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督办考核细则
工作效率:督查督办考核准则

工作效率:督查督办考核准则1. 目标本准则旨在为我们的团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工作效率督查与督办考核体系,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团队持续进步。
2. 考核原则公平性确保每位团队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考核,避免人为因素干扰。
透明性考核标准和过程对所有团队成员公开,让大家明确知道自己的工作表现如何被评估。
激励性通过考核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团队不断进步。
实用性考核内容要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以实际工作成果为重要依据。
3. 考核内容任务完成情况以任务完成率、任务质量为主要考核指标,评估成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情况。
工作积极性以出勤率、参与度、合作态度为主要考核指标,评估成员对工作的投入程度。
自我提升以学习成长、技能提升、知识分享为主要考核指标,评估成员在个人和团队成长方面的贡献。
团队协作以协同配合、沟通效果、团队贡献为主要考核指标,评估成员在团队中的协作能力。
4. 考核流程定期评估定期(如每月、每季度)对成员进行评估,确保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改进。
即时反馈对于考核结果,及时向成员进行反馈,鼓励优秀的表现,指出需要改进的地方。
奖惩机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励或惩罚,激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
改进计划对于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改进计划,推动团队不断进步。
5. 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将作为成员晋升、薪酬调整、培训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依据,确保团队成员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动力。
以上准则将从2023开始实施,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共同推动团队的发展。
督查督办:工作效能考核办法

督查督办:工作效能考核办法一、总则1.1 目的为确保各部门及员工能够按照公司目标和任务,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工作,提高整体工作效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各部门。
1.3 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 结果导向:以工作成果和效能为主要考核指标。
- 动态调整:根据公司战略和目标调整考核内容和方法。
二、考核指标2.1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完成率:完成工作计划指标的百分比。
- 质量:工作成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创新性等。
2.2 工作效率- 工作时间:完成工作所需时间的短长。
- 资源利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减少浪费。
2.3 团队合作与沟通- 协作度:与团队成员的配合程度和协作效果。
- 沟通能力:有效传达信息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4 自我提升与创新- 学习成长:主动学习新知识、技能,提升自身能力。
- 创新意识:在工作中提出创新想法和解决方案。
三、考核流程3.1 自我评估每月末,员工对自己本月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填写《工作效能考核表》。
3.2 上级评估每月末,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进行评估,填写《工作效能考核表》。
3.3 考核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每月汇总考核结果,并进行分析,为员工提供反馈和改进建议。
3.4 奖惩措施-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 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给予培训、调岗等处理,如仍无改进,则考虑辞退。
四、考核结果应用4.1 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4.2 对连续几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五、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结束语希望通过本考核办法的实施,全体员工能够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能,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督查考核细则范本

督查考核细则范本
1. 考核目标:明确督查考核的目标,例如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等。
2. 参与人员:确定参与督查考核的人员,包括督查组成员和被考核对象。
3. 考核标准: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根据工作职责和要求确定考核指标,例如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工作态度和表现等。
4. 考核周期:确定考核的周期,可以是每月、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5. 考核方式:确定考核的方式,可以是面对面的访谈、填写考核表格、现场观察等。
6. 考核流程:
a. 预通知:提前通知被考核对象,告知考核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
b. 考核实施: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记录被考核对象的表现和情况。
c. 结果评定:根据考核标准对被考核对象进行评定,确定考核结果。
d. 反馈意见:向被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并提供改进建议或指导意见。
e. 考核总结: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奖惩措施或激励措施。
7. 考核记录:做好考核记录,包括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反馈意见等。
保存考核记录供日后参考和查阅。
8. 反馈和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对被考核对象进行相应的反馈和奖惩措施,激励优秀人员,惩罚不良行为。
9. 优化改进:根据督查考核的结果和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优化改进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0. 考核结果的公开和通报: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开和通报,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激励其他人员积极参与工作。
督查督办:全面考核实施办法

督查督办:全面考核实施办法
一、背景
为了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目的
本实施办法的目的是规范督查督办工作,确保督查督办工作能够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督查督办的工作。
四、督查督办方式
1. 确定督查督办责任人员,由相关部门或机构指派专人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2. 督查督办工作应按照既定计划进行,确保工作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3. 督查督办工作应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4. 督查督办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五、考核方法
1. 考核指标应明确、具体,能够客观反映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效果。
2. 考核应定期进行,确保考核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考核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或机构,并根据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六、督查督办工作的保障
1. 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人力、物力和财力。
2. 加强督查督办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3. 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方便工作的开展和信息的共享。
七、责任追究
对于未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督查督办工作的责任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督查督办工作。
以上为《督查督办:全面考核实施办法》的内容。
督查督办考核细则

