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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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定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中建三局“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目次1 总则2 组织体系3 职责4 运行控制5 绩效评价6 附则附表一设备进场验收表附表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表附表三塔吊/人货梯/物料提升机安拆令附表四安装告知登记表附表五设备安装后验收表附表六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附表七设备备案使用登记附表八设备维修保养记录附表九塔吊维保用表附表十施工升降机维保用表附表十一物料提升机维保用表附表十二设备升节验收表附表十三设备退场登记表附表十四建筑起重机械拆卸告知表附表十五拆除告知登记表附表十六设备退场登记表附表十七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告知事项资料收集提示表附表十八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事项资料收集提示表1 总则1.0.1为加强集团公司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规范化,保证进入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完好,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防止和减少机械事故的发生,严格管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使用、维修、保养升节、附墙,确保机械设备安全运行,严控安全红线,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制定本管理办法。

1.0.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承建工程中的各类机械设备的管理。

1.0.3机械设备管理除应执行本办法的规定外,尚需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2 组织体系2.0.12.0.2122.0.3 机械设备按以下分级进行管理:1分管生产副总经理为集团公司机械设备管理负责人,统一领导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2安全监督管理部是公司机械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设专职机电专管员,统一负责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的管理,审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程序、签发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令】,对塔吊、人货两用梯、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等机械设备进行验收管理,以及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录入审批管理。

3分公司对应配备专职机械设备管理员,负责管辖范围内机械设备的管理,审核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程序、建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台账,每季度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部,做好分公司所属项目部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信息录入审核,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验收管理。

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项目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项目信息管理是利用信息系统的处理功能,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将工程管理过程中(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所发生的主要信息有序的、及时的、成批存储,以部门间信息交流为中心,以业务工作标准为切入点,采用工作流程和数据后处理技术,解决工程项目从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递、信息处理与共享到决策目标生成等环节的信息化,及时准确地以量化指标,为各级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

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项目信息管理员,使用和维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建立计算机网络,运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信息结构、存储媒介和流程,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第六条项目信息的录入应当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随工程的进展及时整理、录入,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接入企业的计算机虚拟专用网络,实现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网络视频会议以及项目施工信息的自动上报。

第八条公司和分公司机关应设立有关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第二章项目信息管理对象第九条项目公共信息:(一)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二)市场信息(三)自然条件信息第十条工程概况信息(一)工程实体概况(二)场地与环境概况(三)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四)施工合同(五)工程造价计算书第十一条施工信息(一)施工记录信息(二)施工技术资料信息第十二条项目管理信息(一)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二)项目进度控制信息(三)项目质量控制信息(四)项目安全控制信息(五)项目成本控制信息(六)项目现场管理信息(七)项目合同管理信息(八)项目材料管理信息(九)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十)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十一)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十二)项目技术管理信息(十三)项目组织协调信息(十四)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十五)项目考核评价信息第三章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采用基于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的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等过程应当通过项目集成信息系统来完成。

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械设备管理是项目生产要素和施工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好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与动态管理,强化机械综合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合理使用机械,做好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使工程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机械设备来源的两种方式:①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租用的施工机械设备;②分包工程的施工队伍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

第三条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项目与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签订需用设备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应包括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起止日期、月工作台班、台班单价、费用结算、双方责任和其它等有关内容,并经双方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4-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和企业有关规定。

第六条施工项目应建立项目机械设备台帐(附表一),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单机、机组核算,并认真按本办法实施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单位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第七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项目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并按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季度(附表二)、月度(附表三)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计划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及退场时间,并能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施工设备总量、进度控制。

第八条设备选择配置要力求少而精,做到生产上适用,技术性能先进、安全可靠、设备状况稳定、经济合理、能满足施工要求。

第九条设备选型应按实物工程数量、施工条件、技术力量、配置动力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设备配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互换性强的设备。

第三章机械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一条有分管机械设备的领导,有专职(小型工程项目也可设兼职)机械管理员,负责施工项目的机械管理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第四条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局直接经营项目、局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经局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由局审批;其他项目经理部,经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公司(分公司)审批。

