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矛盾 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充分发挥专案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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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应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新时期应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新时期应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依法治税防范风险不仅仅是个税收执法问题,而是一个涉及诸多领域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通过在清华大学短时期的学习,特别是呤听了北京行政学院董晓宇教授《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一课,深受启发。

根据笔者长期工作一线的经验与体会,在新时期如何防范税收执法风险,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一、税收执法面临风险的现状:(一)民主政治与法制不可逆转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税务工作的灵魂,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深入,人们的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法治观念更是深入人心,深入寻常普通百姓。

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进入到了政策决策层(如人大、政协等相关团体),对政策的制定有相当的话语权,并且其行为对管理者有相当的影响力。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类文明伴随法治文明的不断深入而不断前行,在人们大谈宗尚社会道德文明那一刻起一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治世界便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人人讲法,人人尊法,人人护法,已成为当今法治社会中民主政治与民主法制不可逆转的潮流。

(二)公民受教育程度及素质越来越高为什么“法治”如此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地,这是因为“愚昧无知与野蛮强爆”这对孪生姊妹不知害到了多少善良无故的人们,人们在极力摆脱黑暗与争取人身自由权益平等时,极力呼唤着法律的公平。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从摆脱愚昧与无知到追求人类的文明与进步,从解决“温饱到提高物质生活质量”变迁等,人们已不再是为温饱问题而患愁,国民受教育的程度已是惜非今比,人人受教育,人人享受高等教育并非神话夜谈,大学生村官、大学生个体户、大学生企业主等遍地开花。

由此可见,公民受教育的程度已越来越高,国民的素质也越来越高,要求法治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文明法治追寻法律公平已成为时代的必然。

(三)信息公开的程度越来越透明当今世界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可以说,除了国家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不可公开事项外,人们都可以通过各种媒介获取各种信息,特别是那些关系国计民生与人们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政务信息,党和国家除了通过各种媒体传播外,还特地开通了各级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增强了政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充分地保护了公民的知情权。

税务工作总结涉税纠纷调解与解决

税务工作总结涉税纠纷调解与解决

税务工作总结涉税纠纷调解与解决内容总结简要作为一名在税务领域积累了多年工作经验的员工,深刻认识到涉税纠纷调解与解决工作的重要性。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主要负责协助企业应对税务问题,确保其合规经营。

我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1.税务审计应对:协助企业应对税务审计,专业的税务咨询和建议,确保企业合法合规。

2.税务筹划:为企业税务筹划服务,优化其税务结构,降低税收成本。

3.涉税纠纷调解:处理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纠纷,通过有效沟通和协商,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4.税务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企业的税务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企业税务安全。

5.培训和宣传:为企业员工税务培训和宣传,提高其税务意识和合规意识。

通过这些工作,深刻认识到税务工作对于企业的重要性,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

以下是本次总结的详细内容一、工作基本情况在过去的一年中,负责的涉税纠纷调解与解决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我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处理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纠纷,税务筹划建议,以及为企业税务审计应对策略。

在这一年中,我共处理了20起涉税纠纷案件,平均每月处理1.7起。

这些案件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涵盖了税务审计、税务筹划、税务申报等多个环节。

在处理这些案件的过程中,我与税务机关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协商,确保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成绩和做法我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成功调解多起涉税纠纷:通过与税务机关的积极沟通和协商,我成功调解了多起涉税纠纷,确保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合法权益。

2.有效的税务筹划建议:为企业了合理的税务筹划建议,帮助企业优化税务结构,降低税收成本,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

3.提高企业的税务合规意识: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我提高了企业员工的税务合规意识,降低了企业的税务风险。

三、工作成果展示在过去的一年中,我成功调解了10起涉税纠纷案件,为企业节省了约500万元的税收支出。

我为企业了20余次税务筹划建议,平均每次节省税收支出约20万元。

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

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

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的重要性税务工作中,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是不可避免的问题。

纠纷的产生可能源于对税法的理解不同、税务机关的管理不当或其他原因。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需要积极主动地应对这些纠纷,并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

