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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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开工监理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监理审批制度

工程开工监理审批制度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审批流程,确保工程项目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有序高效地开展。

适用于所有由本公司承接的建设工程。

二、监理审批流程1. 提交审批材料:建设单位需向监理机构提交完整的工程开工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

2. 材料审核:监理机构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审核,确保所有文件齐全、有效,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 现场核查:监理机构将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核查,评估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4. 审批意见反馈:监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向建设单位反馈审批意见。

如存在问题,需明确提出整改建议。

5. 整改与复验:建设单位根据监理机构的反馈进行整改,并申请复验。

监理机构在复验合格后,方可批准工程开工。

三、监理责任与义务监理机构应秉持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监理审批工作。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审批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负责。

四、建设单位配合事项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机构的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审批材料,并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及时整改。

建设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满足开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施、环保措施等。

五、监督管理与考核为保证监理审批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公司将定期对监理机构进行考核评价。

对于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和团队,公司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或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调整审批流程或内容,应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监理机构应不断更新和完善审批制度,以适应行业发展和政策变化的需求。

总结:。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机构的管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理机构”)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监理机构的管理宗旨是:依法合规、坚持公正、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第二章权利义务第四条监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理,并作出监理意见及建议。

第五条监理机构有权参与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等重要环节,并对工程所发现的任何问题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处理建议。

第六条监理机构有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不得出现违法行为或违规操作。

第七条监理机构有义务保守工程建设过程中所知悉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第八条监理机构有义务不得参与与监理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利用监理职务谋取私利。

第三章组织和职责第九条监理机构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由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十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理机构的核心人员,负责监理工程的具体实施,具有监理技术资格和经验。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监理机构负责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负责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及时准确地向业主汇报工程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负责协调参与工程的各方,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业主等,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保障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收取监理费用,不得私自调整费用标准。

第十八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报送财务报表,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监理机构应当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不得挪用监理费用。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范文(二篇)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范文(二篇)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范文一、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指导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障。

凡涉及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和修改,均必须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编制程序(一)确定编制任务监理部门根据项目情况和相关要求,确定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任务,并明确编制时间和负责人。

(二)调查研究编制人员要对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项目的背景、规模、进度和相关方面的要求,全面掌握项目的情况。

(三)查阅资料编制人员要查阅相关资料,包括国家、地方、行业的相关规划、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的相关资料,确保编制的规划、细则符合相关要求。

(四)制定初稿编制人员根据调查研究和资料查阅的结果,制定初稿,并结合自身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五)讨论修改初稿完成后,编制人员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修改,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不断完善规划、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六)审查审批经过讨论修改后,编制人员将规划、细则提交给监理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查审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批复,确保规划、细则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相关要求的满足。

(七)编制公示经过审查审批后,编制人员要将规划、细则进行公示,接受各方意见和反馈,并及时对其中的问题进行修改和调整。

(八)最终确定根据公示的结果和反馈意见,编制人员对规划、细则进行最终确定,并将最终版本报监理部门备案。

三、编制要求(一)科学性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要合理科学,符合工程实际和相关要求,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二)严谨性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要严谨,准确反映监理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避免模糊不清和条款不明的情况出现。

(三)可操作性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要具备可操作性,能够指导监理工作的实施和执行,避免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脱节。

(四)易懂性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要易懂易行,避免使用过多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表达方式,确保各方能够理解和执行。

四、审批程序(一)初审监理部门负责人对编制的规划、细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其内容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管理制度监理审批意见

管理制度监理审批意见

管理制度监理审批意见一、审批意见的重要性管理制度审批意见是监理人员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的表达,是管理制度监督和改进的重要途径。

审批意见可以帮助管理者了解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审批意见也是对管理制度有效性和执行力的检验,通过审批意见的反馈,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制度执行中的问题,提高组织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

二、审批意见的内容与要求1.审批意见的内容应明确具体,针对性强。

审批意见应根据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实际需要,提出具体的建议和改进措施,避免泛泛而谈,毫无实质性帮助。

2.审批意见需要在制度执行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内容上进行重点关注和分析。

要根据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审查制度执行的核心环节和重要内容,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推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地。

