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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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中建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中建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中建工程总承包业务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施工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建工程总承包部门在开展总承包业务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

第三章总承包管理职责一、总经理1. 负责总承包部门的全面管理工作;2. 对工程总承包业务进行谈判,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3. 组织评审总承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总承包项目的管理体制和管理责任分工;4. 组织对工程总承包业务进行质量、进度、成本目标管理和工程项目分析与评价;5. 组织编制总承包部门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6. 设定总承包项目的组织结构,分派项目职责,制定项目进度计划,组织人员、物资配置。

二、工程部主任1. 组织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2. 组织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综合施工图、进度计划和物料计划;3. 组织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计划、安全生产计划和环境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4. 组织对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进行整改;5. 负责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管理。

三、质量部主任1. 组织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管理计划和质量目标;2. 组织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工艺、试验检验计划和程序文件;3. 对总承包项目的材料和设备进行质量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 组织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安全保卫部主任1. 组织编制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和方案;2. 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提出改进意见;3. 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4. 组织对总承包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

五、采购部主任1. 根据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编制总承包项目的物资采购计划;2. 领导采购部门制定标准化的采购管理程序和规定;3. 组织对总承包项目的材料和设备进行供应商评审,并签订合同。

第四章总承包管理制度一、总承包项目立项审批1. 建立总承包项目的立项审批程序,并建立立项文件,确保项目立项程序规范;2. 组织编制总承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交公司领导审批,确定项目立项。

工程总包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总包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总包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总包质量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总包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工程质量的全过程责任。

第四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总包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第七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工作合作机制。

第八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和监督工程总包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九条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和监控工程总包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和反馈工程总包项目的质量管理问题,确保质量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第十一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程序和质量管理记录等。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文件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工程总包合同、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等。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程序应当包括工程总包项目的计划编制、设计审核、材料进场、施工监理、质量检验和验收等程序。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记录应当包括各个环节的质量检查记录、问题整改记录、验收记录和质量保证书等。

第十五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档案,保存相关的质量管理文件、程序和记录,便于查阅和追溯。

第十六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执行工程总包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加强工程设计的管理,确保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十八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确保施工工艺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九条工程总包单位应当加强材料进场的管理,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总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包单位的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包单位在承接工程、组织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包单位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总包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部,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下设以下部门:1. 技术部:负责工程的技术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等工作。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验和评定工作。

3. 安全管理部:负责工程安全的监督、检查和事故处理工作。

4. 进度管理部:负责工程进度的计划、控制和调整工作。

5. 成本管理部:负责工程成本的预算、控制和核算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技术部:负责编制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解决。

2.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质量计划,组织实施质量检查,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3. 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 进度管理部:负责制定进度计划,组织实施进度控制,对进度偏差进行跟踪和调整,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5. 成本管理部:负责制定成本预算,组织实施成本控制,对成本超支进行分析和处理,确保工程成本合理。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七条施工前,总包单位应进行施工准备,包括施工图纸会审、施工方案编制、人员组织、材料设备采购等。

第八条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效益。

第九条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施工场地布置、材料堆放、施工机械使用、人员培训等。

第十条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应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总承包管理制度

总承包管理制度

总承包管理制度总承包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管理方式,指按建筑领域的施工总承包方式对施工工程实行全过程统一管理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大型工程项目,可以有效地降低项目管理成本和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同时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一、总承包管理制度的定义总承包管理制度是针对大型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而制定的一种全面、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

该制度由施工总承包企业领导制定,并通过严格的规范和程序实施。

总承包管理制度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质量控制、安全施工等方面的规定。

二、总承包管理制度的作用1、降低项目管理成本。

总承包管理制度在工程设计阶段就提出全过程施工方案,整合管理各类资源,并在施工过程中通过对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监管,降低成本。

2、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总承包管理制度中规定了一整套的项目管理流程,并对关键节点实行无差别、有针对性的控制,提高项目的管理效率。

3、降低工程质量风险。

总承包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施工过程都要按工艺规范施工,加强施工质量监督和检测,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客户需求。

4、提高安全施工水平。

总承包管理制度要求所有施工过程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并要求各施工方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保障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三、总承包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总承包管理制度将工程项目从规划到交付划分为几个阶段,对每个阶段的工作进行详细的规范和要求。

1、项目准备阶段主要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投标、合同签订等工作,并指定项目经理。