第六条各公司(分公司)应按照附件《中建三局项目经理部审批表》的要求填报审批资料,并按照上一条的要求报批。

第七条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分公司)应解除项目经理职务,另行选聘项目经理:项目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项目因管理问题造成工期严重拖延或成本失控;项目在国家、地方政府组织的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在局项目管理综合或专项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引起业主投诉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协调后仍不能满足要求;项目经理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的编制第八条项目经理部一般应设置以下管理岗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综合工长、现场设计师、专业工长、施工员、计划统计员、内业技术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质监员、成本员、试验员、劳资员、测量员、文书等。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岗位人员配备既要做到精干高效,又要满足项目各项业务系统管理的要求。

第十条劳务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30-45人;大型项目为20-30人;中型项目为12-20人;小型项目为5-12人;特小型项目3-5人。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有项目经理、质安人员、财务人员等,定员标准控制在3-10人。

第十二条单独安装、装饰工程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15-25人;大、中型项目为6-10人;小型以下项目3-5人。

第十三条对特大型项目,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其它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上面还有总承包管理项目部的定员标准50-80人。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岗位职责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岗位职责1、受企业委托,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和保养维护质量,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所使用的各类施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吊装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起重机、升降机、压路机等设备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部门1.设备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项目中所有设备的采购、验收、领用、使用、调配、保养维护等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在良好工作状态。

3.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设备档案,对设备信息、购置日期、使用年限、维护记录等进行详细记录。

四、设备采购管理1.设备采购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标、比选,选择合适的设备供应商。

2.设备采购前应当对设备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充分了解,并确保设备符合项目要求。

3.设备采购后应当对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五、设备领用管理1.设备领用应当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领用日期、领用人员等信息。

2.设备领用后应当经过使用人员的合理使用和保养,确保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

3.设备领用后应当按照规定的使用期限进行归还或续借,确保设备的使用安全。

六、设备使用管理1.设备使用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设备。

2.设备使用人员应当负责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设施正常。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进行及时处理。

七、设备保养管理1.设备保养应当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检查、维修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设备保养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质量和效果。

3.设备保养过程中如有需要更换零配件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八、设备维修管理1.设备维修应当由设备管理部门或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确保设备的维修质量。

02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02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三局工程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原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专门制定了这种方法。

《办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门的基本管理原则,划分项目规模的标准,项目经理部门的设立,评估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门的解体以及项目单位的信用和绩效管理。

专案经理。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门是一个一次性组织,负责建筑项目的现场管理。

从项目开始到项目完成,它负责建设和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在项目完成并解决后,它将被解散。

第三条对于小型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经理部门。

对于非常小的项目,可以由公司(分支机构)的法定代表委托项目经理部门进行管理,但是不能削弱其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目的原则; 2.精益求精的原则; 3.业务系统管理原则; 4.灵活性原则; 5.准时制。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管理和技术人才的数据库,并根据项目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和调配工作。

第六条此方法适用于该局下的所有建筑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划分第七条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分为五个层次:超大,大,中,小和特小。

分类标准如下:1.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是超大型项目⑴建造40层以上的房屋;⑵高度超过240米的建筑物或建筑物;⑶建筑面积为的住宅区或建筑物超过200,000平方米;⑷单项合同金额超过1.5亿元的项目;⑸安装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超过3000万元。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但不符合超大型标准的被视为大型项目⑴25层以上的建筑工程;⑵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一建筑面积的住房建设项目30,000平方米以上;⑷单跨30米以上的房屋建设项目;⑸建筑面积为的住宅区或建筑物100,000平方米以上;⑹单项合同金额超过亿元的项目;⑺安装装饰工程单项合同额超过1000万元。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符合大型或以上标准的,属于中型项目⑴12层以上房屋建设项目;⑵高度超过50米的建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一建筑面积的住房建设项目10,000平方米以上;⑷跨度超过21米的房屋建设项目;⑸建筑面积为的住宅区或建筑物50,000平方米以上;⑹单项合同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⑺单项合同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项目经理部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设备的购置与验收1. 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的购置必须经过正规程序,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审批、采购等相关工作。

