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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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说理式”执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浅谈“说理式”执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浅谈“说理式”执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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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说理式执法

浅谈说理式执法

浅谈说理式执法浅谈“说理式”执法安徽省池州市文广新局副局长姜宏年近几年来,说理式执法这个热词在很多行政执法领域被叫响。

今年,在全省文化市场座谈会上,安徽省文化厅市场局也明确提出,在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逐步实行说理式执法。

究竟说理式执法是一种什么方式的执法,与我们现在从爭的日常行政执法有什么样的差别,说理式执法究竟怎样操作,其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如何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本文从规范工作方式的角度谈谈说理式执法的涵义、功能、操作模式和说理式执法的法律文书制作。

一.说理式执法的涵义1.涵义说明。

说理式执法是行政主体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除有法律特别规定外必须自始至终向行政相对人说明理由的一种新型执法方式。

说理式执法其实是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题中应有之意,是“依法行政化“文明执法”的具体操作模式。

以《行政处罚法》为例,在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方面,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在行政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方面,第三条规定“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在行政处罚应该合情入理方面,该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S把执法模式特定为“说理式”,反映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便于更好地进行执法操作,同时,对于构建和谐的社会管理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2、来由。

早在2002年,党的十六大就已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并明确提出“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民主行政、法治行政的理念正逐步深入,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

四川省工商局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选登② 对成都市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大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四川省工商局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选登② 对成都市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侵犯“大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日从 A公 司购进 “ 大宝 S D蜜 10 ”0 0 O 0 ML 4 0 0瓶
( 货单价 6 进 . 8元/ ,共 计货款 2 2 0 瓶 7 0 0元 )并 , 将上述 商品分配到成都 、 自贡、 泸州地区的 1 3家 分店 进行销售 , 销售均价 为 7 8 17元/ 。至 . 67 7 瓶 本 局 调 查 时 止 ,共 计 销 售 13 7瓶 ,销 货 款 74
物、 古董) 医疗器械一类及二类无需许 可的合法 、 项 目。( 编者注 : 与本案无关经营事项此处省略)
20 0 9年 1 O月 2 2日, 根据 “ 宝 ” 大 商标 注 册 在 。 A公司没有按当 事人的规定提供“ 大宝” 商标
人北 京大宝 化妆 品有 限公 司( 以下简称“ 大宝公 注册证确认文件 。当事人虽称看 到过“ 大宝 S D O
注册资本 :人 民币) ( 叁仟万元 ; 实收资本 :人 民币) ( 叁仟万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 ) ;
15 6 . ;损耗 19 3 068元 7 6瓶 ;库 存 及 下架 召 回
2 8 7 。当事人确认 已销售的 13 7 商品与 05 瓶 74 瓶
经营 范 围: 销售 : ・ 、 百货 日用 杂品 ( 不合 烟花 爆竹 ) 、五金交 电 、化工 原料 及产品 ( 不合危 险
品)建筑装饰材 料、 、 电气机械 、 电子产品 、 通讯器 材( 不舍 无线 电发射设备 ) 工艺美术 品( 、 不合 文
库存及 下架召 回的 2 8 7瓶 商品为 同期购 进相 05
同批次商品 。
调查 证明 , A公 司提供给 当事人 的相关资料 中, 所谓 “ 大宝公 司” 授权 书》 虚假 ; 提供 绵 《 为 所 阳 B 日化商 贸公 司 出具 的“ 明 ” 证 资料 为虚假 ; 所 谓供货商 “ 阻 B 日化商贸公 司 ”根本 不存 绵

自-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本一)

自-说理式执法文书(范本一)

述“亚”字牌电子触发器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批电子触发器系冒用SH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厂名、厂址的产品,产品质量特性也达不到该公司产品质量要求,该公司未委托或者授权当事人生产其公司产品。

2007年3月4日,本局委托WH 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上述“三乐”牌高压钠灯镇流器进行检验,结论是不符合GB19510.1-2004和GB19510.10-2004标准规定的要求。

2007年3月8日,本局委托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SH)对上述“亚”字牌电子触发器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07年3月21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上述两份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的结论未提出异议。

经调查核实,因“三乐”牌、“亚”字牌产品在市场上比较好销,当事人未得到授权,即在自己生产的高压钠灯镇流器、电子触发器上分别标注“NJ三乐照明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SH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的厂名、厂址及商标等,假冒该两家公司的产品用于销售。

当事人共生产上述不合格高压钠灯镇流器235只,货值金额为13395元,其中已销售30只,货款未结;共生产上述不合格电子触发器300只,货值金额为3600元,尚未销售。

