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和污染跑道的运行管理咨询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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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运输机场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规则的通知-民航规〔2021〕32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运输机场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规则的通知-民航规〔2021〕32号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运输机场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规则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运输机场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规则的通知民航规〔2021〕32号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公司、机场(集团)公司,空管局:为规范运输机场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工作,民航局制定了《运输机场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报告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结合换季工作,加强《规则》宣贯培训,完善协调机制和协议,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实施。

中国民用航空局2021年9月3日运输机场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运输机场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工作,确保航空器起降安全,依据《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运输机场(包括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的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工作。

第三条跑道表面状况分为干跑道、湿跑道和污染跑道。

干跑道是指跑道正在或计划使用的长度和宽度范围内的表面区域内,其表面无可见湿气且未被压实的雪、干雪、湿雪、雪浆、霜、冰和积水等污染物(见附件1)污染。

湿跑道是指跑道正在或计划使用的长度和宽度范围内的表面区域内,覆盖有任何明显的湿气或不超过3毫米深的水。

污染跑道是指跑道正在或计划使用的长度和宽度范围内的表面区域,有很大一部分(不管是否为孤立区域)都覆盖有压实的雪、干雪、湿雪、雪浆、霜、冰和积水等一种或多种污染物。

第四条跑道表面状况具体包括跑道状况代码以及跑道表面污染物的种类、深度和覆盖范围等。

第五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开展跑道表面状况的评估和通报及污染物清除工作。

第六条机场管理机构、航空运输企业、管制单位和航空情报单位应当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或协议,加强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工作。

从飞行机组角度看湿和污染跑道运行

从飞行机组角度看湿和污染跑道运行
li f g ht c r e w i n a i r l i n e s .
Ke y wo r d s : We t nd a c o n t m i a n a t e d r u n wa y F l i g h t c r e w Ca l c u l a t i o n nd a a s s e s s me n t F l i g h t
NOV. 20l 3
V O1 . 2 4N o . 6
中 国 民 航 飞 行 学 院 学 报
J o u na r l o f Ci v i l Av i a t i o n Fl i g h t Un i v e r s i t y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o f Ch i n a 2 7
从 飞行机组 角度看湿和 污染跑道运行
富璞岩 王 伟
( 南航 新 疆分公 司 新 疆乌鲁 木 齐 8 3 0 0 1 6)

要:根据 C A A C于 2 0 0 9年下发的关于湿和污染跑道运行 的咨询通告,明确 了湿
和污染跑道 的相 关定义,分析湿和污染跑道对飞机起飞、着陆性能的影响 ,并从航 空公司飞行 机组的角度 ,阐述运行所需的计算评估方法,总结藉以应对不利 因素的飞行技巧。 关 键 词 :湿和污染跑道 飞行机组 计算评估 飞行技巧
t e c hn i q u e
1引 言 随着 近 年 来 发 生 在 湿 跑 道 和 污 染 跑 道 上 的冲
以尽 快 而 准 确 地 得 到 结 果 。此 外 ,合 理 的飞 行 技
巧也 是规 避风 险 、补偿 不利 条件 的 重要手段 。 2 相 关概 念 的简述
出跑 道 事 件 在 全 部 事 故及 事 故征 候 中所 占 比例 的 增 加 ,F A A和 E AS A 制 定发布 了一系 列 的咨询 通 告 、运 营 人 安 全 通 告 、 飞 行操 作 技 术 通 告 等 , 以 不 断完 善 在 湿 和 污 染 跑 道 上运 行 的规 则和 措 施 , C AA C 飞 行标 准 司也 于 2 0 0 9年 下 发 了 《 航 空承 运

生态环境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

生态环境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4.02.08•【文号】环环评〔2024〕13号•【施行日期】2024.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航,环境影响评价正文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推动民用运输机场绿色发展的通知环环评〔2024〕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绿色机场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和规范民用运输机场(含军民合用运输机场民用部分,以下简称机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助力行业实现绿色低碳发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依法做好规划和选址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依法开展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国家或区域机场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步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对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二)深化选址阶段环境比选和影响分析论证。

新建、迁建机场选址过程中,应统筹好民航安全高效运行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充分运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深入开展多场址环境比选和影响分析论证工作,相关内容应纳入选址报告。

在满足民航安全高效运行基础上,所选场址尽量避免削山、填海、填湖(湿地)、改造河流等,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环境敏感区中依法应当避让的区域,降低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影响。

