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10罪犯劳动考核和奖惩.ppt
考核奖惩资料课件

安全 管理
生产创收: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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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激励的原理
基本模式
需要
需要、动机
激励因素
考评
奖惩
淮仪言行
激 励 因 素
行为
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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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理论的适用性 ■ 1.共性:对多数人 ■ 2.差异性:因环境、人群、个体而异
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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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激励机制的设计
■ ( 一 )需要 ■ (二)激励因素(考核内容)与实现 ■ (三)考评 ■ (四)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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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核的组织和方法
罪犯奖惩考核领导小组:监狱领导和有关负责 人 ■ 罪犯奖惩考核评审小组:监区领导及有关民警 ■ 分监区指定民警具体负责各项考核数据的汇总 和管理 ■采用"民警日记载、罪犯小组周评议、各级审 批、每月公布"的办法 罪犯有申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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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的内容构成
1、 内容 ·认罪服法 ·尊规守纪 ·三课学习 ·生活卫生 ·劳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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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的作用
■有利于罪犯的新生 ■维护监管秩序
奖惩的实施要求
■公正、公平、公开、准确及时、管教结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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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表扬、物质奖励和记功
表扬 ■物质奖励 ■记功 记功和立功的区别 ■优秀教员 ■优秀报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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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物质奖励和记功的条件
■根据《监狱法》的规定 □问题 不够具体 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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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扬、物质奖励和记功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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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考核加、扣分表
年
月
姓
名
日
义
加分 法低
■分 作 之
金的
小世
劳动工种
本人签名
扣身
或生 相 分井
主 委 康因 认哪图法,注重想想本质改造,无反改造言行。
完善罪犯劳动考核制度研究(3)

完善罪犯劳动考核制度研究(3)完善罪犯劳动考核制度研究第十一条考核计分要严格依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做到的计满分,做不到的扣分,完成好的加分。
犯人对加分、扣分不服时,可以提出申辩,考核评审组或考核领导小组应当认真复查,并及时给予明确答复。
第十二条加、扣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对罪犯需给予加、扣分时,由分管干部按规定填写《加、扣分审批单》,报考核评审组集体审核后,由主管干部依据该核定的事实和审批权限实行专人审批。
第十三条加、扣分的审批权,根据分数多少,分别由中队、大队、支队(监狱)行使,任何人都不得越权加分或扣分。
第十四条百分考核实行“日记载、周评议、月公布”制度。
对罪犯给予加、扣分的,应当及时公布,随时听取意见,并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第十五条思想改造与劳动改造两者分数不得相互替补。
