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护规章制度共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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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陪护人管理制度

医院陪护人管理制度

医院陪护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陪护人员的行为,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维护医疗秩序和医患关系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院陪护人员是指在医院陪护患者的人员,包括家属、亲友、志愿者等。

第三条医院陪护人员必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干扰医疗秩序。

第二章陪护人员的资格与管理第四条医院对陪护人员实行登记管理制度。

陪护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并签署承诺书。

医院对提供虚假信息或不遵守规定的陪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医院。

第五条陪护人员需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了解规章制度和陪护患者的基本知识。

不合格者将被取消陪护资格。

第六条医院规定陪护人员的进出时间,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医院,不得滞留。

违反规定者将被取消陪护资格。

第七条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需要遵守医院的规定服装要求,保持整洁、文明。

不得穿着拖鞋、露脚、暴露身体等不得体行为。

第三章陪护行为规范第八条陪护人员在医院内需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医院内吸烟、喧哗。

第九条陪护人员不得私自给患者带来药品,食品等,必须经医院同意后方可带入。

第十条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医疗区域,不得触碰医疗设备,损坏医院公共设施。

第四章陪护行为责任第十一条陪护人员需承担一定的陪护岗位责任,须对患者的生活照料、心理疏导等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二条陪护人员需遵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擅自拍照、录像等。

第五章陪护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如出现陪护人员与医院工作人员或其他患者发生纠纷,医院有权依法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陪护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如出现陪护人员与患者或其他陪护人员之间发生纠纷,医院有权进行调解并处理,如无法调解,可报警处理。

第六章陪护人员奖惩制度第十五条对规范行为、表现优秀的陪护人员,医院将进行表彰奖励。

对不遵守规章制度、有违纪违规行为的陪护人员,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陪护人员在医院的表现将被纳入医院综合评价体系,成为医院口碑的一部分。

医院医护家属陪护制度范本

医院医护家属陪护制度范本

医院医护家属陪护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病房管理,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院正常秩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病房的医护家属陪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护家属陪护制度,加强对医护家属陪护的管理,确保患者治疗秩序和病房安全。

第二章医护家属陪护条件第四条患者是否需要陪护,由医生和护士长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决定。

非必要情况下,不建议陪护。

第五条需要陪护的患者,由病房负责发放陪护证,每位患者只能有一名家属或陪护人员陪护。

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无传染性疾病;(二)无精神疾病;(三)无犯罪记录;(四)具备基本的护理知识和技能;(五)能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

第三章医护家属陪护职责第七条陪护人员的职责:(一)照顾患者的日常生活,如饮食、起居、卫生等;(二)协助医护人员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异常情况;(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维护病房秩序;(四)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五)不得在病房内进行娱乐活动,不得影响其他患者休息;(六)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酒,不得携带危险品进入病房;(七)协助患者进行治疗,不得擅自调整治疗方案;(八)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第四章医护家属陪护管理第八条病房应当设立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医护家属陪护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病房应当对陪护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护理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病房应当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条件的陪护人员应当及时清退。

第十一条病房应当建立陪护档案,记录陪护人员的个人信息、陪护时间、健康状况等。

第十二条病房应当加强巡查,确保陪护人员遵守本制度。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陪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院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一)违反本制度,影响病房秩序的;(二)泄露患者个人信息的;(三)在病房内吸烟、饮酒,携带危险品的;(四)影响其他患者休息的;(五)擅自调整患者治疗方案的;(六)其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

医院陪护人员规章制度

医院陪护人员规章制度

医院陪护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陪护人员的行为,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章程,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陪护人员指在医院从事陪护工作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陪护护士、病房陪护员等。

第三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维护医院声誉,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患者安全和舒适。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负责照顾患者的生活起居和个人卫生,协助医务人员完成患者的医疗护理工作。

第五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做到言行得体,态度友善,尊重患者的隐私和权利,积极沟通,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六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照医院规定的班次和值班制度履行职责。

第八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在患者病房内吸烟、喧哗、喝酒或玩手机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九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遵守患者病情保密制度,不得将患者病情泄露给外人,不得利用患者信息谋取私利。

第四章失职违纪处理第十条医院陪护人员如有失职、违规、作风不正等行为,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理。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失职、渎职、侵害患者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医院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补充、修改或解释,由医院负责并发布通知。

第十三条医院陪护人员应当牢记“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细心呵护每一位患者,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四条医院陪护人员如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被追究相应责任,甚至面临处罚或开除等后果。

以上就是医院陪护人员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从事陪护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规定,为患者提供安全、舒适、优质的服务。

