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架规范-强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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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2011(安全类)

建筑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2011(安全类)

















︵JGJ
128
︱2010

7.3.4
连墙件
门式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装;2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连墙件安装完毕前必须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
7。4.2
架体拆除
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2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必须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拆除;3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须加设临时拉结。
标准名称
条款及其
关键词
条 文 内 容
︵J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J
166
︱2008

6。2。3
模板支撑
水平剪刀撑
当模板支撑架高大于4.8m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8m。
7。2.1
基础验收
脚手架基础必须按施工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按基础承载力要求进行验收。
7.3。7
连墙件设置
连墙件必须随双排脚手架升高及时在规定位置处设置,严禁任意拆除。
3、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

常用规范强制性条文

4模板分顶工程4.1一般规定4.1.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

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

发生异常情况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进行处理。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4.2模板安装主控项目4.2.1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一般项目4.2.3模板安装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4.2.5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

4.3模板拆除主控项目4.3.1底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表4.3.1 底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要求一般项目4.3.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4.3.5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

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

5钢筋分项工程5.1一般规定5.1.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1.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1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钢管脚手架强制性条文

钢管脚手架强制性条文

钢管脚手架强制性条文钢管脚手架强制性条文1、钢管上严禁打孔;2、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3、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4、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5、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米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此三种脚手板的铺设可采用对接平铺,亦可采用搭接铺设。

脚手架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

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应大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

7、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宜按本规范表6.4.1采用。

8、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隔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9、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1/3页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模架规范强条课件

模架规范强条课件

模架规范强条与其他结构构件的连接与协同工作
连接方式
模架规范强条与其他结构构件的连接应采用可靠的连 接方式,如螺栓连接、焊接等。
协同工作
模架规范强条应与其他结构构件协同工作,确保结构 的整体稳定性和安全性。
配合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模架规范强条应与其他的结构构件配 合施工,确保整个结构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度,提高施工效率。
模架规范强条的施工工艺与流程
安装基础
根据设计要求,安装基础和固 定件。
质量检测
对安装好的模架规范强条进行 质量检测,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
施工准备
熟悉图纸、准备材料、检查设 备等。
组装和安装
按照设计图纸,组装和安装模 架规范强条。
维护与保养
定期对模架规范强条进行检查 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转。
某桥梁工程的模架规范强条应用案例分析
总结词
桥梁工程对建筑结构耐久性和安全性要求高,模 架规范强条在保证结构稳定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
1. 桥梁结构体系设计
根据桥梁的特点和功能需求,采用了多种形式的 桥梁结构体系,如连续梁桥、拱桥等。并对每种 结构体系进行了细致的设计和优化,确保其承载 能力和稳定性。
加强质量控制,提高结构安全性
总结词
强化控制、确保安全。
详细描述
加强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模架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 要求;同时,对模具结构进行优化设计,提高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事故 风险,保证生产安全。
04
CATALOGUE
模架规范强条的工程实例分析
某商业综合体的模架规范强条应用案例分析
某高层住宅楼的模架规范强条应用案例分析
总结词
高层住宅楼对建筑结构稳定性要求高,模架规范强条在保 证结构安全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模架规范强条

模架规范强条

图6.6.3 高度24m以下剪刀撑布置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 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 个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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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0666-2011强条
4.1.2 对模板及支架,应进行设计。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荷载。《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GB 50496-2009强条 5.3.2 模板和支架系统在安装、使用和拆除过程中,必须采取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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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231-2010强条
杆保小出度杆于础。递
3.1.2 插销外表面应与水平杆和斜杆端和接头内表面吻合,插销连接应证锤击自锁后不拔脱,抗拔力不得于3kN。6.1.5 模板支架立杆可调托座的伸顶层水平杆或双槽钢托梁的悬臂长(图6.1.5)严禁超过650mm,且丝外露长度严禁超过400mm,可调托座插入立杆或双槽钢托梁长度不得小 150mm。9.0.6 严禁在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基开挖深度影响范围内进行挖掘作业9.0.7 拆除的支架构件应安全地传至地面,严禁抛掷。

