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第五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当前,社会化养老不仅关系到地方养老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而且关系到中国先发展地区养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进而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社会发展的进步。在探索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时期养老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绝不能拘泥于传统思维方式和思维模式,更不能止步于已有的成就,也不能被现成的工作经验所束缚,而是要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构建现代化背景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工作的新期待。

目前,国内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工作依然处于刚开始时期,具有很多问题,例如,和新发展、新项目、新需求不够同步,统筹规划不够合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与连贯性不强;社区养老保障与养老组织床位紧缺,供求矛盾激化。除此之外,加强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工作力度,不仅是处理人口问题、提高保障质量以及改善民生的必经之路,也是满足传统养老方式的更换、完成人民养老要求的根本途径,还是处理失能以及半失能中老年群体养老服务等问题、提高社会稳定性的重要方式,更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应当看到,在应对各种挑战的同时,国内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工作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历史时机。随着国内经济实力的逐渐增强,居民收入的不断货提升,政府财政也逐渐偏向民生方面的同时,人民群众在不断提升自我养老保障意识,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工作已具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

长时间以来,我国普遍流行以家庭养老为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由于计划生育的大力开展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家庭规模正在逐渐变小,开始产生“4-2-1”的家庭模式,空巢家庭也在逐年增多。家庭规模的变小以及家庭模式的改变导致家庭养老的作用迅速弱化,同时对专业型的养老组织以及社区养老方式的需求量正在逐渐扩大。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从其本质来说,一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同步,从而达到老年人养老要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针对所有的老年人,供应细致入微的生活帮助、康复治疗、文化需求、紧急救助以及社会活动等;二是应“以家庭照顾为基础,社区照看为辅助,专业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组织养老为深化”,关注老年人的各种生活需求;三是面对人口老龄化这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应当“坚持政府管理,促进社会投入,逐渐优化管理体制,增添多种服务类活动项目,合理管理服务方式”,更好的完成人民大众不断增加的服务活动要求。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其功能定位来说,主要由以下四个有机部分组

成:

1.家庭照顾。家庭照顾是指家庭成员或亲戚、朋友在经济、精神或生活等方面提供的帮助老年人安度晚年的支持服务行为。传统社会中,家庭照顾与家庭养老是同一概念。人类早就认识到了“家庭养老”的重要性,因为家庭是赡养长辈抚育晚辈的基本单位,十八岁以下的孩子需要由父母养育长大,等到父母上了年纪的时候,需要有长大成人的子女来养育父母。生养子女对于中国父母就意味着为自己将来的养老投资储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养儿防老”。

2.机构养老。养老机构是指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根据《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民政部2001年第8号令)规定举办的,专为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机构。机构养老是一类老人离开自己的家庭,去养老组织进行生活,他们的生活帮助以及各种护理都是由养老组织负责的养老模式。目前,我国养老机构的投资主体包括国家、集体(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和民间(主要是个体、民营或者外资企业),通常分为福利类、非营利类以及营利类三种模式。

3.社区照看。社区照看,指的是由政府或者是非政府形式的各种组织在老人所在的社区成立一个养老机构,使用非营利的形式,为本社区中的老人供应照看帮助的一类养老方式。我国的社区照顾模式是以上门服务为主,社区托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乐园)为辅的模式。

4.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是指除政府和企业以外的各种组织。在我国,政府将民间机构归类到社会发展和进步、成立和谐社会的工作任务之中,从而提出了社会组织这类说法。政府把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即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老年社会组织是以老年人为主体,由老年人以及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相关组织发起或依法自愿成立的,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家庭照顾

“老有所养”离不开家庭养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以及社会养老保障的逐年完善,孩子的经济养老水平逐渐提升,老年人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充足保障。然而生活的快乐不单单是物质层面中的富裕,还必须有精神层面上的满足。老人们通常更希望感情上的帮组,渴望心灵上的满足,缺少子女的照看与陪伴造成的精神空虚与生活无味成为不容忽视的新问题。

有相关专家曾经提到,经济意义中的赡养与精神层面中的赡养是“老有所养、老有所终”这一概念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我国传统社会中老年人在家庭内接受子女赡养而实现的一种物质上给养和精神上无忧的状况,就是一种完整的“老

有所养”。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还是有更多的老年人愿意在家养老。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政策引导

赡养老人是目前各个家庭都面临的突出问题。家庭照顾必须依靠社会支持,不但需要在全社会提高就业和收入,还要加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同时更要促进家政服务业。不仅要通过家庭成员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更要通过制订好的政策、营造好的社会环境,形成赡养老人的社会风气,让老人安享晚年。

首先,可以建立赡养减免税制度。减免赡养老人家庭之所得税是鼓励家庭照顾的一个有效的办法。我国台湾地区所得税法就有相关的规定:例如,纳税责任人或者其配偶的直系亲属,年满六十周岁并且受纳税责任人的赡养,或者年不满六十岁但没有经济收入能力,接收纳税责任人的赡养,也能够被列为免税额,即作为综合所得税之减项。

其次,在政策方面,鼓励并且指导子女和老人共同生活从而便于赡养老人。例如,在韩国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家庭,在买房的时候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息优惠或者免税的优惠。在新加坡,住宅管理部门也曾经制定并且实施过专门的法规,如果子女愿意与父母共同生活或者是购买和父母相邻的房屋,在相关部门严格审核、批准之后,就能够获得买房的优惠政策。综上,我国也应该制定并且实施和家庭赡养老人有关的法律政策,比如可以考虑制定,愿意与父母居住并为其服务的家庭,在水、电、气阶梯式收费标准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还可以积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在设计上要考虑到楼层间距、医院条件、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等方面满足老人的实际生活需求,更需要在精神娱乐、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多个方面考虑到老人的实际需要。

最后,国家也可从制度上进行设计,帮助解决年轻人在赡养老人和职业发展间存在的现实矛盾。在早些时候明清时期,就曾经推出官员亲老的体制——终身养老制。即在官员由于自己的父母等亲属年老的时候,依照法律应该上呈暂离职务,回家赡养老人。在赡养接收之后,在回来任职。

增强法律约束

第一步,完善各类有关的法规制度。赡养老人虽然是个人行为活动,但是它早已从个人的活动转化到社会行为活动,早已从个人素质扩展到了社会公众道德层面,因此必须使用法律的方式来制约与管理,以此约束那些违背这些规则的人,从而达到社会的安定、和谐。将赡养老人列入到法规制度,令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懂到赡养老人不仅仅是一类道德行为,同时也是一类社会责任,形成一种集体的