陪护规章制度

陪护规章制度

篇一:陪护规章制度陪护规章制度<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1. 陪护规章制度2. 住院陪护规章制度3. 幼儿园幼儿陪护规章制度4. 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5. 医院病房探视、陪护规章制度1、陪护规章制度(一)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序的进行,要尽可能减少陪伴。

(二)陪护适用人群1、各种疾病导致多脏器损害,病情严重,且不在专科监护室监护者。

2、病情有可能突然变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

3、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发展等情况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4、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

5、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

6、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

7、年龄过大(超过75岁以上)、年龄过小(10岁以下)者。

8、病人或家属有特殊需求者。

(三)陪护者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不得擅自翻阅病历或者其他医疗记录;不得躺在患者床上休息;不准在患者浴室洗澡或洗衣服等。

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吸烟或乱扔垃圾。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在特殊科室如icu、ccu等监护病房,陪护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免干扰医疗仪器的正常运作。

2、住院陪护规章制度一、危重病人及6岁以下患儿、7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亲属陪伴者,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方可留陪伴。

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每次只需1人留院陪护,协助护士保持病室床单(位)的清洁整齐,与护士共同做好病人的思想疏导,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三、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禁止在病人面前谈论有碍于病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得在病区大声喧哗,不得乱串病房。

四、必须严格遵守住院规则中的有关规定,陪伴时不准与病人同床睡觉和挪用病人的被服。

中午、晚上病人休息时可在陪护椅或床上作适当休息。

每早7:30前务必将陪护椅或床及被服收起放在规定的位置。

医院陪护服务细则制度范本

医院陪护服务细则制度范本

医院陪护服务细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陪护服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院范围内提供陪护服务的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陪护服务应遵循自愿、有偿、专业、规范的原则,确保患者及陪护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陪护服务内容第四条陪护服务内容包括:(一)生活照料:协助患者进食、洗漱、翻身、如厕等日常生活照顾。

(二)病情观察:关注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告知医护人员。

(三)心理支持: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提供精神支持。

(四)康复锻炼:协助患者进行康复锻炼,促进患者功能恢复。

(五)其他服务:如协助患者办理入院、出院手续,提供相关咨询等。

第五条陪护服务分为全日制陪护和临时陪护两种形式,患者及家属可根据需求选择。

第三章陪护人员管理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护理知识和技能。

(三)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

(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患者,关心患者。

第七条陪护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护人员管理。

(二)不得擅离职守,确保患者安全。

(三)不得随意透露患者隐私信息。

(四)不得在陪护过程中进行有偿服务。

第四章陪护服务流程第八条患者或家属如需陪护服务,可向医院陪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第九条陪护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安排陪护人员。

第十条陪护人员与患者或家属签订陪护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陪护人员入住患者病房,进行相关培训和指导。

第五章质量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医院设立陪护服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陪护服务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十三条陪护服务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陪护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

第十四条鼓励患者及家属对陪护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服务质量。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陪护人员有违反本细则规定行为的,医院有权解除陪护服务协议,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陪护管理规章制度

陪护管理规章制度

陪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陪护工作,保障陪护人员和被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院陪护工作。

第三条履行陪护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陪护人员的基本要求第四条陪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医学、护理等专业知识,能够胜任陪护工作。

第五条陪护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并经过培训合格方可参与陪护工作。

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具备责任心、耐心、爱心,并遵守医院相关纪律。

第三章陪护工作的内容第八条陪护人员必须确保被陪护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陪护人员要根据被陪护人员的需要,配合医院医护人员的工作,协助完成各项医疗护理措施。

第十条陪护人员要给予被陪护人员充分的心理支持,帮助其保持良好的情绪状态。

第四章陪护人员的行为规范第十一条陪护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形象,着装整洁,举止文明。

第十二条陪护人员禁止在陪护工作中进行任何商业活动,不得接受患者或家属的现金或财物。

第十三条陪护人员要恪守患者和家属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陪护人员要遵守医院相关纪律,不得对医院设施、设备等进行损坏或浪费。

第五章陪护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十五条医院设立陪护管理机构,负责陪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十六条陪护管理机构要及时制定陪护工作计划,并向陪护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七条陪护管理机构要定期对陪护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及时给予奖励或纠正。

第十八条陪护管理机构要维护陪护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其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

第六章陪护工作的监督与处罚第十九条医院设立监督机构,对陪护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陪护人员,监督机构有权采取警告、记过、辞退等措施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陪护人员,监督机构有权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章陪护工作的奖励与激励第二十二条对于表现出色的陪护人员,医院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第二十三条奖励和激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给予资金或物质奖励等。

