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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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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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范文篇一:说明书怎么写产品说明书的写法作者:未知来自:百度贴吧点击: 12566 时间:2007-5-29(一)产品说明书概述产品说明书,是对商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和保养方法以及注意事项等作书面介绍的文书。

产品说明书,又叫商品说明书。

产品说明书的作用:助和指导消费者正确地认识商品、使用和保养商品,兼具宣传商品的作用。

根据内容和用途的不同:可分为民用产品说明书、专业产品说明书、技术说明书等。

根据表达形式的不同:可分为条款式说明书、文字图表说明书等。

根据传播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包装式:即直接写在产品的外包装上。

内装式:将产品说明书专门印制,甚至装订成册,装在包装箱(盒)内。

(二)产品说明书的特点⒈说明性。

说明、介绍产品,是主要功能和目的。

⒈实事求是性。

必须客观、准确反映产品。

⒈指导性。

还包含指导消费者使用和维修产品的知识。

⒈形式多样性。

表达形式可以文字式,也可以图文兼备。

(三)产品说明书的结构和写法⒈标题。

一般是由产品名称加上“说明书”三字构成,如《vcd说明书》。

有些说明书侧重介绍使用方法,称为使用说明书,如《吹风机使用说明》。

⒈正文。

通常详细介绍产品的有关知识:产地、原料、功能、特点、原理、规格、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维修保养等知识。

不同说明书的内容侧重点也有所不同。

一般的产品说明书分为⒈家用电器类。

⒈日用生活品类。

⒈食品药物类。

⒈大型机器设备类。

⒈设计说明书。

⒈附文。

厂名、地址、电话、电挂、电传、联系人和生产日期等。

出口产品在外包装上写明生产日期、中外文对照。

(四)注意事项:突出产品特点。

要注意广告和说明书的区别。

如“喝孔府家酒,做天下文章”可做广告语,写入产品说明书不合适。

语言要求准确、通俗、简明。

尽可能图文并重。

【案例】香雪牌抗病毒口服液使用说明书(纯中药新药) 本品系以板兰根、藿香、连翘、芦根、生地、郁金等中药为原料,用科学方法精心研制而成。

是实施新药审批法以来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治疗病毒性疾患的纯中药新药。

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以下是《指引》发布通知及《指引》全文。

关于发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各基金管理公司、托管机构:为配合新《基金法》的买施,促进基金管理公司强化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基金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制定了《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现予发布。

基金管理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强化风险意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和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基金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战略,董事会、管理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在日常运营中,识别潜在风险,评估风险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公司风险偏好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管理公司各环节风险的持续过程。

在进行全面风险管理时,公司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重点监测、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受托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涵盖所有风险类型,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二)独立性原则。

公司应设立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或岗位,负责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具有相对独立的汇报路线。

(三)权责匹配原则。

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各个部门应当明确各自在风险管理体系中享有的职权及承担的责任,做到权责分明,权责对等。

(四)一致性原则。

公司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时,应确保风险管理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五)适时有效原则。

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等内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FOF基金管理公司薪酬及绩效激励管理办法 模版

FOF基金管理公司薪酬及绩效激励管理办法 模版

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薪酬及绩效激励管理办法(xx年第一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着建立和规范xxx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结构及薪酬水平,结合香港的薪酬特点及薪酬水平,同时考虑公司业务实际运营情况,在保证公司人才竞争优势的基础上,体现薪酬政策上的激励性及岗位价值重要性,促进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原则1、与公司战略一致原则;2、适应香港金融行业特点,自主、灵活原则;3、优胜劣汰、合理激励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第四条组织架构设计根据公司初期业务开展,公司初创期间主要涉及产品采集分销、资产管理,以及支撑业务发展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完善中后台人员,因此组织架构主要设计为:第五条 岗位设置第六条 招聘任职标准 1、业务团队2、后台支持团队第三章 薪酬结构及薪酬标准第七条 薪酬结构 1、高管团队:(1)采用年薪制,薪酬标准及绩效考核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长提出方案,报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批准执行。

(2)月度收入=年度固定收入/12+补贴+福利 2、其他员工(非高管团队)(1)员工月收入=月工资标准+补贴+福利(2)员工年收入=月收入*13+年终奖(根据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发放); 第八条 薪酬标准第九条 福利及相关补贴第十条差旅标准1、境外城市:(特指大陆以外的城市,如香港等)差旅标准另行规定。

2、境内城市:(指行程为香港至大陆或大陆城市之间)第四章年度考核第十一条通用必备条件所有员工必须具备较好的综合素养、公司要求的相关的工作经验、主动服务意识和能力,并在公司规定时间内获得相关牌照资格,并按时完成证监会的相关要求。

