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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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本10篇)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本10篇)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一):xx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们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们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

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资料。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业务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以下几个方面的客户信息档案一式两份,由业务经理复核签字后一份保存于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一份保存于公司业务部,业务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职责人,客户信息档案包括:a、客户基础资料:即有关客户最基本的原始资料,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所有者、经营管理者、法人代表及他们的个人性格、兴趣、爱好、家庭、学历、年龄、潜力、经历背景,与本公司交往的时间,业务种类等。

这些资料是客户管理的起点和基础,由负责市场产品销售的业务人员对客户的访问收集来的;b、客户特征:主要包括市场区域、销售潜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经营特点等;c、交易现状:主要包括客户的销售活动现状、存在的问题、客户公司的战略、未来的展望及客户公司的市场形象、声誉、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

d、业务状况:包括客户的销售实绩、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地位、与竞争者的关系及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和合作状况;第五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定稿)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定稿)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体现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审慎原则,加强集团应收账款管理现状,避免工作人员面临道德风险,防范集团经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款项和尚未开票结算的发出商品,具体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各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应按分工明确、责权对应、责任清楚的原则,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应收账款赊销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应收账款限额管理第五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资金运用和需求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应收账款总体规模。

第六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在每年11月30日之前将下年度《应收账款限额表》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七条财务部制定的限额送达后,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在对外赊销合同生效前提出,并须经所在单位总经理批准,并报集团财务部备案.第八条各单位应逐渐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以信用评价系统来控制应收款项的非系统性风险,以降低经营风险。

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第九条加强销售合同细节管理,合同条款中注明使用票据结算方式需指定唯一结算单位,必要时需法务人员对所签合同予以专业确认,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合同法律纠纷。

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必须参考既定的信用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赊销金额及预付金额,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和预付账款都必须经分管副总以上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第十条财务部门主管应收账款的会计定期查看《应收账款管理台账》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超过信用期限10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必要时每个季度由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赴往来单位进行对账.第十一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及其他担保证明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范本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公司现金流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准确,账龄适宜,回收款项及时,降低坏账风险,提高现金流量。

第四条应收账款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条理清晰,责权明确,风险可控。

第三章应收账款管理的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分工如下:(一)财务总监负责制定公司整体应收账款管理的策略和目标,并监督执行;(二)收款部门负责负责公司应收账款的管理、催收及回收工作;(三)销售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发生、确认和核销;(四)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账务核算和统计分析。

第四章应收账款的确认和核销第六条销售部门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约后,根据合约内容和约定的交货条件,将应收账款确认入账。

第七条应收账款的核销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已收到客户的支付款项或者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客户无法支付;(二)与客户进行了结算,并签订了合法有效的核销文件。

第五章应收账款的分类和账龄管理第八条根据账款的性质和特点,公司应当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管理,主要包括正常应收、坏账准备和呆账准备等。

具体分类标准由财务部门制定。

第九条公司对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进行管理,分为以下几个年龄段:30天以内、31-60天、61-90天、91-180天、181天以上。

第十条财务部门负责定期对各年龄段的账款进行统计分析,催收款项滞后的账款需要加大催收力度,并及时向财务总监报告。

第六章应收账款的催收和回收第十一条公司设立专门的收款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对逾期账款进行电话催收,提醒客户及时支付;(二)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三)如有必要,采取法律手段进行催收;(四)及时回收已逾期款项。

完整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完整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明确应收账款管理职责、规范应收账款管理流程、提高应收账款周转效率、防范财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第三条应收账款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3.总量控制、过程管理的原则4.边界管控、防范风险的原则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应收账款管理职责分工:1.集团负责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大额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审批。

2.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组织制订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审定预算边界管控目标,审批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额度,负责组织开展应收账款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审议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3.市场开发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信用管理及风险防范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拟定企业年度客户信用政策,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进行客户信用评估,执行客户信用政策,持续跟踪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并及时调整信用政策。

负责应收账款与客户的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清账。

对销售合同支付条款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账龄核对。

4.财务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风险防范的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制订年度预算边界管控目标。