医院家属陪护管理制度

医院家属陪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家属陪护行为,确保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院住院患者的家属陪护人员。

第三条家属陪护人员应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陪护服务。

第二章陪护人员资格第四条陪护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1. 患者直系亲属、配偶或法定监护人;2.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精神障碍;3. 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和护理知识;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

第五条陪护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1. 身份证;2. 健康证明;3. 近期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等检查报告。

第三章陪护人员职责第六条陪护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负责患者的日常生活护理,如饮食、排泄、清洁等;2. 协助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病情观察和护理;3. 保持病房整洁,协助患者进行康复训练;4. 关心患者心理状态,给予心理支持和安慰;5. 主动了解患者需求,及时与医护人员沟通。

第四章陪护人员管理制度第七条陪护人员需在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陪护手续,提交相关证件,由医院进行审核。

第八条陪护人员需遵守以下规定:1. 服从科室管理,不干扰医疗护理工作;2. 保持病房安静,不得大声喧哗;3. 不得随意带院外无关人士进入病房;4. 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酗酒;5. 不得私自给患者用药、输液;6. 不得在病房内从事与陪护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陪护人员如需更换,应提前向科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更换。

第十条陪护人员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医院有权取消其陪护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规范医院家属陪护行为,提高患者满意度,确保医疗秩序和患者安全。

希望各位家属陪护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家庭陪护老人规章制度内容

家庭陪护老人规章制度内容

家庭陪护老人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家庭陪护老人的质量,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规范陪护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庭陪护老人指家庭成员或雇佣的家庭陪护人员对老年人进行护理、生活照料和生活卫生等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所有居住在家庭中的老人均享有家庭陪护服务,大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关心老人并提供相应的帮助。

第四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尊重老人的人格和权利,保护老人的隐私,尊重老人的意愿。

第五条家庭陪护老人应当依法依规提供服务,不得有侵害老人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家庭成员应当团结协作,相互信任,共同为老人的幸福生活努力。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家庭中的所有成员,包括老人、子女、配偶和其他家庭成员。

第二章陪护责任第八条家庭成员对老人的陪护责任由子女承担,子女应当尽职尽责地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

第九条子女在照料老人过程中应当尊重老人的习惯和生活乐趣,不得强迫老人做不愿意的事情。

第十条子女应当关心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发现老人生病的迹象并给予适当的护理。

第十一条家庭成员在照管老人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心态,不得因为工作或其他原因对老人产生不满情绪。

第十二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三条家庭成员应当维护家庭和睦,不得在老人面前发生争吵或冲突。

第十四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和卫生,保持家庭的良好生活习惯。

第十五条家庭成员应当遵守老人的意愿,合理安排老人的生活和娱乐。

第十六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保持耐心和耐心,不得因为老人的生活细节而感到厌烦。

第十七条家庭成员在陪护老人过程中应当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向老人传递信息,不得对老人隐瞒事实。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尊重老人的隐私,不得擅自查看老人的私人物品或隐私信息。

第十九条家庭成员应当积极引导老人健康生活,不得给老人购买不健康或有害的食品。

第二十条家庭成员应当维护老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老人进行歧视或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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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护规章制度_共5篇
1。

陪护规章制度
(一)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使医疗护理工作有序的进行,要尽可能减少陪伴。

(二)陪护适用人群
(1)、各种疾病导致多脏器损害,病情严重,且不在专科监护室监护者。

(2)、病情有可能突然变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

(3)、疾病诊断不清或病情反复、发展等情况而致生活不能自理者。

(4)、各种原因造成的精神异常、意识障碍者。

(5)、各种介入治疗、手术后者。

(6)、语言沟通障碍、失明及失聪者。

(7)、年龄过大(超过75岁以上)、年龄过小(10岁以下)者。

(8)、病人或家属有特殊需求者。

(三)陪护者要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

不得擅自翻阅病历或者其他医疗记录;不得躺在患者床上休息;不准在患者浴室洗澡或洗衣服等。

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不得随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吸烟或乱扔垃圾。

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四)在特殊科室如ICU、CCU等监护病房,陪护者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免干扰医疗仪器的正常运作。

class=“tit_h2”>2。

住院陪护规章制度
(一)、危重病人及6岁以下患儿、7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亲属陪伴者,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方可留陪伴。

(二)、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每次只需1人
留院陪护,协助护士保持病室床单(位)的清洁整齐,与护士共同做好病人的思想疏导,鼓励病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

(三)、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禁止在病人面前谈论有碍于病人身心健康的事情,不得在病区大声喧哗,不得乱串病房。

