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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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填报说明

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申报表》填报说明(注:该材料供各学校提取有关数据时必须参考使用)一、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基本情况(表Ⅰ)1.“自然情况”和“经济情况”按评估前一年国家(地方)统计部门正式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填写。

其他数据按最新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写。

2.“人口总数”和“农业人口数”按常住人口统计,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L5、L6、L7、L8列数字保留个位。

3.一贯制学校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4.小学教学班数、在校学生数、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中,包括一贯制学校中的小学部、教学点;初中班数、学生数、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中,包括一贯制学校中的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二、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Ⅱ-1/2)1.表(Ⅱ-1/2)表头需按省级实施办法中规定,具体列出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的主要评估指标,重点是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配置方面的指标,所列指标不超过十项。

2.表(Ⅱ-2)中“该校综合评估是否达标”列,达标的填“1”,不达标的不填。

3.表(Ⅱ-2)中如某学校的某项指标值不达标,请将该指标值所在格,用深色背景做标志。

4.表(Ⅱ-1/2)小学包括普通小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初中包括独立初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每所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单独一行填写。

每所一贯制学校和每所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单独一行填写。

5.表(Ⅱ-1/2)小学和初中均不包括民办(私立)学校,不包括省(市)直属、高校附属、企业办学等各类办学主体非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学校;不包括小学教学点。

三、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表Ⅲ)本表所填数据(除差异系数外)均可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提取相关数据计算得出,独立设置的小学数据在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独立设置的初中、完全中学数据在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数据在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章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
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是对各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的依据和指导,是推动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评估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标准,以便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各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从教育资源配置方面建立评估标准。

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是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

评估标准应包括教育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和配置公平性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学校、教师、教材、教育设施等资源的均衡配置。

其次,评估标准还应涉及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方面的指标。

教育质量是衡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标志,评估标准应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教学质量、师资队伍素质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义务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均衡发展。

此外,评估标准还应考虑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机会的均等性。

评估标准应包括学生的入学率、留学率、辍学率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机会。

最后,评估标准还应考虑教育管理和政策支持方面的指标。

评估标准应包括教育管理的科学性、政策支持的有效性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教育管理和政策支持的均衡发展。

综上所述,义务教育均衡县评估标准应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和受教育机会、教育管理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指标,以确保各地区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根据这些评估标准,促进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全体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最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资料

最新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资料
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政府保障程度评估
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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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
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全国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评估标准。

第二条本评估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县(市、区),旨在评估各地县(市、区)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情况。

第三条评估标准主要包括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保障、教育公平和教育管理四个方面。

第二章教育资源配置第四条教育资源配置要合理,包括师资、教育设施、教育经费和教育用品等。

第五条师资配置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包括教师数量、师资素质和师生比例等。

第六条教育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需要,包括教室、实验室、图书馆、运动场地和宿舍等。

第七条教育经费要保障合理,包括教育经费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第八条教育用品要充足,包括教学教材、实验器材、辅助教具和计算机设备等。

第三章教育质量保障第九条教育质量保障要全面,包括学生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等。

第十条学生学业水平要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要求,包括学科成绩、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等。

第十一条学生身心健康要得到有效保障,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能力等。

第十二条学生综合素质要全面提升,包括艺术教育、体育教育和社会实践等。

第四章教育公平第十三条教育公平要体现在教育机会均等和教育机会均衡上。

第十四条教育机会要均等,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等。

第十五条教育机会要均衡,包括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学校差距等。

第五章教育管理第十六条教育管理要规范和有效,包括教育规划、课程设置和考核评价等。

第十七条教育规划要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包括教育发展规划和教育改革规划等。

第十八条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包括学科设置、选修课程和综合实践等。

第十九条考核评价要科学公正,包括学业考核、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等。

第六章附件本评估标准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1至附件5.附件 1:教育资源配置评估表附件 2:教育质量保障评估表附件 3:教育公平评估表附件 4:教育管理评估表附件 5:其他相关附件附件 6: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详细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内容、实施和监督等方面的内容。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1.教育发展情况评估1.1 基础设施建设评估a. 学校数量与分布评估b. 学校硬件条件评估c. 学校软件条件评估1.2 教学质量评估a. 教师队伍评估b. 教师培训与发展评估c. 教学资源评估1.3 学生学习环境评估a. 学生人数与班额评估b. 学生教育资源利用评估c. 学生安全与健康评估2.教育公平评估2.1 学校招生机制评估a. 招生政策评估b. 招生程序评估c. 学校录取方式评估2.2 教育资源分配评估a. 资源分配政策评估b. 资源投入与使用评估c. 资源公开透明度评估2.3 学生平等机会评估a. 学生入学机会评估b. 学生教育机会评估c. 学生发展空间评估3.教育改革创新评估3.1 教育改革政策评估a. 教育改革目标评估b. 教育改革措施评估c. 教育改革成效评估3.2 教育创新实践评估a. 学校教育模式评估b. 教学方法与手段评估c. 教育信息化评估4.评估结果分析与总结4.1 评估数据分析4.2 评估结果解读4.3 存在问题与改进建议5.附件附件1: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报告附件2:教师队伍情况报告附件3:学生学习环境评估报告附件4:学校招生机制评估报告附件5:教育资源分配评估报告附件6:学生平等机会评估报告附件7:教育改革创新评估报告6.法律名词及注释6.1 义务教育: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受到法律保障的全体公民接受的最基本的教育阶段。