参与公司年度信用政策的制订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

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负责应收账款的预警提示、分析评价。

督促销售部门及时清账、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对账、及时处理对账差异。

5.企业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的管理部门。

负责管理、审核销售合同,处理应收账款相关法律事务。

参与公司年度信用政策的制定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参与重大销售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核准重大合同信用政策。

负责起草制订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收账款的控制结果提出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范文(3篇)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范文(3篇)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范文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一、目的及背景为了规范企业的应收账款管理,减少风险,确保经营利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应收账款管理的业务。

三、相关职责1. 销售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提供准确的账务信息。

2. 财务部门:负责应收账款的收付、核对、记录和汇总,并进行催款工作。

3.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控应收账款风险、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4.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应收账款管理流程1. 销售合同签订: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明确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

2. 发货与开票:销售部门按合同约定发货,并开具发票。

3. 收款确认:财务部门根据银行流水和客户付款通知,进行应收账款的收款确认。

4. 应收账款核对:财务部门定期核对应收账款与销售合同及客户付款情况,确保一致性。

5. 催款工作:财务部门根据应收账款的逾期情况,定期进行催款工作,并保持与客户的沟通。

6. 坏账处理:风险管理部门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如发现有坏账风险,及时进行预警和计提坏账准备。

7. 内部审计: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应收账款管理流程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绩效评估1. 收款率:评估公司的应收账款收回率,达标为优秀。

2. 坏账率:评估公司的坏账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为优秀。

3. 催款效果:评估公司的催款工作效果,即逾期账款的回收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为优秀。

六、奖惩制度1. 对于优秀的应收账款管理业绩,公司将进行奖励,包括奖金、荣誉证书等。

2. 对于未达标或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扣除绩效奖金、记过、辞退等。

七、其他相关事项1. 本制度的修订和变更需要经过公司领导层的批准。

2. 公司发现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于制订后立即执行,公司各部门须全力配合,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应收账款管理,降低经营风险,提升营运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重点规范公司应收账款职责分工、日常管理、风险控制、考核及奖惩等方面工作。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公司的应收账款。

第四条已齐套交付给客户尚未开具发票的发出商品视同应收账款管理。

第五条已达到齐套交付状态,逾期半月以上仍未发货的产品视同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应收账款实行分级管理,销售部门是本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运营管理部门是本公司应收账款日常管理部门;财务部是应收账款的协管部门;针对不同账龄的应收账款,销售、管理及监管部门和人员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并接受考核。

第一节管理层职责
第七条总经理职责
(一)对本公司应收账款工作进行政策指导。

(二)主管本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八条销售主管领导职责
1。

XX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XX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催收工作,明确应收账款催讨责任,加快资金回笼,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坏账损失,保证现金流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包括应收关联方账款及应收非关联方账款。

第二章事前管理第三条销售部门、技策中心在工程项目投标前,对客户的财务及信用状况、履约能力等方面应进行必要的调查,落实工程是否列入当年政府财政预算或企业计划,了解工程资金落实情况,确定是国家投资还是地方财政投资抑或企业自筹资金,以及资金的到位程度,并据此决定是否承担该工程;对需要垫资的项目必须充分调查了解建设方的资信情况,评估在建项目的效益和风险,对投资不落实,资金有严重缺口的项目不予承接.第四条销售部投标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类经济法规,在合同签定时,对于合同条款必须考虑周全,明确验工计价的时间、方式以及工程款不能按时结算的违约责任,做到合同条款完备,含义明确,防止发生合同纠纷和工程款的拖欠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五条应收账款的确认计量严格按照经济合同(包括补充合同与协议,下同)规定的监理、业主确认条款确认,不得为任何目的背离经济合同或会计准则造假,虚列应收账款.第六条应收账款的账龄起始日计算。

工程项目以工程结算日为起始日,无工程结算日以工程验收日为起始日,无工程结算日和验收日以工程竣工日为起始日;商品交易以商品交付日为起始日;劳务作业以服务完成日为起始日.第七条项目部在按照承包合同完成工程进度的同时,要按合同要求及时结算工程进度款.对于因建设单位不能及时付款而造成停工或工期延误,需要收集书面证据,其损失要及时向甲方提出索赔;由于甲方设计变更导致工作量增加,应在甲方出具有效签证后方可施工。

