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党员积分管理适用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积分内容党员年度积分由三部分构成:日常行为积分、奖分、扣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日常行为积分基础分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1)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
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度一、党支部积分制度1. 积分方式(1)活动积分: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参加各种党务、公益、文体等活动,按活动的性质、难度、参与人数等情况,对每个党员进行评分。
(2)奖惩积分:党员表现突出或存在违规行为,党支部根据情况进行奖励或惩罚,并给予相应的积分。
2. 积分管理党支部设立积分管理小组,由党支部书记或委员负责,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励(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可享受党支部提供的相关福利,如接受师资培训、参加国内外学习交流等。
4. 积分惩罚(1)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支部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2)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党支部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二、党员积分制度1. 积分内容(1)思想政治思想积分:党员应积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增强思想政治意识。
(2)组织积分:党员要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大会,出席实习党课和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积极参与各种党内民主活动。
(3)工作积分:党员应完成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参与各项社会公益、义务劳动等活动。
(4)业务积分:党员应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所在单位的需要,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2. 积分管理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设立积分管理小组,对党员的积分进行统计、评定、记录和核算。
3. 积分奖惩(1)积分达到一定数量的党员可以获得荣誉称号、奖章等表彰。
(2)积分较高的党员有机会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学习、交流、实践活动。
(3)积分低于一定数量的党员应当接受党组织的批评教育,并采取相关措施加强党性修养。
(4)严重违反党纪的党员,组织应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为深入落实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一、积分对象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
(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
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pide;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1.奖分(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1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加分,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

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三篇第一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定一、积分获取的途径和方式1. 党员应当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任务,并按照规定主动申报个人的工作、学习、居住地社区服务等情况,积极争取干部推荐,获得积分。
2. 党员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党务培训、理论学习、集体讨论等活动,积极参与组织的党务工作并取得优异业绩,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3. 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慈善捐助等公益事业,取得一定社会影响的,按一定规定获得积分奖励。
4. 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按照党员标准获得积分。
5. 党员参与经济建设、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取得重要成果,享有相应积分嘉奖。
二、积分使用和奖励规定1.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提拔、调整职务、申请享受党组织提供的各类培训或学习机会。
2.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国内外参加学习、考察、交流等机会,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3. 党员积分可用于申请表彰、表扬和奖励,党组织将按积分情况评选先进党员、优秀党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4. 党员积分可用于在党组织允许的范围内购买党旗、党徽、党刊等相关物品或参与党组织组织的各类活动。
5. 党员积分可在一定条件下转化为公益积分,用于支持党组织的慈善事业、公益项目,以及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第二篇:2023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积分监督和考核评定一、积分监督机制1. 党员积分使用应当向所在党支部或党组织申报,由党支部或党组织审核和颁发相应证明。
2. 党员积分的获取和使用情况将在党组织内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监督和群众评议。
3. 党员在申报个人情况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党组织可以进行核查和审查。
二、考核评定机制1. 党员积分将作为评定党员先进性和优秀程度的重要指标,用以确定党员的岗位职责、职级晋升和奖惩等。
2. 党员积分评定周期为一年,每年底由党组织进行集体评议和决定,党员积分将作为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评判依据。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根据上级党组织精神,结合0000实际,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特制定本办法。
一、制度范围所有党员适用积分制管理范围。
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推行积分考察制,纳入积分管理范围,但不参与评定等次。
二、积分内容及办法(一)基础分(60分)1.讲政治,有信念(20分)(1)保持政治本色,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存在信仰缺失、有发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有损党的形象言论的,该项不得分。
(5分)(2)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抄写党章不认真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章考试不合格的,该项不得分。
(5分)(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5分)(4)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分)2.讲规矩,有纪律(25分)(1)带头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廉洁自律。
大操大办红白喜事,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5分)(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5分)(3)按时参加党课、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活动;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按时上交思想汇报。
(5分)(4)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分)(5)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5分)3.讲道德,有品行(15)(1)发扬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5分)(2)孝敬父母、爱护子女、邻里友善、互助和谐,群众口碑好。
不尽赡养老人或抚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分)(3)生活健康、生活积极向上,远离赌博、迷信、邪教等。
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该项不得分。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目录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 (1)附件1:中共XXX党员季度积分申请表 (6)附件2:中共XXX党员年度积分管理登记表 (7)附件3: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 (8)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一、积分对象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
(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党员年度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年度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
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年度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加分项目。
(一)积分办法1、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创佳绩(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上述五带头的具体记分标准详见附表:《中共XXX党员量化积分标准表》。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
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1.奖分(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

