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存量房买卖合同
福建省存量房买卖合同

福建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福建省存量房买卖合同卖方(下称甲方):买方(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
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
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存量房买卖合同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
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
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存量房购房合同4篇

存量房购房合同4篇存量房购房合同1合同当事人: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买受人和保证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以下协议内容:第一条出卖人建设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1、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2、出卖人在该地块上建设商品房,商品房定名为雁滩家园D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号。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特征买受人自愿以团购方式购买雁滩家园住房,并自愿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9号楼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框剪结构,层高为2.9米,建筑层数为 34层。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期房。
第三条商品房的面积该商品房暂定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的价款,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元,暂定总房款为¥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该商品房面积界定后,合同约定面积与交易中心产权界定面积有差异的,出卖人与买受人同意以交易中心产权界定面积为准,按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每平方米单价不变,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选择按下列第种方式付款:买受人应当按以下方式、时间如期将房价款当面交付出卖人或汇入出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一、分期付款1、合同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30%;2、工程施工至±0.00,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15%;3、主体框架工程完成一半,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15%;4、主体封顶后, 自出卖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房价款的38%;5、竣工验收交付钥匙时付清剩余房款。
二、按揭贷款1、合同签订之日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总价款的30%;2、工程施工至±0.00时买受人在公积金中心或商业按揭贷款银行贷款后向出卖人支付总价款的70%;若买受人选择公积金贷款的,在工程进度未达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时,买受人须选择分期付款或商业按揭贷款,待工程进度达到公积金贷款要求时办理商业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出卖人积极配合;若买受人提交的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资料经银行或公积金中心审查,买受人不具备商业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须按第一种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房款。
2024年版福州市存量房买卖交易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版福州市存量房买卖交易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卖人信息1.2 买受人信息1.3 见证人信息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2.1 房屋所有权证号2.2 房屋坐落地址2.3 房屋结构及面积2.4 房屋所有权性质2.5 土地使用权性质第三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3.1 房屋成交价格3.2 付款方式及期限3.3 税费承担方式第四条房屋交付及过户4.1 交付时间及条件4.2 过户时间及程序4.3 交付后的物业费用结算第五条权利与义务5.1 出卖人义务5.2 买受人义务5.3 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出卖人违约责任6.2 买受人违约责任6.3 违约金及赔偿方式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 双方协商解决7.2 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调解7.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条件8.2 合同解除条件第九条合同的生效9.1 合同签订时间9.2 合同生效条件第十条附加条款10.1 房屋维修基金10.2 户口迁移10.3 装修情况第十一条合同附件11.1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1.2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1.3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11.4 其他重要文件第十二条合同签署日期及地点第十三条出卖人签字第十四条买受人签字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1.1 出卖人信息1.1.1 出卖人姓名:1.1.2 出卖人身份证号:350102************1.1.3 出卖人联系方式:13959561.1.4 出卖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金山街56号1.2 买受人信息1.2.1 买受人姓名:1.2.2 买受人身份证号:350102************1.2.3 买受人联系方式:13505951.2.4 买受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45号1.3 见证人信息1.3.1 见证人姓名:1.3.2 见证人身份证号:350102************1.3.3 见证人联系方式:13705911.3.4 见证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路39号第二条房屋基本情况2.1 房屋所有权证号:榕房权证台江区字第567号2.2 房屋坐落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金山街56号1梯302室2.3 房屋结构及面积:住宅,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0平方米2.4 房屋所有权性质:私有2.5 土地使用权性质:出让第三条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3.1 房屋成交价格: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3.2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房款支付给出卖人,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3.3 税费承担方式:买受人承担契税,出卖人承担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第四条房屋交付及过户4.1 交付时间及条件: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4.2 过户时间及程序:买受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4.3 交付后的物业费用结算: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物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第五条权利与义务5.1 出卖人义务5.1.1 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和福州市的相关规定,具备上市交易条件5.1.2 保证所提供的房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1.3 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交付房屋,并办理相关过户手续5.2 买受人义务5.2.1 按照约定时间、方式支付房款5.2.2 协助出卖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5.2.3 承担房屋交付后的一切费用及责任5.3 双方共同遵守的规定5.3.