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经济适用住房成为了很多人买房的首选。
经济适用住房,通常简称为“经适房”,是指针对中低收入群体所推出的一种保障性住房。
为方便广大购房者购买,国家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探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的特点和优势。
1、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由国家规定建设单位或开发商,采取普通商品住房的定额面积及配套标准建造的在定价、销售方式、付款方式、限购等方面受到国家统一规定,价格较普通商品住房有一定优惠的房屋,限售年限达到五年以上。
优缺点:(1)优点:一方面解决了大众居住,另一方面又不依靠城市公积金、国家补贴,不会造成过度利用资源,非常环保。
此外,经济适用住房面积相比普通住房来说较小,也能将城市土地合理使用。
(2)缺点:资金来源较少,除了对开发商拿到国家的特殊到款和贷款以外,购房者也只有从自己的积蓄中拿到,所以建设的时间普遍较长,也相应会影响购房者的入住时间。
建设的地点多在偏远地带,交通不太方便,噪音、污染等问题也会影响居住感受。
2、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广大购房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国家出台了很多税收优惠政策:(1)个人所得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如果在月度个人所得税或年末清查时计算应纳税额时,减除住房租金等费用,减免的金额不超过当时销售价格的10%,且纳税人须配偶分别以家庭为单元申报个人所得税。
(2)契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可以免除契税的全额或部分税款。
具体地,对于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比例缴纳契税。
以北京为例,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只需缴纳契税房屋总价的1%。
(3)营业税: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原产(制)商或代理商以及房地产开发商,销售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销售企业,免征增值税。
3、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的优势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可以减轻购房者的负担,另一方面也创造很多税收收入,并且可以提高国家税收收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经济发展的稳定。
经济适用房的税收优惠

经济适用房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1、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商业网点建设费以及契税,减半征收水电增容费等各种税费。
建设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优先给予办理有关手续。
另外,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费只限于1%~3%,市场利润被限在3%以下。
2、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构成(1)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2)勘探设计和前期工程费;(3)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4)建设安装工程费;以上4项之和为基础的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税金、3%以下利润、规费(各地有优惠政策)。
商品房除以上8项外,还包括土地出让金,其利润不受限制,由市场决定。
3、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按建设成本确定。
建设成本包括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建安费、小区内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贷款利息、税金、1%~3%的管理费。
经济适用房以微利价出售。
只售不租。
其成本价由7项因素(征地折迁费、勘察设计费、配套费、建安费、管理费。
贷款利息、3%以内的利润)构成。
出售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售价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以上几项因素综合确定。
而且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价销售。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税费如下:1、在交易过程中: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方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广州经适房政策

经济适用房北京、上海、广州谁更强相关专题:房地产时间:2000-06-07 00:00北京如火如荼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始于1998年底,同广州、上海两城市相比晚了3年时间。
由于长期以来,北京市集团购买住房所占市场份额较大,加之北京的土地价格较高,商品房价格高昂,北京市政府为解决一般收入阶层的住房需求、拉动经济的增长,在1998年12月,经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物价局核定,对北京市经济适用房建设中所涉及的2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了减免优惠。
包括对经济适用房减半收取房屋拆迁管理费、减半收取征地管理费、减半收取房屋买卖手续费等多项优惠。
同时,政府对首批经济适用房做出了每平方米不能超过4000元的最高限价,并规定经济适用房的销售利润不能超过3%。
由于政府的大力支持,1999年以来,经济适用房成为北京市场上卖得最好的房子。
北京经济适用房的建筑规模比上海、广州都要大得多,1999年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总建筑面积就达到700万平方米。
到去年年底,北京实际开复工的经济适用房总面积为450万平方米,竣工150万平方米,由于其公建配套有保证,规划、设计、施工都很规范,销售势头始终热旺。
北京去年第一批经济适用房基本上是参照商品房建设标准和运作方式进行的,品质普遍不低,其位置多在城郊结合部,离市中心的距离一般为10余公里,但近期或规划中的交通状况都比较好,市政配套到位,对环境的要求也较严格,其主力户型为70平方米至90平方米和11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的两居室或三居室。
房价一般是当地商品房的1/3至1/2,去年北京经济适用住房最高售价为4450元/平方米,最低价格2400元/平方米,均价为3100元/平方米。
今年,北京市政府决定仍将把经济适用房建设作为重点,开复工总面积要达到918万平方米,除续建的318万平方米外,今年新开工600万平方米。
决定新增贷款50.7亿元,完成投资95.6亿元。
经济适用房的开复工面积将占全市住宅面积的30%到40%,而且原则上不涨价。
【税会实务】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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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
【问题】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享受优惠政策要办理哪些手续?
【解答】
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
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
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
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家为了鼓励和支持公民购买经济适用房,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而实施的特殊税收政策。
该政策目的在于改善人民住房生活条件、满足人民居住需求,促进城市经济发展和扩大有效需求。
一、政策解读1、免征土地增值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申请向政府进行货币补偿的,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由于新房的楼面价格中包含了土地的开发成本,因此土地增值税的比例非常高。
如果能够免去即可大大减少购房者负担,使经济适用房更符合政府所预期的“经济实惠”的特征。
2、个人所得税减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首套房,从购买之年起,连续 5 年内,每年个人所得税缴纳额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10%计算。
可见政府对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支持力度很大,通过个人所得税的减免,使得购房者有了一定的经济优惠。
3、建设补贴为鼓励企业购买和建设经济适用房,国家出台了财政补贴政策。
企业在购买、建设、出租经济适用房的过程中,可以向政府申请一定的补贴。
这样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投入经济适用房建设中,有利于解决房屋短缺问题。
二、政策分析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较高,一般人民难以承受。
相对于一些城市高昂的房价,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实在是非常便宜。
然而即使是这么便宜的房子,在普通人眼中,仍然是花上了所有积蓄甚至需要贷款才能够购买的。
对于这些困难群体,政府应该采用各种措施来支持他们,让他们有信心和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支持经济适用房的一项政策,可以从政策上减轻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的负担,有效的激发市场购房者的积极性。
其中个人所得税减免和建设补贴,对企业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进一步节省了财务成本,让更多的人能够选择起居环境更好、生活条件更宽裕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不足仍需完善尽管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但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市场的促进和完善仍然有很多不足之处。
例如: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一旦购买的房屋超过预定面积或房屋的全价值超过限制,将无法享受所得税减免,这对部分中低收入者却是没有任何作用。
经济适用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经济适用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汇总房地产开发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较多税收优惠政策。
那么开发经济适用房究意有哪些优惠政策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
房地产开发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而经济适用房的开发按国家规定可以享受较多税收优惠政策。
那么开发经济适用房究意有哪些优惠政策呢?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
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
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确认备案表》、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文件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明细资料(包括街号、楼号、楼层、房号、户型、面积、价格或预计价格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经济适用房建造的税费优惠

