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范文

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范文工程管理是指对一项工程项目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实施的活动,旨在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
零星工程管理是指对规模较小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活动。
以下是一份零星工程管理办法的范文,供参考:零星工程管理办法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零星工程管理活动,提高工程质量和项目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各类零临时工程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零临时工程指工程项目规模较小,完成时间较短,资源投入相对有限的非常规工程。
第四条零临时工程的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精细管理、合理调配、真诚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零临时工程管理应强化安全意识,保障工人和公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零临时工程管理应加强环保意识,推广绿色工程技术,保护环境资源。
第七条零临时工程管理应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八条零临时工程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零临时工程管理应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条零临时工程项目实施前,应有明确的项目计划和施工方案。
第十一条零临时工程项目应有专门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零临时工程项目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工程设计和技术指导。
第十三条零临时工程项目应有必要的资金和材料供应保障。
第十四条零临时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建立必要的沟通协调机制。
第十五条零临时工程项目完成后,应有相应的验收和交接程序。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零临时工程项目应制定明确的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
第十七条零临时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应合法合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
第十八条零临时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实和报销。
第十九条零临时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和审计。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条零临时工程项目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零临时工程项目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项目部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临时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管理要求,加强临时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控制临时工程成本,建立临时工程方案报批、数量和预算控制等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时工程主要包括:驻地、施工便道、钢栈桥、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第三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原则1. 因地制宜:综合自然环境、地质状况、地形地貌、既有建筑、各类管线等因素,科学规划;2. 永临结合:尽量利用地方既有道路和建(构)筑物,并结合地方政府规划,减少临时用地数量、降低临时费用;3. 有利施工:尽量保证各施工工序互不干扰,并充分考虑水、电路的综合安排。
第四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内容1. 临时工程设置的数量、位置、规模、标准。
2. 总平面布置图。
第五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权限1. 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全标段临时工程总体规划,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审批。
2. 各工区(厂)工程技术部根据标段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编制本工区临时工程总体规划,工区长审核,报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章临时工程建设标准第六条主要临时工程技术标准1. 驻地(1) 优先租用既有房屋,也可自建住房。
(2) 自建住房应采用防火保暖的活动板房,搭设最高不超过2层;办公生活区应以绿化和植被为主,减少硬化面积,确需硬化的地面混凝土厚度不大于10cm,行车路面混凝土厚度不大于20cm,混凝土标号不高于C20。
2. 施工便道(1) 便道路面宽度不大于5.5m,每200~300m设置一处会车道,会车道宽不大于7m,长度10~20m。
(2) 便道结构:底基层可为原状土、三七灰土、建筑垃圾、挖方废渣,面层采用原状土、泥结碎石、砂石等,当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混凝土,但应报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
除混凝土之外,道面结构层总厚度不大于0.5m。
3. 钢栈桥(1) 结构形式:采用上承式。
(2) 标准跨度选用9m、12m、15m、18m;优先采用单车道,桥面宽不大于4.5m。
铁路大型临时工程管理制度

铁路大型临时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铁路大型临时工程施工的安全、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工程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铁路大型临时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桥梁、隧道、车站、轨道等工程项目。
二、项目管理1. 项目立项所有铁路大型临时工程必须经过严格的立项程序,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程序。
项目立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工期和预算,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才能正式启动。
2. 项目组织每个铁路大型临时工程项目都必须设立项目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计划和工作方案。
项目组织机构应包括项目经理、设计主管、质量监督员、安全员等岗位。
3.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项目计划编制、进度控制、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等方面。
