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英才计划落户标准

天津英才计划落户标准
天津市英才计划是为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而实施的一项政策,其
细则如下:
一、人才类型
1. 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海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
拥有博士学位或相当水平的学术或专业技术人才。
2. 国内高层次人才:在国内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拥有博
士学位或相当水平的学术或专业技术人才。
3.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创新创业领域有创造性成果的创新创业人才。
4. 青年拔尖人才: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重点企事业单位等
工作的35岁以下人才。
二、落户条件
1. 具有人才类型所规定的学历和技术等级;
2. 有教授、研究员、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
3. 在相关领域内有突出成果或有较高知名度;
4. 在天津拥有企业或项目,或已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天津工作满1年以上;
5. 具有良好的道德、职业操守和行为表现,无不良记录。
三、政策支持
1. 提供人才住房和购房补贴;
2. 提供子女入学、医保等社会保障服务;
3. 提供优先申办创业创新项目、获得科研经费、参加优质培训等机会;
4. 给予返聘人员优先聘用、加分、转正等政策支持。
以上是天津市英才计划的落户标准,欢迎广大优秀人才来天津发展!。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是为了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推动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将有力地推动天津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人才引进政策。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将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提供高薪酬、购房补贴、子女教育等优厚待遇,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同时,天津市将加大对引进人才的扶持力度,包括科研经费支持、项目资助等,为人才在天津市的创新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二、人才引进重点领域。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将重点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端管理人才等,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人才引进程序。
天津市人才引进计划将实行分类引进、定向引进、集中引进等多种形式,根据天津市实际需要和人才特点,有针对性地引进各类人才。
引进程序包括人才需求申报、人才选拔评审、签订引进协议等环节,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和效益。
四、人才引进保障。
天津市将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保障体系,包括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加强引进人才的培训和服务保障,为引进人才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和成长环境,激发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
五、人才引进评价。
天津市将建立健全人才引进评价机制,对引进人才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根据工作业绩和贡献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激发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创业激情。
六、人才引进成效。
天津市将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成效评估体系,对引进人才的工作业绩和贡献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提高引进人才的质量和效益。
七、人才引进展望。
天津市将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政策和措施,加大对引进人才的扶持力度,不断提高引进人才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推动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天津积分落户细则

天津积分落户细则天津市积分落户政策于2024年开始实施,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落户天津,并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福利待遇。
积分落户细则则是对该政策的具体操作规定,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申请条件1.在天津市工作或就业满一年;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有固定住所,并在天津市连续居住满一年;4.无犯罪记录,良好的道德和品行;5.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或有紧缺专业技术背景;6.家庭稳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积分计算1.学历背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5分;本科学历,加3分;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计分。
2.工作背景:在直辖市或副省级城市工作满一年,加3分;在其他地级市工作满一年,加2分;其他工作经历,不计分。
3.技术技能:具备紧缺专业技术背景,加5分;在相关领域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专业技术职称,加5分;其他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加3分。
4.年龄:18-29周岁,加10分;30-39周岁,加8分;40-49周岁,加5分;50周岁及以上,加3分。
5.社保连续缴纳:在天津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加10分;在其他城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加5分;无社保缴纳,不计分。
6.人才需求:针对天津市紧缺人才需求的专业、技能或工种,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加分,具体加分标准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
三、积分标准1.80分及以上的申请者,可以直接办理落户手续;2.60-79分的申请者,可以申请参加一年内的专业技术考试,考试合格后即可以办理落户;3.50-59分的申请者,可以通过参加市级技能比赛并获得奖项、完成经济类或文化科技类项目等形式增加积分;4.50分以下的申请者,可以申请市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经推荐后即可办理落户。
四、申请程序2.提交申请后,由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3.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进入积分综合评定阶段;4.根据积分计算规则进行打分,确定最终积分;5.根据积分标准进行落户办理,包括申报考试、参加比赛、推荐等;6.办理落户手续,包括户口迁移和签订租房合同等。
天津的海河英才落户计划

天津的海河英才落户计划一、工作目标1.1 吸引优秀人才天津市通过实施海河英才落户计划,旨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津发展,为天津市的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注入新的活力。
