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规发票主要类型及其识别方法

合集下载

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十种情形

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十种情形

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十种情形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以事实为依据,准确进行界定。

判定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遵循实质性判定原则,对于交易真实存在,根据交易情况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均不应当认定为虚开,并允许抵扣相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应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已就其虚开金额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的,不再按照其虚开金额补缴增值税。

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合法有效的扣税凭证抵扣其进项税额。

因此,受票方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作进项抵扣。

为准确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税法遵从度。

笔者依据国家财税部门税收政策法规,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具体实践,以及司法机关实际操作办法,对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十种情形归纳梳理如下,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涉税操作和纳税申报时参考和借鉴。

一、开具专票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不属于虚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明确,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的,则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没有“货物流”的购销交易不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

打开看点快报,查看高清大图二、挂靠公司销货被挂靠公司开具专票不属于虚开《关于如何认定以“挂靠”有关公司名义实施经营活动并让有关公司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性质》征求意见的复函法研[2015]58号第一条明确,挂靠方以挂靠形式向受票方实际销售货物,被挂靠方向受票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属于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

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

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2015-11-10 06:57:47来源:会计网作者:【大中小】添加收藏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发票属于合规发票,常见的不合规发票又有哪些呢?详情见正文。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这就是最核心的合规发票的标准了。

下面列举一下常见的不合规发票的类型,大家在审核取得的发票是否合规时可以参考。

(1)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主要包括未填写、填写错误或者填写简称等情形,其中填写简称的情形尤为突出。

付款方全称应当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代替,如果企业名称确实太长,超过了税控机可以显示的字数,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规范的简称。

还存在一种情况,经常有人咨询:公司取得的定额发票,由于取得的数量较多,逐一填写单位全称就比较麻烦,能不能刻一个单位名称章,直接在定额发票上盖章?这个想法看上去真是完美,即能保证每张发票上都填写了公司全称,又大大减少了工作量,可是稍微思考一下,付款方名称应当在销售方开具发票时一次性如实填写,难不成销售方都有你公司的名章?(2)变更品名的发票变更品名的发票就更常见了:购买的是职工福利卡,发票品名填写办公用品,是不是太正常啦。

可是,这也是违法的。

这种发票审核起来比较困难,单纯从发票票面无法鉴别,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了。

(3)虚开发票虚开发票也是很常见的一种发票违法行为,范围比较广,比如:未发生业务却开具发票;发生业务但是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由第三方代开发票。

(4)假发票这个就比较直接了,发票本身是假的。

目前辨别发票真伪的办法越来越多了,一般可以结合票面防伪标识辨别,无法辨别的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或者拨打开票当地的12366热线查询,或者到当地办税厅查询。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

不合规发票存在的隐患及对策[摘要]讲述了不合规发票的形式和隐患,分析了不合规发票存在产生的弊端,针对弊端给出了积极的建议。

[关键词]发票形势隐患对策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993〕第6号)对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而实际工作中,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报销各项费用的现象,仍普遍存在。

尽管审计机关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处理处罚,提出了改进的建议,还是不能有效遏制其发生。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存在,不但亵渎了财经法规,而且容易滋生腐败和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一、目前不合规发票存在的形式及隐患(一)发票的基本内容填写不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的基本内容作了明确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字规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而在审计工作中最常见基本内容填写不全的发票表现为:1.无客户名称。

这很可能存在报销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费用。

今年6月,笔者在对某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便发现这两个单位用同类方法报销其主管单位费用的现象。

2.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栏及计量单位、数量单位栏填写不详细。

在这二栏中仅填写“办公用品”、“付食”、“修理费”、“运输费”等,而又不附发票清单。

这种现象数额小的,易造成个人行为,虚列费用,套取单位资金据为己有;数额大的,易造成单位行为,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发放奖金、福利或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

更有甚者容易造成经办人员与主管人员串通,贪污、私分公款。

2001年,我们在对某企业审计中发现,该企业两年列支的运输发票7万元,不是真正的运费,而是利用运费发票变通开支招待费、礼品、礼金、加工费等。

不合规报销票据整改措施(共)

不合规报销票据整改措施(共)

不合规报销票据整改措施(共)不合规报销票据整改措施(共3篇)第1篇:不合规定票据报销管理规定不合规定票据报销管理规定为保证公司各部门因公业务所产生的各类票据能够得到妥善报销,特制订本制度。

一、定义不合规定票据是指在因公业务过程中产生的(包括各种出差、外派、因公采购等活动)各种应由财务部门报销的票据,由于票据开具方原因,经财务部门鉴定不符合相关票据要求,导致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报销的票据。

二、处理流程业务发生部门在得到财务部门明确通知后,由本部门办事员将相关不合规定票据收集并进行整理,同时出具由本部门正职领导签字的书面说明,其中应写明票据的发生原因、相应经手人员、日期等,经财务部门确认后交办公室,办公室在收到相关材料及票据后进行统计,并于每月第一个签字日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待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相关报销手续。