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达到要求。
三、施工管理1. 施工准备施工前必须组织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图纸审核、材料采购、设备准备等。
施工前应进行安全会议,明确工程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2. 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对于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操作规范,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 施工验收施工完成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量、工程安全等方面。
验收结果应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方可移交使用。
四、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具备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对于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2. 安全检查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整改,直至消除安全隐患。
3. 安全记录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安全记录,包括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对于因安全事故导致的损失,必须进行事故分析,并做好事故记录,以便总结经验教训。
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制度

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临时工程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包括负责管理的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
三、作业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制定临时工程现场作业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作业技能;3. 负责检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和作业设备的完好性,确保作业安全;4. 负责对作业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5. 负责处理作业现场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
四、现场作业人员职责1. 遵守作业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作业质量;2. 按照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3. 严格禁止在无相关许可的情况下进行擅自调动设备或改变作业过程;4. 发现作业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配合处理。
五、作业安全措施1. 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和现场排查,明确作业范围和注意事项;2. 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识,并保持作业通道畅通;3. 作业设备和工具必须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使用;4. 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确保作业安全。
六、作业事故处理1. 作业现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确保人员撤离安全;2. 及时报警、联系救援,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3.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报告给公司领导,并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4. 对事故责任人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七、制度执行1. 公司负责制定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培训作业人员;2. 现场作业管理人员负责执行本制度,并监督作业人员的执行情况;3.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处理,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八、其他事项1. 本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2.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擅自变更或违反。
以上为临时工程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凡有违反者,依据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大小临工程、零工及零星机械使用管理办法

大小临工程、零工及零星机械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的临时工程建设、零工及零星机械合理使用,规范建设资金的使用,提高经济效益,杜绝零星用工、零星机械乱签乱用情况,规避审计风险,结合我项目部承担的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一)、项目部所属各部门、作业队严格按照计划合同部下发的各劳务队合同技术交底安排施工,杜绝合同内包含的施工内容再次发生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
(二)、各部室、作业队使用零工、临时机械时,需提前一天向项目部副经理上报使用计划,项目部副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零工、临时机械每周统计上报项目部计划合同部,一月一结。
未经项目部副经理批准或未上报,作业队和其他部门使用的零星用工和机械,在月底计价中不予计量,由作业队和各部门使用人员承担该部分费用。
(三)、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台班确认单上取消领工员签字,领工员负责现场施工及填写零星用工、临时机械使用施工日志。
(四)、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台班签认单为一日一签,签认单由现场技术主管在施工结束后填写完成,不能出现劳务队代写和过期填写现象,填写内用和时间等必须真实(与现场施工记录相符)。
当日施工结束后,现场施工人员立即电话告知作业队队长施工起讫时间、施工地点、人员数量、机械数量和完成数量等,再由作业队队长向项目部副经理汇报当日施工内容和数量等,并要有相关记录。
(五)、零星用工和机械台班签认单在施工结束后,作业队与劳务队相关人员签字必须完成,并在当日完成项目部副经理的签认。
(六)、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台班签认单签认完成后,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存档汇总,在月底计价时,由工程部将签字齐全的签认单交于计划合同部,同时作业队将零星用工和临时机械的原始记录报至计划合同部。
