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专卖店运营管理规范
游戏行业网络游戏运营管理规定

游戏行业网络游戏运营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游戏行业中网络游戏的运营管理,保障广大玩家的权益,提高游戏市场的整体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游戏行业中的网络游戏运营管理。
一、管理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大陆地区所有网络游戏的运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游戏的注册、登录、运营、更新、维护等相关活动。
二、游戏内容审核1. 游戏内容审核机构应当对网络游戏的内容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游戏中可能存在的暴力、色情、赌博等违法内容。
2. 游戏内容审核机构应当对提交审核的游戏进行专业评估,确保游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要求。
3. 游戏内容审核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内容审核流程,确保审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游戏运营要求1. 游戏运营商应当对游戏服务器进行合理规划和运营,确保游戏的稳定性和流畅性。
2. 游戏运营商应当根据游戏特点和用户需求,提供良好的游戏环境和服务。
3. 游戏运营商应当建立健全的用户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用户在游戏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 游戏运营商应当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用户的个人信息给第三方。
5. 游戏运营商应当对游戏中的不良信息进行监控和处理,禁止传播含有违法、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的行为。
6. 游戏运营商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四、用户权益保护1. 游戏运营商应当确保用户的游戏账号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账号被盗、并对被盗账号进行妥善处理。
2. 游戏运营商应当提供完善的用户退款机制,对于因游戏质量问题或正式运营后发生的游戏故障,用户有权要求退款。
3. 游戏运营商不得采取不合理的方式限制用户的游戏时间和充值金额。
4. 游戏运营商应当定期公布游戏运营情况和相关收入支出,接受社会监督。
五、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游戏运营管理规定的游戏运营商,相关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
2.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游戏运营管理规定的游戏内容,相关主管部门有权要求游戏运营商进行下架或修改。
游戏行业行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游戏行业秩序,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游戏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游戏研发、运营、发行、推广等业务的企业和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二)规范游戏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三)倡导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权益;(四)促进游戏产业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
第二章游戏内容管理第四条游戏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以下内容:(一)宣扬暴力、恐怖、赌博、色情等不良信息;(二)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三)诱导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四)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游戏开发企业应建立健全内容审查机制,确保游戏内容合规。
第六条游戏运营企业应加强游戏内容的监管,对违规内容及时处理。
第三章游戏运营管理第七条游戏运营企业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依法取得游戏运营许可,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二)建立健全用户管理制度,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三)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实行实名制;(四)合理设置游戏内消费限额,防止用户过度消费;(五)禁止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八条游戏运营企业应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
第四章游戏推广管理第九条游戏推广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不得利用虚假宣传、夸大游戏效果等手段诱导消费者;(二)不得在未成年人教育、娱乐场所等发布游戏广告;(三)不得利用暴力、恐怖、赌博等不良信息进行游戏推广;(四)不得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进行游戏推广。
第五章未成年人保护第十条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每日累计游戏时间不超过1小时;第十一条对未成年人实行动态实名认证,确保游戏账户真实身份;第十二条对未成年人实施消费限额,每日消费限额不超过50元;第十三条禁止向未成年人推广具有赌博、暴力等不良内容的游戏。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第十五条因违反本制度导致消费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卖店运营管理制度

专卖店运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和规定专卖店的运营管理流程与制度,提升专卖店的运营水平,推动专卖店的发展,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专卖店,所有工作人员都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违反。
第三条定义1.专卖店:指公司直接管理运营的销售店铺。
2.专卖店经理:指专卖店的直接管理者,负责专卖店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3.员工:指在专卖店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职责与权限1.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对专卖店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2.专卖店经理负责专卖店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组织属下员工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店内服务第五条员工形象1.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2.员工不得在工作岗位吸烟。
3.员工服装应整洁干净,符合公司规定。
1.员工应积极主动地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2.员工应尊重顾客,礼貌待人,回答问题并提供帮助。
3.员工应主动解决顾客的问题和投诉,并及时进行处理。
第七条销售操作规范1.员工应按照公司的销售政策和流程进行销售操作。
2.员工应熟悉并了解公司的产品知识,能够向顾客提供专业的产品介绍和推荐。
3.员工在销售时应积极主动地与顾客互动,提高销售转化率。
第三章店内管理第八条人员管理1.专卖店经理负责组织员工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
