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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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林权抵押贷款制约问题及解决对策

丘北县林权抵押贷款制约问题及解决对策

丘北县林权抵押贷款制约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通过对丘北县2009年至2016年期间林权抵押贷款工作的开展状况进行调查,本人以自己的工作经历,从不同角度分析和阐述阻碍林权抵押贷款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规范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完善林权登记管理和服务,有效防范信贷风险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权抵押;制约问题;对策林权抵押贷款是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在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林生产结构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林区林农增效致富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惠民举措,但收效甚微,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善。

1 基本情况丘北县是云南省林业重点县,是全省72个天保工程县之一。

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96.3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2.43%;天保工程二期实施管护346.22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3.38%。

我县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紧紧抓住实施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两大工程机遇,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和“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林业发展思路,不断探索林权综合改革配套机制,促进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2007年6月全面启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2009年通过省州验收,此次林改涉及12个乡(镇)95个村民委1135个村民小组,涉及农户74128户,占全县总农户数93448户的79.3%,确权集体地林地259.7万亩,落实了林业经营主体,全县林权得到明晰,林业产业活力明显增强,造林育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资金、劳力等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林业投资呈现出多样化的格局,加快了森林资源的资产化,为林农致富提供了前提条件,为林业产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2 林权抵押贷款依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09〕170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善金融服务支持林业发展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09〕208号)《云南银行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丘北县林业部门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规范林权抵押贷款操作流程。

林权抵押贷款分析

林权抵押贷款分析

林权抵押贷款分析一、林权抵押贷款的概念与特点二、林权抵押贷款的优势与局限性三、我国林权抵押贷款市场现状四、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五、林权抵押贷款的发展趋势与建议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将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作为抵押物质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并取得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林业资源是有限的自然资源,林权抵押贷款是将林业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并发挥其流动性的一种方式,可以帮助林业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进行融资和拓展经营规模,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林权抵押贷款的优势有:一、拓宽林地经济利用路径,以林地作为抵押物,提高了林地的经济价值和流动性;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三、提高贫困地区的资金来源,加速了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四、推动林业产业升级,改变传统林耕经营模式,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改善了生活条件;五、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发展,降低了农村贷款的风险。

林权抵押贷款的局限性也很明显,主要表现为:一、存在开发成本高昂的现实问题,不同类型的林业资源林权抵押贷款的开发成本不同,需要注重细化不同类型林地的抵押贷款模式;二、林地手续繁琐,需要在政府部门进行相关登记,需要耗费时间和人力成本,同时在林权抵押的过程当中可能会存在不清晰的林权归属问题,从而增加了交易的风险;三、林业资源受限,林权抵押贷款也易受林业政策变化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从而产生不确定性风险。

当前,我国林权抵押贷款市场存在较多的问题。

虽然我国在林地抵押登记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支持,但是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很大的难度。

目前,部分银行在政策落地后积极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工作,但总体来说投入还比较少,还未形成真正的市场规模。

在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除了加强相关法规政策、加大银行金融机构的投入外,还需提高林地抵押物的规范化开发,降低开发成本,提高市场流动性。

林权抵押贷款市场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市场评估风险,二是市场流动性风险,三是市场信用风险。

县域林权质押贷款存在醮问题及政策建议

县域林权质押贷款存在醮问题及政策建议

存在较大的火灾隐患和 面临诸 多 自然灾 害。但 目前林
木 资 产 尚不 能 参 加 保 险 。林 木 生 产 周 期 太 长 .不 可 确 定 的 因 素 比较 多 ,林 业 生 产 还 不 具 备 完 全 抵 御 自然 灾
( )延 长对林业产业发展 的贷款期 限和宽 限期 三 配合林 权制度改革 ,建立面 向林农 的小额贷款扶
突 ,如 某 县 林 业 管 理 部 门要 求 按 评 估 额 的 5 收取 评 %o
建立 严格 的评估责任追究制度 。合 法有效 的登记是保 证 。林权登记部 门必须建立现代化 的计算机登记 网络 , 能够完整记录林木以及林权质押贷款的详细数据。
( )加 大政 策 支 持力 度 二
地方政府 、林业 、税务 等部 门 ,应对开办林权质 押贷 款给予 积极的政策支持 。地方 政府要 根据实 际情 况对 经营贷款项 目、林农林业资源 开发贷款项 目按照 有关 规定 给予贴息 。在税收方 面 ,应将原来分散 的林 业税 收优 惠政 策进行全面整合 ,使 国家对林业产业 的
( ) 县 域 缺 乏 森 林 资 源 资 产 专 业 评 估 机 构 和 人 一