潜意识,时间一长,群众就不会出于法律义务去抚养老人,而是一种习惯,从道德方面去照顾老人。

第二步,帮助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由于当前许多老人缺乏法律维权意识,尤其是受千百年以来传统认识的束缚,儿女即使言语行为很不孝顺,老年人也会选择闭口不言,不愿意对外人说。因此必须成立老人权益援助体制,指导老人使用法律来获取自己的正当权利;同时提高民事办案的社会效率,针对不完成赡养义务的儿女展开批评教育工作,在必要的时候,按照法律强制执行,对抛弃、打骂双亲的儿女进行严肃处理,令所有老年人的法律权利都得到良好的保护。

舒缓家庭成员压力

舒缓家庭成员照顾老人的压力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引入暂托服务。暂托服务是为家庭照顾者提供短暂休息机会,缓解因长期提供照顾服务而产生的身心双重疲劳,避免照顾者成为下一位受护者。依据提供服务的地点不同可分为家庭内暂托服务和机构暂托服务。两种服务除了提供服务的地点一个在老人自己家里,另一个在组织机构,它们的作用整体上一致,都是为老年人供应短时间的照看,使得照看者可以短暂的休息,能够去完成必要的工作或娱乐活动,从而舒缓压力,避免弹性疲劳。通过暂托服务,使照顾者充分得到短暂休息,重新获得提供照顾的动力,提升照顾能力,也使被照顾者得到继续性、人性化、个别化的良好照顾,从而提升受照顾者及其家人的家庭生活的品质满意度,改善其生活质量。

二是引入心理辅导。长时间的照看老人,是一件十分繁琐的事情。很多国家的研究结果表明,六成以上的长时间照看者都具有抑郁心里。在家里照看老人会在照看者和老人之间,或者是照看者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形成摩擦冲突。为了避免或者去除上述负面问题,心理辅导就非常关键而且有效。上述服务能够以老人、照看者都作为工作对象,通过对其心理辅导以减轻照顾者的负担。

机构养老

中国是以“忠孝为本”的国家。一直以来,家庭赡养和机构养老是我国传统并存的两种养老模式。其中,家庭养老的地位十分稳固,组织机构养老模式只是一类慈善事业,是针对一些没有家庭养老能力的老人供应的养老服务。然而,随着“四二一”家庭格局弊端的日益显现,一对夫妇照顾四个老人的社会问题将愈加突出。同时,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的养老观念已经发生改变,认为相对于家庭养老,机构养老无疑更有效率。而且在养老机构里,具有自己比较固定的朋友圈子,还可以享受到专业的照看以及细心的护理。所以,组织机构的养老作用将会越来

越突出。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

资金扶助

北京大学乔晓春教授认为,从法理层面上分析,养老是要求政府投资帮助扶持的,不可以彻底交由市场和家庭。公民执行了计划生育的法律义务,就必须获得和义务对应的法律权利。人口老龄化、个人养老负担重是计生政策带来的,因此,国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大对养老的投入。第一种办法是实行政府补贴床位模式。比如,在宁波,对新增床位20张以上、符合有关部门规定资质条件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用房新建的,按新增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20000元的资金补助,按照四年时间依次分发到位;改造或者是租用房屋同时租期超过五年的,按照新增核算床位数量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的资金补贴,按照五年时间依次分发到位。对新增床位20张以上、经工商登记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用房新建的,按新增核定床位数给予每张床位10000元的资金补助,按照四年时间依次分发到位;改造或者是租用房屋同时租期超过五年的,按照新增核算床位数量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资金补贴,按照五年时间依次分发到位。。第二种办法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针对政府需要负责的养老服务,例如“五保”老人的保障问题,可以使用“按照留住五保老人总数给予养老组织经济补贴”,也就是随人走的方式处理。国家使用资金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服务组织通过服务来收获利润,从而老年人可以更好的享受各种福利与服务。国家能够更好地使用已有的福利设备,供应福利资金的使用方式,还能够刺激社会多宗力量开办养老组织的积极性,进而广大老年人可以自由挑选合适满意的服务。

用地保障

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用地保障。例如在宁波,按照规划和年计划,国土资源部必须优先确保养老组织机构的项目用地,其中,具有两百张以上床位的养老组织用地指标必须在市政府规范标准里进行安排。针对福利性或者非营利性的养老组织投资项目用地,能够使用政府划拨模式供应土地;针对营利性的养老组织投资项目用地,按照养老机构的实际类别,能够在规范使用的基础下,按照工业用地的价格进行转让,也能够根据成本接近法等模式开展地价测评之后,使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模式供应土地。在满足城市建设规划以及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允许使用工业用地、储存库房、学校以及商业办公楼等多种房产与土地开办养老服务组织。鼓励农村集体组织运用村级预留地建设养老服务组织。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协助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机构建设用地的监管,

严禁以办养老服务机构为名搞房地产开发。

税费优惠

对养老服务组织供应的服务项目免收营业税;对满足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组织的收入利润,免收所得税;对各种单位、社会组织以及个人等,需要通过社会组织或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各个部门向各类老年组织的公益性资金投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一定的税前扣除;针对多种福利性或者非营利性的养老组织自有的房产、土地免收房产税以及土地税;对养老组织占有的耕地免收耕地税;福利院、敬老院以及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组织,缴纳水利建设等项目税务具有困难的,税务部门可以给予减免税务补贴。

加快护理人员专业化建设

养老服务保障是一种公共服务类工作,直接和老年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受自身情况的约束,高龄或者是失能老人会选择去养老机构生活,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看着机构有专业的护理人员。专业护理是养老机构赢得市场的利器,也是养老的一个方向;而一支稳定的、专业的护工队伍建设,需要社会、企业、政府的共同努力。

在国外,有专门培养这方面人才的学校和专业,从业人员均已取得了相应的专业资格认证。而国内,截至目前,不仅没有国外专业的培训院校,也没有进行专业的入职培训。我国“十二五”规划中提到,要在高校设置老年护理、老年经营管理等专业,解决养老产业从业人员短缺的问题。当前,可采用多种民政高效或者职业技术学校等方式,大力开展学校“养老护理”的人才培育计划,有条件的院校也可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着手培养中高级人才,从而可以让从事老年服务的工作人员都能成为熟料掌握社会工作技能以及服务质量的专业技术型人才。与此同时,从各大院校养老护理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中,大量吸收老年保健、心理、服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型人才扩充到养老体系的工作队伍里,进一步提高和发展老年服务机构的专业能力。另外,政府和养老机构可鼓励支持和协调沟通公益性社会团体、志愿者队伍及正在发展壮大的社会工作者专业队伍,担当养老机构业余工作人员,利用他们的专业优势,指导机构中的养老护理院,以丰富他们的专业知识。省、市、县(区)三级可以尝试以社会福利机构为根本,逐步成立起三级联合的养老专业培训制度以及职业培训体系,进而将培训与职业介绍有效融合,不仅为机构养老供应服务,又为家庭养老提供支持。

