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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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教案_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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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安排:2课时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

2. 使学生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基本流程。

3. 培养学生运用劳动合同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重点:1.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及程序。

教学难点:1. 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2. 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

教学准备:1. 教师准备相关法律法规资料、案例分析、多媒体课件等。

2. 学生预习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了解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

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新课1. 提问:什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哪些作用?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讲授新课1. 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 定义: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

2.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 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 劳动合同期限。

- 违约责任。

3.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订立: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 履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 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 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终止。

三、案例分析1. 教师提供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2. 学生分组讨论,分享讨论结果。

四、课堂小结1. 总结本节课所学内容,强调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

2. 布置课后作业,要求学生结合实际案例,分析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复习上节课所学内容,提问:劳动合同有哪些作用?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劳动合同法课程设计

劳动合同法课程设计

劳动合同法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学生能够理解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法律效力和必备条款。

2. 学生能够掌握《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的规定。

3. 学生能够了解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和程序。

技能目标:1. 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如拟写劳动合同、解读劳动合同条款等。

2. 学生能够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学生树立法治意识,尊重劳动者权益,关心社会公平正义。

2. 学生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学会在集体中分享和交流观点。

3. 学生养成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提高社会责任感。

课程性质:本课程为高中阶段《社会与法治》学科的内容,旨在帮助学生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相关知识,提高法律素养。

学生特点:高中学生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对社会问题有一定关注,但可能缺乏实际操作经验。

教学要求:结合学生特点,课程要求采用案例分析、讨论交流等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律意识。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取得具体的学习成果。

二、教学内容1. 劳动合同基本概念:劳动合同的定义、特征、法律效力及分类。

2.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订立程序、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3.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变更条件及程序。

4.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条件、程序及经济补偿。

5. 劳动争议的解决:劳动争议的概念、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及程序。

6. 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分析典型劳动合同法案例,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内容安排与进度:第一课时:劳动合同基本概念、分类及法律效力。

第二课时:劳动合同的订立、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

第三课时: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四课时: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经济补偿。

第五课时: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及程序。

第六课时:劳动合同法案例分析,总结课程要点。

《劳动合同法教案》课件

《劳动合同法教案》课件

《劳动合同法教案》课件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2. 让学生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知识。

3. 培养学生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二、教学内容1.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2. 劳动合同的订立3. 劳动合同的履行4. 劳动合同的变更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三、教学重点与难点1. 教学重点: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作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知识。

2. 教学难点: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和法律责任。

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作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知识。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劳动合同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3. 讨论法:引导学生就劳动合同法相关问题进行讨论,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

五、教学准备1. 课件:制作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课件,包括文字、图片、案例等。

2. 案例材料:准备一些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案例,用于课堂分析。

3. 教材或参考资料:为学生提供劳动合同法的教材或参考资料,方便学生课后复习。

六、教学过程1. 引入新课:通过播放一段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新闻报道,引发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兴趣,引出本节课的主题。

2. 讲解基本概念:介绍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让学生了解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和适用范围。

3. 分析劳动合同订立:讲解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双方协商、合同内容、签字盖章等环节,强调订立合同的重要性。

4. 探讨劳动合同履行:介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如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等,并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了解履行合同的具体操作。

5. 讲解劳动合同变更:阐述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程序和后果,让学生了解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应对合同变更。

6. 分析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讲解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法律责任,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事宜。

7. 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的劳动合同法知识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法教案

劳动合同法教案

劳动合同法教案教案标题:劳动合同法教案教案目标:1. 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2. 理解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和雇主的权益保护。

3. 掌握劳动合同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教案步骤:引入:1. 引发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兴趣,可以通过提问或展示相关新闻的方式。

知识讲解:2. 讲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包括劳动合同的定义、签订、变更和解除等内容。

