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关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情况调研报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指由政府、雇主和工会组成的一种机制,旨在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这个机制的目标是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劳动争议,保障工人权益,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 政府的作用:政府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政府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政府还负责监督和管理劳动市场,维护劳动关系的平衡和稳定。
政府还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和经济手段来促进就业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在劳动争议出现时,政府可以提供调解、仲裁和裁决等方式来解决争议。
2. 雇主的作用:雇主是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的一方,他们代表着企业或组织的利益。
雇主应该遵守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提供合理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保护员工的权益。
雇主也应该与工会和政府进行协商和合作,解决劳动争议,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雇主还应该积极参与社会责任,关注员工的发展和福利,提供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促进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提升。
3. 工会的作用:工会是代表劳动者利益的组织,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法律法规的实施,促进劳动条件和待遇的改善。
工会可以与雇主进行谈判和协商,代表劳动者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还可以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培训和教育等服务,提升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运作需要政府、雇主和工会之间的密切合作与协调。
政府应该起到监督和调节的作用,确保雇主和工会的合法权益得到平衡和保护。
同时,雇主和工会也要相互尊重,以对话和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共同努力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
总结起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一种重要的机制,旨在通过政府、雇主和工会之间的合作与协商来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这个机制的运作需要政府的监督和调节,雇主和工会之间的相互尊重和合作。
市总工会关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情况调研报告

市总工会关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状况调研报告为了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的完善,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依据豫工法[2021]4号文《关于对三方协调机制状况进行调查争辩的通知》要求,xx市总工会于8 月份实行发统计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运行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状况汇报如下一、基本状况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制度,是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和参与经济、社会民主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工会法》也作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争辩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和形势的需要,xx市市、县区二级均建立了以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工会代表职工、经贸委代表企业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始终以促进就业为重点,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以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努力开拓政府、工会、企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新途径,新方法, 基本上形成了“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格局。
劳动关系主体三方亲密协作,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程序规章,乐观开展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爱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进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据《三方机制工作基本状况统计表》显示:1、全市两级三方会议建制以来召开协商会议52次,会议协商争辩涉及劳动合同3次,集体合同7次,争议处理8次,社会保障6次,平安卫生7次,劳动标准6次,工资安排7次,再就业3次,其它3次;2、建制以来下发文件8次,都是三方联合下发;3、建制以来调研检查13次,其中三方联合11次,工会单方2次。
截止目前,工作人员尚未培训过。
二、主体构成和组织形式由于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只有市、县区两级开展了此项工作,在乡镇和行业方面尚是空白,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工会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调研材料

工会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调研材料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这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这个决定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体现了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对经济建设规律的认识。
这个《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
《决定》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
对此,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体会,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工会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劳动关系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直接影响人的心理是否和谐,家庭是否和谐,企业是否和谐,社会是否和谐。
因此,没有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企业的发展、社会的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都将难以实现。
当前,结合实际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着力点在于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企业所需,职工所望,工会职责所在。
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职工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是实现最大利润的主要生产力。
只有通过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充分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然而,对企业职工的思想工作、家庭矛盾、邻里关系、生老病死等理顺情绪的事情很难顾及。
因此,很需要工会来协调理顺。
另一方面,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协调劳动关系的机制不健全,造成就业、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社保、安全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突出,一些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这些矛盾和问题,从总体上讲是劳动者与建设者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相对差异性。