2.专卖店经理根据岗位需求进行招聘,并对员工进行评估和考核。
3.专卖店经理应统筹安排员工的工作任务,确保店内的正常运营。
第九条店内安全1.专卖店经理负责店内的安全工作,确保员工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2.店内必须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做好防火和应急准备工作。
3.店内应保持整洁,易于疏散。
第四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条绩效考核1.公司将定期对专卖店经理和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2.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业绩、顾客满意度等指标。
3.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奖金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奖惩制度1.公司对专卖店经理和员工进行奖惩制度,根据其绩效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
专卖店营运部制度管理范本

专卖店营运部制度管理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专卖店营运部制度是为了规范专卖店营运部的管理行为,提高专卖店营运效率,确保专卖店良好的经营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结合专卖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专卖店营运部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专卖店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努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专卖店营运部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和评估,应当保证制度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持续改进性。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专卖店营运部设经理一名,负责专卖店的整体运营管理。
营运部下设有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库存管理、售后服务等部门,各部门设有一位负责人,负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卖店营运部经理职责:1. 负责专卖店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公司下达的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
2. 组织制定专卖店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 组织对专卖店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4. 负责专卖店的销售、商品、库存、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和控制。
5.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职责:1. 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部门工作计划,完成部门工作目标。
2. 组织本部门员工学习公司制度和业务知识,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3. 监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工作,对员工的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4.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保证专卖店整体运营的顺畅。
5. 完成专卖店营运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销售管理第七条专卖店销售管理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客户至上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的销售政策。
第八条专卖店销售人员应具备专业的产品知识和良好的沟通技巧,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专卖店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制度,详细记录销售情况,以便分析销售数据,调整销售策略。
第十条专卖店应加强销售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防范经营风险。
四、商品管理第十一条专卖店商品管理应遵循货真价实、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司的商品管理制度。
电玩城游戏厅规章制度

电玩城游戏厅规章制度第一条:游戏厅的管理机构1. 游戏厅管理机构为游戏厅的所有者或经营者,负责游戏厅的日常管理和运营事务。
2. 游戏厅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游戏厅的正常秩序和经营权益。
第二条:游戏厅的开放时间1. 游戏厅的开放时间应当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执行,不得超时营业。
2. 游戏厅应当保证在开放时间内有足够的员工和设备提供服务。
第三条:游戏设备的维护1. 游戏厅应当定期对游戏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 游戏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在维修期间暂停使用。
第四条:游戏玩家的行为规范1. 游戏玩家应当文明游戏,不得随意破坏游戏设备或其他设施。
2. 游戏玩家应当遵守游戏厅的规章制度,不得在游戏厅内吸烟、喧哗或进行赌博等违法行为。
第五条:游戏厅的安全管理1. 游戏厅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和急救设备,确保游戏环境的安全。
2. 游戏厅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六条:游戏厅的员工管理1. 游戏厅的员工应当接受相关培训,熟悉游戏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
2. 游戏厅的员工应当礼貌待客、办事效率高,保证游戏玩家的权益。
第七条:游戏厅的财务管理1. 游戏厅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安全和合规运营。
2. 游戏厅的资金交易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发生侵占财务资金的行为。
第八条:游戏厅的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游戏玩家,游戏厅有权采取警告、暂停服务或终止服务等处理措施。
2. 对于违法行为,游戏厅应当及时报警处理,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九条:游戏厅的公告通知1. 游戏厅应当制定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游戏厅的服务时间、游戏规则、促销活动等信息。
2. 游戏厅应当设置反馈机制,接受游戏玩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回复解决。
第十条:游戏厅规章制度的修改1. 游戏厅的规章制度应当根据经营需要和法律法规进行不定期修改,并及时向游戏玩家和员工通知。
游戏专卖店运营管理规范

游戏专卖店运营管理规范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游戏专卖店运营管理规范(暂行版)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总则1.1.“游戏专卖店”业务定位“游戏专卖店”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荐优质内容的合作运营类栏目。
1.2.“游戏专卖店”合作模式现阶段“游戏专卖店”是与满足业务运营能力和合作信用要求的合作伙伴的深入合作;在无违约、退出、淘汰等前提下,原则上“游戏专卖店”合作将试行半年。
中国移动与“游戏专卖店”合作伙伴的商务模式不变,按照梦网商务模式进行结算。
