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推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思考(word格式)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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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法律思考

“农民工”最初指进入乡镇企业的农民,后来主要指数以亿计的从农村外出就业、进城务工的人员。我国农村经济长期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中,滞留于农业的农民太多,在城镇从事工商业的人员太少,巨大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未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农民进城务工是促进农村和城市双赢发展,缩小城乡差距的积极现象。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由于有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行业违规操作,不按程序办事,监管不力,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农民工权益被侵害的问题日趋增多,而且以欠薪问题最为突出。

每到年终岁末,农民工在追讨工资无望的情况下,除以伤害自己身体、自杀等方式相威胁外,甚至采用非法手段解决问题,如聚众堵塞交通,毁坏道路设施,盗窃、抢劫,故意伤害或绑架包工头等,类似的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每年都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成为一个影响社会治安和诱发犯罪的严重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期以来形成的规律是,旧的拖欠未理清,新的拖欠又形成。这样循环往复,问题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

形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主要原因

根据全国总工会公布的资料,目前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估计有1000亿元左右。欠薪主要发生在建筑、餐饮、制衣、制鞋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从企业性质看,基本上是民营、私营、“三资”企业以及集体企业,也有个别国有企业。其中,又以建筑行业拖欠工资最为严重,占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总数的70%以上。

宏观上,建筑业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行业,进城务工的农民也主要集中在建筑行业。建筑业的农民工又基本上都受雇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分包单位等,也有一些农民工是受雇于包工头个人。施工企业在承接工程时,不仅要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技术力量、资质等级、相应的业绩、信誉等,而且要有一支民工队伍。一般情况下,建筑公司使用农民工有两种方式,一是建筑公司直接雇用民工;二是建筑公司与劳务分包单位或者包工头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分包单位或者包工头为工程建设提供劳务。

建筑行业的这种承包方式以及结算方式是环环相扣的,如果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即发包方不能按时付给工程款,就会造成以下环节不能按时付款,最终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出现。

政府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准垫资施工,但很多施工单位为了能承揽到工程,仍然违规操作;另一方面,不少建设单位在资金不到位,不具备开工条件的情况下,仍然盲目开工建设。

实践中,有部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是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的,也有部分则纯属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因为即使建设单位拖欠了施工单位的部分工程款,施工单位也只不过是以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借口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从法律上讲,应

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合法甚至合理的原因下的拖欠员工的工资的行为,超过《**省工资支付规定》的期限,延期支付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WTT整理,供大家参考选择。 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汇报 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的督查报告1月14日,市政府督查室再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1 关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情况的督查报告 1月14日,市政府督查室再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月6日 14日,相关部门共接待上访农民工420多人。其中包括远洲国际城小区、许屯镇龙馨宾馆、九龙街道吴店村、复州城镇盛世豪庭、西杨乡小学、太阳街道佳田服装厂、太阳街道潘大村、中拥塞纳城、大连昱显矿业、谢屯香洲田园城、香洲花园老年公寓、松树镇松林一品小区、复州城镇盛世豪庭小区、九龙街道夹板沟村的农民工。 香洲田园城于13日、14日两天共发放农民工工资670多万元,近期还将陆续发放。

大连昱显矿业有限公司拖欠的18名农民工工资32.75万元,单位承诺于1月17日前支付。 远洲国际城拖欠的400余名农民工工资1000余万元, 1月13日,部分农民工到大连市信访局上访,开发商承诺先支付400万元,剩余部分由施工单位负责支付。 复州城镇盛世豪庭住宅小区拖欠的15名农民工工资48万余元,经调查,无法确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目前已转到劳动争议仲裁院处理。 钻石经典开发有限公司共核实1393名农民工,工资总额为35,193,543元。目前已发放1096人,工资额为21,993,021元,还有297人未发放,资金缺口1320万元。 太阳街道潘大村缘海佳都拖欠的30名农民工工资13万元,建筑公司将于1月20日发放。 许屯龙馨温泉宾馆拖欠的20余名农民工工资120多万元,相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核实。 长兴花园小区拖欠的24名农民工工资33万元,项目经理及开发单位负责人均无法联系,目前正在调查中。 二、工作建议 1、各责任部门务必坚持值班值守,确保工作人员在岗尽责,第一时间汇报、协调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的集体访行为,市信访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及时摸排了解,避免因大规模上访导致的突发事件以及由此带来的恶劣影响。

