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皮质激素临床用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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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一、引言糖皮质激素是一类具有广泛临床应用的药物,具有抗炎、免疫抑制等作用。

为了确保糖皮质激素的安全有效应用,制定本指导原则,以便指导临床医师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更加科学、规范和合理。

二、适应症2.1 炎症性疾病:糖皮质激素适用于各种炎症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风湿病、过敏性疾病、结缔组织病等。

2.2 其他疾病:糖皮质激素在某些特定疾病中也有应用价值,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病综合征等。

三、用药原则3.1 选用适当剂型:糖皮质激素存在不同的剂型,应根据病情和治疗需求选择合适的剂型,包括口服、注射、外用等剂型。

3.2 合理调整剂量:剂量的选择应根据临床病情、患者年龄、体重、合并症等因素进行评估,并进行个体化调整。

3.3 注意给药时间和疗程:给药时间和疗程应根据炎症程度和疾病类型进行制定,应遵循短疗程、低剂量原则。

3.4 避免突然停药: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过程中,应逐渐减少剂量,避免突然停药产生反跳现象。

四、不良反应与预防4.1 常见不良反应:长期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包括内分泌紊乱、免疫抑制、消化道反应等,应予以重视。

4.2 预防措施:应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血糖、血压等指标,同时加强营养支持和骨密度监测,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

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5.1 禁忌症:对糖皮质激素过敏的患者禁用糖皮质激素;某些具有感染风险的疾病如结核病、真菌感染等也是禁忌症。

5.2 注意事项: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特别注意儿童、老年患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用药安全性。

六、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详见附件1、附件2:七、法律名词及注释7.1 糖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是一类内源性激素,具有抗炎、免疫抑制等作用。

7.2 炎症性疾病:指各种由机体免疫反应引起的组织病变,表现为局部炎症病灶和全身症状。

7.3 风湿病:风湿病是一类以关节炎和关节周围组织损伤为主要表现的疾病,如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等。

糖皮质激素的规范使用PPT课件

糖皮质激素的规范使用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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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注意事项
有一下情况应严格用药指证 严重感染 严重骨质疏松 严重糖尿病 严重高血压 精神病、青光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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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注意事项
长期使用前: 清除活动性感染 排除结核、乙肝及HP感染(胸片、乙肝三 对、及HP检测) 测骨密度、血压、眼压、血糖及电解质 基础皮质醇测定 签署知情同意书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 指导原则(10版)
临床合理应用原则 临床应用管理要求 适用范围 用药注意事项及其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 则 严格掌握治疗的使用证并合理制定治疗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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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应用的原则
严格限制没有适应证的使用 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特别是在感染 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均属 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 不适用于所有免疫性疾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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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道
二补充:补钙及维生素AD 一使用:免疫抑制剂? 监测血压、眼压、电解质、骨密度、血糖及皮质 醇等 大剂量使用避免预防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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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注意事项
长期使用撤药问题: 减药和撤药的速度依激素的疗程而定
短程疗法可快速减药,长程者需缓慢减药 避免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小于7天迅速 撤药,大于7天先减药后撤药 泼尼松2周者每3-5天减少泼尼松5mg/d的剂量 泼尼松8周者则需每10-14天减少泼尼松5mg/d的 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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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注意事项
激素应用应计划而行
患者确实需要使用激素时,必须清楚疗程计划有 多长 疾病只需很短疗程的激素,如1-3天,最多不超 过5天 偶然发生的过敏性疾病,则选用抗炎抗过敏作用 最强的药物和给药方法:如每日3次口服泼尼松 或静脉注射地塞米松,不需要太多地顾及激素的 远期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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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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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规范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规范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儿科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并密切观察不良反应。

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根据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有关法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适应证糖皮质激素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也不适用于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

(二)治疗方案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

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分为以下几种:(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为贯彻执行卫生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规定,规范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规及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管理①组织管理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管理。

1)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规定,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2)负责制定全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检查和考核标准;3)定期组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合理应用培训与教育;4)定期对科室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等;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与遴选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1)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由采购办统一采购供应,任何其他科室或部门不得从事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采购、调剂活动,不得在临床使用非药剂科采购供应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优先选用《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收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品种。

