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行政治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法依照《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施行范围校级领导(校长由县教体局考核)、处室主任、副主任和年级组长二、行政治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按照《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法》的规定,行政治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学和行政治理两块组成,行政考核每学期完毕后进展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确定等级,其老师岗位身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老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三、考核细那么1.行政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自分管的工作,未按时按质完成,每一次扣5分(总分值30分)。
2.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凡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1分(总分值5分)。
(会议记录为主)3.认真履行行政值日职责,凡值日不戴袖章或值班不到位、不作为,每一次扣2分(总分值15分)。
(办公室抽查为主)4.打算有落实,检查有反应,学期初能依照学校工作打算,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实在有效的工作打算,学期完毕要有总结。
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没有制订的不给分(总分值10分)。
5.在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聊天,发觉一次扣1分(总分值10分)。
6.行政人员必须带头坐班,同时在各处室签到,每缺一次坐班扣2分(总分值15分)。
7.对各自分管的工作,假设因行政人员言行不当或工作不力,引发不稳定要素或出现较大的平安事故,扣当事人每次5分(总分值15分)。
四、加分工程1.荣誉称号: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的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
2.其他应加分的行为,按详细情况轻重酌情进展加分。
五、减分工程1.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每次酌情扣1—5 分。
2.因工作失误遭到上级部门或领导批判的,每次扣5分。
3.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络不上的,每次扣2分。
4.出现平安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严峻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其他应扣分的行为,按详细情况轻重酌情进展扣分。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和超额绩效奖励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

学校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教代会审定稿)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在上学年试行稿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本学年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自本方案通过之后开始实施。
二、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中相关津贴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区教委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我校在奖励性绩效和超额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课时津贴、超课时津贴、自习津贴,以及选修课、体艺训练、社团、A+班、命题、骨干教师津贴和教职工获奖、优秀团队奖、教育教学成果奖等。
(一)班主任津贴按人平8000元/年设立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和班主任津贴发放方案另行制订。
(二)课时津贴和超课时津贴1.课时津贴(职员和工人为岗位津贴)。
教师标准工作量为计系数13节,在标准工作量内设课时津贴,课时津贴按每课时7.5元(一个班超过50人的班级按照实际每超过1人增加0.2元计发)为基数,参考不同类型课的平均工作量大小,分类设课时津贴系数,一个满工作量每月按265元计算,不足满工作量每节扣15元。
高(初)中的语文数学英语、高中文科班的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班的物理化学生物,没有分文理科时的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高职分类考试结束前高三的信息技术按系数1.3计算,初中的物理化学、初三的政治历史和中考前的体育按系数1.2计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前高中文科班的物理化学生物、高中理科班的政治历史地理、高一高二的信息技术、初一初二的政治历史体育等学科按系数1.1计算,其它学科和自习课按系数1.0计算。
中高考学科A﹢班基本课时津贴按每节增加5元、超课时津贴按每节增加5元计发。
研究性学习、选修课、体艺训练、社团活动等由校长办公会根据实际开展情况研究决定。
职员和工人岗位设岗位津贴,一个满工作量每月按253元计算,岗位系数不为1的再乘上岗位系数。
2.超课时(含白天自习等)津贴。
计系数后按每课时15元标准计算。
3.晚自习(含午休管理、值周值班、代课)津贴。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为了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考核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及省厅关于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意见,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一、指导思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为指导的方针;坚持向骨干、班主任、一线教师倾斜,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有利于促进学校发展,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的宗旨;进一步完善重实绩、重贡献的岗位结构工资分配机制;进一步营造人才引得进、骨干留得住、人员流得动的环境氛围。
二、分配原则1、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2、以德为先,优质优酬,注重贡献、实绩的原则;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班主任、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4、岗位相结合,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5、贯彻调动积极性的原则;6、统筹兼顾,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
三、分配对象学校正式上岗教师(不含实习期教师)。
四、奖励性绩效构成第一部分为基础考核奖励(上级发放每人月奖励绩效工资-350元),第二部分为岗位考核奖励(来源每人每月350元)。
五、发放时间:奖励性绩效工资随上级拨付时间发放。
六、月奖励性绩效考核奖励发放办法1.计算办法个人月奖励性绩效=基础考核奖励+岗位考核奖励2.项目及权重基础考核奖励:由师德和考勤组成岗位考核奖励:1、工作量奖占80% 2、工作质量奖占20%3.分项目考核办法3.1 师德考核(1)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言行被通报的;(2)不以大局为重,不服从学校工作分配的;(3)在工作时间内玩游戏、炒股、下棋、打牌等被查处的;(4)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在校外兼职兼课的,被查实的;(5)体罚或变相体罚及歧视、侮辱、讽刺、谩骂学生被查实的;(6)以教谋私,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礼品礼金,造成严重影响被查实的;(7)违反安全承诺书行为的;(8)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材料、用具或其他商品被查实的;(9)年终考核不合格者;(10)以上9条,只要发现违反其中任何1条,本期德行考核奖全部扣完。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一、背景说明在小学教育领域中,教师们的辛勤付出和优异表现是学校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激励教师持续提升教学质量,进一步凝聚师资力量,我校制定了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以奖励在教学中表现出色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水平。
二、考核对象和标准1.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小学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和代课教师。