场址选择和跑道平面布置应充分考虑噪声影响,尽量减少受噪声影响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数量和人口规模,新建机场选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等要求。

选址报告应征求省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4E(含)以上的机场还应同步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日期】2022.04.2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民航局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内民航发展的实际情况,中国民用航空局起草了《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5号中国民用航空局政策法规司(邮编:100710)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

中国民用航空局2022年4月20日附件1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中国民用航空局决定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CCAR-175TM-R1)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条修改为:“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应当建立航空情报质量管理制度,并对运行情况实施持续监控和定期评审。

航空情报质量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航空情报工作各阶段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资源、程序和方法等,确保航空情报符合准确性、分辨率、完整性、及时性、完好性、格式和可追溯性的要求。

”二、将第三十三条第(九)项修改为:“(九)其他相关业务部门:与国际民航公约附件的差异,地形、地理信息等。

”三、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原始资料提供部门或者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向航空情报服务机构提供的原始资料符合规定的准确性、分辨率、完整性、及时性、完好性、格式和可追溯性要求。

涉及多个提供部门或者单位的,由主办部门协调一致后,统一提供给航空情报服务机构。

”四、将第四十条修改为“航空情报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核实和验证程序,对收到的航空情报原始资料及时进行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来源于规定的原始资料提供部门;(二)符合规定的格式;(三)正确执行航空资料定期颁发制;(四)满足航空情报原始资料的质量要求;(五)有必要发布一体化民用航空情报系列资料。

飞行员培训-H10227-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2020年复训

飞行员培训-H10227-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2020年复训

课程内容
基础知识
道面类型 污染物分类
雪情通告 摩擦系数与刹车效应
着陆距离
道面类型
航空承运人湿跑道 和污染跑道运行管
理规定
AC-121-FS-2009-33
干跑道 湿跑道 污染跑道
道面类型
道面
干跑道 湿跑道
污染 跑道
污染物

水 融雪 湿雪 干雪
水 融雪 湿雪 干雪
压紧的雪 冰
深度/覆盖面积
需用距离和宽度范围
摩擦系数与刹车效应
术语 好
好到中 中
中到差 差 劣
刹车效应
预期的关系
定义
跑道表面条件
代码
刹车减速效果和方向控 制正常。
水层厚度不大于3毫米 干雪厚度不大于20毫米 压紧的雪,OTA不大于15℃
5
4
干雪厚度大约等于20毫米
刹车减速效果明显变差,撒沙处理过的积雪 方向控制能力略降低。 撒沙处理过的冰压紧的雪,
CRFI Canadian Runway Friction Index 用于描述跑道摩擦系数,跑 道摩擦系数有仪器测量。 摩擦系数0-1表示,值越大 刹车效应越好,0.8含以上 认为是干跑道。
雪情通告
雪情通告
雪情通告
METAR UEEE 271000Z 01002MPS 9999 -SN SCT020 M14/M16 Q1029 R23L/490139 NOSIG RMK QFE763= 23L跑道,4表示干雪,9表示覆盖51%-100%,01表示厚度 1mm,39表示摩擦系数0.39。
污染物的分类
污染物的分类
硬质污染物
污染物的分类
软质污染物
课程内容
基础知识

航空承运人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规定R1

航空承运人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规定R1

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局文号:民航规〔2021〕XX号编号:AC-121-FS-33R1下发日期:2021年XX月XX日航空承运人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规定11.目的1.1 本通告是对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中有关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和解释。

1.2 本通告主要为航空承运人(航空公司)在湿跑道和污染跑道上的运行及实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