3)确因疾病治疗需求,对未列入医院药品处方集和基本药品供应目录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临时采购须严格执行医院相关规定。

2.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原则①糖皮质激素使用要求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应严格执行卫生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按照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激素类药物使用指南”,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2.16•【文号】卫办医政发[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0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加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组织专家制订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六日附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目录前言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第二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一、管理二、落实与督查第三章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一、适用范围二、不良反应三、注意事项(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三)其他注意事项四、分类及常用药物(表1~4)第四章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一、内分泌系统疾病(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三)肾上腺皮质危象(四)Graves眼病(五)糖皮质激素在内分泌系统疾病诊断中的应用二、呼吸系统疾病(一)哮喘(成人)(二)特发性间质性肺炎(三)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四)结节病(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六)变应性鼻炎(七)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三、风湿免疫性疾病(一)弥漫性结缔组织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化症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血管炎(二)自身免疫性肝炎(三)脊柱关节病强直性脊柱炎反应性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未分化脊柱关节病炎性肠病性关节炎四、血液系统疾病(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四)淋巴瘤(五)多发性骨髓瘤(六)慢性嗜酸性粒细胞白血病及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七)移植物抗宿主病五、肾脏疾病(一)肾小球疾病肾病综合征新月体肾炎狼疮性肾炎(二)间质性肾炎六、感染性疾病(一)结核病(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三)高致病性人禽流感(简称人禽流感)(四)手足口病(五)肺孢子菌肺炎七、消化系统疾病(一)炎症性肠病(二)嗜酸细胞性胃肠炎(三)重症急性胰腺炎八、神经系统疾病(一)多发性硬化(二)重症肌无力(三)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病九、眼科疾病(一)眼表急性炎症和干眼急性细菌性结膜炎沙眼急性期包涵体性结膜炎急性期腺病毒性结膜炎(急性期)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急性变应性结膜炎自身免疫性结膜炎急性发作细菌性角膜溃疡真菌性角膜溃疡角膜病毒感染棘阿米巴角膜炎蚕食性角膜溃疡干眼(二)急性浅层巩膜炎和巩膜炎浅层巩膜炎巩膜炎(三)葡萄膜炎(四)视网膜疾病白塞综合征Vogt-小柳原田病视网膜血管炎(五)视神经炎(六)外伤性视神经病变(七)眼科手术后角膜移植术后青光眼术后白内障术后视网膜扣带术后玻璃体手术后十、皮肤疾病(一)天疱疮(二)大疱性类天疱疮(三)药物性皮炎(四)红皮病(五)湿疹与皮炎(六)银屑病十一、重症患者的加强医疗(一)休克感染性休克过敏性休克创伤性休克(二)急性肺损伤和(或)ARDS(三)急性脑水肿十二、器官移植排斥反应(一)肾脏移植排斥反应(二)肝脏移植排斥反应十三、骨科疾病(一)运动系统慢性损伤(二)急性脊髓损伤前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s)是一类常用的内分泌药物,主要用于治疗炎症、过敏、自身免疫和肿瘤等疾病。

然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医生的指示,因为滥用或错误使用可能导致严重的副作用。

因此,编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对于合理使用这类药物十分重要。

1. 药理学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由肾上腺皮质合成的激素分泌在人体内的一种内分泌激素。

糖皮质激素可以结合到细胞内的糖皮质激素受体中,促进蛋白质合成和分解,降低炎症反应和免疫反应,延长细胞的生存期等。

此外,糖皮质激素还可以调节体内的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质代谢等方面的生理过程。

2. 药物分类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主要分为内源性和外源性两类。

内源性糖皮质激素由肾上腺皮质产生,包括皮质醇、皮质酮、17-羟溶血酮等,其中皮质醇是最主要的一种。

外源性糖皮质激素是指通过口服、注射、吸入、局部涂抹等方式,从外部导入人体内的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根据作用强度和持续时间不同,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又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

3. 适应症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主要适应症包括:(1)炎症:各种类型的炎症性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结节病等。