工程完工后项目部应及时办理工程决算,结算时间要求按沪航建设人〔2007〕29号文件执行,即疏浚工程在一个月之内、吹填和填筑工程在二个月之内完成决算.若建设单位有意拖延或无理拒付,各单位应按合同规定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及滞纳金,或行使留置权,不予交付完工工程。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是指对销售给客户或提供服务后所形成的应收账款的催收、核对、统计、分析和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保证公司权益的实现和最大化,提高债权方对公司的信任度,确保公司现金流稳定运行。

第四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所有部门和员工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谨慎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应由财务部门负责,并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确认和管理第七条公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交付货物、提供服务后,应及时确认应收账款,确保账款的准确性。

第八条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方式和时间进行催收,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笼。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应收账款管理系统,对应收账款进行日常的登记、核对、统计和分析,及时掌握应收账款的动态情况。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客户信用评估体系,对新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并通过信用额度、付款方式等方式进行控制。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应收账款催收团队,对逾期未还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工作,确保催收效果。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风险评估和坏账准备,提供给财务部门进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第三章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对各部门的应收账款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和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合同,核对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及时催收和回笼。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应收账款的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程,组织开展应收账款的核对和统计工作。

第十六条营销部门负责对新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和控制,定期对老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和调整。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与客户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定期与客户进行联络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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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草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应收账款风险管理的审慎原则,加强集团应收账款管理现状,避免工作人员面临道德风险,防范集团经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而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情况的款项和尚未开票结算的发出商品,具体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各单位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应按分工明确、责权对应、责任清楚的原则,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应收账款赊销额度的确定。

第二章应收账款限额管理
第五条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资金运用和需求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应收账款总体规模。

第六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在每年11月30日之前将下年度《应收账款限额表》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七条财务部制定的限额送达后,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在对外赊销合同生效前提出,并须经所在单位总经理批准,并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应逐渐建立信用管理体系,以信用评价系统来控制应收款项的非系统性风险,以降低经营风险。

第三章产品赊销的管理
第九条加强销售合同细节管理,合同条款中注明使用票据结算方式需指定唯一结算单位,必要时需法务人员对所签合同予以专业确认,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合同法律纠纷。

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必须参考既定的信用额度来决定销售方式、赊销金额及预付金额,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和预付账款都必须经分管副总以上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十条财务部门主管应收账款的会计定期查看《应收账款管理台账》核对一次债权性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帐款的回收和结算。

超过信用期限10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通知主管的财务负责人,由财务负责人汇总并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立即联系客户清收,必要时每个季度由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组织赴往来单位进行对账。

第十一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及其他担保证明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十二条对信用额度在50万元以上,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客户,业务部门负责人每年应不少于走访一次;信用额度在100万以
上的信用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除业务负责人走访外,主管副总经理每年必须走访一次以上。

在客户走访中,应重新评估客户信用等级的合理性和结合客户的经营状况、交易状况及时调整信用额度。

第十三条对于赊销账项已过赊销期限却不能获取坏账损失证明的款项,应主动查明原因,经反复追讨无果,应立即诉诸法律程序,涉及金额超过30万元的款项需书面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十四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于月后10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到期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帐龄明细表》,提交给业务部门和分管副总经理。

由相关业务人员核对无误后报经单位总经理批准进行账款回收工作。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应严格对照《应收账款限额表》和财务部门的《帐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对未按期结算回款的客户及时联络和反馈信息给主管副总经理。

第十六条业务员外出前需预先经业务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出去收款;款项收回时业务员需整理已收的账款,若有折扣时需在授权范围内执行,并书面陈述原因,由分管副总签字后及时向财务交纳相关款项并销账。