凡月度思想改造、劳动改造均满基础分的,其超分可计入累计积分;思想改造不满基础分,劳动改造超过基础分并得奖分的,只享受物质、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凡恶习不改,有重犯原犯罪性质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在同样条件下从重扣分;对原犯罪有突出悔改表现的,给予高分奖励。
第十七条凡有工时定额的劳动,一律按工时定额进行考核;无工时定额的劳动,可参照考核内容,以人定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罪犯在保外就医、入监教育和出监教育以及住院治疗期间,不纳入百分考核范围。
老、病、残犯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主要考核思想改造表现。
第十九条罪犯在禁闭或严管期间,不参加计分考核,同时要根据其违纪行为从重扣分,但所余积分仍然有效。
解除禁闭或严管,经1个月考察后,继续计分考核。
第二十条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除依法惩处外,以前所得积分一律取消,处理后经3个月考察重新计分。
第二十一条罪犯依法提出正当申诉和控告的,不影响其考核计分。
但利用申诉无理取闹,申诉被驳回后又无理缠诉的,应给予扣分或处罚。
第四章奖罚第二十二条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授予劳-改积极分子称号、依法呈报减刑或假释。
入监教育系列讲座

入监教育系列讲座犯罪日常考核奖惩办法(即百分考核)一,考核的内容及标准罪犯日常考核奖惩办法是河北省监狱管理局于二000年十月制定并实施的.是服刑人员在狱内服刑改造的奖惩依据,干好干坏如何体现.表扬,记功,减刑人的依据是什么---百分考核一,考核是以<<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为基本内容,分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两大不分,以百分计算.思想改造基础分为55分,其中认罪服法15分,遵规守纪15分,三项学习15分,生活卫生15分.劳动改造基本分为45分,其中产量指标10分,质量指标10分,安全生产10分,材料消耗10分,操作技能5分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达到以下考核标准的,可视为思想,改造基础的满分1...承认犯罪事实,认识犯罪危害.服从法律判决.服从管教,积极改造。
犯罪依法提出正当申诉或控告的,不影响考核得分。
但利用申诉无理取闹应予以扣分。
2...严格遵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和监规纪律,积极维护学习.劳动.生活秩序。
自觉矫正恶习,在日常生活改造中取于检举揭发和制止地犯的不轨行为,主动靠近政府。
3...积极接受政治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学习态度端正,考试成绩合格,联系实际.转变思想。
4...严格遵守生活卫生制度,做到一日生活规范化。
爱护公物勤俭节约,讲究文明礼貌罪犯在服刑期间到达以下各项考核标准的,可视为劳动改造基础满分。
1...积极参加劳动,服刑分配。
出满勤(出勤率为95%工伤治疗期为出勤)按时按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2...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产品合格率达到规定要求。
3...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生产安全操作规程。
熟练掌握劳动技能和生产工艺,严守劳动纪律。
不发生生产劳动事故。
4...爱护生产设备和劳动工具,材料消耗不起过规定指标二.考核方法对新入监罪犯的考核,从入监教育结束后次日起实行计分考核,入监教育时间为两个月。
也就是新入监犯的考核,从入监满两个月后开始。
这是指对一般普通刑事犯。
计分考核奖惩办法.

罪犯计分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罪犯计分考核制度,统一考核办法,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客观地反映罪犯的改造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分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正确执行刑罚,实现监管改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效地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
第三条计分考核应坚持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的原则;民警直接考核的原则。
第四条计分考核是考核罪犯改造表现的主要方法,考核结果是对罪犯实施行政、刑事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五条省局成立由主管改造工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劳动改造、纪检监察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罪犯计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监狱罪犯的计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狱政管理处,主任由狱政管理处处长担任,具体负责对全省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政策调控。
