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办事指南
杭州一表生二表生三表生定义

杭州一表生二表生三表生定义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在我们身边的人都是生了孩子之后,才开始考虑自己的养老问题。
但是这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一旦有一个孩子在上大学之后就很难再去工作了。
那么如果生了一个孩子就要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呢?首先在杭州生二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1、《杭州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证》(以下简称《生育证》);《生育证》是证明有合法婚姻关系、子女的有效证件,也是证明公民是否具备生育条件的法律凭证。
申请人凭《生育证》向所在单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申请办理生育登记。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表》,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及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对没有结婚证、户籍所在地没有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的,由申请人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或派出所出具的未生育和已生育过一孩的证明信,由申请人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无流动人口婚育登记记录,申请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提供户籍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未婚未育或者有无子女证明文件。
夫妻双方无《生育证》或没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方不是本市户籍人口并已办理了在杭《独生子女证》;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未办理过独生子女证,其夫妻双方无上述材料的可凭结婚证或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办理。
符合规定再生育条件者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户籍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或社会福利机构出具的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一方不是本市户籍人口且已办理在杭《独生子女证》;夫妇双方结婚证;双方户口簿(首页)、婚姻状况登记表;一方不是本市户籍人口,另一方无以上相关材料者,还需提供《浙江省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表》。
2、《出生医学证明》;3、《生育服务证》;4、《计划生育证明》,在医院开一个就可以了。
一表生杭州一胎政策已经全面放开,对于生育政策,很多人也是非常的期待,那么二胎生育政策具体什么时候能放开呢?杭州计划生育部门明确表示:不会因为政策的变化而改变一胎生育情况。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承诺书
XXX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初婚;
男方,身份证号码, 女方,身份证号码,双方于年月日结婚;
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取得的生育服务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一孩生育登记及再生育审批程序

⼀孩⽣育登记及再⽣育审批程序对于⼀孩⽣育登记及再⽣育审批程序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孩⽣育登记及再⽣育审批程序⼀孩⽣育登记1、夫妻双⽅为本镇户⼝⼈员。
当事⼈在怀孕三个⽉后,⽣育前应携带围产资料、《计划⽣育合同书、个⼈有效证件(结婚证、⾝份证、户⼝簿、相⽚)等到镇计⽣办办理《计划⽣育服务证并做好⽣育登记⼿续。
已发《⽣育服务证的,可由村(居)委会计⽣办或本⼈携带围产资料、《计划⽣育服务证、《计划⽣育合同书、个⼈有效证件到镇计⽣办办理⽣育登记⼿续。
2、⼥⽅本镇户⼝,男⽅外镇区户籍⼈员。
当事⼈在怀孕三个⽉后,村(居)委会计⽣办或本⼈应携带围产资料、《计划⽣育服务证、《计划⽣育合同书、个⼈有效证件(结婚证、⾝份证、户⼝簿等)到镇计⽣办办理⽣育登记⼿续。
镇计⽣办检查好有关资料后,向男⽅户⼝所在地镇区计⽣办发出《婚育情况调查函。
3、男⽅本镇、⼥⽅外镇或外市的本省户籍⼈⼝。
当事⼈在怀孕三个⽉后⾄⽣育前,必须携有关资料回⼥⽅户籍地办理⽣育登记⼿续。
4、男⽅本镇、⼥⽅外省的⼈员。
(1)当事⼈原则上应回⼥⽅户籍地按当地政策办理⽣育⼀孩⼿续;(2)经协调后,⼥⽅户籍所在地镇区计⽣办仍拒绝为当事⼈办理⽣育登记的,通知当事⼈书⾯向⼥⽅户籍所在地镇区计⽣办提出由男⽅镇区计⽣办办理⽣育登记的申请,并要出具⼥⽅在户籍地⽣活期间的婚育情况证明。
(3)经⼥⽅户籍所在地同意后,由男⽅户籍地镇计⽣办根据其提供的⼥⽅婚育情况证明,当事⼈与男⽅户籍地村(居)委会签订《计划⽣育合同书后,为其办理⼀孩⽣育登记。
再⽣育审批程序1、镇计⽣办审核确定安排再⽣育的夫妻名单,并在各村(居)委会计划⽣育公布栏公布。
(1)审核符合《⼴东省⼈⼝与计划⽣育条例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安排再⽣育的夫妻名单;(2)对双⽅户籍均是农村居民,已⽣⼀⼥孩,在国有集体企事业、机关单位⼯作的,由计⽣办统⼀向其⼯作单位发出《关于农业⼈⼝申请再⽣育⼀个⼦⼥夫妇⽤⼯情况的调查函,核准其⽤⼯性质和户⼝性质(是否属农转⾮)。
计生办事流程