3.审批意见应具备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审批意见不仅要合理,符合管理制度的实际情况和要求,还应具备可操作性,能够被管理者理解和接受,易于实施和落实。

4.审批意见需要形成书面报告和备案。

审批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呈现,详细说明审批的过程和结果,提出的建议和改进措施,方便管理者查阅和遵循。

审批意见也需要进行备案,作为管理制度执行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三、监理审批意见的作用与价值1.促进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提升。

监理审批意见可以帮助管理者及时发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管理制度与组织发展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断提高管理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2.提高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和落实情况。

监理审批意见可以推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和执行情况符合要求,提高组织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

3.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监督机制。

监理审批意见是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的重要环节,通过审批意见的反馈,可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监督机制,加强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和落地。

四、监理审批意见的实施步骤和方法1.收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相关资料和数据。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3篇)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3篇)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1、监理规划的编制由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

其中必须单独辟出一章编写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的工作范围、内容、控制目标、职责、方法、措施。

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

2、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审核,审核完成后手书签名并加盖其注册执业印章。

3、经项目总监审核签认的监理规划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经总工程师审批同意并签字和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4、安全监理细则由项目监理机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其基本构成内容应力求统一、具体内容应具有针对性、操作性。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或分项工程以及属重大危险源的专业工程,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和相应的应急救援实施措施,其具体内容应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操作性。

6、安全监理细则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属重大危险源工程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审批完毕,内容应符合有关要求。

若需分阶段编制时,应列出危险性较大工程或属重大危险源工程一览表和编制计划,在该专业工程实施前编制、审批完毕。

7、安全监理细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审批并手书签名和加盖注册执业印章。

监理规划、细则编制审批制度(2)监理规划和细则编制审批制度是指在施工项目中,监理单位编制监理规划和细则后,需要按照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监理规划和细则编制审批制度的流程:1. 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监理规划和细则编制的内容和要求。

2. 监理单位成立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监理规划和细则的编制工作。

该工作小组由具备相应经验和专业知识的监理人员组成。

3. 编制工作小组进行相关资料搜集和分析,了解项目特点和要求,制定编制方案。

4. 编制工作小组根据编制方案,制定监理规划和细则的详细内容,包括监理组织机构、工作任务、监理方法和技术要求等。

5. 编制完成后,编制工作小组提交监理单位审查。

6. 监理单位组织内部审查,对监理规划和细则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估。

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

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

技术文件核查、审核和审批制度监理机构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一、施工组织设计审批1、本条所指的施工组织设计还包括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和技术方案等文件。

2、承包人进场后,应积极进行主体工程开工前的施工准备工作,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和施工合同的约定分项、分类进行准备工作,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时最主要的工作之一。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a、所采用的施工方法或工艺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能保证施工质量;b、施工布置能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要求;c、施工所用材料满足设计要求,保证工程质量;d、施工现场内外交通满足施工要求;e、施工辅助设施、临时性建筑工程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f、施工所选择的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能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g、主要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和项目部的组织机构能满足施工要求,保证施工质量;h、工程材料与设备能按计划供应。

i、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满足施工质量要求。

4、监理部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想进行审查后,书面提出看法,返给承包人进行修改和补充。

5、承包人重新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查无误后,签署监理部的审查意见,通过施工组织设计。

二、开工申请与审批1、合同项目开工与审批制度(1)承包人提出的合同项目开工申请在具备开工条件后,承包人向监理机构填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申请表格式按监理规范“承包人用表CB14”执行,申请内容包括申请开工合同项目的名称、申请开工日期及计划工期等。

(2)监理机构签收合同项目开工申请在接到承包人填报的“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之后,监理机构应对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及合同项目开工申请报告、已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文件等附件进行审阅并签收。

已具备开工条件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发包人提供施工条件完成说明情况”、“施工技术方案(合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申报表(审批意见)”、“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审核意见)”、“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审核意见)”、“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审核意见)”、“施工测量成果(测量基准点复核、施工测量控制网、施工区原始地形图测绘)报验单(审核意见)”、施工放样报验单(审核意见)”、“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审批意见)”、质量/安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文件、实验报告单、施工工艺实验报告、检测/试验计划及检测/试验设备清单等。

