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论文-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系数计算

转移定价系数计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转移定价系数计算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为了适应不同国家之间的市场环境和需求变化,对产品进行价格调整的一种方式。
转移定价系数通常涉及到多种因素,包括货币汇率、关税税率、运输费用、成本价格等等。
在进行转移定价系数计算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货币汇率的因素。
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汇率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经济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会出现较大的波动。
在进行产品价格调整时,需要根据实时的汇率进行计算,以确保价格能够适应当地市场环境。
还需要考虑到关税税率的因素。
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税税率可能存在差异,这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价格。
在进行转移定价系数计算时,需要考虑到当地的关税税率,以确保产品的定价合理并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运输费用也是影响转移定价系数的重要因素之一。
不同国家之间的运输成本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差异,这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最终价格。
在进行产品价格调整时,需要综合考虑到运输费用的因素,以确保产品的价格不会因为高昂的运输成本而使市场竞争力受到影响。
还需要考虑到成本价格的因素。
产品的生产成本会受到原材料价格、劳工成本、生产设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这将直接影响到产品的定价。
在进行转移定价系数计算时,需要综合考虑到各种成本价格的因素,以确保产品的价格能够覆盖所有的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利润。
转移定价系数计算是国际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在进行转移定价系数计算时,需要综合考虑到货币汇率、关税税率、运输费用、成本价格等多种因素,以确保产品的价格能够适应当地的市场环境并获得合理的利润。
只有在进行全面的计算和分析后,才能够制定出合理的定价策略,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篇示例:转移定价系数计算(Transfer Pricing)转移定价是指跨境或跨部门间商品或服务的定价方式。
在全球化的经济中,跨国公司经常会在不同国家的子公司之间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这就需要确定合理的价格,即转移定价。
转移定价的合理性对于跨国公司的财务和税务管理至关重要,因为它会影响到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税务负担。
转移定价税制的法律分析

转移定价税制的法律分析引言转移定价是跨国企业为了获得税务和商业利益而进行的内部交易定价的过程。
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跨国企业在不同国家进行业务活动的需求越来越多。
转移定价税制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在跨国交易中按照公平和合理的原则进行定价,防止跨国企业通过内部定价方式逃避税务义务。
转移定价税制的定义和原则转移定价税制是一个涉及多个国家税务体系的复杂问题。
根据国际税收准则,转移定价唯一的目的是确保在非关联企业间的交易中,可能存在的贸易条件与无关企业间的交易条件相同。
这样,跨国企业就不会通过调整内部定价来在不同国家之间分配利润,从而避免纳税义务。
转移定价税制的原则主要包括:1.相关企业应核实其在交易中采用的定价方法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平原则,并与无关企业间的相同或类似交易进行比较。
2.相关企业应根据国际准则,采用合适的定价方法来确定其内部交易的价格。
这些定价方法应基于市场原则,并与无关企业间的相同或类似交易一致。
3.相关企业应保留与转移定价相关的文件和记录,以便税务机关对其定价政策和实践进行评估。
转移定价税制的法律问题1. 确定关联企业在转移定价税制中,首先需要明确哪些企业被认为是关联企业。
关联企业是指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控制权,或者两个企业都被一个第三方控制。
确定关联企业是转移定价法律分析的关键一步,因为只有关联企业的交易才会受到转移定价税制的监管。
2. 确定适用的定价方法在确认关联企业后,转移定价税制需要确定适用的定价方法。
国际税收准则提供了一些标准定价方法,如可比较未关联价格法、成本加利润法等。
不同的国家可能对定价方法有所不同,因此在制定转移定价政策时需要仔细考虑。
3. 定价文件和记录转移定价税制要求关联企业保留与转移定价相关的文件和记录。
这些文件和记录包括企业内部交易协议、市场研究报告、成本计算和利润分配文件等。
这些文件和记录是税务机关评估企业转移定价政策和实践的重要依据。
4. 税务合规和纳税义务在转移定价税制下,相关企业有责任确保其转移定价政策和实践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法规。
