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精品 潍坊锦程中学学生社团章程
中学生社团章程

中学生社团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丰富中学生的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综合素养,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设中学生社团。
第二条:中学生社团是在中学校规定的指导下,由中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中学生社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遵循社会主义道德原则,积极开展各项活动。
第四条:中学生社团的活动宗旨是为学校教育服务,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
第五条:中学生社团的运行管理原则是民主、公开、自愿、平等。
第六条:中学生社团的组织形式包括兴趣小组、学术研究团队、志愿者团队等。
第七条:中学生社团由学校指导老师负责指导和管理。
第八条:中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素质和创新能力。
第九条:中学生社团的贡献与成果将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十条:中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由主席、副主席、部长组成。
第十一条:主席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中学生社团的各项活动;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部长负责各自分工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中学生社团可根据需要设立各个分工的部门,如活动策划部、宣传推广部、志愿服务部等。
第十三条:中学生社团每学年开展一次成员大会,由主席和副主席主持。
第十四条:中学生社团每季度开展一次常务会议,主要讨论组织事务和活动安排。
第十五条:中学生社团成立后,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备并更新组织机构。
第三章: 活动规划第十六条:中学生社团每学年至少开展一项大型活动,如主题讲座、文艺演出、社会实践等。
第十七条:中学生社团每学期开展一次集体活动,如户外拓展、智力竞赛等。
第十八条:中学生社团每周开展一次固定活动,如讨论会、学科讲座等。
第十九条:中学生社团可以根据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竞赛和活动。
第二十条:中学生社团可以邀请校外专家或学者进行讲座和指导。
第二十一条:中学生社团应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章: 纪律要求第二十二条:中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遵守社团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社团活动。
中学活动社团规章制度范本

中学活动社团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学社是一个致力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校园社团,旨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传统文化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条国学社的活动宗旨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高学生的文化修养和社会责任感。
第三条国学社遵循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各项公益活动,发挥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四条国学社的工作计划、活动安排和经费使用需遵循社团相关规定,并定期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第五条国学社成员要保持团结、友爱、互助的社团风尚,发扬中华传统文化的优秀品质,共同努力促进社团的发展。
第六条国学社的成员应该具备热爱中华传统文化的意识和素养,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发挥自己的特长和才能,为社团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国学社由指导老师领导,设社长、副社长、秘书和部长等职务,根据社团的活动计划和任务分工,合理组织和协调社团工作。
第八条国学社的指导老师是社团的重要领导和管理者,负责指导和监督社团的日常活动,积极推动社团工作的开展。
第九条国学社设立秘书处,负责社团文件的整理、档案的管理和活动的策划,协助指导老师完成社团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条国学社设立不同的部门,包括宣传部、活动部、培训部等,根据社团的具体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岗位和职责,推动社团活动的多样性和有序发展。
第三章入会条件和退会程序第十一条想要加入国学社的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中华传统文化,具备相关基础知识和技能,积极参与社团活动,自觉遵守社团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学生可以向国学社指导老师提出入会申请,经过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后可以正式加入国学社,并接受社团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三条国学社成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被要求退会:违反社团规章制度,损害社团形象和利益,不参与社团的活动和工作,影响社团正常运转等。
第十四条国学社成员提出退会申请时,需要书面向社长或指导老师提交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经过审核同意后可以退会,并交回社团相关物品和资料。