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5.3.2 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房屋结构和设备设施5.3.3 维护邻里关系,遵守居民公约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出卖人违约责任6.1.1 未按约定时间、地点交付房屋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6.1.2 未按约定提供房屋信息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6.2 买受人违约责任6.2.1 未按约定时间、方式支付房款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6.2.2 买受人未能协助出卖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6.3 违约金及赔偿方式: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第八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8.1 合同变更条件8.1.1 合同签订后,如因政策调整、法律法规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内容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8.1.2 合同变更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8.2 合同解除条件8.2.1 合同签订后,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8.2.2 合同签订后,如因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8.2.3 合同解除应签订书面协议,并报福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第九条合同的生效9.1 合同签订时间: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9.2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见证人见证后生效第十条附加条款10.1 房屋维修基金:买受人应按照福州市相关规定,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维修基金10.2 户口迁移:买受人应自行负责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10.3 装修情况:出卖人应保证房屋装修情况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一条合同附件11.1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榕房权证台江区字第567号11.2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榕土使用权证台江区字第567号11.3 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11.4 其他重要文件:如房屋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第十二条合同签署日期及地点本合同于2024年1月1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金山街56号签署第十三条出卖人签字(签名)第十四条买受人签字(签名)第二部分:第三方介入后的修正第一条第三方定义与介入范围1.1 第三方定义在本合同中,第三方指除甲乙方之外的参与房屋交易过程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中介机构、评估机构、过户机构、贷款机构等。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以下简称甲方)号码/ 社会信用代码:住所/ 经营场所:乙方(购房人):(以下简称乙方)号码:现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经友好商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房屋地址:2、建造面积:3、套内建造面积:4、共有建造面积:5、土地使用权情况:6、产权情况:7、房屋现状及用途:8、小区配套设施:第二条买卖价格1、房屋交易总价:(大写)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元。
2、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详细说明买卖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第三条过户及交房时间1、房屋交付及过户日期:_________________(注:与买卖款项支付完毕并进行房屋过户手续)2、买受人在过户前检查房屋的条件和设备,并发现问题及异议,应在买卖交付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解决,卖方应在获悉通知后及时解决或者另行商议解决,解决前买受人不得拒付购房款。
第四条卖方保证1、卖方保证所售房屋是绝对属于甲方的个人产权,合法无争议,房屋无贷款、抵押、查封或者其它限制性权利。
2、卖方负责保证房屋在卖出时处于良好状态,房屋构造、设备、材料、质量等符合房屋建设和质量监管相关规定,并允许在该房屋中间不添置新建造和建造构件(如墙、大门、阳台、窗户等),不因个人原因改变外貌等。
3、卖方确保该房屋可以正常入住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负责核查该房屋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抵押证明、户籍证明等。
第五条买方权利和义务1、买方在接受房屋后,拥有该房屋的使用权,但拥有权证遗失或者其他证明权利的书面证明未及时办理登记等原因,职权部门勒令限制房屋转让的,买方不得将该房屋出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进行抵押、租赁等。
2、买方应当自行承担因房屋的装修、改造等行为造成的责任及后果。
3、买方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约定自行办理有关房屋权利的登记许可手续,房屋交易完成后,买方负责将房屋及时办理登记手续,获得产权证。
福建省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福建省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甲方(卖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将其名下存量房(以下简称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购买该房屋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1 房屋坐落于福建省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____,房屋性质:____________。
1.2 房屋结构及面积: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公摊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1.3 房屋所有权人与共有人情况: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方,共有权人情况为____________。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2.1 经双方协商一致,房屋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_2.2 乙方支付甲方购房款的方式为:(1)首付款:人民币(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元;(2)剩余款项:人民币(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小写):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过户3.1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乙方,并办理完毕房屋过户手续。
3.2 甲方应保证其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无效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福建省存量房买卖合同

福建省存量房买卖合同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福建省______________县/市/区(具体地址)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的合法所有者,乙方愿意购买甲方所拥有的该房产,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存量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房屋基本信息1.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 房屋性质: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 房屋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其他(请注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 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5. 房屋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 房屋抵押情况:有/无抵押(如有,请注明抵押权人及抵押金额)二、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1. 双方经协商确定该房产的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 乙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房款:(1)签订本合同之日起________天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房款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乙方需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天内,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占房款总额的____%。
(3)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通过以下方式支付:A. 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_____B. 贷款支付: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天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贷款发放后,乙方应将贷款款项支付给甲方。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是指在福建省范围内,买卖双方就存量房进行交易所签订的合同。
