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网络授课作业——退学与纪律处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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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版]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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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依法治教1、简述依法治教的概念及如何理解P22、什么是法治?它与人治有什么不同?P2-43、什么是法治和教育法治P4-54、依法治教是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依法治教的意义)?P5-65、如何理解教育管理法制化的含义?P6-76、教育管理的手段。

P8-107、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P21P23-248、高校教师如何实施依法治校?P259、高校教师在依法治校中的作用?P2410、案例:大陆学生行贿,香港教授举报P7教育管理法制化P25-26教师实施依法治校。

第九章教育法基础与我国教育基本制度1、教育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是什么?P30-352、教育法的调整对象:教育行政法律关系和教育民事法律关系。

P363、高校教师不坐班的依据。

P36-2段4、教育法的渊源有哪些?P415、试述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P38-406、试述教育法的监督体系。

P49-507、试述我国教育基本制度的主要内容。

P51-59第十章高等教育制度1、高等教育的性质是什么?P60-612、高等教育的原则是什么?P63-653、试述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证书制度的注意内容。

P66-684、试述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系。

P715、试述政府在高教管理体质中的主要权利与职责。

P77-806、案例:欠贷款的学生起诉母校,讨回大学毕业证。

P68第十一章高等学校法律制度1、简述高等学校与教师的法律关系。

P87-882、简述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

P893、简述建立高等学校法人制度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P934、试述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P965、试述高等学校的内部管理体系。

P986、高等学校法律关系分析案例:高等学校法律关系分析学院书记强迫女学生陪领导跳舞P84学校与上级领导、教师、学生的关系。

学校无权变卖国有校产P86学校所有权关系关门教育,剥夺学生自由P86学校相邻关系学校违反合同成被告P87学校合同关系案例:学生遭意外伤害,学校是否有责任?P90学校与学生的关系高校法人的权利与义务(论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P96-98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校党委与校长的职权划分,校长任职条件P98-99第十二章高等教师法律制度1、浅谈教师的法律概念。

学校学生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规程

学校学生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规程

学校学生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生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

第三条学生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

第二章退学处理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以退学:(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且经留级后仍不符合毕业条件;(二)因病或其他原因,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不能坚持正常学习;(三)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四)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五)本人申请退学,经学校批准。

第五条学生退学处理程序:(一)辅导员或班主任提出退学建议,填写《学生退学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二)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报学生工作部(处);(三)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四)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决定,对学生进行退学处理;(五)学生工作部(处)将退学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并报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备案。

第三章纪律处分第六条学生有违反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七条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课堂纪律,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二)擅自离校,未造成严重后果;(三)考试作弊,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四)违反住宿管理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五)其他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情形。

第八条学生有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记过处分:(一)考试作弊,造成严重后果;(二)违反住宿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三)参与打架斗殴,未造成严重伤害;(四)偷窃、诈骗、侵犯他人财产,未造成严重后果;(五)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的情形。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学位证书制度2. 其他高等教育机构3.高等学校4.教师聘任制度5.教师的权利二、辨析题 (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每小题4分,共24分)1.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校应当以教学为中心。

2.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3.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 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各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那么,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2. 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3. 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4.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5. 简述我国的教育方针。

四、论述题(3题共26分)1.阐述高校党委和高校校长的职权分工(8分)2.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请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即在教学工作中,应当如何做到对学生学业成绩和品行的公正评价(8分)3.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 (10分)《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参考答案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学位证书制度: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证书制度(2分)。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及参考答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学位证书制度2. 其他高等教育机构3.高等学校4.教师聘任制度5.教师的权利二、辨析题 (判断正误,并说明理由。

每小题4分,共24分)1.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我国高校应当以教学为中心。

2.高等教育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3.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国家实行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

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核、批准手续。

5.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校长或者行政负责人必须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具备国家规定任职条件的公民担任。

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积极参加当地的社会公益活动。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共30分)1. 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各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那么,根据教育法的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2. 简述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3. 高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4. ?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根据《教师法》的规定,教师应当履行哪些义务?5. 简述我国的教育方针。

