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增人、增资审批表
增人计划卡

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
说明:
1、单位性质:机关按照管理方式选择填写“公务员管理、依照公务员管理、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按照经费来源填写“全额拨款、差额补贴、自收自支”。
2、增人类别: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填写“录用、聘用、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退役士兵、调(转)任、调动、招工、整体划转或其他”。
3、《增人计划卡》一式四联。
第一联作为用人单位办理录(聘)用、调配、安置、确定工资、医疗保险、增人增资的凭证;第二联作为增人占编凭证;第三联作为财政部门调整人员经费预算及核拨人员经费的凭证;第四联作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凭证。
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标准审批表(教师)

薪级变动表填表说明及步骤可能会出现的问题
注意事项
1.第一次使用本表,请根据实际情况完成“基础”表中底色
为黄色的单元格(粉色D列(薪级),M列(工作年限)公式自
动计算,不需要填数据),否则请转到第2条。
2.打开“年度”表(黄色标签),将B2单元格“实时年度”
(表中黄色部分)改成当年,也就是增加薪级当前年(例如
2014年元月起执行的填写2014)。
3.打开“审批”表(粉色标签),将B2、B3、B4、B5、B6、
B7按照说明分别填写“起薪时间”、“审批年”、“月”、
“单位制表日”、“教育局审批日”、“人事局审批日”。
4.打开“基础”表(绿色标签),将上一年个别工资调整,
如教龄增加、职称变动修改到最新(第一次使用本表忽略第4
1.在工资小表中有一张表为红色字体,适用于工勤人员;另
有最末一张为蓝色字体,适用于管理人员,其它表格适用于
专业技术人员。
2.当个人本年度薪级为10级以下时,公式需要个别调整,方
法是打开报错单元格,将公式中的“,2”改成“,1”即可。
1.完成填表步骤后,请将去年工资汇总表中数据点击“复制
”—“选择性粘贴”—“数值”,粘贴到“汇总”表(蓝色
标签)中底色为黄色的区域可以用来对比纠错。
意的:薪级是一位和俩位的要改,还有个别教龄增加的,职称变。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和增人计划申报表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和增人计划申报表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和增人计划申报表
注:1、本表由申报单位填写一式两份,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先送区编办审批。
2、经审批同意后,编制部门发给《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卡》,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部门根据该卡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财政部门凭此两卡审批办理进人、工资核发等手续。
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印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增人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增人的通知文章来山课件w w 5k J.om 7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为切实加强我县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促进机构编制人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增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厅字2002]7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结合我县机构编制管理的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增加机构和编制全县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除中央、省、市明文规定外,不再增加新的机构,现有机构一律不升格,不再审批副科级以上的机构。
对上级业务部门的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提建议等形式要求不作为新增机构和机构升格的依据。
对部委办局内设机构的设置要严格执行“三定”规定。
其它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稳定现有状况,一般不再增加,确需增加的机构,首先要由主管部门向县编委会写出专题申请报告,并提供有关的材料文件依据,经县编委办公室审核考查后,提交县编委会研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zd专项编制,使用省、市编委下达的编制指标,任何单位不得自行扩大。
全额、差额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增加编制,个别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从严掌握;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编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适度调整,搞好总量控制。
二、禁止突破编制随意增人,严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口”关县乡行政机关超编单位一律禁止补充人员,空编单位补充人员,首先从国家公务员中调剂解决,调剂解决不了的,由用人单位写出报告,县编委会审核同意,上报省、市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事业单位有编制空额,单位要求补充人员的,首先要向县编委办公室写出增人报告,签发《增人列编通知书》,从同类型事业单位中调剂或从符合单位用人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中公开考选、择优录用(聘用)。
调剂调入的,单位持《增人列编通知书》到有关部门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无《增人列编通知书》的,任何部门不得办理分配、安置、录用、调动、工资核定及拨付等手续。
人事部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doc

