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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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 药品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031 药品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管理制度

目的:规范药品质量查询和投诉的管理,确保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药品质量的查询和投诉管理。

引用标准:《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责任人:质量管理部、销售部负责实施。

内容:1.质量查询及质量投诉的定义:1.1质量查询:指在药品质量负责期内,购货方向销货方用函(电)等书面形式反映质量问题和要求进行处理的一项工作。

主要由质管部负责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而进行的查询工作。

1.2质量投诉:是客户或药品使用人对药品质量的疑问或药品不良反应等药品质量的投诉。

2.公司质量查询和投诉的管理部门是质量管管部,质量管理部应设置质量查询和投诉登记表与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登记、调查、处理和回复.3.对质量查询和投诉意见应当及时调查、研究、落实,答复准确;客户反映药品质量问题的意见必须认真对待,查明原因,郑重处理,一般情况下,一周内必须给予答复。

4.质量管理部门应在质量信息汇总报表中如实反映质量查询及质量投诉处理情况。

5.质量查询:5.1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销售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时,质量管理部和采购部应尽快向供货方发出质量查询便函进行质量查询,并及时处理。

5.2接到消费者药品质量查询,质管部门应进行登记核实,进行复查或送检,经复查和送检认为质量合格的药品,质管员应书面通知消费者继续使用,如复查或送检后确认为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按不合格品药品处理。

5.3质量查询工作的要求是“凭证齐全,问题清楚,查询及时,逐笔查询,记录完整。

”5.4在处理质量查询的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质管部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防止再发生的各项措施和做好《质量查询记录》.6.质量投诉:6.1销售部门在收到客户投诉的信件后,应于收到之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信件(包括信封及实样等)送至质量管理部。

6.2销售部应填写《顾客投诉登记表》交质管部负责人(附投诉者之原信件,实样等),协助处理。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质量信息管理,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药品质量信息,是指反映药品质量状况的各种信息,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涉及的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质量检验结果等。

第三条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真实准确、及时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与报告第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信息收集和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报告下列药品质量信息:(一)药品质量检验结果不合格的情况;(二)药品质量事故的情况;(三)药品质量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报告的其他药品质量信息。

第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渠道,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药品质量信息。

第八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药品质量信息,应当进行核实、分析,并根据药品质量信息的性质和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章药品质量信息的处理与利用第九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药品质量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并根据药品质量信息的性质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一)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查处;(二)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进行质量监督检查;(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召回;(四)对药品质量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五)对药品质量信息进行公布。

第十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信息数据库,对药品质量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和利用,提高药品监督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发布药品质量信息,指导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改进药品质量管理,提高药品质量。

药品经营-质量查询管理制度

药品经营-质量查询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第28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等。

适用范围:适用于质量查询与质量投诉过程的管理。

职责:质管部、销售部、行政信息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内容:
1.术语定义
质量查询:指我公司与供货企业、客户之间,就产品质量或质量相关问题,通过各种沟通方式向对方咨询或调查。

2.质量查询内容
2.1客户查询
2.1.1销售部负责客户质量查询的受理并必须及时回复。

质管部负责顾客质量查询的调查和
处理。

2.1.2销售部接到客户质量查询的来电、来函、来访及其相关资料和查询的回复应建立档案
保存,客户查询接待人员要准确及时地填写记录:查询药品质量的应登记《药品质量信息查询记录》。

2.2查询供货企业:对供货企业提供的药品质量有不清楚的事项时,由质管部负责向供货企
业进行质量查询,查询要填写《药品质量信息查询记录》。

2.3质量调查:向客户进行质量调查是对实施质量方针进行评价的重要方法,质管部至少每
年进行一次质量调查,销售部要积极配合质管部进行《药品质量信息查询记录》的发出和回收工作。

相关文件:《药品质量信息查询记录》《药品质量信息查询台账》
53。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保障药品质量有效管理,我国建立了严格的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药品生产企业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依法组织和实施的一系列药品质量查询管理措施和规定。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决策部署,维护国家药品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的原则1. 法律依据原则。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为,保持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 安全优先原则。

