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监理主要人员考勤办法(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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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监理考勤制度

建筑工地监理考勤制度

建筑工地监理考勤制度
我们要明确的是,此份考勤制度旨在规范监理人员的出勤行为,保证他们在施工现场的有效工作时间,从而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一、考勤时间设定:
1.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 加班:根据项目需要,需进行加班的情况,应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得到批准。

二、考勤方式:
1. 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打卡,每日上下班各打一次;
2.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电子考勤系统,需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备案。

三、请假规定:
1. 病假: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提供医院证明并向上级领导请假;
2. 事假:因私事不能正常工作,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得到批准;
3. 年假: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四、迟到早退处理:
1. 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的,视为旷工处理;
2. 连续三次迟到或早退的,将给予书面警告;
3. 累计五次迟到或早退的,将给予罚款处理。

五、无故缺勤处理:
1. 无故缺勤一天的,给予书面警告;
2. 无故缺勤两天的,给予罚款处理;
3. 无故连续缺勤三天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六、加班规定:
1. 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领导批准,可以进行加班;
2.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法定时间;
3.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七、休假规定:
1. 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
2. 婚假、产假、丧假等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工程施工_监理考勤制度

工程施工_监理考勤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监理队伍的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监理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工程施工监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确保监理人员按时到岗、在岗、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考勤管理第四条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2. 工作时间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需经公司批准。

第五条考勤方式1. 监理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打卡签到,每日打卡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的正负10分钟。

2. 因特殊情况无法打卡签到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3. 监理人员出差、培训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注明请假时间。

第六条考勤记录1. 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监理人员考勤情况,每日对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2. 考勤记录包括:姓名、日期、签到时间、请假情况等。

3. 考勤记录需每月底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迟到、早退及请假规定1.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2. 早退: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3. 请假: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考勤考核1. 每月对监理人员考勤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2. 违反考勤制度者,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施工、监理考勤制度

施工、监理考勤制度

**区**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
负责人考勤制度
为规范工程管理,履行合同约定条款,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考勤制度:
1、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在工程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应少于合同约定工作日。

2、离开工程所在区域,应向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在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按时回到工作岗位,在离开工程区域期间应保持通信畅通。

3、在离开工程区域前应指定项目临时负责人并告知相关单位。

4、需要项目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相关会议、检查、协调、验收等工作,应按时参加,不能参加的,应及时向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说明情况后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5、主动接受建设单位的考勤制度和考勤检查,建设单位有权知晓主要负责人的去向及出勤情况;随时考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应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巡查、旁站情况,并将出勤状况按照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要求作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和合同执行情况的一项考核内容。

6、对未能遵守本制度的单位,建设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

**区**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二O一四年三月。

监理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管理人员的考勤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监理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考勤方式1. 监理管理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

2. 监理管理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工作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

2.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日。

第六条加班制度1. 监理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2.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计算。

第七条请假制度1. 因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特殊情况,监理管理人员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请假时间超过一周(含一周)的,需提交病假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考勤管理第八条考勤记录1. 监理管理人员每日上下班需打卡,考勤系统自动记录。

2. 考勤记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每月底向部门负责人反馈。

第九条考勤核查1. 部门负责人负责核查本部门监理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

2. 如发现考勤异常,应及时与人力资源部沟通,查明原因。

第十条考勤考核1. 监理管理人员的考勤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 考勤优秀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考勤不合格者将进行约谈,情节严重者将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考勤处罚第十三条违反本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1. 迟到、早退、旷工:根据迟到、早退、旷工时间长短,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

2. 请假未批准擅自离岗:给予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

3. 伪造考勤记录:给予严重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实施。

施工、监理主要人员考勤办法(修改后)

施工、监理主要人员考勤办法(修改后)