1.3 本通告主要供局方对航空公司在湿跑道和污染跑道上的运行进行审定和监察时使用。

2.适用范围本通告适用于按CCAR-121部运行的航空公司。

3.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通告,可能与其他文件中的定义有所不同。

刹车效应:飞行员用来描述与飞机机轮刹车力和方向可控性有关的减速术语。

污染物:机场道面上的沉积物(如雪、雪泥、冰、积水、泥浆、灰尘),它们不利于道面的摩擦特性。

跑道状况报告(RCR):一套与跑道表面状况及其对航空器着陆和起飞性能所产生影响相关的综合标准化报告。

跑道状况评估矩阵(RCAM):根据跑道表面状况及飞行机组提供的制动报2告,按照相关程序能对跑道状况代码进行评估的矩阵。

跑道状况代码(RWYCC):用来描述跑道表面状况的一个数字,可以直接表示跑道道面状况对航空器着陆和起飞滑跑性能的影响。

6–干跑道。

5–使用刹车后的刹车减速度正常,并且方向控制正常。

4–刹车减速度或方向控制在良好和中等之间。

3 –使用刹车后的刹车减速度明显降低或方向控制可能明显减弱。

2–刹车减速或者方向控制在中等和较差之间。

1–使用刹车后的刹车减速度显著降低或方向控制显著减弱。

0–使用刹车后的刹车减速度为最小到不存在,或方向控制不确定。

跑道表面状况:跑道状况报告中关于跑道表面状况的一种描述,可作为出于飞机性能目的确定跑道状况代码的依据。

a)干跑道:跑道正在或计划使用的长度和宽度范围内的表面区域内,其表面无可见湿气且未被压实的雪、干雪、湿雪、雪浆、霜、冰和积水等污染物污染。

民航局关于湿跑道和污染跑道使用规定

民航局关于湿跑道和污染跑道使用规定
刹车效应报告:在航空业中广泛地使用了下列刹车效应报告,该 报告通常由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发布。
好 – 在湿跑道或污染跑道上没有感受到刹车制动和方向控制 的困难,可以认为刹车效果“好”。“好”是对湿跑道或污染跑道的刹 车情况相比较而言的,不应理解为像在干净的干跑道上刹车效果那样 好。
中 – 刹车效应明显变差。预期并准备面临更长的着陆距离,例 如在跑道被压紧的雪所覆盖的条件下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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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的,因此不能认为它适用于所有道面条件。按 FAA AC 150.5200-30C 的说明,表 1 的 摩擦测量结果在下述道面条件下才是可靠的:1、冰或湿冰,且湿冰上的水膜小于等于 1 毫 米、不足以引起滑水;2、任意厚度压实的雪;3、厚度小于等于 1 英寸的干雪;4、厚度小 于等于 1/8 英寸的湿雪或溶雪。表 1 的μ值与刹车效应的对应关系仅供参考。]
6.3 到达时的着陆距离评估要求 a. 具体要求 航空公司应为飞行机组提供相关的程序以便其根据到达时的实 际条件而不是签派放行时的预报条件来进行着陆性能的评估。这些实 际条件包括气象条件(机场气压高度、风向和风速等)、跑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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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场速度、飞机重量和构形以及将要使用的减速设备等。根据上述条 件得到实际着陆距离后,应该再加上 15%的安全余量,并且仍然不大 于跑道的可用着陆距离。飞行机组使用上述相关程序进行了着陆距离 的评估之后,如果不能保证至少 15%的安全余量,就不得进行着陆。
(4) 在有关的气象报告和预报表明目的地机场跑道在预计着陆 时刻可能是污染的时,该目的地机场的有效跑道长度应当至少为以下 距离中的较大者:CCAR-121 部 195 条(b)款所要求的跑道长度的 115%,以及根据认可的污染跑道实际着陆距离数据确定的着陆距离 的 115%(注:如果厂商没有提供污染跑道上的实际着陆距离数据, 可以使用表 2 来进行计算,其中包含了 15%的余量,不再乘以 115%)。 否则,该飞机不得起飞。如果上述污染跑道的道面已经进行了特殊处 理,而且实际着陆技术证明,对特定型号的飞机,已经批准了某一较 短但不小于 CCAR-121 部 195 条(b)款要求的着陆距离,并且已经 载入飞机飞行手册,则可以按照手册的要求执行。