1.3.“游戏专卖店”管理办法概述本办法适用于“游戏专卖店”内提供游戏类业务的全网SP。
本办法包括总则、业务总体要求、业务运营要求及业务管理要求、技术管理要求、管理流程等部分。
本办法是《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手机上网之手机游戏分册》、《游戏频道暂行管理规范》及相关合作管理办法或规定的补充,对于“游戏专卖店”的管理要求在遵循《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手机上网之手机游戏分册》、《游戏频道暂行管理规范》的基础上,必须满足本管理办法的补充要求。
本办法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中国移动。
第二章“游戏专卖店”总体要求2.1.栏目管理要求“游戏专卖店”包括“品牌专卖店”和“内容专卖店”。
其中“品牌专卖店”展示优秀游戏厂商品牌的产品,如EA、Gameloft等(仅作举例说明);“内容专卖店”展示最受用户关注的游戏关键字产品,如连连看、俄罗斯方块等(仅作举例说明)。
试点期间“品牌专卖店”不新增游戏厂商。
游戏厂商与SP确立的“品牌专卖店”合作关系,在试点结束前不可更改。
试点期间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SP退出“品牌专卖店”试点:1、月平均收入低于20万;2、任意一个月信用度低于70分。
2.1.1.“品牌专卖店”引入要求“品牌专卖店”是指冠以指定游戏厂商品牌名称、并由符合合作运营要求的优秀级SP运营的专卖店。
游戏区域运营管理制度范本

游戏区域运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游戏区域的运营管理,保障游戏者的权益,维护良好的游戏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游戏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网吧、电竞馆、手机游戏厅等。
第三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游戏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游戏者的管理,防止黄、赌、毒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营造健康、文明的游戏环境。
第五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游戏区域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定期对游戏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安全、性能良好。
第七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教育,提高游戏者的网络安全意识,预防网络犯罪行为。
第八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二、游戏者的管理第九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对游戏者进行实名制登记,要求游戏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第十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禁止未成年人进入游戏区域,确需进入的,应当事先征得家长或监护人的同意,并设置防沉迷系统。
第十一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禁止患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不适宜游戏的疾病患者进入游戏区域。
第十二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加强对游戏者的巡查,发现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游戏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游戏者的投诉,保障游戏者的合法权益。
三、游戏内容的管理第十四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的内容审查规定,不得提供含有违法违规内容的游戏。
第十五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对游戏进行分类,设置相应的年龄限制,并在游戏区域明显位置进行提示。
第十六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定期对游戏进行更新,确保游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四、安全与卫生第十七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确保游戏场所的安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游戏区域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游戏行业的管理制度

游戏行业的管理制度游戏行业作为当今互联网时代的一大热门行业,其管理制度在保证游戏运营正常开展的同时,也需要高效合理地管理游戏相关的人员、资源和运营流程。
本文将从游戏行业的管理制度、人员管理、资源管理和运营流程管理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游戏行业的管理制度1.发布审核制度游戏的发布审核是保证游戏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一环。
游戏开发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将游戏提交给游戏平台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游戏内容、游戏功能、用户反馈等。
只有通过审核的游戏才能够上线销售。
2.版号管理制度针对游戏上线销售需要获得的版号,游戏行业建立了相应的版号管理制度。
游戏开发商需要按照规定递交申请,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后获得相应的版号。
版号管理制度有助于保护游戏开发商的权益,也能够加强对游戏内容的监管。
3.行业自律规范游戏行业通过建立行业自律规范,加强游戏企业的自我监管。
行业自律规范包括游戏广告宣传、用户隐私保护、游戏币交易等方面的规定,旨在维护游戏行业的正常运作和用户权益。
二、人员管理1.招聘与培训游戏企业根据自身的需求,通过招聘流程录用合适的员工,并为新员工提供系统的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游戏行业的基本知识、公司文化、岗位职责等,旨在为员工提供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绩效考核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游戏企业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个人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
通过绩效考核,游戏企业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奖励优秀员工并提供晋升机会,以提高整体团队的工作表现。
3.员工福利为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对企业的忠诚度,游戏企业提供一系列的员工福利措施,如灵活的工作时间、带薪休假、健康保险、员工培训等。
员工福利能够增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信关系,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三、资源管理1.技术资源管理游戏行业需要大量的技术资源支持游戏的研发和运营。
游戏企业通过对技术资源的管理,包括人员分配、技术设备配置等,确保游戏的研发进度和技术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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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专卖店运营管理规X
(暂行版)
中国移动通信XX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1.1.“游戏专卖店”业务定位3
1.2.“游戏专卖店”合作模式3
1.3.“游戏专卖店”管理办法概述3 第二章“游戏专卖店”总体要求4
2.1.栏目管理要求4
2.1.1.“品牌专卖店”引入要求4
2.1.2.“内容专卖店”引入要求5
2.1.