第十七条业务员收帐时应避免收取现金,如需收取现金须两人同行。

收取银行票据时应注意开票日期、票据抬头及其金额是否正确无误,如不符时应及时联系退票并重新办理。

若收汇票时需客户背面签名,并查询银行确认汇票的真伪性;如为汇票背书时要注意背书是否清楚,注意一次背书时背书印章是否与汇票抬头一致,背书印章是否
为发票印章。

第十八条对收回票据财务部门应及时入账,不得挪作它用;对于需背书转让和贴现票据,应建立票据登记账簿,逐笔登记,完善领用制度,逐月核对,编制月末票据盘存表。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各单位机构内部监控制度,实行逐月对账清查机制,确保账账相符,账证相符,做好往来账目数据核算的真实可靠,对账记录至少留存3年。

第二十条由集团财务部门定期和审计部门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巡视监察和内部审计。

防范管理不严而出现的挪用、贪污及资金体外循环等问题降低风险。

第五章应收账款交接管理
第二十一条业务员岗位调换、离职,必须对经手的应收账款进行交接,并及时通知与之有关的业务单位。

第二十二条凡销售业务员离职的,应在30日前向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办理交接手续,未办理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者其薪资和离职补贴不予发放,由此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离职销售业务员经手的欠款如已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则不影响离职手续的办理,其追诉工作由接替人员接办。

第二十四条交接前应核对全部账目报表,有关交接项目概以交接清单为准,交接清单若经交、接、监三方签署盖章即视为完成交接,日后若发现账目不符时由接交人负责,离职交接以最后在交接单上批示的生效日期为准。

第二十五条“离职移交清单”至少一式三份,由移交、接交人核对内容无误后双方签字,保存在移交人一份,接交人一份,企业档案存留一份。

第六章坏账核销管理
第二十六条坏账是指应收款项和其他各项债权不能按时足额收回,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的经济行为。

第二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坏账
(一)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或其遗产不足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
(二)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
(三)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且超过3年的;
(四)债务人因严重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确实无法清偿的。

第二十八条证明坏账已经发生应取得的主要证据
(一)债务人死亡形成的坏账,应取得法院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债务人死亡或依法宣告失踪、死亡的证明,财产的法定继承人用财产或遗产偿债的证明,工商部门注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证明等相当法律文件;
(二)债务人破产形成的坏账,应取得破产公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清算文件;
(三)逾期无法收回的应由会计人员在取得相关证据基础上做出
职业判断;
(四)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无法清偿债务形成的坏账,应取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图片、音像、政府机关公告等。

第二十九条坏账核销的程序
(一)各单位财务部门对于形成的坏账进行取证、提出报告并阐明损失的原因和事实,由本单位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确认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上报集团财务部。

(二)财务部收到各单位上报的坏账申报材料后,要进一步核实坏账的真实性及形成坏账的重要原因,经财务部和审计部审核后,报集团总会计师审批。

(三)集团本部的坏账损失,财务部确认坏账后,再经审计部审核确认,经总会计师签字后上报总裁审批。

总裁批准后的坏账损失,由财务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第三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账销案存制度,继续保留已核销债权的追索权。

第七章责任追究与奖惩措施
第三十一条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职、辞退处分,并限期补正或赔偿,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

(二)退货不报或积压退货。

(三)截留,挪用,坐支货款不及时上缴。

(四)收取现金改换承兑汇票。

(五)使用假印鉴章套取资金。

第三十二条业务人员的绩效考核应以业绩和应收账款的到期回收率结合考评,对在完成业绩额度考核时满足既定合同回款任务者视为考评优秀,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应考评给予奖励;而无法完成者又无合理解释时,给予一定惩罚,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可以给予待岗或者调岗,造成重大损失,可参照上条处理。

第三十三条对出现上述问题的所在单位负责人根据年初的上报的《应收账款限额表》进行考核,其结果将纳入该年度考核范围。

对存在重大影响而隐瞒不报的单位领导应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集团财务部。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
申请坏账核销审批报告

填制单位:金额:元
制表人:
附件二:
应收账款限额表
年月日
填报单位:单位:万元
填表人:负责人:
附件三:
应收账款管理台账
记录编号:保存期限:
制表人:负责人:
备注:包括未开票已发出商品
附件四: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
年月日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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