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是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的首要任务,制度建设和实施必须以安全优先为原则。

3. 全面管理原则。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注重全面管理,全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统筹兼顾公共利益,综合施策,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强化药品质量查询管理。

4. 控制风险原则。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要注重对药品的质量风险进行综合评估,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药品质量风险。

5. 便民利民原则。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要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方便人民群众参与其中,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三、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的内容1. 质量查询体系建设(1)建立健全国家药品质量查询体系,完善药品质量查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构建合理的药品质量查询管理机制。

(2)建立完善药品质量查询机构,提高药品质量查询部门的查询能力和水平,确保药品质量查询工作的科学、规范和高效。

2. 质量查询信息公开(1)建立全国统一的药品质量查询信息库,公开重要药品质量查询信息,及时发布药品质量查询情况,提高药品质量查询公开透明度。

(2)建立健全药品质量查询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药品质量查询信息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查询的知晓和理解。

3. 质量查询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药品质量查询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质量查询监督检查,发现和化解药品质量查询问题。

药品质量查询的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查询的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查询的管理制度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药品质量查询工作,确保药品质量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及时发现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药品质量查询相关的部门和岗位,包括药品采购、生产、检验、仓储、销售等环节。

三、基本原则1.依法依规:药品质量查询工作的开展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药品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2.信息准确:药品质量信息应准确无误,及时更新,确保查询结果的可靠性。

3.公开透明:药品质量信息应向公众公开,方便患者查询,提高公众对药品质量的信任度。

四、管理规定1.药品质量查询职责分工:2.a) 采购部门:负责药品采购环节的质量查询,核实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信息。

3.b) 生产部门:负责药品生产环节的质量查询,监控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4.c)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监控药品质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查询,并对药品质量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

5.d) 销售部门:负责药品销售环节的质量查询,了解客户反馈,及时上报药品质量问题。

6.药品质量查询程序:7.a) 各部门应定期开展药品质量查询工作,对所负责的药品质量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

8.b) 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查询,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改进。

9.c) 对于涉及药品安全的风险,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同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问题扩大。

10.药品质量信息汇总与分析: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提供的药品质量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识别潜在的药品质量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建议。

汇总分析结果应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层,为决策提供依据。

11.药品质量问题处理: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后,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包括退回不合格品、召回问题产品等。

处理过程应详细记录,并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同时,应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2.培训与宣传:公司应加强药品质量查询制度的培训与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药品质量的认识和责任心。

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

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精选5篇)第一篇: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制度做好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是保证药品质量和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医药企业信誉的重要手段,因此,公司必须做好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有关工作。

一、药品的质量查询1、进货入库检查验收环节的质量查询:(1)进货入库检查验收环节如发现来货不符合药品法定质量标准或有关规定的情况,应将该货暂存于待验区,并应于到货后10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内,向原供货单位提出质量查询。

(2)进货药品质量查询函件内容就详细列明原发货单位名称、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注册商标、原发货日期、运输方式、运单号,到货日期,备注,质量问题的具体情况,提出拟定的处理意见,经办人签字,发函日期等。

(3)进货药品质量查询函件以传真方式给供货方,加盖公章,做好记录。

(4)接到回复函后,按回复意见处理,若同意退货,则应进行退货处理。

2、在库储存养护环节的药品质量问题查询(1)在库储存养护环节中如发现质量问题,首先立即悬挂标志牌,暂停发货,由质量管理部门复查核实。

(2)若经质量管理部门复查不存在质量问题,则摘除标志牌,恢复发货。

3、销售环节药品的查询(1)销售环节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应包括在质量跟踪、调查访问时发现的药品质量问题和用户质量投诉反应的药品质量问题。

(2)已售出药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用户暂停销售使用该批号药品,等待复查,必要时抽样送检验机构进行质量确认。

