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污染物重点控制区划分
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

山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二○一一年十月目录一、现状及问题 (1)(一)现状 (1)(二)问题 (2)二、规划总则 (3)(一)指导思想 (3)(二)基本原则 (3)(三)规划范围及重点 (4)(四)规划目标 (5)三、主要任务 (5)(一)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大重点行业防控力度 (5)(二)实施污染源全过程控制,突出区域分类治理 (8)(三)做好修复试点,逐步解决历史遗留污染问题 (12)(四)加强能力建设,构建安全防控体系 (13)(五)加强产品安全管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15)四、重点项目 (17)五、政策保障 (19)(一)完善地方法规 (19)(二)加强环境监管 (20)(三)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20)(四)加大科技攻关力度 (21)(五)拓宽投融资渠道 (21)(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 (21)(七)加强信息公开 (22)六、组织保障 (22)(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22)(二)加强规划实施,强化目标考核 (2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厅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41号)要求,加大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力度,确保环境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现状及问题(一)现状1、重金属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量大。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2007年,全省废水中铅、汞、镉、铬、砷等五种重金属产生量为469.64吨,排放量为35.76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铅蓄电池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等五个行业排放量占88.72%。
各市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详见附表1。
据估算,2007年,全省大气中铅、汞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约为100吨,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火力发电行业排放量约占87.73%。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认识、政策、体制和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2.45%、14.29%,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污染治理设施快速发展,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2%,火电脱硫装机比重由12%提高到82.6%。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全面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重提高到51.9%,全国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6.3%。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保护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当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矛盾凸显,压力继续加大。
一些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区域和城市大气灰霾现象突出,许多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
农村环境污染加剧,重金属、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土壤、地下水等污染显现。
部分地区生态损害严重,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增加。
人民群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居高不下,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压力不断加大。
环境保护法制尚不完善,投入仍然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能力相对滞后。
同时,随着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能源消费总量不断上升,污染物产生量将继续增加,经济增长的环境约束日趋强化。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十政办发[2012]98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十政办发〔2012〕9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2012年4月28日市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十堰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2015年)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环境保护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一)“十一五”环保工作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走生态文明建设之路,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不断加大环保投入,积极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是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
市委、市政府2009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决定》,明确提出着力打造国家级生态经济示范区,作出了全面实施“一城两带”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将环境质量、污染物总量减排等相关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与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作为县域经济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成立了十堰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
建立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管、考核和统计体系,先后治理重点污染企业95家,在76家排污单位的93个排污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装置,并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水源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
在全市建立了2个国家级、5个省级、2个市级自然保护区和13个省级自然保护小区,保护区面积达到407万亩,占国土面积的11.4%;大力开展生态创建、绿色创建活动,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7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绿色学校4所,市级绿色社区8个、绿色学校35所,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县联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13]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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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的批复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的批复(川府函[2013]181号)环境保护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关于报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四川省实施方案〉(送审稿)的请示》(川环〔2013〕2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市(州)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实施。
二、当前,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
做好我省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结合“生态四川”、“美丽四川”战略目标任务,以大气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以解决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问题为重点,以规划项目为依托,以政策措施为保障,大力实施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创新区域大气联防联控管理机制,切实增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效维护大气环境安全,积极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
三、《方案》是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是贯彻落实国家《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手段。
通过实施《方案》,到2015年,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83%、12.84%、10%,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27%、9.07%、5.1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开展;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夯实大气环境监控能力,强化大气污染防控科技支撑,建立城市大气污染环境预警应急机制,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题库与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题库与答案单选题(共40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A.当地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B.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C.当地人民政府D.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答案】 D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禁止在沿海陆域内()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
A.扩建B.改建C.新建D.生产【答案】 C3、2016-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严格限制在海岸采挖砂石B.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印染、电镀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C.在依法划定的海洋风景名胜区、渔业水域,禁止从事污染、破坏景观的海岸工程建设项目D.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和海洋水产资源【答案】 A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
A.不得拆除B.不得闲置C.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D.不得擅自拆除【答案】 C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当按()确定。
A.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类别B.所涉行业的类别C.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类别D.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类别【答案】 A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核设施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所选址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A.环境条件的需要B.地质条件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需要C.地质条件的需要D.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需要【答案】 B7、《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之日起()内,会同专项规划审批机关召集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审查小组,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并在审查小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之日起()内将审查意见提交专项规划审批机关。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1.29•【文号】环办函[2012]1390号•【施行日期】2012.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环办函[2012]1390号)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深入推进《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147号,以下简称《部门分工》)的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各司(局)主要职责,对应《部门分工》的85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内职责分解,我们编制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出成效。
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对工作分工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部门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跟踪进展情况,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2年11月29日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一、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1.加大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煤炭、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企业,并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
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污防司、总量司、环评司、环监局、监察局。
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其他为配合部门,下同)2.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非化石能源发展。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法律法规能力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的说法,错误的是()A.消防车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B.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禁止使用声响装置C.工程抢险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D.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答案】 B2、2017-11.根据《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关于重点领域规划环评的要求,公路、铁路及轨道交通规划环评中不包括线网()A.规划B.布局C.敷设方式D.与城镇生活空间布局关系【答案】 D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于矿产资源开采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B.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采用先进的开采方法和选矿工艺C.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D.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答案】 B4、甲地轮船公司在乙地码头拟对该公司油轮的货油舱进行清洗作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船舶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该轮船公司应当制定作业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并报()批准。
[2016年真题]A.公司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B.码头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C.公司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D.码头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B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
A.修建排水用地B.蓄水工程用地C.河道滩地D.沙洲【答案】 C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明确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相关规定,在重点控制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执行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为纳入《规划》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一)新建项目位于重点控制区的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新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要求如下:1.对于排放标准中已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火电、钢铁行业,自2013年4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对于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等目前没有特别排放限值的,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了特别排放限值后执行,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
(二)现有企业“十二五”期间,位于重点控制区47个城市主城区的火电、钢铁、石化行业现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十三五”期间将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扩展到重点控制区的市域范围,具体要求如下:1.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2.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3.石化行业、燃煤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了特别排放限值,按照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新修订排放标准的现有企业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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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污染物重点控制区划分
依据地理特征、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大气污染程度、城市空间
分布以及大气污染物在区域内的输送规律,将规划区域划分为重点
控制区和一般控制区,实施差异化的控制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污
染防治策略。
对重点控制区,实施更严格的环境准入条件,执行重
点行业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采取更有力的污染治理措施。
重点控
制区共4 7个城市,除重庆为主城区外,其他城市为整个辖区。
京津冀地区重点控制区为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保定、
廊坊6个城市;长三角地区重点控制区为上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泰州、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
1 4个城市;珠三角地区重点控制区为辖区内所有9个城市,即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中山市和东莞市。
辽宁中部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沈阳市;山东城市群重点控制区
为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日照市;武汉及其周边城市
群重点控制区为武汉市;长株潭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长沙市:成渝
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重庆市主城区、成都市;海峡西岸城市群重点
控制区为福州市、三明市;山西中北部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太原市;陕西关中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西安市、成阳市;甘宁城市群重点控
制区为兰州市、银川市;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重点控制区为乌鲁木
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