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文单位:人事部文号:人发[1996]55号发布日期:1996-6-17执行日期:1996-6-17现将《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的管理工作,并将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我部综合计划司。
1996年6月17日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队伍的总量管理,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增人计划卡办法,是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事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按照本办定的范围,在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增人计划卡管理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切实保证增人计划卡管理办法有效实行。
第三条增人计划卡的管理范围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的管理范围相一致。
包括: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国家规定的其他应纳入机关、事业单位计划管理的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增人计划卡管理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新增的全部职工,包括国家统一分配的人员、调入人员和社会招收人员。
第五条国家下达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和计划管理意见是实行增人计划卡管理的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自然减员指标集中起来,同国家下达的增人指标一起统筹安排,统一使用,并纳入增人计划管理。
第六条增人计划卡实行一卡一人,每年由人事计划部门在分解下达和调整职工人数计划时核发,当年核发的增人计划卡只在当年有效。
第七条增人计划卡是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增加职工手续和增加工资总额计划以及报批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的凭证,用人单位要如实填写。
人事计划部门凭卡检查核定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计划,并办理工资基金审批手续,同时收回增人计划卡。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无论以何种渠道和形式增加人员都要纳入人员计划管理范围,并使用增人计划卡。
增员审批表

注意保存 遗失不补毕节地区机 关事业单位增员审批表申请增员单位: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中心校 编号:毕地机编办增( ) 号说明:1、本表一式四联,每式限增员一人。
2、表中申请增员的机关、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情况栏由编办填写。
3、本表经编办审核盖章后生效。
申 请 增 员 的 机 关 现 有 人 员 编 制 情 况申请增员的事业单位 现有人员编制情况总 编 制 总 人数 行政 编 制 行 政 人 员后员 勤事 服业 务编 人制 后勤服务人员 离作 退人 休员 干编 部制 工 离工 退作 休人 干员 部数 编 制 数合 计部门 领 导 中层领导 其他人员 合 计 驾驶员 打字员 其他 合计 管理人员 专术 业人 技员 后勤人员 生产工人原所在单位 及从事工作对拟增人员应满足的条件拟从事工作 学 历 专 业 职 称 长春堡镇中心校教育教学教育教学大专生物教育小学一级教师单 位 意 见同意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中心校 蔡官小学 增员壹人(刘娜 )2012年10 月 26 日主 管 部门 意 见同意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中心校 蔡官小学 增员壹人(刘娜 )2012年 10 月26 日编委办意 见同意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中心校 蔡官小学 增员壹人(刘娜 )2012年 10 月26 日第 一 联 存 编办注意保存 遗失不补毕节地区机 关事业单位增员审批表申请增员单位: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中心校 编号:毕地机编办增( ) 号说明:1、本表一式四联,每式限增员一人。
2、表中申请增员的机关、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情况栏由编办填写。
3、本表经编办审核盖章后生效。
申 请 增 员 的 机 关 现 有 人 员 编 制 情 况申请增员的事业单位 现有人员编制情况总 编 制 总 人数 行政 编 制 行 政 人 员后员 勤事 服业 务编 人制 后勤服务人员 离作 退人 休员 干编 部制 工 离工 退作 休人 干员 部数 编 制 数合 计部门 领 导 中层领导 其他人员 合 计 驾驶员 打字员 其他 合计 管理人员 专术 业人 技员 后勤人员 生产工人原所在单位 及从事工作对拟增人员应满足的条件拟从事工作 学 历 专 业 职 称 长春堡镇中心校 教育教学教育教学大专生物教育小学一级教师单 位 意 见同意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中心校 蔡官小学 增员壹人(刘娜 )2012年10 月 26 日主 管 部门 意 见同意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中心校 蔡官小学 增员壹人(刘娜 )2012年 10 月26 日编委办意 见同意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中心校 蔡官小学 增员壹人(刘娜 )2012年 10 月26 日第 二 联 存 调 配 、 安置 、 录用、 分配 部门注意保存 遗失不补毕节地区机 关事业单位增员审批表申请增员单位:七星关区长春堡镇中心校 编号:毕地机编办增( ) 号说明:1、本表一式四联,每式限增员一人。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计划审批表
注意保存 遗失不补
XXX 机 关 编制使用计划审批表
事业单位
申请使用编制单位:
申请使用编制的机关 现有人员编制情况
编号: 方机编办增
号
申请使用编制的事业单位 现有人员编制情况
基本 情况
合计
行政
政 法
事业
工勤
基本 情况
合计 管理
专业 技术
工勤
生产 工人
编制数 实有数 空编数
姓名
编制数
实有数
第
一
空编数
联
联
姓名
申请 编 毕业院校或原所在单位及从事工作 专业 学历 职称 制类
拟从事工 作
申 请
增
员
单
位
单位意见
持
年
月
日
此 表
到
编
主管部门意见
办
年
月
日办
理
入
编
审核人:
手
