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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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2863_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13802863_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调研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充分发挥集体协商作用的基础,有助于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深入。

本文以成都市新都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现状为例,分析了目前基层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机制实体化、工作机制、三方力量均衡等方面提出了完善三方机制建设的对策。

一、新都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现状(一)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2002年,新都区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2008年,新都区在全国率先增加工商联为三方成员单位,形成了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经验得到推广;2013年,成立了由区长任主任的新都区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2016年,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织机构进行了更名,正式成立了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同年设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挂劳动关系科牌子),明确了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实现了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运行实体化。

(二)三方机制进一步向基层延伸2009年,新都区在全区13个镇(街道)、4个园区建立镇(街道)、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工商联、商会具体指导镇一级建立雇主组织,并建立规模以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主的雇主联合组织;区总工会在全区各镇(街道)建立了镇(街道)总工会,在社区建立工会联合会,促进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形成了“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的工作思路。

2013年,在各镇(街道)、园区共建立17个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

(三)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定期与按需结合的会议制度。

截至目前,新都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已召开了26次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本年度工作任务,及时总结工作遇到的问题。

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制度。

区三方委员会在全省率先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评价体系,出台《新都区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起和谐劳动关系考核评价长效机制,工作在全国推广。

建立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联席例会制度。

各镇(街道)、社区、园区内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例会,邀请有关企业列席,商讨解决协调劳动关系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了“政府牵头、三方协同、各界支持、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氛围。

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引言企业是一个由各类员工组成的组织体系,其中劳动关系的协调是维护企业正常运转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确保员工权益、促进劳动和谐,企业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本文将探讨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重要性以及构建该机制的方法和策略。

二、企业劳动关系协调的重要性1. 维护员工权益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可以确保员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通过明确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劳动关系要素的约定,员工可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迅速寻求支持和维权。

2. 促进劳动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有助于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

通过及时响应员工的意见和诉求,管理层可以积极解决员工的问题,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从而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三、构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方法和策略1.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为了实现员工与管理层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企业应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

这包括通过定期员工会议、员工代表大会等形式,了解员工对劳动关系的看法和需求,并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

2. 建立公正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企业应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公正,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预防和解决潜在的劳动纠纷。

同时,劳动合同的更新和订立也应依法进行,确保员工权益不受侵害。

3. 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制度是推动员工积极工作的重要手段。

企业既要有明确的奖励措施,激励员工创新和进取,也要有公正的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处理。

这样可以建立起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促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

4. 建立完善的冲突解决机制在劳动关系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冲突和纠纷。

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冲突解决机制。

这可以包括内部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多种方式。

建立起高效解决纠纷的机制,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处理矛盾,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五、结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的福祉至关重要。

通过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健全的奖惩制度以及完善的冲突解决机制,企业可以营造和谐的劳动氛围,促进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和谐劳动关系的对策建议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一)切实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工资支付规定,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保障金制度,落实清偿欠薪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制,依法惩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职工特别是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报酬.努力实现农民工与城镇就业人员同工同酬.(二)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并依法足额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加强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工作,推动劳动定额定员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指导企业制定实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保障职工的休息权利。

(三)切实保障职工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加强劳动安全卫生执法监督,督促企业健全并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标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

(四)切实保障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认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全面覆盖,落实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权益.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

引导职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对职工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提高职工文化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

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贯彻落实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在用工季节性强、职工流动性大的行业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规范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行为,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行质量。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下一步工作思路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下一步工作思路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当前形势分析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成为了企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发展。

在当前形势下,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员工对待工作的期望值和要求不断提高,这给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存在问题1. 劳动关系缓和不足: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频发,劳动关系长期处于紧张状态。

2. 监管措施不足:一些企业对于劳动关系协调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导致劳动关系纠纷频发难以解决。

3. 员工权益保障不足:一些企业在员工权益保障方面做的不够到位,缺乏有效的制度和机制。

4. 单一思维模式:一些企业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上的思路比较单一,缺乏创新和灵活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1. 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协调制度,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公正、透明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2.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劳动关系协调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于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认识,增强员工参与劳动关系协调的积极性。

3.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监督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4. 建立员工代表机制:建立员工代表大会或员工代表委员会,使员工能够通过代表参与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增强员工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的参与感。

5. 强化沟通交流:加强企业内部各层级之间的沟通交流,增进企业领导和员工之间的理解和信任,促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顺利进行。