规范管理服务

目前还有部分养老机构没有取得合法身份,其中既有养老机构不知道相关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的问题,也有现在对养老机构审批程序繁杂、门槛太高的问题。对于不知道相关法律和政策的问题,可以通过宣传和上门服务的方式解决。至于程序繁杂、门槛太高的问题,就需要有关部门出台简化审批手续、降低准入门槛。当然,降低门槛不等于不监督,可以先发展、后规范,争取使每一个新审批的养老机构都符合相关规定。与此同时,还必须制定和实施各种法律规定,针对养老组织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法问题及时指出,针对严重违规违法的养老组织予以批评处罚,优化养老组织的环境条件,保障养老组织的安全、快速发展。

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针对社会化养老方面的法律系统,导致从事养老服务的福利组织在接收养老的时候,逐渐感到困惑和不解。养老组织自身的服务对象决定了它的工作性质与方式也是较为特殊与繁琐的,一旦发生意外,家属会将所有责任推给养老机构。当养老组织遇到上述问题的时候,不能按照目前的法规制度来为自己获取相关的法律权利。所以,我们也需要发动全社会都来积极参与老年福利事业的规范管理和运作,促进对服务指标制度的进步和完善,提升服务部门的管理与业务能力,从而构成一系列完整高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研究和制定完善养老组织意外事故的解决条例,为保障老人的法律权利以及养老组织的相关权益提高法律依据。

社区照顾

社区照顾的目的是保持老年人在社区中的长期护理照料,增加其选择与参与性。社区照顾的思想理论基础是“福利多元主义”的概念,它影响这社会福利服务的发展趋势。

家庭照顾彰显的是家庭带给老人的安全感、亲情感和归属感,更多是受受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的结果,却不能掩盖照顾者长期负荷下的身心俱疲和被照顾者被服务内容的单一性。养老机构,虽然在专业性、服务多样性以及规模上有优势,但也不可避免存在疏远了老人与子女的感情、部分养老机构管理不规范出现虐待老人等问题。社区照顾很好地保留了前两者的优点,在不割断亲情紧密联系的前提下,提供有针对性的养老保障服务。社区的服务费用比较低、覆盖范围比较广、服务模式多样化,不仅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达到老年人的服务要求,又可以减轻政府的经济压力,减轻家庭特别是以独生子女为主体的家庭的经济负担,还可以创造经济效益。可以预见的是,不久的将来,这种方式会得到越

来越多的老年人的认可。

政府与市场共同介入

社区照顾工作必须保持连续、迅速、健康发展,坚持走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家庭个人相互融合的养老服务道路。社区照顾是一类顺应民心、温暖社会的夕阳工程,是老龄服务社会进步的关键所在。所以,在社区服务工作中需要首先表现出政府的意向与其提倡的价值关键,政府的倡导、帮助作用,是上述工程的原始推动力,融入到启动、策划、发展等所有环节与流程。政府需要体现出主导作用,从宏观策划、组织管理一直到社会舆论都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帮助。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实力以及老年人口数量的发展速率的不断提升对上述事业的投入,从而形成系统化的财政投入制度。政府的指导作用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资金投入、政策法规、协调管理。

由于给老人供应日常照看是一类社会性的问题,虽然政府或者社区不能支出充足的专业护理人员去老人家中,但这能够通过社区或者志愿者供应公益性服务来处理。举例,宁波市政府实施的购买服务型养老方式显示,当政府供应一定的交通费用与餐饮补贴的时候,就会有很多的志愿者参与到对老人的公益性照顾工作中。这样,对于处理逐渐紧迫的养老服务要求以及养老组织资源短缺的矛盾有一定的作用。除此之外,由于老人社区照顾不是纯福利事业,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兴办事,受到照看的老人以及老人的家庭,也应该在享受法律权利的时候,需要交纳一定的服务费用;或者是由受助老人按照所接收服务项目以及规格大小的不同,支付一定的费用;或者使用社区居民统一交费的模式来获得养老资金。总而言之,使用家庭个人的交费活动从而提升全民养老的法律意识,将养老资金按照节约的根本原则着实用在老人服务中。

为搞活社区养老服务,在完善配套法规的基础上,政府业要制定扶持和优惠政策,提升政策的吸引力,从而促进社会力量与民间资产加入到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使社区养老走上社会化、市场化的道路。例如,社区照看服务中心以及社区里的修理店、医疗组织等各类社会商业组织,都是必需的配套设施,都可实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建立多个社区服务网点提供服务,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为老人提供便利。在此过程中,政府也应为其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颁布多种优惠法律政策,为其供应免费的用地、免费培训工作员工,大大降低其费用支出,还能够吸引很多老人进来消费。在社区养老组织发展完备、相关体制成立之后,养老服务完全社会化之后,政府的定位就只是服务者与管理者。

社区照顾除了发挥政府部门的关键作用之外,还必须与各相关部门之间保持密切的合作。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之间必须不断沟通联系,将医疗保障与养老工

作有效融合在一起,在社区工作中做好民政保障服务资源和卫生安全服务资源的有机结合;文化教育部门可以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多种娱乐活动,充分提升他们的精神生活质量;财政部门需要在财政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和帮组。社区里的基础服务设备与公共活动设施可以向社区人员开放,实现资源有效利用。

服务队伍与志愿者队伍齐发展

必须调整之前较为分散、不够专业的工作人员方式,提升人才培训质量以及资源融合,通过高素质高质量的专业人员促进养老服务质量的提高。支持帮助有资质的学院以及培训组织设置养老护理以及服务类专业。大力鼓励相近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前到社区养老组织工作。促进责任人的培训与教育,提升养老服务业的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福利水平,从而保障养老服务工作团队的稳定性。各级民政、人力社保部门要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纳入统一管理,依据相关的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职业能力测评。养老服务业的工作人员经过培训之后并且通过职业能力测评的,可以享受现有的补助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大力推进社区养老组织负责入职培训,令负责人的资质审核通过率超过90%,养老工作人员的入职培训率达到80%以上。同时,也可广开途径,在提升目前养老工作人员水平的同时,不断引进专业人才,使用公开招聘与定向培训,吸引一些高学历、高水平、年轻有活力的人才融入到养老保障工作队伍里。