试论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的转移定价问题

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的转移定价问题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的转移定价问题引发了广泛关注。
转移定价是指在跨国公司内部的物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中,通过在不同国家间设立子公司以及调整价格和成本来影响税务和利润分配。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税收逃避、利润转移和不公平的贸易竞争,因此对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的转移定价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转移定价的定义和形式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实现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策略。
通过调整跨国公司内部交易中的价格、成本和税务筹划,在各个国家间分配利润,以达到降低税负和增加利润的目的。
通常,转移定价可以采取以下几种形式:1.品质定价:通过调整产品质量或规格来影响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价格。
2.成本转移:通过将成本转移给高税率国家或低税率国家,以降低税务负担。
3.利润转移:通过调整跨国公司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利润分配,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离岸地区。
4.债务转移:通过调整跨国公司内部债务的利率和期限,实现税收优惠和利润转移。
转移定价的影响税收逃避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策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或离岸地区,以降低整体税负。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高税率国家收入减少,无法从跨国公司实际经营中获得合理的税收收入。
为了解决税收逃避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反避税措施,例如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增加税务审查力度等。
利润转移转移定价可以实现利润的转移,将高利润的业务转移到低税率国家或离岸地区。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跨国公司在国际贸易中的利润分配不公平,以及一些国家的利润流失。
一些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试图减少利润转移行为,保护本国利益。
不公平贸易竞争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策略,降低产品价格,以提高市场竞争力。
这种行为可能导致其他企业无法与之竞争,丧失市场份额。
为了减少不公平贸易竞争,一些国家采取了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例如征收反倾销税、限制进口等。
解决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的转移定价问题的措施为了解决跨国公司内部贸易中的转移定价问题,国际社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加强国际税收合作: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加强合作,共同打击税收逃避和避税行为。
我国的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税制

我国的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税制姓名:学号摘要:转移定价是跨国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实现其经营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 也是其经常采用的最为重要的避税手段。
转移定价税制作为一种基于税收考虑而对关联企业间转移定价进行调整或税务处理的法规体系, 是遏制和防止跨国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企业间的避税行为, 从而维护本国经济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制度保障有鉴于此, 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近年来一直将转移定价税制作为国际税收和涉外税制建设的重点。
本文拟对转移定价税制的国际最新发展作一简要介绍和阐释, 并从中得到启示, 提出我国转移定价税制的完善对策。
一、转移定价最新发展:现在世界上已有70 多个国家实行了转移定价税制, 其中最具典范性的首推最新的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第482 节及其实施规则( 简称美国规则) 和OECD 的《跨国企业与税务部门的转移定价准则》( 简称OECD 准则) , 二者已成为国际上处理转移定价税收问题和协调各国税收利益的标准,也是目前各国制定转移定价税制所参照的基本范例。
转移定价税制涉及的基本问题, 包括转移定价行为的认定、关联企业的确认、正常交易原则的建立、转移定价调整方法、相关国家初步调整与相应调整。