申办《独生子女证》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正面、背面),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三人主页);2.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各一份:夫妻双方在原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乡镇(街道)计生办两级出具《婚育证明》,(省外需三级以上计生部门盖章);有计生部门的单位(国企、政府机关等)可由单位计生部门出具《婚育证明》,无计生部门的单位在单位出具婚育证明后,在单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加盖计生印章;3.《申请表》一式三份4.一孩医学出生证复印件。
5.夫妻一寸彩照各3张(贴申请表上),2寸合照一张(独生子女证上贴)。
以上所有资料需携带原件。
办证流程:上交资料——资料审核——系统录入——手机申请——镇上领证一孩登记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正面、背面),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二人主页);2.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各一份:夫妻双方在原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乡镇(街道)计生办两级出具《婚育证明》,(省外需三级以上计生部门盖章);有计生部门的单位(国企、政府机关等)可由单位计生部门出具《婚育证明》,无计生部门的单位在单位出具婚育证明后,在单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加盖计生印章。
3.填写《宝鸡市生育登记服务表》一式三份;4.怀孕B超单一份。
(再婚的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书、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家庭需提供丧偶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需携带原件。
登记流程:上交资料——资料审核——系统录入——手机申请——网上登记二孩登记所需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正面、背面),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夫妻双方、一孩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首页、每人主页);2.夫妻双方《婚育证明》各一份:夫妻双方在原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和乡镇(街道)计生办两级出具《婚育证明》,(省外需三级以上计生部门盖章);有计生部门的单位(国企、政府机关等)可由单位计生部门出具《婚育证明》,无计生部门的单位在单位出具婚育证明后,在单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加盖计生印章;3.填写《宝鸡市生育登记服务表》一式三份;4.怀孕B超单一份。
大沥行政服务中心预约

大沥行政服务中心预约篇一:2016年最新乡镇行政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办事指南XX镇便民服务中心计划生育窗口办事指南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一、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二、申请条件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镇户籍,拟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自结婚之日起至生育之前,可以自主选择登记时间。
三、许可类型便民服务四、办理流程1.受理(即办)2.审核(0日)3.审批(0日)五、申请材料1.填写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两份);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出示)和复印件各2份;3.对于登记对象个别证件不全的,实行夫妻承诺声明(登记表中间“本人承诺”夫妻双方签名、手印)。
4.对于确实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提交夫妻近期免冠两寸照片1张,在登记后,发证。
六、办理时限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不含发证特殊环节1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无二孩生育服务登记一、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二、申请条件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镇户籍,已生育第一个子女后,拟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自生育第一个子女之后至生育第二个子女之前,可以自主选择登记时间。
三、许可类型便民服务四、办理流程:1.受理(即办)2.审核(0日)3.审批(0日)五、申请材料1.填写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两份);2.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出示)和复印件各2份;3.第一个子女的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出示)和复印件2份;4.对于登记对象个别证件不全的,实行夫妻承诺声明(登记表中间“本人承诺”夫妻双方签名、手印)。
5.对于确实需要《生育服务证》的,可提交夫妻近期免冠两寸照片1张,在登记后,发证。
六、办理时限法定时限: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0个工作日(不含发证特殊环节1个工作日)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收费依据:无收费标准:无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X-XXXXXXX联系地址:XXXX区行政服务中心X楼大厅XX镇计划生育窗口监督电话:059X-XXXXXXX注意事项1.申请材料中提供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原件核对。
北京全员人口个案管理系统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操作