机电公司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公司班子成员的目标责任,提高履职效果,确保本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考核与奖罚的依据为各班子成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年度的工作安排、及各成员与有限公司签订的责任书等。
第三条考核与奖罚按照“依照分工、落实责任、奖优罚劣、纳入兑现”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主要分工及职责第四条各班子成员的分工设置及分管系统(分公司):1、总经理:负责公司行政全面工作。
主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2、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负责公司党委全面工作,协助经理抓好行政工作。
主管党群工作部、安全保卫部(综合事务)。
3、总经济师:负责公司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工作。
主管总承包部。
4、总会计师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管理、公务车管理及法律事务管理。
主管计划财务部、总承包部(法务)。
5、总工程师:负责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和“三标一体化”管理及技术培训工作。
主管技术质量管理中心、自动化分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6、副经理:负责公司项目履约管理。
主管工程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安全)、专业技能人才分公司、二类机电租赁公司。
第三章系统日常工作过程考核与奖罚第五条年度考核标准及奖惩依据1、考核标准评分表2.考核分值计算:办公室将参照以上标准,对本季度完成的工作进行分季度的阶段性考核,前三季度考核分值占总分的30%,第四季度考核全年指标占总分的70%,3.奖励标准:对年度工作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排名为第一名的,奖励该单位主管领导1个月考核工资。
4.处罚条款:对年度工作考核排名在最后一名,且考核分低于70分的扣该单位主管领导1个月考核工资。
第四章附则第六条本细则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七条本细则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评价细则

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评价细则督查督办事项按照“一事一评”方式进行评价,集团公司办公厅对各承办单位督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一、评价原则(一)只扣不加:对事项办理情况评价只扣分不加分。
(二)质量优先:在及时性评价和质量评价中侧重质量评价。
(三)结果导向:在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中侧重结果评价。
二、评价内容(一)主办单位按照“抓过程保结果”的要求,对主办事项办理情况从过程和结果两方面进行评价。
其中:过程评价权重占40%,主要对主办事项的反馈及时性、准确性和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结果评价权重占60%,主要对主办事项最终办理结果是否达到整体目标要求进行评价。
(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根据协办单位反馈的及时性和办理结果,对协办单位进行评价。
三、评价标准和方法(一)主办单位1.过程评价标准每个主办事项初始分100分。
按时反馈办理情况不扣分;未按时反馈每次扣4分,累计扣分最多不超过40分。
办理情况达到阶段性目标不扣分;未达到每次扣6分;虚报、瞒报每次扣10分,累计扣分最多不超过60分。
2.结果评价标准主办事项最终办理结果按照完成、视同完成、未完成三种情况进行评价,对应分值为100分、100分、50分。
如发生虚报、瞒报的情况,该事项结果评价计0分。
最终办理结果达到整体目标要求的,评价为完成;未达到整体目标要求,但还原客观因素影响后(包括重大预算、投资、生产经营等计划调整、不可抗力等),达到整体目标要求的,评价为视同完成;最终办理结果还原客观因素影响,仍未达到整体目标要求的,评价为未完成。
3.事项得分主办事项得分M=过程评价得分*40%+结果评价得分*60%(二)协办单位1.评价标准每个协办事项初始分100分。
主办单位对协办单位按照满意、不满意两种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为满意的不扣分;评价为不满意的,每次扣10分,累计扣分最多不超过100分。
2.事项得分协办事项得分m=100-(10*扣分次数)(三)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得分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得分=[(M₁+M₂+…+M N)+(m1+m2+…+m n)]/(N+n)四、评价周期(一)督查督办事项的过程评价随反馈节点进行,结果评价在督查督办事项办结时进行。
党群工作督查组督查细则

