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辅料包材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包材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包材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规程

1 目的

建立原料、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原料、辅料。

3 依据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4 责任人

仓库保管员、取样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 内容:

5.1 原料、辅料运到后,由保管员初检合格,填写“请验单” 通知授权取样员取样。

5.2 取样前准备工作

5.2.1 收到仓库保管员或收料员请验单后,做好取样准备。

5.2.2 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件数,原则如下:

抽样件数表

5.2.3 原料、辅料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稳定性考察取样

量最少应为一次全检量的15~20倍)。

5.2.4 准备洁净的采样器、样品盛装容器和辅助工具(勺子、探子、镊子、样品袋、手套、剪刀、刀子、纸、笔、等)。

5.2.5 到仓库指定地点取样。

5.2.5.1 核对状态标记。

5.2.5.2 核对订货合同,确定是否为指定供应商。

5.2.5.3 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相符,内容为品名、规格、产地、批号、来源,标记清楚,完整。

5.2.5.4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虫蛀、霉变、混杂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样,待原因调查清楚,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抽样。

5.2.5.5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数,在原地取样或移到规定的取样间(车)内取样。

5.3 取样

5.3.1 取样地点

原辅料在仓库的待验区取样。

5.3.2 取样程序

打开包装后,按待取样品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

5.3.2.1 破碎、粉末状或1cm以下的固体原辅料用探子在每一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不得少于3个取样点),样品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封口,取样容器上应标明品名、批号、数量、产地、取样时间、取样人。

5.3.2.2 个体大的固体原辅料用镊子、勺子在包件不同部位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封口,作好标记。

5.3.2.3 液体原料用玻璃管从混匀后的液体上、中、下分别抽取,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封口,作好标记。

5.4 取样结束

5.4.1 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贴上取样证。

5.4.4 填写取样记录,取样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厂家等。

5.5.取样器具的清洗、干燥、贮存。

5.5.1 器皿、器具通用清洗程序。

用饮用水冲洗干净,再用适宜的毛刷蘸洗涤剂反复刷洗,用饮用水冲净泡沫,使之洁净光亮。

5.5.2 洁净后的器皿应不挂水珠,经检查未洗干净的器皿、器具按如下方法洗涤。

5.5.2.1 不锈钢器具:将其放在热的(40—70℃)洗涤液中浸泡30分钟后,再按上述5.1中方法清洗。

5.5.2.2 玻璃器具:用重铬酸钾洗液浸泡过夜,再按上述5.5.1中方法清洗。

5.3 洗涤后的容器倒置自然晾干,急用时可用105℃干燥箱烘干或在器皿干燥器上干燥

5.5.4 干燥后的器具应于固定位置存放。

5.6 需要重新取样时,操作方法同上,取样量按批准的文件执行

包装材料取样规程

1 目的

建立包装材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使其规范化。

2 适用范围

包装材料。

3 依据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4 责任人

仓库保管员、取样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 内容:

5.1 包装材料的分类和说明

5.1.1 内包装材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不经清洗、消毒,直接用于生产(包装)的内包装材料。

5.1.2 外包装材料:不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

5.2 包装材料运到后,由收料员初检合格,填写“请验单” 通知取样员取样。

5.3 取样前准备工作

5.3.1 收到仓库保管员的请验单后,做好取样准备。

5.3.2 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件数,原则如下表1:

表1:抽样件数表单位:件(箱、包、捆等)

5.3.3 到仓库指定地点取样

5.3.3.1 核对状态标记。

5.3.3.2 核对订货合同,确定是否为指定供应商。

5.3.3.3 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相符,内容为品名、规格、批号(编号)、来源,标记清楚、完整。

5.3.3.4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霉变、混杂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样,待原因调查清楚,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抽样。

5.3.3.5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品件数取样。

5.4 取样

5.4.1 打开包装后,从包件的不同部位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5.5 取样结束

5.5.1 封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

5.5.2 填写取样记录,记录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数量、来源等。成品取样规程

1 目的

建立一个成品取样的标准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成品。

3 依据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4 责任人

取样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 内容:

5.1 取样前的准备

5.1.1 取样原则均匀、合理、有代表性。

5.1.2 取样员收到车间的申请单后,根据请验单上的名称、种类、

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件数,其方法如下:

设总件数(包装单位:箱、袋、盒、桶、等)为N,

当N≤3时,逐件取样;

当3<N≤300时,取√n+1件;

当N>300时,取√N/2+1件。

5.1.3 成品取样应按最小包装取,具有随机性和代表性,一次取够,取样量至少为全检的3倍量(稳定性考察取样量最少应为一次全检量的15~20倍)。

5.1.4 取样前,取样员核对请验单上的名称、规格、数量等与实际相符、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是否有待检标志。

5.2 取样地点:截短侧耳素车间包装工序内包间。

5.3 取样方法:一般采取随机抽样方法,从一批成品中按计算的件数抽取一定数量的具有代表性的样品进行检验,在内袋未热合时进行取样,做到取样均匀,每次取样量一致,以确保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