1-1支撑规范-强条

1-1支撑规范-强条

13.5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 3—2010

13.5 脚手架及模板支架
• 13.5.5 悬挑脚手架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悬挑构件宜采用工字钢,架体宜采用双排扣件式钢管脚 手架或碗扣式、承插式钢管脚 手架; • 2 分段搭设的脚手架,每段高度不得超过20m; • 3 悬挑构件可采用预埋件固定,预埋件应采用未经冷处理 的钢材加工; • 4 当悬挑支架放置在阳台、悬挑梁或大跨度梁等部位时, 应对其安全性进行验算。 • 13.5.6 卸料平台应符合以下规定: 1 应对卸料平台结构进行设计和验算,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2 卸料平台应与外脚手架脱开; • 3 卸料平台严禁超载使用。 • 13.5.7 模板支架宜采用工具式支架,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 定。
• 6.3.2 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3.2): • 1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º ~60º ; 2 剪刀撑应采用旋转扣件与门 架立杆扣紧; 3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000mm ,搭接处应采用3个及以上旋转扣件扣紧。 4 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大于6 个跨距,且不应大于10m;也不应小于4个跨距,且不应小于6m。设置连续剪 刀撑的斜杆水平间距宜为6m~8m。 图6.3.2 剪刀撑设置示意图 (a)、脚手架搭设高度24m及以下 ( b) 、超过24m时剪刀撑设置
图6.1.5 带可调托座伸出 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 1-可调托座;2-立杆悬 臂端;3-顶层水平杆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强条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强条 • 4.1.2 对模板及支架,应进行设计。模板及支架应具有足
够的承载力、刚度和 • 稳定性,应能可靠地承受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荷载。

模板工程强条

模板工程强条

三、模板工程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强条共三)2、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强条共七)3、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4、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程(GB50113-2005)(强条共八)5、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2009)6、液压爬升模板工程技术规程(JGJ195-2010)(强条共十一)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01)(强条共三)3 基本规定3.0.1 采用液压爬升模板进行施工必须编制爬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爬模装置设计与工作荷载计算;并应对承载螺栓、支承杆、导轨主要受力部件按施工、爬升、停工三种工况分别进行强度、刚度及稳定性计算。

3.0.6 在爬模装置爬升时,承载体受力处的混凝土强度应大于10MPa,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5.2 部件设计5.2.4 承载螺栓和锥形承载接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固定在墙体预留孔内的承载螺栓在垫板、螺母以外长度不应少于 3 个螺距,垫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0mm×10mm;2 锥形承载接头应有可靠锚固措施,锥体螺母长度不应小于承载螺栓外径的3倍,预埋件和承载螺栓拧入锥体螺母的深度均不得小于承载螺栓外径的1.5倍;3 当锥体螺母与挂钩连接座设计成一个整体部件时,其挂钩部分的最小截面应按照承载螺栓承载力计算方法计算2、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强条共七)3 大模板组成基本规定3.0.2 组成大模板各系统之间的连接必须安全可靠。

3.0.4 大模板的支撑系统应能保持大模板竖向放置的安全可靠和在风荷载作用下的自身稳定性。

地脚调整螺栓长度应满足调节模板安装垂直度和调整自稳角的需要,地脚调整装置应便于调整,转动灵活。

3.0.5 大模板钢吊环应采用Q235A 材料制作并应具有足够的安全储备,严禁使用冷加工钢筋。

焊接式钢吊环应合理选择焊条型号,焊缝长度和焊缝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装配式吊环与大模板采用螺栓连接时必须采用双螺母。

