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

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然而,随之而来的医疗费用却越来越高,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负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国实行了全民医保制度。
其中,居民医保是为城乡居民提供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旨在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降低居民看病的负担。
西安市作为陕西省省会城市,也实行了居民医保制度。
本文将介绍《西安市居民医保办理须知及待遇享受政策》,帮助广大居民更好地了解西安市居民医保的相关政策。
一、办理居民医保的条件1.符合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居民医保的参保人群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农村五保户、低保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等。
2.符合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西安市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包括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和农村居民。
3.符合西安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西安市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和户籍等因素来确定的,具体标准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二、办理居民医保的流程1.申请办理居民医保:居民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居民医保。
2.缴纳医保费用:办理居民医保需要缴纳一定的医保费用。
缴费方式一般包括现金、银行转账、支付宝等。
3.办理医保卡:办理居民医保后,会发放一张医保卡。
居民可以凭借该卡享受医保待遇。
4.享受医保待遇:办理居民医保后,居民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医保待遇。
具体待遇包括门诊、住院、药品等费用报销。
三、居民医保的待遇享受政策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居民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就诊,可以享受门诊医疗费用的报销。
报销比例一般为50%至90%,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
报销比例一般为70%至90%,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3.药品费用报销: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购买药品时,可以享受药品费用的报销。
报销比例一般为50%至70%,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4.门诊慢病管理: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慢病管理时,可以享受门诊慢病管理费用的报销。
年审文件附件:1、4、5、6

西安高新区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须知为保证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其具体要求明确如下: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一)申报范围截止本通知发布前在西安高新区已办理社保登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各类用人单位均须进行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二)申报时间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9月11日。
(三)缴费基数的确定1、参保单位及个人申报依据月缴费基数按参保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月平均工资收入=上年职工工资收入÷上年工作月数职工工资收入为列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内的各项工资性收入之和。
工资总额根据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国统办字[1999]106号文件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规定确定,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
这些项目不论是否计入成本,是否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的项目,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2、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2016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1626元,月平均工资为5135.5元,2017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3082元,上限(300%)为15406元。
2016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611元,月平均工资为5801元,2017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60%)为3481元,上限(300%)为17402元。
参保单位应如实填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参保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公布的上下限标准的,按各险种上下限标准确定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
为便于计算,填报的个人月缴费基数应保留整数到元。
3、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暂继续按现行规定确定的缴费基数缴纳。
机关事业单位缴纳其他险种(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各险种执行西安市2016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上下限的相关规定,超过规定的上、下限标准的,按上、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

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从2017年1月起,陕西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陕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陕西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要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除按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其他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
陕西全省将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
2017年陕西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
陕西省卫计委要求,各市区要统一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
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其中,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在统筹区内,一级定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过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参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陕卫体改发〔2016〕135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委)、人社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人社局、财政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财政局,神木县、府谷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升服务效能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79号)精神,为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现就统一城乡医保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社保是指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其缴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2017年,我国社保缴费标准出现了一些调整,下面将对这些变化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2017年社保缴费基数有所上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2017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每月21288元,下限为每月4277元。
这意味着,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将根据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在这一范围内进行确定。
这一调整的出台,旨在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
其次,2017年社保缴费比例也有所调整。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2017年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10%;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1%,单位缴费2%;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缴纳。
这些调整的出台,旨在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社保权益,为职工提供更加全面的社会保障。
再次,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还涉及到了一些具体的政策变化。
比如,对于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2017年取消了生育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全额承担。
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育权益。
总的来说,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这些调整的出台,将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也将为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带来更加实实在在的好处。
希望广大职工能够更加关注自己的社保权益,积极参与社保缴费,共同推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2017社保缴费标准

