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探管理制度
井下钻探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井下钻探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井下钻探作业。
第三条井下钻探作业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井下钻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井下钻探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钻探作业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六条井下钻探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七条定期组织井下钻探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第八条作业前必须对钻探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工具、材料齐全完好,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第九条严格执行钻探作业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安全。
第十条作业地点要保证风量可靠,无风地点施钻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或风障、导风筒等方式通风。
第十一条钻进时要严格按照工程技术人员标定的孔位及施工措施中规定的方位、角度、空深、孔径等进行施工,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动。
第十二条严禁使用非煤安标志的钻探设备及大于25以上的倾角的钻孔人工起、下钻。
第十三条施工地点必须有专用电话,保持正常的通讯联系。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四条钻探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新设备进厂后,应先期在地面进行安装调试,待钻探人员经厂方技术培训后,方可下井使用。
第十六条每台设备必须建立档案,包括出厂日期、使用期限、大中小修状况、易损部位、施工孔数、累计进尺等。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七条井下钻探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井下钻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钻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钻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钻探项目、钻探作业现场以及涉及钻探作业的其他相关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四条钻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为:1. 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 有效控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 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4. 年负伤率控制在2以下;5. 无因安全原因引起的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诉。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六条公司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钻探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与实施;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4.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5.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与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与实施:1. 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各部门、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报公司审批;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定期修订,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 员工岗位调动或转岗时,应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钻探管理制度500字

钻探管理制度500字一、组织管理1. 钻探项目管理在钻探管理制度中,应当明确钻探项目的目标、规模、预算和进度等信息,并确定项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对项目的执行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2. 人力资源管理组织应当保证钻探作业所需的人力资源能够满足要求,包括合格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
人力资源管理应当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等环节,以确保钻探作业的顺利开展。
3. 钻探队伍管理对于钻探队伍的组建、培训、考核和激励等方面应当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确保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钻探队伍管理应当注重团队合作和技术创新,提升整个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是钻探作业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安全教育、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当具备安全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2. 设备安全管理钻探作业所用的设备和工具需要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设备的选用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的规定,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发生。
三、质量管理1. 质量控制在钻探作业中,质量控制是保证作业质量的重要手段,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作业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等环节。
作业人员应当注重细节,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质量要求。
2. 质量评估对钻探作业的质量应当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了解作业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空间。
通过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升作业的质量水平。
四、环境管理1. 环境保护钻探作业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应当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对钻探作业所产生的污染进行控制和治理。
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2. 环境评估在进行钻探作业前,应当对周边环境进行评估,了解作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采取的措施。
环境评估应当是一个全面的过程,包括土地使用、水资源管理、废弃物处理等方面。
综上所述,钻探管理制度是保证钻探作业安全、高效进行的重要保障,对于提升作业效率和保障作业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钻探工程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钻探工程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保障员工安全和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钻探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钻探工程顺利进行。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四条项目规划:项目启动前,项目组应编制详细的项目规划,包括工程范围、技术要求、施工方案、进度安排、预算等。
第五条设计管理:项目设计应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质量。
设计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家评审。
第六条施工管理:施工过程中,项目组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
对施工过程中的变更、质量问题等进行及时处理。