志愿者的广泛参与是社区照顾不可忽视的理论。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社区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和帮助。大力倡导义工服务,推广“银龄互助”等行动,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加入为老服务行列。同时,鼓励老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互相照顾,不断充实志愿者队伍。尽可能鼓励那些生活可以自理的老人出去,到社区中的服务组织与基础设施里开展多种活动,充分发挥自我潜能与余热,为社区中的其他老人提供一定的帮助与关怀,提升自我的生活水平与生命意义。除此之外,还要注意提升志愿者队伍的素质,社区负责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工作,并聘请一批富有工作经验的护理人员担任志愿者队伍的领导,利用他们的经验与专业素养更快更好地打造一支能胜任基本护理服务工作的志愿者队伍。

社会组织

老年社会组织的产生与发展,顺应了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进程的趋势,体现了老年人的意志,代表着老年群体的利益和愿望,在党和政府的重视支持和正确

领导下,秉承“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宗旨,丰富增添老年人的精神娱乐,增加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水平。老年社会组织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以及组织性的特性,在发展和谐社会里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完善法律法规

当前我国在老年社会组织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特征有:起点晚、门槛高、管束多。近些年来进行登记认证的新增老年社会组织并不多。换句话说,这同苛刻的登记体制有十分密切的联系。所以,政府必须不断完善和老年社会组织有关的法律制度以及各类政策,针对老年社会组织的工作特性、社会地位、服务理念、工作程序、管理模式和运行方式,组织和老年工作协会、政府部门、各种社会组织以及法律制度等做出确定的规定,从而成立完善的规章体制,不断规范老年社会组织的行为,明确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的社会地位,构成较为系统的法制体系,进而为老年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进步供应体制上、法制上的保障维护。与此同时,政府应该立足改革发展的全局,采取积极主动的策略,寻求政府与老年社会组织在解决老年问题上形成良性互动。

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要加强老年社会组织的机构建设。要做到基层老年社会组织建设有机构管、有人抓。街道、乡镇加强领导、指导社区(村)建立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的力度,配齐配强街道、乡镇专职老龄工作干部,改善办公条件,为抓好基层老年社会组织提供保证。另外,还有必要加强组织内的领导班子建设,以及领导班子对社会组织的任务进行有效分解和分工负责,并由相应的下属部门落实。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在老年社会组织建设中的职责。其中,城市的市、区两级政府和农村的县、乡两级政府在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应承担统揽全局、宏观管理的领导职责,制定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引导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健康发展;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是老年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决定辖区社区(村)老年社会组织建设重大事项,制定社区(村)老年社会组织建设工作标准和规章制度,筹集社区(村)老年社会组织建设所需资金,组织和培训社区(村)老年社会组织的工作人员;团结、组织党支部成员和居民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老年社会组织建设任务;社区(村)党组织和居(村)委会则为老年社会组织协调整合社区服务和社区活动场地及设施;支持和保证社区(村)老年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发挥党员在社区(村)老年社会组织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加大服务管理创新力度。在目前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实行的双重管理体制下,实行“大协会”制,以各地已注册的老年体协为依托,把文化、艺术、体育类全部归口管理,下设若干个分会,活动经费通盘考虑,工作人员打通使用,活动安排整体联动,做大做强老年社会组织。部分老年社会组织可根据职能范围,分别挂靠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同时加大制度创新,推广建立老年协会组织联合会议体制、数据公开体制等;成立高效的工作制度,促进主管部门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相互协作与工作交流,充分利用优势所在,最终形成有效推动力。

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的经费支持对社会组织的进步与发展是十分重要的。需要进一步提高与完善和社会组织成长相符合的政府财政投资制度,建立起逐年不断提高的政府财政投资保障制度:第一步,成立实际有效的政府补贴制度,明确与之对应的补贴金额与补贴范围;第二步,成立实际有效的采购服务制度,政府部门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投入应该和其他财政投资不同,例如,可以运用政府为社会组织购置服务的方法开展补贴帮助工作。目前,大部分的社会组织还没有被规划到采购的范围之内。所以,在政府部门采购工作的同时,需要将社会组织归类到政府部门采购的范围之中,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服务项目,应优先考虑向老年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通过成立以政府部门采购为核心的政府保障制度,一步步把政府负责的关系到老年人的社会保障、社会责任细分下去,转接到给老年社会组织承担完成。为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各老年社会组织之间就会形成竞争,进而促进社会组织管理水平的快速提升,确保公共服务的工作质量。与此同时,承担负责政府的服务工作,获得政府部门的资金保障,进而可以合情合理的进行服务工作收费,也能够在某些方面中解决投资金额短缺的问题。

加强能力建设

首先是加强组织能力建设,健全老年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制定每个机构的职责和工作制度,做到职责分明;根据自愿原则,积极发展老年协会会员,吸引社区老年人参与老年协会自身的管理;制订社会组织章程,规范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工作规范化、活动制度化、权益保障法制化。建立良好的工作运行机制,形成组织网络化、制度规范化、管理专人化、培训经常化的管理和服务模式。

其次是加强资产筹备水平建设。成立政府部门出资、社会各界捐款、各类经济协会或者供应服务的收入以及会员年费等多种方式的资产来源。解决老年社会组织的日程活动经费,一是争取当地政府的财政支持;二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吸引社会捐款;三是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四是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通过创办经济实体或提供服务和会员交纳会费来获得一方面收入。目前,政府是老年社会组织资金来源的主渠道,应加大各级财政对老龄事业的资金投入,在具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地方建立“老龄事业资产管理”,使用政府投资等方式支持老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年活动场所建设。

第三是加强人力资源能力建设。人力资源主要包括专职人员以及志愿者。截至目前,国内从事社会组织工作的专业人员数量比较少,志愿者数量就更为稀少。社会组织留不住专业人才是如今十分普遍的社会现象,这不单单是由于福利待遇方面的问题,更主要的由于人事管理体系的不成熟。

必须完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行业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工作资质方式并且需要通过国家或者省份制定的专业资格认证考试。这是因为我国社会组织部门经常存在专业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较低的现象。因为受传统认识的束缚,很多人认为社会组织的从业人员就是负责比较具体的服务性工作,几乎所有人都可以胜任。然而,社会组织部门不仅仅专业性比较强,同时社会各界之间联系比较密切。所以,不单单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知识文化水平,熟练掌握工作,同时还必须聪明果断,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以及维护人际关系能力。

针对志愿者,在广泛宣传志愿奉献精神之外,还需要实行一系列鼓励性方案,例如,志愿者能够获得例如参与和志愿相关的专业能力培训以及享受人身安全保障等多种权利,对于表现优异的志愿者,政府可以颁给特殊的奖励,与此同时,在报考政府公务员、找工作、升学面试等活动中,在相同条件下可以被优先考虑。例如上述各种的奖励、激励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加大志愿者服务队伍,解决人才供应不够等问题。

