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原料质量检验标准
生晒参标准

生晒参标准
摘要:
1.生晒参的定义和特点
2.生晒参的标准及分类
3.我国对生晒参的生产要求和监管
4.生晒参的药用价值和食用方法
5.选购生晒参的注意事项
正文:
生晒参,又称晒参、生晒山参,是一种以人参为主要原料,通过自然晾晒、干燥处理而成的保健品。
其药用价值和食用方法丰富多样,深受消费者喜爱。
为了确保生晒参的质量和安全,我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定。
1.生晒参的定义和特点
生晒参是指将新鲜的人参经过清洗、晾晒、干燥等工艺处理而成的产品。
生晒参具有保持人参原有成分和药效的特点,对人体具有很好的滋补作用。
2.生晒参的标准及分类
根据加工方法和品质,我国将生晒参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四个等级。
特级生晒参要求原料品质优良,加工过程严格控制,药效成分丰富;一级生晒参次之;二级和三级生晒参主要用于食品和保健品生产。
3.我国对生晒参的生产要求和监管
我国对生晒参的生产有严格的要求,包括原料选材、加工工艺、卫生标准等方面。
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会对生晒参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进行监管,
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4.生晒参的药用价值和食用方法
生晒参具有补气养血、益精填髓、延缓衰老等多种药用价值。
食用方法有炖汤、泡酒、泡茶、炖糖水等。
需要注意的是,生晒参不适合所有人食用,尤其是实证、热证及感染性疾病患者,应当遵医嘱。
5.选购生晒参的注意事项
选购生晒参时,要注意产品的外观、气味、口感等方面,避免购买颜色异常、气味刺鼻、口感苦涩的产品。
建议在正规渠道购买,并认准知名品牌,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人参制品标准

人参制品标准
人参制品是指利用人参作为原料加工制造的各种药品、保健品、
食品等产品。
人参制品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料要求:人参制品的原料必须符合相关的品种、质量和来
源要求,应选择优质、无虫蛀、未病虫害的人参,确保其品质。
2. 生产工艺:人参制品的生产工艺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包括人
参的提取、浸泡、干燥、研磨、再提取等步骤,确保有效成分不流失,并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3. 成分含量:人参制品应标明其有效成分的含量,如人参皂苷、人参酸、总皂甙等,以确保产品的功效和质量。
4. 包装标识:人参制品的包装应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防止污
染和变质,包装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
产厂家等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5. 卫生安全:人参制品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要求,
确保产品不含有害物质,不对人体造成危害。
6. 质量控制:人参制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确保
产品在各个环节的质量可控,并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和监控,以保证
产品的质量稳定性。
以上是人参制品的一些基本标准,不同类型的人参制品可能还有
其他特定的标准和要求,具体可根据产品的性质和用途进行相应的制
定和执行。
人参片的鉴定实验报告

人参片的鉴定实验报告实验目的:本实验旨在通过对人参片的鉴定,了解其化学成分和药理作用,以及评价其质量。
实验原理:人参片是以生晒、砂炒或红参为原料,经过处理和加工而制得的片状制剂。
人参片含有多种活性成分,如人参皂苷、人参多糖、挥发油和人参酮等。
其中,人参皂苷是药理活性最为明显的成分,具有兴奋中枢神经、增强机体免疫功能、抗氧化、改善记忆力和抗肿瘤等作用。
实验步骤:1. 人参片外观检查:观察人参片的形状、颜色和气味,记录其外观特征。
2. 酸不溶性灰分测定:取一定量的人参片,将其加热至灰烬并在550℃±25℃下灼烧2小时,冷却后称重,计算酸不溶性灰分的含量。
3. 总皂苷含量测定:按照适当的方法,提取人参片中的总皂苷,并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总皂苷的含量。
4. 薄层色谱鉴别:取一定量的人参片,进行薄层色谱检测,比较色谱图与标准品的相似度。
5. 老年式药材指纹图谱鉴别:采用高效液相色谱和质谱技术,建立人参片的指纹图谱,并与标准品进行比对。
6. 药理效应观察:利用适当的方法,评价人参片的药理效应,如中枢兴奋作用、免疫调节作用和抗氧化能力等。
实验结果及分析:根据人参片的外观特征和气味,清晰地观察到片状、棕黄色且具有独特的人参味道。
经过酸不溶性灰分测定,测得其酸不溶性灰分的含量为X%。
通过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得到人参片中的总皂苷含量为X mg/g。
经过薄层色谱和老年式药材指纹图谱鉴别,证实人参片的组成与标准品相似度高。
在药理效应观察中发现,人参片具有明显的中枢兴奋作用、免疫调节作用和抗氧化能力。
结论:通过本实验的鉴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 根据外观特征和气味,判断人参片为片状、棕黄色且具有人参味道。
2. 经过酸不溶性灰分测定,确定人参片的酸不溶性灰分含量。
3. 利用紫外分光光度法测定了人参片中的总皂苷含量。
4. 通过薄层色谱和老年式药材指纹图谱鉴别,验证了人参片的质量。
5. 在药理效应观察中,人参片表现出中枢兴奋作用、免疫调节作用和抗氧化能力等。
人参鉴别鉴定标准

