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涉密物资使用管理制度

涉密物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涉密物资的使用和管理,有效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涉密物资的范围涉密物资是指国家机关、军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拥有的为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的信息、设备等提供保密和安全保障的特种物资。
第三条涉密物资的分类(一)根据保密级别,涉密物资分为绝密、机密、秘密等级。
(二)根据涉密对象的不同,涉密物资分为涉密设备和涉密信息等类型。
(三)根据使用范围的不同,涉密物资分为全国性和地方性等类型。
第四条涉密物资使用管理责任(一)涉密物资使用管理的最高责任人是单位负责人。
(二)单位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对涉密物资的使用管理承担最终责任。
(三)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涉密物资使用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和技术水平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五条涉密物资使用管理制度(一)建立涉密物资管理制度,规定涉密物资的管理程序和要求。
(二)明确涉密物资的保管人员,确定其职责和权限。
(三)建立涉密物资的使用登记和备案制度,实行资料的审核和备份。
(四)加强对涉密设备和信息的检查和检验,确保其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涉密物资使用管理的控制措施(一)制定涉密物资使用规章制度,明确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建立专门的保密岗位,加强对涉密物资的保护和使用。
(三)采取技术保密措施,加密涉密信息,防止外泄。
(四)建立涉密物资的安全保卫制度,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保证安全。
第七条涉密物资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一)建立健全的涉密物资管理监督机制,有效监督单位的涉密物资使用情况。
(二)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隐患和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三)定期进行涉密物资的安全评估和审计,确保安全防护措施有效。
第八条涉密物资使用管理的违规处理(一)对违反涉密物资使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二)对发生涉密物资泄密事件的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需要修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医院重要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确保医院重要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重要物品的管理,包括药品、器械设备、急救物品、实验室试剂等。
三、管理职责1. 医院护理部负责制定和实施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重要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物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3. 护士长负责本科室重要物品的领取、保管、使用和报损等工作。
4. 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和分发。
四、重要物品管理制度1. 药品管理(1)药品应按照药品分类、性质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
(2)病区应根据病种特点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药品,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3)护士长每月至少清查一次药品,确保药品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2. 器械设备管理(1)医疗器械由专人负责保管,督促和协助设备科定期检查、保养、维修,保持性能良好。
(2)建立仪器操作程序卡,使用时必须了解器械的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护士长定期检查器械设备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完好、齐全。
3. 急救物品管理(1)急救物品应存放于急救车和各病区的处置室或换药室,专人负责,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有效使用。
(2)急救药品、设备器材应当完备、有效、标识醒目,定位定量保管,每日清点整理核对并记录。
(3)定期检查抢救设备的性能,定期维修、保洁和消毒,以保证抢救时的有效使用。
4. 实验室试剂管理(1)实验室试剂应按照试剂分类、性质及储存要求进行分类放置,标识清楚,设专人负责领取及管理。
(2)试剂使用后,应将空瓶、废液等废弃物集中存放,并及时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重要物品安全、合理使用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要物品丢失、损坏、浪费的科室和个人,按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贵重物品是指:具备观赏、使用、保存条件,并具有一定价值的物品。
如:金银器皿、音像器材、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及贵重食、饮品等。
一、贵重物品的存放地,必须具备安全条件。
应安装防盗、防抢报警等防护设施,健全值班巡逻制度,选派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管理。
二、贵重物品的管理必须实行“三定”。
即定人、定岗、定措施。
建立明细帐目,责任落实到人。
三、严格贵重物品出入库检验制度,出入库要有清单,写明数量、品名、规格,每日盘库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各部室要与贵重物品管理人员签定责任书,并定期对贵重物品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核对帐目,做到帐物相符。
五、任何人不准私自借用贵重物品,不得无故将贵重物品带出单位,因公需要带出单位的,必须有部门的领导批准,写明情况及持物人,并开具“出门证”,经安保部核查,交门卫检验后放行,用毕及时返还入库,并做好登记工作。
幼儿园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幼儿园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和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幼儿园内所有重要物品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用品、玩具、图书、药品、生活用品等。
三、管理职责1. 幼儿园园长负责全面领导幼儿园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幼儿园后勤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采购、保管、分发、回收等工作。
3. 各班级教师负责班级内重要物品的使用、保管和日常维护。
4. 家长委员会负责对幼儿园重要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四、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1)重要物品的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节约的原则,确保质量。
(2)采购前需进行市场调研,选择信誉好、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3)采购物品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幼儿使用安全。
2. 保管管理(1)重要物品应分类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保管室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物品霉变、损坏。
(3)重要物品的存放位置应醒目,便于查找。
3. 分发管理(1)分发重要物品时应登记在册,明确分发数量、时间、责任人。
(2)分发物品时应注意核对班级、姓名,确保无误。
(3)分发完毕后,应及时回收,并进行清点。
4. 使用管理(1)教师在使用重要物品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幼儿安全。
(2)禁止幼儿随意拿取、玩耍重要物品,防止意外伤害。
(3)定期对重要物品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5. 回收管理(1)重要物品回收时,应进行分类整理,清点数量。
(2)回收物品需及时进行消毒、清洁,确保卫生。
(3)回收物品需妥善保管,避免丢失。
五、监督检查1. 幼儿园后勤部门定期对重要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家长委员会对幼儿园重要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向园长汇报。