第六章结束语

人口老龄化问题是21世纪人类社会必须共同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之一。而对于中国来说,一方面,由于20世纪70年度以来计划生育的成功推行,另一方面,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的飞速发展与广泛的社会变迁,这两股力量汇集成一股巨大的洪流,不断地改变着并仍将继续改变着中国人口的发展轨迹,使得中国因此而成为世界上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社会经济发展因而使中国面临比西方发达国家更为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的挑战。

本论文旨在以宁波市鄞州区为样本,通过对鄞州区人口老龄化现状的调查与研究,揭示老龄社会所存在的问题及可能产生的影响,明确老年人口的多样性需求,并在融合了其它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创新地提出了支撑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四大平台: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和社会组织养老。通过这四种既独立,又互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来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缓解家庭养老压力,分担政府养老负担,为老年人提供一个安心、健康、快乐的养老环境和全面、周到、优质的服务。

因为认识程度的有限以及综合实力不强,在本次论文中依然具有一些问题,例如,针对相关参考文献的认识程度不够深入彻底,工作平台的管理体系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还有待检验。笔者至此,在对已发现论述到的研究成绩感到欣慰之余,心中更是存在一些担心,由于研究不断继续开展下去,就会发现更多更加复杂的矛盾需要去解决、去处理。也就是由点及面,做实验研究正是如此。在实验研究的时候,也促进着笔者认识层面的不断扩展以及实践经验的逐渐积累,同时也引导着笔者进一步深入地进行今后的工作,这也是我在写这篇论文过程中最深的体会和收获。

关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小雅为你整理的精品文档,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欢迎你的阅读下载。】内容如下-关于社会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加快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的安排,从4月份开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青带队,农业农村工委牵头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业人士,对我市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视察了淡溪镇皇景养老院、市福利中心、翁垟街道太阳谷养老项目等7个养老机构和项目,详细听取介绍,深入了解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还邀请温州市养老专家作专题讲座,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乐清市养老服务业若干意见》等文件,养老服务工作制度初步建立。建成621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市社会福利中心,养老床位从2014年以前的不到900张增加到2018年的5000多张。养老机构开展了助餐、配送餐、生活照护等服务。民政部门向老年人免费发放老年手机、健康手环,提供一键通综合服务;开展社会化运营和医养结合的探索;培训了一批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和养老护理员。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形式和管理能力都有了较大进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峻。截止2018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3.25万,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7.77%。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增长快。我市老年人口正在以年平均3.9%的增速增长,随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剧,已形成一个重要的养老窗口期。二是高龄化倾向凸显。80岁以上老人约占全市老年人口的17.2%,比全国数据高近2个百分点,已形成了“高龄少子”的局面。三是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偏高。全市失能、半失能、空巢老人约占老年人总数的8.5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养老服务供给严重不足。一是养老床位供给不足。由于2000年至2010年基本没有新建养老机构,导致了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底子薄、历史欠帐多。现有的669家养老机构仅有养老床位5227张,还不足目标要求(每百位老人5张床位)的一半,部分养老床位还是整合医疗机构统计的数据。此外,养老资源浪费的现象也值得关注,调查发现部分养老机构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如市福利中心投资3000多万,每年运行经费100多万,却只有17位养老对象入住。二是养老机构发展迟缓。前些年叫过一阵子的民办养老机构“余霞乐园”和“华仪翔云福利院”已停建,“太阳谷”养老项目也因各方面原因处于搁浅状态。目前仍有11个乡镇街道没有建立养老机构,辖区内的三无、五保对象只能寄住到附近镇街的养老院。三是养老服务设施严重落后。现有养老机构中有10家乡镇、街道养老院(原敬老院)都修建于2000年前,房屋陈旧,设备落后老化。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大部分还只是概念性状态,实体运行没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第五章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当前,社会化养老不仅关系到地方养老服务科学发展和自身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而且关系到中国先发展地区养老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进而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与社会发展的进步。在探索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准确把握新时期养老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绝不能拘泥于传统思维方式和思维模式,更不能止步于已有的成就,也不能被现成的工作经验所束缚,而是要不断创新发展思路,构建现代化背景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养老工作的新期待。 目前,国内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工作依然处于刚开始时期,具有很多问题,例如,和新发展、新项目、新需求不够同步,统筹规划不够合理,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与连贯性不强;社区养老保障与养老组织床位紧缺,供求矛盾激化。除此之外,加强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工作力度,不仅是处理人口问题、提高保障质量以及改善民生的必经之路,也是满足传统养老方式的更换、完成人民养老要求的根本途径,还是处理失能以及半失能中老年群体养老服务等问题、提高社会稳定性的重要方式,更是扩大消费和促进就业的有效途径。应当看到,在应对各种挑战的同时,国内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工作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历史时机。随着国内经济实力的逐渐增强,居民收入的不断货提升,政府财政也逐渐偏向民生方面的同时,人民群众在不断提升自我养老保障意识,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工作已具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 长时间以来,我国普遍流行以家庭养老为主要的养老方式,但是由于计划生育的大力开展以及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家庭规模正在逐渐变小,开始产生“4-2-1”的家庭模式,空巢家庭也在逐年增多。家庭规模的变小以及家庭模式的改变导致家庭养老的作用迅速弱化,同时对专业型的养老组织以及社区养老方式的需求量正在逐渐扩大。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设从其本质来说,一是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同步,从而达到老年人养老要求、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物质、文化生活质量,针对所有的老年人,供应细致入微的生活帮助、康复治疗、文化需求、紧急救助以及社会活动等;二是应“以家庭照顾为基础,社区照看为辅助,专业机构养老为补充,社会组织养老为深化”,关注老年人的各种生活需求;三是面对人口老龄化这项艰巨的历史任务,应当“坚持政府管理,促进社会投入,逐渐优化管理体制,增添多种服务类活动项目,合理管理服务方式”,更好的完成人民大众不断增加的服务活动要求。 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其功能定位来说,主要由以下四个有机部分组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 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发挥各类服务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快形成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策引导、部门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以安全生产服务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安全生产服务能力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搭建服务平台,规范服务行为,更好的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提供专业技术、商业保险、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科技装备、行业组织等社会化服务,加快建立主体多元、覆盖全面、综合配套、机制灵活、运转高效的新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水平。 二、完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服务体系 (一)改革审批制度。2016年底前完成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分级管理制度改革,取消甲、乙级资质分类,完善资质