人参是一种珍贵的药材,其品质和真伪鉴别十分重要。
以下是人参鉴别鉴定的一些标准:
1.形态特征:人参的形态特征包括根形、根色、分枝、节间数、须根、芽眼等。
优质真人参的根形完整、表面光滑,根色乌黑,无裂口,枝条生长平衡,须根丰满,芽眼鲜活。
2.外观质地:真人参的外观质地应干燥、紧密、不粗糙,手感沉重。
3.气味:优质真人参具有独特的香气,香味浓郁、清香持久,没有刺激性气味。
4.濡胀性:真人参可以在水中濡胀,胀开后形状完整,质地坚实。
5.断面观察:真人参的断面应均匀、致密,纹理清晰可见,颜色均匀。
6.化学成分:人参中主要含有人参皂苷、人参多糖、人参酸等有效成分,通过化学分析可以确定其质量。
鉴别人参的方法包括形态鉴别、气味鉴别、外观质地观察、水濡胀性观察、断面观察等,综合多个方面的指标来评估人参的品质和真伪。
在鉴别时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判断人参的品质和真伪,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DBS22 024-2014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DBS22 吉林省地方标准DBS22/024—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2014-07-30发布 2014-08-30实施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前言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吉林人参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吉林省通化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志强、蔡树群。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娄子恒、杨文志、张引、潘晓鹏、杜跃中、姜自军、高宇、李乃军。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用于加工食品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T 19506 地理标志产品 吉林长白山人参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食品原料用人参人工种植5年及5年以下、五加科植物人参属的根及根茎。
3.2 鲜园参从土壤中采挖出来,未经加工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3.3 生晒参以鲜园参为原料,经刷洗、晒干或烘干制成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3.4 红参以鲜园参为原料,经刷洗、蒸制、干燥制成的食品原料用人参。
1DBS22/024—20142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 4.1.1 鲜园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鲜园参感官要求项 目 要 求检验方法根主根呈圆柱形或纺锤形,肩部偶有疏浅的横纹;须根细长,或有细小疣状凸起(珍珠疙瘩)。
Q_LYYSW015-2019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人参黄芪粗提物(复配型)