项目监理管理制度体系

项目监理管理制度体系

项目监理管理制度体系一、总则为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监理工作的开展,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时限,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以及最大化地实现项目目标,特制定本项目监理管理制度体系。

二、监理管理机构1. 项目监理机构应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专业监理公司,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监理机构应遵循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理职责,独立行使监理职权。

2. 项目监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监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合同约定等方面,并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

3. 项目监理机构应拥有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团队,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监理经验。

4. 项目监理机构应遵守专业道德准则,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与其他利益相关方有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行为。

三、监理管理人员1. 监理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相应的监理岗位资格证书。

2. 监理管理人员应熟悉项目施工图纸、建设方案、规范要求等文件,提前了解项目的特殊要求和重点监理内容。

3. 监理管理人员应秉持公道、客观、专业的态度,依法行使监理权力,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

四、监理管理职责1. 监理机构应在项目开工前进行监理计划编制,并提出监理服务费用的合理预算。

2. 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监理检查和评估,及时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发现问题必须提出合理合法的监理整改措施。

3. 监理机构应配备专职监理工程师,全程跟踪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4. 项目建设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工程事故等事件时,监理机构应积极参与调解和协商,保障各方权益。

五、监理管理制度建设1. 监理管理制度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包括监理程序、监理要点、监理检查表格等内容。

2. 监理管理制度应明确各方责任,规范项目监理工作流程,明确监理报告的提交时间和内容要求。

3. 监理管理制度应定期评估和更新,保持与实际工作的同步,不断完善监理管理机制。

六、监理管理效果评估1. 项目建设单位应定期对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进行评估,包括监理结果、监理报告、监理费用等。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

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审批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编制审批, 提高监理项目部策划的质量和效益, 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监理项目部。

第三条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计划、项目组织管理计划、施工图设计管理计划、质量管理计划、安全生产管理计划等。

第二章编制程序第四条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应由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编制, 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编制应遵循科学、合理、可操作、可控的原则, 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编制的具体程序如下:(一)明确编制目标和任务;(二)收集相关资料和信息;(三)制定编制计划和时间表;(四)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和研究;(五)编制初稿, 并征求意见和建议;(六)修改完善并形成正式文件;(七)进行审查和审批。

第七条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审查和审批应由项目负责人负责, 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评审。

第八条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审查和审批程序如下:(一)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审查;(二)形成初审意见;(三)向有关部门和人员征求意见和建议;(四)评审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五)根据评审结果, 及时修改完善;(六)形成最终审批意见, 并报项目负责人审批;(七)项目负责人审批通过后, 将文件归档。

第九条在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审查和审批过程中, 应确保公平、公正、透明, 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条项目负责人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确保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实施情况。

第十一条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编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内容是否合理、科学;(三)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的结果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监理项目部策划文件的改进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充分吸收相关经验和教训, 提高策划文件的质量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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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JIANGSU POSTS & TELECOMMUNICATIONS CONSTRUCTION AND SUPER VISION
作业指导文件
项目监理机构审批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
2010年2月28日发布 2010年3月15日实施
江苏邮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发布
目录
1总则
1.0.1为规范公司工程监理行为,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制度。

1.0.2生产单位在所承担监理业务的工程开工前,由生产单位提出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的申请,填写《项目监理机构报审表》(见附件)报工程管理部审核,经总经理审批过后设立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监理机构所属合同约定的监理内容后方可解散。

1.0.3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当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
及所监理工程的类别、规模、工期、施工环境、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确定。

1.0.4一个项目监理机构只能对应一个总监理工程师,一个总监管理的项目监理机构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一个项目监理机构可以包含多个监理委托合同,但一个合同只能对应一个项目监理机构。

1.0.5项目监理机构所需场所及设施的提供,由公司和建设单位在监理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的场所、设施不能满足需要的,由生产单位负责提供,并确保在实际开工日15天前到位。