本文将介绍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并提供一些有助于解决纠纷的实用建议。

一、积极对待纠纷调解在税务工作中,纠纷调解是解决争议的常用方式。

首先,双方需要平等对话,充分表达各自的观点和诉求。

双方应该保持耐心,相互尊重。

其次,双方应寻求中立第三方的帮助。

这可以是税务机关的相关人员,也可以是专业的调解人员。

第三方的存在可以在调解中发挥平衡和中立的作用。

最后,调解的结果应该是双方达成共识,并在实际操作中得到贯彻。

双方应该将合理的解决方案落实到行动中,以确保争议的彻底解决。

二、合理运用法律手段在税务工作中,争议解决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实现。

当纠纷无法通过调解解决时,双方可以诉诸法律。

首先,双方应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据此制定相应的诉讼策略。

其次,双方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证据可以是书面文件、账目记录、电子邮件等。

第三,双方可以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法律代理。

律师有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为双方提供法律建议和辅助服务。

最后,双方应尊重法院的判决,并按照判决结果进行后续操作。

法院的判决是依法作出的,双方都应该接受。

三、加强沟通与合作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的沟通与合作非常重要。

首先,双方应坦诚地交流,理解对方的立场和意见。

通过有效的沟通,可以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分歧点。

其次,双方应保持合作的态度,共同努力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双方的合作可以加快解决问题的进程,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最后,双方应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依靠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可以更好地解决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四、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在税务工作中,遵守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是预防纠纷的有效方式。

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作者:王坚来源:《经营者》2020年第04期摘要本文分析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的重大现实意义,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从思想教育、制度保障、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 问题建议一、深刻认识“一案双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延伸纪检职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需求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贯通纪检和税收业务,把监督执纪集成融入税收管理全链条,既丰富了执纪手段,延伸了纪检职能,又有利于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将有效推动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细、落实。

(二)是推进依法治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需求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的灵魂,加强监督是严格落实税收政策、保持良好税收秩序的有力保障。

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着眼于具体的、微观的税收案件,检视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促使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增强法治意识,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三)是实现同向发力,增强税收治理能力的需求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能使纪检部门加强与税务稽查、征收管理、政策法规、行政管理等部门的通力协作。

既查处已有违纪违法行为,又发现税收制度的缺陷,有效化解廉政风险和执法风险,打造全要素的税收风险监控格局,有效增强税收治理能力。

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精准发现案源线索较难部分税务干部在稽查、评估、督察中发现问题线索时,怕得罪人,影响同事关系,当“稻草人”,遇到问题绕道走,不愿报告、不敢报告,使“一案双查”失去重要线索来源,其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二)调查对象存在抵触情绪部分干部没有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虽能够配合检查工作,但大多存在抵触心理,约谈避重就轻,过程拐弯抹角。

在对周边同志的调查核实过程中,担心影响正常工作、影响单位形象,不配合调查工作。

(三)业务素质有待提高一方面,部分稽查、评估、督察人员由于缺乏纪检业务系统性培训,难以识别疑似线索是否构成违法违纪行为,容易造成触觉不敏锐、分析不深入,造成案源流失。

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

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

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税务工作是一个复杂而又敏感的领域,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难免会遇到与税务相关的纠纷和争议。

在这种情况下,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和争议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

首先,要想解决税务纠纷,了解税法和相关法律是必不可少的。

税法是一门复杂的学问,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容易理解。

因此,当遇到税务纠纷时,最好咨询专业的税务律师或会计师,在他们的指导下,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其次,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也是解决税务纠纷的关键。

当纳税人发现自己与税务机关存在争议时,应积极主动地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详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同时,要保持耐心和冷静,理性地与税务机关进行交流,尽量避免情绪化的言辞和行为。

在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的过程中,纳税人可以提出申请进行调解。

税务机关通常会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负责处理税务纠纷的调解工作。

通过调解,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调解的好处在于可以减少争议的时间和成本,避免纠纷升级,同时也有助于维护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关系。

如果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纳税人可以选择申请仲裁或诉讼。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解决纠纷方式,由专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与诉讼相比,仲裁具有程序简便、效率高和成本低的特点。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并按照其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听证。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如果纳税人决定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那么就需要雇佣律师代理自己的利益。

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具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和专业知识。

他们可以帮助纳税人起草诉状、提供法律意见,并代表纳税人在法庭上进行辩护。

然而,诉讼是一种复杂而漫长的过程,而且成本较高。

因此,在选择诉讼解决纠纷之前,纳税人应慎重考虑,并评估风险和利益。

总之,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是一个复杂而又繁琐的过程。

如何处理税务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如何处理税务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如何处理税务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在税务工作中,由于法律法规的复杂性和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常常会出现各种矛盾和纠纷。

如何妥善处理这些问题,不仅能有效地维护税收稳定,还能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税务环境。