三、注意事项相关票据遵循当月发生当月报销的原则,特殊情况下,不应晚于业务发生后两周。

四、本规定下发至各部门负责人,并内部执行。

五、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终关账:合规票据VS不合规票据普金网年终关账:合规票据VS不合规票据年就要结束了,各企业财税人员又得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做准备工作了,其中,全年票据检查成为准备工作的重中之重。

税法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那么,什么样的票据是合规票据?常见的不合规票据有哪些?一、可税前列支的合规票据1.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与二十二条,总结合规发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发票内容与交易事实一致;即开票方与受票方发生真实交易,而且发票内容符合交易事实,即不得变更品名和金额。

(2)发票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

(3)加盖发票专用章2.收据可以税前列支的收据必须是财政部门监制并套印了监制章的财政票据,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执法机关使用的罚没票据;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票据、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使用票据;各类捐款收据等。

发票规范管理

发票规范管理

发票规范管理发票规范管理是指对企业发票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规范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发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下面将从发票的种类、发票的开具和管理、发票的保存和归档等方面详细介绍发票规范管理。

一、发票的种类根据税法规定,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其他发票三种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适用于纳税人之间的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的交易;增值税普通发票主要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之间的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的交易;其他发票包括运输发票、机动车销售发票等。

二、发票的开具和管理1. 开具发票前,企业应当核对购方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名称、地址等信息的准确性,并确保购方单位具备开具发票的资格。

2. 开具发票时,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发票,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

3. 发票开具后,企业应当将发票信息及时录入发票管理系统,并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发票管理系统应当具备发票信息的存储、查询、打印等功能,并能够生成发票统计报表和纳税申报所需的数据。

三、发票的保存和归档1. 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保存发票原始凭证和相关的会计凭证,以备税务机关的查验。

2. 发票的保存应当采取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确保发票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 发票的归档应当按照发票的种类、年度和月份进行分类,便于后续的查询和管理。

4. 发票的归档期限一般为5年,但对于涉及税务争议的发票,应当保存至争议解决结束。

四、发票的报备和申报1.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一定的时间频率向税务机关报备发票的开具和领购情况。

2. 企业应当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申报增值税和其他相关税款,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五、发票的合规性检查和内部审计1. 企业应当定期对发票管理过程进行内部审计,包括发票的开具、管理、保存和归档等环节。

2. 内部审计应当检查发票的合规性,包括发票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等方面。

3. 内部审计应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制度,确保发票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与应对阅读笔记

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与应对阅读笔记

《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与应对》阅读笔记一、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解析虚假发票风险:这是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中最常见的一种。

一些企业或个人为了逃避税收,会开具虚假的增值税发票。

这不仅违反了税收法规,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虚假发票的行为一旦被查实,将面临着法律处罚和信誉损失。

发票开具不当风险:有些企业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可能会出现品名、数量、金额等填写错误,或者发票使用不规范等问题。

这些不当行为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抵扣税款,从而增加企业的税务负担。

违规使用发票风险:一些企业可能存在将普通发票用于应税项目、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非应税项目等行为。

这些违规行为一旦被税务部门发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未能及时开具发票风险:按照税收法规,企业在提供应税服务或销售商品时,应及时开具发票。

未能及时开具发票的企业,可能会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和稽查。

未能妥善保管发票风险:增值税发票的保管也是一项重要的税务风险点。

未能妥善保管发票可能导致发票丢失、损坏或被盗,这将给企业的税务管理带来极大的麻烦和损失。

1. 增值税发票概述及其重要性增值税发票是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它记录了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和销售信息,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

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增值税发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增值税发票是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的基础,企业需要根据发票上的信息进行增值税的计算和申报。

增值税发票也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证明,通过开具和接收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确保其商业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增值税发票还是企业间相互结算货款的重要工具,有助于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了解和掌握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知识,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税务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阅读笔记概述了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后,我们还将深入解析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的常见类型和应对方法。

我们将深入探讨如何识别和处理各种税务风险,包括发票的开具、接收、管理以及纳税申报等环节的风险。

我们还将探讨如何通过合理的内部控制和外部审计来降低增值税发票税务风险,以保护企业的财务安全和合法经营。

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

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

不合规发票审计定性及处理一、不合规发票的内涵及危害所谓不合规发票通常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的发票。

单从发票本身的合法性区分。

不合规发票通常又有两种:一种是由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发票本身是合法的,只是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规定。

另一种是发票本身不具合法性。

如非税务机关印制、发售的形同合法发票的假发票。

私自印制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

普通收据等替代发票等等。

二、不合规发票在审计中的定性问题笔者在研究如何推进审计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问题时。