但如不及时化解,将影响企业的发展。
关于我市劳动关系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劳动关系情况的调研报告为积极应对后金融危机时代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对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影响,我们围绕“大就业、大保障、大维权”工作目标,通过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数据分析等方式,就如何确保劳动关系“大和谐”,以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的快速增长进行了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当前劳动关系现状当前我市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平稳。
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劳动者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随着对劳动报酬预期性增长的渴求,劳动关系呈现出相对复杂化趋势。
一是劳动合同制度实施逐渐步入正轨。
主要表现为“两升”,即劳动合同签订率和集体合同覆盖率上升。
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到96.3%,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8.5%以上,城镇相对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3%以上。
集体合同数量通过市总工会开展“四个覆盖”(工会组建、职工入会、职代会组建、集体合同签订)活动得到明显增加,截至2010年10月底,共新签集体合同720份。
二是劳动争议纠纷数量减少。
主要表现为“两降”,即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和劳动监察举报投诉案件数量双下降。
截至2010年10月31日,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审理劳动争议1895件,比去年同期减少9 %,是2008年受案数量持续“井喷式”增长以来首次下降。
劳动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案件1807件,与去年同期的相比,下降10%。
与此同时,我市涉及劳动用工方面的信访形势也趋于稳定,总体呈现出“一个好转、二个提高、三个下降”的特征,即信访秩序全面好转;停访息诉率、群众满意率大幅提高; 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事件总量均明显下降。
全市劳动关系总体稳定,未发生集体停工事件。
三是劳动关系矛盾表现形式多样。
主要表现为“两增”。
一是劳动纠纷类型增多。
劳动争议由过去单纯的确认劳动关系扩大到工资纠纷、加班加点、休息休假、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劳务派遣等多种类型。
截至2010年10月底,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方面的达118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15%,而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只有639件,同比下降30.5%。
总工会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的调研报告

总工会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的调研报告总工会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的调研报告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努力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为了准确了解全县劳动关系状况,进一步促进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近日县总工会采取走访、座谈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县企业单位劳动关系状况进行了调研。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全县现有各类企业226户,已建立工会组织92个,其中国有及集体企业工会6个,非公企业工会76个,行业(区域)性工会9个,楼宇工会1个,覆盖法人单位213家,建会率达到94%;有会员7398人,入会率达到95%。
近年来,全县各级工会紧紧围绕依法维护职工经济、文化、民主政治、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权益“五项权益”,有效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实现了职工体面劳动、尊严劳动、快乐生活,促进了企业发展,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开展集体协商工作,依法维护职工经济权益。
一是稳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全县共开展集体协商活动120场次,培育集体协商示范点15个。
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合同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合同各75份,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38份,签订率分别达到了100%和51%。
二是建立了工资分配协商共决机制,建立健全了协商共决机制,使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制度和工会履行维护职责的基本载体。
三是建立了工资分配监督机制,坚持企业工资分配方案,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通过职代会、公开栏等渠道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四是建立了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而增长,随着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标准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的标准提高而提高,推动职工工资持续合理增长,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良好基础。
(二)落实厂务公开制度,依法维护职工政治权益。
一是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群众在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发挥职工群众管理企业的作用。
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调研分析报告

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工作的思考自从2008年实行新的劳动合同法以及今年实行的社会保险法后,对各个企业的用工成本提高很大,为了避免小企业不理解新的法律法规制度而为今后埋下重大的劳资纠纷隐患,我镇在各级领导指挥下,利用现有职能部门的职责优势,大力实施我镇辖区内企业网格化管理,做到及时宣传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行政法规条款并做好调查、了解企业各种情况,搜索、整理、发现问题后及时参与并及时化解矛盾焦点,对重大劳资纠纷案件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通过全镇相关部门人员的努力使我镇大型企业10家全部签订了集体合同,实践证明,集体合同制度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协调的企业劳动关系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的作用,但随着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劳动关系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出现了个别企业存在拖欠职工工资等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利益,而且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且我镇规模小的私营企业占企业总数的75%为此,推进区域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根据我镇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经验推行区域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需要注意四个问题。
第一是主体问题。
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首先明确协商、签订的主体,保证主体到位。
二是程序问题。
区域性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应坚持六个必须: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形成集体合同草案;必须建立协商组织,开好协商会议,这是法定的、必经的程序;必须审议通过;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集体合同是提交职代会审议通过,因为本区域内没有职代会,所以区域性集体合同的审议程序可以变通,采取其他适当形式进行审议,如将合同文本草案印发给具体代表性的不同类型企业,由这些企业工会分头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
如多数职工对合同文本内容有不同意见,协商双方应予以说明,对重大问题还应重新进行协商。