模架规范-强条-2022年学习资料

模架规范-强条-2022年学习资料

6.3.5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ò-6. .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6.6 3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 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6.6.3。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强制性条文与高大支模施工安全监-管要点…
《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JGJ300-2013-强条-。7.1一般规定-·7.1.1支撑结构严禁与 重机械设备、施工-脚手架等连接。-·7.1.3支撑结构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构配-件。-·7.7.2支撑结构 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允许荷载。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一2010--强制性条文-6.1.2不同型号的门架与配 严禁混合使用。-.6-.3.1门式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当门式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及以下时, 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两端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外侧立-面必须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应连续设置-当脚 架搭设高度超过24时,在脚手架全外侧-立面上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3对于悬挑脚手架,在脚手架全外侧立面上必 设-置连续剪刀撑。
·9.0.5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 -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上安全防护设施。-90.7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 超过设计规定。-9.0.13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 杆;-●】-2连墙件。-9.0.14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 采取加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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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5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
固定在架体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严禁拆除或移动架体 上安全防护设施。
• 9.0.7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际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 9.0.13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 1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Hale Waihona Puke •2 连墙件。• 9.0.14 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 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6-2008
«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6-2008
《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231-2010强条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 强制性条文与高大支模施工安全监 管要点----
《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技术规》 JGJ300-2013-强条
• 7.1 一般规定 • 7.1.1支撑结构严禁与起重机械设备、施工
脚手架等连接。
• 7.1.3 支撑结构使用过程中,严禁拆除构配 件。
• 7.7.2支撑结构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 过设计允许荷载。
图6.3.3 纵、横向扫地杆构造
1——横向扫地杆;2——纵向扫地杆
• 6.3.5 单排、双排与满堂脚手架立杆接长除顶层 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 接。
• 6.4.4 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 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 应大于4m。
• 6.6.3 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 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 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 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 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图6.6.3)。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10---强制性条文
6.1.2 不同型号的门架与配件严禁混合使用。 • 6.3.1 门式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 1 当门式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m及以下时,在脚手
架的转角处、两端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外侧立 面必须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由底至顶应连续设置 ; • 2 当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4m时,在脚手架全外侧 立面上必须设置连续剪刀撑; • 3 对于悬挑脚手架,在脚手架全外侧立面上必须设 置连续剪刀撑。
• 6.3.2 剪刀撑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图6.3.2):
• 1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º~60º; 2 剪刀撑应采用旋转扣件与门 架立杆扣紧; 3 剪刀撑斜杆应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1000mm ,搭接处应采用3个及以上旋转扣件扣紧。 4 每道剪刀撑的宽度不应大于6 个跨距,且不应大于10m;也不应小于4个跨距,且不应小于6m。设置连续剪 刀撑的斜杆水平间距宜为6m~8m。 图6.3.2 剪刀撑设置示意图
图6.6.3 高度24m以下剪刀撑布置
• 6.6.5 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 7.4.2 单、双排脚手架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
严禁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 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 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 7.4.5 卸料时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 8.1.4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 样复试,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 15831的规定。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挑选,有裂缝 、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 9.0.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专 业架子工。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 9.0.4 钢管上严禁打孔。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强条
3.4.3 可调托撑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小于40 kN,支托板厚不应小于5㎜。 6.2.3 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6.3.3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
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 距离不应小于500mm(图6.3.3)。
• 2 场地排水应顺畅,不应有积水。
• 7.3.4 门式脚手架连墙件的安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1 连墙件的安装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安 装;
• 2 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时,在连墙件 安装完毕前必须采用确保脚手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
7.4.2 拆除作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架体的拆除应从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 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杆件必须按先上后下,先外后内的顺序 进行拆除;
3 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 除后再拆架体。拆除作业过程中,当架体的自由高度大于两步时,必须加设临
时拉结;
4连接门架的剪刀撑等加固杆件必须在拆卸该门架时拆除。 7.4.5 门架与配件应用机械或人工运至地面,严禁抛投。 9.0.3 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作业层上严禁超载。 9.0.4 严禁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混凝土泵管、卸料平台等固定在门式脚手架 上。
9.0.7 在门式脚手架使用期间,在脚手架基础附近严禁挖掘作业。 9.0.8 满堂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交叉支撑和加固杆,在施工期间禁止拆除。 9.0.14 在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 专人看护。
9.0.16 搭拆门式脚手架或模板支架作业时,必须设置警界线、警戒标志,并 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
(a)、脚手架搭设高度24m及以下 ( b) 、超过24m时剪刀撑设置
• 6.5.3 在门式脚手架的转角处或开口型脚手架端部,必须 增设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 且不应大于4.0m。
• 6.8.2 门式脚手架与模板支架的搭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 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回填土应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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