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战略)深圳城市建设用地布局与空间发展研究最全版
从“十四五”规划解析深圳更新整备八大关键要素

从“十四五”规划解析深圳更新整备八大关键要素2022年7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下称《深圳市“十四五”规划》),规划年限为2021-2025年。
作为深圳市及深圳各区更新整备的纲领性文件,市级规划在过去一年指引着深圳各区更新整备的整体方向,亦是深圳各区制定区级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依据。
近期,除大鹏新区外,深圳各区更新整备“十四五”规划陆续出台,从更新整备目标、更新整备规模、更新整备空间范围划定、更新整备的重心及方向等方面为“十四五”期间各区更新整备项目提供了具体指引。
本文从市级及区级“十四五”规划(大鹏新区除外)释放的政策信号出发,解析2021-2025年深圳更新整备项目发展的八大核心要素。
要素一、强化规划统筹深圳市城市更新强调规划统筹的政策信号早于《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出台之际即已显现,即明确了“十三五”期间全市城市更新的总体目标和发展策略,确定了全市及各区的更新计划规模、供应用地规模等关键指标。
此后,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进一步强调“坚持规划引领,实现城市更新科学有序发展。
”去年发布的《深圳市“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强更新整备的规划统筹”,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单元为抓手,统筹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存量规划。
标准单元对上落实上层次规划刚性管控指标,横向对接法定图则在存量地区关于开发功能、建筑总量、配套设施等详细规划要求,对下指导标准单元内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等各类存量规划编制,包括指引划定项目边界、确定地块划分、明确地块功能、建筑规模和配套设施等。
深圳各区则进一步将“政府统筹”“规划引领”“规划统筹”等原则设定为“十四五”规划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部分区域(如:光明区、宝安区、南山区)更是从二次开发规划策略研究、国土空间规划与二次开发实施衔接、片区项目统筹等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强化政府统筹与规划引领作用,推动更新整备项目实现从“项目要更新整备”到“城市需要引领更新整备”,以及从“项目等空间”到“空间等项目”的转变。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简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圳市规划国土局从一九九三年起组织进行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历时三年多,经市委、市政府、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通过公开展示向广大市民征询意见和建议,于一九九六年底完成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成果的编制工作。
目前,该规划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并上报建设部、国务院审批,该规划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图集、专题报告四部分的内容。
按照《城市规划法》,经国务院批准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将成为法定文件贯彻实施。
从此深圳市城市规划进入一个领导支持、公众参与、人人知法守法的新时代。
回顾近二十年来,国内外城市规划界的专家、学者、领导、科技人员,对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各个方面不断认识,不断调整,不断提高,城市规划工作名符其实地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龙头,在创造世人瞩目的深圳市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辉煌副业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和卓越的贡献。
制订规划的过程纲要阶段1993年6月,市政府决定对《深圳市经济特区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1994年4月,《深圳经济特区总体规划(修编)纲要》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获原则通过。
1994年7月,市第六次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1995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原则通过《纲要》,并呈报省政府审议。
1995年11月,市政府邀请国内外规划专家举行了“深圳市城市规划咨询会”,对《纲要》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将总体规划尽快从“纲要”阶段转入“成果”阶段。