中学社团规章制度范文

中学社团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社团的管理,规范社团的活动,提升社团成员的素质和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学社团是学生自愿组织的兴趣小组,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的个人能力。
第三条中学社团的成立、管理和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
第四条中学社团的活动应当以学习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供学生自主发展的平台。
第五条中学社团应当遵守学校的组织管理,接受指导和监督,定期报告社团的活动情况和成果。
第六条中学社团的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并且自愿参加社团的活动。
第七条中学社团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素质,负责指导社团的活动和管理。
第二章成立和管理第八条中学社团的成立必须经过学校的批准,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书。
第九条中学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学校的要求,不能有违法、违规、违背社会道德的内容。
第十条中学社团的指导老师应当具备中学教师资格,有一定的社团指导经验。
第十一条中学社团的指导老师应当进行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指导能力和专业素质。
第十二条中学社团的活动场所和器材应当符合学校的要求,保证社团活动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中学社团应当定期进行活动总结和经验交流,并向学校提交社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
第十四条中学社团的指导老师应当根据学校的要求,定期进行社团活动的检查和评估。
第三章活动内容第十五条中学社团的活动内容应当符合社团的定位和方向,注重培养学生的特长和兴趣。
第十六条中学社团的活动应当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十七条中学社团的活动应当遵守社团活动安全规定,确保社团成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中学社团的活动应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造力,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和组织能力。
第十九条中学社团的活动应当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相结合,促进学生的学习和发展。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二十条中学社团的成员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不得有损学校声誉和社会公德的言论。
2015潍坊锦程初级中学阳光体育活动方案

潍坊锦程初级中学“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一、设计思路:近些年来多地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特别是学生的肺活量水平、耐力素质、近视、肥胖等素质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而在校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热情不是很高,体育锻炼的习惯没有养成。
为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根据我校实际,充分利用校园空间大、学生在校时间长、师资力量强的优势,积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旨在鼓励学生走出教室、走向操场、走到阳光下进行体育锻炼,力争通过3年的时间,让每一名学生学会2项以上体育技能,使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得到大幅提升,为终身体育打好基础。
二、目标和原则(一)目标1.改革学校晨练活动,优化课间操和课外活动的时间、空间、形式、内容和结构,丰富学生活动内容,使学生乐于参加,主动的掌握健身的方法并自觉的锻炼,同时培养终生体育的观念。
2.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需要,积极创新,力求以活动励德,以活动辅智,以活动健体,以活动塑美,以活动促劳,促进学生五育全面和谐的发展。
3. 全面提高学校师生的综合素质。
4. 营造沸腾而有序的校园体育氛围。
(二)原则1.教育性原则。
充分发挥大课间活动对学生进行五育教育的功能,重视活动过程的教育。
2.科学性原则。
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
我校从实际出发,采用早操、大课间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形式,合理的安排内容。
3.全体性原则。
师生全员参加,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体健身的目的。
4.实效性原则。
因地制宜,制订可行的方案,不搞不切实际的活动。
三、时间安排1、早操(20分钟):早操主要以跑步的形式进行,每天早晨完成1000米集体跑的锻炼,让学生早晨有一个充足的精神来完成每天的学习。
2、上午大课间(30分钟):大课间主要练习由校园广播操,校园集体舞,军体拳集体演练。
3、下午第四节课(60分钟):下午第四节的活动内容丰富,由踢毽子、跳绳、接力跑、拔河、篮球赛等各种各样的活动。
4、每周二、四大力开展体育类社团活动,提高学生体制和兴趣。
潍坊锦程初中社团考核评价办法

潍坊锦程初中社团考核评价方案为了推进锦程初中学生社团的建设与发展,营造健康向上的成长成才环境,全面展现锦程学子的才智技能,使广大学生在各具特色的社团活动中体验生活,提升素养,拓展思维,现制定本评价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考核内容校级社团考核总分为100分,包括组织建设(20分)、社团工作(40分)、成果展示(40分)三部分。