第七条进度管理:项目组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
对进度偏差进行跟踪、分析和调整。
第八条质量管理:项目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施工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条防护用品: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
第十一条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事故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要及时落实。
第四章人力资源第十二条人员配置:项目组应根据项目需求,合理配置各类人员,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四条考核: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晋升、奖惩挂钩。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预算管理:项目预算应合理编制,严格执行预算控制。
第十六条资金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成本控制:项目组应加强成本控制,降低工程成本。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地质钻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质钻探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质钻探行业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地质钻探活动的所有单位、个人和地质钻探项目。
第三条地质钻探安全生产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各级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副职对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职能部门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生产组织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级生产组织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六条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三)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四)职业危险预防制度;(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六)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七)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八)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九)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十)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十一)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十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七条各工种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尤其是新工人进场,必须经过技术安全培训,掌握安全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第五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条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穿工作服、工作鞋及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具。
第十一条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包括安全用电、防火、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坠落、防滑到、防落物伤人、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等。
第十二条配置灭火器、水上救生器材等应急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建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防洪、防暑、防寒、防风、防火等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四条地质钻探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各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前有布置,检查后有落实。
钻探作业管理制度

钻探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钻探作业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员工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钻探作业项目。
三、责任部门1. 钻探作业现场管理由项目经理和工程师共同负责。
2.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钻探作业进行监管和检查。
四、作业准备1. 在进行钻探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认真的勘察和测量,确保作业安全。
2. 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提交公司安全部门审核。
3. 选择合适的钻探设备和工具,并进行检查和测试。
五、作业流程1. 钻探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严禁擅自更改。
2.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的证书才能进行作业。
3. 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
4. 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和工具的正常运转。
六、安全防护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
2.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应急设施,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3. 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七、作业记录和报告1. 钻探作业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施工方案、作业过程、设备维护情况等。
2. 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交作业报告,并进行总结和评估。
八、作业质量1. 钻探作业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作业质量。
2. 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并对不合格的作业进行整改。
九、复工前检查1. 暂时停止作业后,必须经过安全部门的审核才能进行复工。
2. 复工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十、处罚与奖励1. 对违反作业规定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作业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公司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十一、审查与修订本制度将定期进行审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制度有异议或补充建议,可向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经审核后进行修订。
以上为钻探作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对公司的钻探作业工作有所帮助。
工程钻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工程钻探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钻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基础施工、隧道钻探等。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公司工程钻探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和监督。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工程钻探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项目部:负责工程钻探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制度在本项目中的贯彻执行。