2. 考核标准(1)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水平是评价小学教师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
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积极投入,教学准备充分,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教学方法得当,注重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能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教育教学成果: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体现了教师教学的效果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教师在任教期间,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并能促进学生的学业进步和个性发展。
三、考核流程1. 目标设定每学年开始前,学校将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明确本学年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综合素质要求。
教师根据目标和要求,制定个人教学目标和计划,并报校领导备案。
2. 日常监测学校将通过学生考试成绩、班级成绩排名、学生综合评价等方式,进行教学成果的日常监测。
这将有助于发现教学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
3. 中期评估每学年中期,学校将进行教师的中期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考核。
评估结果将作为后期考核的参考依据。
4. 后期考核学年结束后,学校将对全体教师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班级管理等方面。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教师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和综合考核结果将形成最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方案。
四、奖励发放根据教师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学校经济发展情况,学校将确定奖励发放计划。
奖励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绩效工资调整:对于绩效考核结果良好的教师,学校将适当提高其绩效工资水平,以激励他们在教学中的优异表现。
2. 奖金发放:学校将根据教师的考核结果,向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2023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

2023年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激励和表彰小学教职工的辛勤工作和优秀表现,激发其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发放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小学的教职工,包括校长、教师、辅导员等。
第三条考核发放时间为每年年底。
第四条考核方法主要包括绩效评定、班级评比和学生评价三个方面。
第五条根据个人和集体的绩效评定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第六条考核发放实行公示制度,对考核结果不满意的教职工有申诉权。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权重第七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成绩、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师德师风、业绩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表现等。
第八条不同考核内容的权重如下:1. 教学成绩占30%:包括学生考试成绩、学科竞赛成绩等。
2. 教学方法占20%:包括教学策略、课堂组织等。
3. 教学效果占20%:包括学生听课效果评价、学生满意度等。
4. 师德师风占15%:包括教师操守、教师品行等。
5. 业绩占10%:包括教育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等。
6. 其他相关表现占5%:包括学校管理、工作创新等。
第三章考核流程和评定方法第九条考核流程主要包括绩效自评、绩效评审、班级评比和学生评价四个环节。
第十条绩效自评:教职工自行填写自评表,对自己在各项考核内容上的表现进行自我评估,并提交给评审组。
第十一条绩效评审:评审组根据教职工的自评表以及相关统计数据,对其在各项考核内容上的表现进行评定,并给出评分。
第十二条班级评比:根据班级的整体考核情况,评定班级的综合表现,给出评分。
第十三条学生评价:学生对教职工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人际关系等进行评价,并按照一定权重计入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绩效评定方法以百分制计算,最终评定结果按照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加权得出。
第四章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第十五条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确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
第十六条发放标准按照分数段划分,具体标准如下:1. 优秀:90分及以上,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2. 良好:80-89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3. 合格:70-79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4. 不合格:70分以下,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一、考核实施范围中学在岗在编人员。
二、考核分配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考虑课时量、工作量和工作成绩等因素,进一步提高课时量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中的权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拉大人均差距,切实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达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目的。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行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坚持“科学合理”原则,适当拉开分配差距。
三、考核分配形式(一)校长和副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二)中层领导的考核分配:中小学校中层领导按照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L6倍的标准核算,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分配至学校,再由学校依据《中学中层及以上干部考核细则(试用)》进行考核和分配。
中层以上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档,档差为每月2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教职工的考核分配:根据教体处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再由学校依据《中学教职工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发放。
考核按学期进行,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体处备案,并按学期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班主任津贴分配:按照每月每班600元的标准设立班主任津贴。
根据教体处核定的津贴总量,再由学校依据《中学班主任量化考核方法(试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根据结果分档发放。
班主任根据全校班级量化考核成绩降序名次划分为二档,档差为每月60元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考核内容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教师和班主任三个层面,制订各类具体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详见附件)五、考核有关规定(一)考核期内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核确定为不合格:职业道德考核低于60%的;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因以非法教育方式遭到投诉、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因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从事有偿家教以及其他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处分的;违法犯罪的。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讨论稿)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奖励分配制度改革,维护广大教职工权益,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人事局等部门关于苍南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苍政办【2009】176号)和《苍南县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方案,供教职工代表讨论并征求意见。