第六条监狱成立计分考核领导小组,主管改造工作的监狱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狱政管理、刑法执行、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劳动改造、纪检监察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领导、监督监狱罪犯的计分考核工作,掌握和处理奖惩中的重大问题。
监狱计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狱政科,主任由狱政科长担任。
负责支罪犯日常计分考核的管理工作;审核监区(分监区)报送的计分考核奖惩材料;监督指导监区、分监区的计分考核工作;管理监狱有关计分考核数据、资料;每年年末向省局计分考核办公室书面报告监狱的计分考核情况。
第七条监区成立以主管管教工作监区领导为组长、分管管教监区领导为副组长的计分考核评审小组,负责本监区罪犯的计分考核管理工作,审核分监区报送的罪犯加扣分情况,对罪犯申请复议情况进行处理。
每月定期向监狱计分考核办公室汇报监区月度计分考核情况。
《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标准1(精)

《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标准一、《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性质《罪犯劳动管理》课程是我国监狱在执行刑罚、改造罪犯过程中的有关运用劳动改造罪犯、依法组织罪犯劳动、进行罪犯劳动技能培训、监督控制罪犯劳动、进行罪犯劳动考核奖惩、并保护罪犯劳动合法权益为内容的罪犯改造思想,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通过劳动改造罪犯,造就社会新人的一系列执法过程中的管理、改造活动。
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应用性课程。
本课程是监狱管理专业的核心课程,是监狱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习与掌握罪犯劳动管理的知识技能是从事监狱工作和现代监狱管理的必备课,是监狱管理专业培养监狱一线干警的基本专业技能的一门必修课。
二、学习目标罪犯劳动管理是监狱的基础性工作,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重要途径,是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内容的主要方面之一。
罪犯劳动改造将罪犯置身于特定的生产关系之下,在劳动实践中感受和体验人生价值、社会价值和法律规范等,逐步使他们形成属于自己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世界观。
通过本课程学习,使学生具备现代管理理念,具备相应的罪犯劳动管理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了解罪犯劳动管理岗位职责,能够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本课程的具体目标分为专业能力、方法能力、社会能力三个方面的能力标准与要求进行描述。
1、专业能力1)掌握罪犯劳动管理基本专业知识2)了解监狱劳动管理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3)依法安排罪犯参加劳动4)熟悉监狱劳动现场管理工作流程5)能完成常规岗位工作任务6)能预防与处理罪犯劳动现场异常情况的能力2、方法能力1)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相互转换的实际应用能力2)科学计划安排工作的能力3)融会贯通监管、管理与劳动教育的能力4)坚持原则与灵活性结合解决问题的能力5)善于观察、分析、归纳、总结思考不断总结经验能力3、社会能力1)能正确履行职责具有依法、科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工作理念2)处事公道,正直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爱岗敬业具有积极主动的工作态度4)具有团队精神,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5)积极乐观向上,不怕困难的精神6)具有不断探索并不断完善,学习提高精神三、学习内容本课程由罪犯劳动管理概述;罪犯劳动管理职权与岗位职责要求;罪犯劳动项目选择;罪犯劳动技能测定、培训;组织罪犯劳动;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罪犯劳动安全事故的防范、事故处理;劳动竞赛管理;罪犯劳动绩效管理;罪犯劳动保护、劳动卫生管理;十个学习情境组成,总计48学时。
计分考核奖惩办法(同名20806)

罪犯计分考核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罪犯计分考核制度,统一考核办法,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客观地反映罪犯的改造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分考核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正确执行刑罚,实现监管改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效地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
第三条计分考核应坚持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相结合的原则;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依法按程序办理的原则;民警直接考核的原则。
