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记录管理办法
各类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类工作记录的管理,确保工作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工作记录管理。
第三条工作记录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工作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工作情况,不得虚构、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工作记录应涵盖工作全过程,包括工作内容、工作结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三)及时性原则:工作记录应及时完成,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四)保密性原则:涉及公司秘密的工作记录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工作记录的种类及要求第四条工作记录分为以下几类:(一)日常办公记录:包括会议记录、工作日志、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等。
(二)项目管理记录:包括项目进度表、项目变更记录、项目验收报告等。
(三)客户服务记录:包括客户需求记录、客户投诉处理记录、客户满意度调查等。
(四)培训记录:包括培训计划、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评估等。
(五)设备维护记录:包括设备保养记录、设备维修记录、设备验收记录等。
第五条各类工作记录的要求:(一)日常办公记录:1. 会议记录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主题、主要议题、决议事项等。
2. 工作日志应包括工作日期、工作内容、工作进度、工作成果等。
3. 工作报告应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4. 任务分解表应包括任务名称、责任人、完成时间、任务进度等。
(二)项目管理记录:1. 项目进度表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阶段、起止时间、责任人、工作内容、完成情况等。
2. 项目变更记录应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时间、责任人等。
3. 项目验收报告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验收时间、验收内容、验收结果等。
(三)客户服务记录:1. 客户需求记录应包括客户名称、需求内容、需求时间、需求责任人等。
2. 客户投诉处理记录应包括投诉时间、投诉内容、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3. 客户满意度调查应包括调查时间、调查内容、调查结果等。
各岗位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各岗位工作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各岗位工作记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的各岗位工作人员。
第三条工作记录是指各岗位人员在工作中产生的书面记录或电子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日志、会议记录、工作报告、工作计划等。
第四条各岗位工作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记录内容应当符合工作实际,反映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果。
不得篡改、捏造工作记录。
第五条各岗位工作记录的保管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司信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作记录管理的制度、流程、工具和技术手段,保证工作记录的存档、检索和保密。
第七条公司要求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本制度,对工作记录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章工作记录的产生和管理第八条公司各部门工作记录的产生应当原则上采用电子化方式,个别特殊情况可以采用纸质记录。
第九条产生工作记录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格式完成工作记录的填写。
第十条产生工作记录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保密级别和存储要求进行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产生的工作记录需要传阅、签字、审批等情形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第十二条产生的工作记录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归档和存档工作。
第十三条产生的工作记录应当及时报送、发送给相关部门或领导。
第十四条产生的工作记录必须经过审核、审批、签字等程序后方可执行。
第十五条产生的工作记录必须及时、准确地进行分发、通报、传达。
第三章工作记录的使用和保管第十六条使用工作记录的人员应当使用规定的工作记录,确保工作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使用工作记录需要再次利用时,应当经过审批程序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使用工作记录的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工作记录,不得随意借用、外传或丢失工作记录。
第十九条使用工作记录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流程和方式进行归档、存档和转交。
第二十条工作记录一旦丢失或者泄露,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工作记录的保密级别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关的处理和管理。
工作记录动态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性原则:工作记录应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工作情况。
2. 及时性原则:工作记录应按时完成,不得拖延。
3. 完整性原则:工作记录应包含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
4. 保密性原则:工作记录涉及公司机密和员工隐私,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工作记录内容第四条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作日期:记录工作完成的日期。
2. 工作部门:记录工作所属部门。
3. 工作岗位:记录工作所属岗位。
4. 工作任务:记录本次工作的具体任务。
5. 完成情况:记录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已完成、未完成、部分完成等。
6. 存在问题:记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
7. 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8. 相关附件:如工作照片、报表、文件等。
第三章工作记录流程第五条工作记录流程如下:1. 员工根据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
2. 员工在完成工作后,及时填写工作记录表。
3. 填写完毕后,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4. 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将工作记录表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5. 人力资源部对工作记录进行汇总、归档。
第四章工作记录管理第六条工作记录管理职责:1.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工作记录的审核、报送工作。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工作记录的汇总、归档、统计分析工作。