5.4 所取的样品混匀后贴上标签,供检验及留样用。

5.5 取过样的产品应在热合(或封口)前及时补上重量

5.6 取样结束后,封好包装,填写取样记录。

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原辅料取样规程 一、目的:建立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保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内、外包装材料,包括药用包装用铝箔、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塑料瓶;瓶簦、小盒、大箱。 三、责任者:仓库保管员,质保部取样品。 四、取样操作规程: 1 包装材料必须按相应质量标准批批取样检验。 2 QC人员接到请验单后,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核对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进厂编号及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具有供应商检验报告单,检测项目及结果是否符合我公司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计算取样量。设总件数为n,当n≤3时,每件抽取;当3<n≤300时,按√n +1件抽取;当n>300时,按√n /2+1件抽取, 根据样品的性质准备适宜的取样器皿、器具,如不锈钢镊子、剪刀、手套、尺、笔、标签、取样证等。 QC人员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24小时内完成取样工作。 3 取样地点 在仓库现场取样。 4 取样 取样前应进行现场核对; 4.1.1 核对包装材料的状态标识,包装材料应置待验区内,有黄色的待验标识。 4.1.2 请验单的内容与实物标记应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内包装材料应有供应商药包材注册证号。 4.1.3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无破损、混杂、污染、启动痕迹。 4.1.4 现场检查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仓库保管员询问清楚情况报质量保证部QA人员。 取样量: 4.2.1取样件数 设总件数为n,当n≤3时,每件抽取;当3<n≤300时,按√n +1件抽取;当n>300时,按√n /2+1件抽取。 4.2.2每件取样量 取样操作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规范取样程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 范围:适用于我司成品取样标准操作。 3 职责:中控室现场QA 人员、灌装、轧盖、灯检岗位对本程序实施负责。 4 内容: 4.1取样量 最终取样数量一般不得少于全部检验所需用量的3倍。即1份供实验室分析用,2份作为留样品。 4.2取样方法 4.2.1 冻干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1.1 冻干粉针剂在生产过程中,灌装岗位人员应对以下灌装过程的样品进行标识存放:①开始灌装时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KS ”字样;②生产过程因异常情况(如设备维修、停电后重新启动灌装机或净化系统等可能造成微生物污染的因素)停止生产后,重新开始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YC ”字样;③灌装即将要结束的100-300支样品,在冻干盘上标识为“JS ”字样,以上标识各取样不少于20瓶,总取样量见附表1。在生产过程中,QA 人员认为存在偏差的样品,有权要求灌装岗位人员进行标识取样; 4.2.1.2 灌装岗位人员对有以上标识的出箱样品,应进行单独存放; 4.2.1.3 轧盖岗位人员,应先取有以上标识的样品进行依次轧盖; 4.2.1.4 灯检岗位人员,按轧盖的顺序先对以上标识样品进行依次灯检; 4.2.1.5 QA 人员对以上标识的产品按轧盖前中后的顺序进行取样,分别从前、中、后样品中各平均抽取适量,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2 粉针剂生测检验样品取样(包括无菌、热原或细菌内毒素) 4.2.2.1 按包装序号,分别从开始序号及结束序号样品中抽取; 4.2.2.2 生产过程异常情况(同上)的样品,QA 人员也应及时进行取样,每次取样数不得少于10瓶; 4.2.2.3 生产前、后及过程异常情况样品的抽取总数应够完成两次生测检验量。 4.2.3冻干粉针剂、粉针剂理化检验样品与口服固体制剂全部检验样品取样 车间在产品内包装结束之后即可填写成品请验单通知QA 人员取样。QA 人员根据请验单上的内容,准备好相应的取样工具,在外包装生产线或待包装产品中间站进行随机取样,取样面应分散,广泛,不能集中在某一区域,取样单位以最小内包装单位为准,取样量参照下表,一般由产品的包装特性而定。 QA 根据本批产品数量(件数),计算好抽样件数,并拟定取样数量: n ≤3时,每样均抽;3<n ≤300时,取n +1件;n >300时,取2 n +1件; 取样量应能满足理化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总取样量见附表1和附表2。