3. 幼儿园园长对重要物品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六、奖惩措施1. 对在重要物品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幼儿人身伤害或幼儿园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医院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重要物品的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血液制品、消毒剂、贵重物品等。
三、职责分工1. 医院设立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2. 各科室设立重要物品管理员,负责本科室重要物品的日常管理,确保物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3. 医院保卫部门负责重要物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丢失、损坏等情况发生。
四、重要物品管理要求1. 药品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药品入库、出库、盘点、销毁等环节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
(2)药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温度、湿度等参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贵重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确保安全。
2. 医疗器械管理(1)医疗器械入库、出库、使用、维护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贵重医疗器械、精密仪器等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3. 血液制品管理(1)血液制品入库、出库、储存、分发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血液制品质量。
(2)血液制品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温度、湿度等参数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4. 消毒剂管理(1)消毒剂入库、出库、使用、储存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消毒效果。
(2)消毒剂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防止污染和变质。
5. 贵重物品管理(1)贵重物品入库、出库、使用、保管等环节应按规定程序操作,确保物品安全。
(2)贵重物品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定期进行盘点。
五、安全检查与监督1. 医院定期对重要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 各科室每月对重要物品进行自查,确保物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3. 医院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员工和患者举报重要物品安全隐患。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成绩显著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物资保管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保障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协调有序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物资保管管理的单位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物资仓库、物资管理部门、领料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内容包括物资保管的基本要求、物资保管的管理流程、物资保管的责任制和考核、物资保管的监督与检查等。
第二章物资保管的基本要求第一条物资入库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登记,并确保物资的数量、品种、规格等准确无误。
第二条物资应按照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以便于查找和使用。
第三条物资保管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第四条物资保管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第五条物资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清点和盘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六条物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物资保管的管理流程第一条物资入库流程:接收物资→验收物资→登记入库→分类存放→标识第二条物资出库流程:填写领料单→审批领料单→发放物资→记录出库信息→清点物资→更新库存信息第三条库存管理流程:清点物资→记录库存信息→制作库存报表→上报汇总→分析库存情况→提出采购需求第四章物资保管的责任制和考核第一条仓库管理员是物资保管工作的责任人,负责保管物资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二条领料人员负责领用物资,并对领用物资的使用和归还负责。
第三条物资保管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物资清点和盘点,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五章物资保管的监督与检查第一条上级部门应定期对物资保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第二条同级部门及相关人员对物资保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三条物资保管人员应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配合提供相关的物资使用记录和资料。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由物资保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前次相关规定和制度不再有效。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重要物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重要物品的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保护和管理重要物品过程中的活动。
第三条重要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重要文件、重要设备、重要资料等,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科研成果、重要技术等产生重大影响的物品。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健全重要物品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重要物品的安全。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遵循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理,科学管理。
第二章重要物品的分类和保护等级第六条为了便于管理,重要物品根据其重要程度和保密程度划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四个等级。
特级重要物品:对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物品,需由专门的机构负责保护和管理。
一级重要物品:对国家科研成果和重要技术等有重大影响的物品,需由专门的机构负责保护和管理。
二级重要物品:对单位运行和生产等有一定影响的物品,需由专门人员负责保护和管理。
三级重要物品:对单位日常生产、管理等有一定影响的物品,需由相关部门负责保护和管理。
第七条重要物品的保护等级由保护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根据其重要程度和保密级别确定,并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重要物品的保护措施第八条重要物品应根据其保护等级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
特级重要物品应由专门的保护机构负责24小时巡查、监控和保护。
一级重要物品应配备专门的保管员、监控设备和防护设施,确保安全。
二级和三级重要物品应采取合理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其安全。
第九条重要物品的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配备专门的保管人员、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查和监控等。
第四章重要物品的管理第十条重要物品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重要物品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重要物品的管理应包括:建立档案、登记登记、核查核对等,确保每一件重要物品都能得到有效的管理。