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常用法条分析

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常用法条分析 作者:武都区人民法院王博 一、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常用的两部法律法规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常用的法条依据 1、《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七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司法解释是活

着行走的法律,其法律适用性和实践操作性较强,在司法文书中也是可以直接引用的,而部委的规章在判决书中是不能直接引用的,可见当二者冲突时在法律文书中只能引用司法解释或法律,而不能引用部门规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对于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或者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一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经审查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可以作为裁判说理的依据。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规章内容作说理依据,裁判文书却不能直接做法律条文引用,如果法律或司法解释等没有规定规章涉及的内容,那么做说理依据合不合法,如果产生冲突,用规章内容说理,引用法律或司法解释逻辑上有没有矛盾。如《办法》第七条和解释第二十六条就存在一定的矛盾牵连性。 《解释》第二十六条,违法分包和转包本身就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该自始是无效的,但为了保护工程成果和保护实际施工人的利益,避免损失的最小化,本条文间接承认了部分的合法性,这是可以理解的,在实践中建设施工等用人单位为减少成本、增加收益,将工程违法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包工头,包工头雇几个农民工实际施工,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方,而发包方仅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这明显是不公平的,因为分包、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自查报告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自查 报告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自查报告根据武汉地产集团转发的《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排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为了维护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我单位****承建的****项目部于2017年3月30 组织人员自查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民工工资自查情况 1、我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通知》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积极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2、工资支付情况,采取按月发放的方式,每月15日左右发放现金或转账,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所有工人工资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到人个手上或转帐至人个银行卡上。 3、我项目部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台帐,让农民工对工资收入清楚,明细。本月15日已足额发完进场25名工人3月份的工资,自2016年9月份工人进场以来已发放农民工工资总额为万元,未发生拖欠工资现象。 4、我项目部对进场的所有工人均已购买意外工伤保险。 二、加强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成立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组员:** (二)具体措施如下: 1、综合办公室定期对现场农民工进行人数清点,根据现场农民工提供的身份证对其进行动态台账管理。 2、本工程现有劳务队伍总人数25人,项目部财务部受委托代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实行实名制发放制度,同时提供农民工身份证及农

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对策建议

-----------------------------------精品考试资料---------------------学资学习网----------------------------------- 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及对策建议 随着国家经济宏观调控政策的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投资项目减少,拉动经济增长效应减弱,发展态势明显减缓,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日益突出。 因拖欠工资导致的不稳定问题频发,这一问题倘若解决不好,轻则会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影响企业发展,重则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乃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何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是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民生问题,也是化解社会矛盾、体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课题。 本文通过研究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不稳定问题及对和谐社会的危害,来探讨今后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对策,从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机制,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一)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影响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农民工辛辛苦苦付出劳动而得不到相应的工资报酬,需要政府出面为他们做主,依法追回应得报酬,但在追欠工资过程中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理时,就会引起广大群众对政府的不满情绪。 1、农民工讨要被拖欠的工资,为引起重视,经常采取爬塔1吊、跳楼、封桥堵路等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引起重视。

这样的做法往往会引来市民围观,同情弱者的朴素思想使群众降低了对政府的信任。 2、农民工越级上访事件频发,扰乱了正常的信访程序和秩序,也增加了上级政府的工作压力,导致上级政府质疑地方政府的做法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3、通过跳楼、爬塔吊、封桥堵路等手段讨薪事件频繁,仅今年6月份,我市开发区就连续发生3起农民工爬塔吊讨薪事件,最后虽都得到有效处理,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出地方政府预防机制的缺失,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 1 / 8 (二)影响政府机关正常的办公程序和秩序。 在处理农民工讨薪案件时,有关部门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员去调查取证及查处,这不仅影响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程序,而且还干扰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如我市锦绣澜湾工程,因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施工方推卸责任,将矛盾转嫁到农民工身上,怂恿农民工集体上访,封堵马路,围堵开发区政府,部分农民工情绪失控,高喊口号,冲击政府大门,与安保人员发生冲突,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办公程序和秩序。 (三)制度的缺失导致农民工讨薪上访案件恶性循环。 政府在处理农民工上访事件中,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往往动用行政手