物料入库验收及请验管理规程

关于物料取样的管理规程 物料取样管理规程 1、对各种需要检测的样品均应建立各自的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2、取样类型:常规取样、复检取样、无菌取样等。 3、取样方式:均匀物料可以在总体的任意部位取样;非均匀物料采取随机取样。 4、取样量:指一次抽取的样品总量,一般为一次全检量的3-5倍;贵细药材取一次全检量的2-3倍。需要留样物料的取样量、特殊留样物料的取样量可执行相应的取样操作规程。 5、取样人员:应熟练掌握取样操作标准、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应熟悉取样器具、辅助工具、盛放样品容器的名称、材质及取样时容器应达到的洁净、无菌、干燥程度; 6、取样地点 6.1、物料可在仓储区内取样。原料、辅料、内包材等直接入药或直接接触药品物料的取样必须在洁净取样车内或与生产环境相一致的洁净区域内取样。 6.2半成品、成品的取样地点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环境一致。 7、取样操作 7.1、原辅料、包装材料的常规取样及无菌取样: 7.1.1、QA人员接到仓库开具的物料请验单时,应尽快到取样现场取样;具体时间以不影响生产、入库并和检验时间密切配合为原则; 7.1.2、QA人员到现场后应首先核对实物请验单上各项内容是否相符、包装是否相符, 原药材取样前,应注意品名、产地、规格及包件式样是否一致,检查包装的完整性、 清洁程度以及有无水迹、霉变或其它物质污染等情况,详细记录,准确一致后,按规定方法计算取样量,凡有异常情况的包件,应单独取样检验。 7.1.3、对已取样的物品容器贴好取样证,及时填写物料取样及退库记录。 7.2、半成品(中间体)取样 7.2.1、半成品(中间体)系指生产过程中流转的产品,QA人员在接到生产部门(车间)的请验单后按批次在生产结束时或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具体取样按工序质量监控点执行),并及时填写半成品取样记录,对已取样的物品容器贴好取样证。 7.2.2、在特殊情况下,半成品(中间体)工序需要进行增加检验的,由QA主管及QA人员决定抽检次数。若生产人员取样送检,QC人员有权拒绝检验。 7.3、成品取样 7.3.1、QA在产品外包装工序抽样,并及时填写成品取样记录。 7.3.2、QA在抽取退货产品及入库后发现异常的成品时,根据具体情况,由部门主管领导决定取样数量及抽样次数。 8. 取样件数 8.1、原料 8.1.1、中药材按批随机取样,设总包件数为n。 8.1.1.1、当n≤5时逐件取样; 8.1.1.2、当5<n≤100时,取样5件; 8.1.1.3、当100<n≤1000时,按5%取样; 8.1.1.4、当n>1000时,超过部分按1%取样。 8.1.2、贵细药材,逐件取样。 8.2、辅料、包装材料:按进货件数随机取样,设总件数为n。不同批号分别取样。 8.2.1、当n≤3时,逐件取样;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 法规、指南 取样指令: 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成品生产实现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地位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载的来料包装数目预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器具灭菌后应保留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从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 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辨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温柔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存、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力药品在取样时的特别要求等应又明白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能够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 (1)原则:根据取样规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留神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懂得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到达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别,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个别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需经由恰当的培训和考察,以避免差错,保障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

取样规则

资料目录: 取样指令 取样管理规程 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 法规、指南 取样指令: 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成品生产完成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位置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录的来料包装数量准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用具灭菌后应保存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重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 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别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管、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神药品在取样时的特殊要求等应又明确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可以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 (1)原则:根据取样计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注意样品的代表性。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了解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达到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异,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一般由专职取样员进行。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 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须经过适当的培训和考核,以避免差错,保证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以免发生差错。混合样品及分样,应在符合洁净度要求的取样间进行。对于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的取样,应在取样间的层流台中进行,取样前后,应用70%乙醇消毒层流台。 (4)取过样的包装、取样日期和相应的化验申请单上要作上取样标记。 (5)取过样的包装要重新密封,防止包装内的材料受到污染或在运输或处理过程中散落并造成污染。应帖上取样标签,以使得在重新打开包装时易被观察到。取好样的包装要放回原货位。 取样数量: 1、一般原辅料总件数n≤3时,每件取样;n为4~300时,取样数为SQR+1,n>300时,取样数为SQR/2+1。 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ZB10001~10007-89 包装数目样品的包装数(直接样品)混合样品数 1~5X1 ≤300SQR(X)+12 >300SQR(X)/2+12 *直接样品:直接取自物料的样品称直接样品。 **混合样品:将一定数目的直接样品混合均匀后获得的样品称为混合样品。 2、中药材总件数n<5或为贵细药材时,每件取样;n为5~99时,取样数为5;n为100~1000时,按n的5%取样;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简易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 程简易版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简易版 温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应用在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1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现场,留长发的同志,应将发辫盘放在安全帽内,防止被设备卷入。 2 取样时,跟撤垛操作人员做好沟通,从撤垛机直接取样时,必须按下紧停开关,戴好手套,根据板材重量安排合适人数,不得蛮干,搬运时注意来往叉车,注意脚下杂物,放置时相互提醒,防止压伤或砸伤手脚。 3 切割板材时,要严格遵守《往复锯板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任何时候严禁将手伸入锯片运行轨道。

4 切割时有两人操作时务必做好沟通,确保两边人同时远离往复锯时,方可按下启动开关。 5 取样结束后,往复锯清理工作必须断电后才可进行。 该位置可填写公司名或者个人品牌名 Company name or personal brand name can be filled in this position