具体来说,将通过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青年才俊、专业技能人才等来津创新创业,促进人才结构优化,提升城市竞争力。
1.2 提升人才质量天津市将通过海河英才落户计划,提升人才的整体质量。
将通过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加强人才培训和教育,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同时,将通过搭建各类人才交流平台,促进人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良好的人才氛围,进一步提升人才质量。
1.3 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天津市将致力于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条件。
具体来说,将通过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同时,将通过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为企业提供更多科技创新资源,为人才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二、工作任务2.1 制定人才政策天津市需要制定一系列具有竞争力的人才政策,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提供落户、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人才来津发展。
同时,还可以提供科研资助、创业支持等政策,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发挥其专业优势。
2.2 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天津市需要优化人才培养体系,提升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加强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培养人才的实际操作能力。
同时,还可以加强人才培训和教育,提供多元化的学习机会,提升人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天津市需要提升人才服务水平,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建立人才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简化人才办事流程,提高人才服务水平。
同时,还可以加强与人才的沟通和联系,了解人才需求,及时解决人才问题,为人才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任务措施3.1 人才政策宣传天津市需要积极开展人才政策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天津市的优惠政策和发展机遇。
天津外省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天津以(一)外省市人才引进条件一、申请人员条件1.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35岁以下,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档案中是身份,且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本人户口调津。
2.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45岁以下,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档案中是身份,且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本人户口调津。
3.硕士学位,45岁以下,在原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档案中是身份,且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本人户口调津。
4.具有高级职称,50岁以下,档案中是身份,且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本人户口调津。
5.以上条件中本科学历必须为第一学历。
6.调动人员需具有高级职称或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与中级职称才能随迁家属,随迁的家属不要求有身份,但必须在开发区有接收单位;随迁方学历在本科以下(不含本科)或有子女随迁的,必须在天津有住房;随迁的子女年龄不得超过18周岁。
二、所需材料1.进津申请书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调动呈报表》4.申请人原籍户口页复印件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标明身高、血型、联系方式(手机号)、现居住地址、单位名称(以上资料共2张)6.劳动局签发的天津劳动合同7.单位在职证明8.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9.若申请人有住房,需提供房产证;若申请人已结婚,需提供结婚证;若有子女随迁,需提供独生子女证;若申请人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附:填表说明一、填写《调动呈报表》需注意的事项:1. 现工作单位:填写调津之前在原籍的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地。
2. 职务职称:填写国家正式的职称名称,如高级工程师、会计师等(如果没有职称不填此项,更不要随意填写其它本单位内的称谓)。
3. 主要简历:简历从初中开始填写,简历至今都写在调津之前的原籍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地。
4. 调动理由:科技调动。
5. 呈报单位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2023年天津落户政策细则

关于天津落户的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且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国内外人才,可以来津落户(一)学历型人才。
包括: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得硕士学位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的年龄不受限制。
(二)资格型人才。
包括: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资产评估师、律师、公证员资格的;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飞机驾驶执照人员。
(三)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不超过30周岁;2.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3.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2.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3.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四)创业型人才。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创业团队核心成员人才主要是指,来津创办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以及主要股东)。
企业核心成员不是原始创业者,还需在该企业任职超过1年。
(五)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精细化工、高新技术服务、现代金融、国际航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报区人才办核准后,出具急需型人才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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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英才计划落户标准