员工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和法规监管要求。

第十二条资产管理团队1、考核方式:每年11月1日前入职的员工,在入职时设立年度细化目标和KPI指标,并在次年1月份对上一年度的个人业绩、投资风险管控、合规管理、管理规模、创新提升等予以考核,进行定级评价,并与年底奖金挂钩。

7第83号令《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7第83号令《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托管机构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规范的原则,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应当恪守职责,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公平对待所有投资人。

资产委托人应当确保委托财产来源合法,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资产管理人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财产独立于资产管理人和资产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和资产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不得将委托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委托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1 / 14产和收益,归入委托财产。

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证券、期货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实施监督。

第七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业务规范第八条资产管理人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一)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二)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精心整理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1号《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经2007年1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委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证券、期货交易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交易行为实施监督。

第二章业务规范第七条?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以下形式:(一)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二)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可以变更经营范围,开展特定资产管理业务:(一)净资产及资产管理规模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二)经营行为规范,管理证券投资基金2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监管机构责令整改,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监管机构调查;(三)已经配备了适当的专业人员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品种。

第十四条?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委托财产的投资组合应当满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时,单个投资组合所申报的金额不得超过该投资组合的总资产,单个投资组合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基协发〔2021〕4号)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相关机构:为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监会工作部署,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及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关于加强基金管理公司及专户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直投基金备案相关事项的通知》同时废止。

各机构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协会报告(联系邮箱:zgcpb@)。

特此通知。

附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运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加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及时进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报送资产管理计划运行信息,接受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

本办法所称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及前述机构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第三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备案材料和运行信息,对备案材料和运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合规性负责。

私募基金业务审计指引

私募基金业务审计指引

私募基金业务审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内容、程序和方法,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应用指引、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参照执行。

本规范所称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不包括委托管理的子公司。

本规范所称控制投资企业,是指子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企业或控股子企业,包括前款所述委托管理的子公司。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私募基金业务,是指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的证券投资活动。

私募基金业务审计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私募基金募、投、管、退等环节的规范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独立监督和评价活动第四条私募基金业务审计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执行特定的审计程序,确认基金管理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时是否符合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基金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要求,业务开展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2 -第二章前期准备第五条在审前准备阶段应通过查询行业网站、公开行业研究报告等渠道,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范围、行业发展趋势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第六条在审前准备阶段应关注被审计单位的行业监管机构,并通过其网站等途径充分了解行业监管规定和行业自律组织的要求,私募基金行业的监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基金业协会。

第七条在审前准备阶段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范围、行业排名、协会评级、市场份额等主要信息。

第三章制度建设审计第八条私募基金管理制度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私募基金管理制度的合规性、适当性、完整性等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九条主要法规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人员执业守则》,以及集团公司、板块子公司和被审计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等。

基金法律法规相关题目及答案

基金法律法规相关题目及答案

基金法律法规相关题目考试时间:【90分钟】总 分:【100分】题号一总分得分得分评卷人一、单项选择题 (共50题,每题2分,共计100分)( )1、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行为规范最重要的两种形式,关于道德与法律的联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道德和法律都属于经济基础范畴B、道德评价以法律规范为基础C、法律的实施对道德观念的培养可以起到强化促进作用D、道德在调整范围和约束力两方面均对法律有补充作用( )2、基金的运作活动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 )。

Ⅰ.基金的市场营销Ⅱ.基金的投资管理Ⅲ.基金的后台管理A、Ⅰ、ⅡB、Ⅰ、ⅢC、Ⅱ、ⅢD、Ⅰ、Ⅱ、Ⅲ( )3、证券投资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是()。

A、农业B、工业C、信息产业D、有价证券( )4、下列关于基金职业道德修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基金职业道德修养,是指基金从业人员通过主动自觉地自我学习、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将基金职业道德外在的职业行为规范内化为内在的职业道德情感、认知和信念,使自己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达到一定的职业道德境界B、任何一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需要靠他律的约束,即社会的培养和组织的教育C、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也需要自己的主观努力,即自我修养D、社会的培养、组织的教育和自我修养,两个方面缺一不可,而且前者更加重要( )5、结合传统销售理论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销售实际情况,以下属于基金销售价格策略的是( )。

A、派发宣传材料B、新增银行代销机构C、推出后端收费模式D、投放平面广告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专业班级:()6、下列属于目前国际上可交易的贵金属类大宗商品的是( )。

A、铜B、镭C、白银D、铅()7、下列关于零息债券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

A、低于面值的贴现方式发行,到期按债券面值偿还的债券B、低于面值的贴现方式发行,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C、高于面值的贴现方式发行,到期按债券面值偿还的债券D、高于面值的贴现方式发行,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8、法规中关于基金投资人范围的限制,说法错误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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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公募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以下简称投资经理)相关工作,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始终坚持诚实信用、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