比较 长 .一 般成材需要 7年 以上 ,而贷款 仍 以一年期 为主 .最 长的不超过 3年 ,贷款期 限与林 业生产周期 不 匹配 .既不适 应林业生产发展 的需 要 ,又给林农偿 还贷款带来 了困难 。
( )金融机构参 与面较 小 ,贷 款期 限仍然较 短 五 目前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金融机 构开办 了林权质 押贷款 ,其他银行还在观望 中。林权 质押贷款 主要 用
革 的配套措施 。同时 ,为使贷 款业 务得 以大力推 广 ,
还 需 要 在 地 方 政 府 、林 业 部 门 、金 融 机 构 以 及林 农 之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林权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将其所有或部分林地使用权或所有权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的贷款方式。

与房地产抵押相比,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较大,因为林权具有易逝性、无形性、非标准化和行政干预等特点,容易造成抵押物价值下跌或抵押权受到影响。

本文将探讨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

一、加强林权抵押贷款的尽职调查银行和金融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身份、资质、信用记录等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其所持有的林权的来源、数量、种类、使用状况等情况。

同时,应当对抵押物进行抵押评估,确保其价值与抵押贷款金额相匹配。

如果抵押物价值低于贷款金额,应当适当增加保证金或调整抵押贷款额度,避免出现因抵押物价值下跌而引发的违约风险。

二、控制抵押物使用的风险在林权抵押贷款过程中,借款人仍然保有抵押物的所有、使用权,因此银行和金融机构需要监督抵押物的使用情况,确保其不会因为过度利用或破坏环境而导致抵押物价值下跌。

此外,银行和金融机构还可以通过制定合同规定借款人必须遵守的环保、林业管理等要求,将抵押物的使用风险降到最低。

三、建立风险管理机制为了有效管理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银行和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

这包括制定详细的抵押贷款流程和审批机制,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控制、监测、应对机制,提高对风险的预警能力和应对能力。

同时,银行和金融机构还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内部人员造成的风险。

四、加强监管和政策支持对于林权抵押贷款领域,政府和监管机构要加强监管,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风险,保护银行和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特别是,要规范林权市场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推动林业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制定。

此外,还可以通过降低税收、优惠利率、提供风险垫付等方式,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政策支持,促进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综上所述,林权抵押贷款是一种非常有前景的农业金融形式,但其风险也不可忽视。

银行和金融机构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管理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方法和措施。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林木所有权证书作为抵押物的一种贷款方式。

林权抵押贷款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借贷方式,林权抵押贷款可以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缺乏抵押品的问题,有利于提高农民的融资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由于林权抵押贷款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从林权抵押贷款的概念和特点出发,分析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原因,并探讨如何有效应对林权抵押贷款风险。

一、林权抵押贷款的概念和特点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林木所有权证书作为抵押物的一种贷款方式。

在我国,农村地区林地面积广阔,林木资源丰富,是农民重要的财产。

但由于林木属于特殊的自然资源,市场价格不容易确定,因此在农村地区进行货币贷款时,常常会遇到抵押品不足的问题。

而林权抵押贷款的出现,有效解决了这一问题,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林权抵押贷款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抵押物独特性:林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是林木资源,与土地、房产等一般抵押品有着显著的区别。

林木资源特点是具有自然生命周期,生长周期长,产品的周期性、季节性强等特点。

2. 风险较高:林木资源具有自然因素和市场因素的影响,例如林木资源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火灾、虫害等影响,林木市场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政策法规等多种因素影响。

3. 属于次级债权:由于林木所有权不具备直接转移性,因此林权抵押贷款属于次级债权贷款,银行在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时需要经历更多的程序和风险。

二、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原因1. 自然风险:林木资源易受自然灾害、疾病、虫害等因素影响,一旦林木遭受损失,抵押品的价值就会受到影响,从而增加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2. 市场风险:林木资源的价格受到市场供求关系、政策法规等多种因素影响,价格波动大,抵押品的价值不稳定,增加了银行的信用风险。