2007年4月6日,本局向当事人下发了(HG)质技监罚告字〔2007〕104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1、当事人提供以上事实有以下主要证据证实:ﻫ的收款收据,证明其有销售“三乐”牌高压钠灯镇流器的行为及销售的数量;ﻫ2、检查现场拍摄的照片,证明当事人生产了“三乐”牌高压钠灯镇流器和“亚”字牌电子触发器;3、本局对当事人制作的《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未得到授权,生产了假冒的“三乐”牌高压钠灯镇流器和“亚”字牌电子触发器及生产、销售的数量;4、SH亚明灯泡厂有限公司出具的鉴定证明及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生产的“亚”字牌电子触发器是假冒伪劣产品;5、NJ三乐照明电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鉴定报告,证明当事人生产的“三乐”牌高压钠灯镇流器是假冒伪劣产品;6、WH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生产的“三乐”牌高压钠灯镇流器是不合格产品;7、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SH)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当事人生产的“亚”字牌电子触发器是不合格产品;ﻫ8、本局制作的《现场调查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有生产“三乐”牌高压钠灯镇流器和“亚”字牌电子触发器的行为。

浅谈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几点体会

浅谈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几点体会

浅谈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几点体会作者:黄海来源:《中国纤检》2010年第19期说理式执法文书,是指在行政处罚文书中,对事实进行详细的描述,并运用证据加以证明,引用法条的同时阐明适用法律的理由。

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有利于提升质监执法形象,增强行政执法的人性化,提高当事人的配合度,是提高质监执法人员素质、树立质监部门形象、提高行政执法的说服力与公信力的有效保障。

2010年初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在行政执法领域推行了说理式执法文书。

为及时总结经验,在开始实施一段时间后,8月中旬遂宁市纤维检验所组织执法人员对制作的说理式执法文书进行了案卷分析,讲解剖析。

通过培训、讲评,使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了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必要性,掌握了文书制作要点,有效提高了制作水平,现将几点体会浅谈如下。

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是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的前提遂宁市纤维检验所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重要性学习作为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的重要活动载体,通过讲解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使执法人员从思想上认识到制作说理式执法文书的重要性,克服怕麻烦、为难等不良情绪,从而提高其制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 在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的过程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行政处罚中,通过纠正违法行为,有效落实《行政处罚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处罚原则,达到教育行政对象自觉遵法、守法的目的。

处罚的过程不仅是单纯的行政执法过程,也是一种具体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行政裁决说理的过程,传播法律知识、警示教育行政对象,使之知法、懂法、守法,吸取教训,以免再犯。

(二) 通过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执法行为。

在执法文书的说理过程中,利用解释和说明最终确定该处罚的理由,以此来达到制约行政权的滥用,扼制腐败、不廉洁现象的发生。

对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案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减少行政争议,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树立质监执法部门公正、公平的执法形象。

四川省工商局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选登① 对谢xx侵犯四川张飞牛肉有限公司产品包装装潢的处罚决定 四川

四川省工商局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选登① 对谢xx侵犯四川张飞牛肉有限公司产品包装装潢的处罚决定 四川
20 04年 ,当事人谢 ××在成 都西南食 品城
托加 工合 同 , 该合 同就 双方 的权 利和义 务 、 品 产
的类 别 ( 分牛 肉干和牛 肉粒 , 中牛 肉干规格 有 其
成立 了成都市 武侯 区 A食 品配送 中心 ,性质 为
个体经 营 , 从事 食 品批发 和零售 ,0 0年 5月 西 21
21 0 0年 3月 2 5日起 , 成都 C食 品有限公 司 开始 向 当事 人谢 ××提供 “ 好安逸 ” 牛 肉系列 牦
产 品加工成 品 , 随后 , 当事人谢 ××在 其成都 市
列产 品外包装及包装箱进行设计 、管理和 印刷 ,
该系列 牛 肉产 品包 装装 潢 设计采用 了与 四川 张 武侯 区 A食品 配送 中心对上述 牛 肉系列产 品进
仍 然经常被 加以应用 , 以达 到 “ 规范美 、 庄严美 、
庭 的情 况多有发生 。
四是做到繁简得 当。 必须是在彻底吃透案情 , 完全理解法律精神的前提下 ,针对案件的焦点问 题进行简炼概括。其优点是可以使得关键性表述 较为集中, 从而能够强有力地发挥其认知功能 , 强
化 当事人对该事实的认可程度 。简炼概括仅适用 于 当事人及公众能够理解处罚决定 的事实依据和 法 律依据 不致产 生疑惑 不解并 质疑正 当性 的情 况, 而对分歧争议较大的案件 , 仍应详加论证 。
21 0o年 6月 , 为增加产 品品种 , 当事人 谢 × 格等情况 ;
事人谢 ××提供包装 袋及包 装箱 ,四川 阆 中 D 代表人 肖××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复印件 1 , 份 2 O 风 干牦 牛 肉 3 2g 0箱 ,于 2 l O O年 7月 3 日、 2l OO年 8 4日分两次 发送 到成 都市 武侯区 A 月