续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编办意见
年
月
日
(签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每式限使用编制计划一人。 2、本表经编办审核盖章后于当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有效,过期作废。次
注意保存 遗失不补
机关
XXX
编制使用计划审批表
事业单位
申请使用编制单位:
编号: 方机编办增
号
申请使用编制的机关 现有人员编制情况
申请使用编制的事业单位 现有人员编制情况
基本 情况
合计
行政
政 法
事业
工勤
基本 情况
合计 管理
专业 技术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增资汇总表.doc
(非义务教育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年月日
说明:
本表填报时必须(1)正常普调增资;(2)职务职称增资;(3)浮动增资分开汇总填报。
(义务教育学校)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年月日
说明:
1、本表填报时必须(1)正常普调增资;(2)职务职称增资;(3)浮动增资分开汇总填报。
2、各乡镇初中、小学单独填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农村任教津贴)增资汇总表填报单位: 填报人: 年月日
说明: 各乡镇初中、小学单独填报。
磐安县教育系统各类人员增资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年月日。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实施细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采购、处置管理工作,规范国有资产的采购和处置行为,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区占有、使用或需购置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社会团体,以及集体性质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含人民团体,下同)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济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二章资产配置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实行国资报批制度。
即行政事业单位对需配置的固定资产须先报国资管理部门,由国资管理部门结合该单位的现有资产情况认定后予以批复的一种行为。
第五条对以下几类特殊和批量资产配置必须报区人民政府审批:(一)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
对各单位需新购建办公用房用地的,须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
(二)交通工具。
必须严格控制在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编制范围内配置。
对超编增购的交通工具须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原有车辆使用年限不到五年的,原则上不予新购。
上级给予补助资金要求下级进行配套购置的车辆,政府给予配套购置,其超出编制后的旧车给予调剂。
(三)办公设备。
大批量增购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摄影机、照相机等办公专用和电子通讯设备,须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原则上使用年限不到三年的,不予新购。
(四)家具用具。
对增购大批量家具用具类资产须附相关详细说明报区人民政府审批。
原有家具用具使用年限不到五年的,原则上不予新购。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11.22•【字号】石政办发[2005]66号•【施行日期】2005.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石政办发[2005]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实施意见》已经2005年11月17日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关于严格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控制目标,进一步有效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减轻财政压力,规范人员入口管理,建设精干高效的人员队伍,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市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意见》(冀政办〔2005〕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严格控制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人事计划统一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人员增长全市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群众团体机关及所属各类事业单位,不论以何种渠道和形式增加人员(含临时工),必须全部纳入人事计划统一管理。
要按照冀政办〔2005〕1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新增人员计划省、市两级审批制度,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各类人员,都要逐级向市人事部门申报增人计划。
乡级及以上机关(含依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构)招录公务员计划和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用工勤人员计划,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按规定程序报市人事局审核并报省人事厅审批,省统一下达招录和招工计划后方可实施。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类新增人员计划,包括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技校毕业生、调入人员和临时用工计划等,由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审批,市人事局统一下达增人计划(或控制数)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