(2)过敏反应:心血管、呼吸系统过敏反应等。

(3)自身免疫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硬皮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4)肿瘤细胞增生:如淋巴瘤、大肠癌等。

4. 注意事项尽管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临床上广泛使用且疗效显著,但仍有许多副作用需要注意,如:(1)免疫抑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抑制免疫系统功能,增加感染的风险。

(2)骨质疏松:糖皮质激素会影响钙盐代谢,容易导致骨质疏松。

(3)水肿、皮肤瘀斑: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引起水肿、皮肤瘀斑等不良反应。

(4)增加血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以增加血糖,导致糖尿病等代谢异常。

5. 临床应用指南(1)遵医嘱: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需遵医嘱,按照剂量和时间等明确的指示进行。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糖皮质激素类药物(Corticosteroid)是一类由肾上腺分泌的激素,也称为“激素的五指”。

它们在医学上被广泛应用于一系列炎症性、免疫性和过敏性疾病的治疗,如关节炎、哮喘和过敏性鼻炎等。

然而,由于糖皮质激素的复杂性和潜在的副作用,正确的应用原则对临床工作者和患者来说至关重要。

一、适应症糖皮质激素药物的应用范围广泛,但需权衡其益处与副作用。

常见的适应症包括:炎症性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过敏性疾病(如哮喘、荨麻疹)、器官移植后的免疫抑制以及某些癌症的化疗过程中。

二、使用剂型和途径糖皮质激素可通过多种途径给药,包括口服、局部涂抹、局部注射和静脉注射等。

选用剂型和途径需结合患者的病情、治疗目的和激素的特点加以考虑。

例如,表皮糖皮质激素是用于局部治疗的最常见剂型,常见的有药膏、乳液、喷雾和凝胶等。

三、剂量调整原则合理的剂量调整是糖皮质激素治疗中的关键环节。

剂量一般以最小有效剂量为原则,个体差异和疾病类型决定了每个患者所需剂量的不同。

临床医生需根据患者的情况和疗效进行剂量调整,既要控制疾病进展,又要尽量减少副作用。

四、疗程和停药原则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时间应尽量短,避免长期使用。

慢性疾病的治疗过程需要根据疾病的活动性和控制情况来评估疗程。

对于急性疾病,通常在症状缓解后逐渐减少剂量,最终停药。

五、副作用及预防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是临床使用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肾上腺皮质抑制、易感染、骨质疏松、高血压和血糖异常等。

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副作用,医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体征和实验室指标,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预防和支持治疗。

六、特殊人群的应用孕妇、儿童和老年患者在使用糖皮质激素时需特别注意。

孕妇要权衡母婴的风险与利益,避免过度使用。

对于儿童和老年患者,剂量和用药时间需要特别斟酌。

七、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糖皮质激素与许多其他药物存在相互作用。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一些药物可能增加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如非甾体抗炎药和抗凝药物。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广泛应用于临床的药物,因其具有抗炎、免疫抑制及免疫调节等多种作用,而被医生广泛使用。

随着对该类药物认识的不断加深,临床应用越来越规范和科学。

本文旨在介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基本知识和临床应用指南,帮助医生更加正确、安全地应用该类药物。

一、基本知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是一类内源性荷尔蒙肾上腺皮质分泌的激素,在人体内处于重要的代谢和调节作用。

根据其药效不同,可分为短效、中效和长效三种,具体以药物种类、用途和用量等为准。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主要作用是抗炎,它们可以抑制细胞因子分泌、中性粒细胞趋化和减少白细胞介导的炎症反应,有效缓解各种炎症性疾病如风湿性关节炎、气管支气管炎、疱疹性角膜炎等的症状。

此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免疫抑制和免疫调节作用,对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丙型肝炎等有一定治疗作用。

二、临床应用指南1.应充分认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治疗作用及副作用。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在肿瘤治疗、抗炎、免疫抑制、免疫调节和替代内分泌等多个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但是,它们的过量使用会引起一些不良反应,如糖尿病、高血压、骨质疏松、易感染等,严重者可导致精神障碍、休克等。