施⼯、监理主要⼈员考勤办法(修改后)宁波市轨道交通⼯程施⼯、监理项⽬管理⼈员考勤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宁波市轨道交通⼯程建设施⼯现场管理⼒量,规范各⽅⾏为、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建⽴运转有效的“⾃我约束、⾃我保障、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确保⼯程的安全、质量及顺利推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规定,为便于宁波轨道交通⼯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施⼯、监理单位进⾏考勤管理,特制定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施⼯和监理应严格执⾏本细则,具体如下:第⼀条本细则适⽤于宁波市轨道交通⼯程建设中,从事⼯程建设的施⼯、监理单位。

第⼆条施⼯、监理单位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现场⼯程项⽬管理⼈员到位,并⾃觉接受指挥部、集团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施⼯单位的考勤管理1、考勤对象考勤对象主要为施⼯单位现场管理主要⼈员(项⽬班⼦成员及各⼯点、各部门负责⼈)。

2、考勤要求要求每⼈出勤率为20天/⽉以上,如有特别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并委派代表代⾏职责,经监理和指挥部、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可请假。

3、考勤管理承包⼈的考勤由监理负责,考勤周期以当⽉计,每⽉1⽇将上⽉的考勤表报指挥部、集团公司检查、备案。

4、违约规定项⽬经理、项⽬技术负责⼈、其他主要管理⼈员⽉出勤不⾜20天时,视为承包⼈违约,违约⾦标准分别为⼈民币1万元/⼈〃天、0.5万元/⼈〃天、0.1万元/⼈〃天,在当期计量⽀付时扣除。

上述违约处理按⽉进⾏考核,可连续执⾏。

如合同有特殊要求按相关合同条款执⾏。

第四条监理单位的考勤管理1、考勤对象主要是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及所有专业监理⼯程师。

2、考勤要求要求总监及副总监/总监代表每⼈出勤率为22天/⽉以上,专业监理⼯程师每⼈出勤率为25天/⽉以上,如有特别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安排相关⼈员顶替后,经指挥部、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可请假。

3、考勤管理监理⼈员的考勤执⾏分级管理制度,专业监理⼯程师的考勤由总监负责,总监及总监代表的考勤由业主代表负责,本⽉1⽇将上⽉的考勤表报指挥部、集团公司检查、备案。

项目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项目单位考勤管理办法

项目单位考勤管理办法考勤是我工程项目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为严格履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加强标后监督管理、维持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参与考勤的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部、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部等。

一、正常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管理规定1.考勤人员:按投标文件承诺的主要组织机构成员。

(如有更换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完善相应手续后执行)2.指纹录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被考勤人员由建设单位派专人负责录入。

3.打卡次数:正常上班打卡两次,间隔时间为8小时以上。

4.打卡有效时间范围:上午7:00-晚上20:00。

5.正常考勤天数: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每月在工地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22天;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驻工地现场每月不少于21天、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驻工地现场每月不少于24天。

三、考勤规定1.参与考勤人员出勤天数按正常考勤天数进行每月考勤。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需短期(超过3天)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单),征得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同意后,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其他考勤人员应事先征得建设方工程主管同意。

2.缺勤:未打卡或者未在打卡有效时间打卡按缺勤处理。

(正常请假、办理异常签卡除外)。

3.因公外出:原则上要求须先到本单位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因公外出时间不得超过3天。

因公外出应填写《异常签卡申请单》,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施工单位经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批准,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后,交至建设单位审批。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交到建设单位,否则按缺勤处理。

四、处罚制度1.参建单位考勤人员每月缺勤处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5000元/人/天进行处罚;技术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考勤人员按2000元/每人/天处罚;监理单位总监按2000 元/人/天、监理工程师按1000元/人/天、监理员按500元/人/天处罚。

监理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

监理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

监理项目部员工考勤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监理项目部制度,加强对员工出勤情况的考核管理,正确计算支付劳动报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考勤办法(1)监理项目部、各监理组的员工每日要按时考勤,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每日终了必须在《考勤簿》中如实填写,防止虚、错、漏、涂改现象发生。