条件。2020年底前取消资质审批,建立条件审查公告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由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发布公告,变单一的行政监督为行政和社会双重监督。本着精简、统一、效能和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原则,加快改革完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和审批制度。 (二)推进服务融合。扶持有实力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打破地域和行业壁垒,发展壮大技术服务力量,建立多功能的综合服务主体,通过开展跨行业、跨地区兼并重组,推动形成龙头企业,至2020年打造形成10家左右有影响力的品牌企业。在审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时,优先审查之前已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完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同一企业、同类事项实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评价一体化,合并出具评价报告。 (三)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技术服务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现场勘查记录,全面汇集与服务要求相关的资料。服务机构跨区域开展服务活动前,要书面告知所在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完善服务公开制度,公开服务的人员、项目、程序、收费参考标准、现场勘查图像影像证明和技术服务报告等项目,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建立保险机构参与事故预防控制服务体系 (四)深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底制定出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2018年底前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应各类企业安全生产保障需求的个性化保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和问题。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

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发 言 京州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截至2017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96万人,占总人口的19.4%。面对日趋严峻的老龄化形势,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坚持城乡一体、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积极探索适应形势变化、顺应群众期待、符合京州实际的养老服务模式,努力构建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规范、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全市共发展养老机构(含敬老院)230处,养老床位4.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我们计划到“十三五”末,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以上。 一、坚持加强组织领导与加大政策激励相结合,建立完善科学化、高效能的养老服务机制。我市建立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方面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协同推进的组织领导机制。出台了《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由市、县两级财政出资,按区域不同每张床位分别给予5000元或4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对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场所建设运营以及居家养老服务等均予以资助;对养老服务业在用地、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扶持;将市级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6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主研发

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信息管理系统”。在组织领导和政策激励“双轮驱动”下,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快速发展。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建设多元化、高水平的养老服务机构。强化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一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群众基本养老需求。2017年以来,我市累计投入近10亿元实施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敬老院总数增加到130处,75%达到省一级敬老院标准;市级每年安排1000万元以上福彩公益金支持敬老院完善配套设施;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稳定在80%以上。投资2.3亿元建成了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总投资20亿元的12处县级社会福利中心正在加快建设。另一方面,激发民间资本活力,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全市现有民办养老机构64处,床位1.8万张,占全市总床位的51%。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敬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民办项目正在加快启动,形成了政府主办、民间参与、互为补充、协同发展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 三、坚持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构建广覆盖、可持续的养老服务模式。社区养老方面,在中心城区建立了“养老服务市场”,作为社区养老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带动全市社区养老服务发展。高度关注空巢、独居老人生活,支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市级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处照料中心20-40万元的配套补助,目前全市已投入9000多万元建立日间照料中心50处,到“十三五”末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将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居家养

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全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XX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

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2018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为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市老科协XX 年活动安排,市老科协会长**组织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于5月中旬围绕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实地调研了市社会福利中心、**区福利院、**镇敬老院、**养护院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深入了解有关情况。 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新的进步,取得的成绩是充分肯定的:一是研究出台了指导性文件。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制定实施了《**市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和扶持政策。二是养老机构建设逐步加强。市社会福利中心、农村敬老院、民办养老机构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23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7所,农村敬老院93所,社会办养老机构18所,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总床位达到13400余张,每千名老

人拥有床位达31张。三是加大了财力投入力度。各级财政投入近3亿元,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93所;投资亿元新建市社会福利中心;启动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符合条件老人每人每月享受110元补助。四是加强了专业队伍技能培训。从XX年起,先后安排80余名福利机构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了管护能力和水平。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了一定的基础,但我们面临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严峻,社会养老能力仍然十分薄弱,总体上看,我市养老事业发展仍然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诸多矛盾和困难。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常住人口达万人,占比达%表明我市早已进入老龄化社会。主要特征有:一是老龄化速度加快。我市人口老龄化正处于加速期,预计到XX年,60周岁以上人口达万人,以后将平均每年新增8000人左右,而且高龄人口增速加快。二是“未富先老”。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与老龄化同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 美元以上步入老龄化社会,而我市在人均不足1000美元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物质基础还不够丰富,支撑能力明显不足。三是独居和空巢老人日益增加。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成年,逐步进入421家庭结构, 即一对夫妻要供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孩子,中间代由于工作繁忙或外出务工,致使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

浅谈如何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doc

浅析师宗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对策【摘要】当前,师宗县正在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健全有效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在认真分析研究全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总体思路及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现状对策 农村社会化服务是伴随着农业生产由分散的、孤立的、自给自足的小生产方式转变为分工细密、协作广泛的商品化社会生产而产生的,是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客观要求。新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技术服务、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贷和保险服务、信息咨询服务、医疗、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各方面的服务。 一、师宗县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师宗县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866”工程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并取了一定成效。 (一)服务组织发展迅速 近年来,师宗县按照“加大扶持强龙头,依托基地建龙头,多元投入活龙头,创新机制舞龙头”的思路,着力抓好龙头企业的培育引进发展工作,先后引进了振华食品厂、华海木业、新繁食品加工、中药饮片厂等一批内联农户、外接市场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提高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目前,全县已发展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业龙头企业32户,其中省级以上2户、市级以上6户;组建了以烤烟、蔬菜、畜牧、林业等为主的产业协会和合作组织24家,在全县形成了各大主导产业都有龙头企业或合作组织带动的格局,为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提供配套服务,农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农村社会化服务领域由产中服务向产前和产后服务两头不断延伸,由产业服务向社会服务不断延伸。产前服务:通过“珠源农网”、“四下乡”活动、“星火科技”专栏等平台,初步为广大农户和生产经营单位提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情况