取样管理规程

取样管理规程 文件标题:取样管理规程 文件编号SMP-QA-002 版本号05 文件级别2级制订人年月日制订部门质量管理部 审核人年月日 颁发部门GMP办公室审核人年月日 批准人年月日生效日期年月日 分发至质量管理部、物料储运部、各车间 1.目的:规范物料的取样管理,保证整个取样过程准确性和代表性。 2.范围:生产所需的原辅料、中间产品、成品、包装材料、工艺用水等的取样。 3.职责: 3.1 取样人员负责对本规程的执行,对所取样品准确性负责; 3.2 QC/QA负责对所取样的样品,按其内控标准来进行检验; 3.3 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样品检验的结果,评估分析、审核。 4.程序: 4.1 取样人员资质要求,见《取样人员工作职责》(OPR-QA-014)。 4.2 取样人员接到请验部门的《请验单》后,根据取样类型和分类立即进行取样。 4.2.1 原辅料、内包材(有微生物限度要求的)的取样,在仓库的相关洁净取样室中进行。 4.2.2 外包材的取样直接在仓库中进行。 4.2.3 中间产品的取样在车间在线取样或车间中间站、外包装间进行。 4.2.4 制剂成品的取样在外包装间、成品待验区进行(固体制剂成品的微生物检验样品在铝塑包装过程中取样、小容量注射剂成品的无菌检验样品在灭菌后每柜取样、粉针注射剂成品的无菌检验样品在目检过程前、中、后取样)。 4.2.5 原料药产品的取样在分装过程中取样。 4.2.6 工艺用水和公用介质在线取样。 4.2.7 对于气态的物料、工艺助剂、危险或高毒性的物料、其他特殊物料,如果有供应商检验报告且能表明其符合规格要求,则可以不进行取样检验和鉴别。但需要对每个包装容器、标识、批号进行复核确认,对于这些不需要进行取样检验的物料,需要评估证明其合理性。 4.2.8 对于某些生产消耗品,如用于接触产品的手套或与生产设备表面接触的纸、毛巾等,

取样操作规程

总则 1.1取样系指从一批产品(或物料)中按取样规程抽取一定数量具有代表性的样品;样品系指从整批产品(或物料)中采用足够检验用量的部分。取样人在没有特殊说明的情况下为质量管理部经授权的QA人员。 1.2生产过程中所抽取的样品包括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及工艺用水。质量管理部有权直接指派人员进入生产区和仓库进行取样及调查。 1.3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成品、工艺用水应分别制定取样规程,并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容器、取样部位和顺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等应有明确的规定 1.4取样员接到请验单后应及时取样。取样时严格按规定的取样程序、在规定的地点进行,并对照请验单检查品名、批号、数量及包装情况,无误后方可取样。 1.5准备清洁干燥的取样器、样品盛容器和辅助工具(手套、样品盒、剪刀、刀子、标签、笔、取样证等)前往规定地点取样。 1.5。1固体取样时用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镊子等;液体取样时用玻璃取样管、玻璃或塑料油提、不锈钢管。 样品盛装容器——具盖下班瓶或无毒塑料瓶。需取微生物限度检查样品时,以上相应器具均应灭菌。 1.6取样器具的清洁方法: 1.6。1取样容器、具的清洗与消毒: (1)在洗池或洗槽内清洗用具,必要时,可用适当的清洁剂。 (2)先用饮用水清洗然后再用纯化水淋洗至淋洗液呈中性。 (3)清洗后,将容器用清洁的擦布擦干;但塑料用具应擦干。 (4)干燥后,盖世太保盖子或放入橱内。 1.6。2取样容器、具的灭菌: (1)需要灭菌的取样容器、一般情况具在清洁后4小时内进行灭菌。 (2)将消毒好的用具在12小时之内使用,使用之前移至指定的地点。 (3)超过时限未使用的用具,应进行重新灭菌处理。 (4)贮存:和微生物限度检查使用器具一同贮存。 1.7取样要有代表性(全批取样、分部位取样),一次取得的样品最少可供三次检验用量。复验需再翻倍取样。 取样时必须填写取样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或编号、数量、来源、取样日期,必须有取样说明和取样人签名等。每件取样容器和被取样包装上都应帖有取样标志(取样证)。 1.8需要重新取样时,亦按取样规程进行。 1.9抽取用作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样品时,必须在洁净取样间(车)内进行取样,所用的容器具必须经过灭菌处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抽样时,凡发现异常可疑样品,应抽取有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械损伤明显破裂的包坟不得做为样品。 (2)凡从外观看出长螨、发霉、虫蛀及变质的物料或成品及中间产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再抽样检验。 (3)供试样品在检验之前,应保持原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做为供试品。 (4)供试品稀释成供试液后,应在均匀下取样。凡含抑菌成份或防腐剂等的供试品应做特殊处理后进行检验。

原辅料包材成品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规程 1 目的 建立原料、辅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 原料、辅料。 3 依据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11号。 4 责任人 仓库保管员、取样员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5 内容: 5.1 原料、辅料运到后,由保管员初检合格,填写“请验单” 通知授权取样员取样。 5.2 取样前准备工作 5.2.1 收到仓库保管员或收料员请验单后,做好取样准备。 5.2.2 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等计算取样件数,原则如下: 抽样件数表 5.2.3 原料、辅料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量的3倍(稳定性考察取样

量最少应为一次全检量的15~20倍)。 5.2.4 准备洁净的采样器、样品盛装容器和辅助工具(勺子、探子、镊子、样品袋、手套、剪刀、刀子、纸、笔、等)。 5.2.5 到仓库指定地点取样。 5.2.5.1 核对状态标记。 5.2.5.2 核对订货合同,确定是否为指定供应商。 5.2.5.3 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相符,内容为品名、规格、产地、批号、来源,标记清楚,完整。 5.2.5.4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虫蛀、霉变、混杂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样,待原因调查清楚,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抽样。 5.2.5.5 按取样原则随机抽取规定的样本件数,在原地取样或移到规定的取样间(车)内取样。 5.3 取样 5.3.1 取样地点 原辅料在仓库的待验区取样。 5.3.2 取样程序 打开包装后,按待取样品的状态采取不同的取样方法: 5.3.2.1 破碎、粉末状或1cm以下的固体原辅料用探子在每一单位包装的不同部位取样(不得少于3个取样点),样品放在合适的容器内,封口,取样容器上应标明品名、批号、数量、产地、取样时间、取样人。