本文将针对税务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提出一些解决的方法和策略。

首先,明确税务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适用。

税务工作的核心是根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征收税款,因此,在处理税务矛盾和纠纷时,应首先明确适用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处理的依据清晰、准确。

只有在明确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才能避免因处理不准确而导致的进一步矛盾和纠纷。

其次,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

税务机关作为税收征管的主体,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处理矛盾和纠纷的能力。

内部管理机制包括完善的工作流程、分类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设等。

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分担税务人员的工作压力,优化工作流程,减少误解和不满的发生。

再次,加强纳税人教育和服务。

税务工作的目标是为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务环境,因此应该注重纳税人的教育和服务。

税务机关可以定期组织纳税人培训班、宣讲会等活动,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意识和合作意愿。

同时,税务机关还应注重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及时解答纳税人的疑问和问题,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

此外,建立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税务工作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矛盾和纠纷,如何妥善解决这些问题至关重要。

除了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矛盾和纠纷外,可以引入其他形式的纠纷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诉讼等。

这些机制能够更加公正、公平地裁决争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满意度。

最后,加强合作与沟通。

税务工作面对的矛盾和纠纷往往复杂多样,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解决。

税务机关、纳税人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合作与沟通,形成合力。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推动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税务工作中,矛盾和纠纷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合理的方法和策略来解决这些问题。

税收征纳矛盾协调报告

税收征纳矛盾协调报告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维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提供公共服务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税收征管过程中,征纳双方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冲突。

这些矛盾若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协调解决,不仅会影响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还可能损害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甚至对国家的税收秩序和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深入研究税收征纳矛盾的产生原因,并寻求有效的协调解决之道,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税收征纳矛盾的表现形式(一)税收政策理解不一致税收政策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导致其在纳税申报时出现错误或遗漏。

而税务机关则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征管,这就容易引发征纳双方在税收政策理解上的分歧。

(二)纳税服务不到位部分税务机关在纳税服务方面存在不足,如咨询渠道不畅通、办税流程繁琐、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等,导致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困难和挫折,从而产生不满情绪。

(三)税收征管力度不均衡在实际征管中,可能存在对不同纳税人征管力度不一致的情况,有的纳税人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从而引发矛盾。

(四)税务执法不规范个别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滥用职权等问题,损害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引发征纳双方的冲突。

二、税收征纳矛盾产生的原因(一)税收法律法规不完善税收法律法规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模糊性和滞后性,导致征纳双方在具体操作中产生争议。

(二)信息不对称税务机关掌握着更多的税收政策和征管信息,而纳税人获取信息的渠道相对有限,这就容易造成双方在信息掌握上的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

(三)征纳双方利益诉求不同税务机关的主要目标是依法足额征收税款,保障国家财政收入;而纳税人则希望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税负。

这种利益诉求的差异在一定条件下容易引发冲突。

(四)社会经济环境变化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新的经济业态和商业模式不断涌现,原有的税收征管模式可能无法适应这些变化,从而导致征纳矛盾的产生。

税费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税费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税费矛盾调解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健全的税费矛盾调解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地解决税费争议,维护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税收环境的建设。

二、调解范围
调解范围包括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因税费征收、管理、检查等事项引起的争议。

三、调解原则
1. 自愿原则:调解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

2. 合法原则:调解过程和结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公平公正原则:调解应坚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四、调解程序
1. 申请:当税费争议发生时,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均可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2. 受理:调解委员会收到调解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3. 调解: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听取双方意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4. 协议: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后,调解委员会制作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 履行:双方应按照调解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调解结果
1. 调解成功: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争议得到解决。

2. 调解不成:如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可选择其他途径解决争议,如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

六、工作保障
为确保税费矛盾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以上是一份税费矛盾调解工作制度的示例,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

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在税务工作中,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我们需要采取一些应对策略,以确保公正、高效地解决纠纷和争议。

本文将探讨如何应对税务工作中的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

一、明确纠纷与争议解决的重要性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是税务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税法的执行过程中,难免会有纳税人对税收的合法性产生质疑,这时就需要通过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来解决问题。

如果不妥善处理纠纷与争议,可能会给企业和个人的正常经营带来困扰,甚至导致社会不稳定。

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来应对。

二、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的第一步是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

税务机关应建立起与纳税人之间的良好沟通机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同时,纳税人也应积极主动地与税务机关沟通,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

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双方才能更好地理解对方的立场和意图,从而寻求到最佳的解决方案。