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情况汇报 现就xxx县完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截至底,全县总人口数XXX万人,有XX岁以上老年人XXX人,占人口总数的XXX。其中:60岁~79岁老年人XXX人(城镇XXX人,农村XXX人),80岁~99岁老年人XXX人(城镇XXX人、农村XXX 人),100周岁以上老年人XX人(农村XX人、农场XX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6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 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XXXX〕XXX号)要求,“十二五”以来,xxx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改进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认真执行“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研究制定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了《xxx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初步建立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管理多样化的适度普惠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老龄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 (一)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城乡老年人保障水平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全覆盖,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城乡老年人及特困老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初,全县享受城乡“低保”待遇老年人XXX人(其中城镇XXX人,平均保障水平为每人XX元/月;农村XXX人,平均保障水平为每人XXX元/月),近三年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XX%,有力地提高了老年人生活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起,累计为80岁以上老年人(XXX万人次)发放高龄补助金XXX万元,发放率达到XXX%。 当前,全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XXX户XXX人,月人均供养水平由的XX元提高到了的XX元,年均增长XX﹪。4所乡镇农村敬老院协议入住老年人XX名,长期居住XX名。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同时享受五保供养金和城市低保金,供养标准达每人XX元/月;xxx县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三无”人员XX名,供养标准达每人XXX元/月。 (二)加快敬老院设施建设,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 “十二五”以来,我县深入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坚持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相结合,稳步提高集中供养率。持续加大投入,坚持高水平、高质量、高标准推进敬老院设施建设,创新服务和管理,乡镇敬老院和“五保”老人管理服务水平、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投资XXX万元,新建、改建xxx镇、xxx镇、xxx镇、布朗山乡、xxx镇XX所公办乡镇农村敬老院和XX所县社会福利院(总占地面积XXX平方米,建筑面积XXX平方米,总床位数XXX张),除xxx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养老 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国办发〔201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和问题。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并日益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8亿,占总人口的13.26%,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10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养老床位达314.9万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1.2万个,留宿照料床位1.2万张,日间照料床位4.7万张。以保障三无、五保、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养老服务的运作模式、服务内容、操作规范等也不断探索创新,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但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新需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缺乏统筹规划,体系建设缺乏整体性和连续性;社区养

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总结报告模板

关于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 重阳节是我国第一个法定的老年节,之所以设置这个节日是基于中国已转入老龄化社会的现实,以及呼吁全社会关注老年人养老等问题。今年重阳节期间,我深入街办辖区,就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研,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街办在居家养老方面取得的成绩 自XX年以来,我街办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形成良好的发展态势,初步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辖区情况基本摸清。成立了街办社会事务办公室,主抓居家养老工作,同时街办还成立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有我任组长,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辖区内老年人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 2、基础设施初步建立。去年街办投入巨资,对破败的车库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建设了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面积达xxx平方米。设有男、女休息室,阅览室,诊疗,娱乐室,心理咨询室并配有教为健全的体育健身器材,居家养老服务站集老年日托、配餐送餐、文体活动、休闲娱乐、康复保健于一体吸引老人从家中走进社区,得到区有关领导的好评,并拟申报市级居家养老示范点。 3、保障水平促步迈进。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因天宁路以北旧城改造而拆除,街办不等不靠,而是想方设法在异地重建上做文章。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请示经区政府xxxx第xx次常务会通过,区发改委在今年重阳节前夕印发了《关于xx区幸福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立项的批复》。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比原地扩大6倍,现在用地已落实,相信不久的将来,这里将是我区乃全市居家养老建设的示点。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调研情况来看,我街办居家养老服务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制约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社会认知不到位。社会各方对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总体认识尚未提高到一定高度,孝老敬老的意识日渐淡化,行政推动和宣传尚欠力度。调查发现,有些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概念不甚了解,其中有的更对社区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闻所未闻。老年人“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不强,对政府提供的无偿服务接受快,对有偿、低偿服务接受慢,有时还存在质疑心理。一位基层工作人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加强滨海新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问题的探析 一、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平均寿命的延长、老年人口数量的日益增加,我国已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解决老年人口养老保障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再加上这些年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和家庭意识的变化,独生子女不断增多, 家庭平均人口数量逐渐下降,家庭构成呈现出小型化的趋势, “独子养老”的时代已经悄悄来临,空巢老人陷入了养老的困境。 由于家庭和人口结构的变化,城市传统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已经很难满足现代人养老的实际需要。在社会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社会化养老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也不可能完全取代家庭养老。因此,社区养老服务作为社会养老与家庭养老的一种辅助方式开始应运而生并且迅速的发展起来。社区养老服务主要是指老年人不脱离原来所生活的社区环境和社会环境,为了满足老年人这个特殊年龄段人群的日常需要而提供的有关生活和精神方面的护理和照顾。涉及到老年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日常照顾、精神抚慰等等。 目前,我国很多地区已经初步形成了社区养老服务运作体系。各地区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也在管理、服务方面具备了一套相对系统、规范的管理方法。各地正在努力探索符合各地区养老实际的养老模式,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在进步中仍旧存在着一些缺点和不足。 (一)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许多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来支撑。比如社区养老服务的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地位尚未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承认,受到了诸多的限制。政府应当制定出相关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社区养老服务中来。只有完善养老服务的法律法规,才能够更好的保障老年群体的合法权益。政府在整个城市社区养老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主导作用,各级政府和领导也没有将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列入到城市发展与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来,这些都导致了很多地区城市社区养老发展的滞后,也就不能真正的满足老年群体的需要。 (二)社会各个方面对养老服务的认识缺位 很多地区有关老年群体的管理与服务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除了资金以及物质条件的制约外,管理部门以及全社会的老年意识比较薄弱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在客观上,由于社区承担了过多的行政事物,使他们无暇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社区成员提供优质的管理和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只是社区工作内容中很小的一部分。在主观上,相关的管理部门对老年群体进行社会管理和提供全面优质服务的重要意义和社会影响认识不到位。整个社会还没有充分的意识到,为作为社会弱势群体的老年群体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本应该是社区“以人为本”的主要发展目标,这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社区养老管理混乱,缺乏资源整合 老年人口社会化养老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对老年群体的社区管理,但是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思考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从我市“三农”发展的实践看,建设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更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选择。本课题试图在深入调查我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发展中存在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对策建议,促进我市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的发展。 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义重大 (一)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任务。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逐步确立形成的被证明了是行之有效的我国农村现行的基本经营制度。但是,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显现出难以采用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吸纳新装备的弊端,也无力搞好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生产经营活动,更无法避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从土地经营来看,我市规模化经营比例偏低,到2011