(2)考勤记载符号监理项目部员工凡在工地从事监理工作均为出勤,以当月日历日数计算,全勤者每日记载“√”;缺勤者以实际发生记载,如:病假填写“病”,探亲假填写“探”,事假填写“事”等。

(3)新到岗人员,自到工作岗位当日起计算出勤。

(4)按照国家公布的探亲假规定及协议规定,监理项目部内员工与家属分居一年以上可享受探亲假。

根据具体情况,对员工与家属分居满半年的,可享受探亲假假期的一半,满一年后再享受整个假期的另一半,路程假及往返火车硬座票只报销往返一次,(市内公交车费不报销),监理项目部、监理组认真执行探亲假登记制度。

(5)为保证尽快将工资发到员工手中,监理项目部应在月末由负责考勤人员将考勤表,各种请假单进行整理核实,经监理项目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公司财务部门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公司机关由指定负责考勤人员将考勤表及各种请假单进行整理核实,经公司领导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门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2、请销假办法(1)监理项目部副总监理工程师及以下人员离开工地,事先应填写请假单,写明理由、何种假期、起止日期,经向甲方打招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总监理工程师请假离开工地,事先经甲方及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准离开岗位,并在请假单上注明批准人及批准日期。

(2)员工请假期满归队后,应及时报到销假,未销假者,不予安排工作。

监理项目部将按照《奖罚制度》对所有人员进行定期的奖惩。

工地监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工地监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工地监理人员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地监理人员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工地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提高工地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加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管理的原则1. 严格按照规定的考勤制度实行考勤管理;2. 考勤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3. 考勤管理应对监理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提高监理人员诚信度;4. 考勤管理应平等、公正、公开。

第三章考勤记录的内容1. 每日上下班时间;2. 请假、外出、出差、公休等情况;3. 公司文件的签收情况;4. 实际工作内容和项目;5. 其他需要记录的内容。

第四章考勤管理流程1. 考勤时间: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2. 监理人员应按时到岗并在打卡机上签到;3. 监理人员需要外出或请假时,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在请假单上注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4. 每日下班前监理人员应在打卡机上签退;5. 监理人员因公外出时,应填写出差申请表,并在返程后将出差证明和报销单交给考勤管理员;6. 每月工资核算时,工资核算人员根据考勤记录进行工资计算。

第五章考勤迟到和早退的处理1. 迟到:监理人员如果迟到超过3次(15分钟以上),应计为一次考勤迟到;2. 早退:监理人员如果提前离岗超过3次(15分钟以上),应计为一次考勤早退;3. 对于迟到和早退的情况需向上级领导报备并说明原因;4. 迟到和早退情况累计超过3次的,应当做出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病假和事假的处理1. 病假:监理人员如需请病假,应提供由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2. 事假:监理人员如需请事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并在请假单上注明事假事由和事假时间;3. 病假和事假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4. 对于虚假病假和事假的情况,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奖惩管理1. 对于出色完成工作任务的监理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2. 对于迟到、早退、病假和事假等情况的监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3. 奖惩管理由公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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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 施工、监理项目管理人员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管理力量,规范各 方行为、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建立运转有效的“自我约束、自我 保障、持续改进”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及顺利推 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合同规定,为便于宁波轨道交通工 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考勤管理,特制 定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施工和监理应严格执行本细则,具体如下: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中,从事工 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条 施工、监理单位须严格按照投标承诺的现场工程项 目管理人员到位,并自觉接受指挥部、集团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 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施工单位的考勤管理 1、考勤对象
考勤对象主要为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主要人员(项目班子成员 及各工点、各部门负责人)。

2、考勤要求
要求每人出勤率为 20 天/月以上,如有特别情况需要请假的, 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并委派代表代行职责,经监理和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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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