四、论述题(3题共26分)1.阐述高校党委和高校校长的职权分工(8分)2.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

请谈谈你的理解和认识,即在教学工作中,应当如何做到对学生学业成绩和品行的公正评价(8分)3.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谈谈在今后的工作中如何做到依法执教? (10分)《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试题参考答案一、概念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1.学位证书制度: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证书制度(2分)。

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2分)。

2.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解释,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是指"除高等学校和经批准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外的(2分)从事高等教育活动的组织(2分) "。

高等教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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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再次,二者在程序上“开除学籍”要严于“退学处理”。

“开除学籍”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但对“退学处理”的适用并未如此规定。

最后,在结果上二者也有区别。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肆业证书,学生档案中不记录原因退回原籍。

而被开除学籍的学生,只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同时学校应当将处分材料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两者也存在着相同之处:1.首先,对学生来说被“予以退学”或“开除学籍”,其学籍都被取消,失去了在校继续学习的权利,并且将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其次,从学校的适用来看,对于“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学校一般并不可以区分二者的不同,往往是把“退学处理”作为“开除学籍”降低一等级的处分来适用。

从学校作为管理手段加以适用的角度来看,二者并无本质的不同。

3.再次,从法律后果来看,二者都构成了对学生受教育权的限制和剥夺。

“退学处理”的法律性质(一)“退学处理”与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即为内部行政行为的一个部分。

作为内部行政行为的行政处分,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受司法审查。

有人认为学校所作的“退学处理”决定,也属于学校内部行政行为,因而同样排除在司法审查的范围之外。

内部行政行为的特点在于:1)行为的内容一般是设计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如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或上下级、通行政机关之间的工作关系;2)行为的对象限于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或限于国家行政机关,其他主体不能成为内部行政行为的对象。

反观学校所作的“退学处理”规定,其适用的对象即在校大学生,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更无“编制”可言。

因此,学校所作出的“退学处理”据顶并非内部行政行为。

(二)“退学处理”的法律定性它就是一种具有外部处理特征的行政处理行为,也就是《行政诉讼法》上所说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退学”制度中,学生一旦被学校予以退学处理,不但要丧失学籍,并且将无法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纠纷及其处理

高等学校学生纪律处分纠纷及其处理
一些高校在进行学生纪律处分时,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没有充分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导致学生 感到不公正和不合理。
缺乏必要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一些高校在进行学生纪律处分时,没有进行必要的调查和证据收集,导致处分的依据不足和不合理。
处分结果不公正
处分的轻重程度不合理
一些高校在进行学生纪律处分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的过错程度和情况,导致处分的轻重程度不合理,容易 引起争议。
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对涉及纪律处分的案件,高校应进行充分的调查,确保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避免冤假错案。
遵守听证程序
对涉及学生重大利益的处分案件,高校应组织听证会,允许学生 申辩和提出证据。
建立公正的处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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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公正的考核标准
高校应建立公正的考核标准,对学生在校表现 进行全面评价,避免单凭成绩或某一方面表现 做出处分决定。
处分依据不清晰
缺乏明确、统一的法律法规
目前关于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的法律规定比较笼统,没有明确 具体的规定,导致处分依据不清晰,容易引起纠纷。
规章制度不完善
一些高校在制定学生纪律处分规章制度时,没有充分考虑到 学生的权益和利益,导致规章制度存在漏洞和不合理之处, 容易引起争议。
处分程序不规范
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
通常由高校所在地的法院或仲 裁机构管辖。
诉讼程序
包括起诉、审理、判决等步骤 。
诉讼结果
诉讼结果可能包括撤销处分、 减轻处分、维持原决定等不同 情况,也可能维持高校的决定

04 预防纪律处分纠 纷的措施
完善校内规章制度
确保校内规章制度内容合法、合规
01
校内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教育政策,
加强监督机制

完整word版,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网络授课作业——退学与纪律处分关系

完整word版,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网络授课作业——退学与纪律处分关系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网络授课作业试述退学与纪律处分的关系退学与纪律处分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籍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退学,是学籍处置的一种。