2.应具体评估每位患者的病情和药物应用。

在临床实践中,每位患者的病情和药物应用均有所不同,医生应充分了解患者的个体差异和医疗史,合理制定药物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治疗效果与副作用都与剂量和时间有关,因此,应在剂量、频率及疗程等方向控制。

3.应定期检查患者身体状况。

由于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具有多方面影响,医生应定期检查患者身体状况,包括生化指标、肾功能、肝功能、心电图、骨密度等,以确定治疗是否合理、剂量是否足够、疗程是否过长等详细问题。

4.应加强临床团队合作和药物安全管理。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应用需要全面协作:医生、护士、药剂师等各学科合作,共同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药物安全也要得到加强,特别是对于那些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必须建立病例档案,进行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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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皮质激素临床用药规范-血液系统(一)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

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AIHA)是机体淋巴细胞功能异常,产生针对自身红细胞的抗体和(或)补体,并结合于红细胞膜上,致红细胞在体内破坏加速而引起的一组溶血性贫血。

【治疗原则】1.查找、治疗基础疾病及溶血诱发因素,危重患者可输血。

2.糖皮质激素单用或联合其他免疫抑制剂减轻溶血。

3.难治性、慢性反复发作或需大剂量糖皮质激素长期维持者亦可选择脾切除或其他二线免疫抑制剂。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1.急性溶血发作或伴溶血危象者首选静脉滴注甲泼尼龙或地塞米松,剂量按照泼尼松1 mg•kg-1•d-1换算,疗程7~14天。

溶血控制或病情稳定后可换用泼尼松晨起顿服。

2.慢性起病、病情较轻者首选口服泼尼松,剂量1 mg•kg-1•d-1,晨起顿服。

3.糖皮质激素治疗3周后,多数患者可取得明显疗效(网织红细胞下降,血红蛋白稳定上升,黄疸明显改善)。

疗效不佳者仅糖皮质激素长期使用并无益处,应考虑联合二线免疫抑制剂治疗。

4.足量糖皮质激素治疗疗程以3个月内为宜。

2/3以上患者血红蛋白可稳定于100g/L。

其后应逐渐减量:开始每周递减10mg/d(按泼尼松量计算);减至30mg/d后,每周递减5mg/d;减至15mg/d后,每2周递减2.5mg/d。

以最小维持量(可维持血红蛋白>90g/L的剂量)维持治疗3~6个月后可停用。

5.最小维持量在20mg/d以上者为糖皮质激素依赖,应考虑联合或换用其他二线免疫抑制剂治疗、脾切除术、CD20单克隆抗体等治疗措施。

(二)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ITP)是由于患者体内产生抗血小板自身抗体与血小板抗原结合,导致血小板迅速从循环中清除的一种自身免疫病。

【治疗原则】1.血小板数超过30×109/L而无症状者,无需治疗。

2.治疗方法包括糖皮质激素、大剂量静脉丙种球蛋白、达那唑或其他免疫抑制剂、脾切除。

3.对于严重出血并发症者,应紧急静脉滴注大剂量丙种球蛋白或(和)输注血小板。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1.首选醋酸泼尼松(或相当剂量的其他糖皮质激素),剂量为1 mg •kg-1•d-1,一般在2~3周内出血症状改善,血小板计数升高。

缓解后,可将泼尼松减量至最小维持量,维持3~4周后,逐渐减量至停药。

若停药后复发,重新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仍可有效。

泼尼松治疗4周仍无效者也应迅速减量直至停药,维持治疗不宜超过6个月。

2.初治成年患者也可选用地塞米松40mg/d,连续4天,若无效可2周后重复,但不能长期使用地塞米松。

(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acute lymphoblastic leukemia, ALL)是起源于T或B前体淋巴细胞的造血系统恶性肿瘤。

【治疗原则】1.完善的治疗前相关检查,包括血常规、染色体核型、分子遗传学标志、免疫表型。

2.ALL的化疗可以分为诱导缓解治疗、巩固强化治疗、维持治疗和庇护所治疗4个阶段。

化疗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是治疗ALL的主要方法。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1.糖皮质激素是治疗ALL的有效药物之一,在治疗的各个阶段都可能会用到,种类主要是泼尼松和地塞米松。