3. 员工:负责及时、准确地填写工作记录。
第七条工作记录归档:1. 工作记录表应按月份进行归档。
2. 归档工作记录表应妥善保管,确保不丢失、不损坏。
3. 归档期限为3年。
第八条工作记录统计分析:1. 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工作记录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统计分析报告。
2. 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3. 分析报告报送至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第五章奖惩第九条对工作记录填写及时、准确、完整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
记录管理制度(5篇)

记录管理制度为了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1、设立原始记录从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出发,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2、生产部的原始记录大致分为:生产、技术、设备、能源、计量、质量、安全、按专业归口管理。
3、原始记录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要全面、及时、准确、清晰,不得任意涂改或撕毁,保持原始记录完整无缺。
4、统计人员应加强对原始记录的管理,负责按月收集,分门别类,逐月装订成册,以备查用。
5、所有原始记录和因工作需要印刷表格、原始记录、台账、卡片等,应提供表式,审核后方可印刷。
6、统计负责记录的立卷归档工作,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完成上季度的立卷归档任务。
7、凡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齐全,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进行科学的分类、编目、登记和必需的加工整理。
8、记录的查(借)阅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擅自抽拆、涂改、勾划、污损记录。
9、借出使用的必须妥善保管,不得带入公共场所。
10、不得向无关人员谈论记录内容。
11、记录必须排列整齐,编号准确。
并做好防霉、防虫、防火、防盗等工作。
确保记录齐全。
12、质量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楚,各相关栏目签字不允许空白。
13、原始记录由统计统一管理,各生产岗位负责记录。
即原始记录的制订、颁发、整顿等工作,由生产部组织协调。
14、各科室、车间应经常检查原始记录工作,督促各岗位记录员或职工准确、及时、全面、清楚地填写好各种原始记录。
15、各种原始记录,必须要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对过时的记录,如认为没有保存价值,应呈请主管科室或主管领导批准,方可销毁。
记录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规范和保证组织内部各种记录的合规性、可靠性和机密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
1. 文件和记录分类清晰:制定具体的文件和记录分类标准,确保不同类型的文件和记录能够被正确归类和存储,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2. 文件和记录的命名规范:制定统一规范的文件和记录命名方法,确保文件和记录的命名规范,方便查找和使用。
各类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各类工作记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规范各类工作记录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促进工作的整体协作和协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日志、会议记录、项目进展报告等各类记录。
第四条工作记录的内容应真实、准确、清晰,不得夸大、虚构或隐瞒重要信息。
第五条工作记录应及时提交,不得迟延或擅自篡改。
第六条公司对于员工提交的工作记录有权进行审查和监督,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或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章工作记录的分类和管理第八条工作记录按照内容可以分为日常工作记录、会议记录、项目进展记录等。
第九条日常工作记录主要包括个人的日常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要求每日完成。
第十条会议记录主要包括会议的议程、讨论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等,要求每次会议结束后及时整理提交。
第十一条项目进展记录主要包括项目的进度、问题、风险和解决方案等,要求每周至少更新一次。
第十二条工作记录的管理应按照文件化、数字化、归档化的原则进行,确保记录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相应的工作记录管理平台,员工可以通过该平台进行记录的提交和查阅。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对工作记录进行归档和备份,以防止丢失或损坏。
第十五条员工应定期对自己的工作记录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
第三章工作记录的规范和要求第十六条工作记录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格式进行填写,内容应包括日期、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主要内容和结论等。
第十七条工作记录应注意语言的规范和文法的正确,不得出现错别字、语病或不当用词。
第十八条工作记录应注意机密性和保密性,不得外传或泄露涉及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十九条工作记录应注意客观性和中立性,不得带有主观色彩或个人感情。
第二十条工作记录应遵循事实真相,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
第二十一条工作记录的提交应按时按量,不得拖延或拖拉。
第二十二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工作记录的,应提前请假并告知相关负责人。
工作日志管理办法

工作日志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及培养员工自我总结与自我规划的良好习惯,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做到及时掌握主要工作目标落实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使各项工作年有目标、月有计划、周有进度、天有日志,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二、日志内容1、撰写工作日志使用公司统一提供的工作日志本,每月一本,每月初到总经办领取。
2、工作日志一日一记,记录当天的工作计划、主要工作事项、工作开展情况。
如果当天请假或调休,直接注明“请假(调休)”,并注明工作交接情况。
要求工作日志记录不能出现断档。
3、每周周五下午,对本周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列出未完成原因、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同时列出下周重点工作事项及工作目标,并经部门负责人审阅。
4、每月底,工作日志中对当月的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列出未完成原因、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并列出下月重点工作计划及工作目标,并经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常务副总)审阅。
三、填写要求1、工作日志应填写内容要实事求是,所写所记是其所为。
2、日志填写语言应言简意赅,字迹清楚、页面整洁、重点突出,避免重复琐碎。
3、日志在叙述方式上建议采用夹叙夹议的形式,写明工作处理的时间、地点、过程及结果等。