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 建立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以规范成品的取样检验的操作。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成品取样检验工作。 3.责任: 质量管理科科长、中心化验室主任、合成车间主任、检验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 接收请验单 包装完毕后,由车间质检员负责填写成品请验单,填好后送质量管理科。 4.2 安排取样人员 质量管理科接到请验单后,安排人员到车间取样。 4.3 按洁净级别要求进出 检验员按《人员进出洁净区标准操作规程》进入车间。 4.4 取样要求 检验员在车间待验室抽取样品。 取样原则如下(n为成品总件数):

●n≤3 每件均抽 ●3< n≤ 300 抽取√n+1件 ●n>300 抽取√n/2+1件 ●取样量至少为一次全检用量的3倍。 ●准备取样器、样品盛装容器、辅助工具(均为清洁用具)。 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盘 样品盛装容器药用塑料瓶。 ◆到规定地点取样。 ◆核对成品状态标记,物料为黄色待检状态。 4.5 取样操作 ◆取样地点 取样地点与所取样品的生产投料区域洁净级别必须相同。 ◆取样程序 用洁净灭菌后的取样器在每一包装件不同部位取样,在取样盘中混合均匀,然后进行分样,检验样品装在洁净的塑料瓶(一次性使用)内,密封,做好标记(品名、批号),留样样品装在洁净的双层塑料袋中。 4.6 取样结束后处理 ◆在其上贴上取样证。 ◆取完样后,检验员及时登记样品名称、取样数量,核对批号、规格后将样品从传递窗传出。 ◆做好取样记录。 4.7 取样器具的清洁、干燥、贮存 取样器具的清洁、干燥、贮存按《取样管理规程》执行

5.附件: 附件1:《中间产品及成品取样量一览表》 中间产品及成品取样量一览表

抽样检验作业指导书

1.目的 指导检验员正确地按 AQLI由样计划进行物料、半成品、成品的抽样检验,确保物料、成品检验的判定符合AQL 标准之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进料、半成品、成品检验。 3.职责 检验员负责AQL抽样计划的执行。 4.定义 4.1.AQL : (Acceptanee Quality Limit) 接收质量限,是供方能够保证稳定达到的实际质量水平,是用户能接 受的产品质量水平。 4.2.CR : (Critical) 致命缺陷。 4.3.Ma : (Major)严重缺陷,也称主要缺陷。 4.4.Mi : (Minor)轻微缺陷,也称次要缺陷。 5.作业细则 5.1.抽检方案依据接收质量限( 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03 )及抽样表,其中检查水平为一般检查水平 n级。 5.2.样本的抽选 按简单随机抽样(见GB/T 3358.1-1993的5.7),从批中抽取作为样本的产品。但是,当批由子批或(按某 个合理的准则识别的)层组成时,应使用分层抽样。按此方式,各子批或各层的样本量与子批或层的大小是成比例的。 5.3.抽取样本的时间 样本可在来料时、批生产出来以后、批生产期间或库存重检时抽取。两种情形均应按 5.2抽选样本。 5.4.二次或多次抽样 如在实际运作中,需要使用二次或多次抽样时,每个后继的样本应从同一批的剩余部分中抽选。 5.5.正常、加严和放宽检验 5.5.1.检验的开始 除非负责部门另有指示,开始检验时应采用正常检验。 5.5.2.检验的继续 除非转移程序(见5.5.3)要求改变检验的严格度,对连续的批,正常、加严或者放宽检验应继续不变。转移程序应 分别地用于各类不合格或不合格品。 5.5.3.转移规则和程序(见附件 1) 5.5.3.1.正常到加严 当正在采用正常检验时,只要初次检验中连续5批或少于5批中有2批是不可接收的,则转移到加严 检验。本程序不考虑再提交批。 5.5.3.2.加严到正常 当正在采用加严检验时,如果初次检验的接连5批已被认为是可接收的,应恢复正常检验。 5.5.3.3.正常到放宽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369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369 2 / 2 成品板材取样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穿戴好劳保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现场,留长发的同志,应将发辫盘放在安全帽内,防止被设备卷入。 2 取样时,跟撤垛操作人员做好沟通,从撤垛机直接取样时,必须按下紧停开关,戴好手套,根据板材重量安排合适人数,不得蛮干,搬运时注意来往叉车,注意脚下杂物,放置时相互提醒,防止压伤或砸伤手脚。 3 切割板材时,要严格遵守《往复锯板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任何时候严禁将手伸入锯片运行轨道。 4 切割时有两人操作时务必做好沟通,确保两边人同时远离往复锯时,方可按下启动开关。 5 取样结束后,往复锯清理工作必须断电后才可进行。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原辅料取样规程 一、目的:建立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保证所取样品的代表性。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内、外包装材料,包括药用包装用铝箔、药用聚氯乙烯(PVC)硬片、塑料瓶;瓶簦、小盒、大箱。 三、责任者:仓库保管员,质保部取样品。 四、取样操作规程: 1 包装材料必须按相应质量标准批批取样检验。 2 QC人员接到请验单后,作好以下准备工作: 2.1 核对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数量、进厂编号及是否合格供应商,是否具有供应商检验报告单,检测项目及结果是否符合我公司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2.2 计算取样量。设总件数为n,当n≤3时,每件抽取;当3<n≤300时,按√n +1件抽取;当n>300时,按√n /2+1件抽取, 2.3 根据样品的性质准备适宜的取样器皿、器具,如不锈钢镊子、剪刀、手套、尺、笔、标签、取样证等。 2.5 QC人员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24小时内完成取样工作。 3 取样地点 在仓库现场取样。 4 取样 4.1 取样前应进行现场核对; 4.1.1 核对包装材料的状态标识,包装材料应置待验区内,有黄色的待验标识。 4.1.2 请验单的内容与实物标记应相符,内容为品名、批号、数量、规格、产地、来源,标记清楚完整,内包装材料应有供应商药包材注册证号。 4.1.3 检查包装的完整性,无破损、混杂、污染、启动痕迹。 4.1.4 现场检查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向仓库保管员询问清楚情况报质量保证部QA人员。 4.2 取样量: 4.2.1取样件数 设总件数为n,当n≤3时,每件抽取;当3<n≤300时,按√n +1件抽取;当n>300时,按√n /2+1件抽取。 4.2.2每件取样量 4.3取样操作 4.3.1 外包装材料:将外包装清洁后,打开内包装,按取样量在上、中、下随机取样,并在所取样品上贴取样标签(品名、规格、批号等)。