成果阶段1996年2月,开始进行总体规划成果阶段的全面编制工作,到6月底完成了28个专题研究报告和总体规划说明书、文本(初稿)和图则。
1996年6月10日,总体规划成果分别提交市人大、政协、政府各部门和各区政府讨论,并组织了公开展览征询市民意见。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城市性质
现代产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经济特 区,珠江三角洲地区重要的经济中 心城市,现代化的国际性城市
城市职能
1、具有全国意义的综合性经济特区 2、区域综合交通枢纽 3、以集装箱运输为主的港口城市 4、与香港功能互补的区域中心城市 5、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区域制造业生产基地 6、一个具有亚热带滨海特色的现代历史文化 名城。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6---2010)
现 状 概 况
1位置 北回归线以南,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东临大亚湾和大
鹏湾;西濒珠江口和伶仃洋;南与香港相连,北与东莞、惠州两 城市接壤
2经济 高新技术产业、现代物流业和金融服务业 3交通连接大陆与香港,具有海、陆、空立体口岸的综合交通枢纽
现 状 概 况
二:是保护与保护型发展用地,以山体、水系、植被和组团分隔用地 为因素联成系统,呈“M”字型。
城 市 建 设 布 局 结 构 规 划 图
以特区为中心,由北向西、中、东三个方向发展,形成辐射 状的城市基本骨架。 将全市划分为9个功能组团和6个需控制建设规模的独立城镇 。 并以组团为基本单位进行产业布局,使各产业区象颗颗明珠 镶嵌于发展轴上
高速公路
I类干线
II类干线
道路网络规划图
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图
公共绿地
道路绿化带
生态功能分析图
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
旅游用地规划图
建设最适宜居住的城市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由2000年的18平方米/人提高到2010年的20 平方米/人,新增住房1500万平方米。
重要的住宅发展区域
留仙村住宅区 龙华二线扩展区 深圳湾填海区 东部沿海高尚住宅区
特南山组团
用地面积为72平方公里,人口控制规模47万人,西部区域性 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全市教育、科研基地和旅游度假胜地, 重要高新技术基地和临港工业区,环境优美的海滨城区。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

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深圳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八年三月目录总则 (1)第一部分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3)第一章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3)第二章城市规模 (4)第二部分城市发展政策指引 (6)第三章区域协作政策 (6)第四章经济转型政策 (7)第五章社会和谐政策 (8)第六章生态保护政策 (10)第三部分城市空间发展与总体布局 (12)第七章土地综合利用与四区划定 (12)第一节土地综合利用 (12)第二节四区划定 (13)第八章城市空间结构 (15)第一节空间发展策略 (15)第二节城市发展轴带 (16)第三节城市分区与组团 (17)第四节城市中心体系 (18)第九章城市更新 (19)第十章城市建设密度分区 (21)第十一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22)第十二章总体城市设计 (24)第十三章五线划定与管制 (27)第四部分城市经济社会文化环境支撑体系 (32)第十四章产业发展与布局 (32)第一节工业发展与布局 (32)第二节物流业发展与布局 (35)第三节金融业发展与布局 (36)第四节文化产业发展与布局 (37)第五节旅游业发展与布局 (39)第十五章住房发展与居住用地布局 (41)第十六章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设施布局 (43)第一节总体思路 (43)第二节公共设施布局 (44)第三节商业设施布局 (47)第十七章城市特色与遗产保护 (48)第一节文化特色塑造 (48)第二节文化遗产保护 (49)第十八章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50)第一节城市生态建设 (50)第二节绿地系统规划 (53)第十九章环境保护 (56)第一节地表水环境 (57)第二节近岸海域环境 (59)第三节空气环境 (61)第四节声环境 (63)第五节固体废弃物 (65)第二十章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 (66)第五部分城市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69)第二十一章综合交通 (69)第一节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 (69)第二节对外交通 (71)第三节公共交通 (74)第四节道路交通 (75)第二十二章市政基础设施 (76)第一节水资源和能源保障 (76)第二节供、排水工程 (79)第三节供电工程 (82)第四节供气工程 (84)第五节通信工程 (86)第六节环境卫生工程 (87)第二十三章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 (90)第六部分规划实施政策支撑体系 (95)第二十四章特别政策地区 (95)第二十五章分阶段实施指引 (98)第二十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99)第二十七章分区发展指引 (105)第二十八章规划实施配套保障政策 (108)附则 (111)附表 (112)附表1: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112)附表2:城市发展目标指标体系 (113)总则第1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市发展转型,实现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的城市总体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相关法规、规范以及上层次规划,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21年)-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4号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2021年)正文:----------------------------------------------------------------------------------------------------------------------------------------------------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1998年5月15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3月22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等四十五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1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三章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第四章法定图则第五章城市设计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七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城市规划,合理地进行城市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和环境的保护,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深圳市行政区为深圳市城市规划区。
在本市行政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规划应当依法制定,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更改或者废止。
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确定的基础设施项目,应当纳入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体现社会公平原则。
城市规划和建设应当遵循节约用地、合理用地的原则。
第五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是城市规划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海洋岸线保护与利用目标
• 1.严格控制自然岸线的占用,保全岸线生
态与景观资源的完整性和特殊性;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李佳林 王琦
• 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
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 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
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
1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2
城市规模
3
城市空间结构
地效益达到45亿元/平方公里以上。工业 用地规模控制在220平方公里左右。
• 实施“促进主导产业,改进传统产业,扶
持创新产业”的工业发展策略,积极培育 战略产业、大型企业集团和国际名牌产品, 提高重点产业链的完整性和产业根植性。
• 工业布局:依托西、中、东三条城市发展
轴,逐步形成“一核心、九片区、五十二 园”的工业布局结构。
地约2.3平方公里,文化娱乐设施总用地 规模达到5.5平方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 文化设施用地人均约0.5平方米。
• 体育设施:规划期末新增体育用地约4.2
平方公里,体育设施总用地规模达到7平方 公里,独立占地的公共体育设施用地达到 0.6平方米/人的配置标准。
7 城市生态建设与绿地系统规划
生态建设目标
学位供给规模达到100万个,高中阶段学位 供给规模达到20万个,高等教育学位供给 规模达到10万个以上。