3. 分析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包括工资支付、工时安排、休假制度等方面。

4. 分析劳动合同法对雇主权益的保护,包括解雇程序、竞业限制等方面。

案例分析:5. 提供一些实际案例,让学生分析其中涉及的劳动合同法问题,并讨论解决方法。

6. 引导学生思考如何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拓展活动:7. 分组讨论,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模拟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谈判过程,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原则达成一致。

8. 鼓励学生自主学习,了解更多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

总结:9. 总结劳动合同法的关键内容和要点,并强调学生在今后工作中的重要性。

10. 鼓励学生遵守劳动合同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尊重雇主的合法权益。

评估:11. 设计一些问题或情境,让学生进行个人或小组答题,以评估他们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程度。

12. 对学生的答题进行讲评,纠正错误并强调正确的观点。

教案扩展:1. 可以邀请相关法律专家或从业者进行讲座,深入探讨劳动合同法的实际应用。

2. 组织学生参观企业,了解实际工作环境中劳动合同法的运用情况。

注意事项:1. 需要根据不同的教育阶段和学生水平,适当调整教案内容和讲解方式。

2.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和互动,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3. 在教学过程中,注重与学生的互动和实际案例的分析,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劳动合同法教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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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依据不同 ①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范和调整。 ②劳务关系由民法、合同法规范和调整。 2、主体不同 ①劳动关系对用人主体有较严格的要求! ②劳务关系对用人主体要求未严格规定。 3、隶属关系不同 ①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被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隶属关系。 ②劳务关系只存在劳务合同中明确的事项,超越该事项则不受调整。 4、当事人之间存在的范围较广 ①劳动关系存在的范围较广。 ②劳务关系存在的范围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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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劳务关系 1、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
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2、特征: ①主体的有限性(被雇主者) ②具有一定的平等性 ③以经济利益为核心 3、劳务关系的表现形式: ①用人单位将某项事项发包给某个人或几个人完成, ②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 ③用人单位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等。 (四)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一)招收录用阶段
1、公布招工简章
①招工条件
①工种
②专业
①报酬
②录用后的权利和义务
②劳动保护
③规章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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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组织报名 3、对劳动者进行全面考核 4、择优录取 (二)签订劳动合同阶段 1、通过双方不断的协商即要约——再要约而完成 2、具体分为: ①用人单位提出劳动合同草案,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介绍单位情况如规章制度等, ③协商劳动合同内容, ④双方签字:即劳动合同成立。(用人单位还需要单位盖章)。 (三)订立劳动合同中的告知义务 1、用人单位告知义务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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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构成的意义
1、尊重劳动,即劳动价值 2、明确双方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一定平等), 3、实施法律保障, 4、完善劳动保障体系。 三、劳动合同适用范围和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教案详解

劳动合同法教案详解

劳动合同法教案详解一、教学目标1、让学生了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适用范围。

2、帮助学生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相关规定。

3、使学生明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

二、教学重难点1、重点(1)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和必备条款。

(2)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和法律后果。

2、难点(1)如何理解和区分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争议处理中的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

三、教学方法1、讲授法讲解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和重要知识点,使学生对法律条文有初步的理解。

2、案例分析法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情况中,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小组讨论法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激发学生的思维,培养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

四、教学过程(一)导入通过提问引导学生思考:“大家在未来找工作时,是否知道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出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

(二)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1、定义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适用范围(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1、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2、订立程序(1)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3、劳动合同的类型(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四)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法教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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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设计:劳动合同法一、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1)了解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目的和主要内容;(2)掌握劳动合同的定义、种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相关法律规定;(3)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法律素养。

2.过程与方法:(1)通过案例分析、小组讨论等形式,培养学生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的能力;(2)通过讲解、问答等教学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增强学生对劳动者的尊重和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2)培养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3)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素养。

二、教学内容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目的(1)立法背景:介绍我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背景,如劳动市场的变化、劳动者权益保护的现状等;(2)立法目的:阐述劳动合同法的目的,如保护劳动者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