民事起诉状(拖欠农民工工资)

民事起诉状 原告:姓名性别—,汉族_年_月一日出生,住址:_省_市_区_路一小区—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被告一:姓名性别—,汉族_年_月—日出生,住 址:_省_市—区_路_小区—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被告二:姓名性别汉族_年_月—日出生,住 址:_省_市—区_路_小区—号楼—单元—室。联系电话:— 被告三:公司名称—,住所地:_省_市_区_路_号_座_层_。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一立即给付原告工资_元; 二、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第一项所列款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三、判令被告一、被告二、被告三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_年_月—日被告三通过投标取得一工程施工项tl。后被告三把工程转包给了被告二、被告二乂把工程转包给了被告一,被告一雇佣原告到工地做工,工作期间自_年_月—日至—年_月_日,完工后,根据工地负责人结算,原告应得的劳务工资是—元,至今分文未付。 本案中被告一、被告二没有任何施工资质,被告三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拖欠工资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于2004年9月6日颁布并实施的劳社部(2004)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月17日颁布并实施的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第九条规定:“落实清偿欠薪责任。招用农民工的企业承担直接清偿拖欠农民丄工资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参照适用上述规定,丄程承包人将工程违法规定发包、转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拖欠工资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三负责承建案涉工程,但其将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被告二,被告二乂将工程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被告三,被告三拖欠原告工资,因此被告二、被告三应当对被告一欠付原告的工资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上述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现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特提起诉讼,请法院依法判决,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曰

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书

关于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书 (施工承包企业用) : 我单位承建的建设项目的工程项目,建设(业主)单位是,工程中标(合同)价为万元,实际开工时间为年月日,实际完工时间为年月日,竣工验收时间为年 月日,办妥工程决算时间为年月日。 在此,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经双方核算,截止年月日,我单位已累计收到建设(业主)单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共计¥万元,其中收到民工工资款共计¥万元,至此,建设(业主)单位已将该项目的民工工资部分全部结算付清给我单位,不存在拖欠、克扣、差错或者遗漏情况。 2、截止年月日,我单位已将项目所有民工工资全部核算结清,并按月通过银行发放到每位民工实名制银行工资卡中,已累计支付发放民工工资共计¥万元,没有拖欠、克扣、差错、遗漏或截留挪用等情况。 3、如今后仍有该项目民工投诉反映工资拖欠问题,我单位将负全部清偿责任,保证会积极妥善处理好,绝不会政府和贵单位增添任何麻烦或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4、我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准确,不存在弄虚作假,不存在瞒报漏报,否则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项目负责人签名: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项目负责人手机号码: 年月日 (施工单位盖章) 注:承诺书由直接承包建设(业主)单位发包工程的各施工企业在结清工资时向建设(业主)单位承诺;本承诺一式二份,由双方各存一份。 班组长关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

本人是工程标段 楼栋班组的负责人。 在此,本人就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郑重声明承诺如下: 1、经与施工企业最终结算,本班组在该项目的所有农民工工资共计人¥元(附民工工资发放清单),实际支付为以下第种情况:①施工企业已于年月日前全部结算付清给本班组,不存在任何拖欠或克扣问题,也没有遗漏或差错情况,否则由本人直接负责全部清偿责任;②在年月 日前施工企业已支付¥元,对剩余未付工资¥元,施工企业已承诺签应于年月日前以银行代发方式付清到位,若有违反,本承诺作废无效。 2、在此之前,本班组所有民工工资已由施工企业单位通过委托银行代发方式直接发到了民工手中,本班组结算所得的全部民工工资已经向每位民工结算付清,若有拖欠克扣、虚假冒领、截留挪用或者遗漏差错等情况,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未经本项目施工单位书面同意并审核盖章情况下,本人向民工出具的所有工资结算清单或欠条均与施工单位项目部无关,概由本人自行负责关承担一切清偿责任; 4、本人及本班组民工绝不再向贵单位或其他部门主张农民工工资诉求,绝不给贵单位和政府部门增添任何麻烦,也绝不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否则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后果。 特此声明承诺! 承诺人(签名并按右手食指印):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承诺时间:年月日 注:1、本承诺书在各班组完工并结清工资后由班组长本人填写提交给施工企业; 2、在用工登记时未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的应附后粘贴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 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公司开发的信丰县铁石口镇清水湾商住小区1-3#楼工程项目