3.栏目规则5
2.2.业务内容管理要求6
2.3.业务逻辑管理要求7
2.3.1.管理要求7
2.3.2.数据统计要求7
第三章“品牌专卖店”的运营要求8
3.1.运营基本要求8
3.1.1.内容要求8
3.1.2.名称要求8
3.1.3.逻辑要求8
3.1.
4.业务计费要求9
3.1.5.托管要求9
第一章总则
1.1.“游戏专卖店”业务定位
“游戏专卖店”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重点推荐优质内容的合作运营类栏目。
1.2.“游戏专卖店”合作模式
现阶段“游戏专卖店”是与满足业务运营能力和合作信用要求的合作伙伴的深入合作;在无违约、退出、淘汰等前提下,原则上“游戏专卖店”合作将试行半年。
中国移动与“游戏专卖店”合作伙伴的商务模式不变,按照梦网商务模式进行结算。
1.3.“游戏专卖店”管理办法概述
本办法适用于“游戏专卖店”内提供游戏类业务的全网SP。
本办法包括总则、业务总体要求、业务运营要求及业务管理要求、技术管理要求、管理流程等部分。
本办法是《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手机上网之手机游戏分册》、《游戏频道暂行管理规X》及相关合作管理办法或规定的补充,对于“游戏专卖店”的管理要求在遵循《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手机上网之手机游戏分册》、《游戏频道暂行管理规X》的基础上,必须满足本管理办法的补充要求。
本办法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中国移动。
第二章“游戏专卖店”总体要求
2.1.栏目管理要求
“游戏专卖店”包括“品牌专卖店”和“内容专卖店”。
其中“品牌专卖店”展示优秀游戏厂商品牌的产品,如EA、Gameloft等(仅作举例说明);“内容专卖店”展示最受用户关注的游戏关键字产品,如连连看、俄罗斯方块等(仅作举例说明)。
试点期间“品牌专卖店”不新增游戏厂商。
游戏厂商与SP确立的“品牌专卖店”合作关系,在试点结束前不可更改。
试点期间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SP退出“品牌专卖店”试点:
1、月平均收入低于20万;
2、任意一个月信用度低于70分。
2.1.1.“品牌专卖店”引入要求
“品牌专卖店”是指冠以指定游戏厂商品牌名称、并由符合合作运营要求的优秀级SP运营的专卖店。
1、内容引入要求:
游戏须由通过玩家评审游戏数量排名前10位的游戏厂商提供,该由中国移动定期发布;
游戏须为通过玩家评审,得分在8分或以上。
2、合作运营要求:
符合以下全部要求的SP可参与“品牌专卖店”的合作运营:
a)拥有符合内容引入要求的游戏厂商授权、且拥有该厂商6款以上(含
6款)符合内容引入要求的游戏;
b)一个产品只能独家授权给一个SP,一家游戏厂商只能指定一个SP
合作运营“品牌专卖店”;
c)当期游戏业务线分层分级结果为C级以上(含C级)。
运营期间如
该SP降为不及格级别,则取消运营资格。
2.1.2.“内容专卖店”引入要求
“内容专卖店”是指摆放“与指定内容关键字相关产品”的专卖店。
中国移动将定期公布“移动搜索”中与游戏内容相关的、被搜索频率最高的关键字,并根据关键字中可作为游戏名称搜索依据的部分,指定“内容专卖店”
在这一段时间内的关键字。
游戏名称中包含该完整关键字字段、且之前连续2个月收入在3万元以上、处于现网保留状态的、属于普通级及以上级别的SP的游戏可进入“内容专卖店”参与展示。
2.1.