三、倡导和平解决纠纷的理念在税务工作中,我们应鼓励双方积极主动地寻求和平解决纠纷的途径。

这要求我们要有开明的思维和高度的宽容度。

在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中,我们应当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原则,以寻求最大的共赢效果。

通过倡导和平解决纠纷的理念,我们可以营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环境,促进税务稳定和经济发展。

四、加强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的专业化能力建设纠纷调解与争议解决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纠纷调解员和争议解决专家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通过专业化的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不仅可以为纳税人提供更高效的服务,也能够确保纠纷与争议得到公正、公平地解决。

五、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程序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

税务部门应当积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程序,为纳税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程序,可以提高纠纷调解和争议解决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从而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8年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8年修正)正文:----------------------------------------------------------------------------------------------------------------------------------------------------税收执法督察规则(2013年2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9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执法督察工作,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保证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各级税务机关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税收执法督察(以下简称执法督察),是指县以上(含县)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处理的行政监督。

第四条执法督察应当服从和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依法督察,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第五条被督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和配合执法督察。

第二章执法督察的组织管理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督察内审部门或者承担税收执法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督察内审部门),代表本级税务机关组织开展执法督察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据上级税务机关执法督察工作制度和计划,制定本级税务机关执法督察工作制度和计划;(二)组织实施执法督察,向本级税务机关提交税收执法督察报告,并制作《税收执法督察处理决定书》、《税收执法督察处理意见书》或者《税收执法督察结论书》;(三)组织实施税务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牵头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信息系统,实施执法疑点信息分析监控;(四)督办执法督察所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责任追究;(五)配合外部监督部门对税务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六)向本级和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执法督察工作情况;(七)通报执法督察工作情况和执法督察结果;(八)指导、监督和考核下级税务机关执法督察工作;(九)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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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有误,以此文为准。

督查简报
第63期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工作亮点候选事项实施情况之二十:
化解矛盾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充分发挥专案督察作用
督察内审处
为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根据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规则》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处认真做好重点税收执法信访案件的督察工作。

2010年度先后处理了群众来信反映的5个市国税局税收执法问题,对化解矛盾,规避税收执法风险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受理、及时处理重点涉税信访案件。

- 1 -
对于举报线索比较具体的信访案件,如:涉及追缴欠款、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发票问题、税收考核、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等涉嫌违规的问题,我处按照局领导批办意见及时办理落实,组织法规、货物劳务税、所得税、规划核算、征管科技、稽查等相关业务处室进行认真仔细分析,研究制定调查核实群众来信反映税收执法问题的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于一般的信访举报案件,则转交相关市国税局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处理,我处督察跟踪查处情况。

二、认真组织、采取有效方法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调查核实工作主要采取向当地国税机关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税收管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查看CTAIS征管软件,核查有关税收征管和税务案件查处等有关情况;查阅征管档案资料和其他纸质资料,核对有关资料的完整性、核准审批流程的正确性、核实审批手续的完整性;向被查单位有关人员询问了解税收管理和税务案件查处等情况;视调查工作需要延伸相关企业核查税收管理和税务案件查处等方法核查有关情况。

在核查工作中我处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规避恶意投诉,保护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因多数信访投诉未署姓名,难以联系投诉人进行核实,为避免出现恶意投诉,在开展调查的过程中坚持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对信访投诉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仔细调查,并广泛走访,了解被投诉人和被投诉单位的工作作风,及时澄清不实举报,以保护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 2 -
三、总结分析、以查促管,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对重点税收执法信访案件的督察工作,化解了税收执法征纳矛盾,营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体现在:一是促进了全省税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并以税收法律法规为中心,分解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实现岗位与责任、责任与权力、权力与利益的全方位对接,逐步实现税收执法行为的法定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二是促进了广大干部队伍自身素质的提高,加强了主动防范执法风险的能力。

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关键在规范执法,而规范执法必须懂法,懂法需要学法,这是最终达到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目的的基础。

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客观上教育了税务工作人员,普遍提高了其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认识,促使其加强了对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学习,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规避税收执法风险;三是找出税收执法风险点,避免违纪行为的发生。

对群众来信、投诉进行深入总结分析,及时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从中掌握税务人员涉嫌违纪的动向和发展态势,并举一反三,摸清其它各个重点部位、环节和岗位的税收执法风险点,以便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及时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监管,化解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类似违纪行为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蒋伟芬)
发送:省局领导,局内各单位,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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