必须举行签字仪式;必须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必须在职代会上公布。
2024年工会劳动调解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工会劳动调解工作总结一、工会劳动调解工作回顾2024年,我市工会劳动调解工作紧紧围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积极投身于劳动争议解决和冲突调解的工作中。
通过持续努力,我们取得了一系列显著的成绩。
以下是2024年工会劳动调解工作的总结。
二、工作成绩1. 解决劳动争议案件2024年,工会劳动调解委员会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1200余起,较去年增长了15%。
其中,成功调解案件占比达到90%以上,反映了我们在调解工作中的高效率和专业水平。
2. 推进机构建设为提高工会劳动调解工作质量,我们加大了机构建设的力度。
新成立了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工会劳动调解团队,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熟悉法规政策的人员。
同时,积极推行信息化建设,引进了一套先进的调解管理系统,提升了劳动调解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强化调解能力为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我们加大了培训力度。
组织调解人员参加各类培训班和研讨会,提升了调解技巧和法律知识水平,为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4. 加强宣传工作宣传工作是工会劳动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
2024年,我们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工会劳动调解的作用和意义,增强了人们对工会劳动调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1. 资金保障不足工会劳动调解工作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但目前我们的资金来源相对有限。
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争取更多的财政支持。
同时,积极寻找其他筹资方式,如设立专项基金或引入社会捐赠等。
2. 人员队伍建设不够完善尽管我们已经组建了一支专业化的工会劳动调解团队,但人员数量仍然不足,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需求。
因此,我们将进一步拓宽招聘渠道,吸纳更多的专业人员加入到调解团队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
3. 调解结果落实难度较大虽然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一些劳动争议的调解结果却很难落实。
劳动关系调研报告

劳动关系调研报告劳动关系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和分析当前劳动关系的情况,为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实质性的建议和指导。
二、调研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研。
三、调研结果与分析1. 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不足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大部分劳动者对于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较低,很多人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和细节并不了解。
访谈中也发现,一些劳动者即使知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敢采取行动,担心失去工作或面临更大的困境。
2. 劳动合同签订和履约不规范许多调查对象表示,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模糊的条款或不公平的内容。
同时,也有部分劳动者反映在劳动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违法用工、迟发工资等问题。
这些问题导致劳动关系的不稳定和劳动者权益的受损。
3. 职工维权渠道不畅通调查发现,尽管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提供了保障,但实际上,许多劳动者因为缺乏维权知识或遭受威胁,很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调查还发现,一些劳动者对于工会组织的存在和作用并不了解,导致他们在面对劳动纠纷时无法得到帮助和援助。
四、建议1.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劳动者的权益意识。
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劳动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知识,让他们了解自身权益的保护方式和途径。
2. 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监管力度,推动各企业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模板,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约过程合法、公平。
3. 加强职工维权渠道的建设,设立维权热线等直接沟通渠道,为劳动者提供便捷的维权平台。
同时,加大对工会组织的宣传力度,让劳动者了解工会的作用,并积极参与工会的活动。
5. 增加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合理薪酬制度和良好的劳动环境。
企业应当确保员工按时发放工资,提高工资水平,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六、结论本次调研发现,当前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识不足、劳动合同签订和履约不规范、职工维权渠道不畅通等问题。
为了改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议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维权渠道、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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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总工会关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情
况调研报
为了进一步推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设的完善,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根据豫工法[xx]4 号文《关于对三方协调机制情况进行调查研究的通知》要求,xx 市总工会于8 月份采取发统计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我市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劳动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制度,是解决劳动关系问题和参与经济、社会民主管理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工会法》也作了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按照法律规定和形势的需要,xx 市市、县区二级均建立了以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 工会代表
职工、经贸委代表企业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始终以促进就业为重点,以建立顺畅高效的协调机制为基础, 以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目标, 以完善法律法规为保障, 努力开辟政府、工会、
企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方面的新途径, 新方法, 基本上形成了“主体协商、三方指导、政府调控、依法规范”的格局。
劳动关系主体三方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程序规则,积极开展活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实现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据《三方机制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表》显示:1、全市两
级三方会议建制以来召开协商会议52 次,会议协商研究涉及劳动合同3 次,集体合同7 次,争议处理8 次,社会保障6 次,安全卫生7 次,劳动标准6 次,工资分配7 次,再就业 3 次,其它3 次;2、建制以来下发文件8 次,都是三方联合下发;3、建制以来调研检查13 次,其中三方联合11 次,工会单方2 次。
截止目前,工作人员尚未培训过。
二、主体构成和组织形式由于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工作起步较晚,目前只有市、县区两级开展了此项工作,在乡镇和行业方面尚是空白,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xx 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建立