党群工作督查组督查细则一、督查形式1、定期督查。
每月全矿干部会、支部书记例会和政工例会召开后3日内,定期督查会议布置的党群重点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在会议要求的工作完成日之前3日内,督查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在矿相关文件规定的对科(区)务公开、安全文化等检查完毕之日起3日内,对相关部门的考核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2、不定期督查。
对矿领导在全矿干部会、支部书记例会和政工例会以外的其他会议或临时安排的党群重点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
对各总支(支部)党务工作和围绕矿中心工作开展的群众活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对矿领导安排的,完成期限少于3日的党群重点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即时的督查。
3、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督查并非固定不变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
二、督查程序1、督查立项。
每月5日之前,党群工作督查小组根据当月重点工作拟定督查项目,报分管领导审阅后,向有关单位分办,并报督查办备案。
2、督查督办。
党群工作督查小组由组长召集,利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督查,及时掌握所督查工作的进度和落实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向分管领导汇报。
对进展缓慢、工作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下达《催办通知单》。
3、落实复命。
承办单位应在规定的工作完成之日起3日内,将工作承办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并督查小组,报督查办通报。
4、奖惩兑现。
按照矿相关文件规定,对承办单位和承办责任人提出奖惩建议。
三、奖惩制度1、奖励。
各级管理人员对承办的工作项目能出色完成的,受到集团公司以上表彰的,督查小组可提出奖励建议,给予部门或个人工作嘉奖、通报表扬、推荐先进评选或一次性物质奖励。
2、惩处。
各级管理人员对承办的工作项目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建议按矿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惩处,文件未规定的,可建议分别给予批评、罚款、降职、待岗、免职、撤职处理。
督查督办工作考核的执行细则

督查督办工作考核的执行细则为加强和规范督查督办工作,确保督查督办工作的高效、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目的通过对督查督办工作的考核,全面了解和评价公务员在督查督办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2. 注重实绩:以公务员在督查督办工作中的实际表现和业绩为主要考核内容。
3. 激励进取:鼓励公务员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1. 考核对象所有从事督查督办工作的公务员。
2. 考核内容1.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工作任务的按时完成率、工作质量等。
2. 问题发现和解决能力:包括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的及时反馈和有效解决。
3. 团队合作与沟通:包括在团队中的协作表现、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作等。
4. 学习与成长:包括在工作中主动学习新知识、提高自身工作能力等。
四、考核程序1. 自我评价: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我评价,总结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
2. 同事评价:同事之间进行互相评价,了解彼此在工作中的一面。
3. 领导评价:各级领导对所属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4. 综合评定:考核小组根据自我评价、同事评价和领导评价,对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5. 考核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公务员,并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方向。
五、考核结果运用1. 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奖励、晋升、培训、辞退等方面的依据。
2. 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公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公务员,应进行谈话提醒,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
六、考核纪律1. 公务员应如实填写自我评价,不得弄虚作假。
2. 同事和领导应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不得恶意中伤。
3. 考核过程中,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纪律,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督查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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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公司班子成员年度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公司公司班子成员的目标责任,提高履职效果,确保本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考核与奖罚的依据为各班子成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年度的工作安排、及各成员与有限公司签订的责任书等。
第三条考核与奖罚按照“依照分工、落实责任、奖优罚劣、纳入兑现”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主要分工及职责
第四条各班子成员的分工设置及分管系统(分公司):
1、总经理:负责公司行政全面工作。
主管办公室、人力资源部。
2、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负责公司党委全面工作,协助经理抓好行政工作。
主管党群工作部、安全保卫部(综合事务)。
3、总经济师:负责公司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工作。
主管总承包部。
4、总会计师负:责公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审计管理、公务车管理及法律事务管理。
主管计划财务部、总承包部(法务)。
5、总工程师:负责公司技术质量管理、技术创新和“三标一体化”管理及技术培训工作。
主管技术质量管理中心、自动化分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6、副经理:负责公司项目履约管理。
主管工程管理部、安全保卫部(安全)、专业技能人才分公司、二类机电租赁公司。
第三章系统日常工作过程考核与奖罚
第五条年度考核标准及奖惩依据
1、考核标准评分表
2.考核分值计算:办公室将参照以上标准,对本季度完成的工作进行分季度的阶段性考核,前三季度考核分值占总分的30%,第四季度考核全年指标占总分的70%,
3.奖励标准:对年度工作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排名为第一名的,奖励该单位主管领导1个月考核工资。
4.处罚条款:对年度工作考核排名在最后一名,且考核分低于70分的扣该单位主管领导1个月考核工资。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本细则从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七条本细则由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