第四条计分考核是考核罪犯改造表现的主要方法,考核结果是对罪犯实施行政、刑事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第五条省局成立由主管改造工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劳动改造、纪检监察等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罪犯计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监狱罪犯的计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狱政管理处,主任由狱政管理处处长担任,具体负责对全省监狱罪犯计分考核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政策调控。
第六条监狱成立计分考核领导小组,主管改造工作的监狱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狱政管理、刑法执行、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劳动改造、纪检监察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领导、监督监狱罪犯的计分考核工作,掌握和处理奖惩中的重大问题。
监狱计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狱政科,主任由狱政科长担任。
负责支罪犯日常计分考核的管理工作;审核监区(分监区)报送的计分考核奖惩材料;监督指导监区、分监区的计分考核工作;管理监狱有关计分考核数据、资料;每年年末向省局计分考核办公室书面报告监狱的计分考核情况。
第七条监区成立以主管管教工作监区领导为组长、分管管教监区领导为副组长的计分考核评审小组,负责本监区罪犯的计分考核管理工作,审核分监区报送的罪犯加扣分情况,对罪犯申请复议情况进行处理。
每月定期向监狱计分考核办公室汇报监区月度计分考核情况。
罪犯劳动管理
名词解释1、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所谓劳动组织与管理就是通过建立劳动组织结构,规定职务或职位,明确责权关系,以使劳动组织中的成员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劳动,有效实现劳动组织目标的过程2、罪犯劳动考核罪犯劳动考核是指监狱机关按照一定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罪犯劳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思想、行为及劳动成果进行考查和评定的管理活动。
3、罪犯劳动改造质量罪犯劳动改造质量是指监狱通过组织罪犯劳动,使罪犯得到改造,从而在罪犯身上所表现的优劣变化程度。
4、罪犯劳动定额指罪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5、罪犯劳动现场的定置管理罪犯劳动现场的定置管理,是指为完成罪犯劳动任务,根据监狱生产活动的规律和目的,考虑罪犯劳动的安全、质量、效率等制约条件和物品自身的特点,划分适当的放置场所,确定物品在场所中的位置状态,明确人与场所、物品联系的信息媒介,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6、罪犯的劳动时间指罪犯在法定的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7、手工业性罪犯劳动手工业性罪犯劳动在我国监狱劳动中也较普遍。
手工业性罪犯劳动主要指以手工为主的科技含量不大的以产品加工和装配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8、智力型罪犯劳动所谓智力性罪犯劳动又称脑力性罪犯劳动,是指针对高学历、高职称、高职务、高智商、高科技罪犯的实际而开展的一种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复杂的生产物质性和精神性产品的活动过程。
简答题1、罪犯劳动现场的互监包夹机制是指以2—4名罪犯(一般为3名)组成的一个联号同行组,通过罪犯之间的相互监督,对重控罪犯落实包夹,从而达到罪犯严格遵守监规纪律,防范各类违规事件、监管事故发生的目的;2、如何避免罪犯出收工时队列不整秩序混乱情况的发生?一是树立民警的管理意识。
二是要加强民警的责任心教育,教育民警到岗尽职,防止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影响习艺劳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并由此给集体和自己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罪犯劳动管理
名词解释1、罪犯劳动组织与管理所谓劳动组织与管理就是通过建立劳动组织结构,规定职务或职位,明确责权关系,以使劳动组织中的成员互相协作、互相配合、共同劳动,有效实现劳动组织目标的过程2、罪犯劳动考核罪犯劳动考核是指监狱机关按照一定标准,采用科学的方法对罪犯劳动过程中所表现出思想、行为及劳动成果进行考查和评定的管理活动。
3、罪犯劳动改造质量罪犯劳动改造质量是指监狱通过组织罪犯劳动,使罪犯得到改造,从而在罪犯身上所表现的优劣变化程度。
4、罪犯劳动定额指罪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条件下,为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规定的劳动消耗量的标准5、罪犯劳动现场的定置管理罪犯劳动现场的定置管理,是指为完成罪犯劳动任务,根据监狱生产活动的规律和目的,考虑罪犯劳动的安全、质量、效率等制约条件和物品自身的特点,划分适当的放置场所,确定物品在场所中的位置状态,明确人与场所、物品联系的信息媒介,使之达到最佳结合状态的一门科学管理方法6、罪犯的劳动时间指罪犯在法定的限度内应当从事劳动或工作的时间具有强制性和法定性7、手工业性罪犯劳动手工业性罪犯劳动在我国监狱劳动中也较普遍。