2017社保缴费标准
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而实行的一种社会保
障制度。
2017年,我国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调整,以下将对各项社保缴费标准
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8%,单位缴费20%,合计28%。
具体的缴费基数
和比例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有所不同,需要参保人员和单位了解当地具体的政策。
其次,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2%,单位缴费10%,合计12%。
同样,具体的缴
费基数和比例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有所不同。
再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也有所不同,但一般都是由
单位来承担大部分缴费。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由单位全额承担,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个人缴费1%,单位缴费2%,合计3%。
最后,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个人和单位的缴费比例和基数虽然有所不同,但都
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
在缴费时,参保人员和单位都需要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进行缴费,以确保社保制度的健康运行和参保人员的权益。
综上所述,2017年社保缴费标准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来确定的,各项社保的缴费比例和基数会根据当地的规定有所不同。
参保人员和单位都需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缴费,以确保自身的权益和社保制度的健康运行。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操作流程PPT课件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三. 登记携带资料
1. 正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 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疗保险情况证明 2. 低保 :《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金领取证》 当年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 的材料 3. 重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级、2级)
2. 社区确认参保居民身份和缴费标准,录入参保信息; 3. 社区17日前上报证明材料及电子信息至区县经办; 4. 区县复审参保信息后,导入医疗保险信息软件系统, 22日前报市经办,生成的个人医保编号 返回社区; 5. 社区根据区县经办机构复审信息,打印《个人信息登 记表》(表2),参保居民签字确认。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登记缴费操作流程
目录
第一部分 参保范围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第三部分 参保缴费 第四部分 信息变更 第五部分 退费管理 第六部分 证卡管理
第一部分 参保范围
一. 少年儿童
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和其他 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
二. 城镇非从业居民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 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个人医保编号
返给居民
第二部分 参保登记
(二)本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
1.学校负责参保登记工作,统一填写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 登记表(表3)
2.学校持集体户籍卡、学籍证明等相 关资料到区县医疗经办机构办理参保 登记手续
第三部分 参保缴费
一. 缴费时间
每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为缴费期
演讲人:XXXXXX 时 间:XX年XX月XX日
第五部分 退费管理
一.退费条件
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 月31日前死亡的;在保险年度中出国 定居、应征入伍、户籍迁出、死亡, 已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再退还 。
2017年医保新政策_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

2017年医保新政策_2017年医保最新规定医疗保险就是当劳动者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不过医疗保险新政策你了解多少呢,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17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一是个人缴费标准将作适度调整。
随着医疗消费水平提高,国家逐年增加了居民医保的财政补助资金,2017年的个人缴费标准也将适当提高。
缴费标准为学生和少年儿童60元、年满60岁的老年居民100元、其他未就业城镇居民300元,分别提高10元、30元和100元。
低保对象、残疾人员、“三无”人员个人仍不用缴费。
二是新生儿医疗费实现“追溯”报销。
新政策规定,新生儿自出生之日算起,90天内(含90天)缴费参加居民医保,其自出生之日起发生疾病住院的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给予支付。
三是门诊约定机构不可“擅自绑定”。
从2017年1月1日起,参保居民只需在首次门诊就诊时持《医疗证》到选定的门诊约定机构办理约定手续,就可以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不用事先办理约定手续,门诊约定机构也不得违背参保居民意志进行“擅自绑定”操作。
2017医保报销一、2017年大病医保报销范围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几种情况不在大病医保的报销范围内: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
从4月1日起,除新增建档立卡贫困户外,不再进行参保缴费。
谁能参保?
1、西安市城乡居民〔户籍在西安市或办理了西安市居住证,且未参与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
2、新生儿〔诞生当年以自然人身份随母进行参保登记。
诞生当年参保不缴费,在诞生6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
3、高校生〔由学校按学年度统一办理参保。
〕
4、其他按规定应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但不得重复参保。
医疗保险参保条件
1、中学校阶段的同学(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同学)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夫工子女)。
2、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
3、具有西安市城镇户籍的、原城镇集体企业中没有参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
4、在西安市工作并已参与吸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外地户籍人员的子女;以敏捷方式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可参与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其父母(其中一人)须参与我市城镇职工或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办理材料
一、非从业人员:
1、户口薄;
2、2张一寸照;
3、外地户籍居民还需携带西安市居住证。
二、少年儿童:
1、户口薄;
2、2张一寸照;
3、西安市居住证;
4、父母(其中一人)参与西安市城镇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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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缴费时间
往年7月至11月是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而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调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变了,缴费标准也作出了调整。
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要交多少钱?怎么交?
一、2017年度缴费标准
(一)少年儿童个人部分每人缴纳90元。
其中,低保、重度残疾及低收入家庭的少年儿童缴纳30元。
(二)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部分每人缴纳180元。
其中,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缴纳30元。
(三)国家财政补助少年儿童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家庭少年儿童每人500元。
补助非从业居民每人440元,低保、重残、低收入人员每人590元。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缴费时间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0日。
2016年12月30日后缴纳2017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的,除缴纳个人部分外,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例如逾期缴费成人需补缴个人18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620元;少年儿童需补缴个人90元和国家财政补助440元,共计530元。
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缴费地点
中国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地区各机构、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指定的营业网点(具体名单拨打工行客服电话95588、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农行客服电话95599查询)。
四、缴费查询
居民缴费可拨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查询。
五、缴费方式
我市参保居民在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可采取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方式缴纳。
在中国工商银行可采取五种方式进行缴费,即银行网点柜台现金缴费、银行银联卡代扣代缴、个人网上银行缴费、WAP手机银行缴费和查询缴费机缴费。
完成缴费的居民,如需缴费凭证,自完成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与缴费银行指定网点联系,打印缴费凭证。
最后提醒大家,2017西安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仅剩20天了,逾期交费除要缴纳个人部分,还需缴纳国家财政补助部分,要缴费的别错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