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客观题主观化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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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法主观题及答案

2023年民法主观题及答案

2023-2023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2023年案情:2023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款协议,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当天交付。

2023年1月12日,双方就甲自有的M商品房又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协议,其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则本协议不履行;如甲到期未能偿还对乙的借款,则该借款变成购房款,甲应向乙转移该房屋所有权;协议订立后,该房屋仍由甲占有使用。

2023年1月15日,甲用该笔借款设立了S个人独资公司。

为扩大经营规模,S公司向丙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1年,丁为此提供保证担保,未约定保证方式;戊以一辆高级轿车为质押并交付,但后经戊规定,丙让戊取回使用,戊又私自将该车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己,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2023年2月10日,甲因资金需求,瞒着乙将M房屋出卖给了庚,并告知庚其已与乙订立房屋买卖协议一事。

2023年3月10日,庚支付了所有房款并办理完变更登记,但因庚自3月12日出国访学,为期4个月,双方约定庚回国后交付房屋。

2023年3月15日,甲未经庚批准将M房屋出租给知悉其卖房给庚一事的辛,租期2个月,月租金5000元。

2023年5月16日,甲从辛处收回房屋的当天,因雷电引发火灾,房屋严重毁损。

根据甲卖房前与某保险公司订立的保险协议(甲为被保险人),某保险公司应支付房屋火灾保险金5万元。

2023年7月13日,庚回国,甲将房屋交付给了庚。

2023年1月16日,甲未能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S公司也未能按期偿还对丙的200万元借款,现乙和丙均向甲催要。

问题:1.就甲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如乙未起诉甲履行借款协议,而是起诉甲履行买卖协议,应如何解决?请给出理由。

2.就S公司对丙的200万元借款,甲、丁、戊各应承担何种责任?为什么?3.甲、庚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庚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什么?4.谁有权收取M房屋2个月的租金?为什么?5.谁应承担M房屋火灾损失?为什么?6.谁有权享有M房屋火灾损失的保险金请求权?为什么?参考答案:1.答案一:本案应按照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作出认定和解决。

[全]司法考试主观题-民诉答题方法及案例讲解

[全]司法考试主观题-民诉答题方法及案例讲解

司法考试主观题-民诉答题方法及案例讲解一、做题方法归纳第1步:先浏览问题,确定哪些问题属于民事诉讼法题目,哪些属于民法、商法题目。

第2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一般一个问题对应某一段内容。

第3步:根据问题寻找案件关键词,以免遗漏。

【注意】1.不要被案情长度和问题数量吓到。

2.确定题目数量,如果未问理由或原因,简述理由为保险式答法。

3.根据问题内容区分答题方式,如果问题为“评价XX行为/程序/裁判”,则应从正反两方面全面评价,即“XX行为/程序正确”、“XX行为/程序错误”;如果问题为“XX行为/程序/裁判有何问题”,则仅陈述问题即可。

4.写依据时,仅写“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相关规定”等均可。

二、实战演练王某、刘某交通事故侵权案件【案情介绍】居住在甲市A区的王某驾车以60公里时速在甲市B区行驶,突遇居住在甲市C 区的刘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王某紧急刹车,刘某在车前倒地受伤。

刘某被送往甲市B区医院治疗,疗效一般,留有一定后遗症。

之后,双方就王某开车是否撞倒刘某,以及相关赔偿事宜发生争执,无法达成协议。

刘某诉至法院,主张自己被王某开车撞伤,要求赔偿。

刘某提交的证据包括:甲市B区交警大队的交通事故处理认定书(该认定书没有对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开车所致作出认定)、医院的诊断书(复印件)、处方(复印件)、药费和住院费的发票等。

王某提交了自己在事故现场用数码摄像机拍摄的车与刘某倒地后状态的视频资料。

图像显示,刘某倒地位置与王某车距离1米左右。

王某以该证据证明其车没有撞倒刘某。

一审中,双方争执焦点为:刘某倒地受伤是否为王某驾车撞倒所致;刘某所留后遗症是否因医疗措施不当所致。

法院审理后,无法确定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

一审法院认为,王某的车是否撞倒刘某无法确定,但即使王某的车没有撞倒刘某,由于王某车型较大、车速较快、刹车突然、刹车声音刺耳等原因,足以使刘某受到惊吓而从自行车上摔倒受伤。