如何妥善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年末岁尾,农民工讨薪的呼声再度高涨,因讨薪导致的各种问题甚至恶性事件更是引发社会普遍关注。被拖欠的工资都是农民工的辛苦钱、血汗钱,是众多农民工一家老小维持最基本生活的主要来源。拖欠、甚至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严重影响到农民工及其家庭生活,严重影响到农民工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严重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如何从根本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迫在眉睫。 一、农民工问题现状 (一)建设施工单位用工形式不规范。据调查了解,建设施工单位使用农民工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包工头式用工”,基本为所有建设施工单位的主要用工形式;二是合同制职工,主要是单位管理人员;三是“劳务单位式用工”,目前这种用工形式数量很少。 (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容乐观。目前,建设施工单位与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很低。据统计,建设施工单位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不足20%.即使签订了,劳动合同内容也极不规范,甚至个别劳动合同条款还与法律规定相冲突。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没有保障。通过劳务单位或包工头使用农民工的,主要由承揽施工任务的包工头支付。因受建筑工程施工、验收和结算阶段性的影响,普遍采取按月部分支付,年底或工程结算后全部兑付的工资支付办法,这种支付方式让农民工受控制程度很高。 (四)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少之又少。建筑行业风险较高、农民工流动性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很多单位为部分工种农民工缴纳了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极个别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而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的几乎没有。 二、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原因 (一)施工单位问题 1、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建筑行业没有劳动用工备案,只有极少数管理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这部分人的工资基本上能够兑现,而绝大部分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合同,在诉讼中就没有证据,没有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施工单位正是抓住了这个要害,才造成了极少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尴尬局面。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广大农民工切身利益。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1】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北政办〔XX〕113号)通知精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由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安排专人督促四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各施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摸清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基本情况,现将近期建筑行业清欠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监管,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XX年,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全年由局领导带队,先后开展了6次不同形式的综合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每次检查在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同时,在施工现场重点排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农民工住宿条件、饮食卫生状况。通过检查我州建筑行业全年未发现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同时为发挥好职能作用,在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将施工企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证明材料做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必备要件之一,做到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 二、认真安排,迅速开展专项行动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通知》要求,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对州属7家施工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农 第 2 页共 8 页

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自查,做到了不漏一户,不留死角,情况清楚,底数明确。经自查,XX年我州被检查7家州属企业用人情况涉及职工人数为3055人,其中农民工数2515人,签订合同人数为2860人(农民工劳动合同)。截至XX年12月底7家州属企业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被检查的省级及省外建筑企业57家,其中西海镇建筑工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家,拖欠农民工工资36万元,经过协调已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24万元。浙江鼎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11余万元,经过我局积极协调,该施工单位与州劳动监察大队协商达成协议,于XX年1月20日将拖欠农民工工资4万元转入州劳动监察大队账户发放。剩余6万多元因双方存在劳动争议,农民工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门源县共检查用人单位10家,涉及农民工800余人,其中存在拖欠工资用工单位3户,涉及农民工160余人拖欠金额413万元;分别为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和青海华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东城嘉苑。通过多次协调,目前,已责令成都金穗建筑工程公司、外延拓展区集中供热项目施工单位全部发清农民工工资220万元,因开发商逃匿,东城嘉苑拖欠农民工工资事项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祁连县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12家,涉及职工人数1200人,其中农民工1000人,涉及金额192万元(全部为拖欠农民工);责令12家项目工程单位补发农民工工资192万余元。刚察县XX年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涉案企业36家,涉案人数2247人,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追讨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2581.6万元。海晏县检查在建工程项目43个,通过检查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单位3家,涉农民工40多人,涉及金额20余万元,责令3家施工 第 3 页共 8 页