二、评价方式评价方式采取查看打分、民主评议、评审小组认定等形式。
查看打分主要包括查看材料、查勘现场、查看成果;民主评议包括社团成员评议、教师民主评议等。
三、考核办法(一)组织建设1、机构设置严密,任务分配合理,社员职能清晰。
2、制度建设完善,拥有章程等基本社团制度。
3、社团人员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社员配备合理,队伍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并接受学校监督。
4、有符合社团宗旨和现状的长期规划及近期工作计划。
(二)社团工作质量1、社团日常运作有条理,效果明显,符合社团和社员利益。
2、合理开展符合学校规定及社团宗旨的活动,活动内容丰富、主题健康、形式多样、有特色、有创新,利于社团和社员发展。
3、社团活动开展做到有规划、有总结,保存活动开展的文字、影像资料,并及时上报社团中心。
4、合理利用活动场所,保持活动场所整洁,按照规定值班,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5、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影响,参与对外交流活动,突出社团特色,扩大我校学生社团知名度。
(三)成果展示各社团组织一次活动成果展示,学生社团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各社团的活动质量、活动成果给予评价。
四、奖惩举措1、根据成绩确定10%的社团为“五星级社团”,指导教师确定为一等奖,学生综合素质确定为“优秀”等次。
2、根据成绩确定30%的社团为“四星级社团”,指导教师确定为二等奖。
3、根据成绩确定30%的社团为“三星级社团”,指导教师确定为三等奖。
连续两次“三星级社团”需进行整顿,上交整顿方案,并在下学期开学实施。
4、未评上星级的社团撤销其社团资格,年度注册中不予注册。
精品 潍坊锦程中学班级日常管理考核标准

潍坊锦程中学班级日常管理考核评分标准班级日常管理包括处罚和奖励两部分,以班级为单位每月总评两次,评选出优秀班级,授予“文明班级”称号,挂流动红旗。
一、学习管理考核标准1、自习纪律差,随便出入教室、吵嚷严重,每次扣2分。
2、预备铃响后,故意在校园逗留玩耍者每人次扣1分。
3、不服从学校、老师管教,顶撞师长,影响教学或公共秩序,每人次扣3分。
4、夏季衣衫不整,冬季上课、上操戴帽、手套、围围巾者,每人次扣1分。
二、校园纪律考核标准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1分,旷课一节每人次扣3分。
2、凡带与课业学习无关的物品入校,除没收外每人次扣1分。
3、衣服不整齐,穿拖鞋、戴佩饰,男生留长发,剃光头;女生化妆、涂指甲,染发烫发;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举止不文明现象,除按要求整理整齐外,每人次扣1分。
4、在校内吸烟饮酒、赌博、打扑克下棋、看淫秽书籍者,每人次扣3分。
5、打架斗殴每人次扣5分,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
引来外来人员滋事生非、打架斗殴者,扣10份,并交派出所依法处理。
6、在校内骑车,自行车不在规定地点摆放,每人次扣1分。
7、进游戏厅、网吧等与学生身份不符合场所者每人次扣5分,并通知家长。
8、学生严禁攀爬机动车,严禁骑摩托车,违者每人次扣10分,全校通报批评并通知家长。
9、三餐路上快跑、追逐打闹者,不靠右行走者,每人次扣1分。
10、在教学楼内跑步、追逐打闹、高声叫嚷者,每人次扣1分。
11、无故到楼顶,从窗口倒污水、扔垃圾,每人次扣2分。
12、脚踏墙壁,在墙壁、桌凳上乱写乱画者,故意破坏教学设施和设备者,除按原价加倍赔偿外,每人次扣3分。
13、攀爬学校院墙,到车库、超市后面等隐蔽地方,扣10分。
14、在校内摘花折木,破坏校园美化、绿化者,每人次扣2分,并进行义务植树种花草活动。
15、在教学楼内吃饭、吃零食,每人次扣1分。
16、住校生无假条、无故外出,每人次扣2分。
17、带手机进入校园,扣3分,并通知家长。
三、两操考核标准1、不按时间、要求到达指定地点、解散队伍,队伍不整齐扣3分。
潍坊锦程中学住校规则
潍坊锦程中学住校规则一、入住规定1. 学生入住潍坊锦程中学需要提前办理住宿手续,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
2. 学生必须按照指定时间入住,并在入住时缴纳相关费用。
二、住宿安全1. 学生住宿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安全规定,不得从事任何危险行为。
2. 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如电炉、电热水壶等电器设备必须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关掉。
3. 学生应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如有丢失,学校概不负责。
三、宿舍管理1. 学生宿舍内必须保持整洁,禁止乱堆乱放物品。
2. 学生宿舍内禁止吸烟、饮酒和吸毒等违法行为。
3. 学生宿舍内不得私拉私接电线,严禁乱接乱动电器设备。
4. 学生宿舍内禁止养宠物,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四、作息时间1. 学生应按时入睡,不得熬夜影响正常作息。
2. 学生应按时起床,不得迟到早退。
3. 学生在宿舍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五、宿舍设施1. 学生宿舍内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如床、桌椅、衣柜等,学生应爱护设施,不得随意损坏。
2. 学生应妥善使用公共设施,如洗衣机、淋浴间等,使用完毕后要及时清理干净。
六、宿舍卫生1. 学生应保持宿舍内外的卫生,定期清扫宿舍,保持环境整洁。
2. 学生应定期更换床上用品,保持个人卫生。
七、宿舍考勤1. 学生宿舍会进行定期考勤,学生应按时签到,不得擅自离校。
2. 学生宿舍考勤记录将作为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八、违规处罚1. 学生如有违反住宿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
2. 严重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潍坊锦程中学住校规则的实施旨在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心。