其中, 关联企业的确认和正常交易下独立企业成交价格的计算, 是转移定价税制的核心和难点。
近年来, 特别是1995年以来, 代表转移定价税制发展方向的美国和OECD 对各自的转移定价规则进行了一系列的补充修订, 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OECD 其他主要成员国也在转移定价立法领域进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和改进, 使得转移定价税制不仅在一些基本规定上更加全面和完善, 而且增加了若干体现新的治税立法思想和更加科学有效的约束机制的新内容, 增加了和正在增加某些适应目前跨国公司战略及国际经济变动新特点的新规范。
这里所说的转移定价税制的最新发展, 即指后者。
二、转移定价税制的原则和方法考察世界各国税法,可以发现目前各国对转移定价避税行为进行管理和控制的原则主要是正常交易原则。
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研究论文(共五篇)

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研究论文(共五篇)第一篇: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研究论文一、转移定价的内涵(一)转移定价的含义国际范围内还未形成被普遍接受的对转移定价的定义。
在我国,姚梅镇教授认为,转移定价是指在进行内部交易的关联企业之间,根据逃避税收的需要来确定交易价格的做法。
著名的国际税法专家高尔森指出,转移定价是指各个关联企业在内部交易中按照不同于一般市场价格定价的行为,而将关联企业的全部纳税额降到最低是该行为的主要目标。
结合二者的说法,笔者认为,跨国公司的转移定价实质上是以整体税收最小化为目标,利用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税率以及免税条件的差异,将利润转移到税率相对较低甚至可以免税的关联企业,最终实现更好的盈利。
(二)转移定价的特点1.交易价格违背市场价值规律。
转移价格是建立在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定价基础之上的,为了实现其经营目标,势必违背价值规律,与市场正常价格相差较大。
2.体现企业的战略经营目标。
跨国公司通过转移定价这一形式可以进行更加合适的内部资源配置,以提高其在某特定区域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3.导致不正常的跨国收入分配。
转移定价的行为将会使跨国公司各关联企业的账面收入与依据东道国法律计算的计税所得差距甚远,这也将导致东道国的利益受到损害。
(三)转移定价的形式1.按照交易客体划分(1)实物转移定价。
实物交易是转移定价中最常见的形式,主要包括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固定资产等交易物。
跨国公司一般可以通过确定该类交易物的价格(如“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控制各关联企业的成本与利润。
(2)劳务转移定价。
具体指表现为提供管理、广告、齐询这类劳务服务形式的转移定价。
这类定价现象在实践中普遍存在于有提供劳务和租赁这一类服务的关联企业中。
通过对劳务费用的内部确定来摊销管理成本,以此转移利润。
(3)资金转移定价。
现今资金拆借越来越成为重要的避税手段。
主要指通过控制贷款利息的高低来重新分配利润。
例如,2002年,宝洁(中国)公司以本公司名义向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贷款,金额高达20亿元。
跨国企业中的转移定价与税收筹划案例

跨国企业中的转移定价与税收筹划案例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企业的发展日益壮大。
在跨国企业经营中,转移定价和税收筹划成为备受关注的课题。
今天,我们将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跨国企业在转移定价和税收筹划方面的挑战和策略。
案例背景
假设某跨国企业A旗下有多个子公司,其中包括总部位于国家X的母
公司以及在国家Y和国家Z设立的子公司。
企业A在国家X具有研发、生
产和销售业务,而国家Y和国家Z的子公司则主要负责销售和市场拓展。
转移定价策略
企业A在制定转移定价策略时,需要考虑各子公司在价值链中的贡献以及市场定位。
对于研发、生产等高附加值环节,母公司应合理定价以体现其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价值;而销售子公司则应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合理的销售价格,避免利润转移。
税收筹划策略
在税收筹划方面,企业A需遵守各国税法合规,同时最大程度地降低税负。
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各国税收政策的差异性,比如在利润分配上灵活安排,采取跨境投资、知识产权转移等方式,降低综合税负。
潜在挑战和应对策略
然而,在实践中,转移定价和税收筹划面临诸多挑战,比如监管趋严、国际税收规则更新、跨国调查等。
企业A可以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加
强内部控制,定期进行合规性审查,以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可见,跨国企业在转移定价和税收筹划中需要综合考量市场、税法、企业实际情况等多方因素,制定合理的策略。
只有科学合理的转移定价和税收筹划才能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可持续经营。
以上即为本文对跨国企业中转移定价与税收筹划案例的分析,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谢谢阅读。