天津英才计划落户标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才的重要性愈加凸显。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来到天津,促进天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天津市出台了《天津英才计划》。
这个计划旨在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天津工作、生活和创新创业。
本文将重点介绍天津英才计划落户标准。
一、人才类型天津英才计划主要面向高层次人才、海外留学人才、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紧缺人才等多个类型的人才。
这些人才在各自领域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够对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落户条件1.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是指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具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术地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
根据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高层次人才可以享受优先落户、落户即买房等政策。
具体要求如下:(1)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并具有高水平科研成果、学术地位或高级职称。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工作满2年,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满3年。
(3)在天津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排名前10%。
(4)在相关领域内有重要科研成果或重要发明专利。
2.海外留学人才海外留学人才是指在国外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工作经历的人才。
根据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海外留学人才可以享受优先落户、落户即买房等政策。
具体要求如下:(1)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工作经历。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工作满2年,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满3年。
(3)在相关领域内有重要科研成果或重要发明专利。
(4)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或政府机构担任要职。
3.领军人才领军人才是指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人才。
根据天津市人才引进政策,领军人才可以享受优先落户、落户即买房等政策。
具体要求如下:(1)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2)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工作满2年,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工作满3年。
(3)在相关领域内有重要科研成果或重要发明专利。
2024天津户口落户最新政策
2024天津户口落户最新政策
目前,还没有关于2024年天津户口落户最新政策的具体公布。
然而,对于想要在天津落户的人来说,了解之前的政策可以作为参考。
以下是2024年天津户口落户的一般条件、材料和流程的说明。
一、落户条件
1.在天津市区或滨海新区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具有购房、租房合同或
居住证明。
2.具备一定的稳定工作和收入条件,可以是稳定工作的在职人员或者
已经在天津创业并取得了一定规模的经济收入。
3.具有相关的教育资源条件,即拥有中小学就读资格或者在天津的高
等院校就读资格。
二、材料准备
2.户主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户主的婚姻状态证明材料(结婚证、离婚证等)。
4.户主和申请人的住房证明材料(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等)。
5.已经在天津工作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或在职证明。
6.已经在天津创业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明等。
7.申请人的户口迁移证明,如有。
三、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并确保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齐全。
2.前往天津市户籍管理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落户的相关手续。
3.递交材料,填写《天津市居住证申领登记表》,并缴纳相关费用。
4.等待审核,一般需要数个工作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领取居住证。
5.领取居住证后,前往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将居住证转换为户口本。
天津市引进外省市人才政策说明
天津市引进外省市人才政策说明一、引进外省市人才条件(具备其一即可)1、大本以上学历(含大本),年龄在35岁以下;2、具有大本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3、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4、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
二、办理程序第一步:提交材料单位引进人才申请,提供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
第二步:单位填表、提档填写《干部调动呈报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审核无误后由我局对原单位开具商调函,持商调函回原单位提档,提档的同时由原单位出具同意调出函(由县处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第三步:到天津市人事局报送以下材料(1)单位引进人才申请;(2)学历证书及职称证书、结婚证书(原件、复印件);(3)同意调出函(4)引进人才的档案(档案材料包括:报到证、转正定级表、技术档案,若引进人才毕业时属非统招统分类的,档案材料还要有吸收录用干部手续;(5)《干部调动呈报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四步:领取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市人事局审核档案材料无误后开具调令(给本人两份调令和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第五步:办理《准迁证》持其中一份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学历证件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办理《准迁证》。
第六步:户口迁出持另外一份调令和《准迁证》回原单位调人事关系(干部介绍信台头填写:天津市人事局)、工资关系,迁户口。
第七步:报到落户持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介绍信、户口迁移证到天津市人事局一站式服务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报到,报到后持市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到天津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30号)办理落户手续最后将干部介绍信送到人事局存入本人档案。