4、针对对方存在的问题,本人与对方具体负责人员磋商情况(包括向对方提出的建议、要求及对方的答复等)。
四、日志管理1、所有员工采取月报方式,每月1号16:00前由部门负责人收集后将日志提报至总经办留存,总经理(常务副总)、董事长对员工日志采取随机抽查。
3、对于不定期抽查中,员工未按要求记录、记录不全、出现断档较多、填写虚假内容的,给予每人每次20元现金处罚。
4、出差期间或遇到紧急外出事务者,可延至出差回来后第二天上午12:00点之前补交。
5、《工作日志本》将作为绩效考核及员工离职交接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附则1、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起草及解释;2、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试行。
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工作记录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工作记录的管理流程,有效记录和管理各部门的工作情况,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信息的准确性和传递的完整性。
适用于企业内部全部员工。
二、工作记录的定义工作记录是指对工作过程中的紧要信息、工作内容、工作结果以及相关活动的认真记录。
包含但不限于会议记录、日报、周报、月度工作总结等。
三、工作记录的管理流程1. 工作记录的创建•全部部门和岗位应依据工作计划和任务,依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及时创建相关工作记录。
•工作记录应包含日期、时间、地方、参加人员、工作内容、工作结果等必需信息,以便于查阅和复盘分析。
2. 工作记录的提交与审核工作记录的提交与审核流程如下:—拟定工作记录的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前将工作记录提交至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
—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工作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工作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工作记录的分发和传递•审核完成的工作记录应在规定时间内分发给相关人员,并进行适当的传递。
•各部门应及时将工作记录传递给相关人员,并确保信息的正确传递和理解。
4. 工作记录的保管和归档•完成工作记录的分发和传递后,应及时将工作记录进行保管和归档。
•工作记录归档应依照时间次序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建立完整的工作记录档案。
5. 工作记录的查阅和利用•员工在需要查阅工作记录时,应向相关部门或上级领导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工作记录可以作为工作总结、经验共享、决策参考的依据,应得到充分的利用和推广。
四、工作记录的保密和权限管理•工作记录中涉及敏感信息或商业机密的内容应得到适当的保密处理,仅限于授权人员查阅和使用。
•企业应依据不同岗位的权限要求,对工作记录的查阅、修改、删除进行权限掌控,确保信息安全性。
五、工作记录的质量评估和改进•企业应定期对工作记录的质量进行评估,包含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等指标,以保证工作记录的质量。
•对于存在问题或改进空间的工作记录,应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进行相应的改进措施。
工作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工作流程,确保工作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记录1. 工作记录的范围工作记录应涵盖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记录、项目进度、业务往来、员工考勤、培训记录等。
2. 工作记录的内容(1)时间:记录工作发生的具体时间,包括年、月、日、时、分。
(2)地点:记录工作发生的具体地点。
(3)参与人员:记录参与工作的人员姓名及职务。
(4)工作内容: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包括工作目标、任务、过程、结果等。
(5)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记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采取的解决方案。
(6)工作评价: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3. 工作记录的格式工作记录应采用统一格式,包括标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工作内容、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工作评价等。
4. 工作记录的保存(1)工作记录应由记录人妥善保存,不得随意丢弃或泄露。
(2)工作记录应按照部门、岗位、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
(3)工作记录的保存期限根据公司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档案管理1. 档案管理的范围档案管理包括公司内部各类文件、资料、图片、录音、录像等。
2. 档案管理的原则(1)真实性: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
(2)完整性:档案应保持完整,不得随意增删、修改。
(3)保密性:档案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4)安全性:档案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和信息安全。
3. 档案管理的流程(1)收集:各部门、各岗位按照规定收集相关档案。
(2)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归档。
(3)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存放,并做好标识。
(4)查阅:档案查阅需遵循相关规定,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5)销毁:档案销毁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信息安全。
4. 档案管理的职责(1)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查阅、销毁等工作。
(2)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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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统一集团各单位(部门)原始记录的书写,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现对各单位记录、报表的填写工作统一要求如下:第一条各种记录表、报表是日常工作、设备操作、设备运行状态、时态及运行参数的原始依据。
第二条记录表要求在规定时间进行记录,实事求是,不得记录错数、假数。
第三条员工在填写涉及设备运行的记录表前要认真对设备的运行状态、时态等进行巡视,需记录的内容包括设备运行状态、主要设备的运行电流、工艺运行的参数、水量,设备故障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设备操作时间及原因等填写在备注栏。
第四条记录应按照事件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记录。
记录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清晰,能够充分描述设备运行状态或事件过程。
填写记录要求字迹工整,字体要一律为仿宋体,所有计量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书写。
记录不得涂改、刮、擦。
若无内容的要画斜线,斜线方向要统一。
第六条记录表统一格式,保持记录表清洁干净,不得乱涂、乱画、缺损撕角。
记录表应统一管理、按月收存、发放、分类保存。
第七条对已完成的记录表只能查看,不得改动。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