6. 强调协商解决:提倡以协商的方式解决劳动关系纠纷,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鼓励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7. 注重员工培训: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员工的发展潜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8. 推进人性化管理:在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注重人性化管理,尊重员工的个人权利和尊严,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指由政府、雇主和工会组成的一种机制,旨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这个机制的目标是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工人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 政府的作用:政府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政府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政府还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市场,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手段来促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在劳动争议出现时,政府可以提供调解、仲裁和裁决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2. 雇主的作用:雇主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的一方,他们代表着企业或组织的利益。

雇主应该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保护员工的权益。

雇主也应该与工会和政府进行协商和合作,解决劳动争议,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雇主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的发展和福利,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促进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3. 工会的作用:工会是代表劳动者利益的组织,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劳动条件和待遇的改善。

工会可以与雇主进行谈判和协商,代表劳动者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还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培训和教育等服务,提升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运作需要政府、雇主和工会之间的密切合作与协调。

政府应该起到监督和调节的作用,确保雇主和工会的合法权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同时,雇主和工会也要相互尊重,以对话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共同努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起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一种重要的机制,旨在通过政府、雇主和工会之间的合作与协商来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这个机制的运作需要政府的监督和调节,雇主和工会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合作。

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范文

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范文

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范文一、引言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发生时,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和谐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机制的设立、调解程序和效果三个方面,对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进行探讨。

二、机制的设立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的设立,是为了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般情况下,机制的设立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依据:机制的设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为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的设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

2. 组织设置:机制的设立需要明确责任主体,一般由政府部门、工会、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组织共同参与。

各方应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机制的运行高效顺畅。

3. 人员培训:机制的设立需要培养一支专业化的协商调解人员队伍。

这些人员应具备丰富的劳动法律知识和协商调解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调解程序劳动关系协商调解的程序应遵循以下基本步骤:1. 提交申请: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可以向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构提交申请,说明争议的具体情况,并提出解决意见。

机构应及时受理并安排协商调解。

2. 协商沟通:机构将双方召集到一起,进行协商沟通,了解双方的诉求和利益。

双方应积极配合,主动表达意见,寻求共识。

3. 调解协议:在协商沟通的基础上,机构可以提出调解意见,并协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明确争议的解决方案和双方的权益保障措施。

4. 协议生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机构应对协议进行审核,并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

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执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四、调解效果劳动关系协商调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旨在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和谐。

其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解决争议:通过协商和调解,双方可以达成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避免了劳动争议的进一步升级,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方案背景劳动关系是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随着劳动力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劳动者权利意识的提高,劳动关系问题的处理变得越来越复杂。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个利益主体的权益诉求不同,企业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时往往会面临多方面的挑战。

因此,在劳动关系管理中需要建立起三方协调机制,通过合理的协调和沟通,实现企业、员工和工会的利益平衡,推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方协调方案企业角度企业可通过以下措施,主动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问题:1.建立健全的劳动管理制度:企业应制定完善的人力资源制度和管理流程,规范员工管理行为,防范劳动关系纠纷的发生;2.加强内部沟通:企业应鼓励员工多提意见和建议,加强内部沟通,商讨解决问题的措施;3.管理好绩效和薪酬:企业应清晰、公正地制定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避免员工不公平感情绪的产生;4.保障员工权益:企业应保障员工权益,切实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工作、生活质量。

员工角度员工在处理劳动关系问题时,一定要以理性和合法为原则:1.理性化对待问题:员工应了解相关劳动法规和企业制度,以冷静理性的态度处理问题,不盲目推动自己的权益诉求;2.做好沟通和协调:员工应主动与企业沟通和协调,寻求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3.引导企业关注员工权益:员工要积极引导企业关注员工权益,建立公平、合理、有效的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机制。

工会角度工会是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定组织,为员工争取更好的利益:1.完善机构建设:工会应完善机构建设,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组织能力和水平;2.维护员工利益:工会应积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企业管理决策中提出工人阶级的利益要求;3.建立调解机制:工会应建立调解机制,协调处理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纠纷,保护员工福利权益,营造良好的劳动关系氛围。

结论企业、员工和工会是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三个利益主体。

建立起三方协调机制是快速、稳妥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关键。

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机制

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机制

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机制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机制是一种重要的机制,旨在解决劳资双方因工作、薪酬、权益、工时等方面的纠纷和冲突。

这种机制的建立和运作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良好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围绕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机制展开探讨,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