存量房是指已经建成并且有人居住的房屋,相对于新房而言。
福建省作为中国的一个经济发达地区,房地产市场一直都非常活跃,存量房买卖合同也因此成为福建省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内容: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与支付方式、交付与验收、权属转移、违约责任等。
首先是房屋的基本信息。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的位置、建筑面积、房屋结构、使用权属等。
这些信息对于买卖双方都非常重要,买方需要确保购买的房屋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卖方则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屋信息。
其次是价格与支付方式。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的价格以及支付方式。
房屋的价格是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核心,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款,也可以是分期付款,买卖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第三是交付与验收。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的交付时间以及交付的具体方式。
交付时间是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重要节点,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交付方式可以是直接交付,也可以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交付。
同时,合同中还应当约定验收的标准,确保房屋的质量符合买方的要求。
然后是权属转移。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房屋的权属转移时间以及权属转移的具体程序。
权属转移是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最终目的,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合同中还应当约定相关手续的办理方式,确保权属转移的合法有效。
最后是违约责任。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违约的责任和后果。
违约责任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保证,需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一般情况下,买方违约需要承担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卖方违约需要返还买方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福建存量房买卖合同在保障买卖双方权益、规范市场秩序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内容,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项条款,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2024年存量房买卖合同样本(2篇)

2024年存量房买卖合同样本出售人(卖方):_____买受人(买方):_____(以下由福建省建设厅监制,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一、本合同文本作为示范文本,专为福建省域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与买受人(买方)就存量房(即二手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而设计。
二、本合同中所提及的存量房,系指已投入使用并已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三、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双方应互相要求出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审慎审阅合同内容,特别关注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及修改性条款。
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四、买受人在签订本合同前,推荐对目标房产进行实地考察,并深入了解房产周边环境、交通状况、学校分布、户口政策等情况。
出卖人则有责任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现状、租赁情况、户口信息等可能影响交易的关键信息。
五、为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采用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第三方托管的资金监管方式,并通过协议形式明确资金监管账户及其交付条件等相关细节。
六、合同文本中的相关条款后均设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对于不选择的内容,请使用横线划去。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将被视为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愿。
七、需明确的是,合同的签订并不等同于产权的过户。
从合同生效到产权过户完成,需经历一段时间,期间可能存在产权被查封等不可预见的风险。
因此,买卖双方应高度重视,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以规避潜在风险。
2024年存量房买卖合同样本(二)合同编号:_____卖方:_____买方:_____经纪代理方:_____合同签署地: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为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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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出售人:买受人:福建省建设厅监制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量房买卖合同说明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卖方)、买受人(买方)就存量房买卖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称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当事人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权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并认真审阅合同内容,仔细确认其中的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内容。
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时,可向法律人士咨询。
四、买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建议对本合同所涉房产进行实地考察;并对房产周围的环境、交通、学校、户口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
卖方有义务如实提供包括产权状况、租赁情况、户口等有可能影响交易的真实信息。
五、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议买卖双方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划转的第三方托管方式进行资金监管,并以协议方式明确约定资金监管账户及资金交付条件等相关事宜。
六、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
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七、合同生成不等于产权过户。
合同生成到产权过户,有一个时间过程,期间可能会出现产权被查封等特殊情况,因此请买卖双方务必注意风险,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存量房买卖合同出售人(卖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买受人(买方):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联系地址:代理人:身份证号: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该存量房买卖的有关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产基本情况1、卖方房产(下称该房产)座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单元面积:平方米,附属间面积:平方米,其它:)。
详见房权证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房共字第号《房屋共有权证》(若上述表述与房屋登记簿不符,则以房屋登记簿记载内容为准)。
第二条卖方对该房产现状的声明1、卖方根据国家的规定已依法取得该房产所有权,对该房产现状负全责,并保证该房产符合国家及所在地房产上市的有关政策及规定。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上述房产存在下列情况:(1)抵押状态:【存在抵押□、不存在抵押□】,关于抵押权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2)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房产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3)土地证状态:【已办理□、未办理□】(4)房产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该房产享受过□、未享受过□政府相关"外地人购房落户"政策】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5)其他:。