转移定价的概念和原理

转移定价的概念和原理转移定价是指在跨国企业(跨国公司)内部的不同子公司之间进行产品、服务或资产交易时,确定合理的价格以进行内部结算。
这一过程涉及将价值从一个子公司转移到另一个子公司,通常是为了最大化整个企业的整体效益。
以下是转移定价的概念和一些基本原理:转移定价的概念:1.内部市场定价:转移定价可以看作是在一个虚拟的内部市场上进行的定价,即在不同子公司之间模拟市场交易的过程。
2.跨国企业关系:转移定价主要应用于跨国企业,这些企业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设有子公司。
这有助于优化整个企业的税收、运营和利润分配。
3.税收合规:转移定价需要遵循国际税收法规,以确保企业在各国的利润合理分配,避免过度集中利润在低税率地区。
转移定价的原理:1.关联企业定价原则(Arm's Length Principle):转移定价的核心原则是确保内部交易的价格与在类似条件下的独立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一致。
这样可以保证在内部市场上的交易是公正、合理的。
2.可比性分析(Comparable Uncontrolled Price, CUP):根据关联企业定价原则,可比性分析是一种常用的方法,通过比较内部交易的价格与外部市场上相似交易的价格来确保一致性。
3.成本加成法(Cost Plus Method):这一方法基于成本,加上一定百分比的利润,确定内部交易的价格。
这是一个常见的用于转移定价的方法,尤其适用于生产型企业。
4.市场价格法(Resale Price Method):通过基于外部市场上的价格确定转移定价。
这一方法通常适用于分销型企业,其中一个子公司购买产品或服务,并以市场价格向另一子公司销售。
5.净利润法(Profit Split Method):将整个企业的利润按一定比例分配给不同的子公司。
这一方法通常用于复杂的跨国企业结构。
6.先例交易法(Transactional Net Margin Method):通过比较企业在内部交易中的净利润率与外部市场上类似交易的净利润率来确定合适的转移定价。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与税收政策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与税收政策在如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跨国公司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这些公司通过在不同国家设立子公司,有效地利用各国资源和市场,实现盈利最大化。
然而,为了逃避高税收,许多跨国公司常常利用转移定价来调整其利润分配,从而在税务方面获得巨大优势。
本文将探讨跨国公司转移定价实践背后的税收政策问题。
什么是转移定价?简而言之,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内部进行同一品种商品或服务交易时所确定的价格。
转移定价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各个部门之间的合理利润分配。
然而,由于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拥有不同税率的子公司,这一实践很容易被滥用,以逃避高税务。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滥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首先,公司可以将高额利润转移到低税率的子公司,以减少整体税收支出。
例如,公司可以在总部所在国设立研发中心,将高额研发成本计入该中心,并将产品卖给低税率子公司。
这样一来,总部国家的税收成本会减少,而低税率国家的利润将会增加。
其次,公司还可以通过设立虚拟公司或以合理的成本转移来控制利润。
虚拟公司往往没有实际运作,只是作为税务优惠的手段存在。
公司可以将高价值的知识产权或品牌转移到虚拟公司,从而减少实际利润。
另外,公司也可以通过设置合理的转移成本来控制子公司的利润,例如以高价购买母公司的产品或服务。
跨国公司转移定价的滥用行为引起了世界各国政府的关注。
各国都希望保护自己的国有利益,并阻止这一行为的发生。
因此,税收政策也开始调整,以限制跨国公司的税务优势。
一种常见的限制手段是建立转让定价准则。
这些准则用于确定跨国公司内部交易的公允价格,并防止利润转移。
国际上著名的转让定价准则为联合国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所发布的“跨国企业转让定价准则”。
这一准则为各国政府提供了指导,以确保转移定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许多国家也加强了对跨国公司税务逃避行为的监管力度。
税务机构开始进行更严格的审计和调查,以查明跨国公司是否存在转移定价滥用。
一旦发现滥用行为,相应的惩罚和罚款将会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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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转移定价的运用(一)税收效应1.概述:利用转让定价在跨国关联企业之间进行收入和费用的分配以及利润的转移,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最常用的一种手段。
跨国公司常常根据各国企业所得税、流转税、关税等差异以及各国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利用转移定价的手段实现自身的税后利润最大化。
因此转移定价的税收效应问题成为探讨转移定价运用和政府制定相应的反避税政策的核心问题。
2.转移定价避税的方式2.1利用各国所得税税率差异而避税。