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资之法律分析

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资之法律分析 一、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资怎么办 1、在实践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建筑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农民工面对被拖欠工资,建议采取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首先,主动与用人单位协商,并注意通过录音、录像或达成书面协议等方式保存证据;如果协商不成的,我们可以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热线12333咨询投诉或者向所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2、如果采取上述措施仍无法解决的,大家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3、最后,大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例介绍 有8位在建筑工地打工的农民工,为讨回包工头拖欠他们的2万元工资,来到单位门前静坐、打条幅,结果不但没要到钱,还被公安局以扰乱治安为由拘留了5天。事后,他们来到律师事务所请求法律援助。通过诉讼调解,他们在1个月后拿到了全部拖欠工资。 法律分析:欠薪问题是农民工外出打工遇到的比较典型的问题之一,也是社会十分关注的问题,这在工资年结的建筑领域尤为突出。近年来,每到年底,都会有农民工因为拿不到工钱而采取静坐、示威、跳楼等极端手段进行讨薪,许多实例证明这种方式是不可取的。面对欠薪问题,农民工朋友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首先,一定要清楚自己在为谁打工,招工的人全名是什么,身份证号是什么,这是在处理欠薪问题的司法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信息。建议大家选择工作时最好去一些正规的大企业或者劳务公司,签署正规合同,这样发生欠薪事件的可能性较小。在签合同时,关于工资数额、结算方式、补贴福利等问题,一定要让单位写下书面凭证。建筑单位由于自身的特殊性,通常每月只给工人发生活费,到年底再发工资。 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停发生活费的现象,工人就要提高警惕了,这很可能是由于上级层层拖欠工程款,包工头赔钱而准备逃跑的前兆。这时候应该向老板索要欠条,实在要不到欠条,可以进行录音,这都是有力的证据。遭遇欠薪时,一定要通过合法途

2019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2019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 办法是什么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跟其他的劳动者比,很多应该享受的待遇都被无情的剥夺了,特别是一到了年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更是屡禁不绝。面对越来越多的这种情况,广大农民工应该捍卫自己的权益。那么最快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办法是什么?接下来由的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拖欠农民工工资最快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后最直接的解决办法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投诉的法规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一、要冷静理智。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提请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农民工的工钱被拖欠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因此要保持冷静的心态,理智处事。 二、要学会用法律维权。 如果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

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农民工由于知识文化接受水平较低,难以保障自身权益,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需要进行自查报告,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参考阅读。 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篇【一】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转发的通知》(社明电〔〕2号)要求,我县自11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现将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局《转发的通知》要求,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按排。为切实抓好专项检查工作,由我局牵头,县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参加,组成了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设在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由劳动保障监察股股长季明生同志带队,负责专项检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我局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协同各部门共同制定了《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