4. 作业班组:负责本班组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人员管理(1)所有参与工程钻探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2)新员工入职后,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设备管理(1)所有工程钻探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3)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3. 作业现场管理(1)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区域。
(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3)严禁酒后作业、疲劳作业和违章作业。
4.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采取整改措施。
(3)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确保整改到位。
5. 应急处理(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措施。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五、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钻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钻探现场作业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钻探现场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钻探、取心、取样等环节。
三、安全责任1. 钻探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制度,组织实施,确保钻探现场安全。
2. 钻探现场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本制度,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钻探现场安全工作。
四、安全措施1. 人员培训(1)从事钻探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新工人进场前,必须进行技术安全培训,掌握安全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
2. 安全防护(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工作鞋及规定的防护用具。
(2)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包括安全用电、防火、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坠落、防滑到、防落物伤人、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等。
(3)配置灭火器、水上救生器材等应急安全设施。
3. 机械设备(1)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技术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作业现场管理(1)大雨、雷电天气,应停钻,将钻头提至安全孔段;采取护壁措施,并关掉电源。
(2)高处作业(2米以上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工具零件放在工具包中,不得抛扔物件。
(3)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处作业。
(4)爆破器材专人管理,按公安部门规定存储、使用和管理。
(5)气瓶、酸、碱、易燃油类等危险物品,专人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并与作业现场和生活区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5. 应急预案(1)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理、救援程序。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钻探项目负责人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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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注浆工程质量管理验收考核制度
一、探钻管理验收制度
(一)、责任人: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对煤田地质勘探钻孔的验收。
(二)、依据标准:《煤田勘探钻孔工作质量标准》、《钻探煤层质量标准》及补勘技术要求。
(三)、程序:
1、钻孔开孔前施工单位应通知生产技术部确定钻孔方位后方可开钻。
2、预计见煤及主要标志层的前一天,施工单位通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应安排地质人员监督见煤及主要标志层的全过程。
3、钻孔达到预计深度应通知生产技术部,测井时应安排地质人员现场监督。
4、钻孔测井结束后,应通知生产技术部对钻孔进行现场验收。
(四)、现场验收参加单位:
生产技术部、企管部、安监部
(五)、现场验收标准:
1、孔深验收:重新下入钻具,丈量钻具,确认孔深。
2、钻孔质量验收:岩芯采取率,钻孔垂直度应达到有关规范要求。
3、所有岩芯应分箱拍照,并标明名称、箱号及岩芯深度,然后将资料移交生产技术部。
4、煤系地层及主要标志的确认,施工单位技术员介绍钻孔煤系地层及主要标志层。
5、钻孔现场验收后,除水文观测孔外,对其它钻孔进行封孔,封孔时,生产技术部人员现场监督封孔质量。
6、封孔要求:封闭段一般从孔底到二1煤以上20~30m,封孔材料:水泥浆(1:1),其上用木塞隔离后,注入浓水泥浆封至孔口,并留设暗标。
二、注浆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1、含水层注浆改造工程实施前必须由地测人员编制正规设计,设计内容要包含:目的任务、概况、设计依据原则、钻孔参数、注浆参数、技术要求等;设计必须经设计人员签字,生产技术部部长和地测副总审核签字,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然后提交给施工区队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内容要分开编写;由总工程师组织,地测、安监、生产、调度及施工区队等共同参与会审,会审通过并签字后方可开工。
由施工区队向施工人员贯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开工,今后技术考核将对现场及施工人员进行严格抽查。
3、单孔钻进结束后,施工区队提交钻孔小班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可靠,并提出验收申请;地测、调度与施工区队共同进行验收,填写验收单,签署验收意见并签名,达不到设计要求者一律为不合格钻孔,要采取补救措施。
4、验收合格的钻孔,由生产技术部门下达注浆计划任务书,内容包括孔号、孔深、施工结束日期、终孔水量、水压、压放水要求、初始注浆浆液比重及泵量、注浆终压、注浆过程中泵量和浆液比重调整原则以及总注浆量预定等,经地测副总审核签字后交由注浆站执行。
5、注浆站要对员工就计划任务书要求内容进行注前培训,要严格按照注浆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注浆操作,注浆过程中要及时记录注浆池数、浆液比重、泵压变化以及其它情况;遇特殊情况及时请示地测副总,按地测副总指示进行变更操作,并记录在案。
6、单孔注浆结束要提交注浆效果评价表,内容包括孔号、注浆起止日期、注浆量/泵压(1MPa为一统计段)、注浆量/泵量、注浆量/泵号、注浆次数、终压、总注浆量以及注浆过程中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等,经站长签字后交由生产技术部。
地测副总组织生产技术部及施工区队等有关人员对注浆效果进行评价,如果达到或超过设计注浆终压和预定注浆量则为合格,否则不合格,要分析原因,确定是否需要采取补救措施。
参与评价人员要对评价结果签字确认。
7、整个注浆改造工程结束后,施工区队要提交工程总结,内容包括工程概况、起止日期、钻孔工程量、钻孔涌水情况、水压、注浆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及建议,并对注浆改造效果进行自评价。
施工区队技术员和队长签字后提交给生产技术部。
8、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地测副总、生产技术部及施工区队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对底板注浆改造效果进行总评价。
评价指标如下:
1)、注浆前后物探对比,如果注浆前的低阻异常区变为高阻或相对高阻,则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2)、利用单孔注浆效果进行评价,如果合格率达到90%以上,则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3)、利用钻孔总涌水量与总注浆量进行评价,注浆量大于100t (干料)/60m3/h(涌水量),则为合格,否则不合格;
4)、检查孔水量小于10m3/h。
上述四个指标均合格则总评价结果为合格,否则不合格,要采取补救措施。
评价合格后由生产技术部编写评价报告,评价人员签字后报生产技术部备案。
9、整个工程结束后,所有资料包括: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单孔成孔验收单、单孔注浆效果评价表、注浆前后物探资料、工程总结、工程效果评价、注浆成果台账以及钻进注浆小班记录等建档,由生产技术部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