学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宿舍秩序,为个人发展和集体建设做出贡献。
社团建设情况
潍坊锦程中学社团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优化育人模式,进一步推动我校社团健康发展,我校本学期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学生社团活动,让学生社团活动成为充实业余生活,培养个性特长,提升素质素养,建设校园文化的有效载体,从而达到了培养创新实践人才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的。
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校社团工作做简单总结:一、社团理念:坚持立德树人,以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理念为指导,坚持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有利于推动学校特色内涵发展、有利于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原则,以实践为途径,引导广大中学生积极参与满足其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的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使社团真正成为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服务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平台。
二、工作思路:按照“加强引导、规范管理、重点扶植、打造精品”的工作思路,整合资源,发展学生社团,开展多彩活动,提升学生素质。
积极探索学生社团建设规范化、系统化、课程化、品牌化之路,力争用3—5年的时间,打造一批主题鲜明、管理规范、活动常态、富有特色、影响广泛的品牌社团。
以学生社团建设为切入点,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努力构筑学生素质拓展的精彩舞台,为学生全面而个性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
三、社团建设情况:我校学生社团活动遵循“兴趣与个性特长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建立学生自主管理、教师下团指导、逐步形成特色的机制,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初步建立29 个学生社团,所有社团利用周二、周四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引导各社团因地制宜的开展活动,社团活动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活动的设计兼具育人、益智、趣味,能培养学生多方面的素质,学生在活动中受益非浅,社团活动蓬勃开展,吸引了广大同学的积极参加,丰富了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得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学校要积极通过优秀社团评比、元旦文艺汇演、社团成果展、社会实践活动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活跃社团活动,扩大社团在学生中的影响,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氛围、注入活力,不断增强学生社团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生命力。
中学学生社团规章制度
中学学生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组织学生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领导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中学学生社团是学校为满足学生个性特长发展需求,组织学生参与各种社团活动的组织形式。
学生社团是学校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积累经验,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学生社团的建设宗旨是:团结协作,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特长和创造力,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为学校创造和谐、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范围包括文艺、科技、体育、志愿服务等方面,组织各类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求。
第五条学生社团活动以自愿参与为原则,倡导多元化、自主化、平等化的社团建设理念,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
第六条学生社团活动应当遵守学校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得损害他人和学校的利益。
第七条学生社团应当自觉接受学校监督,定期向学校管理部门报告活动情况,接受组织指导和评估,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第八条学生社团活动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严重的社团,学校有权予以解散。
第二章学生社团组建及管理第九条学生社团的组建应当符合学校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核社团的名称、宗旨、章程等,确保社团建设目标明确、合法合规。