6.2 优质教育:具有良好教育水平和质量,能够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的教育。

6.3 均衡发展:保证不同地区、不同学校、不同群体的教育资源平等、公平、有序地分配和利用。

6.4 评估标准:用来评价教育质量和效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的准则和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

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评估标准[正文]评估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学校基本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学生素质发展、家校合作、教育资源配置、教育管理等。

一、学校基本建设1.1 校舍面积及设施:校舍建筑面积符合规定标准,各项设施齐全,且保持完好。

1.2 环境卫生:学校周边环境整洁,校园内卫生管理良好。

1.3 安全设施:学校配备完备的安全设施,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1.4 学校功能完善:学校设有图书馆、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功能室,并正常使用。

1.5 校园美化及文化活动:校园环境美化工作有效开展,并开展丰富多样的文化活动。

二、教师队伍建设2.1 教师配备及师资力量:学校教师编制齐全,具备相应专业及教学能力。

2.2 教师队伍稳定性:教师流动率低,有稳定的教师队伍。

2.3 师德师风:教师具备高尚的师德,严守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2.4 培训与发展:学校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教育教学质量3.1 教学质量评估:学校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监控教学质量。

3.2 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计划按时执行,并能满足学生需求。

3.3 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校教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3.4 课程设置:学校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符合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

四、学生素质发展4.1 学习态度及习惯:学生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习惯,积极主动学习。

4.2 综合素质评价: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全面了解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等方面的发展情况。

4.3 心理健康教育:学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和辅导服务。

4.4 兴趣特长培养: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特长,开展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

五、家校合作5.1 家庭教育指导:学校定期组织家长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5.2 家校沟通渠道:学校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建立有效的家校沟通渠道。

5.3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活动:学校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各类活动。

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实施方案

创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实施方案一、前言义务教育是一个国家智力和文化事业中至为重要的一环,也是国家基础教育体系的核心。

实现全民受教育是促进一国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的重要基础,义务教育发展至关重要。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是指国家实施义务教育发展与均衡化的政策,要求全国各地区努力争取实现所有县(区)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为全体学生提供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教育服务。

为了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本文将深入分析义务教育发展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制定出针对性强的实施方案,实现全面提升义务教育水平,为国家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问题分析近年来,随着国家意识形态的转变,义务教育面临的问题也逐渐凸显。

首先是义务教育资源的不均衡,许多地区由于地域、经济、社会等原因,无法提供优质、均衡的教育资源,形成了明显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使得贫困地区的学生往往无法享受优质和均衡的教育资源。

其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稳定,尤其是一些农村地区的义务教育教师素质、人员流动问题等导致了农村地区的教育教学质量较低。

此外,义务教育教学管理的问题依然显著,义务教育在人才培养、课程设置、管理运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治理不力、制度不完善等也严重制约了义务教育的发展。

三、实施方案3.1优化中小学教育资源配置体系一个合理的资源配置体系是均衡教育发展的基础和前提。

$^{[1]}$不同地区、不同群体之间教育资源的相对均衡和区域教育的协同发展,需要在人口、地理、经济等方面加强资源整合,优化教育资源的配置。

在资源配置上,大力发展优质教育资源并向贫困地区倾斜,同时加强城市和农村间、东部和西部等地区、校际间、班级间等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3.2 建立教师培训机制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任务。

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建立教师培训机制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建立全面、高效、科学的教育培训机制,使教育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的提升成为可能。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义务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中的基础,也是全民族素质提升的重要环节。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指通过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教育服务体系,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实现区域和学校之间的均衡发展。

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战略,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任务目标:到2025年,全县基本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小学教育全面提升,师资力量全面加强,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高,教育公平效果明显,教育水平在全国同类县中达到中上水平。