年底,共流转土地73.14万亩,仅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30%,全市仍有近70%的土地在实行单家独户式的小规模经营。如何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分散的小农家庭经营如何实现规模效益?传统农业如何走上现代化道路?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要实现这“两个转变”,就必须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把一家一户小生产从全过程的生产经营束缚中解放出来,享受社会化服务提供的现代物质装备、先进科技、先进管理方式带来的好处,把有限的资金和精力投入到自身擅长的某个生产经营环节中去;再造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双层经营机制,促进统一经营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发展,进而丰富新时期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 (二)加快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内容。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是集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市场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层次、复合型的产业体系。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深入推进,农村劳动力向城市和工业大量转移。同时,农业内部分工分业加速,与二、三产业的结合更加紧密,工业化、城市化的理念、方式广泛应用于农业科研、生产、加工、流通、营销等各个环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全文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 意见稿)全文 民政部11日发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发至电子邮箱: zhxf@https://www.360docs.net/doc/2a12824651.html,,wzp@https://www.360docs.net/doc/2a12824651.html,,意见征求截至2011年2月28日。全文如下: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起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党的十七大确立的“老有所养”的战略目标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意见的通知》,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 现状和问题 自1999年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等态势。截至2009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67亿,占总人口的12.5%,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1899万,占老年人口的11.4%。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出台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使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截至2009年底,全国各类收养性养老机构已达4万个,涵盖福利院、养护院、敬老院、荣军养老机构、老年公寓等多种类型,养老床位达289万张,比1999年增长了近2倍。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已建成含日间照料功能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抓好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和中央、省市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促进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加快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发展现代农业为核心,满足农业农村生产需求,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功能定位,坚持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专业性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协调,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多元化农业服务组织,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规范农业市场主渠道建设,着力构建覆盖全程、城乡互动、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传统农业转型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服务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顶层设计”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从全局的角度,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统筹规划,集中有效资源,高效快捷地实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并以农民群众作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主体,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对体系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实践的检验中不断

对“顶层设计”完善优化。 (二)宏观指导和市场经济规律相结合。深化对当前农业农村市场经济规律的认识,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农业生产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农业数量效益和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农业技术创新,形成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三)公益性服务和社会性服务相结合。以农业公益性服务促进社会性服务发展,以社会性服务发展反哺公益性服务,补齐公益性服务资金短板,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四)尊重实际和创新发展相结合。正确把握当前农业农村发展方向和需求,与时俱进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建立综合配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任务目标 到xx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完成,区、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综合服务网络平台达到273个,全区农业信息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综合服务率达到80%。社会化服务中心职能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管理规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推进深化农村土地改革进程,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20万亩。解放农村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5万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230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逐步规范。多元化服务组织发展到450家,工商资本和技术服务充分进入农业领域发展,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形成农业三产融合配套的服务体系,实现外向型农业发展,促进

工作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xx市xx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市常住人口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xx人,占9.27%。同xx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按照国际标准,我市早已迈入老龄化社会,进入快速老龄化阶段,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繁重。 一、xx、xx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 xx、xx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按照机构养老创品牌、居家养老创特色、社区养老辟新径、社会养老促发展的思路,逐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本地区特色、适合本地区市情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新路子。 (一)政府推动、细化规划 市政府成立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推动、部门联动、政策促动、典型带动”的四轮驱动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业发展放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视野中谋篇部局,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工程项目,相继出台了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及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十二五规划”,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二)项目运作、完善体系 坚持“公办”、“民办”两手抓,强力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多层次、全方位发展养老机构,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构建适度普惠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强化“兜底”保障功能,全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推进福利院、敬老院、光荣院“三院”建设,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扩大床位规模,并向社会开放多余床位。二是满足多层次需求,大力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坚持市场化运作,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合资全作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兴办养老服务业。通过招商引资,建成高标准的养老场所,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三是提升规范化水平,积极打造示范养老机构。提升软硬件条件,强化示范养老机构辐射延伸功能,推进养老机构规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三)资源整合、建设载体 积极整合资源,加强载体建设中,着重发展居家养老。一是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坚持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硬件设施、资金保障“五到位”,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了居家养老组织协调机构和生活服务平台。二是打造居家养老服务载体。建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整合公安、劳动、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与通讯服务商合作,建立专业化的居家养老呼叫服务网络,提高居家老人的 应急保障和服务能力。 (四)创新引领、解危救难

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现状与前景分析

中国养老服务体系现状与前景分析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整个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将发生巨大变化。变化中会带来许多矛盾和冲突,也会带来许多机遇和契机。社会结构的变化牵动社会各个领域发生变化。在养老服务领域要求为积极应对来势迅猛的老龄化社会,中国政府经过探索于2000年提出了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养老服务在社会力量参与之下日益活跃起来。2006年2月国务院转发了10个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养老服务业;作为一个专门用语被明确提出来,并把它表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顾和护理服务,满足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本文对养老服务进行界定的同时对它的历史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梳理和反思,从而确立中国养老服务的理念和政策构架。 一、世界发达国家养老服务理念及其典型模式 每个国家养老服务的概念界定和发展过程,取决于该国的社会福利发展理念。在西欧一些国家,社会福利概念的界定是一个包括一切以帮助所有社会成员获得令人满意的生活与健康为目标的、有组织的社会服务制度和机制内涵的广泛概念(,1995)。具体来说,社会福利包含全部的公共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项目,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北欧国家中建立的;从摇篮到坟墓;的全面国家负责的社会福利体系。在这些国家中,社会福利与每个作为公民的个人息息相关,与健康、住房、教育、就业、退休等生活领域密切相关;是物质生活保障和可接受生活质量标准的体现,更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现。其中针对老年人的福利是社会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倍受各国政府重视。许多国家中建立了完整的老年护理制度,其中既包括现金给付也包括提供服务。 在发达国家针对养老服务既有;养老事业;的概念,也有养老产业的概念。养老事

2020年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 报指南 专题一: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一、扶持范围 支持为中小微企业、产业集群提供信息查询、技术创新、质量检测、投资融资、管理咨询、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信息化应用等服务的综合类服务机构、专业类服务机构、金融类服务机构、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优先扶持按照《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0年中小企业服务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已登记入库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或在疫情期间服务突出的项目。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除满足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以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成立1年以上,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具有服务资源组织带动能力;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行为规范; 2.申报单位近3年内没有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或重大信用不良记录(未够3年从成立时间开始计算);申报单位在近两年内未获得市工信局的同类服务平台(基地)项目补助; 3.项目起始时间为2019年6月; 其中,申报综合类服务机构的单位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4.具有多种服务功能,能带动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

政策咨询、创业创新、人才培训、投融资等综合性服务; 申报专业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5.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建立了合作关系。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微企业共享。 申报金融类服务机构项目的单位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6.经过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信用评级结果是A级以上(含A级)。信用等级是自申报项目补助前一年内做出的评级或复核。该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经中国人民银行佛山市中心支行审查认可和备案。 申报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还应满足如下条件: 7.搭建起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信息化软件平台系统,具有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息化应用服务的能力。 三、资金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公共服务机构软硬件建设及服务活动的开展,包括以下范围: 1.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和创新产业化能力而直接购置的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不含家具电器、办公耗材、车辆、非专用电脑、基建项目、装修改造、人员工资等)及相关软件购买、开发费用; 2.开展各种综合性、专题性、系列性企业服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如场地费、物料费、宣传费、专家费及与活动有关的交通费、食宿费(不含固定办公场地租金、员工工资、办公耗材等日常事务性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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