2范围及周期管理
2.1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2.1.1建筑工程类项目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独立组建项目监理部并进驻现场办公,项目监理部名称应与工程项目名称相对应,项目监理机构在委托监理工作结束后解散。

2.2通信工程类项目监理机构
2.2.1由运营商省级公司或集团公司委托的全省或跨省的项目,独立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例如江苏电信IPTV工程项目、宁芜九广深项目。

当工作量较大时,可设立分支机构,委派总监代表进行分支机构的管理。

2.2.2生产单位常年承接的通信管道、驻地网、基站一体化等点多量少工程,按照区域、建设单位、建设周期(年度)、建设单位合同等要素成立项目监理机构:
2.2.3区域(建设单位):原则上,一个项目监理部的管理范围不超过一个地级市,对应一个建设单位。

2.2.4建设周期(年度):当建设周期小于等于1年时,按照年度划分项目监理部,例如盐城地区将2010年移动G13期一体化项目划分为G1
3.1期(1~6月)和G13.2期(7~12月),并相应有两个委托监理合同,则成立“盐城移动2010年移动G13期基站一体化项目监理部”将这两个合同统一纳入管理,当项目监理工作结束时,项目部解散。

当项目建设周期大于一年的,按照建设项目独立组建项目监理部。

2.2.5建设单位合同包划分:建设单位有时将一个项目,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专业进行划分为若干小的合同委托监理,则按照建设单位的总的项目成立项目监理机构,负责管理建设单位委托的本项目的若干合同的监理工作。

2.3项目监理机构生命周期
2.3.1项目监理机构只包含一个委托监理合同时,履行完委托监理合同相关监理工作后,项目监理机构解散。

2.3.2项目监理机构包含多个委托监理合同时,履行完所有委托监理合同相关监理工作后,项目监理机构解散。

3监理场所
3.0.1每个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具有固定的、独立的办公场所,场所面积应当与监理机构规模和所配备监理人员相适应。

3.0.2监理场所应当有明确标识,工作区域和休息、就寝、就餐等区域必须严格分开,做到美观、整洁、有序。

3.0.3对于建筑楼宇类项目,一般在工程现场设置项目监理部。

对于通信类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现场办公或集中办公方式。

4人员配置
4.0.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要求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作要求。

4.0.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后上岗。

总监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审批。

4.0.3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随意变更。

确需调换的,所调换人员专业应与工程进度相适应,并应通知建设单位。

5监理设施
5.0.1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根据组织规模和人员数量,配备相应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等设施。

5.0.2项目监理机构必须根据工程类别、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

5.0.3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推行信息化管理,配备相应的电脑、打印机和网络及影像设备,实行计算机辅助管理。

5.0.4属于生产单位管理的项目监理机构需求的监理设施,由生产单位负责提出申请并落实。

6监理资料
6.0.1监理办公室内应当设置满足监理资料存放需要的文件(档案)厨(柜)。

6.0.2监理资料的管理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可兼职)。

6.0.3监理资料必须及时整理、真实完整、分类有序、统一标识,并按有关规定组卷、归档,以便保存和查阅。

7标准化
7.0.1监理形象标准化。

施工现场要有监理单位的明显标识,并做到佩戴统一的安全帽、佩挂统一的胸牌(卡)上岗。

7.0.2办公场所标准化。

监理办公室应当配备统一的桌椅、文件橱柜等办公设施,并做到“十上墙”: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执业守则、服务承诺、监理目标、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开工报告签发、施工组织设计审核、主要原材料报验、隐蔽验收等)、人员从业证书(复印件)、主要控制图表(质量、进度、投资、安全)。

7.0.3监理文档标准化。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指令、监理用表、监理工作总结等,采用公司发布的统一的文档模板实行计算机管理。

附件:《项目监理机构报审表》
项目监理机构设立报审表
编号:YT-B11-2 序号:生产单位:
1.项目监理机构编号:由工程管理部填写。

2.项目规模:省网、干线项目、建筑工程项目填写设计文本主要工程量及投资额,本地网等项目在次页的项目台帐表内填写。

项目监理机构项目台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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