天津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天津引进其他省市人才的政策1,一个城市有资格引进其他省份的人才1.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35岁以下;2.具有本科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3.硕士以上学历;4.各种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除现行规定外,引进人才的年龄一般应在45岁以下。
2,程序步骤1:提交资料单位应当申请引进人才,并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步骤2:填写表格并引发文件填写干部调动报告表(一式两份)和调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核实后,我局将向原单位签发业务转让函,并将其交回原单位备案。
同时,原单位将出具转让同意书(由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
步骤3:向天津人事局提交以下材料(一)单位提出的人才引进申请;(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结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同意转出(4)引进人才档案(档案材料包括:注册证,确认等级表和技术档案。
如果进口人才毕业时未按照统一征聘和分类进行分类,则档案材料也应有程序)招募和聘用干部;(五)干部调动报告表和调动人员登记表。
步骤4:取得移转命令和移转人员注册表格市人事局在核查档案材料后,将下达移转命令(两份移转命令和一份移交人员的登记表)。
步骤5:申请搬家许可证凭移转令之一,移转人员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到市公安局户口办申请迁移证。
第六步:搬出户籍带另一份调动令返回原单位,并“调动许可证”以调动人事关系(在干部介绍信开头填写:天津人事局),工资关系和户口。
步骤7:注册并安家向市人事局一站式服务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7号)汇报干部介绍信,工资转移信和户口证明,并在天津市户籍办公室办理安置手续。
天津市公安局(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路30号),附有市人事局出具的介绍信最后,干部的介绍信将发送到人事局,并保存在自己的档案中。
人才引进的详细规则和程序:1,条件:正规大学的学士学位(第一原始学位);国家干部身份;35岁以下的夫妻结婚时,应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并同时办理介绍;35岁以上的人需要高级专业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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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报酬,应与其本人的能力水平、对我市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经济社会效益挂钩,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其职务(岗位)变化和贡献大小进行调整。
【相关待遇】(一)市政府授予天津市人民政府特聘专家称号,并颁发证书。(二)根据需要,特聘专家来津期间,安排有关市领导会见。(三)特聘专家来(离)津,本市的机场、车站、码头等处提供贵宾礼遇。(四)在我市确定2至3家较高档次的酒店或宾馆,定点设立特聘专家公寓,为特聘专家在津期间提供较高水平的生活条件。(五)以市政府名义邀请特聘专家来津作学术休假,我市提供其本人和家属在津休假期间的食宿和交通费用。(六)在每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以市政府名义对特聘专家进行慰问。
(三)各区县或系统人事(干部)部门,会同组织、科技等部门,对上报的人选进行审核,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提出聘请意见,报市人事局。
(四)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对建议人选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提出拟聘请特聘专家的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五)市政府根据需要直接聘请特聘专家。
依据:津政发〔2003〕93号
依据:津人〔2000〕19号
(二)滨海新区引进人才
【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适当放宽滨海新区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企业、大型建设项目及其配套企业引进人才的学历和职称条件。滨海新区重点发展的航空航天、石油和海洋化工、汽车和装备制造、现代冶金等支柱产业,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软件研发、通讯等高新技术产业,为推进滨海新区各项综合配套改革及增强综合服务功能而开展的大型建设项目及其配套企业,引进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仅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符合其他入市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本人调入及家属随调手续。
相关待遇
(六)引进短期来津执行引智项目外国专家
引进准
办理程序
二、人才选拔与培养政策
(一)博士后培养
培养方式
相关待遇
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基本条件
设立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的基本条件
(二)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
培养目标
选拔程序
培养措施
(三)选拔授衔专家
选拔标准
选拔程序
相关待遇
(四)职称评审
破格、越级职称评审
3、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4、留学学成在国外工作并已加入外国国籍或已获得长期(永久)居留权及留学再入境资格的人员。
依据:津党办发〔2001〕72号
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学成后在海外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显着成绩,为国内急需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等人才。
(四)受聘于我市用人单位担任科技顾问或专家组成员的;
(五)其他愿意为我市服务的专家。
依据:津政发〔2003〕93号
【办理程序】特聘专家的申报、审批程序:
(一)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和专家本人意愿,提出拟聘请专家的建议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区县局人事(干部)主管部门。
(二)实行归口管理的单位,报主管系统人事(干部)部门。
已办理蓝印户口人员需要将人事关系调转本市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人员调动审批表》,并持调入人员蓝印户口册、全部人事档案,到天津市人事局办理调入审批手续。
依据:津人〔2008〕10号
【成建制引进】以成建制形式由外省市整体迁入滨海新区的企业或研发机构,根据单位需求,在办理首批人员调津过程中,凭市政府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文件、市领导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批示、与滨海新区区域内各区人民政府以及开发区管委会、保税区管委会、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在保证调津人员中有70%以上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前提下,对其余虽不具备我市引进人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条件,但原就在该单位工作、且迁入我市后单位仍然急需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型人才,可同时予以调入,家属准予办理随迁手续。
3、外省市留学人员来津工作办理落户、配偶和孩子(18岁以下)随迁手续:
除提交留学人员办理接转工作关系或工作派遣需要提交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如下材料:
(1)出国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已注销户口的还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2)配偶和孩子办理户口随迁的,需提供留学人员的结婚证书和孩子出生证明。
4、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书》需提交材料:
2、办理接转工作关系(工作派遣)需提交材料:
留学人员填写《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登记表》,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盖章后,同时提交:
(1)国(境)外最高学历学位证书;(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3)本人护照签证;(4)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和博士后人员须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有效证明材料。
依据:津政发〔2003〕93号
(四)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引进标准】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派、自费出国留学在国外正规大学获得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人员;
2、在国内已获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合作研究人员;
我市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能源、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以及环保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才报酬,可由所在单位比照其在国外的收入标准协商确定。
高层次留学人才来津,随归子女在国外学习5年以上,回国后在3年内参加中考或市属大专院校招生考试,可参照归国华侨子女入学的照顾条件给予加分。
依据:津党办发〔2001〕72号
留学人员应填写《留学回国人员证书申请表》,须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盖章,所需材料与办理接转工作关系(工作派遣)手续相同。
5、申请租住留学回国人员周转房需提交材料:
留学人员应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周转房租住申请单》(一式四份),须用人单位和主管单位盖章,所需材料与办理接转工作关系(工作派遣)手续相同。
依据:津党办发〔1994〕5号
《天津市人才政策指南》由天津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天津市人才政策要点
一、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国内人才
引进标准
办理程序
相关待遇
(二)滨海新区引进人才
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成建制引进
(三)特聘专家
专家标准
办理程序
相关待遇
(四)引进留学回国人员
引进标准
办理程序
相关待遇
(五)引进长期在津工作的外国专家
引进标准
办理程序
非国有单位人员的职称评审
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的职称评审
天津市人才政策问答
1、…………
天津市人才政策文件目录
一、基本依据文件
二、人才引进政策相关文件
三、人才选拔培养政策相关文件
四、人才保障政策相关文件
天津市人才政策要点
一、人才引进政策
(一)引进国内人才
【引进标准】下列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可予以引进:
天津市人才政策指南
前言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坚持贯彻“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人才战略是第一战略”的发展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创新制定并不断完善人才政策,使一大批海内外优秀人才智力汇聚津门,为天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
“环境好则人才聚,人才聚则事业兴。”近些年来,我市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涵盖了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各个环节,营造了拴心留人、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各类人才来津创业、施展才华搭建了平台。
面对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形势,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环境,适应我市加快发展对人才需要大量增加的新形势,方便用人单位和国内外各类人才了解我市人才政策,办理人事人才手续,我们集中力量,对近些年来制定出台的人事人才政策进行了整合汇总,根据工作实践,对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容易混淆的概念和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编制了《天津市人才政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包括政策要点、政策问答和文件目录三部分,便于用人单位和人才查询使用。希望《指南》能够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带来方便。
津人专〔1994〕39号
津人专〔1998〕22号
学位〔2000〕2号
津党办发〔2001〕72号
津人外〔2002〕8号
津人外〔2003〕2号
津人外〔2003〕6号
【相关待遇】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用人单位可以多种方式支付报酬,可按现行规定办理,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留学人员协商确定。
来津工作的留学人员,其子女入托、入学、转学,由其居住地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教学质量较好的所、校,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已在国外高校就读的子女,可申请在天津市属高校插班学习。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的外,一般应在45岁以下。其中,被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经国务院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各类高级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依据:津人〔2000〕19号
凡普通高校的非津生源本科以上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的应届毕业生,在津有接收单位的均可批准进津就业。
依据:津教委就业〔1999〕4号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四)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评估认定能带入产生较高经济效益的生产、科研项目的人员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以及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依据:国人部发〔2005〕25号
【办理程序】留学人员来津工作首先应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然后根据需要办理接转工作关系或工作派遣(对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外省市留学人员落户和配偶、孩子随迁以及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书》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