3. 技术风险:农民对于林木种植管理经验不足,缺乏科学种植技术,导致林木生长质量不佳,影响抵押品的价值。

林权抵押贷款面临问题及建议

林权抵押贷款面临问题及建议

林权抵押贷款一、林权抵押贷款的重要意义林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和公益事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林业生产经营者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一直是制约我省林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开办林权抵押贷款,对进一步拓宽林业生产经营融资渠道,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优化农村经济结构,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加快我省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省林业厅与省联社积极开展合作,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这既是省林业厅与省联社全面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创新金融服务,提高林业产业经营活力,加快林业发展、盘活林业资源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引导林业扶持政策与信贷资金的有效对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业生产力。

因此,各级林业部门和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支持林业发展的深远意义,按照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增加“三农”贷款、促进农民增收的要求,正确处理好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三农”发展的关系,不断加强金融服务创新,持续增加林业信贷有效投入,切实把我省林权抵押贷款等相关工作做实、做好。

二、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主要困难(一)抵押评估难一是具备评估资质的人员少,专业评估机构少,林权评估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

二是评估机构收费较高,借款申请人难以接受。

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林业评估费用按评估标的额3%-6%的标准收取。

(二)抵押登记难根据《甘肃省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虽然要求完善林权抵押贷款配套体系,但是各地区林业部门林权抵押登记和产权交易服务等配套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

(三)市场流转难从现阶段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林权流转市场仍不完善,林木资产流转体系尚未真正建立,对林权抵押变现时的贷款受偿率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影响林权抵押的实际担保效果,增加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林权抵押贷款的顾虑。

(四)贷款保险难一是保险品种单一。

目前,办理森林资产保险的保险公司很少,且保险范围单一,仅限于火灾,未包含病虫害等其他自然灾害。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林地作为抵押资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林权抵押贷款在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但也面临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有效应对林权抵押贷款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加强林权确权登记工作。

林权确权登记是防范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基础。

要加强对林地的调查和核实,确保核定的权属、面积和位置等信息的准确性,做到林权的清晰明确。

建立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登记制度,加强对林权确权登记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确权登记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

在进行林权抵押贷款前,金融机构应对林地的价值、使用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抵押物的价值和贷款额度,并定期对抵押物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了解抵押物的变化情况。

建立金融机构与农民的良好沟通机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对林地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加强风险分散和控制。

金融机构在进行林权抵押贷款时,应严格控制单个贷款的金额和比例,避免过度集中风险,采取分散投资的方式,降低林权抵押贷款的整体风险。

还应借鉴国际经验,引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担保,减少金融机构和农民之间的信任缺失。

健全违约处置机制。

对于出现违约情况的林权抵押贷款,金融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例如提前清偿、变更担保方式等,尽量减少损失。

建立完善的追偿机制,通过法律手段强化对违约者的处罚,进一步维护金融机构的权益。

应对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要加强对林权确权登记的管理和监督,金融机构要完善风险评估和监测机制,农民要提高自身林地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只有通过各方的积极参与和合作,才能有效应对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保障金融机构和农民的利益。

林权抵押贷款存在什么风险以及应该如何防范

林权抵押贷款存在什么风险以及应该如何防范林权抵押贷款既拓宽了信贷资⾦⽀持“三农”经济的渠道,也为地⽅林农和林业经营者解决了⽣产经营周转资⾦不⾜的困难,有⼒地促进了林业经济的发展。

但由于抵押物的特殊性及相关配套措施的不完善,林权抵押贷款仍存在⼀系列不容忽视的风险。

林权抵押不良贷款案例借款⼈曾某,男,现年47岁,系⼴东省韶关市始兴县⼈,该借款⼈从1998年以来⼀直从事收、放松油⼯作,是始兴县的⼀名松油⼤户。

曾某从2005年开始,先后投资承包了**澄江⾄⾓林场、**澄江旺⾓林场等四个林场,林场⾯积达2万多亩。

2011年7⽉,曾某向**始兴县农村信⽤联社申请贷款300万元,抵押物为**澄江旺⾓林场(7914亩)。

2011年7⽉8⽇,始兴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评估中⼼对该抵押物进⾏评估,评估价值为⼈民币941.82万元。