2. 购置设备前,项目经理部必须进行设备需求评估和选择,并提出合理的购置建议。

3. 购置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保证设备质量和性能达到项目的要求。

4. 设备到货后,项目经理部必须进行验收,包括外观、性能、使用说明等方面的检查,并填写相关验收报告。

三、设备的保养与维修1. 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应按照设备说明书和保养手册的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并建立设备档案。

2. 设备保养和维修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并记录保养和维修的情况,及时修理和更换老化的部件。

3. 设备保养和维修的费用应纳入项目经费中,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四、设备的使用与管理1. 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应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正确使用,禁止超负荷和长时间连续工作,以保证设备的寿命和安全性。

2. 设备周边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和整齐,禁止放置杂物和堆积物,以防影响设备的正常运作。

3. 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有相关操作证书,并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4. 设备使用后,必须进行日常巡检和定期检修,及时发现和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设备的保密性必须得到严格保护,禁止私自带离项目经理部或用于其他不相关的工作。

五、设备报废与更新1. 设备报废必须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禁止私自处理和外借设备。

2. 设备报废前必须进行设备清理和数据清除,防止设备中的敏感数据被泄露。

3. 设备更新应根据项目的需要和技术发展的要求,提出设备更新计划,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更新。

六、设备的安全监管1. 项目经理部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监管制度,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建筑工地零星机械管理办法

建筑工地零星机械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津经理部零星机械使用管理办法2015 年 12 月目录第 1 章总则 (3)第 2 章职责与权限 (3)第 3 章流程管理及要求 (4)第4章零星机械使用管理“十应十不准” (5)第5章附表 (6)第 1 章总则1.1、为了加强经理部零星机械的管理,明确零星机械经理部各层级人员的管理职能,提升经理部零星机械设备管理水平,降低零星机械成本支出,规范零星机械使用前的计划管理、使用过程中的确认监督管理、使用后的过程结算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办法的零星机械设备主要指从市场租赁的汽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装载机、小功率发电机、马路切割机、空压机等设备,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经理部所属各项目。

第 2 章职责与权限2.1、经理部设备负责人职责与权限;依据公司要求及授权管理,结合本管理办法,全面负责对经理部所属项目零星机械的使用的合规性、计划性、过程中及使用完毕后的结算资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通报。

2.2、项目经理职责与权限:全面负责对本项目零星机械的使用计划管理、过程确认监督管理、使用完毕后结算管理进行监督和管控。

2.3、项目商务经理职责与权限:具体负责对项目零星机械设备的目标成本统计、零星机械在使用前进行流程审批、解释指导使用人所进行的施工任务是否属于我司责任范围内或是否可以办理签证以及责任主体费用的扣除、定期对零星机械的结算及使用费用进行监督管控。

2.4、项目生产经理职责与权限:具体负责对项目零星机械使用前的工作任务、数量、工作时间进行进行审批、对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控施工管控及使用人应收集的零星机械管理资料负有领导责任、对零星机械使用后的台班数量和费用进行确认。

2.5、项目机电工长其职责与权限:具体负责按照公司要求及授权管理及经理部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工作,负责零星机械需用总计划的报批、零星机械使用的进退场、签发零星机械使用启用单、对零星机械使用人负责整理的使用申请单及过程确认单进行归档、对零星机械进行使用量和费用进行汇总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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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机械设备管理是项目生产要素和施工过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好工程项目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与动态管理,强化机械综合管理,加强基础管理,合理使用机械,做好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为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效能,使工程项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项目机械设备来源的两种方式:
①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租用的施工机械设备;
②分包工程的施工队伍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

第三条以项目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项目与本企业设备租赁公司(站)签订需用设备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应包括机械设备名称、规格型号、起止日期、月工作台班、台班单价、费用结算、双方责任和其它等有关内容,并经双方单位盖章和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严格执行建设部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33-2001《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4-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和企业有关规定。

第六条施工项目应建立项目机械设备台帐(附表一),对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单机、机组核算,并认真按本办法实施管理。