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 二、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建良好氛围 按照《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安排,11月15日至11月30日,我县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用展板、宣传单、电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督促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宣传,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得到了充分的提高。 三、突出重点,分工负责,认真检查,取得明显成效 按照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自12月1日起,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从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执法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负责,集中力量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以及自查阶段中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逐个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调查处理。通过分工协作、认真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至发文前,联合执法小组共检查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思考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法律思考-工程纠纷律师 [摘要] 农民工工资,尤其是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屡屡遭到拖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本文将分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方面原因,并从法律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理顺多方主体的法律关系,最终试图找到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治本之道。 农民工是生活在城市里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来自农村,置身于城市的最底层,大多数从事建筑、商业、服务等,劳动强度大、收入报酬低的工作,尽管他们所得不多,但正是这不多的“所得”却一直在困扰着他们----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非常普遍。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GDP迅速增长,城市里一座座大楼平地而起,而高增长背后的农民工工资问题也浮出水面。从总理“讨薪”到依法“清薪”,全国上下,各级政府都在积极行动,直接干预,制定条例,追讨欠薪,于是上演了一幕幕上访、告状、找省长、找总理的闹剧,官越找越大,法越立越严,而帐也越欠越多,越拖越久,问题始终未得到根本解决。本文将深入剖析农民工讨薪难的深层法律原因,探索解决问题的可行途径。 一、现状观察——民工讨薪难成社会问题 农民工讨薪难已经成为一个很普遍的社会问题,在建筑领域尤其明显。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不仅严重影响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而且成为直接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之一,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大事。据统计,截至2006年6月全国累计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大概有3670多亿元,主要发生在建筑施工企业和餐饮服务等企业,其中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70%。 农民工在城市里辛辛苦苦工作一年,工资却很难准时如数拿到,每次要账都基本上是无功而返,平时里去要,包工头答应到年终解决,可真到了过年的时候,工地早已停工,人去楼空,只留下和自己一样的讨薪人。2006年河北籍234名农民工在宁夏打工一年时间,一分钱报酬未得,欠薪137万多元。无奈之下,他们来到石嘴山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工作站简化审批手续,当即指派两名律师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有的老板在上级和形势的压力下,给了部分工资,但给全的很少。剩下的工资只能等到来年年底了,来年的工资还会继续拖欠,这就形成了恶性循环,问题越攒越多,无法根除。 调查显示,农民工工资领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方式是按月领取,占统计总额的60.37%;另一种方式是按年领取,为28.02%。在被调查者中,基本能按时领取工资的达到47.78%,有时延期和经常延期的比例达到35.68%和15.68%1。这些现象成为我们社会进步过程中极不和谐的因素。 二、原因分析——诸多因素错综复杂 如此严重的欠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和谐发展的潜在毒瘤,随时可能威胁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拖欠农民工工资固然有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讨薪方式不当等原因,但建筑领域自身运作不规范、机制不健全以及政策法律上对农民工保护力度不够才是导致承包商或包工头任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 (一)农民工自身主观原因 1、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受到的文化教育程度低,导致农民工在打工路上处于劣势。在农民刚刚进城受雇之前,不懂得相关的法律,使得他们在与老板达成协议时,除了在工资上的要求之外,对其他的并不关心对自己作为一名劳动者应当享受的各种待遇却涉及很少,很大程度上,他们把自己还当成农民,而不是工人,所以他们感觉与城里的工人是不同的,对于协议也只是听从雇主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预防和解决措施教程文件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预防和解决措施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涌向城市参与建设,他们在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然后由于体制及农民工自身薄弱的维权意识,导致为数众多的农民工自身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其中反映最为突出的当属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利凤凰湾项目目前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领域,另有极少部分农民工在餐饮、宾馆业服务。工资拖欠问题集中反映在建筑施工领域,时间集中反映在重大节假日前期。 一、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解决措施 结合保利凤凰湾项目农民工用工现状,出现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处理: (一)明确主管部门以及职责分工,杜绝推诿扯皮。目前牵涉到农民工投诉受理的部门主要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建设管理部门,遇有农民工投诉、反应情况,无论哪个部门,都应根据职责分工,给予礼貌接待受理。 (二)第一时间做好农民工投诉受理登记。农民工由于其文化知识水平有限,因此接到投诉后,在其不能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材料情况下,应以询问了解为主,并做好记录。详细了解施工单位、项目名称、工种、拖欠时间、拖欠金额、涉及人数、联系电话以及是否为外