这是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采用的主要手段之一,通过其在世界各地建立的子公司分公司所在国的不同税率有效地利用转移定价进行避税,核心就是降低高税率国公司的利润,提高低税率国公司的利润,将税收转化为收入。
下面主要介绍四种常用的转移定价方式。
2.1.1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卖出商品进行避税。
比如说A公司为高税率国家的居民,其可以通过将自己的产品低于市场价格卖给一关联公司,此关联公司通常处于低税率国家,虽然A公司利润下降,但其关联公司的利润上升,而由于两个国家的税收制度的不同,A公司成功将税收的差额转换为关联公司的利润,这样对于公司整体利润是上升的,达到了避税的目的。
2.1.2关联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抬高定价增大购入成本实现避税。
这种方式恰好与之前销货的避税方式相反,主要运用于采用高税率国家的企业从低税率国家的关联公司购入原材料、半成品时,抬高定价,增大公司的生产成本,减少利润,但同时将税收的差额转移给关联公司,增大关联公司的利润。
2.1.3关联企业间采取无偿借款或支付预付款的方式转移利息负担实现避税。
主要运用于处于低税率国家且资金充裕的企业,通过将资金无偿或以极低的利息借给其关联公司,这样实际上关联公司的利息支出由本企业支付,本企业的所得在扣除利息之后降低,有效地转移利息负担,实现避税的目的。
2.1.4关联企业间利用无形资产或者服务转移定价方式转移利润,如免费提供劳务或者劳务收费极为不合理,利用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支付方式等。
2.2通过避税港实现避税。
避税港就是通常所说的避税地,是指人们在取得收入或资产的情况下不缴或少缴税、实际税收负担远低于国际一般水平的地区。
国际避税地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不征收任何所得税的国家和地区,如巴哈马共和国、百慕大群岛、开曼群岛、瑙鲁等;2)征收所得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如瑞士、列支敦士登、海峡群岛、爱尔兰、英属维尔京群岛等;3)所得税课征仅实行地域管辖权的国家和地区,即虽然课征所得税,但对纳税人的境外所得不征税,如中国香港、巴拿马、塞浦路斯等;4)对国内一般公司征收正常的所得税,但对某些种类的特定公司提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和地区,如卢森堡、荷属安第列斯等;5)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大量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如荷兰、比利时等。
跨国公司通常会在这些国家或地区建立关联子公司或者分公司,通常货物和款项都不通过这些避税地,但是账上通常由此关联公司进行周转,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使得高税区无利,因此获得跨国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2.3通过关税环节来避税。
各国对于关税有不同的制度,有时候同时降低关税和所得税是矛盾的,因此跨国公司在进行内部关联交易时,根据分设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子公司进行权衡,最后制定出能让整个公司利润最大化的转移价格。
总之跨国公司可通过转移定价,采用多种方式来转移利润,造成虚盈虚亏的假象。
3.转移定价的税收筹划案例3.1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
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为20%;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国50%,C国60%,D国30%。
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元的价格卖给D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元的价格转售给C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很明显,在转移定价的情况下,该跨国公司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160000元,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3.2 A国某跨国公司甲,在避税地百慕大设立了一个子公司。
甲公司向B国出售一批货物,销售收入2000万美元,销售成本800万美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30%。
甲公司将此笔交易获得的收入转到百慕大公司的账上。
因百慕大没有所得税,此项收入无须纳税,而按照正常交易原则,甲公司在A国应纳公司所得税为:(2000万-800万)*30%=360万,甲公司通过在避税地建立子公司的方式并未将此笔交易表现在本公司A国的账面上,同时甲公司利用避税地的好处,利用百慕大账面收益进行投资,获得收益可免征资本所得税,若赠与其他公司还可不缴纳赠与税。
3.3 A国甲公司拥有一项专利权,研制费用为20万美元,有效年限为20年。
甲公司欲将此项专利转让给B国的子公司乙,因为A国、B国市场上无同类专利可比价格,双方将转让价格定为6万美元,转让期为10年,B国的乙公司又在本国市场上以10万美元的价格将此专利转让出去。
又知A国所得税税率为15%,B国所得税税率为30%,毛利率为20%,成本分摊率为60%。
我们通过计算分析一下这项专利权的转让是否符合正常交易情况。
由于此项专利权无市场可比价格,按组成市场价格来确定其价格。