一、指导思想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
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岗位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本方案经教职工大会通过后自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基本原则1、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业绩和贡献。
2、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程序规范”的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力求合理科学。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坚持“优绩优酬、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
绩效考核结果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四、组织机构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谢能斌为组长,屠德赞为副组长,陈宝赞、邱绍友、周俊攀、周秀全、陈孝完、李芬、曾善意、钟光樟、陈小丽、林华彭、谢冬青为成员,负责对教职工工作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监督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发放等方面的组织实施与监督。
五、考核项目权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总分共计1000分+班主任奖(每班每学期500元×班级数)。
学校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青小字〔2023〕2号**学校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及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为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发挥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根据昌乐县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如下:一、班级管理团队奖励资金分配(一)班级管理团队人员范围直接从事学校班级管理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安全人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专用教室管理人员。
(二)班级管理团队奖励工资构成班级管理团队激励资金每班每月700元,其中县财政拨付每班每月500元,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中列支每班每月200元。
(三)班级管理团队奖励工资发放分配办法1.县财政拨付每班每月500元发放分配办法(1)班主任费。
根据昌乐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班级管理团队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按每班每月200元的标准确定班主任费,其中的70%按月平均发放,30%依据《**学校班级教育团队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见附件)考核结果分档次或按照班级管理考评分值按学期发放。
(2)任课教师。
班级任课教师每月按扣除班主任费后剩余资金的70%发放,按照教师上班节数和教育教学管理成效由学校统筹发放。
(3)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级部管理人员及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等。
每月按扣除班主任费后剩余资金的30%由学校统筹发放。
2.奖励性绩效中列支的每班每月200元发放分配办法。
依据《**学校班级团队管理考核评价办法》考核结果分为五个档次,按照1.1:1.05:1:0.95:0.9的比例进行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一)工作业绩工资发放人员范围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工作业绩绩效工资构成工作业绩绩效工资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中扣除班级管理团队奖励的余额。
(三)工作业绩绩效工资发放分配办法工作业绩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发放:按每学期每人200元的标准从工作业绩绩效工资总数中列支,依据《**学校教师工绩效考评办法》(另附)综合考评结果,按照1:2:1的人数比例,分一、二、三档按标准金额的1.1、1、0.9倍进行发放;工作业绩绩效工资的剩余部分按照教师职称岗位级别按比例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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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考
核发放办法
根据《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校级领导(校长由县教体局考核)、处室主任、副主任和年级组长
二、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
按照《安义二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的规定,行政管理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学和行政管理两块组成,行政考核每学期结束后进行考核并按考核结果确定等级,其教师岗位身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三、考核细则
1.行政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自分管的工作,未按时按
质完成,每一次扣5分(满分30分)。
2.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凡无故缺席会议一次扣1分(满分5分)。
(会议记录为主)
3.认真履行行政值日职责,凡值日不戴袖章或值班不到位、不
作为,每一次扣2分(满分15分)。
(办公室抽查为主)
4.计划有落实,检查有反馈,学期初能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实际,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计划,学期结束要有总结。
不能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没有制订的不给分(满分10分)。
5.在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工作时间上网打游戏、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满分10分)。
6.行政人员必须带头坐班,并且在各处室签到,每缺一次坐班扣2分(满分15分)。
7.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若因行政人员言行不当或工作不力,引发不稳定因素或出现较大的安全事故,扣当事人每次5分(满分15分)。
四、加分项目
1.荣誉称号:年内工作成绩突出获得的荣誉称号,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8分,市级加6分,县级加4分。
2.其他应加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加分。
五、减分项目
1.对学校安排部署的工作,未按要求办理,每次酌情扣1—5 分。
2.因工作失误受到上级部门或领导批评的,每次扣5分。
3.学校召开重要会议,以任何方式都联系不上的,每次扣2分。
4.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有关责任人每人次扣10分,严重的,
实行一票否决制。
5.其他应扣分的行为,按具体情况轻重酌情进行扣分。
六、考核办法
1.对照考核内容,对每位行政人员实行考核,量化打分。
2.学校领导班子评议15分,班主任、年级组副组长、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中开展评议15分,合并计算。
3.其余各项按平时记录核算。
七、考核时间:
每学期考核一次,考核时间为每学期结束,由校长会同校务会成员组成考核评分小组。
八、考核结果的确定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
九、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和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
2.考核成绩居于末位及对被评为不称职的,校长进行诫勉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