地务工人员等情况。在询问记录的同时,应积极安抚民工,尽量消除民工不满情绪,防止由于怨愤膨胀,而引起群体性的围堵事件。做完了解记录后,尽量要求民工先回去,等候回复,并告知其一定会尽快协调处理的,并给予答复处理结果。 (三)分清时间缓急、情节轻重,给予区别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因拖欠时期、拖欠金额及拖欠事件、拖欠主体等各种因素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对于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应予以归类,并按照不同的侧重点分别处理。 1、从拖欠时间来看:对重大节假日前(和敏感时期)或在此期间发生的拖欠事件从速查处,突出解决时间上的急迫性。在具体处理方式的选择上,可先不必强调处理上的彻底性,而应先以确保重大节假日的平稳过渡为处理第一原则。 2、从拖欠金额及拖欠时间来看:对拖欠金额多,拖欠时间长的应重点处理,协调多部门加大支付力度。对资金确有困难的,可要求提供具体的支付计划,或提供支付担保。 3、从拖欠主体来看: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往往表现为不知道谁拖欠耽误了农民工工资,即农民工找包工头要钱,包工头找施工单位要钱,施工单位找建设单位要钱。这种连还债目前在全国各建设项目内表现比较明显。对此,应从源头协调,即从建筑单位往下层层查实,哪一环节出问题,由对应监管单位协调哪一主体处理,督促支付。 (四)以沟通协调为主,结合政策法律宣讲实施。从农民工工资

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问题

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2a18619133.html, 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问题 我国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广泛存在,成为突出的社会问题,探寻法律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已经引起普遍的关注。这就需要我们思考更深的是如何探寻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建立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发生的长效机制,通过法律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农民工工资。本文作如下探讨: 一、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治化之路的必要性 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根治,原因有多方面。我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制度、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行业违规操作、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部门监督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自身法律意识不强等原因。而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对拖欠工资行为缺乏强力制裁措施、执法部门监督不力和保障措施不到位是导致拖欠民工工资问题非常重要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仅在于损害了农民工本人的合法权益,影响到农民工家庭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危害是,此类纠纷易引起农民工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甚至导致了恶性案件的发生,严重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的危

机。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社会的建立。在以往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中,主要采取的是行政手段,而仅依靠行政手段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顽症”,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有法律的保障,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是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根本途径。 二、通过立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我国尽管通过行政手段为农民工清回数以亿计的被拖欠工资,取得了一定效果,而立法相对滞后的现象应该引起反思。“有法可依”凸显了立法在建构法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事实上立法也的确一直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所在。我国立法对农民工工资的保护力度不够,主要依据的仍是劳动主管部门的部门规章,虽然国务院有关部门先后下发了一些个文件、规范,现有待提高立法层次。目前,应将各地好的创新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吸纳为国家立法,通过立法加大对恶意拖欠工资者的惩治力度,运用立法手段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律法规体系上来遏制源头的拖欠问题,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为此,应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一)制订《劳动合同法》立法。由于农民工有其特殊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一般不签劳动合同,是导致频频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无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自查报告1 ] 2018年12月下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对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早谋划、快出拳,及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专门工作组;提前召开了全镇专题工作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江家店镇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共发生农民工讨薪案件二件,涉及人数近800余人,金额达1330万元。在区政府和区直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相关职能单位同心协作,于春节前使这两起案件全部得到稳妥处理,讨薪农民工过上了一个安宁祥和的羊年春节。 一、安徽翔鹰花炮厂欠薪事件 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我镇的花炮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关 停。由于花炮企业是我镇的支柱产业,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大,用工人 数众多,按照企业往年支付工资惯例,大多数工人都是在农历春节前结清全年工资。 在接到上级关停文件的同时,镇党委政府认真谋划,成立三个工作组,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逐个排查,分步骤逐项开展工作。首先对企业工人集中宣传国家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让他们了解关停花炮企业的目的和意