浅谈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

浅谈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 主体适格 。 () 2 要讲清违法行 为的事实 。在表述 () 3 要告知履 行方式 、 限及拒不 履 期
规的准确性 明显提 高 ;三是适 用处罚 自 由裁 量 权 幅 度 明显 趋 于合 理 ; 三个 统 “

” 即教 育 、 罚 、 范 三 统 一 。 处 规
当事 人违法行为事 实时 , 要按照何 时 、 何 行 的后果 、 局将 采取 的措施 等 , 本 晓之 当 地 、 事 、 果等 基本要 素 , 为 的具体 事 人以利害 , 何 何 行 敦促 其主动履行处 罚内容 ,
1对 违法事实 认定 ,采 取 了证据 对 明违法行 为事 实 的所有 证据 ,都应 在决 人性向当事人 敞开 。 .
应 和分 析 手 段 。认 定 违 法 事 实 需 要 确 凿 定 文 书 中一 一 列 述 , 指 明其 证 明 内容 。 并
的证据 支撑 ,这样 就要求说 理性行政 处 对 调 查 取 证 的过 程 和 搜 集 证 据 的 方 式 、 件 都 有 其 固 有 的 特 点 和 特 有 的 表 现 形
处罚决定 书是行 政机关 阐释法律 、宣传
3 推 行 说 理 性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是 钝 法治最直接 的窗 口, . 是面 向公众进行 法制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的合 法 表 现 形 式 ,是 行 政 化执法矛盾 的必然 要求 。推行说 理性行 教育的生动教材 。 说理性行政处罚决定书 机 关行 使 自由裁量权 的最终载体 ,也是 政处罚文 书就是要 求所制作 的文书应 当 通过严密 的逻辑 推理 , 充分 的论证 , 当 将
随着社会 主义法律体 系框 架 的基本 人 主观态 度 、 悔过 表现 、 害结果 、 危 裁量 理 解 是 写 不 好 的 。 这 就 迫 使 我 们 的 行 政 形 成 , 民的 法 律 意 识 不 断 增 强 , 行 行 依 据 进 行 充 分 表 述 ,对 收集 的 证 据 以 及 执 法 人 员 去 学 习 、 高 , 领 导 要 我 学 为 公 现 提 变

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式)

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式)

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式)
罚字[ ]第号
当事人基本情况:
案件来源:
现查明:
证明以上事实的主要证据有:
当事人(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
本机关认为:
鉴于
决定给予的行政处罚。

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账号。

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印章)
年月日
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文书适用于重大、复杂、疑难或当事人有争议,需要进行详细说理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有说理性内容,说明事理、情理和法理。

主要包括:
1.对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果关系和违法事实的认定过程等陈述清楚;
2.阐述证据形式和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
3.适用法律依据时应当完整地引用定性依据和处罚依据;
4.对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证据或听证的过程、结论和行政机关是否采纳意见的理由、依据,应当详细阐述,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或听证的也应予以说明;
5.作出从重、从轻、减轻或其他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说明法定理由和依据。

三、其他有关制作要求及注意事项依照参考文书样式之二十四执行。

四、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交银行,一份由承办机构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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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规范行政执法办案工作,降低和化解执法风险,改变过去公文行文尤其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不规范的作法,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权威。

现取百家之长,汇于一体,拟就较为规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

这里以简单的不正当竞争案予以论述,以供同仁在日常工作中参考实践。

首部首部分执法单位全称和处罚决定书文号两部分。

执法单位全称用二号正楷黑体字,执法单位全称与尾部落款、印章要同一;文号用中括号和楷体三号字体,浅灰色为宜。

范文:×××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工商处字[××××]第×号正文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行文结构要严谨,用词及标点符号要准确无误。

不用“可以”、“能够”类的不确定的词语。

第一部分:行为主体基本情况分当事人的身份和法定的经营主体资格两个方面。

范文:(一)当事人是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表述为: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身体状况,籍贯,身份证号;经济性质,字号名称,注册号,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及方式,成立日期,营业执照有效期限。

(二)当事人是法人的,表述为:当事人:单位全称,地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类型,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注册号。

(三)当事人是其他组织(如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的,表述为:当事人: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编号,服务范围。