任务:1. 提高教育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保障每个学生接受公平而均衡的教育。

2. 加强学校办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推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3.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师道德规范建设,提升教师职业发展水平。

4. 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协作共育,形成教育共同体。

5. 加强特殊教育工作,促进每个学生得到平等参与和优质教育。

6. 深入推进教育公平,加强农村教育的发展,解决艰苦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

三、实施过程1. 提升教育资源配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1)调整学校布局,合理划分校区,确保每个学生就近入学。

(2)优化教育经费使用,增加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水平。

(3)加强教育设施建设,改善学校硬件条件,提升学习环境品质。

2. 加强学校办学质量的监督与评估(1)建立健全评估机制,定期对学校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2)设立奖惩机制,激励学校争创优质教育品牌,提高办学质量。

(3)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推广优秀教育教学经验。

3. 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师道德规范建设(1)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

(2)完善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提高教师职业发展水平。

(3)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4. 加强学校与家庭、社会的协作共育(1)建立健全家校合作机制,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应知应会内容

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应知应会内容基础数据部分1.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18㎡,初中生均占地面积不低于23㎡。

2.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4.5㎡。

初中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

3.有平整、适用的操场。

小学生均活动面积不低于4㎡(含风雨操场);初中有不低于300米环形跑道及100米直道的田径场(老城区学校环形跑道最少不低于200米)。

4. 教学仪器设备齐全。

学校教育装备高于《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Ⅱ类)》。

5.有图书资料及阅览室。

生均藏书量小学不少于20册、初中不少于30册。

6.小学科学实验室至少1个;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至少各1个。

7. 有计算机网络教室。

每百名学生不少于10台计算机。

有音乐教室,初中有钢琴,小学有钢琴或电钢琴,均要配有音响设备、乐器等。

有美术教室及教学器材、体育器材室及教学器材。

音体美教学器材和设施能满足教学和体艺活动需要。

8.学校办学规模适度,与办学条件相适应。

原则上小学、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生源30%以上的学校,班额可适度放宽(10人以内)。

9.教职工配备不低于省定编制标准,师生比小学不低于1:21,初中不低于1:16。

10.教师学科结构能满足开齐开足规定课程教育教学需要。

11.专任教师均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比例适宜。

小学、初中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不低于70%和60%。

每所学校都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

12. 配备安保人员,安全设施齐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健全。

13.食堂卫生并满足师生就餐需要,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

14.厕所能满足学生课间如厕的需要,并有水冲设施。

15.寄宿生宿舍安全、卫生、够用,住宿及消防、报警设施齐全。

每生一张床。

16.全面落实《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岗位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到位。

有较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17.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择校生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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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
申报表填报说明
一、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基本情况(表Ⅰ)
1.“自然情况”和“经济情况”按评估前一年国家(地方)统计部门正式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填写。

其他数据按最新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填写。

2.“人口总数”和“农业人口数”按常住人口统计,数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L5、L6、L7、L8列数字保留个位。

3.一贯制学校包括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4.小学教学班数、在校学生数、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中,包括一贯制学校中的小学部、教学点;初中班数、学生数、教职工数和专任教师数中,包括一贯制学校中的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二、小学、初中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Ⅱ-1/2)
1.表(Ⅱ-1/2)表头需按省级实施办法中规定,具体列出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的主要评估指标,重点是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各项资源配置方面的指标,所列指标不超过十项。

2.表(Ⅱ-2)中“该校综合评估是否达标”列,达标的填“1”,不达标的不填。

3.表(Ⅱ-2)中如某学校的某项指标值不达标,请将该指标值所在格,用深色背景做标志。

4.表(Ⅱ-1/2)小学包括普通小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初中包括独立初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

每所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单独一行填写。

每所一贯制学校和每所完全中学的初中部单独一行填写。

5.表(Ⅱ-1/2)小学和初中均不包括民办(私立)学校,不包括省(市)直属、高校附属、企业办学等各类办学主体非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学校;不包括小学教学点。

三、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表Ⅲ)
本表所填数据(除差异系数外)均可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提取相关数据计算得出,独立设置的小学数据在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小学),独立设置的初中、完全中学数据在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数据在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在填写每所学校数据时务必根据学校类型和填报说明,在相应的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提取。

1. 学生
指标说明:具有学籍并在本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

数据提取来源:小学(包括独立设置的小学、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下同)学生数据提取来源为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312小学学生数”表,[行01,列4]。

初中(包括独立设置的初中、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完全中学的初中部,下同)学生数据提取来源为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313初中学生数”表,[行01,列3]。

2.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指标说明:学校中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微机室、语音室面积之和。

