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报告制度篇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制度一、为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监督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本制度所指的重要情况是本局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
四、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本局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五、通报和报告的内容: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1、党务工作方面⑴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⑶党委、党支部会议议决事项;⑷党委、党支部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⑸党委、党支部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2、组织人事方面⑴公开招聘、录用干部,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以及调整、任免干部情况;⑵对党员干部实施奖励和惩诫的情况;⑶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3、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⑴本局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⑵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⑶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⑷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4、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⑴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我局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⑵党委、党支部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⑶党员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⑷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和报告①属于党内秘密的;②涉及个人隐私的;③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④行政执法有关方面通报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⑤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推进领导班子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建设一个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干事创业、公正民主、团结和谐的领导班子,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关于规范市管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领导班子对重大事项的决策,要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方针,坚持下列原则:1、集体领导原则。
凡属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民主集中原则。
决定重大问题,必须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正确集中;3、严格程序原则。
必须严格执行决策程序,保证决策质量,严禁决策过程中的随意行为;4、分工负责原则。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二、决策内容领导班子决策的重大事项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重大政策性工作。
如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医院各项改革的实施方案和重大措施,全局性、政策性的决定、决议等;2、人事管理工作。
如领导集体成员及部门的分工等问题,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聘任等问题;3、重大资金和物资安排。
如大额现金支付、借款、贷款担保、存款异动、各类工程、采购、物业转让、物资处理等资金运用项目;4、医院职能范围内牵涉面广和社会影响大的热点、难点等重大问题。
三、决策程序1、调查论证。
分管领导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和部门就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的事项,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
对于重大建设项目等问题,要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拿出初步方案形成规范材料,建议列入会议议题。
2、确定议题。
主要领导征询班子成员意见,提出议题建议,就议题涉及的有关问题与其他班子成员进一步交换意见后,确定会议议题。
对分歧较大的问题,一般不列为本次会议的议题,待进一步调查论证,统一认识后,列入下次会议议题。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切实加强对权力的民主监督与制约,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制度的具体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涉及我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
主要内容: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2、党风廉政工作、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3、全局工作规则、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调整;4、围绕中心工作的重要工作思路和重要举措;5、全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任务的确定;6、全局财务年度决算、预算的申报和调整;7、年度评比及奖惩等相关事项8、其它需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任免;2、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三)重要项目安排1、大宗物资及办公设备的采购;2、重大支出。
二、“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分工实行局长负责制,通过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出席局长办公会的人员为局级领导班子成员。
(三)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党委会决策之前,要经过民主程序讨论共同决策。
“三重一大”事项,在会议决策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规则1、“三重一大”问题集体决策,要有计划地进行,无特殊情况,不讨论临时动议议题。
2、决策前要根据工作计划,做好调研、论证、相关法律咨询和必要的事前审计。
3、决策时要集体讨论、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
4、决策后有重大事项的项目负责人安排专人负责集体决策的落实、总结、局办公室负责催促、监督和检查。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一、决策原则(一)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开发区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科学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决策前应当调查研究,必要时可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三)民主决策原则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听证和公示,班子成员对议题要明确表态,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要做会议记录。
(四)依法决策原则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有关条例条规进行决策。
二、决策范围1、根据上级国家机关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
2、讨论决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决定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重点工作、重大任务、重要目标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相关的推进措施和重要事项。
4、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计划,研究确定拆迁、安置方案,以及研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5、讨论决定有关重要的先进评选、表彰、奖励事项。
6、讨论决定报请上级审批的重要事项。
7、讨论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8、办理上级部门交办的重要事项。
9、其他需要提交研究的重要事项。
三、决策程序凡属重大事项的决策,应当经过如下程序:议题的提出──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基本形成共识──乡党政班子会议决定。
(一)议题确定重大事项决策议题由班子成员提出,党委书记确定。
(二)议题讨论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
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遇有特殊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讨论的,经党委书记同意后,可酌情当机处置,事后必须及时向领导班子汇报。
(三)会议表决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表决。
重大事项必须进行表决。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什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什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重大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未设董事会的经理班子、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委(党组)决定的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企业发展战略、破产、改制、兼并重组、资产调整、产权转让、对外投资、利益调配、机构调整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企业党的建设和安全稳定的重大决策,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主要包括年度投资计划,融资、担保项目,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业务,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采购大宗物资和购买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企业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主要包括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和下属企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的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主要包括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超预算的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大额捐赠、赞助,以及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扩展资料“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