2.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种类(1)劳动合同的定义:讲解劳动合同的概念、特征和作用;(2)劳动合同的种类:介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等。

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订立:讲解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必备条款和约定事项;(2)劳动合同的履行:阐述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双方权利和义务;(3)劳动合同的变更:介绍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程序和注意事项;(4)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讲解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程序和相关规定。

4.劳动合同法中的特殊规定(1)集体合同:介绍集体合同的概念、内容和效力;(2)劳务派遣:讲解劳务派遣的定义、特点和相关规定;(3)非全日制用工:阐述非全日制用工的权益保护、社会保险等问题。

5.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1)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讲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2)劳动争议的解决:介绍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三、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案例导入,引发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兴趣。

劳动合同法教案 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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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教案模板附件:一、教案概述1.教学目标:通过本教案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合同签订和解除的规定,以及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2.教学对象:适用于大学本科、专科、研究生等层次的学生,以及对劳动合同法感兴趣的社会人士。

3.教学时间:共计4课时,每课时45分钟。

4.教学方法: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

二、教学内容1.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介绍劳动合同的定义、特征、类型等。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讲解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以及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程序。

3.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分析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的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

4.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阐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教学步骤1.第一课时:劳动合同法的基本概念(1)讲授劳动合同的定义、特征、类型等。

(2)案例分析: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劳动合同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

2.第二课时: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1)讲解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2)小组讨论:分组讨论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3.第三课时: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1)分析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的条件、程序、法律后果等。

(2)角色扮演:让学生扮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模拟劳动合同签订和解除的场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4.第四课时: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1)阐述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案例分析:分析具体案例,让学生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四、教学评价1.课后作业:布置相关法律法规的阅读和案例分析,检验学生的学习效果。

2.考试:在课程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察学生对劳动合同法知识的掌握程度。

3.平时成绩: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面进行评价。

五、教学资源1.教材:推荐使用《劳动合同法教程》等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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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导订立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联条款:“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条例第9条: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本条主要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原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国家级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法》第20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新规定在上述条款的基础上,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

比如,取消了现行劳动法的“同意续延”,改为只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龄满十年,员工即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增加了两种新的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同时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长期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被认为是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重要基础。

因此,立法者试图通过这些条款架构起国内的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工制度,引导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长期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推动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国内的“落地生根”。

一些用人单位偏差地认为只要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不能解聘。

为了降低成本、规避风险,一些单位采取多种方法甚至非正常手段来应对: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大量裁员;不再直接雇用劳动者,而是通过劳务派遣单位雇人,改变原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相对稳定的劳动关系;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避免因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导致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只签订一次劳动合同,避免连续签订二次,导致劳动关系短期化;用人单位为加强用人管理权,制定更为严苛甚至不合理的考核管理标准,以保障自己能够有效行使管理权,对劳动者进行约束。

解读:无固定期合同并非不能解聘,如果劳动者违反了单位规定,单位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即使劳动者没有违反规定,单位只需支付赔偿金等赔偿款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者的合同。

在《劳动合同法》出台时,“华为事件”沸沸扬扬。

于是新《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这对于劳资双方来讲意味着什么?解读:这一规定意味着,以“华为”为代表的一些企业如果刻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以所谓买断工龄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做法部分成了泡影。

据报道,“华为”为不使工作时间长的职工达到连续工作满10年,协商解除了劳动关系并给予了高额经济补偿金,大量职工又被重新雇用,真是机关算尽。

但是《条例》关于“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的规定,将使这样的做法变得没有意义,当然解除后不再聘用的则不受影响。

这一规定的意义不在于对“华为”有什么影响,而在于要不要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因为如果不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要等到2018年才可能有作用,因为只有那时候才有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能够达到连续工作满10年的条件,这岂不滑稽。

《条例》这样的规定也是对历史的承认。

1996年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时,是承认过去的工作年限的。

因此,应该为《条例》这一最大的亮点喝彩。

在签劳动合同的时候,企业可以任意选择有固定期限的、无固定期限等期限形式,法律对此没有任何规范和限制;其次,企业选择有固定期限的也没有任何限制,一天一签劳动合同法律并不禁止。