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512中小学校舍情况”表,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减去体育馆面积,[行04,列1]-[行10,列1]。

3.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指标说明:学校中的体育馆面积和运动场地面积之和,运动场地面积指学校专门用于室外体育运动并有相应设施所占用的土地面积。

数据提取来源:体育馆面积在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512中小学校舍情况”表,[行10,列1];运动场地面积在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行01,列3]。

4. 教学仪器设备值
指标说明:学校固定资产中用于教学、实验等仪器设备的资产值。

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行01,列9]。

5.计算机台数
指标说明:计入学校固定资产的用于教学用的个人台式、笔记本计算机。

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行01,列6]。

6. 图书册数
指标说明:学校图书馆及资料室拥有的正式出版书籍。

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522中小学占地面积及其他办学条件”表,[行01,列4]。

7. 师生比
指标说明:“师”指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专职从事小学教学工作的人员。

小学专任教师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422中小学教职工”表, [行01,列1]。

初中专任教师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422中小学专任教师分专业技术职务、分年龄”表, [行10,列1]。

8.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指标说明:专任教师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教师。

小学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423小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表, [行04,列1]+ [行05,列1] +[行06,列1]。

初中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424中学专任教师分课程、分学历”表, [行05,列1] +[行06,列1]。

9.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
指标说明:小学具有小学高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初中具有中学一级和中学高级职称的教师。

小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422中小学专任教师分专业技术职务、分年龄”表,[行04,列1]+[行05,列1]。

初中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据提取来源: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的“基础基422中小学专任教师分专业技术职务、分年龄”表, [行14,列1]+ [行13,列1]。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体育运动场馆面积、教学仪器设备值、计算机台数和图书册数等五项指标,独立设置的小学、初中可直接根据上述说明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提取数据。

九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1:1.1”的比例对五项指标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小学、初中数据。

完全中学,需根据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2”的比例对五项指标进行拆分,将其初中部占有部分作为单独一所初中学校数据。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需根据小学、初中、高中各自规模,按照“一个小学生:一个初中生:一个高中生=1:1.1:1.32”的比例对五项指标进行拆分,将其小学部、初中部占有部分分别作为小学、初中数据。

10.差异系数计算方法
差异系数也叫变异系数或离散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并将学校规模对均衡程度的影响作为调节因素。

其计算公式表示为:
,CV为差异系数,S为标准差,为全县平均数。

式中,,表示区县均衡指标体系中第i个学校(初中或小学)某个指标值,,为该指标第i个学校的原始值,为第i个学校(初中或小学)的在校生数;表示该指标的区县平均值,其中,为区县内所有初中(或小学)学校的在校生数,。

四、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表Ⅵ-1/2)
1.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指标不同,如已经包括了国家规定的指标,可直接采用地方评估指标的表格。

2.如省级实施办法中在四项一级指标之外规定了其他一级指标,可相应增加行,或者制作续表;并标明各项一级指标的权重。

3.所有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
残疾儿童少年在校学生数
=————————————×100%
残疾儿童少年人口总数
——残疾是指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

——残疾儿童、少年学龄段按有关规定划分。

——残疾儿童、少年在校生数是指在普通学校和特殊学校(班)上学的学生数。

5.生师比
在校生总数
=———————
专任教师数
6.小学巩固率:
当年小学毕业生数
=————————————×100%
5(6)年前小学招生数
其中:小学学制为5年制的县,分母使用5年前的小学招生数;小学学制为6年制的县,分母使用6年前的小学招生数。

正在进行学制转制的县,分母使用相应各种学制的班级在5(6)年前招生时的学生人数。

7.初中巩固率
当年初中毕业生数
=————————————×100%
3(4)年前初中招生数
其中:初中学制为3年制的县,分母使用3年前的小学招生数;初中学制为4年制的县,分母使用4年前的小学招生数。

正在进行学制转制的县,分母使用相应各种学制的班级在3(4)年前招生时的学生人数。

8.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
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及以上人数
=——————————————―――――×100%
小学、初中学生总数
六、教育经费情况(表Ⅴ)
1.表(Ⅴ)所列各项均按省级评估前推四年(财政年度)填报。

如2012年评估,前四年分别为2008、2009、2010、2011年。

2.各指标数据严格以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中有关数据为准。

所有数据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3.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
小学(初中)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支出
=——————————————————
小学(初中)学生数
学生数以全国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中的计算方法为准。

4.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
小学(初中)预算内公用经费支出
=—————————————-—
小学(初中)学生数
学生数以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中的计算方法为准。

5.教职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教职工年人均工资
教职工工资支出总数
=————————————
教职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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