始兴县联-社根据评估报告,对抵押物进⾏了贷前调查,办理了抵押登记等⼀系列⼯作,于2011年8⽉19⽇发放了贷款300万元,期限5年,抵押率37.16%。

其后,始兴县联-社在进⾏贷后检查时得知,借款⼈取得贷款后,查出⾝患绝症,遂变得不务正业,沉迷赌博,四处举债。

⾄2012年第⼀季度,已经⽆法缴交贷款利息,始兴县联-社将该笔贷款五级分类形态调整为次级。

为确保信贷资⾦安全,始兴县联-社于2012年3⽉31⽇对借款⼈正式起诉,始兴县法院于2012年9⽉30⽇⼀审结束,韶关市中院于2013年2⽉11⽇⼆审结束(⼀审⼆审均为始兴县联-社胜诉),2013年4⽉6⽇该案件在⼴东省⾼院启动再审程序,⾄今案件审理仍未结束。

案例透视林权抵押贷款四类风险风险⼀:贷前调查评估难引致的信⽤和道德风险主要表现:⼀是由于森林资源是⼀种特殊的资源性资产,并且林区⼀般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地⼴⼈稀,给⾦融机构贷前调查⼯作带来了较⼤的困难。

如曾某仅300万元贷款,抵押物却是⾯积达7914亩的林场,要准确地核实抵押物价值难度相当⼤。

容易造成借款⼈利⽤信贷⼈员难以确切了解林地⾯积的漏洞,⼈为扩⼤林地⾯积或提⾼抵押物价值,导致⾦融机构不能合理确定抵押物抵押⽐例,削弱贷款风险缓释能⼒,增⼤贷款潜在信⽤风险。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探究林权抵押贷款是指以林地使用权作为质押物,用于融资或借款的一种方式。

林权抵押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质押物价值下降、林权争议、环境灾害等。

应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

加强林权的权属确权登记。

确权登记是指对林权所有者进行登记,明确其合法权益。

通过确权登记,可以解决林权争议问题,确保贷款人可以合法取得抵押林权。

确权登记还可以提高林权的交易可信度和流动性,降低风险。

建立林地市场价格机制。

林地市场价格的确立,可以使贷款人在抵押贷款过程中有明确的参照标准,降低风险。

可以通过建立林地估价机构,制定公正、透明的估价方法,保障林地估值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林地市场行情的监测和研究,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提供决策参考。

加强林权抵押贷款的监管。

监管部门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监测和评估体系,对贷款人的资质、贷款用途等进行全面的审核。

加强对林权抵押贷款的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减少损失。

监管部门还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并提供相关保障。

加强环境保护和灾害预防工作。

林地作为质押物,其价值是依赖于林木的生长和保护的。

加强林木的管理和保护,减少林木被砍伐、病虫害等情况的发生,对于保护贷款人的利益至关重要。

加强林地的防火、抗震、抗旱等灾害预防措施,减少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损失。

增加保险覆盖面。

可以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质押林地的抵押贷款保险来规避风险。

这样一旦发生林权争议、质押物毁损等情况,贷款人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减少经济损失。

林权抵押贷款风险的应对措施需要从多方面入手,包括加强林权的权属确权登记、建立林地市场价格机制、加强监管、加强环境保护和灾害预防工作,以及增加保险覆盖面等。

只有通过多种手段的综合应对,才能降低林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确保贷款人的利益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遂昌县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遂昌县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通过调查,简述了遂昌县林权抵押贷款现状,分析了该县目前林权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林权抵押贷款;现状;存在问题;对策;浙江遂昌林权抵押贷款是林权所有人将其拥有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行为[1]。

实现林权抵押融资新方式,是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核心内容之一[2]。

遂昌县地处浙江省西南部,是一个“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典型山区县,也是浙江省重点林区县之一。

全县拥有林业用地22.1万hm2,森林蓄积量730万m3,人均林木蓄积量达40 m3,森林覆盖率82.3%,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近两年来,遂昌县开展了林权抵押贷款,此项业务的开展,解决了林区抵押难、贷款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林业投、融资的困难。

1遂昌县林权抵押贷款现状遂昌县在林权制度改革后,全面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破解林业企业和林农贷款难等问题,推动农村信用社开展以林权抵押贷款方式的信贷创新,促进银林共同发展,有效地解决了林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开拓产业投、融资的新渠道,带动关联产业的全面发展,实现了林农、银行、主管部门的多方共赢,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应。