手工业性罪犯劳动主要指以手工为主的科技含量不大的以产品加工和装配为主的劳动密集型产业。
8、智力型罪犯劳动所谓智力性罪犯劳动又称脑力性罪犯劳动,是指针对高学历、高职称、高职务、高智商、高科技罪犯的实际而开展的一种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复杂的生产物质性和精神性产品的活动过程。
简答题1、罪犯劳动现场的互监包夹机制是指以2—4名罪犯(一般为3名)组成的一个联号同行组,通过罪犯之间的相互监督,对重控罪犯落实包夹,从而达到罪犯严格遵守监规纪律,防范各类违规事件、监管事故发生的目的;2、如何避免罪犯出收工时队列不整秩序混乱情况的发生?一是树立民警的管理意识。
二是要加强民警的责任心教育,教育民警到岗尽职,防止因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影响习艺劳动现场的安全稳定,并由此给集体和自己造成一定的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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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罪犯计分考核奖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罪犯的计分考核,准确实施奖罚,稳定监管秩序,有效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提高改造质量,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计分考核是监狱对罪犯日常改造表现进行综合考察与评定的量化考核,是管理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是兑现行政奖罚及提请减刑、假释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罪犯计分考核奖罚应注重思想改造,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警察直接考核、集体研究的原则。
第四条罪犯计分考核应做到指标合理,考核准确,程序严格,奖罚合法。
第二章考核组织和程序第五条监狱设立罪犯计分考核奖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的监狱领导担任,成员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教育改造、生活卫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罪犯计分考核奖罚委员会对监狱罪犯计分考核负总责。
罪犯计分考核奖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刑罚执行科(处),并配备不少于3名的专职计分考核人员。
具体负责全狱罪犯考核工作,每月下达考核分数,审核各监区考核情况;监区(含直属分监区,下同)设立罪犯计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监区(分监区)罪犯计分考核奖罚工作;监区警察对罪犯直接考核。
第六条监狱对罪犯计分考核奖罚实行集体合议和逐级审核制度。
各级合议时,参加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合议人员应逐一签名。
非经计分考核奖罚办公室审核的奖罚一律无效。
审核后的奖罚经加盖监狱计分考核奖罚办公室公章后有效。
第七条考核程序:(一)计分考核奖罚办公室每月5日前,按照各监区押犯人数及监狱综合考核情况,及时下发《罪犯计分考核拨分通知单》。
(二)监区按照各单位计分考核细则,采取日记载、周评议、月考核的方法,考核罪犯在思想改造、劳动改造等方面的表现,及时填写《罪犯计分考核奖罚汇总表》,经监区考核领导小组集体评议,编制《罪犯计分考核月报表》(一式两份), 经监区领导签字,于每月15日前报监狱计分考核奖罚办公室审核批准。
论当前罪犯劳动改造的考核和奖惩
我 国《 监狱 法》 第5 6条规定 : “ 监狱应 当建 立罪犯 的 E l 常考 核制度 。 考核的结果作 为罪犯奖励和处罚 的依据 。” 笔者所 了解 的上海市某监 狱主要采取的是 民警直接考核罪犯 的模式 ,对罪 犯进行计分考 核 , 这也是基于 司法部制定 的《 关于计分考核奖惩 制度 的规定》 而产生 的考 核方式 , 简称百 分制考核 , 通过 对考核 的主要 内容都 确定 一定的分值 , 合计为 1 0 0分 , 主管 民警根据每 名罪犯 的表现情况 进行 相应的加分或者扣分 ,从而评估罪犯劳 动改造 的效果 。 那么该监狱 的考核 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笔者总结
就 目前我 国监狱实施 的罪犯劳动 改造考核 奖惩来 看 ,监狱 机关 基本都 以考核罪犯劳动改造 的纪律 、 成果等方 面展开 . 强调 罪犯劳动的纪律性 以及劳动效率性 .并根 据这 些发面对罪犯进 行计分 、 评级 . 评选 出相应 的劳动 改造积极份 子和不合 格份子 。 从而给予每名罪犯相应 的物质 、 刑事奖惩 。虽然在 司法实践 中已 基本做到程序相对合理 , 考核相对客观公正 , 但是笔者认为依然 存 在以下 问题 : ( 一) 立法笼统 , 标 准不明 罪犯 劳动改造 的考核奖惩在我 国现有《 刑法》 、 《 监狱 罪犯考 核 制度》 中规定 都有相应 的法 律规定 , 特 别在《 监狱 法》 中第 5 6 条规 定了“ 监狱应 当建 立罪犯的 日常考核制度 , 考核的结 果作为 对 罪犯奖励和处罚 的依据 。” 由于每个监狱 的 自主性很强 , 监狱 可以依照 自己的标准给罪犯进行考核 奖惩 ,这让罪 犯在服刑过 程 中遭遇 了考核尺度不 同, 奖惩模式不一 。 