首先,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机制的建立主要通过法律制度的建设和劳动关系的组织机构的设立来实现。

法律制度方面,国家需要建立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纠纷和冲突的解决程序和方式。

劳动关系的组织机构方面,需要建立一些专门的机构,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劳动关系的调解、仲裁和监督工作,以确保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其次,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机制在实践中的作用不可忽视。

首先,它能够提供一个对劳资双方公正、独立、专业的仲裁和调解平台,帮助双方解决纠纷和冲突,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它能够促进劳资双方的对话和沟通,增加相互理解和信任,从而为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良好发展创造条件。

最后,它能够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机制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劳动者对于劳动关系的维权渠道不够了解,往往不知道应该如何解决自己的问题。

其次,一些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关系的处理不够公正,往往偏袒自己的利益,导致劳资双方的矛盾和冲突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此外,劳动关系的组织机构的能力和公信力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解决纠纷的效果不理想。

为了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解决机制,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知道如何通过合法渠道解决自己的问题。

其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和执法,确保劳动关系的处理能够公正、合理、合法。

此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和劳动监察机构的建设,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公信力,以达到更好地解决纠纷和冲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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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正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入又好又快发展的轨道,展现了美好的前景。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的共同责任。

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是推动企业建立新型劳动关系的有力举措,是企业做强做大的内在动力,是实现企业和职工共同发展,促进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需要,为此市企业家协会对我市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这项活动提出几点设想和建议。

1、以市企业家协会为主要倡议者,会同我市十家左右大企业的企业家一起向全市企业家们发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倡议书。

树立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努力创造尊重职工、关心职工、理解职工、培养职工的良好环境,营造企业与职工良性互动、真诚合作、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谐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物质与精神财富。

2、尽快建立和完善县区三方机制的组织工作,协助完善县区企业家协会的组织建立,确保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在各县区全面开展。

3、建议健全和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指导站的工作规范和制度建设。

希望能制定出协调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指导意见和工作方案。

4、建议对从事“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指导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指导,加强对指导人员的能力建设和培训。

摘要:近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进展,劳动关系呈现出更加复杂多样的特点,劳动矛盾随之增加多变。

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尤为重要。

目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框架已初步建立,但仍面临很多问题。

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必须齐心协力,充分合作,明确分工,互利互赢,采取正确有效的策略共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合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我国的劳动关系已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的变革,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益复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趋显现。

经济成分多元化、分配方式多样化、劳动就业市场化、劳动保障社会化的市场化发展形势与协调机制建设滞后导致的一些不和谐,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需求与一时得不到满足,形成了当前一些地区劳动关系协调的基本矛盾。

当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尤其重要,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途径,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基础性的地位。

劳动关系的内涵,通常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人们参加社会劳动的方式;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组织形式;人们因参加社会劳动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即个人消费品分配形式。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是政府、雇主和劳动者三方代表,在制定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等方面,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发挥好各自的作用,进行协商和对话,消除误解,弱化有争议的问题,增加达成协议的机会,共同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

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首先是劳动者和雇主双方应坚持平等原则,互惠互利、互谅互让,通过直接协商谈判、缔结契约等方式,建立和调整相互间的关系,解决出现的问题。

政府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中起调节和干预作用,以保障劳动者和雇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共赢。

我国工会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企业中的职代会也代表劳动者的利益。

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的主要代表,其中主要是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和劳动信访等部门承担劳动关系协调监察职能。

2.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体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框架初步建立,但也面临一些尖锐复杂的矛盾和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也需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从而提高劳动效率,但劳动力与其他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不同之处在于,其载体是人本身,即劳动力的使用过程涉及如何对待劳动者的问题;或者说,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被使用的方式是重要的。

在劳动力供给充分甚至存在大量剩余的条件下,劳动关系易于形成雇主主导地位的格局。

随着企业所有制形式、劳动者就业形式、收入分配方式等的不断发展变化,相应地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简单、单一日趋复杂、多样,劳动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

主要表现如下:2.1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

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存在无编制,无经费、无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

有的虽然建立了三方机制,但其代表性还不强,工作机制还不完善,职责任务需要进一步厘清。

2.2劳动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一些企业用工不规范,不认真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严重。

克扣、拖欠工资,违反工时标准超时加班,以及加班加点不给合理报酬;不给员工输社会保险;劳动条件恶劣,缺少劳动保护措施;部分女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