通过翻阅近几年来的有关审计报告发现。

多数项目的审计报告中。

被审计单位存在着一个共性问题,亦即“入账发票不合规”。

然而,在审计事实、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的描述中,对不合规发票的表述都比较笼统。

审计定性一般表述为:入账发票不合规、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不合规发票入账等。

审计事实一般表述为:某某期间,会计将没有开票日期、没有数量单价、没有具体品名等发票内容填写不全。

以及发票的开票日期与发票票号顺序颠倒、过期作废发票、发票内容与出票单位经营性质及内容不符等发票报销并入账,金额XXX元。

定性依据、处理处罚依据有的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一)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二)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三)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四)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五)未按照规定保管发票的;(六)未按照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的规定,处以罚款XXX元。

有的则将定性及处罚依据表述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

取得建筑服务发票备注栏不合规有什么“后果”?

取得建筑服务发票备注栏不合规有什么“后果”?

取得建筑服务发票备注栏不合规有什么“后果”?土地增值税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文件规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接受建筑安装服务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 也就是说,建筑安装服务的发票,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进项税额抵扣财税(2016)36号文件: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也就是说,建筑安装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税前扣除国税发[2008]88号《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也就是说,建筑安装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建筑服务发票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提醒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有上述要求——自行开票和税务机关代开都有上述要求——仅限定于”提供建筑服务”有上述要求,如:购买建筑材料、接受设计服务没有上述要求——备注栏未按上述要求的,属于不合规发票——接受方和开票方都需要关注备注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不合规发票主要类型及其识别方法
目前社会上不合规发票种类繁多、形式多样,而且鉴别难度较大、鉴别成本也比较高。

根据以往的经验,不合规的发票主要表现为:
一、虚假发票
主要表现:非税务机关监制、发售的发票,比如私自印制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普通收据替代发票等。

识别方法:
(一)发票颜色。

正规发票颜色光泽度好,不会发黄,字体字迹清晰,假发票的颜色发黄,字体字迹模糊。

(二)纸张显色。

对真发票,在发票联纸张的背面采用手指甲划线的方法,发票联被面纸张显紫红色线条。

(三)温变油墨。

真发票的左上角开票日期的上方将35度以上的热(如手指)置于发票联背面的“热感应区”,3秒左右后,发票联正面的“税徽”图案颜色变浅或呈无色。

(四)发票监制章
1.发票监制章的式样是全国统一的,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国税或地税税务机关所在地的省、市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正中。

字迹清晰,颜色纯正。

2.发票监制章用红色荧光油墨印制,在紫外线的照射下成橘红色。

3.对于北京市发票,将发票监制章置于十倍以上放大镜下,可看到“发票监制章”内环线中有“北京国税”字样。

其他地区发票可参考。

(五)持发票原件到发票所属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

(六)与真票对比。

二、过期作废的发票
主要表现:开票日期超出发票规定的使用期限,发票已过期作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的规定,税务机关会不定期更换监制章、底纹式样、印色及发票用纸类别等。

一般而言,税务机关换版发票都会提前通告纳税人,并规定一个换版过渡期,允许新、旧版发票并用。

识别方法:
(一)咨询了解2009-2011年度内,本地及有关地区、不同票种的换版通告,掌握各种类、版式发票的使用时限,并与发票开具日期比照。

(二)持发票原件到发票所属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

(三)拨打发票所属地12366电话按语音提示进行查询或拨打发票所属地税务机关发票管理部门电话进行查询。

(四)登陆税务机关网站查询。

三、真票假开
主要表现: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发售,且未过期或作废,但其开具、取得、使用过程中违反了规定,比如代开发票,使用其他单位领购的发票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套开发票,发票联与记账联、存根联内容不一致等;错误使用发票,发票开具项目与准许开具项目不符等。

识别方法:
(一)针对代开发票。

1.通过网络或12366语音电话,查询发票领购人信息,检查领购人与发票开票人、财务/发票专用章人是否为同一纳税人。

2.对于取得的连续多张号码相连或者接近发票,如果开票人不是同一纳税人,一定要进行网络查询。

(二)针对套开发票。

作为纳税人,企业很难识别此类发票。

对于涉嫌套开发票的,比如诚信度较低的供应商,如有必要,可申请税务机关帮助查询鉴定。

(三)针对错误使用发票。

一般主要判定经济业务是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业务,然后查验发票是否为相应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发票。

对于有使用范围限制的发票,如邮电通信业、交通运输业等专门的发票,不得超出其使用范围开具发票项目。

(四)持发票原件到发票所属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查询
四、其他
主要表现:发票项目不齐全,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发票专用章等。

识别方法:
(一)自2011年2月1日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施行后,发票联和抵扣联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能加盖财务专用章。

若从2011年7月1日开始发票上还没有盖发票专用章的,此发票不合规。

(二)财务/发票专用章的名称必须与发票开具人/发票领购人/的名称相符。

(三)对于项目不齐全的发票,要注意进一步核查业务真实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