修改功能
在原有生育登记功能的前提下,进行业务 审核流程的下沉。 • 一孩
村居进行审核确认工作
• 二孩
街/乡/镇进行进行审核确认工作
• 打印功能
街/乡/镇、村居均可以打印一孩、二孩生育登记 服务单
新增功能
• 生育信息分发
网上登记信息的查询、下发、提取
生育登记中各级工作
• 社区/村
• 一孩录入(现场)、二孩录入(现场)、网上登记信息提 取、一孩核实(现场、网上)、二孩核实(现场、网上)、一 孩登记、一孩生育登记服务单打印、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单 打印
北京市全员人口个案管理系统
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操作
2019/8/4
原有功能
• 一孩生育登记
育龄妇女信息查询 、生育服务信息登记、新增户及个案信息
• 一孩生育管理
一孩审批状态查询、办理状态查询、生育服务信息复核、生 育服务信息审批。生育服务单打印。
• 二孩生育登记
登记二孩生育服务信息、育龄妇女及配偶信息核查、二孩登 记信息的下发、复核。
• 二孩生育管理
审批状态查询、办理状态查询、二孩生育服务信息审核、审 批、生育服务单打印。
原有权限
• 社区/村级 登记:录入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信息。 复核:对街道/乡/镇登记的一孩、二孩申请人员信息进行复核。
• 街道/乡/镇级 登记 录入一孩、二孩申请人员信息,并下发待社区/村对人员信息复
核。 一孩信息审批、打印 一孩复核后的信息进行审批及生育服务证打印。 二孩信息审核 二孩复核后的信息进行“审核”并提交区级进行“审批”。
• 生育信息提取-村居
系统展示
• 生育信息提取-村居
系统展示
• 生育信息查看-村居
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

一、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流程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合影照片一张(二寸)。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材料,并指导当事人填写《生育第一个孩子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登记表和有关材料,镇计生办审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查合格后在登记表上加盖计生办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做优生检测。
4、由计生办办证人员报送登记表和有关资料,经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核发《一孩生育服务证》。
5、将登记表和《生育服务证》返回乡镇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服务证》编号录入微机,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
《生育服务证》经村计生主任送至对象手中。
二、二孩(多孩)《生育服务证》审批流程1、由申请生育夫妇提供《结婚证》(属离婚则应提供《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协议书》、子女抚养归属等证明材料)、夫妻双方及小孩户口复印件、夫妻及小孩合影照三张。
2、由村计生专干收集相关材料,指导填写《生育证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组织群众座谈,整理座谈记录,报送相关资料。
4、计生办要对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加盖公章,并建议对象到区计生服务站进行优生检测。
鉴定为病残对象的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5、区计生局政策法规股复查相关资料加盖专用章,报分管局长审批,核发《二孩(多孩)生育证》。
6、将《生育证》返回计生办由微机人员将《生育证》编号录入微机,即时启动孕情信息采集程序。
《生育证》经村计生专干送到对象手中。
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流程1、由流出人口提供身份证。
2、在村计生专干指导下填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登记表一式二份,并由村计生专干审查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的真实性,加盖村委会公章。
3、由村计生专干报送有关资料到乡镇计生办,由乡镇计生办复核并按要求进行编号,在登记表上加盖公章。
4、区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股核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注:办证时限:即办,免费。
民治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事指南.doc

民治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事指南《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一)适用人员:1、深圳市户籍已婚育龄妇女,包括离异、丧偶的育龄妇女;2、深圳市户籍未办理结婚登记已生育的育龄妇女以及未婚收养的育龄妇女;3、男方户籍为深圳市,女方户籍为广东省外的已婚育龄夫妻,长期居住在本市,已生育子女,或者符合广东省生育政策需在本市生育第一孩的育龄妇女。
(二)所需材料:1.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2.全家户口本;3.近3个月本市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4.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5.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1)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或再生育证明材料;(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3)女方户籍在本市且男方户籍在深圳市外的,提供男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4)男方户籍在本市且女方户籍在省外的,提供1年内经现居住地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同意在男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服务证的证明。
(三)办理部门: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女方户籍在省外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四)办理程序: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社区工作站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将材料及登记表交工作站。
办事人员核实后留复印件退原件并受理申请,如对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留原件作进一步核实。
(五)办理时限及结果: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即时办理。
如需进一步核实情况,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并在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需要延长时间的,应报街道计生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对符合要求的,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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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孩、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办事指南
一、登记依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八条“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凭《生育服务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
务。
”
二、登记对象: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三、登记机构: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
四、登记方式:
一是登录江西省卫生计生委网站首页(),点击“生育登记网上办理”栏目或直接登录网址
http://218.87.21.137:9093,自行在网上注册提交材料。
二是前往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场)计生办窗口进行办理,由计生办人员网上登记并发放《生育服务卡》。
五、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委托代办时提供委托代办函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生育服务:通过登记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领取《生育服务卡》,领取《生育服务卡》的,可凭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内办理。
九、其他事宜:如果您在材料准备及办理过程中存在疑问,请致电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咨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