•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期末新增医疗卫生用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规划介绍到此结束 谢谢
能源设施规划
• 加强区域合作,共建区域油气库和区域能 源供应通道;相对集中建设重大能源设施 ,集约用地并减少对城市的负面影响;重 点建设南头半岛(包括大小铲岛)和大鹏 半岛东西两大能源综合供应基地和网络; 适时对现有能源设施进行大容量升级改造 ;结合生态绿地安排高压走廊和油气管廊 ,在高密度城区,结合地下空间的开发适 度考虑建设地下能源设施。
10
市政基础设施
水资源发展目标
• 多渠道开源节流,市外引水与市内挖潜并 举,积极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强化节 水管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保障充足的 水资源储备和供应能力,满足城市未来发 展需求。 • 构建依托区域、立足本地、非常规水为补 充的多渠道水资源供应格局,力争实现水 资源的供需平衡。
3
城市空间结构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 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
城市主中心
• 规划确定2个城市主中心,即福田-罗湖中 心和前海中心。在强化福田-罗湖中心对 全市综合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推进前海中 心的建设,构筑区域性高端服务业集聚区 。逐步形成发展有序、功能互补、区域辐 射功能强大的双中心结构。
深圳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20)
李佳林 王琦
• 本规划是在《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即将完成期限的条件下,为适应 新的城市发展形势和目标要求,由深圳市 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是指导城市转型和 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
1
2 3 4 5
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城市规模
绿地系统规划目标
• 适应建设生态城市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目 标,结合深圳实际情况,建设由区域绿地 、生态廊道体系、城市绿地组成的市域绿 地系统。(此部分内容比较多,规定比较 细,说明深圳对于建设绿色生态城市的定 位十分明确,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回去 看)
深圳城市规划及发展分析 PPT

在轨道建设方面,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规划轨道线路共有10条,除现已建成运营的广 深客运专线、厦深客运专线、平南铁路、地铁四号线和地铁五号线,还计划建设深港 客运专线、深茂客运专线、赣深客运专线、深惠城际线、地铁六号线。届时,具有口 岸功能的深圳北站可实现最快15分钟抵达香港西九龙。
该片区还突出低碳生态特色,通过建设低碳城区 、发展低碳经济及推进节能减排,运用循环低碳 生态技术等,营造和谐共生的生态基础环境。
配套规划建设
龙华新区重点提升教育、医疗的配套建设
教育方面,到2020年,预计新增公 办学位3万个,新增高中学位6000 个。为此要规划预留60公顷用地用 于高中建设,预留100公顷用于中 小学建设。
宝安中心区与前海共同组成深圳市西部城市中 心,城市功能定位为现代服务业和综合配套服 务区,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滨海中心区;强化 滨海中心区西部城市中心核心作用,打造高端 产业企业和上市公司总部集聚区,积极与前海 对接,完善公共配套设施。 宝安中心区的规划结构可概括为:“一条岸线 、两条轴线、三个圈层、一个都市绿环”。
深圳城市规划及发展分析
深圳总体发展分析
深圳城市发展定位
中部发展轴:莞-深-港区域性产业 聚合发展走廊 西部发展轴:深港合作重点区域 东部发展轴:惠深港区域性产业布 局和发展走廊 北部发展带:深圳-粤东地区-厦门 城市发展带 南部发展带:深圳-珠江西岸-大亚 湾区联系带
城市中心:福田中心、前海中心双中心
投资发展计划
宝安区十三五规划投资6600亿453个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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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深圳城市建设用地布局与空间发展研究目录前言1第壹章深圳市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分析2壹、全市基本概况2二、特区城市建设用地现状特征3三、特区外建设用地的现状特征4第二章96《总规》实施的绩效评价8壹、96《总规》对建设用地规模的控制作用8二、96《总规》对城市建设用地结构的指导作用11三、96《总规》对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的引导作用12四、96《总规》对下层次规划的指导作用14五、96《总规》实施出现偏差的原因分析16第三章对“十五”计划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的认识17壹、“十五”计划确定的城市发展目标17二、城市建设用地规划需要深入和细化的内容17第四章规划期(2