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单位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
第七条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项目机械设备需用量计划,并按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季度(附表二)、月度(附表三)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计划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及退场时间,并能认真组织实施,做好施工设备总量、进度控制。

第八条设备选择配置要力求少而精,做到生产上适用,技术性能先进、安全可靠、设备状况稳定、经济合理、能满足施工要求。

第九条设备选型应按实物工程数量、施工条件、技术力量、配置动力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第十条设备配备应选择整机性能好、效率高、故障率低、维修方便、互换性强的设备。

第三章机械设备使用管理
第十一条有分管机械设备的领导,有专职(小型工程项目也可设兼职)机械管理员,负责施工项目的机械管理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属专人操作的大型、专用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应按机械设备使用要求,随机配足操作、指挥、维修和司索人员。

第十三条坚持“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每周检查制度,填写机械设备周检记录(附表五)。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机械操作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做好“十字”(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作业,填写机械设备运转(附表六)和交接班记录(附表七);维修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修理;填写机械设备维修(附表八)、保养(附表九)记录,确保机械设备良好正常运转,不得失修、失保、带病作业。

第十五条按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对进场、出场设备做好交接和验收工作。

第十六条设备进场应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停放和安装。

机械设备安放场地应平整、清洁、无障碍物、排水良好,操作棚搭设以及临时施工用电架设和配电装置应符合现场文明施工的要求。

第四章机械设备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中有切实可行的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技术措施,尤其起重机械及现场临时施工用电等要有明确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按原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建设部JGJ34-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规定进行试运转,并填写试验记录,试验合格,办理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

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等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必须按《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大纲》进行自检,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准用证”。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的各种限位开关、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第二十条机械设备旁应悬挂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责任人标
牌。

第二十一条主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持当地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其他机械操作人员也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并建立人员花名册(附表十)。

第二十二条开展机械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1)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上岗安全交底;
(2)坚持机械设备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要求每周至少一次);
(3)有检查整改通知书及整改结果;
(4)均应做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十三条发生机械设备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五章机械设备的成本核算
第二十四条随时掌握了解机械设备完成单位产量、所需动力、配件消耗及运杂费用开支等情况,及时分析设备使用效能。

做好资金预测,以利随时调整施工机械用量,减少费用开支。

第二十五条对运转台班、台时、完成产量、燃油电力消耗等,做好基础资料收集,施工项目按月汇总、按月租计费结算,填写机械设备月租赁结算单(附表四),并对其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分析。

第二十六条采取技术、经济、组织、合同措施保证施工机械设备合理使用,提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用养结合,降低项目的机械使用成本。

第二十七条应提前做好准备,及时组织设备进、出场,做到进场即用,用完早退,减少闲置占用时间。

第六章奖罚
第二十八条奖励
(一)对于机械设备保养好,且在季度被评为红旗设备的操作人员,每次应予以100-300元的奖励。

(二)对于项目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好,在公司级以上检查时,机械设备管理单项得分在90分(百分制)及以上的,每次对项目机械管理员应予以300-500元的奖励。

(三)分公司机械部门、采用技术革新,优化方案等措施,为项目节
省开支、降低成本,项目应对分公司机械部门人员进行奖励。

第二十九条处罚
(一)对于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差,在公司级以上检查时,设备管理单项得分在60分(百分制)及以下的,每次对项目机械管理员应处以300-500元的罚款,对存在问题多的机械设备的机械操作人员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二)对无证操作机械设备(含指挥、维修和司索人员等),每发现一起,罚项目机械管理员30-50元,对无证擅自作业的人员罚100-300元。

(三)对于机械设备上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不灵敏,每发现一起,罚项目机械管理员10-30元,机械设备的机械操作人员10-30元。

(四)项目中发生机械事故(按一般、大事故、重大事故)应及时上报,并应视事故情况,责任大小按《中建三局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分别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若与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或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机械设备台帐;
二机械设备季度需用计划;
三机械设备月度需用计划;
四机械设备月租赁结算单;
五机械设备周检记录;
六机械设备运转记录;
七机械设备交接班记录;
八机械设备维修记录;
九机械设备保养记录;
十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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