2、工程设计阶段根据投标文件的要求和客户需求,绘制详细的施工图,制定施工方案。

3、采购与调拨阶段根据施工方案和采购计划进行各类物资和机械设备采购、施工方调拨。

4、施工组织阶段根据施工方案,将施工分为若干个工程节点,制定施工计划。

5、进度管理阶段实行全程监控,主要是对工程进度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按计划的施工进度。

6、质量管理阶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控制,并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测和管理。

7、安全施工阶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安全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推动工程施工进度,在企业内部建立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下设的总承包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市政、水利等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

第三条管理制度实施的基本原则是规范、透明、公正、有序、安全、高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总承包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总承包工程项目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管理、监督和决策。

第六条项目管理委员会设立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经理下设工程部、安全部、质量部、成本部、预算部等部门,分别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质量控制、成本核算、预算编制等工作。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八条总承包工程项目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的审查,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第九条在合同签订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实施,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十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总承包工程项目应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进度计划、质量计划、安全计划等。

第十二条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管理,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组织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流程,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标。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十四条质量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五条质量部门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控制程序和方法。

第六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安全部门负责对工程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安全部门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七章成本管理第十八条成本部门负责对工程成本进行核算和控制,确保工程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第十九条成本部门应建立健全的成本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中成本的监控和分析。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

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总承包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应遵循“谋划规划、合同约束、监控风险、保证品质”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相一致。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工程管理顺畅运行。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立工程总承包部门,统一负责工程管理、施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明确工程总承包经理,负责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整体运营管理。

第八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置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具体施工管理和进度控制。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第十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合同管理岗位,负责合同的履行和风险控制。

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部门应设立技术管理岗位,负责工程技术管理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业务管理制度,完善谋划计划、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等流程。

第十三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立项和谋划计划程序,确保工程目标和业务规划的有效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招投标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程序,确保合同的严格执行。

第十六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四章质量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质量和安全的控制。

第十九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质量和安全的全面管理。

第二十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制定质量安全目标和责任分工,确保质量和安全的达标。

第二十一条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进行质量和安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总承包的安全管理制度

总承包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检修、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

三、安全管理责任1. 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2. 生产/安全部负责审查承包商安全资质,进行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对作业人员进行一级安全教育,作业证审批,监督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3. 行政部负责作业人员入厂证办理,入厂检查,消防管理,一级消防教育。

4. 作业所在地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5. 承包商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作业证后方可上岗。

(2)承包商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项目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2)承包商应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 安全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防护栏、警示标志等。

(2)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尘口罩等。

4. 应急预案与救援(1)项目主管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救援措施。

(2)承包商应熟悉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

5.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承包商应立即上报,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2)项目主管部门应依法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总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总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总包单位所有施工现场,包括施工人员、管理人员、设备、材料等。

第三条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条总包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总包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总包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所有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第十二条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项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总包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检查应包括施工现场、设备、材料、人员等方面。

第十五条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十六条总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

第六章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第十九条总包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对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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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管理办法、目的为了顺利完成本工程, 确保“鲁班奖”质量目标,确保“全国绿色示工地” 的安全目标,加强各分包的全方管理。

共同优质高速地完成本工程,切实履行对甲方的承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原则民族建设集团为本工程唯一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他所有分包单位(含独立分包)的技术、质量、进度、合同、安全文明施工、环保与卫生、签证索赔等容实行全方位管理,直接对甲方负责。

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管理,服从总包所有的规章制度。

总包管理的原则为“对业主负责, 理解和接收业主及设计方意图和要求,对参与本工程的所有分包商进行目标管理和全过程的控制, 确保管理目标的实现” 。

三、技术管理为了加强项目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尤其是对各专业分包施队伍的技术资料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由于本工程质量目标高、工期紧、专业施工队伍多、技术要求高、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 、施工准备工作1.1 资料提供1.1.1 分包单位正式施工前,必须用书面形式向总承包项目部呈报开工报告,同时向总承包项目部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的许可证资料一式三份。

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抄件人签字,页数较多的须盖齐缝章1.1.2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上述证件必须在进场后 2 日向总承包项目部提供一式三份,如为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抄件人签字。

1.1.3 分包单位中标进场前,必须向工程总承包项目部提供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施工方案及各专业分项工程的作业指导书。