000~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预测18壹、特区内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预测18二、特区外城市建设用地规模预测18三、全市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各项指标预测21四、2005年城市建设用地控制规模的确定22第五章城市建设用地发展策略24壹、未来五年全市建设用地发展目标和思路24二、主要用地的发展策略25第六章、规划期内城市建设用地计划27壹、特区各类用地建设计划27二、特区外各功能组团建设用地发展计划和重要项目31第七章保障措施和政策建议37壹、加强各层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37二、调整特区外的行政区划38三、改革财税体制和调整政府投资方向39前言城市建设用地构成了城市用地的主体,这也使得对全市城市建设用地的布局和发展趋势的研究成为本次总体规划检讨工作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之壹。
本专题研究按照此次工作的总体思路,采用如下的技术路线:通过现状调查分析、《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下称96《总规》)的实施评价以及对“十五”计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目标的分析,确定规划期内建设用地的规模、各类用地的发展策略和建设计划,且提出保障这些策略和计划实施的政策建议。
上述分析研究必须建立在准确详实的现状数据基础上。
本报告所采用的深圳市城市建设用地现状数据成果,是通过如下途径获得:以已经编制完成和正在编制的特区内各分区规划、法定图则、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特区外各镇镇域规划的现状调研资料为基础,结合国土规划局2000年的土地详查资料和2000年底最新的卫星影像资料,通过和各分局规划科、各镇国土所合作进行图纸和数据核对工作以及大量的现场实地踏勘,对上述数据资料进行校核修正,从而获得最后的结果。
由于特区外工业化超前发展使得大量尚未办理土地变更手续的非农建设用地(通常统计为非城市建设用地)已经进入城市规划区,因此进行资料汇总时,将特区外各镇和建成区连成片的村庄建设用地也纳入城市建设用地统计中,以反映真实的建设现状。
数据截止日期为2000年12月底,数据统计平台为AUTOCAD 下的.dwg格式的电子文件。
第壹章深圳市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分析壹、全市基本概况截止2000年12月底,深圳全市的建设用地总量为467.3平方公里,其中特区内为133.4平方公里,特区外为333.9平方公里,各区建设用地状况见下表。
表1-1全市各区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和1994年的情况相比,全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迅速,由299平方公里增加到467.3平方公里,增幅56%。
但人均建设用地却由89平方米/人下降为67平方米/人,这表明尽管建设用地增长很快,但却远远赶不上人口的增长。
表1-2全市各区建设用地变化状况(单位:公顷)资料来源:2000年的数据来自本次现状调查统计结果,1994年的数据来自《96总规》的文本说明书。
二、特区城市建设用地现状特征(壹)、特区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结构的变化从用地总量分析,2000年底特区内建设用地总量由1994年底的101平方公里增加到133.4平方公里,增幅为32.1%。
其中南山区增加最快,福田区次之,罗湖和盐田区增长相对较为平缓。
和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罗湖和盐田区建成区人口密度最高,福田区次之,南山区最低。
总的来说,特区人均52.2平方米/人的现状用地,不仅远远低于《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和准则》(下称《深标》)规定特区内90~105平方米/人的标准,而且也低于国家规定的60平方米/人的最低标准,反映出特区内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十分沉重。
(二)、特区城市建设用地构成的变化对特区建设用地分类进行比较分析时,壹个特别要注意的问题是,编制96《总规》进行用地统计时采用的是《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和准则》1990版(下称90《深标》)的用地分类标准,在统计口径上和目前使用的《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和准则》1997版(下称97《深标》)分类方法有较大区别。
因此,进行比较之前,必须将现状数据进行转换以统壹统计口径,方有可能得出较为正确的结论。
表1-3是将现状的统计数据按照90《深标》的用地分类标准换算后做出的比较。
表1-3特区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构成变化状况(单位:公顷)2000年的数据为本次现状调查统计结果,但按照90《深标》进行了相应转换: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划入政府/社团用地(G/IC);按照97《深标》中属商业用地(C)的旅游渡假用地(C9)划入特殊用地(D);按照97《深标》中属政府/社团用地(G/IC)的口岸设施用地划入对外交通用地(T)。