于1999年6月;xx区建立于2001年2月;xx县建立于2001 年7 月;xx 县建立于2001 年7 月;xx 县建立于2002 年9 月,
三方协商会议制度都以三方的名义下发了文件,规范了制度。
三方协商的主体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和经贸委。
其中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代表政府在三方协商中起组织、引导、协调的作用,通过与工会和经贸委的经常性接触与沟通, 宣传政府方面的政策意向,争取双方的认可,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以实现本地区对劳动关系的宏观调控;工会代表职工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商,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使有关劳动政策的制定能够真正体现职工的利益;经贸委代表企业通过协商和广泛的活动,维护企业和经营者的利益。
在我市,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组织形式是三方协调会议,通过三方协调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劳动政策,解决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问题。
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市经贸委于6月27日召开了xx 年的上半年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对今年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 1 、进一步规范集体合同文本;2、开办集体合同与工资协商培训班;
3、对集体合同工作进行一次调研;
4、选树和培养集体合同和工资协商的先进典型;
5、建立企业
欠薪预警制度;6、对全市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还讨论通过了《关于调整xx 市推行集体合同制度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xx 县
通过三方协调会议对如下工作达成一致意见:1、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加快为下岗失业职工办理《再就业优惠证》工作;2、由三方联合对全县各类企业下岗职工的就业状况、生活情况进行一次调查;3、利用县工会帮扶中心免费对职工进行培训;
4、决定于8 月下旬组织一次依法征缴养老保险金的全县大型宣传活动。
三、工作制度和协调内容我市市直和三县一区都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和经贸委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制度的文件,对参加会议的人员构成、召开时间、工作职责、工作原则等制度进行了规范和健全。
在人员构成方面规定每方不得少于3 人,时间要求一般每年在年中和年末召开两次,经一方提议也可召开临时会议。
其工作职责主要是:1、在制定有关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意见、方案时交流情况,交换意见。
针对有关问题统一认识,提出意见和建议;2、交流有关贯彻
《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工作情况,研究
在运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加强指导;3、组织
检查、交流、培训等活动,推动本地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
所遵循的原则是合法、公正、及时;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方利益;相互信任、支持、合作,协商一致。
三方协商的主要内容是:1、通报交流各自协调劳动关系工
作中的情况和问题,对劳动关系方面带有全局性、倾向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
2、对本地区设计调整劳动关系的法规和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3、对具有重大
影响的集体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和预防的意见建议。
4、研究制定本地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和方案,并组织检查、交流、培训等活动。
四、经验效果和典型事例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运作过程中,积累了几点经验,以供探讨
1、坚持遵循正确的指导思想。
各级工会在推动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工作中,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并真正落实到
这项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中去,
把是否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作为衡量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工作的根本尺度
2、按照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通过三方协调机制调整劳动关系,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方协商的组织机构要从实际出发来设置,从有利于本地区工作开展的角度建立, 这样才能为三方协调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3、正确把握三方协商的原则。
三方协商的四项原则应该贯穿
于工作的全过程,工会要以平等的身份和地位进行民主协商,充分
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劳动部门和企业代表组织的协调和沟通,求同存异,协商共事,形成共识。
自漯河市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以来,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共同努力,强化机制建设,使我市开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型劳动关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解决了一些具有代表性、影响较大的热点难点问题。
如2002 年8 月,铁东开发区某私营企业一农民工在厂区内发生了工伤事故,企业以不是正式工为由拒不为该职工办理《工伤证》,致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市总工会获悉后提议召开三方临时会议,对此案进行研究和处理,并决定由劳动仲裁部门介入进行行政干预,事件最终得到了圆满处理。
在三
方协调会上市
总还提出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一次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的调研,得到了各方的认可。
调研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作了详细汇报,促成了《xx 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工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政策的出台;xx 县某公司118 名职工因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问题与单位发生争议,造成群体上访事件。
县总工会了解情况后,立即提议召开三方协调会议,决定由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受理此案。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为职工办理双金时,申报基数过低,为职工少缴双金达50 多万元。
仲裁委通过调解促使公司为职工补缴了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五、存在问题
1、三方协商积极性有差异。
在三方协调机制实际操作中,作为代表职工的工会方由于上级工会抓得紧,工作比较积极,劳动局
和经贸委处于从属地位。
2、三方协商机制没有资金作保证。
三方协商制度需要一定的办公基础设置,以及人员的培训、学习和考察都需要资金。
然而上级和地方没有拨款的渠道,致使工作成为无源之水。
3、三方协调机制工作发展不平衡。
目前市县两级工作
机制已建立,而乡镇和行业的三方机制尚未建立。
4、部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人员的素质决定协商的质量,因此工作人员亟待进行培训。
5、三方协商机制的首席代表身份较低。
就我市目前的情况,三方首席代表都是各方副职担任,规格较低,有些问题不能拍板。
六、建议
1、平等协商,达成共识。
三方协商机制的完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劳动关系的需要,也是国际通行惯例。
三防以平等的身份进行协商,对涉及到劳动关系的任何事都需进行协商。
2、完善立法,健全制度。
应尽快制定有关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的专门法,使三方协商机制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把三方协商活动纳入法制轨道。
3、加强培训,准备人才。
要加强对三方代表和有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协商水平,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4、加强汇报,取得支持。
要多向党委和政府汇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的工作情况,以取得政策、资金方面的支持,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