1.2 图纸提供1.2.1 分包单位必须向总包项目部提供经设计、业主等有关单位签字认可的图纸(部分图纸的套数,分包单位必须根据总包需要增加)。

1.2.2 分包单位如对设计图纸要求修改,必须先报总承包项目技术部,否则总承包项目部将不承认其修改,不予协调。

1.2.3 分包单位如对设计图纸要求修改,必须经设计、业主、监理、总包单位批准同意后,并将修改后的图纸给总包项目部提供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签字认可的图纸(部分图纸的套数,分包单位必须根据总包需要增加)。

1.3 技术交底分包单位进场后应接受总承包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交底,具体交底工作由总承包项目部组织。

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要求本工程质量标准:确保“鲁班奖”金奖,编制本规定的指导思想是:预控入手,过程控制把关。

“鲁班奖”不仅是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还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交底,检查他们是否有严肃性,符合规;层次是否清楚;容是否全面严谨;是否有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鲁班奖”检查重点要看影响结构的质量安全及工程的使用功能的技术资料是否真实可靠,包括对原材料、半成品、施工试验、预检、隐蔽验收的把关,看业技术资料与现场是否交圈、相符、能否对现场起指导作用,能否真实反映现场结构情况。

所以对施工技术资料提出总体要求:及时、准确、齐全、有效,各分包单位在编制资料时必须遵循以上原则。

3 、技术工作管理要求3.1 分包方案报批分包队伍(包括安装、装饰、外墙及其他专业队伍)在分包工程开始施工前一周必须将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设计报总包单位技术部门审批,技术部门主要审查其技术措施是否先进可行、是否有针对性;分包工期网络与总包工期网络是否交圈;质量保证体系与质保措施是否健全、有效。

资源配备是否能满足施工要求等,总包单位技术部门必须在 5 天审批完毕。

审批完毕后由总包单位报送监理、甲方等各方。

如方案不符合要求,总包单位总工将责令重新编写,直至合格。

3.2 分包方案执行制度分包方案作为分包工程的指导性文件,总包单位必须监督其执行:审批后的分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设计是施工的依据。

也是总包单位考察分包工作的依据。

总包单位必须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分包单位无权自行调整分包作业设计容。

如确需调整,必须提前 3 天报总包单位审批。

3.3 现场技术问题解决分包单位针对己方所负责容认真进行图纸自审,同时应注意与其他各方的配合、衔接问题,及时反馈图纸上存在的问题,所需变更的部分应经总包单位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由总包单位报送监理、甲方、签字认可,总包单位将监理、甲方、签字认可的变更发送各相关单位。

分包在现场碰到的技术问题及时向总包技术部反应,总包将视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协商或请监理、甲方、参加的技术专题会解决。

技术专题会议所形成的决议由项目技术部负责会签、分发和落实。

4. 信函管理工作4.1 总承包项目部致分包单位的公文、信函必须打印,并且加盖总承包项目部的公章,否则各分包单位可以不予接收,任何口头通知,各分包单位均可视作无效。

4.2 分包单位致总承包项目部的公文、信函必须打印,并且加盖公章或分包单位负责人签字,否则总承包项目部不予接收。

任何口头通知,总承包项目部均可视为无效。

4.3 所有信函、公文必须有收发文记录。

4.4 分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信函收发工作。

四、质量管理1、施工现场报验制度各分包单位进场后,首先将本公司的有效资质报至总包技术部,经审查合格后,由技术部报至监理。

有特殊工种施工的分包单位,提前将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报至总包质量部门,经审查合格后,由质量部门报至监理处。

分包单位在开始施工前一周,编制本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编制完成后,报送总包技术总工进行审核。

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每一检验批施工完毕,经分包单位班组和质检员检验合格后,将自检资料和报验资料一起报送总包质量部门申请质量验收。

经总包质量部检验合格后,由总包技术总工报请监理验收,任何分包单位均不得直接找监理检查验收。

各分包单位任何质量资料未经总包技术部门检查审核,不得私自报送给监理。

2、材料进场报验制度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进场后12 小时,必须向总包质量部门提供材料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质量报告或复试报告等),同时请总包质量部门进行验收。

有需要进场检验或复试的材料必须由总包单位试验员进行见证取样,必要时报请监理进行见证取样,检验结果出来12 小时报送总包质量部门,经总包质量部门审查合格后由总包质量员报送监理。