第三条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房产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
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房产产权相关权属信息资料,了解产权相关信息,愿意购买该房产。
2、买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房产成交价买卖双方商定上述房产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包括□、不包括□】该房产的附属设施、设备等物品(物品内容可另立清单附件)。
第五条交易定金买方应向卖方支付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
(说明:)上述定金交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买卖双方约定定金通过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的,买方将定金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存入专用存款账户的,即视为卖方收讫。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定金自动转为购房款,但买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房款交付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同意,买方按下列第种方式给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房款:(1)一次性付款:买方于年月日前或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2)分期付款:①买方于年月日前或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②买方于年月日前或将支付购房款人民币(大写):(¥:);③买方于年月日前或将支付剩余购房款人民币(大写):(¥:)。
(3)买方向【银行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方式付款①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证金之外的剩余首期款人民币(大写):(¥:),并在买方办理贷款审批时存入贷款银行指定帐户。
②买方须于年月日之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
因买方办理贷款手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
(4)买卖双方约定的其它付款方式:上述款项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
经纪机构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行为:,账号为:。
买方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持卖方已登记在买方名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七条交房保证金为保证按约定如期交付该房产并结清该房产项下的水、电、管道煤气、闭路电视等所有费用,买卖双方协商同意从房产成交价中预留人民币(大写):(¥:)作为交房保证金(不超过交易总价款的%)。
该款项在卖方实际交付房产及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时进行结算,由买方【直接支付给卖方]□、[存入经纪机构专用存款账户划转□、其他:□】第八条有关税费1、买卖过户所涉及税、费,买卖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承担:买方承担:;卖方承担:。
【按有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1)营业税及附加(2)印花税;(3)个人所得税;(4)土地增值税;(5)交易手续费。
买方需付税费:(6)印花税;(7)契税;(8)交易手续费;(9)房屋登记费。
其它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卖方□、买方□】缴纳。
2、土地证办理费用:土地证从卖方名下过户至买方名下的全部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如房产所属土地为划拨地,则土地出让金由【卖方□、买方□】承担;双方约定其他承担方式:。
3、配套设施过户费:配套设施的相关证件过户手续费用由【卖方□、买方□】承担。
4、买卖双方商定,对该房产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另行签订过户协议,结余部分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5、买卖双方商定,卖方在交付该房产时,对该房产附随的水、电、煤气、等度数进行确认,并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卖方在买方支付扣除交房保证金外的购房款之日起日内或年月日前,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买方,并履行下列手续:1、卖方在交房前保证维护上述房产的现有固定装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装修之固定部分,经拆除将破坏设施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灯具、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壁橱、门、门把、门窗、防盗网、厨卫设施及其它设施等),在买方接收时移交。
2、买方在接收该房产时对该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约定事项进行验收,交接确认后对该房产及附属配套设施负全责。
3、如双方认为在上述房产及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的描述有不详尽之处,可另行补充书面约定,在交接时以书面约定为准,双方仅对书面内容承担责任。
第十条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按下列第项办理登记手续(选一项),选择第(1)项的第十一条不生效。
(1)买卖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双方共同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日内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3)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日内由买受方单方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第十一条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1、预告登记自内有效(约定的预告登记有效期最长不超过自预告登记之日起一年)。
2、申请预告登记的,在预告登记有效期内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该房屋预告登记转为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3、买卖双方因故终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预告登记的申请人应在日内向房屋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认定1、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或未按合同及合同相关附件的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违约。
2、卖方保证上述房产产权清晰,在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若发生与卖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卖方负责,如因此造成合同履行障碍,视为其违约;若该房产已出租,卖方未在交房前妥善解决租赁事项的,视为其违约。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违约方按成交价款每日万分之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该违约金的认定及支付不影响合同在违约行为终止之后继续履行。
(二)自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日,守约方即向违约方发出函件促其履约,发函即日起超过日仍未回复并履约的,守约方可解除合同。
若卖方违约,则卖方除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外,还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若买方违约,则卖方应将扣除定金金额的买方已付购房款退还给买方,买方已支付的定金则作为对卖方的赔偿。
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产生的佣金、服务费、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增加的费用、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收件人地址以合同落款处所留地址为准,因地址不详或有误而无法送达,视为送达。
因此而产生的责任由应提供地址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内,签订补充协议,注明变更事项。
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五条因不可抗力或政策的改变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买卖双方免责。
交易过程中已产生的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根据本条款免责,双方应签订具结报告。
第十六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合同数量及持有本合同经买卖双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买方、卖方各执份,房屋产权登记机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特别条款卖方应当在所售房产所有权转移之日起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