2.ALL中应用糖皮质激素的治疗方案可分为长疗程和短疗程。

长疗程方案中多用泼尼松,60 mg•m-2•d-1或1 mg•kg-1•d-1,连续4周,多口服给药;为减少副作用,也可在第3周或第4周减量,甚至仅用2周或3周,停用时可以在1周左右时间内逐渐减停。

短疗程方案为泼尼松40~60 mg•m-2•d-1或1 mg•kg-1•d-1,连用7天,停用时可以骤停。

3.庇护所治疗阶段,糖皮质激素一般是与阿糖胞苷、甲氨蝶呤组成两联或三联方案鞘内注射。

用法为每次地塞米松5~10mg。

为防止神经系统副作用,与化疗药物联合鞘内注射的频率即使是在治疗时也不应超过每周2~3次。

4.因ALL患者本身免疫系统破坏,且还同时联合其他化疗药物,故更易出现真菌感染,尤其是肺部曲霉菌感染,临床医生对此应特别注意。

(四)淋巴瘤。

淋巴瘤是主要承担机体免疫功能的细胞——淋巴细胞(主要包括B、T和NK细胞)的恶性肿瘤,分为两大类,即霍奇金淋巴瘤(HL)和非霍奇金淋巴瘤(NHL)。

HL包括5种病理类型,NHL病理类型则多达40余种。

【治疗原则】1.依据病理类型、临床分期和预后指数等选择适当的联合化疗方案。

2.综合运用化疗、放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和支持治疗等手段,使病情尽可能缓解彻底,延长生存期。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淋巴瘤联合化疗方案有多种,不同方案所用糖皮质激素种类、使用时间、单日(次)剂量及单疗程总剂量均不同。

联合化疗方案中糖皮质激素以泼尼松为主,如HL多数方案使用泼尼松,单疗程总剂量为560 mg/m2,均分为14次,每天1次,可连续或隔日口服。

NHL常用方案多选择泼尼松,剂量为40~100 mg•m-2•d-1,连续口服5天。

少数方案使用地塞米松,如Hyper-CVAD中地塞米松为40 mg/d,于第1~4和11~14天口服或静脉滴注。

个别方案(CAPE)中的糖皮质激素为泼尼松龙,剂量50 mg•m-2•d-1,第2~5天口服。

淋巴瘤联合化疗方案中糖皮质激素使用多不超过2周,可按规定时间用完即停,无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尽管如此,由于淋巴瘤需多个疗程的化疗,仍要注意糖皮质激素长期应用的副作用,如停药后出现的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骨质疏松症或股骨头坏死、免疫功能受抑制(与放、化疗有关,非糖皮质激素反复、大剂量应用单一因素所致)造成的微生物感染等。

(五)多发性骨髓瘤。

多发性骨髓瘤是一种浆细胞恶性肿瘤。

多发性骨髓瘤主要特征包括骨髓浆细胞增多、血和(或)尿中存在单克隆性免疫球蛋白或其成分、终末器官损伤。

【治疗原则】1.通过联合化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和支持治疗,使得病情尽可能缓解彻底,延长患者生存期。

糖皮质激素是多发性骨髓瘤的主要治疗药物之一。

2.支持治疗主要针对骨病、感染、高黏滞血症和肾功能不全。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单独用于多发性骨髓瘤的治疗。