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应当从严落实内控管理、公平交易、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审慎评估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健全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系统设置,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完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间的公平交易分析和异常交易监控机制,完善信息披露和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具有良好的持续合规风控能力,最近1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因内控缺失、投资管理违规、不公平对待投资者等相关事项被采取暂停产品注册或备案的行政监管措施。

第五条基金经理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诚信记录,最近3年未曾受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
分;应当具有良好的投资管理能力,投资风格清晰稳定,具有5年以上权益类公募基金、权益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或年金社保组合的投资管理经验。

第六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审慎评估投资者需求、产品投资策略、合规风控能力及基金经理管理能力等因素,通过投委会或更高层级的内部决策,确定是否允许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以及兼任产品的数量、规模和投资策略。

合规部门应当加强相关决策及流程的监督。

基金管理人应当确保兼任基金经理具备充分履职能力,合理调配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公募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只(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产品除外)。

第七条基金管理人应针对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投资交易行为加强管理、监控和分析,防范不公平交易,主要包括:
(一)加强投资指令管理。

在投资指令下达环节,原则上应当做到“同时同价”。

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组合同日购入或出售同一证券时,应当尽量同时发送投资指令,并通过公平交易系统进行价差监控管理。

因产品策略、头寸变化等原因导致无法“同时同价”的,基金管理人应做好授权管理,加强事后分析。

(二)加强对交易行为管理。

原则上兼任组合间不得进行同日反向交易(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产品等特定情形除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多个组合间同日及临近日同向交易的价差强化控制和监测。

(三)加强交易监测和分析。

对不同时间窗下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价差监控的分析,其中最长时间窗应当延长至10个交易日以上,并结合成交顺序、价格偏差、产品规模、成交量等因素对是否存在不公平对待的情形进行分析。

兼任基金经理应当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说明,合规风控部门应当对基金经理说明进行严格复核与独立评估,相关材料应当留存备查。

确实存在异常的,督察长或合规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所在地证监局报告。

(四)加强事后报告机制。

基金管理人应在监察稽核报告中对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组合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并对公平交易机制的潜在问题和完善情况进行说明。

第八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强化兼任基金经理的长期考核机制,对兼任基金经理进行5年以上的长周期考核,考核激励指标应当涵盖所有兼任组合长期业绩、遵规守信情况、公平交易执行情况等,并对兼任基金经理实施收入递延支付机制,递延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递延支付的收入金额原则上不少于40%。

为实现与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绑定和长期利益一致,鼓励基金管理人实施公募基金跟投机制,兼任基金经理可以一定比例薪酬跟投其管理的公募基金产品。

第九条基金管理人应当以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为出发点,在基金定期报告中充分披露基金经理的兼任情况,主要包括:
(一)基金经理兼任情况。

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只数、类型、规模和任职时间等。

(二)基金经理薪酬机制及持有产品情况。

在基金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与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应披露薪酬激励部分的计算方法;并披露基金经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投资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三)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

在基金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兼任行为潜在利益冲突而增加执行的公平交易制度情况,以及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组合间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第十条基金管理人拟任命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的,应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进行基金经理变更备案,除《基金经理注册登记规则》要求的变更备案材料外,还需提供兼任可行性分析、合规审查、防范利益输送的制度安排等情况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可行性分析应包括基金管理人在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系统设置等方面的安排,以及对基金经理具备履职能力的评估等。

(二)合规审查应包括基金管理人近1年的合规诚信情况和拟任命基金经理近3年的合规诚信情况等。

(三)防范利益输送的制度安排应包括基金管理人为有效防范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所采取的制度措施等。

协会在收到备案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可向协会申请取消兼任基金经理备案。

基金管理人不再符合本指引规定条件的,兼任基金经理不得新增管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兼任基金经理不再符合本指引规定条件的,不得新增管理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第十一条协会根据本指引及有关自律规则,对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进行自律管理。

基金管理人在备案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时,基金经理首次兼任投资经理的,应按本指引向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

协会每季度将基金经理兼任投资经理信息报送中国证监会。

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人员违反本指引规定,协会将有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将视情节轻重对其采取谈话提醒、书面警示、要求参加强制培训、公开谴责、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加入黑名单等处分。

协会发现基金管理人及相关人员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移送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十三条完成规范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产品投资主办人员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参照本指引执行。

基金经理兼任委托人为商业银行公募理财产品的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参照本指引第二、三、七、十、十一、十二条执行。

第十四条本指引自2020年5月1日起实施,由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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