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评分表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激励党员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推动党组织的工作不断深入开展,我们党支部将采用党员积分制管理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积极的激励和有效的约束提高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党组织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二、管理措施1. 积分来源党员积分的来源包括:按时参加支部党员会议、参加党组织的各项学习、参加举办的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扶和调查工作、参加集体组织的讨论等工作。
2. 积分评定根据党员的工作实际情况和党组织的工作需要,通过积极的激励和有效的约束,对党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积分评定,并按月公示。
各项积分评定细则如下:(1)参加党员会议积1分,担任会议主持人或记录员再加0.5分。
(2)参加支部组织的各项学习、党课等工作,积分数由支部决定。
(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帮扶和调查工作,积1~3分。
(4)组织讨论或撰写征文等工作,积1~2分。
3. 积分激励党员根据每月积累的分数,得到相应的激励,如:(1)积累5分及以上者,支部将发放荣誉证书,表彰其工作表现,同时在评优评先中给予特殊关注。
(2)积累10分及以上者,将被推荐给上级党组织参加中青年干部培训、党建骨干培训等活动,并优先推荐参加与工作相关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3)积累15分及以上者,支部将通报表扬,并推荐其参加全区性党员优秀表彰活动。
三、评分表党员积分评定表姓名:入党时间:月份:当月积分总数:序号工作项目评定标准分值1 参加党员会议每次1分,主持人和记录员再加0.5分 1~1.5分2 党组织学习补课、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每类议程不限次数) 1~5分3 志愿服务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1~3分4 帮扶和调查工作党组织分配的调查或帮扶工作 1~3分5 集体讨论参加党组织组织的座谈、讨论、撰写征文等活动1~2分备注:根据实际情况,各项工作积分数根据支部年度计划、具体情况和特殊工作任务等适当调整,每季度一次。
党员积分管理办法

中共沅陵县妇幼保健院支部委员会党员积分制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党员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党员积分管理适用范围为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年老体弱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在征求本人意见的情况下,可不纳入实施范围。
二、积分内容党员年度积分由三部分构成:日常行为积分、奖分、扣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
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
日常行为积分基础分为100分,包括以下内容:(1)带头学习提高。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提高洞察力和辨别力;带头参加各种主题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定期过党的组织生活,带头执行党组织决议,落实工作部署,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参加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深刻自我剖析,虚心听取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2)带头争创佳绩。
认真学习岗位知识,刻苦钻研专业技能,成为业务工作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结合岗位特点,制定承诺并认真进行践诺;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任劳任怨,不讲条件;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出谋划策,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接受并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尤其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发挥带头作用。
(3)带头服务群众。
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群众立场,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思考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高调查研究、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社区报到活动,带头参加志愿者服务、义务劳动等社会公益性活动,积极与困难群众“结对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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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局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其在气象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我支部党员的实际情况,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将机关党员管理细化为教育培训、义务履行、业务工作开展、承诺奉献等四大项十八小项,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创新加分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具体操作如下:
一、积分办法
(一)党员教育培训(25分)
1.党员积极参与政治理论教育培训,自觉学习政治理论。
(5分)
2.全年参与各级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6次,或不少于总培训次数的80%。
(5分)
3.全年记写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
(5分)
4.全年撰写学习心得或体会文章不少于6篇。
(5分)
5.全年撰写党建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5分)
(二)党员义务履行(25分)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5分)
2.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
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分)
3.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分)
4.密切联系群众,能按照“三项”服务要求,积极为基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善于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遇事同群众商量,能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5分)
5.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奉献精神,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能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5分)
(三)业务工作开展(25分)
1.个人年度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并能积极抓好实施。
(5分)
2.积极参与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
(5分)
3.能按时限高质量完成分管工作或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
(5分)
4.按要求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10分)
(四)党员承诺兑现(25分)
1.党员承诺内容具体实在,切合实际,且有操作性。
(5分)
2.按照承诺事项,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兑现承诺。
(5分)
3.能按月总结并向党组织汇报承诺兑现进展情况,并及时提出新的承诺,确保工作连续性。
(5分)
4.全年承诺兑现率在95%以上,且基层群众反响良好。
(10分)
二、奖、扣分办法
(一)奖分
1.在省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
2.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每次奖2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
(二)扣分
1.日常工作失误的,失误一次扣4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再予以加扣。
2.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失误的,失误一次扣8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再予以加扣。
3.关键工作失误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业务工作项全部积分。
4.工作积极性差、办事拖拉或年度相对工作量极小的,酌情扣分。
5.不严格履行党员义务的,酌情扣分。
6.受到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处理的,或被发现参与赌博、酗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每次扣15-30分,严重的取消其积分资格。
三、评分办法
(一)积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积分办法进行得分。
(二)总积分为积分与奖(扣)分之和。
(三)总积分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优秀;总积分90-100分(含90分)为良好;总积分80-90分(含80分)为一般;总积分80分以下为差。
四、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每半年评定一次,年终总评,考核以总评积分为准。
每次评定结果应在单位党务公开栏内公示。
五、积分运用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与年度的评优树模活动及推荐单位党员后备干部有机结合起来。
在确定年度优秀党员时,以总积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优秀党员为对象,按照分配名额由支部推荐,县机关工委审核,并在机关工委工作会上命名表彰。
在推荐单位党员后备干部时,将由单位党组织出具党员积分情况,经工委审核后,予以推荐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