2007年至2010年12月底,全县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3.04亿元,其中小额循环贷款2.14亿元,惠及全县20个乡镇3 960户,林农抵押面积8 400 hm2,其中2010年贷款累放1.82亿元,涉及1 886户。

从而进一步转变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盘活森林资源,实现以林养林,以林营林。

林权抵押贷款的推广,搭建起金融行业与林农、林业部门协作的平台,有效地拓宽了林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推动了农村信贷担保方式的创新,促进了林农林企的发展。

2遂昌县林权抵押贷款实践过程中存在问题2.1林权证登记与实际情况不符,影响林权抵押贷款有些地方的林权证登记较为粗放,地名、四至、林种等项目与事后的林权流转合同不一致,因此不能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有的山林承包者,将全部或部分山林转包给第三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结果造成前任承包方因为林权证与实际拥有的山林不一致而不能贷款,后一任的承包者因没有林权证而无法进行抵押贷款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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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吕燕芸杨艳芬玉溪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
摘要:通过调查,简述了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现状,分析了改市林权抵押贷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对
策。

关键词:抵押贷款现状问题对策
林权抵押贷款是林权所有人将其拥有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和林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借款的行为。

实现林权抵押融资新方式,是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和核心内容之一。

玉溪市林地总面积103.7万h㎡,2006年12月开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止到2008年12月玉溪市完成集体林产权主体改革面积91.3万h㎡,完成率达93.2%。

林改后,91.4万h㎡林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了37万农户手中。

拥有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的农民,一方面,拥有了可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有效资产,破解了农民贷款难抵押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农村不断增长的资金需求为林权抵押贷款发展提供了动力,同时也为金融机构开辟新的业务领域、提升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提供了机遇。

本研究从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实际出发,揭示现象,剖析存在问题,寻找发展阻碍因素,提出建议,以期促进玉溪市林权资产抵押贷款的健康发展。

1、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现状
在抵押贷款方面,美国(Douglas W,2002)、葡萄牙(Calvalho,2001)等国通过对私有林主进行高额补助等财政扶持手段增强私有林
主生产积极性与弥补长周期性生产的损失。

其他一些国家也实行相关优惠贷款政策。

我国对于林权抵押贷款的研究集中于2003年6月25日国务院颁布《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之后,2004年4月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关于《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同年8月华宁县林农杨文斌以自家10h㎡柑橘林地作为农行华宁支行的抵押物,通过华宁县林业局营林站进行资产评估,评估价119万,农行华宁支行给林农杨文斌贷款49万元。

从而拉开了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的序幕。

截止2012年3月底,全市累计林权抵押贷款的农户数达380多户,抵押贷款金额2.4亿元,抵押林地面积6273h㎡。

把森林资源优势转化为资本优势,再把资本优势转化经济优势为目的是林业改革的探索,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并大胆对森林资源资产(以下简称林权)抵押贷款融资进行探索走出了一条即符合广大林农的意愿,也解决了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塑造了一心为林农服务的林业人形象,原来的山民财源少,如今林农富路多,山区农民靠山养山、依山脱贫、靠林致富再也不是梦想。

2、玉溪市林权抵押贷款实践过程中存在问题
2.1金融机构跟创新林业发展不协调
从我市的林权抵押贷款来看存在贷款额度过低只占评估价的不到50%的份额,贷款利率高,贷款期限短(都是在5年期以下)。

我市虽然在华宁县启动了林业小额贴息贷款项目国家按5%的标准给予贴息。

但是,由于国家调控流动资金,不断上调贷款利率,年利率从2009年的5.94%涨到了2011的9.11%。

加之林业的生产周期长,资金需求大,
前期只有投入,后期才有产出是林业的特点,加重农户的负担在所难免。

峨山县呈现借款人为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的农户少,向大户、公司集中的趋势。

元江县、红塔区至今还没有办理过林权抵押贷款的业务。

2.2评估费高,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不规范
我市除新平县外大多县级只有丁级资质的评估权限,因此借款人不得不外聘请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公司实际缺乏林业资源评估能力,且以盈利为目的,以资产价值为标的,评估价与当地市场成交价相距甚远。

评估定值不准确,银行难以甄别抵押林权的真实价值,形成为评估而评估;收费过高无资源评估收费标准等制约。

如峨山县3户法人客户的林权抵押评估就是从北京聘请评估公司来评估的,评估面积1241.7h㎡,评估总价值6909.66万元,贷款金额1800万元,收取评估费20万元。

