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筑工程公司材料管理制度1建筑工程公司材料管理制度
1、工程所用的全部材料都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和工程质量要求。
2、结构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要求进行试化验。
3、装饰材料(如面砖、大理石、粉刷材料)优良工程必须用一级品,合格工程用二级品,如发现使用三级以下产品者除不能用于工程外,每次罚项目经理、材料科长各100 元。
4、电气、水暖材料(包括电线、灯具、开关、插座、卫生器具、暖气片、阀门、水咀)都必须按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购买,否则每次罚项目经理、材料科长每人各50 元,并责令其限期更换。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项目部必须进行检验后方可使用,已用于工程的材料由项目部负责。
5、工程所用的门窗等成品半成品,除具备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外,还必须接受公司质检科;材料科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工程所用的材料都必须按公司的财务制度按时进行帐务处理。
7、材料科与项目部进行材料结转时,必须按计划使用,如出现材料款超付现象,按超付额的10%罚材料科长,并采
用强制手段加倍处罚项目部。
8、材料科必须每月5 日前向经理、分管经理报材料帐务报表。否则每缺一份罚材料科长10 元。
9、所有需检验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有质检科和材料科随时或定期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