二、工程数量确定(一)大临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排,为保证施工正常运行,以下各种情况对劳务队按工程量单独进行结算,大临工程方案由作业技术主管编制,经作业队负责人签认报项目部工程部、计划合同部、安全质量部、主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现场调研经济对比以最优方案实施。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临时工程的管理,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管理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临时工程的施工和管理。
第三条:临时工程的定义:指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非永久性工程,包括临时设施、支撑结构等。
第四条:施工单位在临时工程管理过程中应根据本办法的要求,做好工程的组织、计划、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临时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二章临时工程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临时工程的组织和施工,合理安排人员和材料。
第六条:临时工程的结构安全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的工序和施工方法,保证施工的连贯性和协调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临时工程的质量管理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施工单位应配备足够的质量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验。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临时工程的质量。
第三章临时工程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临时工程的安全监测和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对临时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临时工程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整改。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事故。
第十五条:临时工程的道路交通管理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单位应设立道路交通管理组织,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
第四章临时工程的进度管理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计划,合理安排临时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和协调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对临时工程的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偏差的问题。
2023年南京市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办法最新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临时建筑管理,保障临时建筑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城乡环境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临时建筑(以下称临时建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建筑,包括根据工程建设需要,临时搭建的为主体项目服务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生产用房、仓储用房等建筑物。
第三条临时建筑管理应当符合合法、安全、必要、绿色和协调的要求,确保管理规范、市容整洁。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和江北新区管理机构加强工程建设的统筹协调,督促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合监管平台,对建设工程及其临时建筑实施全过程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临时建筑的日常巡查管理,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综合执法体制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管理和执法权。
第五条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临时建筑的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规划审批,加强审批实施情况监管,并将审批信息及时与城市管理、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共享。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临时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和房产、交通运输、水务、绿化园林、农业农村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临时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将临时建筑纳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依法承担临时建筑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建设工程集中区域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探索临时建筑的统一规划、科学选址、集中建设和规范管理。
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使用集中建设的临时建筑。
第八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照批准的要求进行。
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审批要件,提高审批效能。
符合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条件的临时建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当场作出决定。
第九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在自有土地外临时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一并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临时工程建设管理,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临时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搭建、设备安装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一、建立健全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明确项目管理人员职责,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转。