再如易门县1户法人客户的林权抵押评估就是从省上聘请评估公司来评估,评估面积67h㎡评估总价值636.26万元,贷款金额250万元,收取评估费7万元。

2.3抵押物表现难,缺乏林地林木处置变现的机制
全市林权交易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现有的林权、活立木交易主要依靠各地林业服务中心开展。

玉溪市还缺乏林产品商品市场。

林木采伐管理还未实施公开公示制度,处置需要采伐的林木,需要抵押人办理采伐、运输、销售许可证等,而所抵押的森林资源没有采伐指标,处置变现难将造成贷款“进得去出不来”,“钱到地头死”,贷款风险大,林权抵押贷款难以持续,影响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2.4证、地不符,影响林权抵押贷款
鉴于主体改革的时间紧、任务重、加之抽调的技术力量薄弱,有些地方农户的林权证登记难免发生错误,地名、四至、林种等项目与事后的林权流转合同不一致,因此不能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有的山林承包者,将全部或部分山林转包给第三方,没有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结果造成前任承包方因为林权证与实际拥有的山林不一致而不能贷款,后一任的承包者因没有林权证而无法进行抵押贷款等后果。

2.5林权证登记的权利人与贷款人不一致
由于种种原因,林权证上的权利人往往是父辈,甚至是祖父辈的姓名,他们的年龄很多已超出60周岁,民事行为能力有限,金融系统不允许向该群体发放贷款,子孙却因为不是林权权利人,造成了“有山无证”的事实,因而也不能办理林权抵押贷款。

也有的因为林权证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同音不同字,影响林权抵押贷款的办理。

2.6林权抵押风险难控制
我市没有建立完善的森林资源保险体系,自然灾害、森林火灾、病虫害、盗伐等“天灾人祸”都会使林业资源价值降低和减少,市场行情的波动也会影响林业资源价值。

3、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的对策
3.1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林业产业发展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使林权抵押贷款政策能够让更多的林业生产经营者认识与接受,让农民真正地认识到林地、林木也是生产资料,能带来较好的预期收益。

金融部门延长林权抵押贷款期限;加大林业贴息贷款力度;广大林农要多抵押、少流
转,流转不是目的。

要多用林权证多用贷款来发展生产,避免无序、低价流转而丧失发展的基础条件。

同时要让广大林农进一步了解贷款对象、条件、用途和贷款程序,掌握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以及林权评估与抵押等相关知识,加强用贷、还贷诚信宣传教育工作,为林权抵押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3.2突破林权抵押贷款配套改革的瓶颈,促进金融服务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继续举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人员培训班,认定一批森林资源评估专家,以满足我省开展森林资产评估业务的需要。

培养一批具备从业资格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统一评估标准和规范,降低评估费用,简化评估程序,放宽评估资质和限额,提高县(区)级森林资源调查资质等级。

林业部门将采伐指标向林权抵押贷款人适当倾斜,配合做好抵押物处置变现,在全市建立林木、林地抵押变现的林权流转市场,确保金融部门贷款安全。

3.3规范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提升林权管理的水平
坚持法定程序,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公告、发证的法定程序开展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坚持依法受理、现场勘验、定期公告、健全档案、规范发证;及时为林权所有者,特别是承包经营者办理林权证,对“人证”、“地证”不符的应当及时公示、及时更正。

提升林权管理的水平,加强林权信息录入工作,实现林权数字化和网络化管理。

3.4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撬动各方资金、技术,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
林业产业发展周期长、造林投入大、持续管护抚育要求高,依靠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传统林业发展方式见效慢、效益低,无法稳定提供大宗林产品,难以满足市场和加工需求。

只有加快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把广大林农组织起来,形成靠政策、靠投入、靠科技进行集约经营,通过大力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撬动各方资金、技术,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打造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真正让广大林农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促进我市林权抵押贷款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玉溪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上册)玉溪市林改办2009
[2]云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企[2010]371
[3]云南银行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4月
[4]云南银行业林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04月
[5]玉溪林业—华宁县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经验初探2011第11期
林权抵押贷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吕燕芸, 杨艳芬
作者单位:玉溪市林业管理服务中心
刊名: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英文刊名:ChengShi Jianshe LiLun Yan Jiu
年,卷(期):2012(8)
本文链接:/Periodical_csjsllyj201208487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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