第十条学生社团应当按照学校管理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定期召开例会,制定和实施年度活动计划,积极开展社团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负责人应当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遵守社团章程,尊重社团成员的意见,团结协作,推动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应当加强对成员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自觉履行社团义务,维护社团的形象和声誉,树立良好的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当定期向学校管理部门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社团活动安全有效。
中学学生社团章程
中学学生社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本社团的名称为“中学学生社团”。
第二条目的中学学生社团的目的是为中学生提供一个展示、交流和发展兴趣爱好的平台,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长,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领导能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成立时间和地点中学学生社团成立于2021年9月1日,活动地点为学校指定的场地。
第四条成员资格1.本社团的成员为在校中学生,年级不限。
2.成员需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积极参加社团活动,发扬社团精神。
第五条组织形式1.社团由指导老师指导,并具有社团负责人、副负责人和普通成员。
2.每个社团成员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在社团内享有言论自由和表达意见的权利。
第六条组织结构1.社团负责人负责社团的日常运作和活动组织,并代表社团与学校、其他社团进行交流合作。
2.副负责人协助社团负责人工作,并在负责人无法履职时代理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和职责1.社团负责人由社团成员中投票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社团负责人有权决定社团的日常活动安排和具体事务,并负责组织和推进社团的发展。
第八条副负责人的产生和职责1.副负责人由社团成员投票产生,任期为一学年。
2.副负责人负责协助社团负责人的工作,并在负责人无法履职时代理社团负责人的职责。
第九条普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普通成员有权参与社团活动,并享有平等的权利。
2.普通成员须积极参与社团活动,遵守社团章程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社团活动的组织和安排1.社团负责人和副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安排社团活动,确保活动的质量和顺利进行。
2.社团活动应有明确的目标和计划,充分发挥成员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第十一条社团财务管理1.社团负责人负责社团的财务管理,并做好财务报账和审核工作。
2.社团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拨款、捐赠和其他合法渠道。
第十二条社团活动记录与总结1.社团负责人和副负责人应及时记录社团的活动内容、进展和成果。
2.社团活动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和分享,以便学习经验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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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锦程中学学生社团章程(修订稿)
一、总则:1、潍坊锦程中学学生社团是本校学生自愿组织的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思想教育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以进行自我学习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自我管理能力、活跃校园文化气氛为宗旨的群众性团体,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妨碍其正常的社团活动。
2、凡学校内由学生发起、组织和参加的各类协会、学会、研究会、联谊会和促进会及俱乐部等学生自治组织,均属学生社团。
3、学校学生社团隶属校政教处管理。
4、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权利。
5、学生社团不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6、倡导各学生社团加强校内和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
二、社团申请成立的程序:1、社团发起人在五人以上,起始会员人数在10人以上,成立临时筹备小组,由社团临时负责人向校政教处提交下列书面申请材料:⑴《潍坊锦程中学学生社团登记申请表》;⑵社团的章程、简介;⑶社团指导教师名单。
以幻灯片形式说明。
2、经年级初步审定,提交学校政教处社团部对《社团登记申请表》的内容进行审核,组织可行性论证,并签署意见。
三、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冠以校名和“学生”字样的名称;2、宗旨;3、经费来源;4、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领导机构职权范围;5、会员的权利和义务;6、活动内容和活动方向7、安全等其他必要的事项。
四、学生社团的管理: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社团活动与管理走向制度化、正规化,社团工作能够稳定、协调、持续的向前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社团负责人(部长、副部长)的要求:1、社团负责人的能力和人品是社团凝聚力的关键,因此要求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以下一些基本的素质:(1)对工作有热情、有兴趣。
(2)有长远眼光,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交活动能力。
(3)社团负责人之间能够团结合作,相互促进。
