立和健全 (各种管理机构是否设立、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各类专职人员是否落实、专职和特种作业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有效);(3)施工单位已具有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安全施工许可证;(4)分期征地拆迁的工程,拆迁工作已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5)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已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6)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已进场;(7)施工图纸已经过有资质的图纸审查单位审查合格;(8)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已经完成;(9)第一次工地会议已经召开完毕;(10)计量衡器和测量仪器已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检测合格;(11)施工单位测量放线成果已经过项目监理机构的复验。
5、如果施工单位彻底具备开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施工单位。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施工单位不具备开工条件,而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开工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赋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者解聘处理。
1、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的分包单位,不得进驻施工现场,不得施工所要分包的工程。
对分包单位强行施工的分包工程,监理机构不得验收和计量;2、分包工程施工前,监理机构应催促总承包单位填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及相关证明资料;3、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4、监理机构对分包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有:(1)审查分包单位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证件;其证件是否按照规定经过原发证单位的年检;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在其证件核定的范围以内。
(2)分包单位有无挂靠行为,是否能够独立完成份包任务。
(3)审查分包单位以往的施工业绩,是否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
(4) 审查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资格证、上岗证;对证件的有效性及年审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5、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确认后,及时签署《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报送建设单位和回执给总承包单位。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分包资格,而监理机构批准其进场施工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赋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者解聘处理。
1、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可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浮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施工中发生了必须暂时住手施工的紧急事件;(5)施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者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2、《工程暂停令》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监理机构的其他监理人员均无权以《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等其他监理形式和手段,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之前,应征求建设单位的允许,由于事态紧急,没有及时征得建设单位允许时,监理机构应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24 小时内,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应根据暂停工程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明确停工范围。
4、总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及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严禁口头通知)。
5、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到《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的时间内,应会同有关各方按照施工合同的规定,分清停工原因及责任归属,配合建设单位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而引起的工期和费用等有关问题。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赋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者解聘处理。
1、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遇到超规范的重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安全问题、将要影响到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监理合同正常履行时,项目监理主管应及时向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书面请示汇报。
2、施工现场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者安全事故后,项目监理主管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上级有关管理部门报告。
同时,监理机构应协助施工单位保护现场,避免事态扩大,尽可能减少各种损失。
3、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施工合同,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野蛮施工,浮现工程质量隐患使建设目标不能实现时,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拒绝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监理机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施工现场发生上述情况时,监理机构未及时向建设单位、本监理单位及有关上级单位报告,给本监理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名誉伤害时,由本监理单位根据危害程度,赋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者解聘处理。
1、监理日记必须按单位工程设立;2、监理机构监理同一个单位工程的所有各个专业的监理人员,均应按日记录监理日记草稿,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专人,按日将所有监理日记草稿整理、摘录到正式的监理日记中,参预监理日记记录的所有监理人员均应在正式的监理日记上签字。
3、监理日记应用同种类、同颜色的笔书写,按日详细真实记录,字迹要工整,叙述应准确、严谨、通顺、清晰、规范,不得涂改。
4、凡监理工程师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事项,均应写入监理日记,并将施工单位的整改时间、整改措施、整改情况反馈到监理日记上。
5、凡涉及施工单位技术经济签证的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详细地记录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人工、材料、和机具的使用情况。
6、总监理工程师每天检查、签阅监理日记一次。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出监理日记中存在的问题,记录人员负责修改、补充和完善。
7、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的监理日记记录不真实、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不清晰,或者记录和检查人员签字不及时,由本监理单位责令即将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赋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者解聘处理。
1、监理月报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下,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2、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
4、每月 5 日前必须将上月监理月报送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
5、监理月报的内容按照《监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书写。
6、凡本监理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到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监理机构未及时编制监理月报或者编制的监理月报不合格或者已编制监理月报但未在规定时间前报送给建设单位,由本监理单位责令即将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赋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者解聘处理。
1、项目监理人员应坚持必要的监理会议制度,以确保与各方惊醒有效地沟通和协调,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的问题。
2、监理过程中必要的会议:(1)第一次工地会议。
(2)工地例会。
(3)专题工地会议。
(4)监理部内部工作会议等。
3、第一次工地会议(1)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2)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及有关职能人员、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
(3)项目中建立工程师及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
4、第一次工地会议内容(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2)建设单位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3)建设单位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承包单位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5)建设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以及工作程序要求。
(7)研究确定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8)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第一次工地会议记要,各方会议代表应对会议纪要进行会签。
5、工地例会根据第一次工地会议所确定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以及时除了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各方提出的或者浮现的各种问题。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是想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成事项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