具体表述如下: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完整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对于可能涉及法律风险的 事项,应当进行法务合规 审查,确保决策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规定。
在决策过程中应当坚持民 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 各方意见和建议,避免个 人或少数人的独断专行。
04
决策执行与监督
决策执行主体与责任
1 2
公司领导团队
公司领导团队是决策执行的主体,承担决策执 行的最终责任。
部门负责人
05
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
考核评价指标与办法
考核评价指标
应明确包括决策程序、执行效率、监督效果、用户满意度等关键性指标,并针对 不同层级单位和岗位制定个性化的考核指标。
考核评价办法
应明确考核评价的程序、标准、方法等,并建立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机制,将评 价结果与奖惩、任免等挂钩。
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范围
2023
完整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目录
• 概述 •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决策权限与程序 • 决策执行与监督 • 考核评价与责任追究 • 附则
01
概述
背景与意义
01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 、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 、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 大”)的决策制度。
02
该制度的背景是在国有企业和集体企 业中,由于存在内部人控制、管理不 规范等问题,导致决策失误和腐败现 象的频繁发生。
决策执行的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保障
01
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或指挥部等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
决策执行的顺利进行。
优化流程保障
02
制定完善的决策执行流程,明确各项流程的责任人、时间节点
和工作要求等,保障决策执行的顺畅。
加强考核与问责
03
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并对执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

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是党内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也是保证党的事业科学决策和有效运行的重要机制。
为了规范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以确保党组织在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参预范围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党的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党的方针政策、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人事任免等事项;2. 党的重大事务事项:涉及党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活动组织等事项;3. 党的重大经济事项:涉及党的经济建设、资源配置、资金使用等事项;4. 党的重大社会事项:涉及党的群众工作、社会服务、民生保障等事项。
三、参预程序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事项提出:由相关部门或者个人提出重大事项,并提交给党组织审议;2. 党组织审议:党组织对提出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党的中级组织和党的高级组织等不同层级的审议;3. 意见征集:党组织应充分征求各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书面意见等形式进行;4. 决策制定:党组织根据审议和意见征集结果,制定相应的决策方案,并进行综合评估;5. 决策公示:党组织应将决策方案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评议;6. 决策执行:党组织按照决策方案进行执行,并定期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参预要求党组织参预重大事项决策应符合以下要求:1. 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党组织在决策中应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确保党的意志得到贯彻执行;2. 民主集中制原则:党组织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征求各级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形成决策的共识;3. 科学决策原则:党组织应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进行决策,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和利益,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4. 依法决策原则:党组织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依法进行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5. 透明公开原则:党组织应将决策的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评议,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规章制度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规章制度一、背景介绍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是党的组织优势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党的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了进一步规范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和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以确保党组织在决策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参与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各个环节和层级,包括但不限于党的中央组织、地方党委、基层党组织等。
三、决策程序1. 重大事项决策的提出:由相关部门或单位提出重大事项决策的需求,并书面报告党组织。
2. 事项审核:党组织成立审核小组,对提出的重大事项进行评估和审核,确定是否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
3. 党组织参与决策:对于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事项,党组织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研、讨论和研究,形成决策建议。
4. 决策报告:党组织将决策建议形成决策报告,报送上级党组织或相关部门。
5. 决策审定:上级党组织或相关部门对决策报告进行审定,并作出最终决策。
6. 决策执行:各相关部门按照最终决策的要求进行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反馈给党组织。
四、参与要求1.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够客观分析问题、提出合理建议。
2.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坚持以党的利益为重,遵守党的纪律和相关法律法规。
3. 党组织参与决策的人员应当保守决策过程中涉及的机密信息,严禁泄露。
五、工作机制1. 党组织应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2. 党组织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政策理论水平和决策能力。
3. 党组织应建立决策跟踪与评估机制,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六、监督与评估1. 党组织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2. 党组织应定期组织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七、奖惩措施1. 对于在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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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党委
重大事项决策制度
一、重大事项界定的范围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2、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包括所属下级中层干部的配置和调整;
3、重要干部任免及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人员的使用、推荐和奖惩;
4、重大项目投资决策
5、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6、办公设施购置、职工福利安排、财务收支等问题;
7、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8、本单位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9、其它重大问题决策。
二、重大事项决策的程序
1、会前通报。
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开会。
2、会议准备。
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开会材料。
3、提前通知。
会议通知(含议题及有关资料)须提前通知到领导班子成员。
4、充分讨论。
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讨论。
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己的
观点,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
因故,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
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
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含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6、做出决策。
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的形式,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
会议须形成“重大事项会议纪要”,按独立序列实行年度编号。
三、报告和反馈
1、党委委员必须坚持执行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决议,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得在会后有任何反对的言行。
2、党委会每个成员按分工明确职责,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敢于负责,处理问题不得推诿、拖拉或事无巨细都等集体决定。
3、书记安排时间听取党委成员汇报工作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改正措施。
4、书记或副书记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能随意拍板,临时处理问题,应及时向党委汇报。
5、每个委员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接受书记的指导,委员之间要相互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加强合作,共同维护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