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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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_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_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总结_国土资源所工作总结本次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文件精神的要求,对辖区内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察检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的落实和规范。

一、工作开展情况在此次执法工作中,本所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在执法检查中,本所与各区县国土局共同参与,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检查和记录,共检查了辖区内涉及用地、矿产资源、林地以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约100个问题,发现了一系列突出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和相应处罚。

二、成效分析1、督促违法添加修正在此次执法工作中,本所发现有一些未经审批就开始使用土地的行为,及时进行了制止和添加修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厉的警示,促进了该地区用地规划和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2、挖掘整治范围在对矿区的检查中,本所积极与各级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交流,协调处理了一批未经批准的矿区,挖掘了违规矿区和非法采矿活动,促进了该地区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3、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本所联合相关部门对该地区进行了野生动物保护巡查,重点对非法狩猎、捕杀、贩卖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保护区加强巡逻力度,增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全面性和行政力度。

三、问题与不足1、检查不够细致深入,对于一些隐蔽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2、部分地区存在相互推诿、迫不及待上报等不规范问题;3、在执法工作中,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还认识不到位,操作技能不够娴熟的问题。

四、工作建议1、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和检查能力;2、各地区应完善内部执法管理机制,压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提升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益;3、针对本次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建议各地区进行深入剖析和总结,及时整改和改进。

五、工作总结此次执法监察工作,是本所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个具体体现,本所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执法监察工作,坚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原则,加大执法力度和执法力量,推动该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一、总则国土资源是国家财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是保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重要手段。

为规范巡查工作,加强执法监察力度,提高执法监察效果,特制定本规范。

二、巡查范围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国土开发、矿产资源开采、林地管理、水资源利用等方面。

巡查内容包括国土资源利用情况、违法违规行为、环境保护等。

三、巡查目标巡查目标是发现和防止国土资源利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四、巡查方法1. 定期巡查根据巡查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相应区域进行巡查。

定期巡查可以提前向相关单位通报,确保巡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2. 不定期巡查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况变化,对特定区域或特定问题进行不定期巡查。

不定期巡查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巡查的事项和区域能够得到有效掌握。

3. 响应式巡查在接到群众举报或相关线索后,及时组织巡查人员进行响应式巡查。

响应式巡查是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回应,需要高效执行,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

五、巡查要点1. 重点巡查针对国土资源利用中的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巡查,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开采合规性、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合理性、农用地流转是否符合政策等。

2. 随机巡查随机选取一小部分单位或区域进行巡查,对抽查对象不提前通知。

随机巡查可以有效发现被巡查对象的真实状况,防止被巡查对象对巡查进行粉饰。

3. 困难地区巡查对于交通不便、地理环境复杂的地区,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巡查。

巡查人员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巡查记录巡查人员要详细记录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巡查记录要包括时间、地点、问题描述、相关证据等信息,记录的内容要真实准确。

七、巡查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得到及时纠正。

八、巡查人员管理1. 选拔合适人员巡查人员应具备相关执法监察能力和专业知识背景,经过严格选拔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国家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着诸多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加强监察工作,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一、问题分析:1.执法监察部门力量不足: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执法监察部门的人员规模不足,很难做到全覆盖、全程监察,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理。

2.执法监察手段不足:执法监察部门在监察工作中需要依赖各种手段,但是受限于技术和设备的限制,导致执法监察的手段不足,很难有效地收集证据和受到违法行为。

3.执法监察人员素质不高:一些执法监察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对于一些复杂的案件难以准确判断和处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

4.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腐败问题: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可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制止和处理。

5.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协调不力问题:在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中,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存在困难,导致执法监察工作效果不佳。

二、对策分析: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人才的培养非常重要,需要通过加大投入,加强培训,提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2.加强技术装备更新:执法监察部门需要适时更新技术设备,提高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强技术应用的能力。

3.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于执法监察人员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激励工作积极性,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执法监察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

4.加强监督检查:对执法监察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监察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加强部门协调合作:针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案件,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合作,建立健全的协调机制,促进执法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以上对策是针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所提出的,加强监察执法工作对于国家资源的保护和永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土执法监察部门职责

国土执法监察部门职责

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基本介绍一、国土执法监查部门的职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是指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和方式,对本行政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目的市保障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保证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得到真正落实,维护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秩序,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他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国土执法监察部门的职责主要有以下方面:1、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受理对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通过巡查、卫片执法检查、媒体反映等途径及时发现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3、核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4、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党纪、政纪处分建议。