2.3集体合同流于形式。

一些企业职工对签订集体合同不知情。

合同内容照抄法律条文,过于原则空泛,轻视履行。

大量外资和私营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劳方力量薄弱,缺乏谈判实力。

2.4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

这一方面表现为企业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并由此产生了多样化的劳动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和复杂化,除了传统用工形式,各种非传统的、灵活的用工形式如季节工、小时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等,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业相交织。

我国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

这给劳动关系机制的调节和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摘要:近来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进展,劳动关系呈现出更加复杂多样的特点,劳动矛盾随之增加多变。

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尤为重要。

目前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框架已初步建立,但仍面临很多问题。

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必须齐心协力,充分合作,明确分工,互利互赢,采取正确有效的策略共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关键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合同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我国的劳动关系已基本实现了市场化的变革,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日益复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日趋显现。

经济成分多元化、分配方式多样化、劳动就业市场化、劳动保障社会化的市场化发展形势与协调机制建设滞后导致的一些不和谐,广大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强烈需求与一时得不到满足,形成了当前一些地区劳动关系协调的基本矛盾。

当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尤其重要,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途径,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从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劳动关系及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劳动关系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涉及面最广、影响力最大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基础性的地位。

劳动关系的内涵,通常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人们参加社会劳动的方式;人们在劳动过程中的组织形式;人们因参加社会劳动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即个人消费品分配形式。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是政府、雇主和劳动者三方代表,在制定劳动法规、调整劳动关系、处理劳动争议等方面,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发挥好各自的作用,进行协商和对话,消除误解,弱化有争议的问题,增加达成协议的机会,共同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

在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中,首先是劳动者和雇主双方应坚持平等原则,互惠互利、互谅互让,通过直接协商谈判、缔结契约等方式,建立和调整相互间的关系,解决出现的问题。

政府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中起调节和干预作用,以保障劳动者和雇主双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共赢。

我国工会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企业中的职代会也代表劳动者的利益。

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是政府的主要代表,其中主要是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和劳动信访等部门承担劳动关系协调监察职能。

2.建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劳动关系体制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框架初步建立,但也面临一些尖锐复杂的矛盾和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也需要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从而提高劳动效率,但劳动力与其他商品和生产要素的不同之处在于,其载体是人本身,即劳动力的使用过程涉及如何对待劳动者的问题;或者说,在生产过程中,劳动力被使用的方式是重要的。

在劳动力供给充分甚至存在大量剩余的条件下,劳动关系易于形成雇主主导地位的格局。

随着企业所有制形式、劳动者就业形式、收入分配方式等的不断发展变化,相应地劳动关系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由简单、单一日趋复杂、多样,劳动管理不规范问题突出。

主要表现如下:2.1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健全。

基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存在无编制,无经费、无专职工作人员的情况。

有的虽然建立了三方机制,但其代表性还不强,工作机制还不完善,职责任务需要进一步厘清。

2.2劳动者权益容易受到侵害。

一些企业用工不规范,不认真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短期化问题严重。

克扣、拖欠工资,违反工时标准超时加班,以及加班加点不给合理报酬;不给员工输社会保险;劳动条件恶劣,缺少劳动保护措施;部分女职工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等。

2.3集体合同流于形式。

一些企业职工对签订集体合同不知情。

合同内容照抄法律条文,过于原则空泛,轻视履行。

大量外资和私营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劳方力量薄弱,缺乏谈判实力。

2.4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

这一方面表现为企业所有制性质和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并由此产生了多样化的劳动关系;另一方面表现为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和复杂化,除了传统用工形式,各种非传统的、灵活的用工形式如季节工、小时工、劳务承包工、劳务派遣工等,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业相交织。

我国劳动关系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在世界上也是少见的。

这给劳动关系机制的调节和管理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2.5劳动保障争议和举报投诉案件呈上升趋势。

因劳动保障方面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越来越多,劳动关系的不和谐现象比比皆是。

3.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基本思路今后一段时期,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基本思路应该是:健全机构,完善职能,明确分工,协调有力,大幅度降低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促进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互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具体如下:3.1建立健全基层三方协调机构。

加快建立健全县级政府、工会和企业组织三方协调机构,明确各自职责,规范运作程序,增强整体效能,形成稳定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增强三方会议协调的针对性、前瞻性和预见性,解决好职工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劳动争议案件中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形成监督与预防并重的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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