义。其次对所有工人进行登记界定,了解企业职工数和欠薪总额。在掌握大体数额的同时,主动与裕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汇报、沟通情况,在监察大队的指导下按照法律程序多方面做工作。 1.对企业法人宣传政策,让其明确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督促企业理清工人工资和往来债务之间的区别。 2.积极帮助企业争取政府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用于专项兑付工人工资。 3.对每天来询问的工人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介绍每个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尽可能取得工人的理解、信赖和支持。 在区政府和区直各部门的帮助协调下,翔鹰花炮厂在农历二十三号前发放工人工资800万元,涉及人数600人,下欠约100万元工资与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承诺于2018年5月1日前兑付。 二、新沟平塘小区二期欠薪事件 平塘小区二期工程建筑面积约19000平方米,总造价1600余万元, 于2018年6月开工建设。发包方:新沟民族村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承包方:安徽天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为罗杰、朱玉国等4人)。合同约定:13-15号3栋楼7400平方米为甲方(发包方)代建,价格850元/平方米,18-20号3栋楼11600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方)自建自卖;本工程采取全垫资,要求竣工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由于承建方经济实力不足,致使工程一再延期没能按时全面交付 使用。2018年底已发生欠薪事件,镇政府已直付农民工资145万元, 截止事发前,镇财政通过三资专户累计为其垫付资金518万元。 2018年底,部分班组长到镇反映该工地再次欠薪,且有恶意欠薪嫌疑,镇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时下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社会的一大诟病,各级政府为解决农民工被欠薪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来制止欠薪问题,诸如对《劳动法》出台针对性的配套法规、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力度等,尽管如此,关于农民工讨薪的新闻仍然屡见不鲜,这固然与民工“先干活、再要钱”有关。但对漠视法律和责任感的开发商,难道执法部门就听之任之丝毫没有办法?对这样黑心老板为何不强制执行?国家有保障农民工的法律,政府有监管开发商履行义务的执法人员,为何,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民工讨薪事件仍在持续、加温上演! 笔者认为:一是我国就业难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劳动力供过于求将是一个长期的现象,用工单位和个人就可以在劳动力市场中居于强势地位,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压低劳动者的工资甚至欠薪就有了客观基础。二是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长效稳定的付薪保障机制缺乏,导致对欠薪问题预防、约束不力,难以从制度、监管上规制欠薪行为。三是由于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及相关配套制度设置不合理,成本过高,致使大多数被欠薪的农民工不得不放弃权利诉求,采用过激方式来讨薪。 讨薪难,来自于政府部门的不作为。目前政府的工程款给付制度存在严重缺陷,我国目前的不少工程项目,尤其是政府工程,一般采取先建后补,也就是你先把路、楼等工程修好了,然后钱才给施工方。施工方先垫付制度是属于目前的财政拨款制度问题,虽然大家屡屡呼吁,但却一直难改。这个制度不改,农民工欠薪估计永远解决不了。还有些项目年初开始但却在年末财政拨款才能到,财政部门是有责任的。 据我们所知,近年来,根据中央有关精神,各地已经重视农民工讨薪问题并采取了一些事前设立关口预防、事后建立追讨补偿等机制。劳动保障部门和法院等也对欠薪企业加大了追讨和惩罚力度。但遗憾的是,这些工作在一些时候往往流于形式,农民工的工资被拖欠、被拒付的现象仍旧极其普遍。 应该讲,如今的农民工今非昔比,在连续多年遭遇讨薪难之后,农民工已增强了维权意识。当前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定要从机制和法制上着手,既要有行政机关采取行政手段的讨薪模式,又要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及司法机关采取劳动仲裁和法律诉讼手段的讨薪模式,也就是说要从以下十方面着手:一、投拆渠道要畅通,完善举报投诉工作机制。投诉举报是农民工讨薪的主要手段,为了让更多的农民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劳动监察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

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应 急预案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重庆集才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解 决 拖 欠 农 民 工 工 资 应 急 预 案 编制:黄目云 审核:刘龙明 为规范我公司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我公司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工资

支付暂行规定》、《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预防和处置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遵循“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及时、正确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不良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与我司所属项目部有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因拖欠工资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部署、排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项目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宜,重要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组长:(总经理)罗祖德 副组长:(副总经理)黄目云 (财务负责人)徐清容 成员:(出纳)扬娟 联系系方式

四、监测与预警 各项目部落实监测人员、完善监测网络、收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信息,做到早报告、早发现、早处置。 五、应急处置 在事件现场、项目经理及有关负责人首先通知领导小组并要面对面做农民工的工作,认真听取农民工意见,准确判断事件的性质和发展趋势,掌控局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对农民工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如实向农民工讲明情况,公开承认失误,尽快予以纠正;对农民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 现场事态平息后,对现场处置时向农民工承诺解决的问题,领导小组及时解决到位,不得虚假承诺或者拖欠不诀。 六、保障措施: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5】250号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2、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与我司形成劳动关系的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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