因此,王某应当对刘某受伤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民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4

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民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4

民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民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一、题干:案情:甲公司从某银行贷款1200万元,以自有房产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经书面协议,乙公司以其价值200万元的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为甲公司的贷款设定抵押,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后甲公司届期无力清偿贷款,某银行欲行使抵押权。

法院拟拍卖甲公司的房产。

甲公司为了留住房产,与丙公司达成备忘录,约定:“由丙公司参与竞买,价款由甲公司支付,房产产权归甲公司。

”丙公司依法参加竞买,以1000万元竞买成功。

甲公司将从子公司筹得的1000万元交给丙公司,丙公司将这1000万元交给了法院。

法院依据竞拍结果制作民事裁定书,甲公司据此将房产过户给丙公司。

法院裁定书下达次日,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约:“甲公司把房产出卖给丁公司,丁公司向甲公司支付1400万元。

合同签订后10日内,丁公司应先付给甲公司400万元,尾款待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之后支付。

甲公司如果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之内不能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则丁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700万元,甲公司和丙公司对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在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房产买卖合同的次日,丙公司与戊公司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

丙公司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卖给戊公司,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丁公司见状,拒绝履行支付400万元首付款的义务,并请求甲公司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丁公司名下。

甲公司则要求丁公司按约定支付400万元房产购置首付款。

鉴于各方僵持不下,半年后,丙公司索性把房产过户给戊公司,并拒绝向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经查,在甲公司、丙公司和丁公司签订合同后,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变化不大。

问题1 :乙公司以其现有的及将有的生产设备等动产为甲公司的贷款设立的抵押是否成立?为什么?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成立。

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乙公司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设定抵押,动产抵押无须以登记为设立要件。

2021年法考民法主观题必背答题模板蒋四金民法主观题复习资料

2021年法考民法主观题必背答题模板蒋四金民法主观题复习资料

XX)向相对人(XX)第472 条。

XX)的意思表示旨在希望他人(XX)第473 条第1 款。

XX)XX)因此该条款无效。

间签订的合同条款,属于由当事人(XX)与当事人(XX)XX)XX)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496 条、第497 条。

某合同(XX)的当事人(XX)143 条。

XX)的内容(XX)某合同(XX)的内容(XX)某合同(XX)系当事人(XX)为了某目的(XX)某合同(XX)的当事人(XX)典》第153 条、154 条、146 条、144 条。

XX)因对行为(XX)性质、对方当事人(XX)、标的物(XX)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致使合同的内容与自己的意思不一致,并造成较大当事人 1(XX)或第三人(XX)故意告知当事人2(XX)虚假事实(XX)或故意隐瞒真实事实(XX),使当事人2(XX)因此陷入或维持错误认识,而作出不真实的当事人1(XX)或第三人(XX)故意预告实施危害(XX),使当事人2(XX)当事人1(XX)利用当事人2(XX)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XX),第 147 条、148 条、149 条、150 条、151 条。

XX)的当事人(XX)第145 条。

XX)未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而与相对人(XX)订立合同转移标的物,第597 条。

XX)XX)订立XX)XX)订立虽然第三人(XX)XX)与第三人(XX)权益,不属于恶意串通,故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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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XX)XX)作为误解方/受欺诈方/受胁迫方/受损害方,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XX)可以主张行使撤销权。

/行为(XX)XX)作为误解方/受欺诈方/受胁迫方/受损害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或未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合法律规定,因此当事人(XX)不可主张行使撤销权。

第147 条/148 条/149 条/151 条/152 条。

民法学主观题参考答案

民法学主观题参考答案

民法学主观题参考答案第一部分简答题1 、答: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

公共秩序是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需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是指国家社会的存在及其发展所必高的一般道德。