3、考勤管理
承包人的考勤由监理负责,考勤周期以当月计,每月 1 日将 上月的考勤表报指挥部、集团公司检查、备案。

4、违约规定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月出勤不足 20 天时,视为承包人违约,违约金标准分别为人民币 1 万元/ 人·天、0.5 万元/人·天、0.1 万元/人·天,在当期计量支付 时扣除。

上述违约处理按月进行考核,可连续执行。

如合同有特 殊要求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第四条 监理单位的考勤管理 1、考勤对象
主要是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及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

2、考勤要求
要求总监及副总监/总监代表每人出勤率为 22 天/月以上, 专业监理工程师每人出勤率为 25 天/月以上,如有特别情况需要 请假的,必须事先写好请假条,安排相关人员顶替后,经指挥部、 集团公司批准同意后方可请假。

3、考勤管理
监理人员的考勤执行分级管理制度,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考勤 由总监负责,总监及总监代表的考勤由业主代表负责,本月 1 日 将上月的考勤表报指挥部、集团公司检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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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4、违约规定 指挥部、集团公司有权按监理人员的缺勤天数扣除违约金,
其扣除标准为:总监、副总监/总监代表 2 千元/人·天,其他人 员 1 千元/人·天,最高不超过监理合同总价款的 4%,在当期计 量支付时扣除;上述违约处理按月进行考核,可连续执行。

如合 同有特殊要求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第五条 请假程序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请假,填写《项目 经理、技术负责人请假条》。

2、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总监代表请假,填写《总监理工 程师、副总监/总监代表请假条》。

3、其他人员分别填写《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请假条》和《其 他监理工程师请假条》,若有必要,并附相关请假证明。

第六条 审批程序 1、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请假 请假 2 天以下(含 2 天),经总监、业主代表同意后,报工 程管理科科长审批。

请假 2-5 天(含 5 天),经总监、业主代表、工程管理科科 长同意后,报工程处领导审批。

请假 5 天以上,经总监、工程管理科、工程处领导同意后, 报指挥部、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总监理工程师、主要技术责任人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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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请假 2 天以下(含 2 天),经业主代表同意,报工程管理科 科长审批。


请假 2-5 天(含 5 天),经工程管理科同意,报工程处领导 审批。


请假 5 天以上,经工程管理科、工程处领导同意,报指挥部、 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3、施工、监理其他人员请假 请假 2 天以下(含 2 天),总监审批,报业主代表备案。

请假 2-5 天(含 5 天),总监核准后,报业主代表审批。

请假 5 天以上,经总监和业主代表核准后,报工程管理科科 长审批。

第七条 本细则由指挥部、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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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土建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请假条
填表日期
姓名
岗位
期间
计日数 请假理由: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总监意见:
请假人签字:
工程管理科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工程处领导意见: 业主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科长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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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总监代表请假条
土建监理单位
填表日期
姓名
岗位
期间
计日数 请假理由: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工程管理科意见:
请假人签字:
工程处领导意见: 业主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科长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意见:
签字: 签字: 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页脚内容 11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土建施工单位 姓名
期间 计日数 请假理由:
其他施工管理人员请假条
填表日期 岗位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总监意见:
请假人签字:
工程管理科意见: 签字:
年月日
业工主程代处表领签导字意:见:
年 月 日 科长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页脚内容 11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土建监理单位 姓名 期间 计日数
请假理由:
其他监理工程师请假条
填表日期 岗位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
总监意见
工程管理科意见: 签字:
请假人签字: 年月日
工程处领导意见 业主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科长签字: 年 月 日
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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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单位月考勤表
单位名称: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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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合格证明书
备注:考勤员须真实填写本考勤表,不得作虚报、漏报. 符号: 出勤 √ 事假 × 公假 △ 病假 + 旷工 ◎
考勤员:
项目经理:
总监:
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
业主代表:
监理单位月考勤表
单位名称:


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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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考勤员须真实填写本考勤表,不得作虚报、漏报.
符号: 出勤√事假×公假△病假 + 旷工◎
考勤员:总监: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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