成品、半成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395 成品、半成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成品、半成品取样工安全操作规程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成品、半品取样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检验证方能上岗操作。 2.取样人员必须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整齐,取样场地安全通道通畅,无废乱钢丝头。 3.取样架焊接必须牢固可靠,钢丝在成品取样架上应按规定位置进行吊放。每个取样架上的钢丝不能超出取样架的3/ 4. 4.取样架上的钢丝不应混乱,盘与盘之间能自动分离。 5.取样时,取样工应面对取样架,精神集中,必须二人以上操作,严禁一人取样操作。 6.取样时,步骤一致,互打招呼,寻找一端钢丝头时,必须在有人监护下寻找取样。 7.取样后钢丝甩头应符合工艺要求,严禁甩头过厂造成戳戴伤和碰伤。 8.分级时要注意周围环境,严禁盲目堆放分级。

物料取样管理规程

1、目的 建立物料取样制度,规范物料取样过程管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购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品(半成品)、待包装成品、成品及退货产品取样。 3、责任 质保科、化验室、仓库保管员、生产车间质监员、取样人员 4、规程 4、1取样操作的管理规定 4、1、1 取样就是按照一定方案从总体物料中采集能代表总体物料的样品,通过检验样品而对总体物料的质量做出评价与判断。因此采集的样品必须能够代表总体物料的所有物料。 4、1、2取样操作的一般原则 取样件数由请验样品的总数决定。被抽检的物料与产品就是均匀的,且来源可靠,应按批取样。 若总件数为n,则当n≤3时,每件取样;当3<n≤300时,按n+1件随机取样;当n>300时,按n/2+1件随机取样。如遇有小数时,则进为整数。 4、1、3一般原辅料的取样 若一次接收的同一批号原辅料就是均匀的,则可从此批原辅料的任一部分进行取样。若原辅料不具有物理均匀性,则需要使用特殊的取样方法取出有代表性

的样品。可以根据原辅料的性质,采用经过验证的措施,在取样前,恢复原辅料的均匀性。 4、1、4无菌物料的取样 无菌物料的取样应充分考虑取样对于物料的影响,取样过程应严格遵循无菌操作的要求进行,取样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培训,取样件数可按照《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典》附录无菌检查法中批出厂产品最少检验数量的要求计算。 在对供应商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可要求供应商在分装时每件留取适当数量的样品置于与物料包装材质相同的小容器中,标识清楚,并置于同一外包装中,方便物料接收方进行定性鉴别,以减少取样对物料污染的风险。 4、1、5工艺用水取样操作应与正常生产操作一致,取样后应及时进行检验,以防止质量发生变化。 4、1、6印刷包装材料的取样 为避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时存在混淆的风险,每次只能对一种印刷包装材料取样,所取印刷包装材料的样品不能再放回原包装中。样品必须有足够的保护措施与标识,以防混淆或破损。 应考虑到一次接收的内包装材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不均匀性,因此,至少要采用随机取样方法,以发现可能存在的缺陷。取样件数可参考GB/T 2828、1 (ISO2859-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的要求计算取样。 4、1、7中间产品的取样应能够及时准确反应生产情况,在线取样时应充分考虑工艺与设备对样品的影响,选择相应的生产时段与取样位置进行取样操作;非在线取样,取样件数可按照本附录第二十条的要求进行计算取样。 4、1、8成品的取样应考虑生产过程中的偏差与风险。 4、1、9 取样量原则上不少于项目检验用量的3倍(不包括微生物限度检查、澄明度与热原检查所需的样品量)。原辅料取样量为4倍全检量,2倍作为检验用量,另2倍作为留样用量;包装材料取样量按检验操作规程的要求确定;中间品