公序良俗原则是大陆法系各国民法典通行的原则。

我国《民法通则》第7 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该条规定的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逻辑内涵基本一致。

2 、答: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应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以求达到当事人之间利益和当事人利益与杜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其具体含义包括:(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依诚实信用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2 ) 在合同解释上。

应依诚实信用原则:(3 )依诚实信用原则弥补法律规定之不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一样赋予司法人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使其在法律规定不足时。

从民法的目的出发,依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

3、答: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如下特征:( l )民事法律关系是主体之问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

(2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3 )民事法律关系的保护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

4 、答:财产法律关系是与财产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而形成的、具有直接物质利益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法律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因人格和身份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法律关系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利益内容。

这是它与财产法律关系的根本区别。

除此之外。

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还有以下区别:( l )两类关系中的权利性质不同。

在财产法律关系中。

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是财产权利,通常权利可以依其意志转让,而在人身法律关系中。

权利人所享有的权利是人格权或身份权。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试题及解答参考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试题及解答参考

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复习试题(答案在后面)一、案例分析题(36分)题目:甲公司因与乙公司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提出反诉。

A 市B区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后来,乙公司发现A市B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问题,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上一级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乙公司的再审申请符合再审条件,于是裁定再审。

在再审审理过程中,乙公司增加了诉讼请求,上一级法院决定合并审理。

请问:1.本案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再审条件?为什么?2.本案的再审审理范围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3.本案的再审审理期限应当如何计算?为什么?4.如果再审审理结束后,上一级法院对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作出了支持乙公司的判决,乙公司是否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为什么?答案及解析:1.本案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再审条件?为什么?2.本案的再审审理范围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3.本案的再审审理期限应当如何计算?为什么?4.如果再审审理结束后,上一级法院对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作出了支持乙公司的判决,乙公司是否可以再次提起上诉?为什么?二、案例分析题(36分)题目:关于张某盗窃案的分析。

【案情介绍】张某因生活拮据,在某日晚潜入某珠宝店行窃。

张某盗得珠宝价值达人民币五万元。

但在其准备离开时,意外触发警报系统,珠宝店安保人员立即赶至现场,并控制住了张某。

整个事件过程均被店内的监控摄像头记录下来。

后公安机关对张某立案侦查。

关于此事件,请结合法律知识进行解答。

【问题】(1)请简述盗窃罪的行为结构并简要说明本案中张某的行为如何符合这一结构?简要阐述本案中可能存在的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情形。

(本题XX分)三、案例分析题(36分)题目:甲公司长期借款在2019年12月31日达到1000万元,2020年3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资金,无奈之下以自己的一辆汽车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请问:1.甲公司与乙银行之间的抵押合同何时生效?2.甲公司能否在2020年6月1日以前请求法院对抵押的汽车优先受偿?3.如果甲公司未能按时还款,乙银行是否可以直接对抵押的汽车进行处分?四、案例分析题(36分)题目:甲公司长期借款在2021年12月31日达到1000万元,2022年3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生产资金,向A银行借款100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以甲公司正在建造的厂房作为抵押。

民法主观题答题模板

民法主观题答题模板

民法主观题答题模板答题模板如下:一、基本概念阐述(1)对于题干中的主观题目,首先需要说明问题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法律条文。

例如,对于与合同法相关的题目,需要阐述合同、法定代表人、撤销权等概念,并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来加以支持。

(2)对于基本概念的阐述,可以包括其定义、性质、内容、条件和效力等方面进行分析。

例如,在阐述合同的基本概念时,可以说明合同的定义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达成的一致意见,具有约束力等特点。

二、问题分析(1)分析问题中要求回答的具体问题,并给出回答的结论。

例如,题目要求回答某某主体是否具有撤销合同的权利,需要对该主体是否满足撤销合同的条件进行分析,并给出结论。

(2)若问题涉及不同的情况,可以进行情况的比较和权衡,给出相应的论证。

例如,题目要求回答某某主体是否具有撤销权,可以对比不同的情况,例如是否存在欺诈、威胁等情况,比较是否满足撤销权的要件。

三、判断依据(1)在分析问题和给出结论的过程中,需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和依据,以加强答案的权威性和说服力。