航空承运人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规定

航空承运人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规定
飞机的地面减速设备:地面滑跑中用于滑跑减速或提高减速率的 任何设备。这些设备可能包括但不局限于:刹车(人工刹车或自动刹 车)、地面扰流板和反推。
审定着陆距离:根据CCAR-25 部第 125 条规定,按人工驾驶着 陆、人工最大刹车、以入口速度(VREF)、50 英尺高进跑道、水平干 跑道、标准大气温度计算的从跑道入口到全停时用的距离。审定着陆 距离也称演示着陆距离(Demonstrated Landing Distance),它未包含 任何安全余量,也不使用自动刹车、自动着陆系统、平视引导(HUD) 系统或反推,审定着陆距离通常不等于实际着陆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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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短而余度偏小;跑道摩擦系数低于预期等。为了加强对飞机在湿跑 道和污染跑道上的运行管理,保证飞行运行安全,通过广泛征求对湿 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和相关要求的意见和建议,参考飞机制造商 的推荐,结合我司多年来从事运行管理的经验,制定了本咨询通告。
5、湿跑道和污染跑道的测定和报告 跑道的表面状态可以用数种描述性的术语来报告,包括:污染物 的种类和厚度,跑道摩擦测量设备的读数,飞机的刹车效应报告,或 者机场车辆的刹车条件报告等。目前,航空业界和多国政府部门的测 试未能在不同条件下的跑道摩擦、跑道污染物的种类、刹车效应报告 和飞机的刹车性能之间确立起一种可靠的相互关系。为了找出跑道摩 擦测量设备的读数与飞机的刹车性能之间的直接关系,相关人员做了 大量的测试。但是,这些测试还没能针对所有跑道污染物种类给出一 个可复现的决定性的结论。因此,航空公司和飞行机组不能只根据跑 道摩擦测量表的读数来进行着陆距离的计算。同样地,由于飞行员的 刹车效应报告较为主观,其他飞行机组必须正确判断才能利用这种报 告以预测其飞机的刹车性能。例如,在相同条件下在同一条跑道着陆 的两架相同型号的飞机的飞行机组可能会给出不同的刹车效应报告。 两架飞机的特性、重量、驾驶员技术、驾驶员的经验和预期等方面的 不同都有可能导致最终报告的差异。另外,受降水量、气温、跑道的 使用情况和污染物的处理等因素影响,跑道的道面条件可能会在非常 短的时间内就明显地变差或好转,也就可能与上一份报告的情况大为 迥异。飞行机组必须考虑所有可用的信息,包括道面条件报告、刹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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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编号:AC-121FS-XXX下发日期:2008年12月XX日编制部门:航务管理处批准人:蒋怀宇航空承运人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规定1、目的1.1近年来,国内外航空公司已经发生多起飞机在湿跑道或污染道面上着陆时冲出或偏出跑道的事故征候,加强对飞机在湿跑道和污染跑道上的运行管理已经迫在眉睫。

民航局领导对此非常重视,要求飞行标准司制定有关湿滑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的规定。

通过在全国民航范围内广泛征求对湿跑道和污染跑道运行管理和相关要求的意见和建议,参考了飞机制造商的推荐,结合我司多年来从事运行管理的经验和运输航空公司的信息反馈,制定了本咨询通告。

1.2 本通告是对中国民用航空规章CCAR-121部《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和CCAR-135部《小型航空器商业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中有关湿滑跑道运行要求的进一步细化,为航空承运人(以下简称航空公司)进行湿跑道和污染跑道上的运行及实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

1.3 本通告供局方对航空公司在湿跑道和污染跑道上的运行进行审批和监察时使用。

2、适用范围本通告适用于按CCAR-121部运行的航空承运人。

依照CCAR-135部和CCAR-91部运行的商业航空承运人也可参考本通告组织实施湿跑道或污染跑道上的运行。

3、定义:以下定义适用于本通告,可能与其他资料中的定义有所区别。

干跑道:跑道的需要距离和宽度范围内的表面上没有污染物或可见的潮湿条件,包括那些经过铺筑,专门准备有沟槽或透水孔,即使在有湿气时也能保持“有效干”的刹车效应的跑道。

污染跑道:表面可用部分的长和宽内超过25%的面积(单块或多块区域之和)被超过3毫米(0.125英寸)深的积水,或当量厚度超过3毫米(0.125英寸)深的融雪、松雪,或压紧的雪和冰等污染物污染的跑道。

此外,如果跑道的重要区域,包括起飞滑跑的高速段或起飞抬轮和离地段的跑道表面被上述污染物覆盖,也应该定义为污染跑道。

湿跑道:表面被浸湿而且反光,但重要区域并没有积水的跑道。

注:湿跑道定义中的道面反光特性并不是必要条件,如果跑道既不是干跑道也不是污染跑道,就可以被认为是湿跑道。

审定着陆距离:根据CCAR-25部第125条规定所得到的着陆距离,未考虑任何安全余量的增加。

审定着陆距离通常不等于实际着陆距离,因为25部第125条并没有要求考虑所有影响着陆距离的因素。

例如,审定着陆距离是基于在标准温度下干的、水平(跑道无坡度)道面上得到的,并且没有考虑自动刹车、自动着陆系统、HUD引导系统或反推等的使用。

实际着陆距离(ALD):根据报告的气象和道面条件、跑道坡度、飞机重量、飞机构型、进近速度、自动着陆系统或HUD引导系统的使用,以及预计着陆时将要使用的减速设备等条件所对应的着陆距离。