这也使罪犯的劳动改 造考核奖惩制度不公平 、 公 正的问题较为突 出。 ( 二) 制 度 不 完 善 目前我 国监狱 机关基本采取的是 主管 民警本人进行评 价的 计分 考核 、 奖惩制度 , 这样 的制度过于死板 , 也过于主观 , 无法很 好的、 客观的考核罪犯 的改造成果 , 而作为考核 的对象 的罪犯 , 却无法参 与到考核之 中, 让 考核 、 奖惩仅 由主管 民警 的个 人感 情 色彩所定 。同时在奖惩的过程 中常常不进行监狱机关 的逐级 评 估, 让奖惩变得很随意 , 容易滋生监狱 民警腐败的问题。如 2 0 1 3 年安徽省九成监 狱的 2 9 名监狱干警被立案查处 , 这2 9名监狱干 警 主要在工作中为近百名服刑人员评选劳动积极分子提供便利 、 申报减刑和假释等方 面给予关照 , 谋取不法利益 。虽然这些减刑 已依法按程序予 以撤销 , 相关直接责任人被移交 司法机 关处理 。 但 这 无 疑 给 监 狱 在 罪 犯 心 中 的 权 威 性 与 公 正造 成 严 重 影 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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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惩:
表扬、物质奖励、记功; 警告、记过、禁闭。
罪犯行政奖励分为:年度表扬、年度
记功、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和省级改造积极分 子。
分别奖10分、20分、30分和50分;单项表 扬、记功,分别奖5分和10分。
罪犯行政惩罚分为:警告、记过或者
禁闭。
第十三条 罪犯一次性扣2分以上或月累计扣 3分以上的,当月加分无效,并在累积分中 扣除。
基层
监狱管理部门
人民法院
2)刑事惩罚(加重刑罚)
由检察院审核提起公诉
特点:评审手段依靠定性手段,评审依据为主 观印象。
优点:考核仅能为监狱人民警察控制, 缺点:评议结果易受感情影响,存在较大的主
观因素,对罪犯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效果较差。
2、百分考核阶段。
将罪犯的考核内容逐项分解为认罪服 法、监规纪律、“三课教育”(政治、文化、 技术教育)、生活卫生和劳动态度、劳动质 量、劳动消耗、劳动纪律和安全文明生产等 方面的具体指标和要求,每项指标都确定有 一定的分值,合计为100分。
实际操作:月考核表
思想改造:4分 劳动改造:
可定量:完成定额,超出定额,没完成扣分 不可定量:统一加平均分 零星:理发、发文章、出黑板报、利用休息时间打饭 、打扫卫生
加扣分:当月奖励或违纪
二、罪犯考核原则
1. 民主公开原则 2. 客观公正原则 3. 全面性原则 4. 与奖惩相结合的原则 5. 经常化、制度化原则
4、达标累进制考核阶段。
特点:制定罪犯改造达标条件,实行月考核, 只要罪犯达到规定的评奖条件,就可以获得 相应的奖励。
优点:细化了罪犯考核内容、完善了劳动改造 考核方式,完善了奖惩种类、条件和程序, 取消了年度考核期限制,实行不限期累积成 绩计奖。
缺点:达标的标准难以统一和细化。
学习任务二 罪犯奖惩
三、罪犯考核的作用
1. 实施监管改造制度的基础和重要
依据
为完善狱政管理工作提供信息; 为提高教育工作质量提供依据; 为评审鉴定提供依据; 为实施奖惩和兑现劳动报酬提供依据。
续上
2. 调动罪犯劳动积极性 3. 提高经济效益 4. 促进罪犯技能培训
四、罪犯考核的方法
1、查评考核阶段。
此阶段主要以查评法和罪犯汇报考核法为基础,在一 定时期内,通过罪犯自我检查、小组评议和监狱人 民警察评审等程序,评审罪犯改造表现。
3、计分考核阶段。 特点:实行只扣分不分,每月评嘉奖,半年评表扬,年终评积极分子或记功等,并以此作为呈报减刑的 依据和直接说明改造效果
优点:有效地避免了加分弊端,在规范罪犯改造行为、 评价罪犯改造绩效、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稳定改 造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缺点:考核内容不够全面和科学,过于侧重罪犯劳动绩 效考核;因受减刑比例限制,罪犯考核奖励也实行 比例限制;考核实行“年度制”,一年内未获得奖 励的罪犯改造成绩将被视为“归零”,这不但有失 公平而且容易挫伤部分罪犯的改造积极性,激励和 约束机制作用大打折扣。
特点:以记事考核法(对罪犯正反典型事例记载在 簿,加以肯定和否定的考核方法)为基础,以司法 部推行的百分考核办法为依据,实行奖分和扣分制 度,以分兑现减刑等。
优点:能为奖惩提供详实的材料,用分体现奖惩依 据,直观性和量化性。
缺点:不能反映表现一般罪犯的改造情况,考核内 容不够全面和客观,罪犯只注重劳动改造考核,而 忽视思想改造和其他方面的考核;奖分和扣分受警 察主观因素影响大;为追求平等而忽略了考核中的 区别对待;加分与减分具有累加性,所得分数并不 是悔改程度和真诚改造的充分体现。
Ch10:罪犯劳动考核和奖惩
学习任务一 罪犯考核
一、罪犯考核内容 二、罪犯考核原则 三、罪犯考核作用 四、罪犯考核方法
学习任务二 罪犯奖惩
一、行政奖惩 二、刑事奖惩
主讲人:程玉敏 副教授
学习任务一 罪犯考核
一、罪犯考核内容 思想改造
认罪服法、遵纪守法 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生活卫生
劳动改造
劳动态度、产品质量 材料消耗、文明生产
审批程序
1.对罪犯行政奖惩,由监区(分监区) 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主管部 门审核,由监狱长批准。 2.行政奖惩的决定应当在罪犯中公开。 罪犯对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 申请复议,监狱应在7个工作日内作 出答复。
刑事奖惩:减刑、假释;
加重刑罚。
由监狱机关申报,审判机关判决。
程序
1)刑事奖励(减刑、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