应予退学的有六种情形:1学生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医院就诊,学生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6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由上述6点可以看出,退学这一学籍处置是基于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在校学习的条件来评判的,无论是学习成绩、身体状况、就学手续还是本人意愿,达不到继续在校学习的要求,即可按退学处理。

这里不涉及针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只是对学生能否继续在校的资格的评估。

退学,可以本人申请,也可以由校方决定。

而纪律处分不同,没有自己申请的,都是被动接受的,纪律处分原因都是对学生违法违纪的处理。

包括违反现有的国家法律,也包括违反学校纪律,如扰乱课堂、打架、酗酒、辱骂老师、作弊等。

对违纪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纪律处分进行了分类,它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开除学籍和退学,在处置原因、处置程序和处置目的均不同。

应予开除学籍的有以下7种情形: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作业5篇范文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作业5篇范文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作业5篇范文第一篇: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作业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作业: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具体内容,简述一下你对如何推进自己学校依法治教的看法和具体意见。

学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主体。

近年来我校把依法治教作为工作重点,努力依照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来实施管理和发展教育,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但总的来看,与依法治教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推进学校依法治教,下面谈谈我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学法、真正知法、严格守法。

广大师生员工能否做到知法、守法,宣传教育是基础,一定要把这项基础性的工作做扎实。

首先,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校刊、校报、特别是校园网等进行《宪法》、《高教法》、《教师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同时,适时举办各类研讨会、辩论赛、演讲比赛等活动,这一方面可以促进师生员工的学习和交流,另一方面也为师生员工学法、用法创造浓郁的氛围。

其次,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学校可以通过举办法制讲座,法律、法规报告会,聘请司法部门干部作法制专题报告或讲座,通过讲解和剖析有关案例,对师生员工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以提高师生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

比如2011年湖南大学开展了“典型案例进校园”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广大师生观看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赠送的以“预防大学生犯罪”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宣传片《让成长回归阳光》。

片中涉案大学生在法庭上悔恨的泪水与话语给予了现场师生极其震撼的教育。

检察官们还与现场的大学生们进行了主题沙龙座谈,就如何防止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误入歧途而违法犯罪,如何积极帮扶失足大学生让他们阳光回归、如何改善大学生就业环境的社会管理配套机制,如何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预防大学生犯罪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和探讨。

这种形式生动的教育效果很好,深受学生欢迎,建议学校多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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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网络授课作业
试述退学与纪律处分的关系
退学与纪律处分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籍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退学,是学籍处置的一种。

应予退学的有六种情形:1学生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2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复查不合格的;3经学校指定医院就诊,学生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4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5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理由的;6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

由上述6点可以看出,退学这一学籍处置是基于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在校学习的条件来评判的,无论是学习成绩、身体状况、就学手续还是本人意愿,达不到继续在校学习的要求,即可按退学处理。

这里不涉及针对违法乱纪行为的处罚,只是对学生能否继续在校的资格的评估。

退学,可以本人申请,也可以由校方决定。

而纪律处分不同,没有自己申请的,都是被动接受的,纪律处分原因都是对学生违法违纪的处理。

包括违反现有的国家法律,也包括违反学校纪律,如扰乱课堂、打架、酗酒、辱骂老师、作弊等。

对违纪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纪律处分进行了分类,它包括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开除学籍和退学,在处置原因、处置程序和处置目的均不同。

应予开除学籍的有以下7种情形:1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3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4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5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6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7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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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7种情形可以看出,开除学籍是对学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是惩罚性的处理措施。

退学和纪律处分都是对学生的一种处理。

退学是由学籍管理的部门负责,不是处分,只意味着学籍的终止。

纪律处分是由学生部负责,是对学生的一种惩罚,记入学生档案。

纪律处分还可以在处分者进过一段时间的考察,表现突出,进步明显的,可以申请解除处分。

退学处理和开除学籍的纪律处分都应该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都应有记录和书面形式的决定书送交本人。

关于退学者,本科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研究生在规定内没有工作单位的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习证明。

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
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
对于退学处理和纪律处分,学生如持有异议,执行的申诉程序是相同的,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至第六十四条执行。

即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当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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