该距离中不包括任何的安全余量,代表了飞机在此条件下的最佳性能。

飞机的地面减速设备:着陆地面滑跑中用于滑跑初段减速或提高减速率的任何设备。

这些设备可能包括但不局限于:刹车(人工刹车或自动刹车),扰流板和反推。

到场时刻:本通告中是指考虑到飞行机组的工作负荷和冲突监控,尽可能接近目的地机场的一点所对应的时刻,以便获得最接近实际着陆条件下的气象和道面条件信息,但不得晚于进近程序的起始点或目视进近起落航线的加入点。

刹车效应报告:在航空业中广泛地使用了下列刹车效应报告,该报告通常由空中交通管制员提供。

下列定义是与本通告中这些术语的使用一致的。

良好–在非受限跑道(也就是跑道的可用着陆距离大于所需着陆距离)上所表现的刹车效应好于典型状态下的减速效果。

但是,即使着陆操纵良好并且尽全力刹车,着陆距离将仍然大于在干道面上的审定着陆距离(不考虑安全余量)。

正常/中等–刹车效应明显变差。

预期并准备面临更长的着陆距离,例如在跑道被压紧的雪所覆盖的条件下着陆。

差–刹车效应严重降低并伴随有滑水的可能性。

预期并准备面临显著增加的着陆距离,例如在积冰跑道上着陆的情况。

零–预期刹车效应为零,并且滑跑方向难以控制。

注意:对应刹车效应为“零”的条件是不安全的,因此不应该实施这种条件下的运行。

当报告或预期的道面的刹车效应为零时,不要试图在该道面上运行。

所需着陆距离:在CCAR-25部中第125条所要求的审定着陆距离基础上再加上适用的运行规章所定义的飞行前的计划安全余量所得到的着陆距离。

(例如:干跑道条件下,CCAR-121部第195条中关于放行所要求的所需着陆距离为审定着陆距离除以0.6。

) 可用着陆距离:公布的跑道可用着陆距离。

该距离可能会比跑道的总长度更短,例如跑道入口内移这种情况。

气象条件:任何可能影响着陆距离的空中或地面段的气象条件,譬如风向和风速、气压高度和气温等。

举例来说,对于尾臵发动机的飞机,如果手册提供了相应数据,考虑到方向舵偏转时的遮蔽效应,侧风对反推推力大小的影响就必须考虑。

可靠的刹车效应报告:就本通告而言,是指关于某架喷气机所提交的关于着陆性能的刹车效应报告,而且相应的着陆性能与该飞机的运行条件相一致。

道面磨擦或道面磨擦系数:有相对运动时跑道表面阻止物体运动的阻力,就如道面磨擦测量装臵所测出的一样。

由道面磨擦系数决定的该阻力等于磨擦系数乘以物体的重力。

增大道面磨擦的物质:任何可以增大道面摩擦力数值的物质。

安全余量:跑道的着陆可用距离(应为需用着陆距离)超过实际着陆距离的数值。

安全余量可以表示为在实际着陆距离上的一个固定的距离增量或者一个增加的百分比。

4、背景目前,现有法规中并没有明确给出跑道表面条件的定义,航空公司通常参照飞机制造商给出的定义运行,这些定义并不完全相同。

多数航空公司只要求在放行前满足所需着陆距离小于等于可用着陆距离即可,并没有在手册中合适的地方给出在到达时评估实际着陆距离是否足够的政策,甚至当相关条件(包括跑道、气象、道面、飞机重量、飞机构形和预计使用的减速设备) 不同于和差于放行时的预计条件时也是如此。

在到达时执行了实际着陆距离评估的航空公司也并不是都有考虑了跑道表面条件或较差的刹车效应报告的程序。

许多在到达时执行了实际着陆距离评估的航空公司没有在预计的实际着陆距离基础上加上安全余量。

那些在预计的实际着陆距离上加了增量的航空公司也没有采用一致的方法。

飞机飞行手册(AFM)中的审定着陆性能数据是在取证试飞中,在不代表实际运行条件的情况和准则下得到的。

(注意:不同运行条件下的实际着陆距离数据)。

审定试飞所得到的着陆距离是为了在给定飞机重量并由试飞员操纵的条件下演示飞机的最短着陆距离,根据运行规章要求,再加上附加距离,才能得到所需着陆距离,以确定最小的运行场地长度。