5、指导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国土资源执法监查工作,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履行国土资源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存在的问题:土地执法监管问题:1、地方党委、政府主导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比较严重;2、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违法用地问题突出;3、农村违法用地特备是农民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突出;矿产执法监管问题:1、零星分散的私挖盗采现象禁而不绝,呈现“多、小、散”的特点;2、砂石、黏土违法问题较为普遍;3、部分矿山企业违法违规开采问题时有发生;4、边办边采现象仍然存在;5、出现以工程或项目名义采矿的苗头性问题。

三、国土执法监察工作的思路是什么?“3221”的工作思路,即树立三种理念、打造两个平台、推进两个转移、构建一个机制,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新格局。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分析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是保障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之一。

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成为当前急需解决的任务。

本文将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问题分析1. 执法监察手段不足当前,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大多数仍采用人工巡查、取证等传统手段,技术手段应用不足,导致监察效率较低、取证难度增大。

2. 信息化建设滞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化水平相对滞后,缺乏高效的信息管理和数据分析系统,影响了执法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 执法监察标准不统一在执法监察工作中,存在地方执法标准不一、执法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导致监察结果不统一、执法效果不明显。

4. 跨部门协作不畅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之间协作不畅,导致执法监察工作效率不高。

5. 执法监察队伍素质不高部分执法监察队伍存在素质低、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影响了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对策分析1. 加大技术手段应用力度对于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涉及到的违法行为,应加大科技手段的应用力度,如利用卫星遥感技术、无人机等设备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测,提高执法效率。

3. 统一执法监察标准建立统一的执法监察标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监察人员的执法培训和监督,提高监察结果的统一性和公正性。

5. 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加强对执法监察队伍的培训和管理,提升队伍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结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加强协作共享、提高监察效率。

只有通过加大技术手段应用力度、推进信息化建设、统一执法监察标准、加强部门间协作以及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等措施,才能更好地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为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是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执法监察人员对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巡查监督,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其目的是加强对国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维护国土资源合理利用的秩序,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的必要性1.保护国土资源:国土资源是无形的宝贵财富,对国家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繁荣至关重要,因此加强对国土资源的保护是必要的。

2.规范执法行为: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因此需要建立一套程序规范、科学、公正的执法程序,以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3.提高执法效率: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的范围广泛,人员数量庞大,如果没有一套全面的巡查制度,可能会导致执法工作的效率低下,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1.设立巡查机构:建立专职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巡查人员和必要的设备,以确保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制定巡查计划:依据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年度巡查计划,明确巡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以确保巡查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3.开展巡查活动:根据巡查计划,组织专门的执法监察人员进行巡查活动,对各地区和单位的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填写巡查报告:对巡查活动进行记录和总结,形成巡查报告,详细描述巡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整改意见,以为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制定改进措施提供参考。

5.督促整改:针对巡查报告中的问题,监察机构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的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三、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的实施方法1.组织培训:针对执法监察人员,开展相应的培训,使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2.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收集和传递相关信息,为巡查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执法监察员工作职责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执法监察员工作职责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执法监察员工作职责一、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的巡查,建立完备的巡查日志,对每次巡查情况作详实记录。

二、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制作案件询问笔录和现场勘测笔录。

三、因查处案件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四、参与有关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

五、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综合统计和上报,对统计数据要做到准确、翔实,做好月报、季报、年报、动态巡查日志和动态巡查台帐的填写工作。

六、参与大队协助法院对已判决生效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

七、负责开展国土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依法用地,保护耕地的意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职责及人员分工(一) 执法监察大队职责1、监督检查本辖区内单位或个人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2、监督检查土地、矿产资源、测绘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测绘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3、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和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

4、承办本辖区内的日常巡回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动态巡查责任制。

5、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等违法案件。

6、负责整顿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工作。

7、协助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国土资源执法人员因依法执行公务而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8、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统计和分析。

9、承办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0、负责完成局、大队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职责大队长:高明电话:2068035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完成上级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主持大队全盘工作,负责组织大队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工作。

3、抓好大队人员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局、大队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了解各分局土地执法动态巡回情况,搞好沟通和服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国土资源是一个国家的重要资产,需要得到有效监管和维护。

为了加强对国土资源执法的监察,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部门建立了执法监察巡查制度。

本文将介绍该制度的背景、重要性,以及具体的实施方法和效果。

一、背景和重要性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在一些地区和领域,存在着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例如非法采矿、滥伐森林等,严重破坏国土资源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土资源部门需要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察,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防止执法腐败和滥用职权现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监察巡查工作,发现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这对于维护国土资源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建设法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二、实施方法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的实施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期巡查:国土资源部门会派遣专门的巡查员定期对各级执法机构进行巡查,了解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巡查员通常由国土资源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执法监察机构的代表组成,确保巡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随机抽查:除了定期巡查外,国土资源部门还会进行随机抽查,对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进行抽查,全面了解执法情况。