③价格构成:主要由三部分构成:
a.开发成本;
b.税金;
c.利润。
每一价格构成部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手册的附录部分有关文件内容。
经济适用房建造的税费优惠
建造经济适用房,可以享受以下几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
1.土地出让金
用于建造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实行政府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
建造经济适用房,21项行政事业性费用实行减半征收的优惠。
3.经济适用房的价格确定和利润要求
确定的管理办法:基准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的不浮幅度,由有定价权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核定价格时确定,下浮幅度不限。
②价格确定原则
a.与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同一区域内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合理差价,切实体现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经济适用房作为一项重要的住房保障政策,对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杭州市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为广大市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出台背景,主要是为了应对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住房供需矛盾,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问题。
随着城市人口的增长和房价的不断攀升,许多家庭难以承担购买商品房的高昂费用,因此需要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来保障他们的基本居住需求。
在申请条件方面,杭州市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
申请人通常需要满足户籍、收入、住房面积等方面的要求。
例如,申请人需要具有杭州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一定年限以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一定标准等。
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确保经济适用房能够真正惠及那些最需要帮助的家庭。
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也是政策中的重要一环。
杭州市的经济适用房在建设过程中,注重房屋的质量和功能。
房屋的户型设计合理,能够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小区的配套设施也逐步完善,包括学校、医院、商场等,以提高居民的生活便利性。
在分配环节,杭州市采取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购房资格和选房顺序,确保整个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还加强了对申请家庭信息的审核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规操作和不正当申请。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也是市民关注的焦点。
杭州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通常低于同地段商品房的价格,并且根据不同的地段和户型进行合理定价。
购买者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选择合适的房源。
然而,杭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比如,随着城市的发展,部分经济适用房的选址可能相对偏远,交通、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不够完善,给居民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不便。
此外,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和分配需要一定的周期,可能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等待时间较长。
为了进一步完善经济适用房政策,杭州市政府也在不断努力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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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哪些优惠政策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政策优惠是多方面的,最直接的优惠属于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划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直接减免。
税收优惠方面,我们对现行的税务政策总结如下:
1.营业税:目前没有相关营业税优惠政策。
2.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免交契税;如果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按综合地价4%的税率缴纳契税。
3.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普通标准住宅各省规定不一样。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26号)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住房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经济适用住房一般不预征土地增值税。
如湖南省规定自2008年1月1日开始,批准建造销售并且能够单独核算土地增值额的经济适用房(含用于拆迁安置的住房)不实行预征土地增值税。
但是需要完备备案手续,例如根据《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6]76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开发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经济适用住房土地增值税预征确认备案表》.经济适用住房的批准文件及经济适用住房的明细资料(包括街号、楼号、楼层、房号、户型、面积、价格或预计价格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规定,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列入省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发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5.印花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一条规定,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6.企业所得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八条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房地产开发商要按规定向税务局报送经济适用房资料。
虽然各地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但主要包括项目计划批准证书.立项报告.经济适用房批准文件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