为了尽可能地缩短着陆距离的空中段,在确定着陆距离的试飞和数据分析中,会采用高的接地下降率(高达8英尺/秒) 和-3.5度的进近角。

接地后尽早使用最大人工刹车,用于尽可能地减小着陆距离的地面段。

因此,依据CCAR-25部第125条得到的着陆距离会短于正常运行条件下的着陆距离。

湿道面和污染道面的着陆距离数据通常是基于审定中所获取的干的、平坦的、硬质道面上的着陆性能数据加以分析计算得到的。

因此,手册中的湿道面和污染道面的相关数据可能并不能表现实际运行中的着陆性能。

由于运行的着陆性能无法基于试飞数据重现,再加上影响着陆距离的变量众多,在放行前的着陆性能计算中就需要在相关条件下的审定着陆距离的基础上再加上一个明显的安全余量。

但是,现有法规并没有为到达时的实际着陆距离评估指定一个特定的安全余量。

这个安全余量主要是由航空公司和/或飞行机组自行决定。

制造商不会以一种统一的格式提供建议的着陆距离信息。

但是,多数喷气机制造商所提供的着陆距离性能信息适用于在不同的气象条件下,根据不同的飞机减速设备和设定,所得到的各种跑道或刹车效应条件。

取决于制造商,这种性能信息可以用多种不同的报告文件来表示。

当跑道道面条件不如平坦的干道面时,制造商所提供的着陆性能数据通常是基于干道面的着陆性能数据,根据特定的道面条件,将飞机可用的磨擦系数降低,再加以分析计算得到的。

多数情况下,跑道受雪、融雪、积水或冰等污染时的着陆性能数据是依照欧洲航空安全署(EASA)和联合航空当局(JAA)的适航审定以及运行的规章的相关规定来得到的。

局方认为,根据欧洲的关于污染道面的审定或运行要求所得到的相关数据,如果适用,在到达时可以被用于污染道面的着陆距离评估。

在一些关于着陆距离的咨询信息中,着陆距离的空中段,也就是飞机从50英尺高过跑道头到接地点的距离都是1000英尺的相同长度。

飞机飞行手册(AFM)中的干道面审定着陆距离对应的是飞机在取证试飞时的演示着陆距离。

这些审定着陆距离所包括的空中段距离会随飞机重量变化而变化,但名义上仍然约为1000英尺。

在实际飞行运行中,飞机着陆距离的空中段并不总是1000英尺。

此外,自动着陆系统(autoland)和其他着陆引导系统(例如抬头显示系统)的使用会导致着陆距离的空中段更长。

航空公司应该根据他们的特定运行条件、运行实践、程序、训练和经验等来相应调整着陆距离的空中段长度。

5、湿跑道和污染跑道的测定和报告跑道的表面状态可以用数种描述性的术语来报告,包括:污染物的种类和厚度,跑道磨擦测量设备的读数,飞机的刹车效应报告,或者机场车辆的刹车条件报告等。

目前,航空业界和多国政府部门的测试未能在不同条件下的跑道磨擦、跑道污染物的种类、刹车效应报告和飞机的刹车性能之间确立起一种可靠的相互关系。

为了找出跑道磨擦测量设备的读数与飞机的刹车性能之间的直接关系,相关人员做了大量的测试。

但是,这些测试还没能针对所有跑道污染物种类给出一个可复现的决定性的结论。

因此,航空公司和飞行机组不能只根据跑道磨擦测量表的读数来进行着陆距离的计算。

同样地,由于飞行员的刹车效应报告较为主观,其他飞行机组必须正确判断才能利用这种报告以预测其飞机的刹车性能。

例如,在相同条件下在同一条跑道着陆的两架相同型号的飞机的飞行机组可能会给出不同的刹车效应报告。

两架飞机的特性、重量、驾驶员技术、相似条件下驾驶员的经验、驾驶员总的经验和驾驶员的预期等方面的不同都有可能导致最终报告的差异。

另外,受降水量、气温、跑道的使用情况和污染物的处理等因素影响,跑道的道面条件可能会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就会明显地变差或好转,也就可能与上一份报告的情况大为迥异。

飞行机组必须考虑所有可用的信息,包括道面条件报告、刹车效应报告和磨擦测量等。

航空公司和飞行机组应该使用适用的最不利的可靠的刹车效应报告,或者预期最坏的跑道或跑道部分道面条件,在着陆前进行所需着陆距离的评估。

航空公司和飞行机组在确定实际着陆距离时,应该考虑如下因素的影响:报告的时效、报告发布以来当前的气象条件、发布该报告的飞机型号或所用减速设备、报告发布后道面是否被处理过以及道面处理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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