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十条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0•【字号】达市府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十条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发〔2018〕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现将《达州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十条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1月20日达州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十条措施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群众,促进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十条工作措施。
一、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推进部门内部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建立完善以行政审批科为主导的窗口运行机制,市委编办要督促指导各部门内部职能调整,市政府督查室要联合有关单位定期开展“两集中两到位”督查。
对依法只需进行形式要件审核的一般性简单审批事项,审批职能必须集中到行政审批科,其他科室不再履行审批职能;对一些程序复杂、技术性较强的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以行政审批科为主导,其他科室配合,确保各类事项集中到窗口办理。
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服务事项,授予窗口首席代表审批决定权、印章使用权;对需要上报或集体审核的审批服务事项,授予窗口首席代表审核上报权;对依法需要履行听证、“招拍挂”、检验、专家评审等程序的审批服务事项,授予窗口首席代表组织协调权。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一是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梳理我市公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推进行政流程优化,2018年底前,形成我市较为完整、规范的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
二是推动政务服务资源整合,全面整合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平台,按照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接口标准整合市级部门业务专网服务平台,实现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07•【字号】达市府发〔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现将《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月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制定机关与制定要求第三章计划与起草第四章合法性审核第五章审定与发布第六章备案与监督第七章评估与清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达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是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行政公文。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分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含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规范性文件。
依法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单位)以及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为部门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评估、清理等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职责法定、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原则。
第六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二00七年四月十三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罗强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达州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通过。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7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完成。
并于今年7月10日前将上半年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年底前将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市重点工作督导组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落实。
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抓好八大特色农业产业规范化基地建设,力争完成200个基地村、20个基地乡(镇)建设任务,每个县(市、区)建成规范化示范基地面积不少于5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二)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推进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转化,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务求在蔬菜、肉牛、油橄榄、苎麻和中药材产业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畜牧食品局、林业局、质监局)(三)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建成通乡油(水泥)路334公里、通村油(水泥)路787公里,新建农村公路821公里,新增239个村通公路,新建农村客运站17个,完成渡改桥7座。
完成20个旱山村和缺水村治理,解决14个缺水场镇饮用水困难和1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加大开江宝石桥水库大型灌区争取力度,继续做好宣汉白岩滩水库前期工作,整治病险水库42座。
改造中低产田土8.8万亩。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工作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工作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1.11•【字号】•【施行日期】2012.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工作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绩效管理,提升办公室工作行政效能,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现将《达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工作评价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一日达州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工作评价试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办公室绩效管理,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行政效能,推动办公室工作迈上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轨道,更好地为领导、部门和基层服务,特制定该办法。
一、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文电办理、会务办理、督查督办、政务调研、信息服务、政府网站建设(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和应急管理七个方面。
二、评价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
科学制定评价标准,实事求是评价。
(二)注重实效原则。
既注重评价工作效率,又注重评价服务质量。
(三)便于操作原则。
评价对象、内容、标准、方式明确具体,定向定量评价结合。
(四)激励创新原则。
注重工作创新和服务创新,重在精神鼓励。
三、评价标准结合政府办公室工作实际,对文电办理、会务办理、督查督办、政务调研、信息服务、政府网站建设(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和应急管理等工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先进单位。
(一)文电办理1.规范文件报送。
坚持逐级报文和归口报送,严格执行行文规则,无越级报送、多头报送、违规直送市政府领导的情况。
2.严把公文质量关。
报送市政府的公文要素齐全完备,公文内容主题突出、表述准确、结构严谨、字词规范。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6•【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26日附件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的积极功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力营造良好政务环境和社会环境,积极谱写打造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新篇章。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2〕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公开透明度(一)加强稳增长信息公开。
围绕优化投资环境、稳经济增长、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聚焦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可预期性,及时公开发布优化产业创新布局、促进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激发创新主体活力等政策。
主动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等有关规划、支持政策,及时公开数字达州、物流枢纽、交通运输大会战、重大水利以及现代农业、工业、服务业产业体系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多渠道、多维度推动减税降费专项配套支持政策及时公开、精准传递,有效助力市场主体降本减负、稳定经营。
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项目及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等信息公开。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考核办法》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30•【字号】达市府办〔2015〕20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考核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办〔2015〕20号市级相关部门:《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考核办法》经达州市第三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30日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部门窗口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窗口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条例》、《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3〕2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具有行政审批职能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市级部门,均应遵照市委、市政府规定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含综合窗口),并依照本办法纳入考核。
第三条考核以部门窗口为单位,包括“两集中两到位”、并联审批、网上政务服务、窗口执行制度、窗口自身建设五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形式与程序第五条考核采取量化形式进行,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民主评议与考核领导小组考评相结合。
第六条考核领导小组由政务服务中心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工作。
第七条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为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的基础。
考核年度为本年度1月起至本年度12月止。
第八条考核分值由基础分、加分项和减分项三部分构成。
基础分为100分,包括5大项37小项指标。
加分项、减分项分别在基础分实得分的基础上加减。
第九条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程序如下:(一)月度考核。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7.24•【字号】达市府办〔2013〕58号•【施行日期】2013.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达市府办〔2013〕5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印发。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24日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四川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9号)规定,经中共达州市委二届第52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设立达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正县级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一)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三)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市人民政府决定。
(四)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执行。
(五)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及“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
(六)对下级政务服务中心报送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机构审批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协调。
(七)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
(八)负责对重大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实施绿色通道服务,以及对企业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准入项目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牵头实施并联审批。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达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09•【字号】•【施行日期】2008.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川办发〔2008〕7号)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夯实基础,加强监管,市政府决定深化“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
现就进一步做好规范化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是促进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和前移的重要措施,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落实到基层的保证,是完成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重要抓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义,把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活动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指导乡镇(街道)开展建设工作,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加强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通过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的落实,夯实基层基础,达到防范和减少各类责任事故发生的目的。
(一)明确工作目标。
各级要理顺安全监管体制,明确乡镇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健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制度,规范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强化乡镇安全监管目标。
按照省政府关于每年三分之一的乡镇完成安全生产监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2008年至2010年,利用三年时间全市所有乡镇完成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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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
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达市府办[2007]46号
【发布部门】达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30
【实施日期】2007.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46号二○○七年四月三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是国家政权机关的基层组织,是直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其服务工作直接影响党委、政府的形象,直接关系党群干群关系。
为切实加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建设,树好形象,便利群众,现就加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推行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
开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群众正常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是促进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是强化对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权力的监督制约、督促干部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群众的重要保证。
搞好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对于科学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效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各类矛盾和困难、妥善化解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和推进社会和谐,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负责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推进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务求取得实际成效。
二、健全制度,规范运行,增强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进一步明确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的内容。
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的内容。
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对外公开的内容。
乡镇和街道办事处领导成员名单和职责分工;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包括县级部门所属的基层站、所)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办理结果;乡镇和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