半成品、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制定半成品、成品取样标准操作规程,使其能充分地代表本批半成品或 成品的质量。 2.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所有半成品及最终成品。 3.职责:仓库保管员、QA监督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半成品取样: 4.1.1取样前准备:QA监督员在收到各工段成品递交申请后,做好取样准备,如固体取样用不锈钢探子、不锈钢勺、不锈钢铲;液体取样用玻璃采样管、玻璃油提等;样品盛装容器如具封口装置、无毒塑料袋、具盖玻璃瓶等及取样证。 4.1.2取样: QA监督员前往指定地点取样: ①核对状态标记,应为黄色待验区。 ②核对半成品递交申请单上的内容与实物标记是否相符,内容为:品名、规格、生产工序、标记清楚完整。

③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混杂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样,待原因查清楚,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才可抽样。 4.1.3取样原则:在每个包装件中分别取样。 4.1.4取样方法:在每个包装件的上中下三个部位取样,放在样品盛装容器内封口,混合均匀,并贴上标记,注明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工序、编上号码。 4.1.5取样结束:圭寸好已打开的样品包件,加贴圭寸口标记(圭寸口人签章),取样证,填写取样记录,初检情况。 4.1.6清洁取样现场。 4.1.7取样器具的清洁见取样器具清洁规程SOP-QA-XXX-01 4.2成品取样: 4.2.1取样前的准备: ①质量监督室主任收到生产车间的成品检验申请单后,在依据取样操作规程备注栏填写成品取样的名称、编码,在相应位置填上控制号(取样日期x顺序号),再将检验申请单和取样记录,取样证交给取样员。 ②取样员收到上述文件后,准备好剪刀,样品盛装容器(如洁具封口塑料袋)前往指定地点取样。 4.2.2取样: 取样员到达指定地点后: ①核对状态标记,应为黄色待验区。 ②核对检验申请单上的内容与实物相符。 ③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抽取样品,待原因查清后,经质量部部长批准后才可抽样。

药企中成品取样规程

文件批准表 职责部门及职务姓名签名日期 起草质量部QA 部门审核 质量部QA经理 QA 审核 批准质量管理负责人 文件复审日期 1 目的 制定成品取样流程,确保成品被抽样品的均一性和代表性,确保检验结果的可信度,使成品取样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的取样。 EHS相关性:EHS不相关。 3 发放范围 质量部。 4 定义 无 5 职责 责任人职责 取样人员负责执行本文件,规范取样操作 QA经理负责监督检查本文件的有效执行 6 程序 6.1 取样人 成品取样由现场QA或专职取样员取样,所有取样人员应得到质量受权人的授权,在洁净区取样还应遵守洁净区各项管理标准。 6.2 取样方法

6.2.1取样方式 成品取样应在内包装过程或内包装结束后取样。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取样,则在生产过程随机取样;产品在生产结束取样,取样件数执行《取样管理规程》。 退货产品的取样,取样件数执行《取样管理规程》。 6.2.2取样数量 非无菌制剂按下表取样。 产品名称 取样数量 理测微限 6.2.3取样工序 剂型取样工序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内包装或外包装 软膏/乳膏剂外包装(已喷码) 滴鼻剂外包装(已贴标) 搽剂外包装(已贴标)糖浆剂/合剂/口服溶液剂外包装(已贴标) 注射剂无菌检查样品在灭菌工序/理测样品在贴标工序 提取物总混过筛 6.3 取样器具 已内包装的产品直接取样。如样品的产品信息齐全,产品名称、规格、产品批号已明确,则不需另外盛装容器;如样品的产品信息不全,则样品用聚乙烯薄膜袋(自封袋)盛装,贴上取样标签,注明品名、来源、批号、贮存条件、取样日期、取样人。 6.4 取样程序 6.4.1取样准备 取样员在取样前准备取样工具、取样袋、样品标签等,确认需取样产品信息。6.4.2取样

外包装材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

某某制药有限公司GMP 文件 目 的:建立外包装材料取样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取样行为。 适用范围:外包装材料的取样工作。 责 任 人:物料主管 内 容: 1.操作程序 2.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2.1物料主管收到仓库保管员“请验单”后,做好取样准备。 2.2依据“请验单”的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件数)按下列原则计算取样件数及取样量。 2.2.1取样件数:设N 为外包装材料来料总包装件数: N ≤3件,每件均取样 N =4-300件,按 1+N 件取样 N ≥300件,按 1)2/(+N 件取样 2.2.2取样量:按外包装材料取样件数每件中随机取样,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和均一性取样量 为一 次全检量的三倍量,化验剩余,作为留样样品,外包装材料保存到检验合格后一个月后销毁。 2.3准备取样袋、剪刀、胶带、笔到仓库取样。 2.4根据“请验单”在取样袋上贴标签,注明品名、规格、批号、物料编号、数量、取样日期 等。