从上表显示数据能够发现,有三类用地的增长超过平均增幅。
其中特殊用地(D类)尽管增幅达到2.7倍,居于增幅首位,但主要表现为旅游渡假用地的增加(注:90《深标》此类用地属OU类,而97《深标》则划归C9类),因此实际上反映的是商业用地的增长;其次是政府社团用地(G/IC类),增长幅度已经超过1994年的近60%,反映出特区功能向全市综合服务中心区演变的趋势;绿化用地增幅也较快,达到35.2%,反映出特区城市环境的改善。
此外,仓储、道路广场、居住用地呈现平稳增长态势,增幅在20~30%之间(商业用地若加上C9类也应划入);工业用地增长较慢,说明特区内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生产功能向外转移的倾向。
对外交通用地增长最为缓慢,是因为特区对外交通的总体格局在96《总规》编制时已经基本形成,近几年没有大的变化。
(三)特区城市建设用地构成特征分析表1-4特区内各区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构成(%)对照《深标》分析特区内各类建设用地构成,用地总体结构基本趋向合理。
但政府/社团(G/IC)用地比例相对较低,这也正是目前深圳市和国内其他大城市在公共设施配套方面尚存在较大差距的反映。
具体到各区,用地配置存在不平衡性。
尽管由于各区功能定位的不同,用地结构存在差异性在壹定程度上是正常的,但罗湖区和盐田区的道路广场用地比例仍然显得偏低,南山区和盐田区的公共绿地也明显偏低,这三个区改善环境质量、完善设施的任务仍比较艰巨。
三、特区外建设用地的现状特征从特区外用地总量见,1994年以来建设用地总量的增长幅度高达68%,高于特区内壹倍,特区外正处于城市规模迅速扩张的状态。
尤以宝安更为突出,用地总量增幅为90.3%,龙岗区增幅为44.7%,宝安的增长速度也超过龙岗壹倍之上。
(壹)特区外用地布局结构的变化表1-5特区外各功能组团建设用地变化情况(单位:公顷)比较特区外6个功能组团的增长状况,增长最快的是西部工业组团,增幅达145%;西部独立城镇和中部组团次之,增幅均超过75%;相对较慢的是宝安中心组团和东部独立城镇。
分析后俩个组团增长相对滞后的原因,宝安中心组团是因为靠近特区和大型基础设施,开发较早,已经基本成为建成区,所剩的可建设用地存量有限,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而东部独立城镇则是因为处于生态敏感区,开发受到控制;又远离特区和经济增长极核,导致发展动力不足。
但值得重视的是,同样处于生态敏感区、96《总规》确定需要控制开发的西部三个独立城镇:光明、公明和石岩,在发展速度上远远超过规划人口的预期,三镇的用地规模且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均大大超过96《总规》确定的控制指标。
比较96《总规》确立的西、中、东三条轴线的发展状况,西部轴和中部轴的增长势头远远强于东部,发展最快的三个组团均位于这俩条发展轴上。
对特区外20个镇进行比较,用地增幅超过150%的有观澜、福永和松岗三镇,另外仍有石岩和沙井的增长超过130%。
相对而言,西部轴的增长更加迅猛,除观澜外,增幅居前5位的5个镇中,有4个分布西部发展轴上。
而增幅最小的为葵涌、坪地和南澳,均分布在龙岗区。
值得注意的是,位于龙岗中心组团的坪地镇,其增长速度且没有达到相应水平,在全市各镇中竟位于增幅的倒数第三位。
这表明原先希望通过龙岗中心城的开发带动周边地区发展的预期目标且没有完全实现。
从96《总规》确定的三个圈层的发展状况见,第三圈层的用地规模增长速度超过第二圈层,用地总量增长居前的5个镇除石岩外均位于第三圈层,这反映出特区外按梯度推进的趋势已经发展到第三圈层高速扩张阶段,第二圈层的增长速度趋缓体现出该圈层各镇的发展将进入结构转换和质量提高的阶段。
(二)特区外用地构成的变化表1-6显示了特区外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变化的状况。
表1-6特区外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变化状况(单位:公顷)表1-3的方式进行了相应调整。
上表显示,在各类用地中,增幅最大的是对外交通用地(T),反映出特区外的交通建设有长足的发展;其次是仓储用地(W),但由于宝安区的历史统计数据为零,这部分用地的增长总量且不大;其它各类用地增长较平稳,但公共绿地的增幅低于平均水平,说明特区外生态环境建设仍然落后于经济发展;而商业用地(C类)增加最为缓慢,俩区均不超过8%,特殊用地则有所减少。
在增加用地总量上,居住和工业俩大类用地位于前列,正反映出特区外经济快速增长所产生的旺盛需求。
(三)特区外用地结构的特征分析表1-7特区外各区城市建设用地分类构成(%)分析特区外现状用地构成,居住用地(R)和工业用地(M)占绝对优势,宝安区俩者之和占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为61.7%,龙岗区俩者之和所占总用地比例为69%。
在特区外的20个镇中,二者之和占总用地比例高于60%的有11个镇,占镇总数的55%;其中有4个镇的这俩类用地比例超过75%,沙井和松岗俩镇仅工业用地就占50%之上,远远高于《深标》所规定的“特区外居住用地控制在20~25%、工业用地控制在20~25%”的标准。
只有南澳、福永、观澜三个镇在40~50%之间;究其原因,福永的居住、工业用地比例之所以相对较低,是因为用地统计时,将机场统计到对外交通用地(T)中,使该类用地占35.2%,影响了前俩类用地比例,而观澜则是因为建有大片高尔夫球场而造成商业用地(C)比例高达24.2%,相应降低了居住和工业用地比例;只有南澳是因为开发较为缓慢而使俩大类用地相对较小。
特区外各镇工业用地比例普遍明显偏高的事实说明,特区外已经发展成为全市最重要的工业生产基地。
但在特区外人口以暂住人口为主体的形势下,居住用地比例仍然高于《深标》的规定,壹定程度上反映出农村住宅建设失控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