Q/LYYSW 山东鲁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YYSW015-2019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人参黄芪粗提物(复配型)2019-12-21发布2019-12-26实施山东鲁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Q/LYYSW015-2019前 言本标准由山东鲁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鲁兽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鲍玉广吴仲良。
本标准首次发布。
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人参黄芪粗提物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人参、黄芪、麦冬、当归、白术、五味子等粗提物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饲料原料,由本企业生产的以人参、黄芪、麦冬、当归、白术、五味子等粗提物为原料经过干燥、提取、粉碎、所获得的产品生产、销售和检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T5917.1饲料粉碎粒度测定两层筛筛分法GB/T6435饲料中水份的测定GB/T6438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GB/T10648饲料标签GB/T13079饲料中总砷的测定GB/T13080饲料中铅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GB/T13091饲料中沙门氏菌的检测方法GB/T14699.1饲料采样GB/T18823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20195动物饲料试样的制备GB/T16764配合饲料企业卫生规范GB/T19424-2018天然植物饲料原料通用要求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算检测规则农业部公告2012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版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3、要求3.1原料应符合农业部公告2012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3.1.1原料组成人参、黄芪、麦冬、当归、白术、五味子等粗提物可饲用天然植物粉3.2感官色泽一致,无变质、异味、异嗅3.3水份水份含量不大于10%3.4粗灰分粗灰分含量不大于8%3.5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目指标总砷(以AS计),mg/kg≤10.00铅(以pb计),mg/kg≤40.00沙门氏菌(CFU/25g)不得检出3.7活性成分要求人参多糖≥10%,黄芪多糖≥15%4、试验方法4.1感官取适量样品,在非阳光直射条件下,观其色泽、形态、嗅其气味4.2水份按GB/T6435的规定执行4.3产品粒度按GB/T5917.1的规定执行4.4成分鉴别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版第二部4.5总砷按GB/T13079的规定执行4.6铅按GB/T13080的规定执行4.7沙门氏菌按GB/T13091的规定执行5检验规则5.1检验批次同一配方、同一原料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5.2采样按GB/T14699.1的规定执行5.3试样制备按GB/T20195的规定执行5.4出厂检验5.4.1检测项目感官、产品粒度、水分、鉴别、主要活性成分5.5型式检验5.5.1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在原料、工艺、配方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正常生产每年至少一次;c、停产半年以上再恢复生产时;d、省及省级以上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原料用人参

3
DBS22/024—2014
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人参对照图片
(1)鲜园参
(2)生晒参
(3)全须生晒参
4
BB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食品原料用人参薄层定性鉴别
DBS22/024—2014
B.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原料用人参薄层定性鉴别方法。
B.2 原理
人参与西洋参是同科、同属不同种的植物。人参的学名是Panax ginseng C.A.Meyer;西洋参的学 名是Panax quinquefolius Linn。人参和西洋参外形极为相似,西洋参含有特有的拟人参皂苷F11, 人参不含有这个成份;人参含有人参皂苷Rf,西洋参不含有这个成份。
指标 生晒参 12.0
6.0 2.0
表 5 污染物限量
指标 0.5 0.5 0.06
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5 食品添加剂
4.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2760 的规定。 4.5.2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DBS22/024—2014
红参 12.0 6.0 1.6
用薄层层析的检验方法,判断检验样品是否有人参皂苷F11或人参皂苷Rf成份,依此来判断供试品是 人参还是西洋参。
B.3 试剂及试液
乙醚,甲醇,正丁醇,乙酸乙酯,硫酸,三氯甲烷,乙醇,羧甲基纤维素钠、硅胶G等,以上试剂 均为分析纯试剂。
10%硫酸乙醇溶液:量取10ml硫酸,加入到90ml的乙醇中,摇匀,即得。 展开剂:三氯甲烷-乙酸乙酯-甲醇-水(15:40:22:10)在5~10℃下放置12小时后,使用下层溶 液作为展开剂。
4.1.2 生晒参感官要求
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团体标准

T/CNHFA 0XX—2022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保健食品用原料人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下列文件中所包含的部分条款通过相关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部分内容。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674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四部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3 技术要求3.1 来源人参为五加科植物人参Panax ginseng C. A. Mey. 的干燥根和根茎。
多于秋季采挖,洗净经晒干或烘干。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 标志性成分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标志性成分指标3.5 真菌毒素限量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中相应类属食品的规定和(或)有关规定。
4 其他保健食品所用原料为本品的炮制加工品,其炮制加工前的原料应符合本标准。
炮制如为净制、切制的,除另有规定外,相关项目应符合本标准。
炮制如为其他炮制工艺的,炮制加工品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T/CNHFA 0XX—2022附录A(规范性附录)标志性成分检验方法A.1 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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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制修订记录
1.0目的
依据DBS22024-2014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原料用人参建立人参质量标准,确保产品质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采购人参的检验与质量控制。
3.0职责
3.1供应链部负责人参的采购,供方质量必须符合下述质量标准要求;
3.2库管员负责人参的重量验收;
3.3质量管理部负责样品的取样、检测;
3.4库房以质量管理部的检验报告书或供方质量证明为依据办理入库等相关手续。
4.0质量标准
4.1外观与性状:
部按型式检验的要求进行控制。
4.4 贮藏:阴凉干燥处保存。
4.5复检期: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