3.取样 3.1到包材仓库核对状态标志,应为黄色“待验”状态标志。 3.2核对“请验单”内容与实物标记是否相符,如品名、规格、批号、来源。标签应清楚,完整。 3.3检查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虫蛀、霉变等情况。如不符合要求,应拒绝取样,待原因查明,经质量保证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取样。 3.4根据所计算的取样量指导储运员按其要求随机取够规定件数,然后进行取样。 3.5不同的包装材料应分别放在不同的取样袋内。 4.取样结束 4.1取样结束后,恢复外包装,在外包装上逐件贴好“取样证”,将所取包件恢复原位。 4.2填写“取样记录”。 5.将所取样品与中心化验室主任办理交接手续。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取样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取样前要了解所取样品的组成成分、物理化学特性和 取样点的结构状态;主要包括:所取样品是液体、固体还 是气体;取样点的结构是阀门还是开口空间;取样组分是 否有毒和可燃;介质的温度和压力等情况。 2.根据取样对象和取样点的情况确定取样方法和采取相 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取样容器、工具,防护用品。 3.熟悉了解取样点及周围的情况,应根据取样点的危险 程度制订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 4.上下楼梯时要慢,要手扶栏杆上下,并注意楼梯异 物,以防摔伤。 5.取样时要注意避开运转设备,以防意外。 6.检修期间取样时,经过现场要注意高空坠物和吊装作

业,应尽量绕道通过,不要在现场停留,并注意交接清楚。 7.在煤场取样时应与汽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严禁汽车正在卸煤时取样!在皮带等传送设备上取样时要将长头发盘起来,放入安全帽内,工作服应系好衣扣,防止头发和衣服被卷入运行的设备之中。 8.进厂化工原料取样时要两个人取样,其中一人负责监护,取样时要带上橡胶手套,防护眼镜或者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要防止酸碱和有机化学品造成的灼伤和中毒。 9.工艺介质取样时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打开取样阀时要小心,应尽量站在上风口和取样阀侧面,身体侧对取样阀,不要将面部对着取样点,身体不能靠着高温设备,特别是使用工字型扳手时不能用力过大,每次只能旋转阀门1/4圈;夏季不能穿短袖衣服上现场取样;取样阀前的根部阀,归工艺负责,分析人员不能

中成药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包装材料取样操作规程 1. 目的: 建立本公司所有包装材料的取样管理操作规程。 2. 范围: 适用于包装材料的取样标准。 3. 职责: 取样员(QA)、仓库保管员。 4. 内容: 4.1. 取样前的准备工作 4.1.1收到仓库保管员的检验申请单后,做好取样准备。 4.1.1.1 洁净的手套,已经消毒的不锈钢镊子、剪刀作取样器。 4.1.1.2 清洁干燥的无毒塑料袋作盛样器。 4.1.1.3 盛样器外贴上样品标签、标明以下内容:物料名称、批号、取样人、取样日期等。 4.2. 取样 4.2.1到仓库指定地点取样,取样前核对状态标志,应为黄色待验标志。再核对包装材料的品名、规格、厂家、数量、入库编号/批号、物料编码等与检验申请单是否相符。 4.2.2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应无破损、混杂和污染。 4.2.3取样环境洁净要求 4.2.3.1 内材料应在取样车内取样。 4.2.3.2外包装材料取样间经清洁后取样。 4.2.4. 取样原则和数量 4.2.4.1内包装材料的取样原则和数量 4.2.4.1.1取样车自净30分钟后,用75%酒精消毒手后,打开包装后,带上洁净的手套,复合膜、铝箔、PVC用不锈钢手术剪剪取起始段1米,塑料瓶用不锈钢镊子分上中下随机抽样,将样品放入洁净的塑料袋内,贴好样品标签。 4.2.4.1.2pvc硬片、铝箔、复合膜:设总卷(件)数为n,每批抽取n1/2+1卷(件),在距离外端正1m处剪下。

4.2.4.2 外包装材料的取样原则与数量: 4.2.4.2.1 打开包装后,用手在堆码的不同部位取样,在仓库检查外包装材料规格尺寸、均一性及外观质量。 4.2.4.2.2 说明书、纸盒随机从2~4包中抽取30张(个)作规格尺寸、均一性及外观质量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留取10张(个)样品带回包材检验室检验并留样;外箱在仓库作全项检查并记录,留取1个样品带回包材检验室检验并留样。余下样品放回原包件中。 4.2. 5. 封好已开启的样品包件,填写取样证,并贴在被取物料的包装上。 4.2. 5.1 将样品送QC室,办理样品交接手续,填写样品交接记录,交样人和取样人应在样品交接记录上签名。 1.2.6取样器具的清洗、干燥、贮存 4.2.6.1 不锈钢器具:饮用水冲洗,用适宜的毛刷沾洗涤剂反复刷洗,饮用水冲洗后,纯水冲洗三遍晾干然后灭菌。 4.2.6.2 灭菌后的器具按无菌要求贮于专用盒中保存。 4.2.6.3 塑料袋系一次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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