因此,若想规避这一规定是非常容易和简单的,企业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最多只签订9年11个月,坚决不与劳动者签订满10年,同时绝对不连续签订两次,那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永远不会发生效力的。

只有企业自愿,或者“不小心”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签满或者履行满了10年,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签订了两次,或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被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才可能很偶然地拥有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机会。

企业如果刻意规避法律,坚决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可能的,甚至并不违法,但并不可取。

首先,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无固定期限的除企业灭失外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其次,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助于稳定企业的劳动关系,特别是对企业发展十分重要的核心员工能够招得来、留得住;再次,有助于培养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忠诚度,能够比较顺利地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认识。

这样带来的效益远远大于劳动合同短期化所能够带来的好处。

尽管仍有不少用人单位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该条款存有恐惧之心,但实际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是不可解除的劳动合同。

从解除的法定条件上说,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是一样的。

无论是解除哪种期限的劳动合同,都要求我们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一套规范、完备的规章制度以及架构起合理、科学的工作岗位考核制度等。

从用人单位长远发展来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运用得当,也能给用人单位带来吸引人才、留用人才、激励员工、提升团队凝聚力等效力,总体上评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利益大于风险。

同时,提醒用人单位注意的是,立法者在该条款中也仍然为用人单位留下了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空间。

★不足:如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缺可操作性劳动合同法一再强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符合法定情形当事人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是,除了合同期限无可争辩外,其他内容如何确定呢?实践中缺乏立法指引,导致很多合同签不下来,陷入僵局。

实施条例规定,如果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即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实际上,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就是“协商不成后当事人到底该如何操作?”可惜,实施条例的规定仍然模糊,缺乏必要的操作性。

首先,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只解决了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劳动标准的问题,但其他更多需要约定的内容该如何处理呢?交由当事人协商,那么协商不成又如何?双方或一方迟迟不愿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该如何规范?其次,同工同酬本身是一个相对性的原则,需要辅助其他条件来认定,甚至不得不交由公信力高的司法机关来判断。

这一来耗时费力,滋生诸多矛盾,二来会因为审判者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结果,以至引发当事人对司法机关的怀疑。

劳动合同内容的确定,除需要遵守国家强制性的标准之外,只需要把握一个原则:实际履行原则,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前双方当事人已经履行着并已经认可的内容。

换句话来说,就是把旧合同拿过来,改一改合同期限即可,其他内容就是新签合同的底线,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内容,就按照原来内容履行。

★案例:2006年7月,一家贸易公司招用了小马,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

2007年7月,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续订了劳动合同,期限从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

2009年7月,双方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从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

20011年7月。

双方第四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从2011年7月至2013年6月。

2011年8月,小马提出说双方签定劳动合同的次数已经超过2次,自己又没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是贸易公司利用自己不懂法的弱点,与自己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合同,要求贸易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问题:贸易公司应该与小马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吗?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下列情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3、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四: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意思自治”关联条款:“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解读:本条是关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规定。

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用来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手段。

与现行规定相比,该条的主要变化在于:1、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由三年变为了两年;2、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时间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并且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3、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的标准均按双方约定执行。

本条对竞业限制作出的明确具体的规定,较为清晰合理,对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都会起到制约和保护的双重作用。

★案例:小候2008年5月到A保险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并因为小侯经常接触到公司的客户资料,还约定小候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2年内不得到其他保险公司工作,否则需支付违约金20万元.2010年双方终止劳动合同后,小候瞒着A公司到B公司工作.A公司知道后,马上联系小候,要求履行竞业限制条款,不得到B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工作.问题:小候可以到B公司或其他保险公司工作吗?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劳动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而竞业限制期限内,A必须按月给予小候经济补偿,而A公司未给予补偿,所以小候不必履行.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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