(四)、必须严格遵守住院规则中的有关规定,陪伴时不准与病人同床睡觉和挪用病人的被服。

中午、晚上病人休息时可在陪护椅或床上作适当休息。

每早7:30前务必将陪护椅或床及被服收起放在规定的位置。

(五)、服从治疗。

凡未经医师允许的药品不得私自给病人服用,不得参与病人的治疗,如调节输液滴速、拔掉静滴、吸痰、吸氧、擅自给病人用热水袋、鼻饲等,以防发生意外。

(六)、不给病人吃变质的食物,带来的食品经医护人员同意后方可食用。

不得在病房酗酒,以免影响病人休息。

(七)、及时向经治医师和责任护士反映或了解病人的病情,但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私自翻阅病历或有关护理记录。

(八)、保持病室卫生,不乱扔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抽烟,不乱坐病人床铺,不乱动病室内物品及机器,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
爱护公物、注意节约水电。

(九)、陪伴人员不得随便离开危重或不能自理的病人,如有事经值班护士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class=“tit_h2”>3。

幼儿园幼儿陪护规章制度
1.值班老师负责检查本班睡房房舍检查清洁卫生工作。

保持睡房内空气的流通,保证幼儿有一个舒适、干净的环境。

2.值班老师必须亲自到各班带进餐幼儿,各班当班老师在点名簿上做好幼儿出勤记录,值班老师与本班老师核实\\后再进餐,且过程中注意孩子们的安全。

教师必须全面了解幼儿的饮食、睡眠情况,保持幼儿仪表整洁,精心护理幼儿生活。

3.在保健医生指导下夏天防暑降温和防蚊、蝇工作。

冬季做好防定时翻晒幼儿的被褥、枕套,保持睡具清洁卫生。

4.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防止丢失。

5.负责进餐前的准备工作和餐后的卫生工作。

6.幼儿大小便弄到身上,要及时处理。

7.每天检查水、电、门、窗、电器等,保证安全,如有问题,及时上报。

class=“tit_h2”>4。

医院临时陪护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各病房收治病种确定陪护率,病房应严格控制陪护人员,以保持病房工作秩序。

(2)、根据病情需要,留陪护一名。

(3)、陪护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保持室内肃静整洁,不得在病区大声喧哗,不得与病人同床睡觉,不得占睡病房空床,不得串病房,有事外出需征得医护人员同意。

(4)、陪护人员应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患者的有关事宜。

未经医生允许的药品不得私自给病人服用,不得参与病人的治疗,如调节滴速、吸痰、吸氧等,以防发生意外。

(5)、陪护人员给病人的食品应征得医护人员统一后方可使用。

不得在病区酗酒,以免影响病人治疗。

(6)、陪护人员及时向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或当班护士反应或了解病情,但不得随意进入医护办公室、治疗室,不得擅自翻阅病案及其它医疗文件,不得私自将患者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患者健康和治疗
事宜。

(7)、陪护人员在查房及治疗时间,应主动离开病室,如需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8)、保持病区卫生,不乱扔果皮,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抽烟、喝酒,打牌、讲脏话,不乱坐病人床铺,不乱动病室内物品及仪器,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请勿在病房洗涤衣物,请勿擅自使用煤气、电炉、电饭煲等一切用电厨具。

(9)、陪护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按制度负责赔偿。

(10)、陪护人员如违反院规、影响医院医疗,治安,消防安全,经说服教育无效者,情节较严重者可请家属另换陪护或终止陪护,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处理。

仙居人民医院保卫科
xx年11月15日class=“tit_h2”>5。

医院病房探视、陪护规章制度
(一)、为了保证病人的正常治疗和休息,探视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病房探访,学龄前儿童原则上不得带入病房。

限制探视时间(含节假日):
(1)上午8:00至10:30时间:为医务人员早查房时间,病区将进行门禁管理,谢绝探视(员工、保安、保洁员凭工卡进入,入院病友可按门铃呼叫开门)
(2)晚上22:00至次日上午6:30时间:为病友休息时间,病区将进行门禁管理及灯控管理,请您保持安静主动离开病区,配合管理。

(3)探视及送餐时间:上午6:30至8:00时间或上午10:30至晚上22:00。

(4)特殊情况:探视者必须持有病区发放的探视卡方可进入相关病区,并且定人定证。

(二)、危重病人的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务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

(三)、为了确保病人的治疗、休养及安全,应严格控制陪护率,确需陪护者科室应做好指导及管理工作。

(四)、探视者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人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吃病人的食品和使用病人的用具;不得坐卧病床;不准在病区内吸烟;不得乱串病室,要保持病房的整洁、安静。

(五)、探陪人员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损坏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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