3.栏目规则
1、“品牌专卖店”栏目规则:
“品牌专卖店”栏目最多3行,展示最多10个“品牌专卖店”入口。
每个“品牌专卖店”由指定的SP负责运营。
“品牌专卖店”根据该“品牌专卖店”内游戏的总收入自上而下进行排列,每月更新排名。
2、“内容专卖店”栏目规则:
“内容专卖店”共3行,展示最多10个“内容专卖店”入口,入口名称根据指定的“移动搜索关键字”确定。
符合“内容专卖店”关键字和收入条件的游戏可进入各入口指向的页面;
1、每个“内容专卖店”内的游戏按收入排序,每16个业务一页,超出
部分翻页。
2、10个“内容专卖店”在游戏频道首页的初始顺序根据关键字的搜索
频率排序。
上线一个月后,“内容专卖店”根据该“内容专卖店”内
游戏的总收入自上而下进行排列,每月更新排名。
“品牌专卖店”和“内容专卖店”内的专区页面均进行机型适配,用户进入专区页面后将只看到适配自己机型的游戏。
如专卖店内全部游戏均不适配,则在用户看到的游戏频道首页隐去该入口。
2.2.业务内容管理要求
“游戏专卖店”须遵从《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手机上网之手机游戏分册》关于业务内容的相关管理规定,依照信用积分管理办法从严管理,如“品牌专卖店”内业务出现违规,则双倍扣除信用积分。
在业务内容方面同时遵守如下要求:
1、业务中不允许出现两性、隐私情感话题的内容和主题。
2、未经中国移动允许,不得在“品牌专卖店”页面内擅自提供任何形
式的广告内容。
3、业务内容不得分地域进行适配,对来自不同地域、网关的用户所提
供的内容与业务逻辑应保持完全统一。
4、业务内容必须可供opera等模拟器抓取下载,包含但不限于文字、
图片。
5、业务操作日志内容与现网业务内容必须完全保持一致。
6、同一SP不可同时运营“品牌专卖店”和品牌SP专区。
2.3.业务逻辑管理要求
“游戏专卖店”须遵从《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手机上网之手机游戏分册》关于业务逻辑的相关管理规定,在业务逻辑方面同时遵守如下要求:2.3.1.管理要求
1、“品牌专卖店”的页面中不允许设置任何自。
2、“品牌专卖店”不允许设有指向“品牌专卖店”服务器之外的直接
或间接的跳转。
3、各级页面须有“返回游戏频道”的,置于“梦网首页”上方。
2.3.2.数据统计要求
合作伙伴须按照以下时间要求提供数据和业务分析报告:
日报数据:每周三14点前提供,数据统计周期为上周三至本周二。
第三章“品牌专卖店”的运营要求
3.1.运营基本要求
“品牌专卖店”须符合游戏业务的统一规划,遵从《游戏业务平台合作方开发规X》、《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手机上网之手机游戏分册》中对业务内容、设计、开发、管理等各项要求。
3.1.1.内容要求
围绕游戏主题,提供丰富的游戏体验和下载,以及其它相关的游戏资讯、社区互动、周边新闻等内容。
必须使用符合“品牌专卖店”引入条件的游戏作为品牌专卖店内的业务内容。
同时还可以在游戏周边栏目中提供与符合内容引入要求游戏相关的新闻、论坛、攻略等内容。
页面设计和内容版式由合作伙伴自行设计,但整体风格须与游戏频道保持一致。
用户须纳入游戏业务线统一的用户管理。
3.1.2.名称要求
“品牌专卖店”入口只能采用指定游戏厂商品牌名称。
“品牌专卖店”
内的业务名称只能使用业务商用名称。
3.1.3.逻辑要求
进入“品牌专卖店”的游戏仅限设置跳转到中国移动指定下载平台的,
不得设置直接或间接跳转至其他系统或平台的。
不允许提供未在通用下载平台(XX节点和节点)或游戏业务平台上线的免费客户端下载。
通过通用下载平台(XX节点和节点)或游戏业务平台下载的游戏凡涉及“返回上级”的,不得擅自变更原始地址。
通过通用下载平台(XX节点和节点)或游戏业务平台下载的游戏,计费流程必须通过游戏业务标准资费页及资费确认页,不可跳过任何环节。
3.1.
4.业务计费要求
“品牌专卖店”只能通过现有通用下载平台(XX节点和节点)或游戏业务平台计费。
合作伙伴使用的业务必须为已在通用下载平台(XX节点和节点)或游戏业务平台正式计费上线的版本。
3.1.5.托管要求
承载合作伙伴“品牌专卖店”的服务器须迁移至任意移动机房,并提供迁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