3、“三检”制度(1)自检分包班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施工规、标准进行自检,经班组长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分包工长及质检员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必须按国家质量验收规及“鲁班奖”要求进行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分包主管工长及质检员除督促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外,还必须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在班组自检合格而且有自检记录的基础上,逐项进行检查,逐项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经自检合格后方可提请总包质量部门组织质量验收。

未经总包质量部门核验及监理验收的分项工程,或经核验不符合要求时,分包单位不得安排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将按双方签订的《工程管理合同》中的奖罚标准进行处罚。

(2)互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完成自检后,班组成员之间还要互相团结、互相合作,本着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提高质量的目的,互相交换检查对方的操作质量。

在施工过程中,熟练工人要经常检查个别新手的施工产品,以保证班组质量标准的统一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插入前,分包质检员要组织交、接双方工长、班组长进行交接检查,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未经交接检或虽经交接检但未达到要求的分项工程,接方可拒绝插入施工。

4、样板引路制度4.1 、施工样板制度:各分包单位在大面积施工前,要先做样板间,总包单位和甲方(监理)对样板间进行验收,验收容主要包括:工程质量、工作效率、各专业协调配合情况,从而确定整体工艺流程、资源配备、质量标准样板,用以指导大面积施工。

4.2 、材料样板制度:各分包单位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应采用招标择优录用的原则,要求至少三家材料商根据图纸及规要求提供样品一式三份,建立样板库,为总包单位、甲方、监理选择提供参考。

材料一经确定后进行材料封样(总包、监理、甲方、必须签字认可),大量的材料进场后依据封样材料样品进行检查。

5、成品保护制度各分包单位对主体结构或其他成品不得任意破坏或损坏,对其他分包单位成品、半成品等不得随意破坏或损坏,同时各分包单位对本单位容易损坏的成品或半成品首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自我成品保护,并贴或标示成品保护警示牌,提醒外人注意,以免成品或半成品造成破坏。

各分包单位要加强工人的成品保护意识,并经常对工人进行成品保护教育。

在施工中,若其他分包单位的成品或半成品和自己的施工相冲突时,不得损坏其他分包单位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和相关分包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好时,由总包单位组织协商解决。

各分包单位在进行自我成品保护的同时,对别的分包单位的成品同样要进行保护,不得蓄意进行破坏,对成品进行有意或无意破坏的分包或个人将根据项目《质量奖罚制度》进行重罚。

五.物资管理1 、材料进场1) 分包所有施工材料进场前应至少提前1-2 天通知总包相应部门,便于总包统筹安排堆放地点。

若因通知不及时,影响分包材料、设备进场,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分包方自行负责。

2) 分包所有进场施工材料必须到项目门卫进行详细登记 (包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分包单位名称、经手人等)作为退场的依据,凡进场未进行登记的材料,一律不予退场。

3) 分包材料进场后,应及时向总包方提供相应材料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2 、现场管理1) 分包所有施工材料进场后应按总包方提供的施工平面布臵图进行堆放, 严禁随用随放、任意堆码, 影响现场道路畅通及文明施工。

2) 分包方自行进场材料由分包自行保管,凡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均由分包自行承担。

3) 分包单位使用总包材料时必须到总包物资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凡未办理手续,擅自自行拿用,将根据情节严重,处以500 元以上罚款。

4) 分包单位人员进场后,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其工人进行人员入场教育,严禁乱拿偷盗总包及其他分包材料,凡发现一次将根据情节严重,给予所盗材料金额的双倍赔偿,并处以200-100元的罚款。

5) 由总包方自行分包的施工队伍(根据合同要求施工材料由总包方提)必须专门确定一名专职材料员,负责与总包物资部的业务联系,包括共同参与现场材料数量验收及表观质量验收。

作为完工后是否超支核算的依据。

分包队伍在使用材料的过程中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杜绝材料浪费。

六、计划管理作为总包单位,我们将全面负责包括整个工程施工项目的分包单位、市政单位以及各材料供应商之间的进度协调,进度控制和进度调整。

1 、进度计划的编制与调整(1)施工总体计划的制订与调整。

总包单位调整总计划的过程中,各分包应该充分考虑自己工作容的影响因素和与其他工序的交接时间,由总包单位总包部组织开专题会议共同讨论各工序的交接时间和进场时间,确定后二天由各分包单位分别绘制自己的施工总计划上报总包方总工,由总包方汇总总施工进度计划经各分包签字认可后报监理、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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