这种抽查方式有效地减少了执法人员的主观干预,保证了执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3. 案件核查:国土资源部门会对涉及违法行为的案件进行核查,验证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如果发现执法不当的问题,将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 线索举报:国土资源部门鼓励公众对违法行为提供线索,根据举报内容进行调查和核实。

这为监察巡查工作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来源,有助于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

三、实施效果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的实施效果显著,为加强执法监管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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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违法行为查处
主体19章节规程来自附录附录A:主要土地违法行为、法律依 据与法律责任 附录B:主要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法 律依据与法律责任 附录C: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法律 文书参考格式
《规程》附录A中明确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主要类型、法律 依据与法律责任、查处注意事项 土地违法:违法批地类 违法占地类 违法转让类 破坏农用地类 其他类
违法批地类
1.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 地,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 2.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或者没有农用 地转用计划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擅自批准 农用地转用。 3.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 4.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征收、使用土地。 5.违法违规供地(违反有偿用地政策、供地政策、招拍挂规 定、低价供地等)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主 要 内 容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概述
二、土地违法行为查处
三、执法查处面临窘境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职责和使命
主要职责
对土地、矿产资源法律 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肩负重任
为国家守护资源 为民众维护权益
国土资源工作存在的问题
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资源保护难度越来越大 资源粗放浪费现象依然突出
注意事项: (1)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农用地的,责令退还土地,对违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 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可以并处罚款。 (2)违法占用的土地为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责令退还 土地,可以并处罚款。对地上新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由 违法当事人与合法的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协商处置,涉及 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应当转交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处理。 (3)判定违法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原则上 以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如果乡(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与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衔接的,应 当以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准。 (4)违法用地属于城乡建设用地的,应区分情况判定:用 地位于允许建设区的,判定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 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判 定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位于禁止建设区和限制 建设区的,判定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发现难
制止难
查处难
规范行政权力,提升执法查处工作水平和效能
国土资源执法查处工作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基层查处工作存在职责界限不清、程序标准不明、 查处不规范、处理不到位甚至滥用执法权等问题。 梳理、集成现行有效的与查处工作相关的行政 执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总 结多年来基层执法实践有益经验和做法。
注意事项:
1.对违法批地类的处理,属于行政处理,不属于行政处罚。
2.对违法征地的认定,不能仅以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支付补 偿款予以认定,还应确认土地是否被征地者实际控制、平 整场地、动工建设等。
违法占地类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 土地建住宅 3.超过批准的数量或者标准占用土地。 4.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
用地用矿矛盾和问题凸显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面临“三难”问题
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存在人手不足、 保障不够有力、制度不够健全以及违 法行为发生快、地处偏僻等问题,不 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没有强制执行权, 对违法行为只能以口头或书面方式责 令停止,很难有效制止违法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对一些地方党委政府 主导、支持或默许的违法用地,不让查、 不敢查、查不了,对国家重点工程违法 等难以查处到位。
监督保护
强调依法履职和履职监督,明确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机构和人员职责界限、程序标准,对滥用职权或者不履 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强调履职保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机构和人员 已经按照规定履行相应执法查处职责的,不得以玩忽职 守、渎职等名义追究责任。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 2014年9月发布,10月1日 正式施行 • 梳理、集成制定时有效的 与查处工作相关的行政执 法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 法规、政策和标准,总结 多年来基层执法实践有益 的经验和做法。 • 明确查处工作基本流程和 职责界限、程序、标准, 指导和规范执法查处工作。
规范提升
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落实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 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 文明执法”。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 流程”。
监督和保护执法人员,保障权责一致
违法转让类
1.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未经批准,违法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违法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 4.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违法出让、转让或者出租 用于非农业建设
注意事项:
(1)违法转让土地不能仅以签订转让合同或者协议、支付转 让价款予以认定,还应当确认受让方是否实际接收、占有、 控制土地。 (2)对违法转让土地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针对转让双方, 处罚种类应当区别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七十三条时,“没收违法所得”适用于转让方,“拆 除或者没收地上建筑物”适用于受让方,“可以并处罚款” 适用于转让双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 八十一条时,对出让、转让或者出租方,责令出让或转让 方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受让方、承租 方占地建设的按照违法占地处理。 (3)涉及房地产转让的,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其他 违法转让,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违法转让土地中的受让者将土地再次转让给他人,即再 转让土地的,对每个环节的违法转让行为都可以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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