第二部分:简述案件线索来源(检查、举报、投诉、交办等过程)、当事人涉嫌违法违规(引用具体法条)行为、立案范文:××××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监督检查职权对位于××镇××街××号的当事人的门市部进行了检查,发现当事人经销的××××产品的本身及其外包装上,未用中文标注产地和其它应当标明的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不以中文标注产地。

”和第十条第(五)项“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依国家规定应当标明的内容,未予标明。

”的规定,涉嫌销售对商品产地和质量作虚假表示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本局遂于××××年×月×日立案调查。

第三部分:叙述当事人的主要违法行为当事人的主要违法行为的来龙去脉及行为结果,多个行为主体牵连违法的,要在其他行为主体后注明“另案查处”。

这里“主要”一词很重要,与下文主要证据叙述中的“主要”一词一脉相承,旨在为应对行政诉讼留有余地。

事实叙述部分,应当将当事人销售的商品的包装、标贴上及商品本身只标注什么内容,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产品标示标注规定》)规定应当标注的内容加以摘要表述,两者对比,一目了然。

(特别提示:个案有个案的特点,不能千篇一律。

重要的是一定要对比表述清楚: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的客观情况,与违反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二者对比,违法行为一望而知。

)范文:经查:当事人于××××年×月×日从××处分别以进价7.00元/只、12.00元/只购进只标注有商品名称的亿本轴承20只、“鸿森”牌阀门9只,两种产品分别以9.00元/只、15.00元/只在其门市部与其他商品待售2个月有余。

截至××××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当事人门市部进行检查发现时,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商品还未售出,未获得非法所得。

涉案金额315.00元。

该两种商品的包装物、标帖及产品半身,只标注商品名称,无其他标注内容。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的规定严重不符。

第四部分:主要证据列举及其证明事项和当事人对证据的确认情况范文:当事人上述行为由以下主要证据证明:证据(一):现场笔录一份两页。

该证据证明案件来源、当事人经营状况和本局执法人员检查时的客观事实。

证据(二):询问笔录一份二页。

该证据证明当事人销售未用中文标明产地和质量证明的商品的来源及销售状况。

证据(三):陈述材料一份。

该证据证明当事人无进货发票的实际经营情况、承诺主动找批发商换货以消除违法行为后果和请求减轻处罚的事实。

证据(四):当事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该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身份和经营资格、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

证据(五):照片五张。

该证据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亿本轴承、“鸿森”牌阀门两种产品的本身及其外包装上未用中文标注产地和其它应当标明的内容的客观事实。

上述证据: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陈述材料、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五张照片,均由当事人逐页签字认可且无异议。

第五部分:书面告知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的陈述申辩、听证以及采信与否(一)告知书送达及当事人的意见情况及理由范文:××××年×月×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给当人事送达了《××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工商处告字[××××]第××号)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工商听告字[××××]第××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听证要求),本局视为当事人主动放弃此权利,且对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无异议。

(二)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的,力求简洁表述范文:当事人××××年×月×日向本局提出听证要求。

××××年×月×日本局依法举行了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当事人辩称:(一)、×××××××××××××××××××。

(二)、×××××××××××××××××××。

”(三)当事人没有提出陈述、申辩的范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要求,本局××××××。

(四)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提出陈述、申辩要求的范文: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当事人辩称:××××××。

(五)采纳或不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范文:本局认为,×××××××××××(采纳或不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故当事人的上述××意见本局予以(未予)采信。

第六部分:综合叙述案件性质、法律适用、自由裁量、加重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事由、依据范文:综上所述: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注产地和商品质量状况的商品,其行为已违反了《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不以中文标注产地。

”和第十条第(五)项“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依国家规定应当标明的内容,未予标明。

”的规定,构成了销售对商品产地和质量作虚假标示的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且在本局调查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试行办法》(鄂工商规〔2011〕285号)第五条第(一)项“能够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减轻行政处罚。

第七部分:行政处罚的目的、依据、处罚的具体种类、履行方式及法律救济途径行政处罚的目的的叙述以该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立法宗旨为准,一般原文引用法律条文的第一条,切记不可随意行文。

范文: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湖北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督检查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二)对产地作虚假表示或者销售伪造产地、对产地作虚假表示的商品的;(三)销售对商品质量作虚假表示的商品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质量标志的”的规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作罚款×××××.××元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当事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法定休假日顺延,周末调休除外)履行上述决定,到本局罚没款代收机构--地址和银行名称(收款单位:×××工商行政管理局,帐号:×××××××××××××××)缴纳罚没款。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三)项的规定,本局将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催缴期限届满仍未履行处罚决定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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