二、制定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案,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工作流程等,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三、临时工程建设项目组织结构参照以下方式组建:项目经理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工作;项目总监负责监督和指导各部门工作;工程师负责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等。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一、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安全风险的识别和控制。
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执行安全规定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四章质量管理一、制定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建立质量检查体系,严格执行质量标准。
二、建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记录和验收制度,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的质量达标。
三、建立质量监督机制,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发现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四、对实施质量管理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惩,提升质量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章进度管理一、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间,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二、建立进度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进度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进度延误的问题。
三、对进度管理工作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进度延误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环境保护一、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的控制。
二、做好施工场地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三、建立环境监测机制,不定期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状况进行监测,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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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临时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临时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和费用控制,将临时工程纳入七项监管之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程设置应永临结合、统筹兼顾,充分进行方案比选论证,严控临时工程建设“超标准、超数量、超清单”。
第三条项目策划时应明确临时工程内容、标准及方案审批等管理要求。
施工前必须编制设计方案和预算书,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格遵照“方案编制(包括工程数量、平面图、方案设计)→预算→审批→验收→结算→归档”的程序进行。
严禁“无方案、无预算、无审批”施工。
临时工程实施之前应当签订书面临时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若在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将临时工程施工纳入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则应当将临时工程内容、费用等约定清楚,严禁“无合同、先进场”。
第四条铁路项目临时工程分为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工程)和小型临时设施(简称小临工程)。
1、大型临时设施包括:⑴铁路岔线、便桥。
⑵铁路便线、便桥。
⑶汽车运输便道。
指通行汽车的运输干线及其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碴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的引入线,以及机械化施工的重点土石方工点的运输便道。
⑷运梁便道。
指专为运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运输便道。
⑸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
⑹通信干线。
指施工所需的临时通信干线•,不包括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地段沿线各处、段、队所在地的引入线、场内配线和地区通信线路。
当采用无线通信时,其费用应控制在有线通信临时工程的费用水平内。
⑺集中发电站、变电站(包括升压站和降压站)。
⑻临时电力干线(指供电电压在6kV及以上的高压输电线路),包括临时电力干线和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砂石场、轨节拼装场、制(存)梁场等的引入线。
⑼给水干管路,指为解决工程用水而铺设的干管路•(管径100mm及以上或长度2km及以上)。
⑽为施工运输服务的栈桥、缆索吊。
⑾渡口、码头、浮桥、吊桥、天桥、地道。
⑿铁路便线、岔线、便桥和汽车运输便道的养护费。
⒀修建“大临”而发生的租用土地(含耕地占用税)、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复垦及其他所有与土地有关的费用等。
2、小型临时设施包括:⑴为施工及施工运输所需修建的临时生活及居住房屋,文化教育及公共房屋和生产、办公房屋。
⑵为施工或施工运输而修建的小型临时设施,如通往中小桥、涵洞、牵引变电所等工程和处、段、队驻地以及料库、车库的运输便道引入线,工地内运输便道、轻便轨道、龙门吊走行轨、施工便桥,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处、段、队驻地的地区通信引入线、电力线和和达不到给水干管路标准的给水管路等。
⑶为施工或维持施工运输而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如临时给水•(水井、水塔、水池等),临时排水沉淀池,钻孔用泥浆池、沉淀池,临时整备设备(给煤、砂、油,清灰等设备)•,临时信号,临时通信(指地区线路及引入部分),临时供电,临时站场建筑设备。
⑷其他。
大型临时设施以外的临时设施。
详见《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公路、市政等临时工程规模标准亦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建设标准第五条项目部应根据本办法、集团公司、建设单位(局指挥部)的有关标准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制定项目临时工程具体标准。