单用时,选择地塞米松40 mg/d,于第1~4、9~12和17~20天口服或静脉滴注,35天为一个疗程。

在多数患者,糖皮质激素宜联合其他化疗药物。

年龄偏大、不准备做造血干细胞移植者,泼尼松60 mg•m-2•d-1,与马法兰合用,连续口服4天,是多发性骨髓瘤简便易行的方案。

其他联合化疗方案(DT、VAD、DVD和DT-PACE)皆为地塞米松40 mg/d,第1~4天口服或静脉滴注。

年龄偏大或合并感染的患者,适当降低剂量,以降低严重免疫抑制发生的机会。

地塞米松单日剂量可减为20mg或30 mg,或减少用药天数以减少疗程总剂量。

多发性骨髓瘤治疗所用糖皮质激素量虽然较大,但应用时间均短,不必逐渐减量至停用。

因反复化疗,且用长效的地塞米松者居多,仍需注意停药反应、感染、骨质疏松等。

多发性骨髓瘤本身即有包括骨质疏松在内的骨质病变,需重视双膦酸盐、维生素D3和钙剂在本病中的规范应用。

(六)慢性嗜酸性粒细胞白血病及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

慢性嗜酸性粒细胞白血病(CEL)是髓系造血干/祖细胞恶性克隆增殖性疾病,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征(HES)是一种原因不明、外周血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多脏器受累、预后不良的综合征,它们可以统称为CEL/HES。

【治疗原则】1.积极查找并治疗基础疾病。

2. 血小板衍生生长因子受体(PDGFR)异常的CEL可以考虑更加积极的治疗,首选伊马替尼治疗。

3.FIP1LI-PDGFRα阴性CEL/HES则首选糖皮质激素治疗,细胞毒药物和干扰素可以作为二线用药。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CEL/HES主要是通过诱导嗜酸性粒细胞凋亡、抑制细胞因子和趋化因子减轻CEL/HES患者器官受累,并不是治愈CEL/HES。

1.FIP1LI-PDGFRα阴性的CEL/HES:FIP1LI-PDGFRα阴性CEL/HES一线首选糖皮质激素治疗。

无器官受累证据的CEL/HES可定期随访无需糖皮质激素治疗;有器官受累证据的CEL/HES可考虑首选糖皮质激素治疗。

因嗜酸性粒细胞大于(1.5~2.0)×109/L时常常会出现器官受累,因此这时即使没有器官受累证据,也可考虑糖皮质激素治疗。

糖皮质激素的起始用量为60mg/d或1 mg•kg-1•d-1,待嗜酸性粒细胞数量控制后可以逐渐减量,减量的方法目前没有统一的意见。

糖皮质激素停用后可能会复发,这时可以重新加用糖皮质激素,为了避免其副作用,也可以换用羟基尿、干扰素等其他药物治疗。

2.FIP1LI-PDGFRα阳性的CEL:FIP1LI-PDGFRα阳性CEL的治疗中不常规使用糖皮质激素;但对于血清肌钙蛋白T(troponin T)水平升高的患者,为防止出现药物引起的急性左心功能不全,可以在开始伊马替尼治疗前的7~10天加用糖皮质激素,持续使用至肌钙蛋白T恢复正常后停药。

对于出现了伊马替尼引起的急性左心功能不全患者,可以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七)移植物抗宿主病。

移植物抗宿主病(graft versus host disease, GVHD)是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最常见的并发症,由多种免疫细胞和炎症细胞因子参与,分为急性和慢性2种类型。

【治疗原则】1.可采用药物性或非药物性策略预防急性GVHD。

2.急性GVHD治疗:一线方案为糖皮质激素联合钙调磷酸酶抑制剂。

无效患者可用挽救治疗,如抗IL-2R单抗、抗TNFα单抗或抗人胸腺细胞球蛋白等。

3.慢性GVHD治疗:标准方案是环孢素A联合糖皮质激素。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糖皮质激素通过受体介导的淋巴细胞杀伤和炎性细胞因子转录阻遏等机制,能抑制免疫应答,是预防和治疗GVHD的主要免疫抑制剂。

临床常用药物是甲泼尼龙和泼尼松。

1.急性GVHD一线预防方案中一般不加用糖皮质激素。

二线方案可加用甲泼尼龙,用法每日一次40 mg静脉滴注,自预处理治疗开始至干细胞输注后加1天。

2.急性GVHD治疗中的糖皮质激素选用甲泼尼龙,2 mg•kg-1•d-1,静脉滴注,连续7~14天,在获得完全治疗反应后缓慢减停。

3.慢性GVHD治疗中的糖皮质激素常用泼尼松,起始给予1~1.5 mg•kg-1•d-1至少2周,再根据治疗反应缓慢减停,服药通常持续1年。

4.出现复发风险时,及时减或停用包括糖皮质激素在内的免疫抑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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