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做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审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谈如何做好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审计

摘要:本文通过介绍审计与招投标关系,来告诉我们对于审计来说招投标的必要性,还简单的介绍了两者的关系和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审计各方面以及对招投标全程审计,简单的介绍招投标审计。

关键词:审计招投标合同管理

引言: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工程招投标在市场经济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为了真正体现招投标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的原则,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工程的招标工作作为工程建设过程的重要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工程的质量、造价、进度。对于其的审计,应通过对其全过程进行监督,明确招投标活动中主客体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及时纠正所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可能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正文:

一.招投标与审计的关系

招投标审计是一种进行择优竞争采购的商品交易方式,最大的特点是竞争性,能为采购者节约资金,提供有质量的工程.商品或服务。从招标主体的性质上讲,包括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人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从项目资金来源上说,包括利用国有资金,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商业贷款资金。审计作为行政监督部门,本身具有经济监督职能。两者关系密切,在提高资金价值,对依法定程序开展招投标活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具有其他监督部门所不能代替的作用。

二、对招投标实施审计的内容

1、开展项目招投标的经济腐败审计。

项目招投标的经济腐败审计是以防止招投标过程中经济腐败为目标,强调查除与防范相结合,并以防范为主,采用腐败风险导向审计模式,即以具有审计价值(发生贪污腐败可能性比较高)的疑点为起点,确立审计重点,安排特种审计查证,实施以审计机关为主,纪检监察、检查等其他监督部门全程紧密配合协作的审计查处,并适时进行内部控制分析评价,提出完善内控机构建议。

2、开展项目投标的经济责任审计。

项目招标经济责任审计包括:招标方应负责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投标方应负责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评标委员应负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根据《招投标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和处罚措施。

3、开展项目招投标的效益审计。

招投标是由供求关系、价格体系、竞争机制等综合因素所决定的交易方式,它具有一般商品交换的基本特征,但也具有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易的特点,即招投标是一种较为成熟的、高级的、规范化的和综合性的交易方式。投资标的最终目标是追求项目投资综合效益的最大化,追求项目投资多目标条件下的综合效益最大化,即不仅需要审计招投标过程的合法性、合规性,也要审计招投标结果的效益性。

三.对招投标实施审计过程

(一)事前监督

在进行项目招投标前,审计人员应对招投标准备情况进行详细调查,认真听取招标单位对招标范围、方式和发包方式的解释,审核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书的一致性以及标底的编制过程、编制质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等。

1.招标条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计。

招标条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审计包括:

(1)审查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列入国家投资计划,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

(2)是否具备完整的设计文件和工程概算,投资概算是否准确、有无缺口,设计标准有无超过规定;

(3)审查项目总投资是否落实,项目资金来源是否正当,项目资金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拨付到位;

(4)审查工程项目招标前施工场地的征用、拆迁、“三通一平”、现场交通、供水、供电等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5)审查项目招标工作机构设置是否完备,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组织形式是否合规。

2.招标方式的合法性审计。

若属必须公开招标,招标人要在指定的报刊、电子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需要审查招标公告内容是否规范,

3.招标程序的合规性、有效性审计。

招标程序的合规性、有效性审计包括:

(1)是审查招标单位编制好的招标文件是否已经批准,是否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其内容是否合规,是否与招标方式的相应规定一致;

(2)是审查招标单位出售、分发的招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组织投标单位勘察工程现场,解答疑难问题。

4.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合规性、真实性审计。

由于《招投标法》没有强制要求编标底,故可选择有标底或无标底招标。有标底的优点是能把握各家报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但招标成本增大,也容易泄露标底。而无标底招标更容易各投标方价格竞争,因此,我们的做法是对异常标进行审查。

5.对投标单位合规性、真实性审计。

对投标单位资格的合规性审计重点是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是否达到工程建设所要求的资质等级、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另外,注意进行投标资格的预审,两者同等重要。

(二)事中监督

事中监督主要是加强招标投标现场程序上的监督,监督其程序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包括开标、评标、定标的审计。

1.开标审计。

开标审计重点要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和开标程序的规范性的审查。审查标书的密封完好性、有效性,标书的填写格式、标书的递交时间。注意招标单位是否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是否当众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有无违反规定搞暗箱操作问题。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同时,开标过程应当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如果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破损的情况,或授权委托书不是原件又无投标单位法人签章,应当众宣布为废标。

2.评标审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共同组成。根据什么样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是关键问题,也是评标的原则问题。评标的审计,是招投标审计的重中之重,这一过程应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类型,重点审计评标内容、评标依据、评标方法和评标过程。

3.定标审计。

定标是招投标双方进行相互选择的最终结果。中标结果是以签订合同来约束双方的行为,合同双方通过严格的履行合约完成标的。定标审计主要是对评审小组按照法律程序和评标条件与标准,了解定标的依据和标准,判定其理由的充足性以及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研究确定的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履行承包合同订立之前的手续办理过程的审查。

(三)事后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