(4)社团负责人要有较高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5)社团负责人要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并且要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2、社团负责人工作不积极、态度不端正的可由社团组织在社团内部进行撤换,选拔新负责人,并报政教处。
3、社团负责人工作中出现失误的,予以一定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撤消职务。
(二)、社团成员及机构设置:1、每个社团聘请经验丰富、并有一定特长的指导老师对社团活动进行指导。
2、社团需设社长1名,副社长1-2名(视各社团实际情况而定),另外按照成员数量、活动需要各社团可设各活动小组组长若干名。
3、由指导老师及社长、副社长负责,根据《潍坊锦程中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制定本社团活动章程,并上交校政教处社备案。
4、社团应吸收真正有兴趣的同学参加,每学期要对社团成员进行重新登记,要保证社团人员的真实性。
(三)、社团的管理方式:1、指导老师:(1)在开学初向政教处递交一份学期工作计划,按要求认真完成活动内容。
(2)协调社团内外一切相关事宜,引导社团负责人管理好社团。
2、各社团按照《社团活动申请表》规定在指定场所、指定活动时间进行活动。
如临时改变活动场所、活动时间的应提前上报学校政教处,以便协调。
3、社团社长:(1)认真做好社团活动情况记载,上交校政教处。
(2)及时收集本社团活动照片,反映本社团活动特色,便于学校政教处的管理,建立社团活动档案。
(3)负责安排社团活动场所卫生,要求每次活动结束后认真打扫活动场所,整理活动场所有关设备,做到整洁有序。
4、服从校政教处的管理,政教处定期对各社团活动开展情况,指导老师、社员到位情况及活动场所进行检查监督。
5、政教处成立社团部,专人负责。
对各社团组织机构的建立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管理并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四)、社团活动内容的规定:1、能够很好的配合第一课堂的学习,各社团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有意义、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
本着满足广大同学的原则,开展一些小型多样的活动,切忌活动过大而组织不严造成活动的失败,影响社团整体形象。
2、避免盲目跟从,不能随热点一哄而起,又随热点一同消失。
要保证活动的长期性、稳定性,保证活动的质和
量。
3、可开展一定的竞赛,以及必要的讲座与培训。
4、各社团之间应加强联系,避免活动时间、场地的冲突,应密切配合校政教处办公室的各项活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如遇冲突,由校政教处社团部进行协调。
5、社团活动不能脱离广大社团成员,不能仅仅凭几个骨干作为活动主体,而是要调动全体社团成员的积极性,真正为广大成员服务。
6、社团邀请校外人士到学校进行社会政治、学术交流等活动或外出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需经校政教处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奖惩制度:1、开展竞争,奖惩分明,每学期末进行期末总评,每年的一、六月份对各社团进行学期与年度评比,评选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指导老师”"优秀社团负责人"、"先进社团个人"。
具体评选要求如下:(1)"优秀社团" 由各社团负责人、校政教处社团部全体成员及各社团成员代表按照社团总数的10%评选产生。
(2)"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由各社团负责人、校政教处社团部全体成员及各社团成员代表按照社团指导老师总数的10%评选产生。
(3)"优秀社团负责人" 由各社团负责人、校政教处社团部全体成员及各社团成员代表按照社团负责人总数的20%-30%评选产生;
(4)"先进社团个人"由各社团按照社团成员总数的5%的名额在社团内部进行公开评选。
2、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中出现失误的社团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与处罚。
3、对不认真参加活动的社团成员视情节轻重也给予相应的处罚:(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社团活动者,应履行正常的请假手续,于活动前一天向所在社团的指导老师递交假条,经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活动。
(不正当理由不得请假)(2)无故缺席活动三次以上者(包括三次)或者多次请假的,作自动退出社团处理,并在社团内部进行通报批评。
(六)、社团经费的筹集与管理:1、学生社团对学生个人活动所需器材或活动经费主要由社团自备,校政教处以资助的形式进行。
2、由学生社团承办的全校性的学生活动经费、活动场所、设备及指导老师所需教材经费,统一上报校政教处由
校政教处向学校申请。
3、校政教处办公室、社团部直接管理和审核各社团的活动经费、活动场所、设备及指导老师所需教材经费,建立社团财产档案以便对社团活动进行协调和监督。
(六)社团的解散
1、社团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校社团部予以解散该社团:(1)连续3周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瘫痪者;(2)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者;(3)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者;(4)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不进行社团注册者;(5)出现其他应予解散情形者。
2、社团解散时,应及时向校社部申请注销。
3、社团解散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再以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潍坊锦程中学校政教处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