例如,在判断某某主体是否具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时,需要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的条文,例如撤销权的法定情形等。

(2)对于无法找到明确法规的问题,可以参考相关司法解释、裁判文书等,引用权威机构的观点来支持自己的判断。

四、论证过程(1)在答题过程中,需要通过逻辑思维和论证,展开对问题的详细分析。

例如,对于题目要求回答某某主体是否具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可以从撤销权的法定情形、要件和效力等方面进行具体论述。

(2)在论证过程中,可以结合实际案例、学说观点等进行辅助论证,以加强答案的可信度和实用性。

五、总结回答(1)在答题的最后,需要对前文的论证和分析进行总结,并给出明确的回答。

例如,总结回答问题,明确某某主体是否具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并提出相应的理由和依据。

(2)总结时要注意突出自己的观点和分析,提出一定的建议或思考,以展示自己的思考能力和法学素养。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问题详解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问题详解

2002-2016年司法考试民法历年主观题真题及答案2016四、(本题22分)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

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

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50万元借款。

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

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

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

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

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2000元。

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

问题: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2000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参考答案:1.有效。

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

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

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

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

2.不能成立。

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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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客观题主观化解答
法考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的考试,关于客观题,全是选择题,分为试卷一、试卷二,分别100分,共100道题目,由单项选择题(50道)、多项选择题(40道)、不定项选择题(10道)构成。

相信同学们都有这样的感觉,就是真题做了N遍,答案都能记住了,为什么我还考不过?那么,我想问你,这个真题的考点你能记住了吗?A、B、C、D四个选项为什么对、为什么错,你真能了如指掌吗?如果你的答案是:“NO”,那么我告诉你,咱们以后“客观题主观化解答”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这样我们便能将真题的作用利用到最大化。

且看中公法考演示“客观题主观化”。

【知识点一】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属于民法难点,是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核心。

问题: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请问:乙签名的行为是否属于意思表示?
答案:不属于。

理由:意思表示,即民事行为能力适格之表意人,将自主形成的效果意思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意思表示包括“行为意思、效果意思、表示行为”。

行为意思,指有意实施行为之意识,该项意思表明,外在行动是行为人自主意思支配的结果;效果意思,即意思表示的表意人,必然内心有发生一定的私法效果(合同、遗嘱、婚姻等)的意思(即关于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消灭的意思),即所谓的“真意”,如:欲购房屋、欲赠与他人财物;表示行为,即意思表示人将内心的效果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明示+默示)。

本题中,学生乙签字的行为,并不存在效果意思,因此学生乙的签字行为并不是意思表示
【知识点二】无权处分
无权处分,属于民法重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权处分人与相对人签订的买卖合同,不因出卖人无所有权或处分权而无效。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权处分签订的买卖合同(债权行为)的效力是有效的。

问题:甲与乙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将其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乙,乙支付1亿元股权受让款。

但此前甲已将该股权转让给丁。

请问:甲乙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答案:有效。

理由: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债权转让、股权转让等权利转让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题中,甲将其对丙公司90%的股权转让给乙,但是甲在转让给乙之前,甲已经将对丙公司享有的90%股权转让给丁,那么,甲尔后将其对丙公司转让给乙就属于无权处分,根据法律规定,无权处分的合同是有效的。

【知识点三】法律行为的效力
法律行为的效力,属于法考重点,根据我们现行法律行为的规定,法律行为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四种。

问题: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答案:乙向甲赔偿医药费的协议有效,甲不得告发乙的协议,无效。

理由:甲乙之间的协议属于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情形。

①甲被乙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关于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所以“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的约定是有效的;
②但是,甲被乙打成重伤,属于公诉机关必须追诉的行为,甲乙之间不得约定“私了”。

本题中,甲乙约定“甲不得告发乙”,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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