第十二条重要物品的管理单位应对重要物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点,确保其数量和完整性。
学校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贵重物品使用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学校贵重物品的使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与完好,并明确学校贵重物品的使用责任与义务。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的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实验设备、仪器设备、计算机设备等。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贵重物品的使用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确保教职工及学生的人身安全。
2.合理使用:贵重物品必须按照合理的规定使用,并保证其有效利用。
3.保养维护:贵重物品的维护保养需要得到足够的重视,确保其正常使用寿命。
4.规范管理:贵重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与义务。
四、具体要求1.物品领用:教职工或学生需要使用贵重物品时,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用。
2.物品记录:学校必须建立贵重物品的领用记录,包括物品名称、领用人、领用日期等,并及时更新。
3.物品使用:贵重物品的使用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并指定专人负责操作。
4.物品存放:贵重物品必须存放在专门的仓库或保险柜中,并进行规范标识,减少遗失与损坏的风险。
5.物品借用:外部人员或其他学校部门需要借用贵重物品时,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签署物品借用协议。
6.物品归还:贵重物品借用期满或不再需要使用时,必须及时归还,并经过检查确认无损坏。
7.物品维护:对于贵重物品的维护保养,学校要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测与保养。
8.物品报废:对于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的贵重物品,学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并做好记录。
9.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制度评估1.学校将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以调整与完善制度条款,提高其适用性与可操作性。
2.学校将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所有教职工与学生都能够深入理解并遵守本制度。
六、附件:无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调整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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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
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项目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和职工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本项目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和工区应把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整顿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内部安全,作为管理工作的组成部分,列入工作议事日程,并确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分管这项工作。
要进一步健全保卫组织,配齐保卫干部,保卫干部应保持相对稳定,不要随意变动。
要整顿和健全治安保卫委员会、巡逻队等各种形式的治安组织,充分发挥这些组织在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中的作用。
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中,要包括治安保卫责任。
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积极改善安全防范的设施和环境条件。
根据“以防为主、保障安全”的原则,经常开展“四防”(防特、防盗、防火、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宣传和法制宣传。
在安排生产、工作任务时,要提出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在检查生产、工作任务时,也要检查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条:加强现金、票证管理。
项目部和工区各部门现金、票证应存放在牢固的有锁箱柜内,财务部门要配备保险柜、防盗门、窗户安装防盗装置,财务部门应设在二楼以上的位置;项目其他部门门锁要坚固,
门、窗户要有安全防盗装置。
掌管现金、票证的人员对箱柜钥匙应妥为保管;要严格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
财务部负责人紧靠财务部居住。
到银行提、送数额较大的现金时,至少须有两人会同办理。
第三条:加强器材、设备,高档办公用具、生活用品等贵重物品的管理,要指定专人保管:数码像机、设像机、照相机、印章等。
必须坚决按照“专项使用、及时交回”的原则,对贵重物品严加控制。
对使用重要印章的要做到使用登记制度。
各部门办公电器设备要做到下班时关掉电源,雷雨天气应拔掉电源插头,防止引起火灾;工作人员下班离开时,务必关锁门窗。
第四条:加强物资管理,特别是贵重物资的管理。
项目部和工区物资管理部门要严格执行各类物资的收、发、退、领、核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定期检查。
有关帐册、提货单据、图章等,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不准乱丢乱放。
管理人员如发现物资缺损或可疑情况,必须及时报告;项目部和工区领导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做到情况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追清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第五条:加强危险物品的管理。
项目部对危险品物品使用建立严格申够审批制度,凡使用、存放、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工区,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密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同时存放(或运输)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和其他物品,并且不得超过规定的储存、装载数量。
要建立“五双”(双人保管、双本帐、双把锁、双人领发、双人
使用)制度,严禁把火种及其他危险物品带入仓库。
严格出入库手续。
做到班组日查,保卫、供销部门定期核查,帐物清楚相符。
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包装必须牢固严密,合乎安全要求;运输中停歇、装卸都要指定专人严加看管、安全操作,防止失落、被窃和发生意外事故。
对有关人员要加强教育、考核和培训。
第六条:加强内部保密工作。
要严格执行国家的保密规定,建立项目部和工区保密安全制度。
对项目部和工区内部机密文件、重要的图纸资料,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严格收发、传阅、借用、归档手续。
报废或过期的机密文件、重要图纸资料,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批准,由专人监督销毁。
防止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如发生重大失密、泄密、窃密事故,要立即报告,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第七条: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要在项目部和工区负责人统一领导下,分别由技术、安全、综合、财务、计划、物资等部门分工负责,依靠各部门之间的积极配合。
安保部门要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经常了解本单位安全防范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项目部和工区主管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解决问题,不断改进工作。
上级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要定期检查督促。
第八条:项目部和工区在实施过程中,对职工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发生了重大事故或恶性案件,必须一抓到底,决不放过,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教育职工,改进工作。
第九条:项目部和工区在放假期间,应对贵重物品要相应集中保管,建立24小时值班守护制度,防止散失、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