不存在质量问题的可摘牌销售。

若存在质量问题,应通知用户做退换货处理。

(3)质量事故的处理和报告管理制度一、质量事故具体指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一)重大质量事故:1、陈列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次药品造成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2、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3、购进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1000元以上者。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范文药品质量查询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品质量查询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安全,提高应对药品质量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流通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及其他使用药品的单位。

第三条药品质量查询是指通过各种手段获取药品质量信息的活动,包括药品质量检验、质量监控、质量评价等内容。

第四条药品质量查询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药品质量查询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和指导药品质量查询工作,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药品质量查询工作。

第二章药品质量查询工作机构和人员第六条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药品质量查询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药品质量查询工作。

第七条各级药品质量查询工作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工作人员,他们应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应的药品质量查询技能。

第八条药品质量查询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保守药品质量信息,严禁泄露。

第九条药品质量查询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章药品质量查询流程第十条药品质量查询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药品质量查询申请、药品质量查询实施、药品质量查询结果处理、药品质量查询报告编制、药品质量查询结果通告等环节。

第十一条药品质量查询申请应由查询人提出,包括药品名称、药品批号、药品生产企业等必要信息,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药品质量查询实施应由药品质量查询工作人员按照相应的技术要求进行,包括药品取样、药品质量检验、实验室分析等内容。

第十三条药品质量查询结果处理包括药品质量评价、药品质量问题判定、药品质量问题处理等环节,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四条药品质量查询报告应由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工作的人员编制,包括药品质量查询结果、分析解释等内容,并送审领导审核。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

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质量信息管理,提高药品质量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环节的质量信息管理。

第三条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应当遵循全面、准确、及时、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药品质量信息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药品质量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与传递第五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信息收集与传递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工作。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收集以下药品质量信息:(一)药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信息;(二)药品经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信息;(三)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反馈信息;(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药品质量信息;(五)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信息。

第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将收集到的药品质量信息传递给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信息收集与反馈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第九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收集以下药品质量信息:(一)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信息;(二)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三)药品质量投诉信息;(四)其他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信息。

第十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将收集到的药品质量信息反馈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并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章药品质量信息的处理与分析第十一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信息处理与分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的处理与分析工作。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质量信息进行处理与分析,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息处理与分析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药品质量信息的处理与分析工作。

第十四条药品使用单位应当对收集到的药品质量信息进行处理与分析,及时发现药品质量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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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了规范药品购销存环节中所发现有关药品质量问题的查询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定义:质量查询是指对药品进、存、销等各环节中所发现的有关药品质量问题,向供货企业提出关于药品质量及其处理的调查与追询的文书公函,以及公司客户向供货单位进行的药品质量调查与追询。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

范围:进货验收、储存养护、发货复核、运输及销售等环节发生的药品质量查询。

责任: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药品药品质量查询有效控制管理。

内容:
1 进货验收时,对来货不符合法定标准或合同质量条款,应将药品暂存在待验库,并于到货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供货方发出质量查询函件。

待接到供货方回复后,按回复意见进行相应处理。

2 储存养护环节药品的质量查询:
2.1若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及时标黄色标牌,填写“可疑药品锁定单”,暂停发货,通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
2.2复查确认无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签发“可疑药品解锁记录单”,去除待验标志,恢复发货;
2.3复查确认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将药品移至不合格药品库,标示不合格品标志(红色标牌),并于质量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货企业提出质量查询。

3 出库、配发、复核、运输环节药品的质量查询:
3.1 在对已配送药品的质量跟踪、调查访问过程中,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购货企业停止发货与销售,等待复查;
3.2经复查确认不存在质量问题时,立即通知业务部门恢复销售;质量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购货方收回该批号药品,并向供货方联系质量查询及退货事宜;
3.3在用户投诉中反映的药品质量问题,应按“质量投诉管理制度”进行相应处理,然后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质量查询。

4 对外质量查询方式,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供货企业,然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查询原件邮寄给供货企业,并做好查询函件记录备查。

5 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现药品有质量问题,应向供货企业进行质量查询,超过药品有效期限的药品一般不应再进行查询,但在购货合同中另注明条款的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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