第六条临时工程标准应按照“适用、适度”原则进行确定:1、“适用”即临时工程标准应充分考虑当地气候条件影响,保证其在使用周期过程中的正常使用功能,并满足安全、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临时工程应一次达标,避免二次建设。
2、“适度”即临时工程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需要,不得超标准建设。
第七条汽车运输便道、便桥可参考下列标准制定:1、单、双车道的选择干线交通量平均每昼夜为200辆以下时,可采用单车道标准;交通量大于200辆时,应采用双车道标准。
干线行车速度大于40km/h时,应采用双车道;行车速度小于20km/h时,可采用单车道标准。
2、便道技术标准(1)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7m,路面宽度不小于6m;单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路面宽度不小于3.5m,曲线或地形复杂地段应根据地形条件或视距要求适当加宽。
(2)道路最小曲线半径平原微丘地区50m,山岭重丘区15m,地形条件比较困难的地段适当酌减。
(3)线路纵坡一般不大于8%~10%,特殊地段最大纵坡一般不超过15%。
(4)错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m,路面宽不小于5.5m、间距300~500m、长度不小于10m;错车道应根据行车密度和交通量,结合地形条件,选在便于瞭望的地点,每边路肩应保持0.5m 宽,两端变宽缓和长度5~10m。
(5)路面一般采用泥结碎石路面、级配碎(砂砾)石路面、碎砖路面、炉渣或矿渣路面、砂土路面、石灰石路面、混凝土路面等几种形式。
①便道土质路基地段基层为不小于20cm厚的片(碎)石垫层,其面层可为泥结碎石面层。
②挖方石质地段路基表面用泥结碎石找平。
③在软土和水田地带,基底抛填片石或用三七灰土换填处理。
④各场(站、区)、重点工程施工等大型作业区,进出场便道200m范围应进行硬化,标准为C20混凝土,厚度不小于20cm,并设置碎石和灰土垫层,基础碾压密实。
(6)便道应设置排水沟;路面应保持直顺、无坑洼、不积水;便道经过水沟地段,要埋置涵洞或设置过水路面,做到排水通畅。
(7)便桥结构按照实际情况专门设计,其承载负荷满足施工车辆通行的需要,一般按照公路II级进行设计。
桥面宽度不小于4.5米,桥面高度不低于今年最高洪水位。
桥面设1.2米的栏杆扶手,栏杆颜色标准统一。
便桥的使用条件可参考下列执行:①当河窄,水浅时可选用墩架梁桥;②当河宽且具备贝雷桁架部件时,可选用贝雷桥;③由于任务紧急,临时桥梁的修建不能短期完成时,或河水很深,河床泥土松软,桩基承载力不够且施工困难时,或河流通航,墩架梁桥净宽、净高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考虑建造部分桥段易于拆散、组建的浮桥;④当遇深山峡谷时,可选用索桥。
(8)进入施工现场的路边,设置“进入施工现场,请减速慢行”警示牌,在道路施工段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警示牌,在施工现场(站)区、办公区、生活区等拐弯处,设置拐弯指向标志,并设置防撞墩、防撞柱等防护措施;在施工便道施工现场侧,按正线里程设置里程标和半里程标,在便桥桥头前进方向右侧设置便桥标识牌。
相关的道路交通标志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执行。
第八条混凝土拌和站建设标准应参考《铁路工程混凝土拌和站技术指南》制定。
场地硬化应根据地基条件确定,不得超范围、超厚度、超强度。
进出场主要运输通道应采用厚度不小于20cm的C20混凝土,其它需要硬化的场地应采用厚度不小于10cm的C15混凝土。
第九条铁路梁场建设标准应参考《铁路后张法混凝土预制场建设技术指南》(TZ321-2009)制定。
公路梁场可参考下列标准制定:1、预制场的所有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建议使用不小于15cm厚的片、碎石垫层,不小于10cm厚的C15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预制场的一般行车道路硬化,建议使用不小于15cm厚的片、碎石垫层,不小于20cm厚的C20混凝土进行混凝土硬化处理。
2、场地硬化按照四周低、中心高的原则进行,面层排水坡度不小于1.5%,场地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排水沟底面采用5号砂浆进行抹面,做到雨天场地不积水、不泥泞,晴天不扬尘。
3、梁场应实行功能分区,主要有预制区、存梁区、钢筋加工区、生活区,可参考附件1“梁场平面示意图”。
4、预制场设置在填方路堤或或线外填方场地时,为防止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而影响预制的质量,应对场地分层碾压密实,并对台座基础进行加固,尤其台座应用C20以上的混凝土扩大基础进行加固,以满足梁板张拉起拱后基础两端的承载力要求,同时应在台座上设置沉降观测点进行监控,台座视基底的承载力情况适当配筋。
5、预制台座、存梁台座间距应大于模板宽度的2倍,以便吊装模板。
预制台座与存梁台座数量应根据梁板数量和工期要求来确定,并要求有一定的富余。
确定台座数量可参考:(1)根据每天架梁需要确定制梁能力计算台座数量,适用于没有存梁场地或工期特别紧张的工地。
如每天架梁1孔,就需要5片箱梁。
采取自然养护,每个台座5天可以完成移梁,所以需设25个制梁台座。
(2)也可以根据最大存梁数量、架梁时间、制梁时间计算台座数量,适用于有场地存梁、工期不太紧张的工地。
梁场最小日生产能力=(预制梁总数量-梁场存梁数量)÷架设工期天数6、用于存量的枕梁可设在离梁两端面各50~80cm处,且不影响梁片吊装的位置。
支垫材质必须采用承载力足够的非刚性材料,且不污染梁底。
7、横隔梁的支撑优先选用固定式底座,底座与主梁台座同步建设。
第三章方案管理第十条项目部要对本标段临时工程建设进行统筹协调,提高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临时工程方案执行项目策划中规定的设计方案,在方案实施中如果确实存在策划考虑不周全,需要增加费用的方案变更,应向公司工管部上报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临时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管段临时工程分类编制设计方案及相应预算书。
第十二条临时工程设计方案纳入施工方案范围进行管理。
箱梁预制场、轨道板(轨枕)场等重要临时工程设计方案和预算书要报公司审批。
其中设计方案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审查,建场费用由工程经济部审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设计方案和预算书必须经项目部组织审核并经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签字盖章后方可上报公司。
第十三条临时工程设计应符合各专业相关验收标准的规定,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要求,并应满足防洪、防火、防自然灾害和环境保护等要求。
第十四条临时工程设计方案必须进行详尽的现场调查,并经充分的技术、经济比选和论证后确定。
选址应避开土石方、地基处理、附属圬工等工程量巨大的地点。
第十五条临时工程承重、提升等承载结构必须要进行专项设计和检算,并经第三方独立计算复核,确保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驻地设置应符合下列原则要求:1、驻地建设应满足交通便利、防洪、防火、防自然灾害、环境保护等要求,并应保证员工健康。
2、项目部驻地尽量靠近工地。
5、劳务队伍驻地要进驻工地,并宜靠近项目部。
第四章施工验收第十七条临时工程应严格按照审批的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临时工程使用前项目部负责组织验收,并形成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梁场、拌和站等还应报有关单位履行投产审批手续,并申报公司工程管理部进行验收签认。
第十九条箱梁架梁前检查验收按各专业运架梁施工准备验收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