(组成市场价格=成本*分摊率*(1-毛利率)*转让年限/有效年限)因此组成市场价格=20*60%*(1-20%)*10/20=4.8万美元A国甲公司应纳所得税=4.8万*15%=7200美元B国乙公司应纳所得税=(10万-4.8万)*30%=15600美元共应纳税7200+15600=22800美元而实际上A国甲公司收取了6万美元的转让费,则甲乙总共纳税额变为:6万*15%+(10万-6万)*30%=21000美元这个案例是跨国公司通过两国税负不同且专利权转让无市场可比价格,通过关联交易少缴税1800美元。
转移定价一直是政府税务机关最难处理的问题,而无形资产的定价是转移定价的难点所在,因为无形资产通常没有市场可比价格,如商标、品牌、专利技术,同时有形形色色的问题影响着无形资产的价值,所以很难确切地制定其价格,而跨国公司就是因为无形资产的定价模糊性来巧妙地在不同税率国家地区的子公司进行利润的转移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4.转移定价的审核和调整方法及具体分析4.1可比非受控价格法(CUP)就是根据相同交易条件下非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类交易时所使用的非受控价格来调整关联企业之间不合理的转让定价。
这种方法被明确鉴定为最合理最科学的方法,但要求关联交易与非关联交易具有严格的可比性。
比较的因素包括:商品的性质、数量和质量;合同条款、时限、产品升级权力、商业关系的合作期长短;市场情况(包括地理和行业差别);转售利润预期、无形资产、商标等。
原理:如下图,A~B为关联公司,C~D,A~D,C~B为非关联公司,A卖给B为关联交易,A卖给D、C卖给B、C卖给D为非关联交易。
A、C在同一Array国,B、D同在另一国。
C~D的交易信息可能不容易获得,但A~D(本公司销售给无关联公司)、C~B(B公司从无关联公司处购买)的价格信息可以获得,这两个角度都可以比较,其价格可以作为调整A~B间关联交易价格的基础。
4.2再销售价格法(RPM)就是以关联企业间交易的买房(再销售方)将购进的货物再销售给非关联企业时的销售价格(再销售价格)扣除合理销售利润及其他费用(如关税)后的余额为依据,借以确定或调整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
原理:关联企业购销价格=分销商转售价格-分销商正常毛利润。
根据国际通行做法,适用这一方法的关联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这一交易活动,没有“无关联企业之间进行同样或类似的交易活动的计价或收费标准”可供参考;2)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所应取得的利润水平是按照独立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所进行的无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同样或类似交易活动的计价或收费标准;3)关联企业在进行再销售时,可以进行包装、分装等适当加工,但不能进行较大加工,使产品大量增值;4)关联企业没有利用商誉等无形资产使产品大量增值。
4.3成本加成法(CPLM)又称成本加利润法,即以关联企业发生的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后的金额(组成市场价格)为依据,借以确定关联企业间合理的转让价格。
这一方法要求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活动收取或支付的价款、费用,是在直接成本加间接成本,再加上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的。
“合理的费用和利润”一般是通过参照国内、国外交易,经过调整确定。
此方法除了被各国广泛用于特制商品销售转让定价的调整外,尤其被广泛用于提供劳务、无形资产转让、研究开发费用分摊的转让定价调整。
4.4其他合理方法(利润法)4.4.1可比利润法(CPM),指在可比情况下,从非受控纳税人(可比方)与其他非受控纳税人从事同样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益(利润水平指数)进行比较,推算出受控纳税人(被检查方)从事交易的独立成交结果。
如果被检查方的利润水平指数与那些非受控纳税人的经营利润是一致的,那么被检查方的利润数额将被确认为独立成交结果;如果被检查方的利润水平指数与那些非受控纳税人的经营利润是不一致的,则要按照可比方的经营利润对被检查方的利润水平进行调整。
可比利润法主要用于对无形资产转让定价的调整方面,但如果被检查方转让的无形资产是自己开发的或是十分昂贵的以及可能具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则不宜采用这种方法。
4.4.2利润分割法(PSM),是美国财政部1991年引入的一种方法,对调整无形资产的转移定价很有用,即对由若干个关联企业共同参与的交易所产生的最终合并利润,按照各企业承担的职责和对最终利润的贡献确定一个分配比例,然后再按这个比例在各关联企业之间分配合并利润。
利润分割法是完全依赖集团内部数据的转移定价方法,利润的分割应当接近两个独立企业按正常交易原则进行交易时各自取得利润的分配结果。
原则:1)确定将用于关联企业间分配的净利润(最终合并利润);2)依据贡献分析或其他原则对该最终合并利润进行分配。
这种方法适用情况包括:没有第三方可比对象时,或交易对于内部关系依赖度很高的情况,特别是如无形资产交易。
但这种方法的缺陷也是非常明显的:评价关联企业的交易利润的贡献所使用的外部市场数据可能与受控交易不完全相关或相符,从而缺乏交易之间的可比性。
4.4.3交易将利润率法(TNMM),是一种以独立企业在一项可比交易中所能获得的净利润为基础来确定转让定价的方法。
其原理与转售价格法和成本加成法类似,与后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使用的指标是净利率而不是毛利率。
这里的净利率可以是销售利润率(净利润/销售额)、成本利润率(净利润/总成本)和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营业资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